微信群和QQ群里查看历史图片的方式为什么不一样?

上海战疫进入最关键的攻坚时刻。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市民较为关心的法律问题,立足《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长宁区司法局组织专业人士经过研究、梳理,聚焦网络信息交流,形成了系列“10问10答”解读,供大家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时参考。

1、我是社区微信群的群主/管理员,看到群里经常有人发一些关于疫情的真假难辨的信息,我是否有责任对群聊信息进行管理?

答:微信群的群主/管理员应当对群聊进行管理。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2、我是社区微信群成员,看到群里大家讲各自情况的聊天挺有意思的,想转发给别人,这样做会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答:转发聊天记录要谨慎。群聊天记录经常会涉及成员肖像、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群组聊天内容截图或制作成聊天记录转发给他人,或者在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传播的,可能会侵害他人隐私权。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将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3、我是社区微信群成员,在群里看到一条疫情信息,我也不知道真假,但随手转发出去了,会有什么后果?

答:对于难辨真假的聊天记录、图片和视频等网络信息,应当谨慎对待。随手转发不明真假的信息,构成散布谣言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明知是虚假的疫情信息,仍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4、我是社区微信群的成员,我在群里发的关于疫情的聊天被转发了,并且转发的内容进行过节选,改变了原意,影响了我的名誉,我可以追究转发者的法律责任吗?

答:疫情防控期间,微信群、QQ群等成为主要的交流平台,有人利用“断章取义”或“无中生有”的手段,恶意捏造或篡改群成员的聊天内容,在微信中转发或在朋友圈、微博等平台传播。此类行为若涉及侮辱或诽谤他人的,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5、我是团长”,在收集居民的团购信息时应当注意什么?

答:团购活动通常需要收集参加团购的人员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有时候这些信息还需要发送给商家、志愿者等主体。这些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属于受《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团长在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注意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就这些个人信息的转发和使用范围取得本人的同意。未经本人同意随意转发、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依法将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并可能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是抖音、快手、B站等网络平台的UP主,在创作与疫情有关的短视频时应注意什么?

答:抖音等网络平台的创作者,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以事实为基础,筛选真实可靠的疫情信息进行创作。进行创作时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涉及侵害他人隐私权、名誉权或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将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7、我看到昨天我转发微信朋友圈的有关疫情走向的文章不能打开了,微信有权删除我们使用者发布的信息吗?

答: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微信等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有责任加强信息内容的管理。微信使用者转发的文章中如果含有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或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内容的违法信息的,微信有义务及时予以消除。

8、现在网上关于疫情的信息很多,但真假难辨,我想了解真实的疫情信息,可以关注哪些渠道?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或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想要准确及时地了解疫情信息,可以关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官网或公众号,也可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上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

9、如果在社区群、朋友圈等编造发布虚假的疫情信息,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疫情并在信息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10、接到要我提供个人信息、索要费用的防疫相关短信,我该如何应对?

答:接到“缴纳核酸检测快速通道费用”“必须定时定点做核酸并点击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快递被检出新冠阳性无法送达,需支付检测费用”等信息时,需谨慎辨别,这些信息很可能属于诈骗信息。收到此类信息时,在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充分确认前,请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或填写个人信息,在保护个人财产安全的同时,通过反电信网络诈骗电话96110等,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有助于及时制止犯罪行为。

由于个案事实纷繁芜杂,本指引不构成具有拘束力的法律适用和法律效果评价,仅具有参考意义。

当前疫情防控处于最吃劲的的阶段,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主动配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12348上海法网”网站、App和微信小程序咨询,有专业人员24小时在线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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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广州卫健委(gzwjw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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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广州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

并转接至“公安部门”实施诈骗

流调电话可以回拨,占线也算

姓名、核酸情况、近期行程

但绝不会问你银行账号!

1、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你扫描;

2、不会向你索要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

3、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加入各种QQ群、微信群

4、不会以任何理由让你转账和进行所谓的“清点账户、归集资金”

警方接报多起此类型诈骗

4月27日,余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广州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开头为00),称其名下有一张手机卡在外市被定位为密接人员,现需要强制隔离。

余女士表示自己没有去过这个城市,且手机卡号也不是她的。该工作人员将电话转接至“办案民警”,“办案民警”称余女士名下有一张存折最近有大批资金往来,怀疑其有诈骗行为,现在需要配合调查洗清嫌疑。

余女士信以为真,把名下两张银行卡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都告诉了“办案民警”,后来余女士发现银行卡被转走10万元,赶忙向天河警方报警。             

4月29日,伍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广州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开头带“+”),称其身份信息在外市被人冒用,健康码将被赋红码,伍女士表示自己并未离开广州,对方称这是外市公安局反馈的信息,稍后由外市公安局联系伍女士。

然后,伍女士接到自称外市“办案民警”的电话,称其被判断为疫情传播者,并以网上做笔录为由要求伍女士将银行卡里面的资金转到安全账户里面,伍女士信以为真,分两笔总共转账5.6万元。转账成功后,伍女士经家人提醒意识到被诈骗,于是向天河警方报警。

以“密切接触者”“赋红码”为由

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银行账号、

支付密码等信息时要警惕

疫情排查不会收集银行卡信息!

疫情排查不会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

银行卡、验证码、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

涉及到钱财转账,一定要多想想、细核实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以“疫情期间高薪招聘”为由

日薪2000元招聘方舱志愿者?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紧急招募方舱工作人员若干,日薪2000元,工作简单包吃包住,有意向的快来联系我……

近日,某地市民小薛报警,称其在网上报名志愿者被骗了。据小薛讲述,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招募方舱志愿者”的信息,觉得既能帮忙也能赚钱,便添加信息发布者的微信,进一步详聊。

添加微信后,对方先让小薛填写了个人信息,告知其方舱志愿者的招聘条件:“日薪2000元/天,工作要求简单,只要接种过三针疫苗,45岁以下的成年人即可,而且包吃包住,还有专车接送,但需要交500元中介费预定名额。”

“转完钱马上给你报名,名额不多了。”对方催促着小薛赶快转账。小薛随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500元转入对方账户。

第二天中午,他没有等到通知上岗的电话,却等来了对方要求继续转款的消息。对方以该岗比较抢手,需要再加价500元才能帮其报名上岗。此时,小薛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赶忙报警求助。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此类新型骗局中,不法分子蹭着时事热点,打着招聘工作人员、志愿者的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待受骗人主动联系后,向其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核酸检测”等费用,待受骗人支付一系列费用后则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1.寻找招聘信息应选择正规可靠途径,不轻信来源不明的招聘信息,在未签订正式用工合同、未安排上岗的情况下,就提前收取各类费用的,大多是诈骗。

2.招聘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等隐私信息,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3.如果发现被骗,应立即保存相关聊天截图、支付记录,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接到流调电话,该怎么办?

流行病学调查是摸清感染来源、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手段。万一接到流调电话,如何详尽地配合流调工作?如何区分流调电话和诈骗电话?这里有一份“配合流调的正确做法”,速收藏!

1. 接到流调电话怎么办?

(1)保持镇静、积极配合:若被判为密接,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感染,请保持镇定。听从流调队员建议,加强个人防护,等待下一步的隔离管控或核酸检测等措施。

(2)如实相告、拒绝隐瞒: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并如实相告。

(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住址、旅居史等;

(2)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接种时间、疫苗种类、剂次等;

(3)健康状况:近期是否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或丧失、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

(4)近14天内旅居史、既往病史等;

(5)病例密切接触史:包括共同就餐、同乘公共交通、居家成员等;

(6)其他对疾病防控有用的必要信息等。

注:流调获得的所有个人信息会严格保密。

3. 如何详细回忆行程?

(1)查阅记录痕迹: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电子支付记录、照片、日志等都可帮助记起出行、社交情况;

(2)事件联想:近期发生哪些印象深刻的事件,以此为起点回忆前后几日接触的人、去过的地方;

(3)习惯中的例外:除了惯常的生活工作之外,近期有无例外事件或新结识的人;

(4)共同回忆:家人、朋友、同事、同学以及有共同出行史的人员,可请他们帮助回忆。

4. 其他流调电话怎么识别?

当前,除了疾控部门作为主力开展流调工作之外,还有许多基层工作者也在参与摸排工作,对于这部分电话,如何区分?

(1)流调电话基本都是本地的手机号或固话,不可能是境外电话;

(2)流调电话可以回拨(哪怕回拨后提示占线也算),诈骗电话基本不可正常回拨;

(3)流调电话会问您身份证、姓名和行程,但是绝不会问银行卡号;

(4)流调人员不会让您下载任何APP,也不会让您打开屏幕共享;

(5)流调人员不会给您发送二维码扫描、发送链接让您点击、索要密码或验证码、要求付费、要求加入QQ群或微信群等;

(6)流调不会以任何理由让您转账和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防疫人人有责,积极配合流调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

故意隐瞒害人害己,造成疫情传播将被依法依规惩处。

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广东共青团、广州天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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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使用ASPxGridView 实现的列表功能 把数据展示出来 需要在列表中添加一个转发的功能 可以转发到QQ群 或者微信群里面的
转发这条信息里面所有的文字 格式不变
如何实现 最好有源码 谢谢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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