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如何查看考研院校的招生信息计划在哪里查

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答疑

你们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公布。为了更好、更便捷地为广大考生服务,就近日许多考生致电我校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咨询的有关问题,进行如下解答:

1.部分考生查无成绩?

报考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我校将于2022年2月21日在中国研招网()公布本次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

2.如何进行成绩复查?

如对成绩有疑虑,可于2022年2月22日8:30至23日18:00在网站()进行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因新冠疫情,我们一律不接受现场登记。

3.成绩复查结果何时公布?

成绩复查结果需报上级部门审核,如成绩复查后有变化,我们首先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无变化则不通知),然后将变化后的成绩上传至中国研招网(考生也可以自行查询),请大家密切关注。

二、复试分数线相关问题

1. 初试分数公布后有什么信息可以参考?

考生可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网站),在招生信息-招生新闻板块查看历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信息。

2.何时公布复试分数线?

我校为非自划线高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预计在国家分数线公布3天后发布。最新信息将第一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3.能否查询专业排名?

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和单科分数线两个标准,目前国家线尚未划定,尚无排名依据,我校未进行排名,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网上排名,学校会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

1.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是多少?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汇总可查询本年度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人数,实际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2.学校是否接收调剂?

我校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后,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接收调剂。调剂专业、名额、要求、流程等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

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招生新闻板块查看历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相关信息。

3.今年如何进行调剂?

调剂须本人自愿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里填写申请,不接受任何电话、邮件、资料投寄。

1.什么时候开始复试?复试采取什么形式?

我校2022年复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等信息请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现在怎么准备复试?

复试内容根据《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由各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及相关知识确定考核标准。各学院复试具体安排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复试前是否需要联系导师?

考生自行考虑决定是否联系导师、何时联系导师。导师信息可在各学院网站查询,考生可以提前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关情况。

咨询电话为:028-。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

小编提示:如果想及时获取2022年考研国家线发布时间、复试时间、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短信提醒,考生可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开通后小编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大家。

以上就是小编“2022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问题官方答疑”的分享内容,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您可以使用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初试时间、成绩查询等多方面信息。您还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下载考研相关备考资料呦!

}

南开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南开大学2022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2022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学院招收直接攻博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2022年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直接攻博:从已获得2022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我校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以上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攻博生招生目录为准)。各学院(所)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只允许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 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2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6年9月1日之前获得);
②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③ 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出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及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
④ 以第一作者、近六年来(2016年-2021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高校师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人员要求6篇以上;其他单位的人员要求3篇以上。
⑤ 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位导师最多允许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将以上材料原件报送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
(1)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③ 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④ GRE成绩在310以上,GMAT成绩在640以上;
⑤ 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⑥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 招生目录中报考专业外语语种含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 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或日语专业四级合格;
② 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③ 法语要求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法语DEFL/DALF考试达到C1级;
④ 德语要求德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德福考试成绩19~20分,或TELC以及歌德德语水平测试达到C1级;
⑤ 西班牙语要求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
⑥ 希腊语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
⑦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其他小语种由申请学院另行确定外语水平要求,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 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
①  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②  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③  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④ 通过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外语考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需要可选择另行设置相应的专业外语考试,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6.学习方式要求: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并由军级以上单位开具允许考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
8.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博士的考生除满足以上1-7条规定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
① 须由培养单位提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型证明;
②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③ 入学时需取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者
① 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② 已经获得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并且本科毕业后临床在职工作连续三年及以上。
9.招生学院(所)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见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10.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生报考条件参见学院相关通知。
四、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需要按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交纳报名费,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交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提前通知。
网上报名过程中需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博士报名登记表无需下载,不用交到我校。
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见第六条“申请考核制时间安排”及各学院(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向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以快递方式邮寄,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1)《南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证件照片);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无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可不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及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报考南开大学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南开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2022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下载地址为:/xsbd//),2022年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十二、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查询网址为:
我校通过研招网公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考核、录取阶段,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材料审核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为有序统筹各类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的招生,我校将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另行制定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部分学科专业单独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计划的招生报名及考核工作。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考生事先对本人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由于网络等因素可能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情况,请考生务必预留充足时间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
5.报考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cn/bsbm。
7.上述条款如有变动,均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8.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业务西楼303室
2.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所)研究生办公室

②2451语言文学理论基础

②2451语言文学理论基础

03公共空间艺术与文化研究薛义 

②2451语言文学理论基础

③3451语言文学专题研究

04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研究高迎进 

②2451语言文学理论基础

③3451语言文学专题研究

②2581哲学专业基础

②2581哲学专业基础

③3581哲学专业课综合考核加试:书画作品现场测试

}

根据教育部【2021】2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文件《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西音校党发【2021】12号文件关于印发《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1.学术型各专业方向及专业学位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20%。

2.专业学位型(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外):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8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值100分)*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值100分)*5%。

3.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加试成绩(满分100分)=视唱练耳面试成绩(分值100分)*50%+写作成绩(分值100分)*50%。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2021年我校学术型(除舞蹈学)及专业学位型(音乐)复试科目1(专业综合面试及专业面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此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术型(舞蹈学)及专业学位(舞蹈),复试不设定单科合格线,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依次录取。

3.学术型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4.专业型(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5.专业型(指挥、视唱练耳、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我校2021年实际下达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45名,包含5名退役大学生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其中学术型研究生100人,专业型研究生245人。我校2021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计划分配如下: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查询方式

1.考生可于2021年4月8日12:00-4月11日12:00,凭初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登录西安音乐学院考生信息综合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成绩及初、复试综合成绩查询。

2. 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1。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本人体检表。主要体检项目参照常规入学入职体检项目,应包括:内科、外科、胸透、心电图、常规检查等(血常规、尿样等)。考生须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就业处(面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收件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3.拟录取考生须在2021年6月20日之前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本人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档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

收件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710061

4.档案自带的考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面交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安音乐学院的考生无须办理调档事宜。我校出具的调档函详见附件2,请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去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调取;如需调档函原件,请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29-67077。

5.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招生信息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我校招生录取监督电话: 029-(纪委、监察处)

7.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查看考研院校的招生信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