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渠道的长度”,就是指:渠道有几级。比如,一瓶矿泉水从厂家出来,经过省级批发商到市级经销商,再由市级经销商供给当地A超市,最后消费者在超市里把这瓶水买走。这个案例中,广义的渠道(含终端)有三级:省级批发商、市级经销商、A超市;狭义的渠道是前面两级。我们就说这个厂家的渠道长度是三级或两级。
所谓“渠道的宽度”,就是指:同一级的渠道有几家经销商。比如,上述矿泉水厂家,在C省设有三家省级批发商,在D市设有四家市级经销商。我们就说这个厂家在C省的渠道宽度是三家,在D市的渠道宽度是四家。
之所以说“渠道策划的首要问题是渠道的长度和宽度”,是因为这两个问题关系到厂家的“营销效率和营销效益”的平衡问题:
1、渠道的宽度过窄(比如上述矿泉水厂家,在C省如果只设一家省级批发商,在D市只设一家市级经销商),因为每家经销商所覆盖的下级经销商、终端和消费者是有限的,则必然会导致很多终端、消费者不能被覆盖到,会损失销量;
2、渠道的宽度过宽(比如上述矿泉水厂家,在C省如果设8家省级批发商,在D市设有10家市级经销商),又会导致同区域内经销商之间的竞争过于激烈、可以期望的利润过低,很可能导致大家都不用心去经销这个产品;或者导致相互之间竞相低价出售产品,扰乱企业价格体系、品牌形象和长期利益;
3、渠道的长度如果过长、层级过多,则一方面各层级经销商都要留存利润,导致零售价必须很高,或者出厂价必须很低,这都对企业不利;而且,过多的层级,容易发生不按层级顺序销售、跨层级拿货的现象发生,加大了窜货、乱价的可能性,加大了厂家的管理难度;
4、渠道的长度如果过短(比如上述矿泉水厂家,如果成立之初就不设省级代理商,而寻求直接在全国300多个地级市设立代理商,每个地级市设4个代理商),则一方面,这些1000多个地级代理商的开发工作没有省级代理商去做,单靠厂家很难完成;另一方面,要同时管理这1000多个地级代理商,对厂家而言,也是几乎难以完成的任务——特别是对于初创或成长期的企业而言!
所以,进行渠道的长度、宽度策划时,一方面要考虑到尽可能多地覆盖到目标消费者,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企业自身的渠道开发和管理能力。随着企业的发展、成熟,其渠道的长度和宽度会有明显的变化,其与渠道的关系也往往会经历四个阶段:
第1阶段——依赖渠道:初创或成长期的企业,其渠道开发和管理能力往往不强,甚至没有这方面的人员配备,则需要尽可能地利用经销商去开发各级渠道和终端,就往往渠道长度不会太长(往往只开发了省级或地市级经销商,由他们再去开发下级经销商和终端),渠道宽度也会较窄(同一层级经销商数目较少,甚至是独家,经销商才会为这个尚不强势的厂家卖力),或者较为混乱;比如前例:某小家电厂家,在创立之初的几年中,他们只有3名营销人员,只发展了3个全国性批发商和10个省级独家代理商,而这10个省级独家代理商也一共只发展了28个地级代理商和200家终端。又比如:弱势品牌志高空调的区域总代理制度。
第2阶段——协助渠道:企业进入良好发展期之后,其渠道开发和管理能力往往逐步增强,这方面的人员配备也逐步到位,就可能协助各级经销商把渠道长度延长,渠道宽度也可能逐渐变宽(同一层级有很多经销商都愿意经销该产品了,于是为了扩大对消费者的覆盖,厂家或上级渠道商就会在该层级设立更多经销商,以获取更多销量);比如,上述小家电厂家,在销售部门人员扩充至15人之后之后,取消了3个全国性批发商(以避免其流通出去的货物价格和区域没法控制),并且很快发展到28位省级代理商(其中有4个省的独家代理改为两家代理商同时代理了),而且他们协助这28位省级代理商很快就发展了355个地级代理商(部分地级为独家代理商,部分为多家代理)和2000家终端。
第3阶段——整理渠道:企业进入稳定发展期之后,其渠道开发和管理能力比较成熟了,人员也配备完善,很多企业就会寻求对更多消费者的覆盖,从而进一步拓宽各级渠道(增加各级经销商和终端数目),并可能开发出新的细分渠道和终端;而有些企业,也会在这一阶段,对各级渠道商进行整合,去除不适合的、与企业配合不好的,扶持一些有潜力的、与企业配合好的经销商做大,甚至出现某些层级的渠道宽度变窄(减少该层级经销商数量)的情况;还有些企业,会通过与第二或第三级经销商逐步建立联系(俗称“直控二批”),而逐步摆脱对一级经销商的依赖,甚至实现完全砍掉一级经销商、实现渠道扁平化,导致“渠道长度变短(经销商层级变少)而终端依然变多”的现象出现!
比如,上述小家电厂家,在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地级市场的覆盖之后,逐步将省级代理商“缩权”为“省会城市代理商”,而直接和地级市的代理商建立直接经销关系(渠道长度变短、扁平化);并且在某些地级市增加了代理商数目以实现更佳覆盖(渠道宽度变宽),在某些地级市削减了代理商,转而扶持大的代理商做独家代理(渠道宽度变窄);他们还开发出新的网上销售渠道(官网、淘宝店、天猫商城旗舰店、京东商城等等),以及大卖场渠道(厂家直供各地的大型超市、家电连锁)。
第4阶段——自建自营,或参股渠道:一些非常成熟的企业,会逐步取消经销商,自建渠道、自营终端(比如前述服装鞋帽行业的达芙妮、雅戈尔、九牧王,家电行业的格力,互联网行业的百度,等等),以便获得更巨大、更稳定、更持久的利益(注:直营等同于自营)。还有很多企业会参股渠道,与各地渠道商、甚至是同一区域的多个渠道商共同出资组建新的渠道公司,如娃哈哈的“联销体”、格力空洞的全国各销售分公司,及2009年以来美的设立的各地销售公司(基本上都是由当地的代理商与厂家合资注册成立的,由代理商担任董事长,厂家任命的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这种渠道模式能较好地解决厂商之间的冲突及渠道商之间的冲突。
可以看出,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和渠道商之间的不同“厂商关系”,导致的成本、效益是有很大变化的——从最初的“完全依赖经销商(成本低、掌控程度差)”,到后来的“厂家辅销(深度协销——经销商的队伍,厂家经理指导或带领;成本中、掌控程度中等)”,再到后来的“厂家预销(深度分销——厂家业务人员为经销商拿订单、维护终端,经销商仅负责资金和物流,甚至仅负责资金; 成本大,但厂家掌控程度高);再到后来的“厂商联销体(厂家任经理,经销商任董事长,经销商老板娘任财务,可以区内多个经销商联合,利益同向冲突少,效益高)……
总之,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其与渠道的关系不同,渠道的长度、宽度设计也应有所不同,而其原则不外乎:1、要适应产品类别(如快消品的渠道宽度和长度都大,而耐用品、奢侈品、特定人群如商务政务人群产品的渠道长度和宽度都较小);2、企业要能做到;3、尽可能多地、尽可能良好地覆盖目标消费者。
智旗,创立于2005年,是一家全程全案“协助打造第一品牌”的战略品牌营销咨询公司。创立16年,先后服务小罐茶、花西子、东阳光、顺电味、8848手机等50亿级新消费品牌,以及云南白药、东阿阿胶、雷允上、仁和、振东制药等100亿级大健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