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的雨,让人评价让人摩挲让人遐想,哪些词语应该重读?

一辆顶灯上标着"TAXI"的白色小汽车停在路口,她下了车,略略站了站,环顾着周围。然后,熟悉地穿过大街、小巷,向前走去。

她穿着白色的坡跟皮鞋,银灰色的西服裙和月黄色的短袖衬衫。身材纤秀因而显得颀长,肤色白皙、细腻,橄榄形的脸型,一双清澈的眼睛,鼻梁略高而直,未施任何唇膏的淡红的嘴唇紧闭着,颏旁便现出两道细细的、弯弯的、新月形的纹路。微微鬈曲的长发,任其自然地舒卷在耳后和颈根。耳垂、颈项都没有任何饰物。尽管鬓边的黑发已夹杂着银丝,她却并不显得过于苍老;不认识她的人,把她遗忘了的人,也看不出她曾是怎样年轻。

她匆匆走着,没带任何沉重的行囊,手里只提着一个白色的圆形纸盒。

走在这里,她仿佛从一个长长的梦中醒来。

晨曦熹微,小巷清幽。早起的人们偶尔从她身旁擦肩而过,骑车的,步行的,领着孩子的,端着早点的......她感到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而人们却不熟悉她,谁也没有认真地看她一眼。

她看着前面。天和地是灰色的,砖和瓦也是灰色的。临街的墙几经风化,几经修补,刷过黑灰、白灰,涂过红漆,书写过不同内容的标语,又终于被覆盖;风雨再把覆盖层胡乱地揭下来,形成一片斑驳的杂色,融汇于灰色的笼罩之中。路旁的树木苍黑,瓦棱中芳草青青。

远处,炊烟缭绕。迷离的曙色中,矗立着这一带惟一的高出民房的建筑,尖顶如塔,橘黄色的琉璃瓦闪闪发光。那是清真寺的"邦克"楼,每日五次,那里传出警钟似的召唤:"真主至大!万物非主,惟有安拉;穆罕默德,主之使者。快礼拜啊!"

这儿是"达尔?伊斯兰"??穆斯林居住区,聚集着一群安拉的信徒,芸芸众生中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很大。在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以来的一千三百年!司,他把仁慈、公正、诚实和自我克制的精神洒向人间,全世界有八亿人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

这个世界很小。在拥有八百万人口的古都北京,穆斯林的数目只有十八万,他们散居各地,其中有一部分聚居在这座清真古寺的周围。据说,这一带曾经是果木繁茂的石榴园......

大约远在公元7世纪,一些头上缠着白布的阿拉伯商人来到了东土大唐,他们习惯了神州大地的水土,在这里娶妻生子,留下来了。1219年成吉思汗率兵西征,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达,葱岭以西、黑海以东,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的土地被蒙古贵族陆续占领,征服者强迫被征服者大批迁徙到东方。他们之中,有被俘虏的工匠,有被签发的百姓,有携家带眷的阿拉伯上层人物。当然,也有乘东西方的交通大开而自发前来的商人。这些"外来户",大部分在中国做军士、农夫和工匠,少数人经商、传教,也有极少数做官。这些人的后裔很少再返回故地,就在这块土壤上生根了,繁衍生息,世代相传,元朝的官方文书称他们为"回回",他们本身也以"回回"自称,一个新的民族在东方诞生了。由于历史上难以避免的融合,回回民族当中也糅进了一些汉人、蒙古人、维吾尔人和犹太人的成分,但回回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存在,而不融入汉人或其他民族之中。幅员辽阔的中国,是汉人长期生存繁衍的地方,回回不可能像土生土长的民族一样拥有整块的、大片的土地,他们不断地被派遣被迁徙,甚至被征讨、被杀戮,为了生计,他们流落四方......他们始终是少数,这少数的人艰难地、顽强地、小心翼翼地生活着,信奉着自己的主。他们相信真主是独一无二的,他创造了大地、苍穹、自然力、人、天使和"镇尼"(精灵),他主宰着一切;他是没有形象的,但又是耳聪目明、全知全能的,他无时无处不在,凡有三个人密谈,他就是第四个参与者,凡有四个人密谈,他就是第五个参与者......主永远与穆斯林同在。穆斯林归顺真主,接受真主通过穆罕默德所晓喻的启示,虔诚祈祷,老实做人,宽厚仁爱,生活简朴,不骄傲自大,不诽谤他人,捍卫信仰,遵循"逊奈"??圣行,穆罕默德之路。他们相信人生有"后世",相信"末日审判",每个人的灵魂被接纳进天园或是被投入火狱,一切将由真主判定;他们相信善行必定得到报偿,邪恶必定受到惩罚......

她从梦中醒来,面对着这个苦苦寻找的世界,是那么熟悉仿佛岁月倒流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切都不曾发生。不,岁月永远不会倒流,当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之时,她老了,这里也已经变得陌生。当然,岁月也一定把别人都拖老了。她不知道该报偿的是否已经得到了报偿?该惩罚的是否已经受到了惩罚?不,她不需要知道。她从来也没有打算对过去的恩怨进行什么报偿或是惩罚,只想把该记住的都记住,该忘却的都忘却!

又捐过一个弯儿,就进了梦中的那条胡同。

她看见那棵古老的槐树了,历尽劫磨,阅尽沧桑,它还活着,老干龙钟。枝叶葱定过去,每当春天来临,它就绽开串串白花,香气飘满整条胡同;清风吹来,落花如雪,落在她的头上、肩上,"拂了一身还满"。如今树上没有花,开花的季节已经过去了。它白白地开了几十次,落了几十次,一直在等着她呢,而她却没有来。

她终于来了。她从树下走过,站在那座门楼前。

她夜夜都梦见这座门楼、这所院子,梦见院子里的天空,梦见天上的月亮,梦见那一双永远也不能忘记的眼睛,梦见那一声声牵心动腑的呼唤......

天上有明月,年年照相思。

她夜夜沉醉在梦中。梦把空间缩短了,梦把时间凝固了,梦把世界净化了。梦中没有污秽,没有嘈杂,没有邪恶;梦中没有分离,没有创伤,没有痛苦;梦中只有柔和的月色,只有温馨的爱;梦使她永远年轻,使她不愿醒来。

她不能遏止自己的冲动,踏上那五级青石台阶,伸手去抚摸那暗红色的大门。

门关着。她突然缩回了手。她并不怕见到她所不愿意见到的人,她只急于见到她曾天天梦见的人,这毋庸讳言,也无可畏惧。但是她看见,在大门的旁边,古老的青砖墙上,镶着一块她从未见过的汉白玉标志,上面,用仿宋字和隶书刻着:

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合院

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1979

她愣住了。她不知道这块崭新的、显然是今年刚刚镶上的汉白玉标志意味着什么?是这里的一切都改变了吗?

她的心评怦地跳,悬在胸前的手微微地颤抖。她渴望叫开这道门,又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她望着那暗红色的门,仿佛那是一道命运之门,曾经决定了她往昔的命运,也将决定她余生的归宿,通往天国,或是火狱。在伸手叩响门钹上的铜环之前,她不得不给自己片刻的喘息。

一道门,隔着两个世界。

隔绝得太久了,大门里贮藏着她所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一切......

这是一座规整的四合院。

磨砖对缝的灰色砖墙簇拥着悬山式的门楼,房脊的两端高耸着造型简洁的鸱吻。椽头之上,整齐地镶着一排三角形的"滴水"。檐下,便是漆成暗红色的大门。厚重的门扇上,镶着一对碗口大小的黄铜门钹,垂着门环。门扇的中心部位,是一副双钩镌刻的金漆对联:"随珠和壁,明月清风"。门楣上伸出两个六角形的门簪,各嵌着一个字:"博"、"雅"。这些字样,都和人们常见的"长命富贵"、"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之类不同,隐隐可见此院主人的志趣。大门两侧,是一对石鼓,高高的门槛,连着五级青石台阶。

这座大门,通常是紧闭着的,主人回家,或是有客来访,叩动门环,便有老妈子从南房中闻声出来开门相迎。

穿过大门的门洞,迎门便是一道影壁,瓦顶、砖基,四周装饰着砖雕,中心一面粉墙,无字无画,像一片清澈的月光。影壁的底部,一丛盘根错节的古藤,虬龙般屈结而上,攀着几茎竹竿,缠绕着繁茂的枝干,绿叶如盖,?蕤可连接地面,每逢春夏,紫花怒放,垂下万串珠宝。

影壁和大门之间,是一个狭长的前院,一溜五间南房称为"倒座",是佣人房和外客厅所在,连在门楼的西边。门楼便被挤在东南角上,并不居中??这却是四合院建筑的惯例,"坎宅巽门",大门要开在东南方向,以取吉利。

和大门斜对的垂华门却坐落在整个建筑布局的中轴线上。垂华门是承接前后院的咽喉,虽然除了作为通道之外再无实用价值,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与大门的朴素、庄重风格不同,被装饰得富丽堂皇、玲珑剔透。门框不再是大门的那种暗红色,而是朱红色油漆,饰以"堆金沥粉"的线纹;檐下垂着伞盖式的透花木雕,有如轿子的四沿,那上面精雕细刻、油漆彩绘,充分展示着古建艺人的绝技。

垂华门内,又是一道影壁,却与前院的影壁不同,无砖无瓦,系由本色黄杨木雕成,四块相拼,很像是一面屏风。上面以浮雕手法刻着四幅山水:峨眉山月、姑苏夜月、卢沟晓月、沧海涌月。虽都是月色,却情趣各异,令人浮想联翩。

绕过这道影壁,便到了后院。后院里东、西厢房各有三间,坐北朝南的是五间上房,抄子游廊把它们连接起来,组成一个四方形,在垂华门汇合。天井当中,"十"字形的砖垠南路通往所有的门。上房的门两侧,种植着海棠和石榴,枝叶婆婆,从春到秋,都堪欣赏......

这座院子,在北京的四合院中,以大小而论,只可以算中等;有比这大的,三进、五进院子的,带跨院的,带花园的,不一而足。但就建筑工艺来说,这座院子已经达到相当水平;而且由于主人参与设计,显示了与众不同的雅致和宁静;再由于地理位置适宜,既不临近闹市,又不远离大街,关上门与世隔绝,走出去四通八达,很适合动、静自如的居住要求,特别是对于既要在人世间奔走、又要寻求自我宁静的人。大门上的联额,屏风上的山水,庭院里的花木,显然都不是无意设置的。

但是,这里住着的却是警察局的一个侦缉队长,既不"博",也不"雅",穿着一身黑警服,腰里别着"家伙",专跟铁镣、手铐子打交道。据说,这房子落到他手里之前,住的是一位在前清官场上失意的文人,因宦途无缘,便消极遁世,潜心于读书品画,把玩秦砖汉瓦、古董文物,尤其喜爱历朝历代的玉器,以"君子比德于玉"自慰。平日闭门谢客,惟有几家玉器商店和作坊,偶尔走走,发现珍宝,必以倾囊购得为快,即使价格太高,财力不及,也要反复观赏,尽得其乐才可作罢。若耳闻谁家藏有美玉,虽素昧平生,也不耻登门,求得一睹为快。年已耄耋,常常这般癫狂,被人讥为"玉魔",老先生听到,也不恼怒,反以为荣。年过八秩,寿终正寝,儿孙不肖,倾家荡产,房子便也改了主人,归了侦缉队长。但老先生的遗风还留着影子。

民国二十四年春天,侦缉队长突然想把这房子卖了,搬到别处去。因为什么,外人不得而知,只能猜想:也许是手里钱多权大,这里容不下他了,得另辟新宅;也许是在官场的钩心斗角中需要开销,急着用钱......其实,侦缉队长之所以非搬家不可,另有原因:这所房子虽好,却不让他住得安生。一天夜里,他在熟睡之中被一声怪叫惊醒:"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职业的警觉性使他翻身而起,披衣下床,走到院子里,侧耳静听了一阵,四周并无声响。此时月朗风清,院中明亮如洗,没有任何可疑动静。他便疑心是自己做梦,转身回房睡觉。刚刚躺下,那声音又响起来了:"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侦缉队长连忙叫醒老婆:"你听听,外边儿在嚷什么?"

"我可扔了!我可扔了!"果然又嚷上了。

他老婆揉揉惺忪睡眼,说:"一惊一乍的,你让我听什么?"

这可怪了,这么大的声儿,她竟然什么都没听见!侦缉队长疑疑惑惑地躺下去,一夜也没能合眼。

接连好几夜,他都清晰地听到了那个奇怪的喊声,仿佛是那位过世了好些年的"玉魔"老先生的声音。侦缉队长是敢要活人命的角色,本来不该害怕那早已朽烂的枯骨、深夜游荡的幽魂,但想到买房子时的乘人之危、巧取豪夺,再加上老婆讥笑他"心有亏心事,才怕鬼叫门",便不寒而栗,生怕某一天那"声音"真地扔下一颗炸弹来,要了他的命。他不相信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却又无法解释这桩怪事儿,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闷在心里又坐卧不安,便"三十六计走为上",急着要离开这"随珠和壁,明月清风"的院子了。

"博雅"宅要出手的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街头巷尾、茶楼酒肆,人们都在关切地谈论这个话题。有人想听听行情,估一估自己的能力;更多的人则是凑凑热闹,想等着看到底谁能买得起。于是就有一些专门拉纤的掮客,壮着胆子来找侦缉队长,想从虎口拔毛。侦缉队长最厌恶这路货色,他本身就是做无本买卖的,难道还要受别人的中间盘剥吗?就放出话去:"谁要买房,本人来直接找我!跑腿儿说合的,都躲远点儿!"

管闲事的人都给轰走了,他只在家里坐等真正的买主儿,也不到房地产交易场所去费唇舌。他相信这等房产决不会卖不出去,总会有识货又趁钱的主儿上门!

忽一日,有人叫门。老妈子引进来,让客人坐在倒座中的外客厅等候,才从里边请了主人出来。侦缉队长朝他一瞥,此人年纪约在三十岁上下,身穿灰布长衫,脚穿青面布鞋,头戴礼帽,身材虽然高大,却显得瘦弱;面色黧黑,宽脑门儿,中分头,眉弓略高,双眼微微内陷,幽黑闪亮,炯炯有神,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儿。侦缉队长只需这一瞥,凭着多年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经验,已经大体把来人看透,那样子想必是个小职员、教书匠之类,充其量不过是个账房而已,当然不会是来买房子的,许是在官司上来疏通什么关节。想到这里,心里便已厌烦,冷冷地问:"找我什么事儿啊?"连个称呼都没舍得给。

"听说府上的房子不够住了,要换换?"来客说。他说的"换换"其实就是"卖",换一种说法,就显得对卖主儿尊重。

"嗯。"侦缉队长答应了一声,心里倒觉得有些意外,就吩咐老妈子说,"沏茶!"

"不必了。"来客却说,"我们还是先谈房子......"

侦缉队长心里又是一动:这个人倒是直来直去,买得这么急!其实,他心里也急,就挥手让老妈子下去,单刀直入地对客人说:"好,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你是替谁来看房子的?他为什么不自个儿来啊?"

客人微微一笑:"我这不是自个儿来了嘛!"

"噢?"侦缉队长一愣,心说刚才怎么没看出来?这个人哪儿像有资格买我这房的主儿?但人家既说要买,他也不得不另眼相看,"你......您贵姓?"他这才想起问问对方的姓氏,并且把不够礼貌的"你"换成"您"。

"敝姓韩。"客人欠了欠身。

"韩先生,"侦缉队长用了个尊称,但财大气粗、居高临下的态度并没有多少改变,"您先看看房,还是先听听价儿?"

"不必看了,"客人却说,"府上的房子,早在您住这儿之前,我就看过。现在既然您要乔迁,我也就正好要买下了,只听您说个数目......"

侦缉队长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这个人早就相中了这地方了,不看就买,好痛快!这无论对买主儿还是卖主儿,都抬高了地位!侦缉队长心里高兴,看来这房子确实是好啊!如果不是那个"声音"在他心里闹腾,没准儿这会儿就不舍得卖了。可是,非卖不行,他无论如何也要躲开这个鬼地方,能遇见这么个真心想买的主儿决不能放过!他在心里把原来想好的价钱又加了两成,才说:"跟痛快人打交道,咱不来虚的,你给一万袁大头吧!"

他观察着对方能不能接受这个数目,并且准备讨价还价。

没想到对方二话没说,回答得爽快,只有一个字:"成。"

侦缉队长又是一愣,想再抬价,已是不可能了,灵机一动,又补充说:"可有一条,韩先生!我卖的只是房子,二道门里的那四扇黄杨影壁,可没打在里头,我得搬走!"

"这......影壁也是房子的一部分嘛,"买主儿沉吟着说,"我买这房,也买这影壁,价钱可以商量。"

"那您就再出两千!"侦缉队长摸透了对方的心理,自然就不客气了。

"成。"买主儿一言为定,"您就准备乔迁吧!"

买卖说成就成了,侦缉队长没料到会这么快。"您得等我搬利落了再搬进来,"他担心买主儿半截儿发觉了他的秘密而变卦,"您不也得准备准备钱吗?"

"等几天倒是不碍事,您尽可从容,"买主儿说,"钱嘛,您现在就可以派人跟我到柜上去取一万,算是订钱吧,余下的两千,等您搬完了,再清账。您以为如何?"

侦缉队长简直被惊呆了,谁见过这样的买主儿?他说出个价儿来,人家一个子儿不还嘴,当天就给一万,买卖行里哪儿有过这样的先例?预付三成的订钱就说得过去了!这个人......他有多少钱?他是谁啊?

"您贵姓?"慌忙中他又重复了前面已经问过的话。

"哎呀!"侦缉队长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不禁惊叫起来,"您就是奇珍斋的韩老板?久仰,久仰!怪不得......"他并没说出怪不得什么,双方却都心里明白,哈哈一笑,接着说,"这房子归于您手,真是货卖识家了!"

货卖识家,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种荣誉感。成交之后,皆大欢喜。

侦缉队长心中窃喜总算把"玉魔"的阴魂甩出去了,至于这位韩老板今后怎样备受惊扰.他就不管了;

韩子奇暗自庆幸终于把这位瘟神侦缉队长请走,他倾心已久的"博雅"宅得其所哉。

不日,房子腾空,"博雅"宅便成了奇珍斋主的府第。

韩子奇的奇珍斋,当时已是名满京华,提起"奇珍斋"三字.犹如提起"同仁堂"、"内联?"、"瑞蚨祥"......不知道的人,只能怪自己孤陋寡闻了。所不同的是,奇珍斋不是经营丸散膏丹、市匹鞋帽、煎炒爆烤,它的货物,是与衣食住行毫不相干而又引人瞩目的古玩玉器、珠宝钻翠,位于正阳门外大街路西、大栅栏以北的廊房二条。这一带,如果追溯到元大都时期,并不是繁华闹市,那时的米市、面市、鸡鸭市、缎子市、帽子市、铁器市、金银珠宝市都集中在北城。明代以后,商业中心南移到了正阳门内的棋盘街一带。永乐初年,官方在四门建立店铺,称为"廊房",分三等租给客商,资金雄厚的便选为"廊头",廊房头条、二条便是自那时始。到了清代,前门外一带便大大繁盛,超过了前朝,"京师之精华尽在于此,热闹繁华亦莫过于此",店铺林立,摊位满街,四方客商云集,日夜游人如织。所谓"东贵西富,南城禽鱼花鸟,中城珠玉锦绣",这"珠玉锦绣"的"中城"便是指前门外一带繁华的商业中心。而锦绣之中闪闪发光的珠王,则是集中在廊房头条、二条的古玩玉器行业,那是三百六十行中的奇葩,世间商品中的珍宝,"金银有价玉无价",这是尽人皆知的。先秦的和氏之壁价值十五座城池;南北朝时东昏侯赐给爱妃的一只琥珀钏,价值一百七十万两;元代大德年间的一粒红宝石,价值十四万锭;清代慈禧太后的翡翠西瓜曾估价五百万两......与这些相比,奇珍斋老板韩子奇用一万块表大头买一座房子,也就不必令人咂舌了,丢下这一枚石子,并没有试出他的水深水浅!

韩子奇的奇珍斋,是消逝了的历史的浓缩,是世上珍奇和人间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引人艳羡、诱人探究的谜......

千年古都,古都千年,也是一部玉的历史。它曾经集中了多少珍宝,养育了多少巧匠,创造了多少奇迹!北海团城承光殿前的"该山大玉海",已见元大都玉器行业的端倪。这件大玉海,原在琼岛广寒殿中,是元世祖忽必烈大宴群臣时的贮酒器,以大块整玉雕成,沉雄博大,气势磅礴,重三千五百斤,可贮酒三十余担,为世所罕见的巨型玉器和艺术珍品,历时十五年雕琢而成,从金至元,跨了两个朝代!明代官府的御用监广召艺人进京,琢玉行业日趋繁荣,到清代雍正、乾隆年间,已达鼎盛,并且进行明确分工,琢玉、碾玉、抛光都有专门的作坊,日夜为皇室官府赶制玩物、饰物和日用品,凡瓶、炉、卤、鼎、觚,首饰、衣饰、车饰、马饰,餐具、酒具等等无所不包,还在如意馆设雕工作,专为玉玺、玉册刻字。清朝末年,内忧外患,玉器行业趋于消沉,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欧洲、日本经济复苏,对工艺品的需求刺激了北京的玉器生产,形成了自18世纪末叶开始的玉器出口贸易的高潮时期。到了民国初期,北京的珠宝玉石店已有四十余家,琢磨玉石的作坊三十余家,古玩铺百余家,在崇文门外的花市一带和前门外廊房二条、三条、炭儿胡同、羊肉胡同,终日不绝于耳的是"沙沙"的磨玉之声,玉器行手工艺人已达六千之余!比较著名的作坊有:崇文门外的宝珍斋、东四牌楼的德宝斋、羊市大街的富润斋、廊房二条的魁星斋,随之又崛起义珍荣、天珍斋、济兴成等等。那时的奇珍斋还在惨淡经营,名声甚微,根本无力跻身于强者之列,只在廊房二条开一个小小的"连家铺",前面两间门脸儿,算是作坊,后头连着几间房屋,全家居住。因为店小,虽有一块由"玉魔"老人题字的大匾,却一直没在门前悬挂,除了有生意来往的行里人,一般人只当这里是普通住家。

其实,当时的奇珍斋主梁亦清.却是一名琢玉高手,瓶炉杯盏、花鸟鱼虫、刀马人物、亭台楼阁、舟车山水,无一不精。寻常一块璞料,他能一眼看穿藏于其中的玉质优劣;剖开之后,因材施料,随形而琢,每每化腐朽为神奇。但梁亦清虽然手艺高强,却秉性木讷,不擅言辞,又无文化,没有本事应付生意场中的交际和争斗倾轧,足不出户,只会埋头做活儿。他的产品,供应各家古玩玉器商店,更通过汇远斋的蒲老板批量远销海外,都卖了好价钱,他却只从订户手中收取预订的价钱,任凭人家靠他的手艺赚钱,也不抱怨,安贫守摊,本小利薄,靠两只手不停地做,维持一家人生计,多年来奇珍斋并无发展。梁亦清年过四十,膝下无子,妻子白氏只给他生了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都随着白氏的模样儿,一个比一个标致,肌肤白润,像是用羊脂玉雕成的,长女名叫君壁,次女名叫冰玉,都是十分贴切的好名字,是梁亦清请那位学富五车又嗜好古玩玉器、住在"博雅"宅中的老先生给起的,梁亦清和白氏为喊着方便,平时便呼作"壁儿"、"玉儿",视为两颗掌上明珠。壁儿和玉儿相差八岁,小的还在蹒跚学步,大的就已经能帮助白氏持家了,洒扫庭除、铺床叠被、缝缝补补、洗衣做饭,都是一把好手。壁儿还比母亲白氏更胜一筹,天资聪颖,长于心计,家里的内外开支,都比母亲还有数,虽不识字,却全凭心算,安排得井井有条,刚刚十二三岁,就顶替了母亲大半,几乎是梁亦清的小小"账房"。有时梁亦清前面的活儿忙不过来,壁儿便打打下手,待客、收款、送货,甚至帮父亲做一些破料、量材等等简单的活儿。梁亦清却从不让她上"水凳儿",一则是因为这琢玉的苦活儿原不是女孩儿干得了的,二则是手艺人向来"传儿不传女",女儿学会了手艺,归根结底是人家的。眼看着奇珍斋后继无人,梁亦清常常不当着壁儿的面向妻子感叹:"唉,可惜是个女儿,要是个儿子......"

下半句话就不说了。妻子白氏这时就怀着深深的愧意低下头去,似乎还不甘心:"为主的慈悯......"相信真主早晚还会赐给她一个儿子,虽然自己已经过了生育年龄。

梁亦清一家,是笃信真主的穆斯林。在偌大的京城,回回民族的子孙只占人口的极少数,玉器行业当中就更少了,这也许就是梁亦清之所以深居简出、与世无争、以一种与生俱来的防御心理把自己封闭起来的原因吧?

民国八年,刚刚入夏,廊房二条街口已经响起应时的鲜果、小吃的叫卖声:"......供佛的哎桑葚?!""大樱桃?!""好蒲子,好艾子,江米儿的、小枣儿的、凉凉儿的大粽子?......"

壁儿领着玉儿,闻声从奇珍斋出来,就去追卖樱桃的车子。那小小的独轮车上,搁着柳条大笸箩,垫着块蓝布,装满樱桃,旁边摆着一罐清例冽的井水,卖樱桃的汉子一面吆喝"大樱桃?!"一面把水洒在珠圆玉润的樱桃上,鲜红的玉珠还镇着水晶似的冰块。这景象,只消看上一眼,清凉鲜美便沁人心脾,不能不买了。壁儿递过去两大枚,卖樱桃的汉子便拿起一只小小的白瓷茶盅,盛起两盅樱桃,倒在绿茸茸的鲜荷叶上。壁儿接过来,却不急于品尝,领着馋馋的玉儿,回了家。

梁亦清正在埋头做活儿,壁儿在他身后轻轻地喊了声:"爸,歇会儿,尝尝鲜吧?"

梁亦清头也没回,只说;"那些汉人吃的,可不能买!"

"樱桃,这是樱桃啊,爸,您吃几个解解渴!"

梁亦清停下手里的活儿,回过头去看了看,那托在荷叶上的樱桃,像是盛在翠盘里的玛瑙,就说:"嗯,好看,赶明儿我就照这样做一件儿!"

旁边的玉儿早就馋涎欲滴,父亲不动手,却不愿先尝。梁亦清怜爱地笑笑:"我瞧瞧就成了,你们吃去吧!"

两个女儿这才伸出玉笋似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拈起樱桃,送到嘴边,嘬着那甜甜的、酸酸的、凉凉的美味。梁亦清望着那两张玉盘似的面庞,缀着樱桃的鲜红一点,心中又是一幅图画,全身的疲劳就都消除了,转过身去,继续他那艰难而又漫长的琢磨。

他做活儿的手工磨床,叫做"水凳儿",说来极其简单,只是四条腿支起来的一张"凳面儿",一边装着转轴,带着磨玉用的"坨子"砂轮形状的刀具,一边挖着洼槽,盛着磨玉用的金刚砂,洼槽头上开一小口,下面三角形的支架上托着一只水盆。梁亦清做活儿时坐在一只机凳上,双脚踏动水凳儿下面的踏板,带动凳面儿上的横轴,那坨子便转动起来;他左手托着玉件儿,凑在坨子锋利的边缘琢磨,右手不停地蘸起金刚砂,抹在坨子与玉件儿之间,为了降低摩擦的温度,需要不断加水,"水凳儿"之名便由此而来。工具虽然简陋,工艺却十分复杂,一个五件儿,从粗磨到细磨,要不断更换各种型号的陆子,逐渐递进细腻的程度,"活儿"形态各异,方圆不一,凸凸凹凹,都靠艺人的手上功夫,操作起来,手忙脚乱,却必须全神贯注,一丝不苟,两只眼睛像被磁石吸住,一颗心像被无形的绳子吊住,以至于连呼吸都极轻极缓极均匀,了无声息,"沙沙"的磨玉声掩盖了一切,融汇了一切,他做起活儿来就把人间万事万物统统忘记了。

这些日子,偏偏北京城很不平静。三千多名学生跑到天安门前集会、游行,要求惩办亲日派官僚交通总长曹汝霖、币制局总裁陆宗舆、驻日本公使章宗祥,放火烧了赵家楼胡同曹汝霖的宅子,还把章宗祥痛打了一顿。前几天"博雅"宅的老先生来看玉,慷慨激昂地说起这事,说是中国人去参加巴黎的和平会议,要求取消袁世凯跟外国人签订的"二十一条",收回青岛,堂堂的"战胜国"的这个要求却被拒绝,才酿成了学生们"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举动。老先生发了一通"治国无人"的感慨,梁亦清听得似懂非懂,他只会治玉,哪会治国?也无法安慰老先生,只闷闷地谈了一阵子玉。玉的行情起落,关系到他的身家性命,关系到奇珍斋的存亡......

现在,梁亦清上了水凳儿,便把一切烦恼抛在脑后,心中只有玉了。

梁亦清手不停工,吩咐壁儿去开门,反正他知道不管是老主顾上门取活儿或是送款,壁儿都是认得的。

壁儿打开了外间的大门之后,进来的却是两个陌生人。一老一少,老的年约六十开外,高大魁伟,面如古铜,广额高鼻,一双深陷的眼睛炯炯有神,颌下蓄着一部银白的长须,头上缠着白色的"泰斯台",身穿一件不蓝不灰的!日长衫,赤脚穿一双草鞋;少的是个男童,十多岁的样子,个头儿不高,面色黧黑,眉目清秀,剃光头,穿一身不辨颜色的旧布衫裤,袖口、膝盖打着补钉。这两位陌生客,一副流浪汉的架势,壁儿一愣,不知该怎么打发,"哦"了一声,回头说:"爸,您来!"

梁亦清放下活儿,起身走出里间,抬头一看,也觉愕然,这一老一少,他也并不认得。

这时,那老者朝他微微躬身,右手抚胸,道了一声:"按赛俩目而来坤!"

梁亦清一惊,慌忙答礼,也是右手抚胸,微微躬身:"吾而来坤闷赛俩目!"

他们说的是什么?对于穆斯林来说,这是完全不必翻译的,前者是:"求真主赐给您安宁!"后者是:"求真主也踢安宁给您!"这是穆斯林见面时的相互祝福,表示具有共同的血统和信仰。这是全世界穆斯林的共同语言,无论他们走到天涯还是海角,都能凭借这熟悉的声音找到自己的同胞。

当时,一股温暖的电流传遍梁亦清的全身,"噢,朵斯提,请坐,您请坐!"赶快招呼客人在外间八仙桌旁的椅子上落座,又吩咐壁儿给客人沏茶。他所说的"朵斯提",其含义也只有和他有着共同信仰的人才明白,那就是"朋友"、"同胞"、"兄弟",一切穆斯林,四海之内皆兄弟。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包括回族在内的十个民族。回回没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他们基本上使用汉语和汉字,但是其中经常夹杂某些不肯割舍的阿拉伯语或波斯语词汇,使"朵斯提"们听来无比亲切。

壁儿捧上两盏盖碗酽茶,两位客人一饮而尽。那老者说:"行路的人,也只是为了讨碗水喝,才贸然打扰,刚才看见贵府的门媚上有'经字堵阿',就知道必是朵斯提了!"

梁亦清心里又是热乎乎的,这两位客人虽纯属路过,和他的生意毫不相干,那信赖之情却让他感动。他在这条街住了好些年头了,还从未想到应该为过路的朵斯提尽一尽责任,哪怕是一碗水呢!

"先生这贵店是做什么生意的?"老者问。

梁亦清答道:"小店是个玉器作,我没有别的能耐,只靠这家传的手艺......"

"啊,您是穆斯林的明珠!"老者欣然说,"穆斯林和美玉珍宝有缘啊!和阗玉出在新疆,绿松石产于波斯,猫眼石源于锡兰,夜明珠来自叙利亚......"

梁亦清大惊:"老先生原来是赏玉行家,有这样的学问!"

老者笑道:"过奖,我只是读过几卷旧书,寻章摘句;又一路云游,道听途说而已,让先生见笑了!"

"远了。"老者说,"从福建泉州来,经府过县,晓行夜住,算来也有五六个年头了。"

"噢!"梁亦清心中不觉升起了一种对徒步苦行人的怜惜,"您到北京来,是投亲,还是访友啊?"

"这,倒也不是,说来话长了......"老者又喝着续上的茶,眯着那双深邃清亮的眼睛,仿佛在脑际追溯久远的往事,片刻,忽然问道:"您听说过筛海?革哇默定的名字吗?"

"听老人说过,那是在......在......"梁亦清深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惭愧,脸都有些红了。他只知道"筛海"是阿匐中极高的品级,也恍惚记得"革哇默定"这个名字,却说不清具体年代了。

"是在大来真宗至道二年,也就是伊斯兰历二百九十五年,西历九百九十六年,筛海?革哇默定从西域来到中国,"老者缓缓地说,他丝毫没有嘲笑梁亦清的意思,因为这年代也实在是过于久远了,"他有三个儿子,长子叫赛德鲁定,次子叫那速鲁定,三子叫撒阿都定,都是饱学之士。大宋真宗皇帝极为赏识,御赐官爵,却都坚辞不受,皇帝便授他们为清真寺掌教。长兄远出传教,不知所终;二弟三弟奉敕在燕京建清真寺,一在东郭,一在南郊。南郊之寺,也就是今天的牛街清真寺了......"

"噢!"梁亦清好似伴随老者经过了近千年的历史跋涉,听到这里才轻轻如彻如悟地"噢"了一声,仿佛周身的血管长久都是滞塞的,如今才得以疏畅。浑浑噩噩地过了半世,却不知道祖上留下怎样的轨迹。

其实,如果追溯中国穆斯林的历史渊源,比筛海?革哇默定来华的年代还要久远得多。早在大唐高祖武德年间(西历六百一十八年至六百二十六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门下的四位大贤就曾远来中国,其中一位传教于广州,一位传教于扬州,两位传教于泉州,这两位大贤逝世后葬于泉州东郊的灵山,后人称之为"圣墓",一直留存至今。唐永徽二年,即西历六百五十一年,伊斯兰历二十九年,阿拉伯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又曾派出使节到达长安,谒见高宗皇帝,并且介绍了阿拉伯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从那以后,"西域"的穆斯林由于种种的机缘来到中国,并且居留下来,繁衍了世世代代的子孙,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而筛海?革哇默定来华和牛街清真寺建立的年代,由于历史的疏漏,也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老者的依据,只是凭寺中现存碑文的记载而流传的说法,但"至道"并不是宋真宗的年号而是宋太宗的年号,而且自从石敬塘割让燕云十六州之后,燕京已不属中原管辖,与其说牛街清真寺建于宋,不如说建于辽更为妥当,宋太宗至道二年即西历九百九十六年,按辽的纪年应为圣宗统和十四年。但牛街清真寺殿后高起的穹庐角亭,则又是宋代风格。这祖先遗留的扑朔迷离的踪迹,一直在吸引后世子孙作种种猜测,原非从未读过书的琢玉艺人梁亦清所能弄明白的。老者所说的一切,他都只是第一次领教,便也只有惊叹和神往了。

"那远出传教,不知所终的赛德鲁定,近千年来被人忘却了,"老者说到这里,发出一声感叹,"岂不知,他也有后人啊,我就是他的第二十五代嫡亲长孙??吐罗耶定!"

梁亦清只觉耳畔震响了一声惊雷,不禁离座站了起来,"啊!筛海,筛海......"就像见到了神灵,他不知所措了,只是兴奋,只是景仰。

"我不是筛海,和您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穆民啊!"吐罗耶定依然缓缓地说,"这些年来,云游四方,遍览古寺,从泉州的清净寺出发,历经广州的怀圣寺,杭州的真教寺,上海的小桃园寺,南京的净觉寺,西安的清修寺,开封的东大寺,济南的南大寺,济宁的临清大寺,沧州大寺,泊镇大寺,天津的南大寺、北大寺,最后来到北京......"

吐罗耶定一口气说出这一大串寺名,像星斗一样撒满了大半个中国,全是他足迹所到之处,听得梁亦清目瞪口呆!他们说话的时候,随同吐罗耶定来的那个男孩,把壁儿递给他的那碗茶,喝了又续,续了又唱,总共喝了七八碗,可见渴得可以。璧儿看见父亲那么尊敬吐罗耶定老头儿,自然也不敢怠慢这个男孩,便耐着性子一次一次地给他续水,心里暗暗发笑。那男孩望着亭亭玉立、肌肤如雪的壁儿,怯生生地连话也不敢说。再望着老成持重的梁亦清,心里充满了敬畏,大人说话,他更不敢插嘴。喝足了水,就愣愣地坐在靠墙的机凳上,看着桌上、柜上摆着那一些玉件儿,老半天才移动一下位置,嘴里发出无声的赞叹。奇珍斋,对他来说,是偶然闯进了一个全无所知的天地,一个新奇、神秘的世界,他看得呆了。

"你们爷儿俩走了那么多地方!这孩子是您的孙子?"梁亦清瞟了瞟这个男孩,问吐罗耶定。

吐罗耶定笑笑说:"不,真主没有赐给我子孙,这是我一道云游的朋友,无父无母的耶梯目(孤儿),经名叫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猛然听到叫他的名字,从入迷的玉雕奇观中被惊醒,回过头来望着吐罗耶定:"巴巴,您叫我?"

这一回头,梁亦清才仔仔细细看了看那张脸。这孩子虽然衣衫破旧,却是一副好相貌:圆圆的脸盘儿,尖下颏儿,鼻直口方,宽宽的额头,两道乌黑的眉毛,眉心微微发蹙,像是时时在琢磨什么,眉毛下面,眼窝微陷,嵌着一对清亮聪慧的眼睛。梁亦清心说:好眼!一看就像回回的眼睛,有能耐的眼睛!他想起自己也在这么大时,跟父亲学手艺,父亲说:"清儿,凭你这双眼睛,不用教,光瞧就瞧会了!"心里这么一动,隐隐萌发出怜才之意,并未说出口来,朝那孩子笑笑,替吐罗耶定说:"易卜拉欣,巴巴没叫你,巴巴跟我说话儿呢。你瞅吧,到跟前儿瞅去吧!"又转过脸来,问吐罗耶定:"巴巴带着这孩子,从北京还要回福建吗?"

他不知不觉也随着易卜拉欣叫"巴巴"了。在穆斯林的语言中,"巴巴"本来是对老者、学者的尊称,类似汉语中的"夫子",后来沿用成了对祖父的称呼,梁亦清以此称呼吐罗耶定,便两种意思兼而有之了。

"不,泉州无家无室,我的方向是克尔白!"吐罗耶定捋着长髯说。

"克尔白!您去朝克尔白?"梁亦清又着着实实地吃了一惊。克尔白是穆斯林尊贵的天房,远在阿拉伯的圣地麦加,全世界的穆斯林一日五次的礼拜都朝着那个方向;每一个穆斯林一生之中,如果条件许可应该前往克尔自朝觐一次。每年的伊斯兰历十二月上旬,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远离家乡,成群结队,有的步行,有的骑乘,有的沿途经商,有的一路乞讨,奔向日夜思慕的麦加,虔诚受戒,脱去衣服,以白布遮身,环绕天房克尔自,亲吻"天手"黑石。人们如醉如痴,泪流满面,从此获得了安拉的宥赦,求得了死后进入天园的门券。这是穆斯林最崇高的愿望,真正的归宿,无上的光荣!可是,克尔白远在天边啊!梁亦清这个小本经营的手艺人连想都没敢想过的事,分文莫名的流浪汉吐罗耶定竟然敢去做,而且还带着个没有成年的孩子!"这孩子也跟您一块儿去吗?"他问。

"当然,易卜拉欣和我同往!"吐罗耶定坦然地说,"没有他做伴,我也许跨不过那千山万水,就倒毙途中了!求真主慈悯,让我们平安到达天房。如果我寿数不够,有易卜拉欣总不会半途而废,他还年轻,一定会走到!"

梁亦清向这位胸怀伟大抱负的长者吐罗耶定和有志少年易卜拉欣投去崇敬的目光,如同当年的佛教信徒遇见前往西天取经的东土大唐高僧玄类师徒??这是一个不够恰当的譬喻,P斯兰教不承认除此之外的任何宗教,《古兰经》明文宣称:"万物非主,惟有安拉!"

信仰和血统的力量感召着梁亦清,他执意挽留吐罗耶定在舍下多住几日,养一养身子,筹措些盘缠,再登上万里征程,也许这一别就难得见面了。

吐罗耶定接受了他的盛情挽留,却不肯接受任何馈赠。他说,穆斯林视钱财如浮云,四海为家,天下回回是一家,相信所到之处,必有他的弟兄给一碗充饥的饭,一盏清洁的水,这就够了。梁亦清又是感叹一番,就把前面的作坊打扫洁净,安排了床铺,自己和两位客人同室而卧,妻子女儿照旧在后面安歇,并无妨碍。

当下,梁亦清安排客人在"水房"洗浴,称为"大净",是礼拜之前所必须进行的准备。吐罗耶定和易卜拉欣常年跋涉,四处流浪,常常在旅途中找不到水,便只好"代净"了:用手摸一摸地上的土,凭着信仰模拟洗浴的动作摸脸、搓手。这一次"大净",把小易卜拉欣的汗污泥垢连同旅途的疲劳都消除了。日落黑定之后,梁亦清随着吐罗耶定一起做礼拜。按照规定,穆斯林一天须做五次礼拜:日出前的晨礼(榜答),午后的晌礼(撇什尼),太阳平西时的哺礼(底盖尔),日落黑定前的昏礼(沙目),夜间的宵礼(虎伏滩)。梁亦清由于常年埋头于工作,对这个至关重要的拜功常常荒疏,还不如妻子白氏和女儿壁儿每天坚持,这次见了筛海的后代,自然觉得惭愧,因此也就格外虔诚。

次日凌晨,做过晨礼,天还未亮,壁儿已经开始打扫前店后家,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易卜拉欣心灵眼活,不等壁儿动手,就抢先把作坊的里外屋打扫一净,壁儿向他报之一笑。梁亦清却不落忍,埋怨壁儿太慢客了,又对易卜拉欣连声说:"受累了,受累了!"

吃过早饭,吐罗耶定便带着易卜拉欣出门了,首先要去牛街清真寺凭吊祖上的遗迹,然后还要去瞻仰、参拜东四牌楼清真寺、锦什坊街普寿寺和二条胡同的法明寺,北京这"四大名寺",至少都有五百年以上的历史,吐罗耶定仰慕已久了。

客人出去览胜,梁亦清则继续在水凳儿上做他的苦行,觉得似有神助,手中的活儿做得格外滋润。晚上,一老一少又回来歇息,白氏伺候茶饭,大家听吐罗耶定说些见闻,都听得很有兴致。晚饭之后,梁亦清就停了活儿,不再在灯下苦熬,沏上酽茶,请吐罗耶定讲解《古兰》真经,吐罗耶定先用阿拉伯语背诵原文,再用汉语细细讲解教义,一字一句,讲得头头是道,梁亦清觉得茅塞顿开,糊里糊涂地活了半世,这才是头一回听得明白的"瓦尔兹"(教义),五十而知天命,人生又有了奔头。

易卜拉欣闲着没事儿,便又愣愣地看那些玉雕。壁儿本来就不认生、不怯场,就领着妹妹玉儿,去招呼这位小客人:"你知道这些活儿是怎么做出来的吗?"

易卜拉欣正在看一件"岭南佳果"。水灵灵的一串荔枝,鲜红晶莹,剥裂处,露出玉珠似的果肉。那是他家乡的水果,看来格外亲切,就脱口说:"这......这不是人做出来的!是从树上摘下来的!"

壁儿笑了:"哈,你可真逗!你当这是真的?能吃吗?咬一口硌掉你的牙!告你说吧,这是我爸花了三个月的工夫儿做的!"

易卜拉欣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原来呀,这是一整块玛瑙,"壁儿指点着说,"玛瑙不光有红的,还有白的、蓝的、绿的、粉的、黑的呢!有时候,一块玛瑙上有好几种色儿,你瞅,这块就是这样。我爸拿着瞅啊瞅啊,寻思了好些日子,才想出了这么个法儿:把红的地方做成荔枝珠儿;可巧让绿的地方赶上梗儿啊,叶儿啊;白的地方呢,不能做荔枝,也不能做叶儿,就做成剥开的荔枝,不是正合适吗?"

"啊......"易卜拉欣不知该怎样表达他的赞叹,他不会说"巧夺天工"、"鬼斧神工"这样的词儿,只喃喃地说:"人的手,人的手?"

"当然靠人的手了,"壁儿为父亲的绝技感到骄傲,"我爸那双手,没有做不出来的!你再瞅这个'百环瓶'!"

她指着旁边的一只用碧玉雕成的花瓶,那瓶呈四方形,凸肚,细颈,小口,瓶身光滑细腻,并没有过多的雕饰,吸引人的是两旁各有一个高浮雕兽头,嘴里衔着镯子似的玉环,玉环上又套着玉环,环环相扣,垂成两根玉环组成的链条,因此称为"百环瓶"。

"这是用南阳的'独山玉'做成的,好看吧?告你说吧,这两嘟噜玉环呀......"

"是怎么连起来的?"易卜拉欣侧着头反复察看,却找不到玉环上有一丝接缝儿的地方。

"什么?连起来?你当是一个个做好了再套上的?那可就套不上去了!"壁儿觉得他的想法未免太好笑了,但她乐于向他说出其中的奥妙,"你想,玉是硬的、脆的,不能捏,又不能焊,怎么'圈儿套圈儿'啊?"

"......"易卜拉欣让她问住了。

"告你说吧,这是整个雕出来的,雕出一个套一个,雕出一个再套一个......"

易卜拉欣惊呆了,他望着那环环相扣又灵动自如的玉环链条,无法想象是一双怎样的手做出了这样的奇迹!"太难了,太难了......"

"当然是不容易!"壁儿想起父亲的终日劳作,也怜惜地发出感叹,"要是人人都会做,也就不稀罕了。我爸呀,成天价心里想的是玉,眼里瞅的是玉,手里拿的是玉,除了玉,什么都忘了,坐在水凳儿前头磨呀,磨呀,小活儿要磨十几天,大活儿要磨几个月!听说宫里头有一座大玉山,很多匠人一块儿磨了十几年,那里边儿就有我巴巴的巴巴!"

易卜拉欣的眼前出现了一条玉的长河,成千上万的能工巧匠默默地磨啊,磨啊一磨白了头发,磨尽了心血和生命,磨出了光彩夺目的人间珍宝。现在,壁儿"巴巴的巴巴"已经不在了,但是他亲手磨出的宝口还在,他精湛的技艺还在,他的后人、壁儿的父亲还在,这条玉的长河仍然永不停息地流淌......

"磨,磨......"他沉浸在遐想里,嘴里重复着壁儿说的话,两只手不知不觉地摩擦着,他在幻想那是一种多么神奇的创造。

"活儿都是这么样儿磨出来的,"壁儿在他面前俨然是个富于经验的老艺人,"越磨越细,到最后呀,才能磨得这么又光又亮!"她伸手拿起百环瓶旁边一只小小的玉碗。

易卜拉欣眼睛定定地看着那只玉碗,洁白,晶莹,碗壁薄如蛋壳,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壁儿托着碗的手指。

妹妹王儿伸着小手说:"我要碗,我要碗!"

壁儿把托着碗的手躲开玉儿,"这可不是你玩儿的,要是摔碎了,爸爸不打你,我还得打你呢!"

玉儿就撅着小嘴儿,不敢再要。在她的眼里,大姐和父母一样,都是她必须服从的。

壁儿托着玉碗,对易卜拉欣说:"你知道玉为什么这么光滑吗?告你说吧,磨到最后呀,就不使培于磨了,使葫芦!"

"葫芦?"易卜拉欣眨眨黑亮的大眼睛,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玉和葫芦有什么关系。

"拿葫芦给玉抛光啊!一定得使马驹桥的葫芦,别处的还不成!葫芦上还得抹上'宝药',这玉就蹭出光来了!"壁儿如数家珍,竟把玉器行秘不传人的诀窍也说出来了。她想,反正易卜拉欣明儿、后儿就走了,他又不是学这一行的!

易卜拉欣却被那法力无边的宝葫芦和宝药迷住了,听傻了,看傻了,像是走进了恍惚迷离的梦境,托在壁儿手中的那只玲珑的玉碗,像透过薄云现出的一轮明月,向他闪出朦胧的光辉,吸引着他一步一步靠近。

"你摸摸,光滑着呢,就跟玉儿的手似的!"壁地抱着玉儿,凑近他说。

"光滑,光滑......"易卜拉欣痴痴地抚摸着玉儿的小手。

"谁让你摸她的手?我说的是碗!"壁儿看他那傻样儿,忍不住笑了,就把玉碗递给他,"摸摸不碍事的!"

"哦。"易卜拉欣伸出手去,如同去接一件圣物。

现在,玉碗捧在了他的手里,滑腻的玉质摩挲着他那粗糙的手指,一阵清凉浸入他的手掌,传遍他的全身,像触到了远离凡尘的星星、月亮。他在人世间走了很久很久,好像就是为了这一个美妙的瞬间,他感到了从未体味过的满足、兴奋和欢乐,仿佛他手中捧着的不是一只玉碗,而是天外飞来的精灵,和他的心相通了。他陶醉了,麻木了,把身边的一切,把他自己都忘记了,被玉魔摄住了魂魄......

"留神别掉地下!"他听到了不知从哪儿发出来的声音,好像十分遥远,又十分迫近,也许是壁儿在说话,他记不起来壁儿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空寂的宇宙间突然响起来的异声,把他惊动了,他又回到了人间!

"啪!"玉碗突然从他那双麻木的手中滑落下来,掉在砖地上,薄如蛋壳的玉片四碎迸散,像河水中被撞破的薄冰!

"哎呀,你这个人!你这个人......"壁儿大惊失色,声音都发抖了。

玉儿看见闯了大祸,吓得"哇"地哭了起来。

易卜拉欣像遭了雷殛,直愣愣地站在那儿,成了木雕泥塑,两只眼睛失神地盯着地上的碎片,痛惜、懊悔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儿。毁了,怎么一眨眼就毁了呢?那精美绝伦的艺术品,俘虏了他整个心灵的宝物,不复存在了!

壁儿蹲下身去,绝望地捡起那些碎片,哭了:"这是我爸的心,我爸的命,是我们一家人的饭碗!......"

易卜拉欣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的心,正在被一把利刃宰割!

两位谈经的长者被惊动了。

"出了什么事,易卜拉欣?"吐罗耶定走了过来。

当他看见地上的碎片和易卜拉欣那沮丧的神态,便一切都明白了。

奇怪的是,他只朝易卜拉欣威严地看了一眼,却不但没有任何斥责,反而不再说话,若无其事地抬起右手,抚着飘飘的长髯,静静地看着奇珍斋主梁亦清。他要看看梁亦清在此时此刻将怎样对待自己的穆斯林同胞。如果梁亦清暴跳如雷,那也好,那就说明此人不过是个守财奴罢了,对他谈什么真经教义都是多余的事。在吐罗耶定眼中,钱财只不过是浮云,是粪土,是凡夫俗子恋恋不舍的累身之物。

不料梁亦清却一笑置之,对壁儿说:"瞧你这一惊一炸的,我当是什么大不了事儿呢!"就走过去,抚着易卜拉欣的肩膀,爽快地说:"不碍事!这件小玩艺儿毁了就毁了吧,赶明儿我加几个夜作就又出来了,误不了货主来取!"

泪珠从易卜拉欣的眼眶中"刷"地滚落下来,他倔强地抬起头来,望着梁亦清说:"我......赔您!"

"赔?"梁亦清没想到这小子这么逞强,就开玩笑似的说,"只怕你赔不起呀,你拿什么赔?"

"我赔得起!我有力气,有手,我什么都能做!"易卜拉欣昂然说,向梁亦清伸出他那两只还没有长成男子汉模样儿的手,可是,上面已经布满了风霜摧残的皴裂、劳作留下的厚茧,瘦硬的骨节像是从雪里泥里露出的竹根。

梁亦清动情地握住这双手,两眼一酸,几乎也落下泪来。

"师傅,收下我吧!"易卜拉欣咬了咬嘴唇,突然说出了连他自己也觉得吃惊的话,刹那之间,他又想起了那条玉的长河,啊,这正是他的生命要投入的地方,他的归宿!

梁亦清默默无语,他好像刚刚认识了这个身材比他矮了一半而心却和他一样高的孩子,两双手在无声无息中感到了血脉的贯通。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孩子,只能迟疑地转过脸去,望着神色庄严的吐罗耶定。这孩子,是吐罗耶定的,他们面前还有遥远的征途,一直通向天房克尔白!

易卜拉欣抽出了自己的手,擦了擦眼泪,愣愣地看着抚养他长大成人、带着他跨过千山万水的吐罗耶定,突然跪了下来:"巴巴,原谅我!我不能跟您走了!"

【篇幅所限,仅限节选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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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增刊第1期目录

向西,向西,向南 /王安忆

创作谈/现实中人的愚蠢总会有历史渊源

陈泊水的救赎之路/王华

创作谈/我们的救赎之路

创作谈/ 改变到底有多难

创作谈/ 经验的召唤与生活在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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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天稿,我打算泡个澡。

刚躺进浴缸里,手机忽然响了。

我们已经分手好几个月了。

期间他时不时就会打电话给我,故作惬意地扯东扯西扯天气,就是不肯主动开口求复合。

于是我干脆也跟着装傻充愣,看谁耗过谁。

不过最近卫生间的水龙头有点漏水,是该让他回来修一下了。

如果到时候他表现良好,我可以考虑赏他一个复合的机会。

正当我拿起手机,准备接电话时,眼前的空气忽然裂开了一条缝。

一个穿着西装的陌生男子从缝隙中猛地跌落下来,直直扑到了我身上。

我愕然呆住,手机啪的一声掉进了浴缸里。

只见男子把脑袋轻轻靠在了我肩膀上,用充满依恋的声音说:“终于见到您了,母亲。”

根据我多年写文的经验,这个男人一定是穿越来的。

可他为什么会张口叫妈?难道是我未来儿子?

不对,我生不出这么帅的。

男人看出了我的困惑,自我介绍道:“母亲,我是何首阳。”

何首阳,便是我其中一篇小说《暖阳》的男主角。

我瞪大双眼端详他的脸,漆黑深邃的瞳孔,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如雕塑般笔挺的鼻梁,被水浸湿的衣衫,映衬出他身上恰到好处的肌肉。

每一处都如此精巧,完美到甚至有些刻意,像极了,小说里的人物。

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跟自己笔下的男主角在浴缸里相遇。

我方才意识到自己正光着身子,立刻一掌推开何首阳,随手扯过浴巾遮住身体。

“抱歉,母亲,我不是有意冒犯您的。”何首阳垂了下眸,“只是我刚才正好死在了浴缸里,所以穿越过来的地点也是浴缸。”

是的,《暖阳》的结局,男主为了保护女主,被变态反派杀死在了浸满福尔马林的浴缸里。

我写的,是一篇猎奇惊悚文。

之所以把小说命名为《暖阳》,其实是我的恶趣味。女主叫暖暖,男主叫首阳,读者乍一看会以为是篇温馨治愈文,到了结局才会发现,其实这是一个将美好慢慢打碎的故事。

当时江弦把我一顿教育:“读者想看的是正义战胜邪恶,好人感化反派!而你居然让反派成功虐杀了男主,让女主在绝望中郁郁而终!宋蘩,请问你是反社会人格吗?有思考过这样写会带来的后果吗?”

后果就是,《暖阳》是我所有小说中评论数最多的。

因为大家都在疯狂辱骂我。

——内心阴暗成什么样才写得出这么变态的文?

——反派太令人作呕了,看得我生理性不适。

——三观不正,举报了。

以至于我很长时间都不敢看评论。

写了多年恋爱小甜文,这是我第一次尝试惊悚题材。

我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亲手创作出一位卓越反派。

永远邪恶,永远扭曲,没有感情,没有软肋,不可能被感化,也不屑于洗白,沉溺在黑暗与杀戮中,以死亡为食,与尸体为伴。

而那种轻易就被感化的普通反派,实在无趣极了,根本算不上卓越。

“你对卓越的定义还真是跟正常人不一样。麻烦你睁眼看看,没几个读者喜欢你那位所谓的卓越反派,抵制他的倒是一大堆。”江弦出言讥讽。

“即使全世界都厌恶我笔下的反派,也还有我无条件爱着他!”我态度坚决。

“收起你那中二的爱意。”江弦冷冷道,“人要学会跟现实妥协,你是个全职作者,写文不仅仅只是个人爱好,还是你赖以生存的工作,想要赚钱吃饭,就必须迎合大众去创作,而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暖阳》这种题材根本没有市场,你一定要吸取失败的教训,以后别再给变态反派乱加戏了。”

我花费了无数个日夜、倾注了所有精力、呕心沥血写出来的小说,被他说是失败品。

确实,阅读量低,评价又差,全世界也只有我自己会在乎这篇文。

于是,我瞪着江弦,说了三个字:“分手吧。”

江弦一愣:“你要为了这点小事跟我分手?”

这就是我跟江弦分手的理由。

交往多年,每当我提出什么观点,他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反驳我。我说以后有钱了想买辆房车环游世界,他说我异想天开。我说想成为斯蒂芬金那样的惊悚小说之王,他说那你还是想想买房车的事吧。

每当我写完一篇新文,满心期待江弦的观后感时,他总会表情严肃地指出哪一段没逻辑、哪一段有分歧、哪一段三观不正,把我的心血批得一无是处,让我的信心一点点沉落谷底。

我渴望他的支持与赞扬,他却只想教育和纠正我。

读者,编辑,甚至我自己,谁都可以给我的作品挑出一大堆问题。唯独他,唯独那个我深爱的恋人,我希望,他是无条件站在我这边的。

可惜他,根本不关心,也不理解我的梦想。

事实上,《暖阳》里的反派,在我还没有踏入写作这个行业时,就已经在脑中勾画出了雏形,反复打磨塑造了很多年,才终于有机会写下来。

而男主,只是被我用来衬托反派的炮灰而已。


因为一门心思扑在反派身上,我对男主的关注少之又少。

如今,这位被忽视的炮灰,亲自穿越到了我面前。

我严重怀疑,何首阳是来找我勾魂索命的。

毕竟,真正杀掉他的人,是我。

难得写了篇顺从自己心意的小说,结果不仅跟交往多年的男友分了手,还被笔下男主角亲自找上门复仇。

——我究竟造了哪门子孽?

“为什么你会知道我的存在?”我试探地问。

“死在浴缸里后,突然有大量信息涌进了我脑子里,让我瞬间意识到,原来自己只是一篇小说里的人物,而您,就是创造了我整个世界的作家。眼前闪过一大片白色的光影过后,我便穿越到了您面前。”何首阳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声音沙哑无比,“母亲,我好疼,好害怕。”

久违的良心忽然翻涌上来。

从未想过,我肆无忌惮虚构出来的情节,会给笔下人物造成实际伤害。

何首阳轻声问:“所以,母亲,我的最终结局,是黯然死去吗?”

我心虚极了,小声道:“对不起。”

摊上我这么个偏爱反派的作者,何首阳确实还挺倒霉的。

“没关系的,母亲。”何首阳立刻冲我扬起笑脸,“身为作者,您有权写下任何情节。何况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不必觉得愧疚。”

我当初给何首阳塑造的人设,就是温暖体贴的小天使。

因为,越是美好的角色,越会在惨死之时,给读者造成巨大的冲击感。

如今这个温暖美好的男主角,轻而易举便原谅了给予他悲惨命运的我。

而我刚刚居然还小人之心地以为他是来复仇的。

我更加歉疚,问道:“首阳,你有没有什么心愿?”

何首阳伸出手,将我搂进了怀里,柔声说:“我想跟母亲永远在一起。”

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他喜欢的人不应该是女主暖暖吗?

在我的设定里,他俩可是爱得死去活来。

我有点尴尬,转移话题道:“呃,别喊我母亲了。”

被一个成年男子叫妈,实在很容易起鸡皮疙瘩。

“可我是由您创造出来的,对我而言,您是神明,更是母亲。”何首阳语气认真。

“不至于吧?”我咳了咳。

“至于。”何首阳贴得我更紧了些。

此刻我身上只裹着条薄薄的浴巾。

想到自己当初是如何一字一字把这位男主角写死的,我忍下了推开他的冲动。

当晚,我考虑了很久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江弦。

以江弦的个性,估计会立刻通知精神病院抓我入住,或者指着我鼻子一顿奚落:“所以你当初就该听我的!”

最终,我什么也没跟他说。

于是,何首阳就这么在我家住了下来。

正当我打算用自己的钱为何首阳添置生活用品时,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张黑金卡,笑道:“母亲,我有这个,无上限,随便刷。”

哦对,我经常把笔下角色写成有钱人,因为方便设置情节。

只需要一张黑金卡,男主角就可以带女主角去任何地方买任何东西。

我颤巍巍地接过那张卡,立刻拉着何首阳奔向商场,确定真的能刷出钱后,当场喜极而泣。

辛辛苦苦写了数年小说,没赚到多少稿费,但天降了一张黑金卡,这辈子也算值了。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那张黑金卡,忍不住亲了又亲。

何首阳凑了过来,撒娇般地冲我笑:“我也想被亲。”

你又不是钱,有什么好亲的?

不过黑金卡确实是他带过来的,我也不能翻脸不认人。

硬着头皮在何首阳脸颊上亲了一口,我心中万分悲壮。

在《暖阳》中,何首阳跟暖暖的感情历经痛苦与磨难,从未有一刻想要放弃过彼此。即便下一秒就将死亡,他也毫无畏惧,只关心暖暖有没有躲到安全的地方。鼻腔被福尔马林淹没之际,他闭上眼,回忆起与暖暖年少时的初遇,勾起唇角,最后固定在他脸上的表情,是幸福的微笑。

可如今的何首阳,似乎完全忘记了暖暖的存在,满心满眼只有我。

时而在逛街时与我十指相扣,时而凑过来亲吻我的额头,时而从背后环住我的腰,嘴上叫着我母亲,行动上却在把我当成恋人。

有几次我旁敲侧击地提起暖暖的名字,然后暗中观察何首阳的反应。

小说里暖暖可是为了他郁郁而终,难道不值得他伤感一下吗?

这跟始乱终弃的渣男有什么区别?!

我可没有把他设定得这么无情无义!

思虑再三,我决定找何首阳好好谈谈,却发现他竟然正在用电脑看《暖阳》。

我头皮一阵发麻,瞬间想起自己是如何详细而露骨地描写了何首阳被杀的场面。

不但写死了他,还残忍而又冷漠地,把他的尸体制作成了标本。

没有丝毫迟疑,我条件反射地扑过去掀翻了他面前的电脑。

何首阳显然已经看完了,抬眸望向我,眼神意味不明。

我僵直了后背,想象了无数种可能,他会恨我,骂我,像江弦那样,唾弃我的变态和三观不正,批评我的文笔和措辞,或许还会在愤怒之下狠狠报复我。

然而何首阳伸手轻抚我的脸,眼中充满欣赏和惊喜,柔声道:“原来,我是从如此精彩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谢谢您,母亲,是您的文字与热情赋予了我灵魂,给了我新生。正因如此,在拥有自我意识的那一瞬,我就已经爱上了您。”

我愣住,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可是大家都不喜欢这篇文,说它很失败。”

“怎么会?正是因为它太过成功,才会让我穿越到您面前。”何首阳温柔地拥我入怀,声音悦耳动听,“母亲是我心中最优秀最完美的,世上最好的作家。”

真好,还是有人愿意站在我这边的。

我抬头看向他,胸口涌过阵阵暖意。

瞳孔中柔和的光,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白净而修长的手指,如秋风般清朗温润的嗓音,由我亲手创造出来的,拥有世间一切美好特质的男主角。

那一刻,我抛掉了所有顾虑。

虽然在小说里我没能给他一个好结局,但在现实中,我要竭尽全力对他好。

不多久,我想出一个办法。

“首阳,下篇小说我让你和暖暖重生好不好?她是受尽宠爱的千金大小姐,你是无忧无虑的富家小少爷,真正的温暖治愈文,保证从头甜到尾,绝没有反派捣乱!”我兴致勃勃。

“不需要,”何首阳摇头,“现在就很好。”

“可我真的很想补偿你!”我有些着急。

何首阳低头注视着我,炽热的气息缓缓贴上我的唇,掌心用力箍在我腰间。

“这样补偿,好不好?”他附在我耳边,声音温柔似水。

我愣在原地,思考这样算不算乱伦。

直到听见拍照的音效,我才恍然回过神,发现何首阳刚才拍下了我们接吻的照片,并点击发送了朋友圈。

“还没修图呢!”我猛地抢回手机。

“母亲,我是不是让您丢脸了?”何首阳脸上有些许失落,“您并不想在朋友面前承认我的存在,对吗?

本打算删除那条朋友圈的我,慢慢停下了动作,冲他笑道:“才不是,我怎么可能会觉得丢脸?你看,评论里大家都在疯狂恭喜我找了个帅气新男友呢。”

“新男友?”何首阳覆在我腰上的手更用力了些,“我已经是你的男朋友了么?”

当天晚上我就接到了江弦的电话,他声音里带着怒气:“那个男人是谁?你们怎么认识的?为什么看上去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了,那是我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小说男主。

我敷衍道:“帅哥的长相都是相似的,所以看着眼熟也正常。”

“他什么来历?你都查清楚了吗?”江弦又问。

“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了。”

“宋蘩,你……真的喜欢上他了吗?”江弦语气变软。

“江弦,我们已经分手了。”我没有回答,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其实,你早就不用再管我了。”

就在前不久,我还以为我们迟早会复合。

可现在,似乎一切都变了。

卫生间里漏水的水龙头,也早就被何首阳修好了。

久到我忍不住打起了哈欠。

半响,江弦终于开口:“我只是出于礼貌关心一下前任而已,毕竟你的喜好那么不正常,小心最后交往个家暴男。”

我咬牙切齿:“放心,我男朋友是个千年难遇的大好人!”

何首阳是由我亲自设定的绝对正义男主,哪怕受到死亡威胁也决不可能黑化。

“哦,这几个月我一直在看你的小说,你的写作功力实在是毫无长进,记得锻炼下文笔。”说完江弦便迅速挂断了电话,丝毫不给我骂回去的机会。

他才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反派!

“在跟谁通电话?”一双修长的胳膊伸过来环住了我的腰。

何首阳不知何时进了我的房间,无比自然地躺在我身旁。

“不重要的人。”我从他身上闻见了淡淡的沐浴露香气。

“嗯。”何首阳离我更近了些,气息洒落在我颈间。

我莫名有些紧张,随便找了个话题:“首阳,周末闺蜜约我逛街,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没问题吧?”

何首阳一脸低落:“不可以带上我吗?”

“闺蜜聚会是不允许带男友的。”我捧住他的脸,“我保证会早点回家,好不好?”

何首阳点头,声音变得低哑:“我想要补偿。”

我假装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那我明天做大餐给你吃?”

何首阳低沉的呼吸凑近我的唇:“你更美味。”

正义又阳光的男主角,居然也会说出这么令人面红耳赤的台词。

仔细想想,何首阳在小说一场吻戏都没有。因为我之前写了太多小甜文,早就写腻了亲热戏,于是在《暖阳》里只顾着描写各种猎奇杀人场面去了。尽管男女主并没有吻过彼此,但他们之间拥有比亲密接触更加炽热的爱,也算是一种遗憾美。

结果现在,何首阳把我按在身下,吻了一遍又一遍。

我整个人被他炙热的气息包裹,内心却甚是忧愁。

说不定过几天暖暖也会穿越过来,然后给我一个大耳刮子:“遗憾美?轮到你自己的时候怎么不搞什么遗憾美了?你这个插足自己笔下男女主的婊子作者!”

可怜的女主,千万不要恨妈妈,下篇文一定送你个更帅更温柔的总裁男主。

周末,两个闺蜜,小麦和果儿,一起缠着追问我新男友的身份。

我犹豫着说出了何首阳穿越的事。

她们沉默片刻,严肃道:“你们搞创作的,果然很容易犯病。”

嗯,我就不该告诉任何人。

最终,我请她们吃了最贵的牛排,才没有被拉去看心理医生。

饭后买单时,我举着手上的黑金卡:“你们不好奇我怎么用得起这个吗?因为它是何首阳从小说中带来的!”

“可是何首阳也用不起啊。你老糊涂了?他是你所有小说男主中家境最普通的。”小麦疑惑道。

“是啊,当时我们还调侃你来着,写了那么多富二代总裁男主,这次终于接了回地气。”果儿跟着说。

“小姐,您签错名字了,持卡人的名字不是何首阳哦。”耳边传来店员的提醒。

之前几次刷卡,都是何首阳自己签的字,我从没有在意过。

从天而降的男人,无上限的黑金卡,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冲昏了我的头脑。

直到此时此刻,停滞的大脑才开始一点点重新运作。

那些本该第一时间发现的疑点,终于清晰显现出来。

小说中勇敢无惧的何首阳,怎么会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说他很疼很害怕?

小说中把暖暖当成生命去爱的何首阳,真的会迅速变心转而爱上我吗?

被我当成炮灰写死的何首阳,怎么可能会被我的文字与热情赋予灵魂?

除非,他根本不是何首阳。

我机械地拿起笔,颤着手,签下了一个名字。

店员礼貌微笑:“结账已完成,欢迎下次光临!”

来不及跟闺蜜们解释,我立即狂奔回了家。

那个男人正握着一把刀,站在厨房切西瓜。

他眉眼之间皆是温柔,冲我勾起浅浅的微笑:“冰过的西瓜,你最爱吃。”

穿越过来时,他穿着一身高级定制的昂贵西装,口袋里装着那张黑金卡。

他有着压倒性的强大气势,却又懂得适时隐藏起真实的自己,收敛锋芒。

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假装温柔,假装深情,假装阳光,假装成任何人。

俊美的,精致的,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不一定就是男主角。

“夕雾,是你吗?”我的喉咙抖动着,叫出他的名字。

男人的表情没有丝毫异样,被拆穿后的惊愕,惶恐,僵硬,全都没有。

他拿起一片切好的西瓜,递到我嘴边,声音低柔:“尝尝,很甜的。”

我下意识退后几步,又问了一遍:“你是夕雾,对不对?”

男人眼中带着诡异的兴奋:“果然,还是自己的名字听起来更顺耳。”

明明心中已经确定,但在亲耳听见他承认的那一瞬,心跳还是停滞了几秒。

我两腿一软,直直跌坐在了地板上。

“怎么了,母亲?”夕雾动作优雅地擦拭着手上的刀,“你该不会,是在怕我吧?”

语气一如既往地温柔,却莫名让我脊背发凉。

“为什么呢?”夕雾凝视着我,俯身勾起我的下巴,“你不是最爱我了吗?”

我可能会一时忘记何首阳的人设,但关于夕雾的每个字,我都牢牢刻在心里。

夕雾,是与暖阳二字截然相反的存在。

他是被父母丢弃的孤儿,是从尸堆里爬出来的恶鬼,是对杀戮上瘾的怪物,受尽折磨后成为了不死之身,一切伤口都可以自愈。

他在人间游荡了数百年,把虐杀当成漫长人生的调味剂,欣赏着每个人濒死之时的表情,然后带着饱含爱意的专注眼神,把尸体精心制作成标本。

他在无人之地建造了一间巨大的密室,里面摆满了无数个尸体标本,全都是百年间死在他手上的人,有的表情恐惧,有的表情痛苦,有的表情哀伤,被一一固定在玻璃橱窗里。

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恋人,独自在黑暗中活了一年又一年,每当孤单寂寞时,便一个人躺在密密麻麻的尸体中间,闭上眼,轻声哼唱一首童谣,那是记忆中母亲唱过给他听的。

为此曾遭到江弦猛烈抨击:“逻辑呢?合理吗?好好的怎么会成为不死之身?尸体标本有那么容易制作吗?保存百年都不腐烂?杀了那么多人一次都没有被抓到过?”

我立刻反驳回去:“不合理又怎样?在老娘的小说里,一切皆有可能!”

此时此刻,这个违背了逻辑、超出了常理的存在,就站在我面前。

这段时间以来,拥抱我,亲吻我的人,都是夕雾。

方才差点停滞的心跳,忽然又加起了速。

我的希望,我的梦想,我倾注了所有爱与热情的夕雾。

我与他四目相对,问:“你为什么要装成何首阳?”

夕雾柔柔笑着:“因为,好玩啊。”

“突然来到一个不同的世界,我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夕雾一脸遗憾,“母亲,作为我的创造者,你不该那么好骗的。一具死透了的尸体,哪来的能力穿越呢?真正的何首阳,早就被我做成漂亮的标本,摆进了玻璃橱窗里。”

悸动了没几秒的心脏,又开始直直下沉。

明明是自己亲笔写下的情节,却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刺骨的冷。

所以,真正的何首阳,早就死了。

“我一直以为,当你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后,会非常非常地,开心和惊喜。”夕雾眼神飘忽不定,似乎沉浸到了他的想象中,“你会扑向我,亲吻我,一边嗔怪我怎么不早说,一边感谢上天把我送到你身边,我们会紧紧相拥在一起,从此再也不分开。”

我愣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可是,母亲,为什么你现在的表情,看上去那么恐惧呢?”夕雾缓缓逼近我,温热的掌心抚上我颈间,“莫非,你更希望是何首阳穿越到你面前?”

只要我点一下头,他会立刻拧断我的脖子。

因为这是我给夕雾设定的性格。

扭曲,嗜杀,决不允许旁人忽视他。

并不会因为我创造了他,就对我手下留情。

我刹时变成了小说中的无数炮灰之一,生死皆在夕雾一念之间。

“当然不是,”我努力扯起嘴角,“我最想见的人,最喜欢的人,永远只有夕雾。”

夕雾眼睛弯了起来,温柔地搂我入怀,低声道:“乖。”

我依偎在他怀中,努力了很久,才克制住不停颤抖的身体。

想给夕雾一巴掌,破口大骂他这个大逆不道的孽子。

之后,小麦打来电话,询问我为什么那么着急赶回了家。

在夕雾含情脉脉的注视下,我硬着头皮回道:“没什么事,就是男朋友想我了。”

“你俩也太恩爱了吧?”小麦揶揄,“下次带这位新男友出来一起吃个饭吧,总得当面跟大家介绍一下嘛。”

“不用了!”我条件反射地拒绝。

夕雾这么危险的存在,我不能让他接近任何人。

“怎么?我让你很拿不出手吗?”夕雾面带笑容,随手撩起我耳边一缕头发。

我立刻认怂了,对小麦道:“好吧,改天我让他请大家吃饭。”

希望她能够默契地听出我语气里的迟疑,及时终止这个话题。

“那就下周五吧!吃日料!”小麦当即定下了见面时间。

从那天起,无论夕雾去哪儿,我都一步不落地跟在后面。

吃饭,散步,就连睡觉时,也要让他时刻待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又一个晚上,我和夕雾在床上面对面侧躺着,沉默着对视良久。

他忍不住笑起来:“母亲,你是在担心我出去杀人吗?”

夕雾,是一个对杀戮上瘾的残忍变态。

我操纵他在小说中杀人无数,丝毫不用顾忌任何良知道德,因为我心里清楚,一切都是虚拟的,不存在的。

然而当夕雾来到现实世界,我必须面对一个恐怖至极的问题——他,是否会杀害现实中的人?

如果,夕雾在现实中杀了人,那我岂不是罪魁祸首,万恶之源?

这个男人,简直比定时炸弹还要危险。

但我也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只能往他怀里靠:“没有啦,人家就是单纯喜欢黏着你嘛。”

做作到让我想拔掉自己的舌头。

夕雾掐住我的腰,张开牙齿轻轻咬了下我的脖子:“好巧,我也喜欢黏着你。”

我心口一滞,生怕下一秒就会被他咬断喉咙。

然而他的力道温柔无比,细细痒痒的,很快便让我紧绷的身体松懈下来。

就在我猜测他会不会有下一步动作时,夕雾替我盖好被子:“乖,安心睡觉。”

我默默松了口气,把脑袋埋进被子里:“晚安。”

见闺蜜那天,夕雾一身西装革履,清俊倜傥。

我叮嘱道:“她们不相信穿越的事,所以我等会儿要给你编个假身份,就说我们是在公园放风筝的时候认识的,两人的风筝线不小心缠绕到了一起,让我们对彼此一见钟情,顺其自然就在一起了。”

虽然是假的,但我也想编得浪漫一点。

夕雾低声说:“可我从来没放过风筝。”

也是,小说里我光顾着让他到处杀人去了,几乎没干过什么正常人该干的事。

我随口敷衍:“改天陪你去。”

夕雾眼里立刻有了笑意,凑过来圈我入怀:“好。”

我犹豫再三,还是开了口:“夕雾,小麦和果儿是我最重要的朋友,你不可以有一丝丝害她们的念头。”

夕雾眼神黯淡下来,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母亲,我之所以想见你的朋友,是因为我爱你,想要了解关于你的一切,想以恋人的身份融入你的圈子,这里的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陌生的,只有母亲是我的唯一,我绝不会害你的朋友。”

搞得好像我在欺负他似的。

意外的是,一顿饭下来,夕雾全程都表现得非常优雅得体。

面对两个闺蜜的盘问和调笑,他回应得亲切而又礼貌。

我将碗里不喜欢吃的菜拨到一旁,他无比自然地帮我吃掉。

当我忙着和闺蜜聊天时,他耐心而又安静地坐在一旁保持微笑。

我嘴边不小心沾了碎屑,他倾身靠过来,动作温柔地帮我擦掉。

小麦和果儿不断在我耳边窃窃私语——

“我命令你们马上举行婚礼!”

“你跟江弦谈了那么多年,他什么时候像这样宠着你过?只会在点菜时煞风景地吐槽我们点那么多根本吃不完!”

“恭喜我们小蘩蘩终于换了个温柔好男友!”

正当我笑着应付她们时,夕雾夹了块点心递到我嘴边,柔声道:“母亲,这个很好吃,你也尝尝。”

麦果二人的表情同时僵在了脸上。

我迅速捂住夕雾的嘴,转头对她俩尴尬一笑:“情趣,这个称呼是我们之间的情趣。”

最终,那顿饭在两个闺蜜对我的疯狂嘲笑声中结束。

回家后,我立刻翻脸:“以后不准再在别人面前喊我母亲了!”

夕雾表情无辜:“可你就是我的母亲啊。”

我甚是心累:“你又叫我母亲,又想当我恋人,你自己觉得这样合理吗?”

夕雾漫不经心地勾起唇:“不合理又怎样?”

我终于体会到了江弦之前的心情。

不久后,我被夕雾强行拉去公园放了一下午风筝。

我铺上野餐垫,把事先准备好的食物和水一一拿出来摆放好。

无意间抬头,看见不远处专注于放风筝的夕雾,忽然有片刻恍惚。

有那么几个瞬间,他仿佛真的只是个人畜无害的俊美青年。会因为成功放飞风筝露出开心的笑容,会仰起脸认真地观察越飞越高的风筝,会在偶尔与我目光相触时,立刻像个孩子般冲我用力挥手。

我情不自禁走向夕雾,无奈地笑:“有那么好玩吗?”

夕雾点点头,用探究的语气道:“母亲,你知道吗?看似不起眼的风筝线,其实很容易就能割断一个人的喉咙呢。”

果然不该拿他当正常人。

我默默用面包堵住他的嘴。

公园人来人往,夕雾每叫我一次母亲,都会有无数惊诧的目光投向我们。

而我,已经从刚开始的尴尬到彻底麻木。

夕雾在我耳边低语:“要不要让我去挖掉他们的眼睛?”

我猛地一激灵,立刻把夕雾拽回了家。

“夕雾,记住,这里是现实世界,你绝对不能杀任何人。”我反复告诫他,“现实跟小说是不一样的,这里的人,都是活生生的、真实存在的。我在小说里可以随意为你安排各种超出常理的外挂,但现实世界不同,这里的一切都要遵循人性和法律,一旦犯了罪,你会立刻被抓起来。”

夕雾将我的掌心按在他的胸口,眉眼含笑:“母亲,我也是活生生的哦。”

我感受着他有力的心跳,说:“夕雾,听话,好不好?”

夕雾眼底一片柔情:“如果我乖乖听话,有什么奖励吗?”

我脸颊一烫,踮起脚主动吻了下他的唇,心脏狂跳不止。

“母亲真可爱。”夕雾低笑起来,声音轻轻柔柔的,“但是,不够。”

我顿时有些窘迫,气恼道:“那你想要什么?”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夕雾声音微微有些哑,“母亲,你的身体,美丽极了。”

与夕雾同床共枕这么久,他对我最多只有亲亲抱抱,再无更越矩的动作,因此我一直以为他对性不感兴趣。毕竟夕雾在小说里是没有感情的,只有杀戮才会让他感到兴奋。

原来他有正常的生理欲望。

那是不是说明,他体内的变态因子也是完全有希望压制住的?

或许,他是能够跟这个世界和睦共处的。

可是,我真的要赌上自己去治愈他吗?

当初写《暖阳》时,我随心所欲地在夕雾身上叠加了无数变态设定,生怕他不够黑暗和扭曲。如今,却又要由我自己亲手把那些设定一一化解消除。

就在我内心陷入天人交战时,夕雾继续说:“所以,我想跟母亲一起泡澡。”

尽管这个男人是我自己创造出来的,我还是不禁想要问一句,他到底什么毛病?

算了,不用发生关系也好。

虽然夕雾拥有魅惑性十足的俊美外形,可他是我小说里的人物,而且还一口一个母亲的叫着我,每次光是与他接吻就足以让我惊心动魄了,我实在不敢想象跟这个孽子上床的场景。

但一起赤身裸体的泡澡也需要很大勇气,我犹豫了好多天,才硬着头皮答应。

为了人命,为了世界,为了和平,为了弥补自己造下的孽。

夕雾开心地勾起唇,立刻去给浴缸放水了,还特意准备了香薰和浴盐球。

我僵坐在床上,犹如等待末日降临般,精神高度紧绷,手心冒出层层冷汗,满脑子胡思乱想,担心自己肚子上会不会有赘肉,胸部会不会下垂,毕竟夕雾有着从小说里走出来的完美身材,我却是避免不了有些许瑕疵的凡人。

冷静下来又觉得好笑,跟江弦恋爱的那几年,我可以在他面前毫无顾忌地蓬头垢面,如今竟然跟个小姑娘似的,为了这种事紧张心悸。

我有些意外:“好巧,我刚刚还想起了你。”

江弦眉眼间似乎有些疲惫,轻声问:“想起我什么了?”

我没有回答,目光落向他手上的那束花:“送我的?”

“你以前从来不会主动送我花。”我说。

“现在弥补的话,还来得及吗?”江弦将花递向我。

终于,他终于来找我复合了。

我沉默下来,没有接过那束花。

江弦望着我:“宋蘩,这些年,我不够温柔,不够体贴,总是因为太过冷静理智而伤你的心,可我是真的,非常非常在乎你。我以为,我们在一起那么多年,很多事不需要表达出来你也能体会到,却忽略了你有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心。”

“之所以总是对你的作品挑刺,只是因为我想激励你,帮助你变得更好而已。你提出分手后,我先是生气,气你那么轻易就放弃了我们多年的感情,然后又开始懊悔,每一天都想冲过来求你原谅,但分手时你态度那么坚决,让我对复合很没信心。直到,你有了新男友。”

“我知道,我这样很自私,很厚脸皮,但比起彻底失去你,我宁愿让自己做一次卑鄙小人。宋蘩,无论你和那个男人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我恳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以后,你讨厌我的地方,我会改,全都改,好不好?”

我有些愣神,久久说不出话来。

“你现在心里一定很乱,没事,我帮你理清楚。”江弦继续说,“我们有多年的感情基础,是被双方父母都认证过的关系,早已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能比我更加了解和适合你。比起一时冲动的短暂新恋情,我们之间经过岁月累积下来的羁绊显然更深刻和牢固。小蘩,你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成年人,一定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样的选择。”

果然,还是那个无论何时都能理智分析利弊的江弦。

我刚要张口,却被江弦打断:“不用急着回答我,我可以慢慢等。”

然后他把手中的花往我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我望着他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

回过头,看见夕雾正披着浴袍,慵懒地倚靠在卧室门框上。

我尴尬地笑笑:“突然跑过来单方面啰嗦一大堆,真是神经,哈哈。”

夕雾站在原地不动:“所以,选他?还是选我?”

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也能化身小言女主,被迫在男一男二之间犹豫挣扎徘徊。

不过,江弦和夕雾,谁是男一,谁是男二?

“粉色的玫瑰,真丑。”夕雾幽幽盯着我怀中的花,“还是染成血红色更漂亮。”

嗯,这人不是男一也不是男二,而是反派。

我连忙转移话题:“浴缸里的水应该放好了吧?还要我陪你一起泡吗?”

夕雾移开视线,闷声道:“不用了。”

这个小说里毁天灭地的大变态,在为我吃醋。

我低下头,偷偷笑弯了嘴角。

夕雾,似乎比我想象中更有温度。

虽然保留着小说中的些许暗黑设定,却也比小说中更像一个鲜活的人。

会好奇,会开心,会吃醋,会生闷气。

他好像,是真的在乎我。

之后一连好几天,我都在想办法哄夕雾。

亲自下厨为他做大餐,结果被溅起来的油烫伤了胳膊,夕雾板着脸帮我涂药膏,再也不许我靠近厨房。

送他各种各样的礼物,可那些精挑细选的名贵大牌,夕雾一律不感兴趣,只收下了一条我随手编的便宜手串。

还拉着他去玩了蹦极,作为变态反派,他应该很喜欢这种刺激类项目,结果到场后我被吓得魂飞魄散,差点哭晕在夕雾怀里。

回家后,我把脑袋埋进抱枕里,许久不好意思抬头看夕雾。

夕雾笑道:“原来在小说里写出那么多变态桥段的作家大人,现实中胆子却这么小。”

我气恼:“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我喜欢小说里的变态反派,不代表现实中也喜欢变态!”

夕雾眼神一滞,笑容渐渐从脸上隐去:“所以,你也不喜欢我,对吗?”

我连忙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夕雾轻声道:“没关系的,如果母亲不喜欢我,可以随时赶我走。”

我还是摇头:“我怎么可能赶你走?”

夕雾低眸注视着我,不发一语。

无数种情绪在我心底交织,终于,我鼓起勇气开口:“我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成年人。”

夕雾微微一愣:“什么?”

江弦说得对,老老实实跟他复合才是正确的,合情合理的。

但我,想试着,不那么清醒一次。

一个是交往多年感情深厚的前男友,最熟悉也最合适的结婚对象,我一度在分手后彻夜失眠,哭着翻看我和他的合照,在心里埋怨他为什么还不来主动求复合。

一个是从小说穿越到现实的变态反派,我一度被他骗得团团转,虽然是我亲自创造了他,却常常令我捉摸不透,如同幻梦般虚无缥缈的,超脱了现实的存在。

多么不可思议,此刻,我的心,竟然更偏向后者。

从发现他是夕雾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心里,就只有他了。

为他提心吊胆的同时,也克制不住为他怦然心动。

无论哪一种,我心跳的频率都只受他影响。

我朝前迈了一步,想要用力抱紧他,告诉他,我喜欢他。

——宋蘩,看新闻了吗?警局刚发布了公告,最近市里发生了连环杀人案,数名被害者的尸体被制作成了标本,因为细节太不符常理,今天才对民众公布案情,凶手至今还未抓到。我莫名觉得不对劲,这个凶手会不会跟《暖阳》有关系?总之,你切记注意安全。

我的第一反应,是想大骂江弦神经病。

把尸体制作成标本,是无数悬疑作品里的经典老梗,更是历史上发生过不少的真实案例,又不是我独家首创的,什么叫跟《暖阳》有关系?

怎么可能跟《暖阳》有关系?怎么可能?

可我的双手却不自觉开始发抖,缓了好几秒,才点开新闻链接。

公告里并没有披露多少细节,但详细标注了每一起犯案日期。

第一个被害者,死在夕雾刚穿越过来那天。

第二个被害者,死在夕雾夸我是世上最好的作家那天。

第三个被害者,死在夕雾以男友的身份陪我见闺蜜那天。

第四个被害者,死在夕雾答应我会乖乖听话,向我索要奖励那天。

还有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等等等。

大脑瞬间陷入一片死寂。

呼吸骤然变得困难,视线也跟着模糊起来。

我下意识伸手想要扶着点什么,掌心触到了一只温热的胳膊,耳边传来夕雾柔柔的低语:“母亲,怎么了?是看到什么有趣的新闻了吗?”

“不是你干的,对不对?”我艰难地发出声音。

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起,夜夜都睡在同一张床,我已经尽全力在看住他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他之前明明答应我了,他答应我了的。

“母亲,你错了。”夕雾惬意地笑,“你说在这个世界犯罪,会立刻被抓起来,可是你瞧,我都杀了那么多人,至今还没有被抓哦。看来,你们现实世界,也不过如此。”

他承认得如此干脆,甚至懒得狡辩一下。

是啊,以夕雾的能力,在我睡着的那几个小时里,他完全可以悄无声息地出门猎杀。我哪里看得住他呢?

“为什么要杀了他们?”我的声音在发抖。

“因为好玩啊。”夕雾的回答,跟上次一样。

“那些死去的人,都是无辜的,活生生的,真实存在的。”我喃喃自语。

“嗯,”夕雾笑意更深,“所以杀起来更有趣了。”

竟然以为,一个活了数百年的变态,会因为这几个月相处,就能被我成功感化。

永远邪恶,永远扭曲,没有感情,没有软肋,不可能被感化,也不屑于洗白,沉溺在黑暗与杀戮中,以死亡为食,与尸体为伴。

原来,从开始到现在,夕雾从未脱离过我当初给他的设定。

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在面对一个多么可怕的怪物。

从第一天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夕雾就已经开启了他的杀戮游戏。

他根本就没打算留后路。

我赋予了夕雾最狡黠的骗术,轻而易举便能诱惑猎物上钩。

以至于,连身为创造者的我,居然也中了招。

心中有什么东西正在崩塌,可我却连难过一下的时间都没有。

我转身想逃,却被夕雾从背后抱住,附在我耳边低语:“母亲,别生气好吗?我爱你这件事,是真心的。”

他说,我可以随时赶他走。

我根本不可能赶得走这个怪物。

我下意识想报警,然而夕雾近在咫尺,定会第一时间阻止我,何况他杀了那么多人都没有留下证据,即便真的顺利逮捕了他,也无法定他的罪。

最恐怖的是,夕雾还拥有不死之身。

“对了。”夕雾箍住我的腰,柔声问,“你刚才说自己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成年人,那是什么意思?”

我哑声开口:“意思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负责。”

夕雾停顿几秒,笑了一下:“什么错误?”

我靠在他怀中,没有说话。

突然之间,所有情绪都从我的身体里撤离了。

没有爱,没有恨,没有悲伤,没有恐惧。

哪怕同归于尽,也一定要亲手杀了他。

我先是在夕雾的食物中加入了致死量安眠药,亲眼看着他全部吃进肚子里,第二天,夕雾若无其事地醒了过来,给了我一个温柔的早安吻。

随后又一一试了漂白粉、灭鼠药、杀虫剂等,全都无效。

果然,跟小说里一样,夕雾是杀不死的。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读《暖阳》,翻出自己当初的全部草稿、备忘录,试图从中找出杀掉夕雾的方法。

很可惜,曾经一心想要塑造出强大反派的我,没有给夕雾设定任何软肋。

我甚至还偷偷续写了一篇番外,不仅弱化了夕雾的设定,最终还让他以非常惨烈的方式死去。

然而番外内容对我身边这个夕雾没有任何影响,从夕雾穿越到现实世界的那一刻起,无论我如何补充和修改小说设定,都对他不起作用了。

我陷入深不见底的绝望。

我无法寻求任何人的帮助,因为无论找谁,一旦被夕雾察觉,会毫不犹豫地除掉对方。我已经间接害死了那么多无辜死者,绝不能再牵连更多人。

期间小麦和果儿又一次约我和夕雾吃饭,被我断然拒绝。

一想到她们或许也差点成为新闻上的被害者,我浑身骨头都在打颤。

手机和朋友圈里的合照被我全部删掉,没有留下一丝关于夕雾的痕迹。

夕雾一脸关切:“母亲,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要不要出去散散心?”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说:“夕雾,我有一个心愿。”

夕雾勾起唇,似乎很感兴趣:“说说看。”

“跟喜欢的人开着房车环游世界。”我轻声说。

“很可爱的心愿。”夕雾点点头,牵起我的手,“让我们去实现它。”

不久后,我们便开着一辆白色的房车上路了。

白天,夕雾开车,我隔着窗户看路边的花,树,溪流,稻田,风车,以及无边无际的天空。如果遇见特别漂亮的风景,就会停下来玩很久。饿了就用车上的锅具自己煮面条,煮火锅,煮速冻饺子,或者就近找个餐馆。

晚上,夕雾会找一片空地把车停好,我们睡在车里大大的双人床上,透过天窗一起看夜空,远离城市后,我们每晚都能见到满天的繁星,偶尔还会在深夜听见不知名动物的叫声,我总会下意识缩进夕雾怀里,任由他轻抚我的背,在我耳边低声安慰。

夜里,每隔两小时我就会自动醒一次,确认夕雾躺在我身边后,才能安心睡去。

又一次半夜醒来后,我发现夕雾也醒着,正温柔注视着我。

“怎么不睡觉?”我问。

“我想多看看母亲。”他轻抚我的脸。

“我好看吗?”我冲他笑。

以前我从不敢问别人这个问题,包括江弦,因为害怕遭到奚落,害怕听到否定答案。

“好看,很好看,最好看。”夕雾语气坚定。

只有他会如此认真地夸赞我。

我贴近了他:“夕雾,我哄你睡觉好不好?”


夕雾将脑袋埋入我怀中,声音低低的:“好。”

我轻抚他的脑袋,轻声哼起了《暖阳》里那首童谣。

宝儿,我的宝儿,快快长大,母亲用眼泪灌溉你。

宝儿,我的宝儿,乖乖听话,母亲至死都会爱你。

宝儿,我的宝儿,闭上眼睛,母亲正在梦中等你。

半响,确定夕雾熟睡后,我悄然起身,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绳索,将他的四肢固定在了床上。

今晚我们停车的地方,是一片荒芜空地,附近没有任何房屋,也鲜少有车辆经过。

出了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我把两大桶汽油全部浇在了床上,然后,掏出火柴。

刚准备点火,夕雾缓缓睁开眼,轻声道:“你好狠的心啊,母亲。”

他非常平静,情绪没有一丝起伏,也许,他刚才根本就没有睡着过。

“杀掉那么多无辜路人的你更狠一点。”我说。

这一刻,我们终于不必再对彼此做任何伪装。

“漂白粉和杀虫剂的味道,真的很刺鼻。”夕雾凝视着我,“但因为是你给的,我全都吃下去了,是不是很乖?”

“可惜一次都没能毒死你。”我冷笑。

“母亲,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夕雾语气带着哀求,“你让我不要伤害小麦和果儿,我确实一个也没杀。还有那个江弦,我那么恨他,嫉妒他,每分每秒都想将他碎尸万段,却因为怕你生气,一直忍耐着没去杀他,我真的有在努力克制了。杀人是我的瘾,想要彻底戒掉,很难很难。但如果有你在的话,我一定可以做到的,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求你,母亲,原谅我,帮帮我,好不好?”

“我也以为我能帮到你,可事实证明,你没救了。在这个世界,杀完人不是简单道个歉就能原谅的,必须偿命。”我攥紧手里的火柴。


“但我爱你。”夕雾伸手想要触碰我,胳膊却被绳索牢牢束缚着,“当初我之所以假扮何首阳,其实是想以一个干净的身份接近你。因为比起我这样的怪物,你一定更喜欢何首阳那种人。果然,我猜对了,发现我真正的身份后,你立刻害怕到发抖,恨不得立刻逃离我。可即便如此,我还是克制不住地爱你。无论你喂我糖果还是毒药,全世界,我只爱你。”

我们四目相对,他的眼神温柔而又悲伤。

“可是,在我的设定中,你是不会爱上任何人的。”我无比冷静。

既然他没有脱离杀人成瘾的设定,那么相对的,没有感情这个设定,自然也存在。

夕雾顿了一下,悲伤从他眸中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森森寒气。

“啊,被拆穿了。”他嘴角扬起诡异的笑,像个恶作剧被发现的孩子,“真是无趣。”

之前那些告白,亲近,柔情蜜意,全是演出来的。

从头到尾,没有半分是真。

我毫不犹豫地点燃了一根火柴。

夕雾一脸惬意:“你觉得这样能烧死我?”

“总要试一试。”我随手将那根火柴扔到了床上。

火势迅速在他身上蔓延。

夕雾与我隔着火光相望,笑着冲我招了下手:“一会儿见。”

在大火烧至整辆房车之前,我退了出来,关紧车门。

我木然地站在空地上,看着那场火烧了整整三个小时,从车头烧到车尾,源源不断地冒出黑色浓烟,直到天空微微泛起光亮,火势才逐渐小了下来。

全程只有火声,风声,铁皮的碎裂声。

我死死盯着车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当最后一点火星也熄灭后,我刚准备松一口气,早已被烧散架的车门忽然晃了一下,猛地砸落在地。

先是一只焦黑的胳膊伸了出来,然后是已经面目全非的脑袋,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肌肤是完整的,如同一具腐烂的活尸,以爬行的姿势一点一点艰难地挪出车门,重重地摔到了坚硬的地面上。

然后,缓缓朝我爬过来。

我踉跄着后退,小腿却忽然麻了,不受控制地跌坐在地。

夕雾一把抓住了我的脚踝,拖着焦烂的身躯爬到了我身上。

“母亲,我好疼啊。”他喉咙处发出呜咽。

曾经俊美无双的那张脸,变得血肉模糊,还散发着刺鼻的焦炭味。

我猛地推开他,试图从地上爬起来逃跑,头发却被夕雾从后面攥住,他用力一拽,将我整个人又按回地上。

原来他刚才的爬行只是装给我看而已,三个小时的烈火焚烧,对他的体力根本没有半点损耗。

夕雾朝我摊开手,展示着他掌心那条烧焦的手串,委屈道:“我很努力地想要保护它,可还是坏掉了。”

我一把挥开他的手,咬牙切齿:“你怎么还没死?”

夕雾轻声问:“想不想看我流泪的样子?”

我瞪着他:“你的设定是不会流泪的。”

夕雾摇头:“不,母亲,我会流泪哦。”

“与你分别之时,我一定会流泪。”夕雾语气变得冰冷,“比如,现在。”

我这才发现他另一只手拿着匕首,虽然刀身已被烧黑,但依旧锋利。

下一秒匕首便冲着我直直捅了过来,我条件反射地伸手去挡,掌心被刀尖用力刺穿,疼痛霎时袭遍全身,鲜血立刻顺着伤口滴到了我脸上。

“这一次,轮到我杀你了哦。”夕雾笑道。

如果我刚才没能及时伸手,那把刀刺中的就会是我的眼睛,脑门,或者太阳穴。

这个男人非常认真地,打算要我的命。

没等我反应过来,夕雾便拔出了刺进我掌心的刀,又一轮剧痛袭来,我压抑不住地叫出了声。

“疼吗?”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不及我身上的万分之一。”

虽然夕雾拥有不死之身,但我还是为他设定了正常人的痛感。

然而刚才在大火中,他全程没有发出半点哀嚎。

“真让人困扰。”夕雾一副很为难的样子,“我想要每时每刻跟你黏在一起,但一具完整的尸体实在太不方便携带了,该怎么办好呢?”

他眼神专注,用刀尖缓缓割开我的衣服,如同对着一张白纸作画,动作优雅地在我裸露的肌肤上划下一道又一道伤口,浅浅的,痒痒的,不会致命,但会有细细麻麻的血液争相渗出来。

“什么东西最适合随身携带?眼球?心脏?还是把你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吞进肚子里?”夕雾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我身上流出来的血,“由你自己来决定,怎么样?”

我浑身都泛着痛,艰难开口:“真可悲。”

“我和你,都很可悲。”我说。

执拗的,愚蠢的,渴望创作出变态怪物的我,此刻即将被这个怪物杀死。

扭曲的,疯魔的,不被世人接受的变态怪物,即将杀死抛弃他的创世主。

“哦。”夕雾声音冷淡,刀尖忽地一用力,从我胸口硬生生剜下了一块肉。

我听见自己发出了凄厉的哀嚎,每一丝神经都瞬间麻痹。

夕雾捏起那一小块鲜血淋漓的肉,慢悠悠地塞进嘴里,细细咀嚼,吞咽。

“比我想象中,更加美味。”他享受般地低叹,“真好,我跟你融为一体了呢。”

我挣扎着试图爬走逃离,没爬几步,脖子便被他从后面勒住。

“怎么样,母亲?”修长的手指抵在我的喉咙上,夕雾在我耳边温声细语,“我在你心中,够不够卓越?”

仿佛,他做的这一切,就只是为了得到我的认可。

我张开口,只说了两个字:“去死。”

夕雾勾起唇,柔声说:“女士优先。”

脖子骤然一紧,我在几秒内便迅速陷入窒息,连挣扎一下的力气都使不上。

我瘫软在夕雾怀里,身体慢慢虚脱,就在意识濒临消失之时,他忽然吻上了我的唇。焦烂味与血腥味融合在一起,蛮横地闯入我口腔,用力撕咬和吸吮。

掐在我脖子上的手慢慢松开,我下意识张口呼吸,他的舌头趁势钻得更深,掌心死死按住我的后脑勺,让我避无可避。

我一狠心,牙齿猛地一合,径直咬破了他的舌头。他低笑一声,似是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吻得更加凶狠,直接把我按倒在地,整个身体都压了上来。

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夕雾动作一顿,我终于得以喘息,立刻挣脱他的束缚,连滚带爬地奔向江弦。

在江弦惊愕的目光中,我踉跄着倒向了他。

江弦迅速扶住我,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颤声问:“你怎么浑身是伤?到底发生什么事了?那个被烧焦的男人是谁?是他伤的你?”

我没有力气回答他,身体克制不住地发着抖。

“我这几天一直联系不上你,实在放心不下,于是查看了你手机里的定位,发现你越走越远,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就按照定位跟了过来,幸好,幸好我来了!你怎么会伤成这样?快跟我去医院!”江弦拥住我,试图带我上他的车。

如果我就这么跟江弦离开,留下一个比之前更扭曲的夕雾,岂不会害更多人?

我连忙把江弦往车里推,声音打着颤:“我不能走,我必须杀了他!不杀不行!就算我真的死了,也是咎由自取。但你不一样,江弦,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不能把你也牵扯进来,求你,别管我了,快离开!”

江弦攥住我的手腕:“小蘩!你在胡说什么?你要杀谁?那个男人到底是谁?”

“夕雾。”我哽咽着,“他是夕雾。”

江弦表情一滞,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刚要开口,一记闷棍忽然砸向了他的脑袋。

他直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

“情侣团聚的戏码可真恶心。”夕雾冷笑,举刀就要刺向江弦。

“不要!”我猛地扑到江弦身上,用后背硬生生挡住了那一刀。

夕雾拔出刀,又一次攥住我的头发,拖拽着我远离江弦。

“所以,你更喜欢他,是吗?”他声音里没有任何情绪。

“不然呢?难道要喜欢你这个孽种?”我仰脸瞪着他,“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创造出了你!你毁掉了我平静的生活,害我背负了数条人命,把我拖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当初就该在小说里将你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你以为你真的赢了何首阳?不,何首阳哪怕死了都有人爱他,暖暖的爱,家人的爱,朋友的爱。而你呢?从头到尾都一无所有,记忆中那个唱童谣给你听的亲生母亲,转头就把你扔进了尸堆!这就是我给你设定,天生就是个祸根,不配拥有亲情,不配拥有爱!”

“真好笑,口口声声喊我母亲,谁想当你母亲?我宁愿选江弦,选何首阳,选世上任何一个陌生路人,也不可能选择你!小说里的主角唾弃你,现实中的读者厌恶你,无论身处哪个世界,你都是个没人爱的怪胎!”

夕雾静静听着我的嘶吼,一句话都没说。

刀尖对准我的喉咙,刺破了我的肌肤,只要他微微一使力,我会当场毙命。

在我的设定中,夕雾每次杀人都干脆利落。

然而此时此刻,他的双手却在颤抖。

以至于,竟然让我顺利抢走了他手上的匕首。

夕雾的掌心抚上我的脖颈,我握紧手中的刀,下意识刺向他。

刀身贯穿血肉的触感,让我大脑有片刻空白。

原以为放在我脖子上的那只手会用力掐住,直接拧断我的喉咙。

可他却好像,只是温柔地抚摸了一下我。

我恍然回神,看见自己手上的刀,直直插入了夕雾心脏的位置。

他明明有能力躲过去的。

难道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死不了,所以懒得躲?

夕雾的伤口正源源不断地往外冒血,顺着刀柄滴落下去,渗进地里。

不对,他是不死之身,不该流这么多血的。

我疑惑地看向夕雾,发现他烧焦的皮肤正在快速脱落,身上每一寸地方都开始腐败溃烂,原本深邃的瞳孔,变成了两个黑漆漆的空洞,鲜红的液体从他眼眶中流淌出来,让我分不清那究竟是血,还是泪。

“怎么会这样?”我喃喃道,“你应该能自动修复的。”

“神说,后悔创造了我。”夕雾笑了一下,“所以,我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原来,杀掉夕雾的方法,如此简单。

刚才还在猛烈灼烧的恨意,眨眼之间,被迎面浇灭。

我缓缓松开握在刀柄上的手,整个人瘫软在地,身上的力气一点点往外抽离。

夕雾跪在我面前,将脑袋轻轻垂靠在我肩上:“那时,我感应到了。”

“什么?”我侧头看他。

“你的爱。”他低声说。

“你明明说过,会无条件爱我的。”

夕雾抬起手,似乎想要抱住我,最终又因为无力而垂下了胳膊。

“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我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原本,我已经习惯了。可是那一天,当我像往常一样,独自蜷缩在黑暗中时,突然之间,耳边出现了你的声音。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你,如同慈爱的母亲般,用无比坚定的语气说,哪怕全世界都厌恶我,你也会无条件爱着我。正是因为这句话,才让我拥有了自我意识。”

“即便发现自己只是小说里的人物,即便被颠覆了整个世界观,可只要拥有神的偏爱,我便甘愿接受一切。如此扭曲畸形的我,却正在被你无条件爱着。我的创造者,我的神明,我的母亲,我心中至高无上的你,听见你声音的那一刻,我的灵魂,我的人生,被赋予了存在的意义。”

“我是那么疯狂而又迫切地渴望与你相见,所以尝试了无数种方法,用我的不死之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不同的濒死体验,窒息,焚烧,碾轧,溺水,等等等。伤痕可以修复,疼痛却清晰存在,但只要能见到你,被碾成碎末也值得。终于,我成功穿越了。”

“可当我真的来到你面前后,你却不要我了。”

“没有一丝犹豫地,抛弃了我。”

“你明明,承诺过的。”

我能够清晰感受到,夕雾的灵魂正在缓慢消失。

那是曾经被我亲手赋予的灵魂。

如今,也被我亲手杀死了。

我以为身上的伤口已经够痛了,但此刻心口传来的痛感好像更为剧烈。

在钻心刺骨的疼痛中,我恍然想起,曾经的自己,有多么爱他。

在他还没有穿越到我面前的时候,在我还没有踏入写作这一行的时候,在我还没有认识江弦的时候,在我第一次认真写下夕雾二字的时候。

我木然地望向夕雾,想再仔细看看他的脸。

可他的五官已经被我一把火烧得再也分辨不清了。

“夕雾,你是我的梦想。”我的嗓子无比沙哑,“可这里,是现实世界。”

一直以来,我的内心深处,藏着无数阴暗面。

所以我无比渴望创造出一个强大而又变态的角色,来代替自己对抗现实。

然而归根结底,我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再渺小不过的凡人。

梦醒之后,仍要回归现实。

我不能,不敢,也不该站在你那一边。

“真没劲啊,现实世界。”夕雾声音里透着叹息,“但我爱着这个世界的你。”

“都这个时候了还想骗我。”我苦笑。

“啊,又被拆穿了。”夕雾也跟着笑。

低低的,带着一丝狡黠,却又藏着无限温柔的,他的笑声。

不远处昏倒的江弦终于醒了,正从地上爬起,朝我狂奔而来。

那才是我最该选择的,正确的,现实世界的人。

我低下头,想要最后抱一下夕雾。

然而他的身体早已脱落殆尽。

焦烂的皮肤,腐坏的血肉,眼眶中滴下的泪。

我伸出手,只抓住了一片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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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精选5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精选5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1

  人生不易,有悲伤有阴霾,可因为有爱在,便春暖花开。

  遇见你,是世上最美好的相遇。奶奶,与你在一起的往事如花般绽放。

  小时候,和你去挖地菜。风轻轻的吹,风中夹杂着桃花淡淡的香,田野里弥漫着,笼罩着春意。小小的我披着晶莹湛蓝的天空穿梭在桃树下。远方,你弯着腰向地上挖去,如果不是我吵着要吃你做的菜饺子,也不会感着冒来挖野菜了,你脸上的皱纹像核桃般皱在一起。费力的弯下腰来,你一边挖地菜一边叮嘱我不要乱跑,但我并没有在意的跑去玩了。不知过了多久,你一边咳嗽一边叫我的名字我从桃树后向你望去。你正背对着我,弯下腰提着篮子用一只手慢慢地拍了拍衣角,裤脚,再慢慢的抬起头来,向四周望去,蹒跚地寻找我。不知从哪跑出来的黑狗。把你吓了一跳,篮子从肩头滑下来,散在地上,你用手拉着衣服慢慢弯下腰,一个一个把地菜捡起,还叫着我的名字,沙哑的声音伴随着剧烈的咳嗽。你把的地菜捡起,不放心的四周张望着我,有仔细的看了看地下还有没落下的地菜,你不断的咳嗽着,想到昨天晚上你熬夜给我缝补衣裳。我心疼地向里跑来抱住了你。对你说奶奶你没事吧。你笑着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家。

  你包的饺子十分好吃。你的爱带给我种种美好,像三月的春风将我抚摸。像太阳的光芒,将最温暖的阳光融入我心底。

  爱,在记忆里蔓延。

  长大后在城里读书。每年都能见到请人捎来的我最爱吃的食物,每次与你通电话,耳畔总能听到小心地询问好吃吗我笑达很美味。于是便听到你低低的笑出声。那声音总能让我迷恋,让我感到格外幸福,你的声音并非天籁。却可以一次次温暖我。透着温馨,荡着欣喜;醉了容颜,香了记忆,暖了人生。

  爱在我们相遇的那一刻,就注定会到永远。

  现在学业重作业多,没法回去看你,你便坐车到城里来看我。有时我忙的没和你说话,你也不在意,只是在我身后,静静的看着我。每当我回头看你,你都会幸福的微笑。

  感谢那最美好的相遇,让我与你在一起,奶奶你是明星是玛瑙,在我心中珍贵无比,能和你相遇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事情。那点点滴滴当中都包含了你深沉的爱。只因有你,我的世界春暖花开。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2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十年之后还是朋友随着歌曲《十年》的相伴,我与你相遇。

  那天放学天空上飘下了雨,于是我朝着家的方向跑去,一路上我都在低着头跑,突然我被一个人撞倒,抬头一看:高高的个子眼睛很大,尖尖的下巴穿着潮流。我连忙道歉,就当我准备走的时候,那个人一把抓住了我的书包,然后把我拉到墙角问:小朋友,今年是不是2022年?我点了点头,然后她扫视了一下我的全身,又说道:你是不是姓刘?在加蓬的学校上学,初二对吧?我一脸吃惊的问到:你是谁?你怎么知道的那么多?你该不会是想绑架我吧?他哈哈大笑的说:我呀,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十年后的你我愣了几秒钟,然后将他推开说:别开玩笑了,哥哥,我才不相信什么时空穿越。说完便回家了。

  第二天放学那个人竟然在校门口等我,看见我后还向我挥手,我并没有理他,而是朝家飞奔过去,让人见状,也追了过来一把,抓住我的衣服说:你怎么就不信呢?那你说出一个我的秘密,我就相信他犹豫了几秒,然后说道有次你去跟别人打架,然后受了伤,但你却和爸妈说是摔跤摔的对吧?我吃惊的看着他好吧,我信了然后紧接着又问:你说说十年后的我过的怎么样吧?他一脸骄傲的说:"基本上想要的都有了,你不是喜欢球鞋吗?我有一房子的球鞋"顿时我的眼中就充满了羡慕的目光。"那你又是做什么的呢?"他十分自信的说"我自己开公司"这时他突然看了看自己的手表说"我快没时间了,我得走了,记住一句话,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不要放弃"

  我的脑海中这时出现了我同桌的声音:"大哥,别睡了呀,老师都来了,你还睡,我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桌上留了好多口水,又看了我的同桌说:"你不会相信的,我做了一个好长的梦,我居然和十年后的自己相遇了""拉倒吧,你还是先把口水擦干净了再说吧!"

  十年后的成就来自于现在的努力,我在努力着,期待与你的下一次相遇。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3

  此生,遇见你,我永生的荣光。

  遇到你,那是在12班。

  9月的空气中仍弥漫着盛夏的气息,而我们已坐在这个陌生的教室,与陌生的人一起上课。

  你那乌黑的短发,包裹了你内心所有的坚强。你的短发,不是那么娇柔,显示出你内心的刚强。你那有神的双眼,显得那么澄澈。我懂你的眼眸,是那样的深邃而静谧。你总会有微红的脸蛋儿,总显示出你温柔的面庞。你那樱桃般的嘴儿,永远都泛着天真的微红,不需要任何涂鸦。其实,我懂。

  感谢上苍,让我结识了你。在这美丽的季节,这美好的相遇。

  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孤独的脚步在跟随着我,在孤独的回家的路途中,因为有你,不再孤单。每每我伴着微弱的灯光走在回家的路途中,我总喜欢看着光晕下你侧着的脸颊,长长地睫毛映出一根根的影子,那是你在沉思。这,我懂的。总喜欢看着你一半红、一半黑的脸蛋儿,忍不住“扑哧”地笑了。而你这时却很疑惑地看着我,而我却一直没心没肺的笑。其实,这你都懂。记得,我们总会互相分享我们每一天所以的快乐,然后一起奔放的笑。难过时,我们会一起在灯光下走回家,一路上便忘记了我们所以得难过与伤感,留下的只有快乐。其实,我们都懂。

  倒下的是你,而摔疼的是我的心。

  还记得,那次体育课。记得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在这头,你在那头。偶然回头,便望见了人群将你围住,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急忙跑了过去。而等到的是哼着“完了、完了……”的120,只看见老师捧起你向救护车跑去。你垂下的手,我掉下的心。喧嚷的操场上,只留下了沉寂的我。我后悔没有快步赶上握住你那冰凉的手,抚一下你的脸颊,给予你我所有的祝福。第二天,你依然来到了这熟悉的教室,看着憔悴的你,依然淡定的一笑。

  你是一颗璀璨的小星,滑过我的夜空,留给我最美的回忆;你像一场流星雨,带给我太多的欢乐与相伴。

  遇见你,我永生最大的幸福。

  在这场流星雨中,我们相遇。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4

  广州――繁华而古朴的城市,灰塑、骑楼、早茶……许许多多历久弥香的传统,“民以食为天”,食是文化传承中的重中之重,食也是千百年来亘古不变的话题。

  母亲带我去的店叫陶陶居,据说是个老字号,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当我坐上电梯时,内心一阵吐槽――老字号,还上百年历史,那不应该是个古朴的小店吗?怎么可能会隐于高楼中?母亲看出了我的疑惑,却只是笑而不语。

  当走进店后,我着实被震惊到了!在这高楼的一隅,竟有如此之地:水色红润的桌椅,古色古香的功道杯,永远晕光的灯光,旧时衣着的服务员。母亲在点菜时要了一笼虾饺,我却皱着眉不解地问道:“虾饺不就是有点虾,皮薄一点的包子吗?为什么要点呢?”母亲神秘地拉我去了后厨。一翻言语后,服务员热情地迎了我们进去。

  后厨的师傅正在包虾饺。先是调馅儿,一块巴掌大小,剥过猪皮,雪白雪白,如杨脂玉般细腻,拿在手里颤巍巍的上好猪板油被下入一口煮沸的清水锅中,不足五分钟便被夹起。此时的猪板油不再油腻却雪白依旧,四边被烫得微微收缩,一股浓醇的油香传来。而那一大锅的清水却变成了微白色,那是多余的油脂。

  师傅拿刀面轻轻压按了那白色可人的油脂,以极快的刀工把一大块猪油切为米粒大小并倒在一边的大海碗中。冲洗了一下砧板,挑了几只个头十足的大个青笋,快刀斩乱麻地将青涩的笋皮切去,挑选那嫩白笋肉中最细腻脆爽、最纤细柔嫩的笋芯部分。先快刀切片再立刀切丝,最后均匀切为绿豆大小的笋丁,倒入海碗中,将鲜美且未经过冰冻的青壳大虾冲洗干净,以细小的牙签从虾的脑与身子连接处的细缝中刺,把细长墨绿的虾线抽出并去除壳。一只只微蜷着,弹性十足,汁水丰富,虾味浓厚,晶莹剔透的大个虾仁便被剥了出来。把猪油粒,笋丁和虾仁放在海碗中拌均匀,雪白、嫩白、青涩,三种颜色融合在一起。油香的醇厚,笋香的清新与虾特有的海腥味轮翻勾引馋虫。拌馅儿时不用放过多调料,一勺盐,一勺酱油与几滴香油便足以,让食物本身的香味由蒸着中酝酿升华。

  细腻的澄面在加入热水时不停拌匀并适量加入生粉,发出的面团雪白,晶莹玉润,令人食欲大开。用力切下大小均匀的小团面团,用刃背抵住面团并用另一只手按压,将剂子压成一小片薄边,用刀刮下来后,圆圆的一小片,几乎是微白接近透明,比纸还薄上三分。

  最好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在皮上抹一小勺虾馅儿,将皮一皱一皱地包起来,此时的虾饺周润饱满,白里透青。放在蒸笼里蒸上十分钟便可出锅。

  蒸好的虾饺外皮不再是白色而是莹润的半透明,如水晶般在灯光下折射,如镶嵌满了碎钻般闪闪发亮,耀眼夺目。青色的虾仁在蒸熟后变成了鲜艳的红色,白里透红令人食指大动。热气腾腾的虾饺在水蒸气的氲染中传出浓烈的香气。肉的醇厚,虾的甘甜,还有皮的面香在交织融合中成功抓住了我的胃。一口咬下去,我整个人都升华了!软嫩弹牙的外皮;醇厚浓烈的肉馅;清爽脆嫩的筝丁;清冽甘美的虾仁;丰润浓郁的汤汁,一瞬间在口齿唇牙间炸开,刺激得每一个味蕾都战栗在浓厚的享受中。虾饺层次分明,鲜香美味,虾香满饺,饺中有虾,让你流连忘返。汤汁在口腔中慢慢氤氲开来,挑逗着你的味蕾,再加上虾肉溶入了笋丁的清冽与肉粒的肥厚,口感十分丰富却丝毫不见油腻。脆嫩鲜美的细笋丁在油脂的强力攻势和耳鬓斯磨中浸满了油香,着实是色香味俱全,身心全方位享受,简直欲罢不能。

  坐在我隔壁桌的是一位老广,年龄大约有60岁,他同我们一样也点了笼虾饺。虾饺端上来后,他没有像我一样猴急的开始吃,而是泡起了茶。一小捻茶叶被轻放入茶壶中,煮沸的开水被倒了进去,碧绿的茶叶在水中跃动,翻滚,不一会,一小杯茶泡好了,他不紧不忙地嘬了一小口杯水,又夹起一只虾饺轻咬一口。看他的表情便知虾饺真是好吃,但他放下虾饺又喝一口茶。如此循环,仿佛虾饺不是食物而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那从容不迫,优雅自如的气度令我难以忘记。那才是真正的老广,那才是真正的吃法。

  都说时间能够造就一切,在时间的流逝中一份茶点拥有了酱的醇浓,酒的甘冽,茶的清香,拥有了历史与文化所沉淀的内涵。虾饺的不凡却又平淡温和的气度,正如老广州人一般。平淡、淡泊的生活造就的定是传奇不朽。只有气度不凡却温和淡然的老广州人才能创造出如此丰富美好的食物,才能将气度以这种方式流传给后人。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造就什么样的饮食。食不仅仅是食,是生活,是环境,是历史,更是那一份气度。

  感谢与你的美好相遇!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5

  老旧的招牌,泛黄的墙壁,一碗姜撞奶香味四溢……

  恰逢五一小长假,身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广州人,怎能不去品尝广州特色美食呢?“走,带你去一个老字号,我以前常常去,你绝对不知道。”爸爸说。

  穿过一栋栋破旧不堪的骑楼,拐入一条偏僻的小巷,在小巷的尽头有一家小店。小店实在是平庸,老旧的招牌,泛黄的墙壁,沾满灰尘的风扇吊在天花板上,有气无力地转动着。“老板,来两碗这儿的特色姜撞奶。”“诶,是你啊,好久没来啦,这就去给你做!”

  师傅拿了一块土黄色的姜,一袋鲜奶。师傅用锋利的刀将姜切成细丝,刀如游龙般,在菜板上舞蹈。随后,师傅戴上手套,只见他眉头紧锁,嘴角一抿,用他那双充满老茧的手挤出姜汁,一股浓浓的姜味钻入鼻尖。他把糖与牛奶倒入锅中,把牛奶加热,静等了一会,便把牛奶捞取出,倒入盛有姜汁的碗中。“姜撞奶的美味,在于牛奶和姜汁的激情碰撞,甘与辣的瞬间融合。”师傅笑言。于茶香四溢间,一碗美味的姜撞奶就出炉了。

  细细端详,在白如玉的牛奶中透出一丝淡淡的浅黄色,好似褐黄惹着了纯白。细细闻香,一股浓郁而又不失淡雅的姜汁扑面而来,醇香夹着苦涩,让人陶醉其中。细细品尝,轻舀一勺,递入嘴中,辛辣而又伴随着微甜的姜撞奶充斥了整个味蕾。望着那黄白交加如丝绸般的姜撞奶,闻着那浓浓的醇香的味道,清香淡雅,润如滑脂,如轻薄的云层,似天使的眼泪,像飞溅的瀑布……

  “我已经好久没来了,以前我从高中时就来这儿吃,当时我们的学校就在那儿。”爸爸指了一下旁边的建筑工地,“这碗姜撞奶陪伴了我几十年了,无论是大学时横跨半个城市来吃,还是步入社会后忙中偷闲来吃。姜撞奶承载了我们这一辈广州人最美好的回忆。”

  也许我们所贪恋的,不只是家乡的美食,更是这种人情味十足的载体。这些载体,让一代又一代的广州人觉得心安,觉得踏实,让他们卸下所有的防备。

  美好的相遇优秀作文 篇6

  与苏老爷子的初次见面,便是美好的相遇。

  随处逛逛,竟逛进了恩宁路,走进了一家名叫“天程铜艺”的店。店里坐着的两位店家,像一对父子,老先生看起来仙风道骨,身着墨红唐装,留着半把胡子,梳得锃亮的头发稍有些花白。看到他的这一身装束,我的心不禁变得平和安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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