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代码是多少?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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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二级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体育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学校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

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等工作;教务处负责考试有关工作;财务处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官方网站:  招生网: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包含: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传播与策划、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电一体化技术、体育运营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考生于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学院于2022年3月19日至20日组织对不同类型考生进行相应科目的考核测试。

(一)文化课素质测试: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依据为学院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对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院将此类考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第十四条 学院于2022年3月23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首次预录取者须于2022年3月31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首次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的院校,可申请参加递补预录取,可在已上报成绩库的本校生源中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预录取考生须于2022年4月6日至10日前报送预录取信息,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十七条 各校于2022年4月19至20日到省考试院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预期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 分类考试成绩组成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300分,满分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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