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粤省事里查询小学插班申请是否提交成功?



最近龙华的新学校一个接一个

家长在期待的同时,更关心的是

“什么时候招生啊”“招生指引出台了吗”


你们心心念念的2022年秋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指引来啦~

还有关于大学区学校的招生要求

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

为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今年家长可通过“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查询学区划分情况,小一学区电子地图网址:

:8090/visitlhuagbcyxqdt,各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边界可能会因工作站、居委会划分界线存在误差,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最终以龙华区教育局文件公布的表述为准。家长若因边界无法确定所属学区或房屋编码未划入学校招生范围,请拔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五、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若家长需取消“提前志愿”的,请在7月15日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办理取消,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家长慎重考虑选择“提前志愿”。

(二)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如何?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如何查阅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名单?

见《龙华区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六、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按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招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公、民办统一招生

龙华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同平台招生,民办学校的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按照《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补录工作。

七、有关身份证明的问题

(一)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办居住证吗?如何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

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八、关于住房证明的问题

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商品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下载方式: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实名核身-快递验证”—“②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购房合同”且“未办理入伙”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前需在龙华区范围有居住信息登记方可申请学位。

可以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吗?

可以。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如何查询学区房是否被锁定?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且被公办学校录取,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说明:/bmxxgk/jyj/ywgz_124229/zsxx/)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家长也可关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学位申请政策及信息。

电话咨询:区教育局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家长可直接向学校咨询。各种证件办理部门、教育局、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龙华区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栏

到就近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按需取阅。

十一、关于一些问题的温馨提示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进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三)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如需评估,可至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龙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预约评估,电话:)。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区户籍的精神残疾、智力障碍、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至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报名(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德胜路58号深圳市龙华区振能学校内,电话:)。听障、视障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填写《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出申请,至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1006室申请盖章(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电话:)

(四)2023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3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附件1:龙华区2022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


△附件2: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附件4: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5: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6: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租房)

△附件7: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8:深圳市2022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2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5所学校、初一选取5所学校采用大学区方式招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大学区招生学校及范围

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初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5所学校。大学区学校招生及单校划片范围详见《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1)。

二、大学区学校招生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修订稿)》(附件2)。

三、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网上预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由各职能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比对审核。

四、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统筹分流其学位。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分流。

从本方案正式生效之日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且被公办学校录取,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落实和解释。

△附件1: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修订稿)

△附件3: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新生入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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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市区高层次人才及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

  幼儿园招收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招生范围详见《光明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1),未在本表范围内的幼儿园暂不开展招生工作,后续将适时在光明政府在线公开发布,请家长留意。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

  公办幼儿园学位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民办幼儿园学位通过到幼儿园递交材料进行现场申请。

  每个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向两所园申报学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或同时申报两所民办园)。

  (一)网上申报或现场提交材料,6月20日9:00—6月30日18:00

  申请公办幼儿园小班学位的家长登录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visitgmxqzs),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审核为准。

  申请民办幼儿园的家长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交幼儿园申请学位(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可通过电话预约报名的方式,按幼儿园安排的时间到园递交学位申请材料)。

  (二)报名材料核验、复核,7月1日—7月7日

  幼儿园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幼儿园核查,如家长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有误,家长接到幼儿园通知后可重新填写或提交(重新填写或提交的时间为材料核验完成后2天内)。

  (三)录取,7月10日—7月20日

  1.公办幼儿园录取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民办幼儿园按类型进行录取: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有多个申请人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公办幼儿园不晚于7月10日公布,民办幼儿园不晚于7月20日公布。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①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

  ③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采集表;

  ②以下住址证明材料选其一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商品房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当年7月31日前入伙),政策性住房提供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

  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住合法产权房的提供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①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址证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记表;

  ②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③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④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记表;

  ②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四)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②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关系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

  b.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②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

  a.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b.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记表;

  ②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4.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需要的材料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的市区高层次人才和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落实幼儿园学位。

  1.父/母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③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④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3.住址证明材料:

  ①居住信息登记表;

  ②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

  ③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八、学位类型、积分规则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光明户籍儿童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小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社保加分:非深圳户籍儿童以监护人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至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儿童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非深圳户籍儿童

监护人在小区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光明户籍儿童

监护人在小区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儿童

监护人在小区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非深圳户籍儿童

居住在本小区外、居住地与本小区属同一社区儿童

(1)社区内光明户籍:35分

(2)社区外光明户籍:30分

(3)深圳户籍:25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社保加分:非深户籍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至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居住在本小区外、居住地与本小区不属同一社区儿童

  (二)非小区配套园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小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拥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的(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社保加分,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至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1)社区内光明户籍:35分

(2)社区外光明户籍:30分

(3)深圳户籍:25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社保加分:非深户籍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至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4.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二)关于住房类型及锁定

  1.合法产权房,包括具有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7月31日前入伙)的商品房;持有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政策性住房等。合法产权房的产权登记人需为幼儿的监护人,且监护人产权>50%。

  2.租房,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的公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能够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合法产权房(住宅)等。

  3.其他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房和租房(持有红本《房屋租赁凭证》)之外的其他类型的住房,包括祖屋、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等,其中光明户籍拥有如下特殊住房可计算居住时长加分:

  (1)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2)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3)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儿童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请学位,分类等同其他住房,不积分。

  5.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适龄幼儿用来申请幼儿园学位,申请成功后该房屋即被锁定,一般情况下,一套住房被锁定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如该套住房住户的孩子因转学或升学离开现就读的幼儿园,该房屋即被解除锁定状态;用同一住房为多个孩子申请幼儿园学位的,必须是相同监护人。

  (三)关于户籍类型

  1.社区内光明户籍: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在同一社区范围内。

  2.社区外光明户籍:指的是适龄儿童户籍与居住不在同一社区范围内。

  3.台湾地区户籍儿童与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非深圳户籍儿童包括港澳户籍儿童。

  (四)积分时间说明:

  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5月31日。

  十、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一个孩子可同时申请多少所幼儿园?

  答:2020年秋季学期,每个适龄儿童可以同时向两所园申报学位(一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或同时申报两所民办园,但不可同时申报两所公办幼儿园)。

  2.如果未被申请的幼儿园录取,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答:7月31日前未被任何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可在7月31日后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申报学位(全部采用线下申报)。区教育局将适时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名单及空余学位情况。

  3.小孩没有办理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替代吗?

  答:报名时可以用户口簿替代,在幼儿园就读期间为孩子办理身份证。

  4.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何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如何提供材料?

  答: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

  “查询居住证状态”方式: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居住证状态查询”—“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实名核身—快速验证”。

  5.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申请学位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6.学位类型中的自购商品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申请学位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下载方式: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实名核身—快速验证”—“②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产权登记人须是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且所占份额须>50%。

  7.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如何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19年5月(含5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如是多年前用的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方式: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开具证明/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可以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但是如申请公办园房产不积分。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园,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9.申请学位的房屋是否会被锁定?

  答:会。申请学位的房屋原则锁定三年,同一套住房(含租房、其他住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该套住房住户的孩子因转学或升学离开现就读幼儿园,该房屋即被解除锁定状态。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法定监护人。请申请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10.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的房产须用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

  11.购买的商务公寓,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但产权或承租人均需为儿童监护人,如申请公办园房产不积分。

  12.商品房产权所有人是公司,公司法人能用这套房作为自有房产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要求是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幼儿园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

  13.在同一学区内置换商品房或租房搬家的,能使用旧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累计积分吗?

  答:不能。只能使用新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积分。

  14.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15.一份《公租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公租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

  16.对租房和《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有限定吗?

  答: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签发日期必须是2020年5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0年9月1日后。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居民信息登记采集时间必须是2020年5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

  17.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幼儿园学位申请信息?

  答:网站查询:家长可关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及信息,也可登录“光明政府在线”查询招生资讯。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请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同时也可关注拟申请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生资讯。报名期间,家长可直接向各幼儿园咨询相关招生资讯。

  18.就读学校已经转公办了,那原就读孩子还要重新申请学位吗?是否可以直接就读呢?

  答:原在园儿童可以继续就读,无需重新申请。

  19.插班生如何申请学位?

  答:中、大班儿童可以根据各园学位情况到园现场申请,条件、程序、材料和录取规则和小一新生相同。

  20.我所在社区没有幼儿园,我应当如何申请幼儿园?

  答,没有幼儿园的社区,适龄儿童可以根据各园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区内幼儿园申报学位,按《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参与材料核验和录取。

  附件1.光明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范围一览表(第一批)

  附件2. 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附件3:特殊住房证明(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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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使用“招生信息”板块“学区图查询”,或者查看各学校公示栏中公布的《本校学区图》。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在6月10日前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7月27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 )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

7月29日—7月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8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大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9)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则需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学区内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8)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前到南山区人民武装部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表中第1、2、3、4项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4)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5)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一)我区实行住房学位锁定,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址:/)招生信息栏-->点击住房学位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二)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厂房、写字楼、酒店、商铺、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申请学位。

(三)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1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时,按“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根据《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对于出证日期的要求,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含)后。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9个月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②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③截至2021年4月30日连续9个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凭证,包括始于2020年7月31日(含)之前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等。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学位,则该房屋只能用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锁定期内的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南山区实名登记听障、视障类适龄学生,由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事宜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南山区实名登记智力障碍、肢体、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儿童,家长凭儿童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由南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评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网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与二号路交会处,咨询电话:)。最终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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