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看本高校发布的规章制度细则?

中共中山开放大学总支部委员会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1011日至202011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山开放大学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0326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山开放大学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020326日,巡察反馈专题会议结束后,党总支书记立即牵头组织党总支委员、校领导班子召开了第一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细致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与不足,深入查找症结,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党总支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承担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反馈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党总支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题会议,学习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进行细化、梳理,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市委巡察办、市教育工委的多次指导和严格审核把关下,按照市委巡察办五步法的整改步骤要求,学校党总支书记主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校领导班子成员认领分管问题,明确每个整改问题的成因、整改目标和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台账,确保对症下药推进整改行动,推动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

学校党总支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更新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总支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等形式,逐条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其他校领导、党总支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认真抓好分工范围内事项的整改落实,确保层层传导压力。各支部、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进度和成效。

(四)注重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

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学校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既坚持问题导向抓项目整改,又着眼长远强化制度建设,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总支对学校的领导虚化弱化,贯彻落实党中央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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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校档案业务建设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档案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对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地为高校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编制本规范。

  二、本规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档案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引入系统论的观点和现代化管理的方法,把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结合起来,充分吸取我国高校档案工作数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既尊重历史,又有所创新;既突出共性,又照顾个性;既统一标准又灵活运用。

        三、本规范是一个较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融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实施细则于一体,把档案基础标准,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现代化设施技术标准结合用到规范中,使之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

   四、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某些重要原则的具体化。上述法规属宏观、原则、概括的导向,偏重于“做什么”;规范则是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微观、具体、量化的落实,偏重于“怎样做”。

  五、本规范与《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配套使用,互为补充。引入、采用“高等学校档案”这一综合概念,编制了偏重于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的总体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同时,根据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按党群、行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个一级类目设10个具体工作规范。声像载体档案由于其载体和幅面尺寸不同,有特殊的形成规律、内容特点和特殊的管理要求,我们为它单独列出工作规范。

4.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规范依据的是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同时又考虑高校的实际,九大项中,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两大项最能体现高校该门类档案的特色,其余有的部分如“档案的管理”等属于共性的,或《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已有明确规定的,则从简、标明见该规范的某条某款。

    我们的原则是,各门类档案关系密切的管理文件,除涉及全校,全局的外,一般归入相应门类档案保存;各门类档案中,除密不可分配套的声像材料外,其余均归入声像档案单独保存,在编号上用参见号的方式相互呼应,以方便查找利用。这样一来,行政管理类档案中,除综合性的外,教学(包括教务、研究生、成人教育)、科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方面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就归入了相应各类,保持各类的相对的完整、准确、系统,显得更加科学,更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对不设分室而对部分门类档案实行二级管理问题,尚需实践,宜慎重处理。

    分类编号一是检索分类号,一是实体分类号,前者主要供分类标引,后者主要供组织馆藏。从理论上讲,二者应该有联系,也有区别。检索(信息)分类号,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已作了规定。实体(排架)分类号,按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处理。充分考虑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考虑这些年来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考虑到国家标准的新要求,既科学又实在,既简明又概括。归纳起来,主要是这么几层意思:A、根据各类档案的领域范畴、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融类目体系和归档范围为一体,分别编制用于档号的二级类目代号简表;B、分类号由一级类目代号和二级类目代号组成;C、从一个学校档案部门最好用统一的档号模式的认识出发,在比较了国内通行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的档号内涵之后,确定档号 = 年度号 + 分类号 + 案卷号。这只是一般而言,如一个档案部门有多个全宗的,原则上还应在前后加上“全宗号”。

在编定档号之后,一律按档号排架,而不是通常的按保管期限排架。《规范》在考虑了高等学校档案的归宿,它的成套性特点,它们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之后,大胆在一个卷内把文件材料划定不同的保管期限,在不影响自然形成规律的情况下按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将来鉴定时。只需把该销毁的部分清出来即可.这样既方便插卷调整,又不缺号、不空档。

    我们的原则是少而精,各类档案的案卷(装具)、表格、卡片,从通用、节约、方便、易懂考虑,其规格尺寸都应既符合国家标准,又能体现高校特点。能通用者尽量通用,有特殊要求者从严控制。本规范所列的这些案卷(装具)、表格、卡片,由高校档案部门自行决定采用。

第二章  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

1.1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必须实行目标管理,使档案工作各个环节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更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学校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范。

2.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2.1 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高等学校档案。

    2.2 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应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3 高等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2.4 高等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2.5 高等学校应有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立卷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具体承办。

    2.7 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要。

3.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任务

    3.3 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5 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4.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制度建设

    4.2 立卷归档制度,包括校内各部门立卷要求,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办法。

    4.4 档案的保密、保卫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4.6 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确定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的具体范围和开放档案的管理办法等。

    4.7 未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4.9 档案部门及下属科室负责人、全体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包括目标、职责、权限、任务、考核、奖惩措施等。

5. 高等学校档案干部素质要求

    5.1 高等学校档案部门应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以上(大部分应为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档案干部。

    5.2 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5.3 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4 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5.5 各级领导应为档案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济待遇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档案干部应相对稳定,一般不要轻易调离档案部门。

    6.1.1 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6.1.1.1《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大类文件材料;

    6.2.1 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6.2.2 学校分管某个方面工作的校领导,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都应把涉及相应的范围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作。

    6.2.3 全校性、综合性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其余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

    6.2.4 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口,其他部门可向它们集中或靠拢。

    6.3.1 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总的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6.3.2 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6.3.3 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6.3.4 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含教学、科研、产品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档案)按阶段、结构、部件等分别组卷。具体请参阅各工作规范。

    6.3.5 在充分照顾上述原则和不影响文件的有机联系情况下,同一内容的卷内文件可按永久、长期、短期先后排列。

    6.3.5.1 确定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准确进行判断:

    凡反映学校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校、国家建设、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

    凡反映学校一般工作活动,在长期内对学校和社会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

    凡在较短时期内对学校工作有查考价值的,列为短期保管。

    6.3.5.2 对上级发来的文电,除少数直接针对本校,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应永久保管外,其余多数为长期、短期保管。

    6.3.7 立卷视文件材料数量的多寡进行。当同一问题的文件多时,可采用硬卷皮成卷或单份装订,一般不超过200页;当问题单一、文件较少,又不便一起归类时,可立薄卷。

6.3.8 卷内文件材料按顺序排好后,装订的案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是书写的文件材料,均应依次在非装订线一侧下角编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右上方加盖有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并逐项填写。

6.3.9 每个案卷必须按规定格式逐件填写卷内目录,对文件材料原有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若原有题名无实质内容或无题名的,要重新拟定并在前后加[ ]。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及时补上。会议记录应概括出主要内容。声像材料应按规定内容标出与纸质载体、不同声像载体之间的参见号。

    6.3.10 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应填在备考表内。若无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姓名、时间写上。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

    6.3.11 案卷题名应简明确切,体式一致。一般包括主要责任者、内容、名称(文种)等。部分案卷题名可以是项目的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一般写在卷面,不超过50字。

    6.3.12 要去掉卷内文件上的金属物,托裱破损文件,字迹稍模糊的应复制与原件放在一起。装订用三孔一线,不装订的案卷,应按标准用细线逐件装订。

    6.3.13 除有特殊要求的外,档案的案卷格式和各种表格、卡片的内容、规格、用纸应统一。卷皮一般用250克以上较厚实的牛皮纸制成的全封闭式,规格为300毫米×220毫米,厚度由各校自定,一般为10、15、20、30、40、50、60毫米或自定;表格用纸为260毫米×185毫米,卡片为125毫米×75毫米,用70克以上的白色书写纸。某些特殊规格以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为准。

    6.4.3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6.4.4 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6.4.5 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7.1.3 建国后各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全宗名称不因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7.2.1 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分别归类编号。有检索分类号和实体分类号(档号)。

    7.2.2 检索分类是按专题、类别,系统揭示档案内容,属大范围组织检索工具的分类,其编号按《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确定。

    7.2.3 实体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组织馆藏。

    7.2.4 档案实体按档号顺序排架。档号一般是各类档案的最下位类目顺序编码。年度为自然年度或教学年度,接各类规范要求确定。

    7.3.2 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档案馆(室)指南、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有条件的学校,还应按《档案著录规则》要求编制人物卡片、著录卡片及资料目录。

    8.1 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积极开发和利用国家教委推荐的、与本规范配套的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提高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能力。

    8.2 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配置环境、机种选型要和本单位自动化信息管理网络相一致。最好尽可能选用容量较大、档次较高的计算机,软件编程语言为关系型数据库系统,输出设备为较为先进的打字机。以保证档案科学管理的需要和高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要求。

    9.1.1 新建的库房基本符合国家档案局、建设部发布的《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对于原有不合格库房,应按该规范要求逐步改造。

    9.2 档案部门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像(翻拍)机、录像机、去湿机、空调机、吸尘器等。

    9.3 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

    9.4 案卷应依档号顺序排放,库房柜架应编顺序号,各柜、各库和全馆(室)均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示意图。

    9.5 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

10.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0.1.1 档案部门应根据本规范并结合国家有关保管期限原则规定,对已满期的档案进行鉴定。

    10.1.2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档案部门和有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和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

    10.2.1 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馆(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省、市档案部门和院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10.2.3 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报告学校领导。

    11.1 档案部门人员要熟悉馆藏,主动提供利用,起好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助手和参谋作用。

    11.1.1 要充分发扬各校优势,加强内外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档案的信息功能,定题跟踪服务,提高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3 已建馆的学校,对馆藏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的,除未解密或需要控制使用部分外,均应按国家规定,报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未建馆的不向社会开放。其他单位或个人需利用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室主任或校办主任同意后,方可查阅。科技档案开放利用按国家档案局、国家科委《开发利用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暂行办法》执行。涉及重大问题和机密的,还要报请校领导批准。

    11.4.1 凡利用馆(室)藏档案,均应按本馆(室)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对校外单位和有关人员还应照国家规定收费。

    11.4.3 对借出档案,档案部门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

12.档案的编研和学术研究

    12.1 高校档案部门应加强编研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研究整理,编辑出版。参加学校信息网络整体建设和校内外编史修志,编写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写重要参考资料。

    12.1.1 编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学校沿革表;历任校领导(含副职)职务名称及任免;学校各种基础数据汇编;年鉴、学校大事记(可与院办合编);重要档案史料汇编;重要专题档案汇编(如学生运动、规章制度、科研成果、重要教材、基建工程、大型设备等);重要会议简介等等。

    12.2 高校档案部门要管好学校(校史)陈列馆(室),加强与图书馆、博物馆(室)的联系,根据学校和社会需要,经校长批准,在适当时候通过展览和新闻媒介公布一定数量的档案资料。

12.3 档案部门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学术理论研究,参加本系统、本地区的档案协会(学会、研究会)活动,并起重要作用。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 

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

《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属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及业务建设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我委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分片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分类法》、《规范》),现予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分类法》和《规范》对现行的高等学校档案分类及管理有了很大改进,是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基础建设,望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请及时报我委办公厅。

《分类法》和《规范》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亦可参照执行。

《分类法》和《规范》的印发办法将另行通知。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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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第一次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会议以来,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积极贯彻会议精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速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提供了有力保证。

  但是,应该看到,目前高等学校实验室的状况还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管理体制没有理顺,管理机构不健全。

  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没有保障,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陈旧,数量不足,出现了教学实验质量滑坡的趋势。

  实验队伍人员老化,青年人思想不够稳定,专职技术人员编制不足,缺乏进一步调动现有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有效措施,实验室的管理方式比较落后,缺乏对人员、技术、环境和仪器设备等财产的归口综合管理,缺乏对投资效益的评估机制。八五计划期间,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是:深化改革,发挥效益,把实验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对高校实验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验室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  

  要加强各级领导对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实验室建设是办好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一项基础工作。我们现在的高等教育,应着眼于21世纪,为我国四化建设培养高等专门人才,使他们各方面有较高的素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验室在育人方面有其独特作风。不仅可以授人以知识和技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影响人的世界观、思维方式和作用。现在问题是,常常对实验室教学的理解不全面,甚至仅仅理解为教学辅助手段。重书本,轻实验,重灌输,轻启迪,重业务,轻品德等旧的教育观影响实验教学功能的全面发挥,甚至把实验教学看成可多可少、可有可无的工作环节,这是非常错误的。

  实验室建设也是高等学校成为科学技术重要方面军的基本支柱。近代科技发展史表明:对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发明,多数来自实验室;愈是现代化科技愈是依靠科学实验来发展。我国近十年来高等教育事业发生的变化的标志之一,就在于我国高等学校已成为发展我国科技的重要方面军。高等学校要想对我国科技进步继续做贡献,必须首先花大力气建设好实验室。

  实验室建设除了育人和科研的功能以外,还应进一步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为经济建设做贡献。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涉及一系列应用于生产的再开发、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大量工作要依托实验室。有条件的实验室可以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力争为社会多做一点工作。在多做工作的过程中获得新思想、新信息和产业部门物质上的支持,也有利于学科和实验室自身的发展。

  总之,要充分理解实验室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其作用,把它作为办好大学的十分重要的环节来抓。

二、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

  实验室工作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为多种工作打基础的工作,必须加强校一级的综合管理。除了重大事项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以外,一定要有一名分管副校长主持日常领导工作。要理顺管理体制。根据这几年高校实验室和物资管理的经验,学校最好有一个实验室和物资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协助主管校长抓好综合管理工作,并与有关部处的业务管理相协调。实验室逐步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院校,可按三级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有相应的主管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工作。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的八五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工作

  “八五期间,高校实验室应区别不同情况,一方面继续抓充实、整顿和配套,同时要逐步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挥效益、提高水平上来。要努力实现下述目标:

  —所有高校的教学实验室,特别是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实验室,教学实验开出率应逐步达到90%以上。着重抓好400余所教学仪器配备较差、教学实验开出率差距较大的大专院校,使其尽快具备基本合格的办学条件。

  —要积极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有计划的对过于陈旧落后的教学仪器进行更新。对使用期超过15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进行逐一检定,制订更新或留用计划。

  —制订基本教学实验的工作规范,开展质量普查,力争在八五后期乃至更长一点时间,教学实验的师资、用房、仪器套数、教学文件资料及有关管理制度能配套,达到规定要求。

  —在国家计划支持下,再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已建好的重点实验室更进一步完善制度,面向全国服务。

  —普遍推广开放实验室的经验,促进各级各类实验室开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建立实验技术开发和实验室工作的评估、培训、考核等制度,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基本适应现代教学和现代科技工作的需要。

四、重视和加强实验室工作队伍的建设

  提高实验室的效益和水平,关键在于提高队伍的素质,特别是骨干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素质。

  1.要根据任务的变化合理定编。不同类别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中的工程技术与实验技术人员要按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合理配置,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在专职科研编制里划出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数。

  2.要试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用工制度。流动编制可以是编制内的(即定编不定人部分);也可以是编制外的(科研任务急需而临时增加部分)。但对编制夕嘈请人员要解决流动编制的经费来源,允许从有关基金中支付流动人员工资、福利及奖酬金。

  3.实行严格的聘任制。首先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规范,其次要有科学的考评办法,第三,按照考核结果实行奖罚和聘任。只有实行严格的聘任制度,才能调动起这支队伍的积极性。高等学校可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试行岗位补贴,并对成绩显著的优秀人员实行政策性奖励等改革措施。

  4.奖励实验技术优秀成果。为了正确评价实验技术成果的价值,充分肯定和鼓励实验室工作者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积极性,各类高等学校可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或按教学成果、科技进步成果予以鼓励。在八五期间,各院校、省、部委都要逐步开展这一工作。

  5.抓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将增人计划列入学校人事计划,有计划分批引进,形成合理的梯队。培训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结合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业大、电大学习来进行。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6.要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经常化。根据实际岗位及不同情况,高等学校实验室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评聘工程技术系列专业职务,也可以评聘实验技术系列职务。力争八五期间,全国高校高等实验室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有较大的提高。

五、加强教学仪器经费的投入,并建立多渠道的机制,促进实验室的发展

  1八五期间,要力争教学仪器设备费的投入有所增加,教育事业费中的教学仪器费、基建投资中的设备及教学设备的专项拨款要有所增加。同时,争取专项外资贷款建立一批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今后,高校征收的学杂费中应有一部分用于改善教学仪器和设施。

  2.适当加强科研经费中用于设备费的比重。要按照高校类型和科研任务的不同情况,将科研经费中的一定比例有计划地用于购置仪器设备。

  3.高校社会服务的收入应有一定比例反馈到实验室。高校中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很多都是以实验室为依托的,一部分收入应当反馈到实验室,才能有利于实验室及社会服务长期稳定地发展。

  4.提高实验室的自我发展能力。在完成规定的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基础上,通过改革挖掘潜力,增加对社会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增强自我改善的能力。这是搞活实验室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六、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实际出发,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制订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使管理工作制度化。

七、继续开展实验室管理和技术物资供应等方面的研究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这个学术团体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工作朝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发展。

  以上意见,请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随时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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