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外国语学校九龙湖校区地址12月份的n1考试取消了吗


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点2022年7月3日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入校要求

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点疫情防控期间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入校要求

202272日更新)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南昌市疫情防控政策,结合南昌大学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为做好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请所有在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

请考生关注“江西疾控”、“南昌疾控”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其他官方方式清晰准确实时关注最新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和江西省南昌市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通过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看自己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过去14天存在过中高风险的地区。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绿码、行程卡、体温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根据南昌市防控要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考试:

1.在中国政府要求的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内人员;

2.考试前14天内及考试当日,出现发烧、持续咳嗽、呼吸困难或有流感症状人员;

3、考试前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4、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旗)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5、其他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人员

N1考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2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南院(医学院)第一教学楼,考生只能从学府大道南院(医学院)1号门步行进入校园

N2考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1299号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南院(医学院)第二教学楼,考生只能从嘉言路南院(医学院)2号门步行进入校园。

考生进入校园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有关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考试结束后遵循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直接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从指定校门进入时,须遵循以下要求:

1. 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考生体温<37.3℃可入校/场。体温≥37.3℃的考生须接受二次测温,两次测温体温均≥37.3℃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2. 从微信小程序中点开 昌通码 一屏展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展示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和近14天行程记录,出示二代身份证、 当天考试的准考证,全程佩戴口罩(身份验证时摘下口罩),在排队等候区域请自觉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听从指令,有序错峰入场。

3.参加考试的考生只限于考试日上午11:00-13:00进入学校,考生不得以”熟悉考场”为由,在非指定时间要求入校。

1.校门口不能停车,有电子警察抓拍,为防止学校周边道路拥堵,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车前往考试区域。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校。

2.放假期间校内食堂商铺未开放,午饭需在校外解决。

我考点将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不定期更新疫情防控安排,并及时在官方报名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考前认真阅读,准确理解并严格遵守南昌大学考点疫情防控措施。谢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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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语能力考试是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主办的,面向母语为非日语的日语学习者的日语语言能力测试。考试设有五个级别,以纸笔方式作答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安排在7月份和12月份。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是2022年最后一次考试机会,随着国内疫情形势变化,陆陆续续的有同学收到考试取消的消息,今天蔚蓝留学网老师介绍一下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及最新考场入校要求。希望对计划去日本留学的同学有所帮助。

截止2022年11月11日,日语等级考试考点状态如下,明确表明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的考场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和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蔚蓝留学介绍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最新考场入校要求更新的学校有:北京外国语大学、吉林大学、广州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和四川大学。

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

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具体情况:

1、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

关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取消2022年12月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的通知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疫情防控安排,经综合研判,我考点决定取消2022年12月4日的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考试费将全额退还,预计退费时间为3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致电考点咨询电话: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办公室

2、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南昌大学考点

关于南昌大学考点取消2022年12月4日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的通知

根据南昌市《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要求,结合南昌大学疫情防控安排,经综合研判,我考点决定取消2022年12月4日的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考试费将全额退还,预计退费时间为3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致电考点咨询电话。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3、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取消考点:四川大学考点

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考点考场入校要求最新:

1、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考点考场入校要求最新:北京外国语大学

2、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考点考场入校要求最新:广州商学院

3、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考点考场入校要求最新:华中科技大学

4、2022年12月日语等级考试考点考场入校要求最新:吉林大学

以上就是蔚蓝贺贺老师为家长和同学们介绍的2022年12月日语能力等级考试取消考点及入场要求(更新中)等信息。希望有所帮助,有留学及相关问题欢迎随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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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http:///)公布,欢迎各位家长、同学上网查询;为方便考生及家长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和有关招生信息,市教育局还编印了《湛江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免费发放给考生参考阅读。

市区公办高中实行大区域招生

部分高中阶段学校今秋停止招生

统一各批次普高划线比例

扩大民办高中招生自主权

本市户籍外地考生可参加普高补录

4、2017年大庆中考招生照顾加分项目公布

2017年大庆中考招生照顾加分项目公布

近日,2017年市区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项目敲定。一共有五大项,符合条件的考生,最高可以加20分。

其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运动会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加5分;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单项和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获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比赛单项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加5分;获市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单项一等奖加5分。需要提交证书、通报、秩序册和成绩册,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加分项目,指的是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奖项、名次;艺体特长生不享受艺体类加分,参加普通类招生录取时享受艺体特长加分;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艺术、体育类相关奖项、名次的考生,不再享有中考加分资格。对于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考生,可享受加4分的照顾。需要验证户口簿、考生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烈士子女,可加20分。需要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户口薄等相关证明。

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需要提交部队证明、证书、伤残鉴定证明、现役军人证、户口薄、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公安机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需要提交市公安局政治部证明、证书、伤残鉴定证明、户口薄、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可加4分,需要提交市侨办证明、侨眷证、户口薄。

据介绍,上述各项加分将直接计入总分。如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含两项)加分条件,按最高一项加分。

此外,各类加分考生名单,将由考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3天。凡不张榜公布的学校,其考生不予加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当年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加分证明复印件存档三年备查。

5、2017年桂林中考市属普高招生报名13日开始

2017年桂林中考市属普高招生报名13日开始

备受关注的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下称“中考”)昨天正式公布。据市中考领导小组通报,今年全市497名考生获全科6A,比去年增加54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报名资格等级划定为总成绩五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C等,其中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达到B等(含B等)以上。市属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将于7月13日开始。

全市497名考生获全科6A一等生4486名

今年全市考生总人数37217人,较去年增加了434人,共设13个考区、118个考点和1293个考场。其中,市区(不含临桂区)报名人数9014人,比去年减少407人,设职教中心等11个考点、307个考场。全市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共计3558人,其中桂林市区为2152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基本与去年持平。文化科目考试违纪7人,均按照相应规定进行了处罚。

今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为37217人,文化科目考试全科缺考104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37113人。

从总成绩等级情况来看,市区公办学校成绩有较大幅度提高,学区生质量进一步提升,比去年提高。互联网报名与现场报名信息完全一致,速度更快,能查询到的信息更全面。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招生学校中学生的排名是动态变化的,请随时关注;如果网页长时间没有变化,请及时刷新。

6、2017年黔东南中考招生政策的“七变两增四不变”

2017年黔东南中考招生政策的“七变两增四不变”

黔东南州教育局印发了2017年中考招生方案,同去年相比,今年中考呈现出“七变两增四不变”的特点。

变化一:免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中考报名费,其报名费由州、县各承担50%。为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春季攻势精神。经局研究决定,今年中考报名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收报名费,其报名费由州、县各承担50%。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格并公示5个工作日,于5月30日前将免收报名费学生名单和公示结果报告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州教育局基民科、计财科和州教育考试中心综合科。

变化二:特长生招生根据提前申报情况开展。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人数根据前期各县市、学校申报人数确定。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全州招生计划表中,改变以往各县市、学校自行确定的方式。

变化三:2017届初中毕业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以往部分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动员差生弃考,剥夺一些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学生的参考权是受我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今年我局明确提出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2017届初中毕业学生全部参加今年全州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中考成绩统计和参考率的计算将以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三学生人数为基数。

变化四: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录取方案由州、县分别负责。第一批录取学校设两个平行志愿,录取方案由州教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第二批录取学校设三个志愿及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县内普通高中不足三所的根据学校数设置志愿),录取方案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于4月30日前分别报州教育局基教科和州教育考试中心综合科备案。

变化五:民办普通高中实行按计划自主招生。由州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划定招生计划,然后与各民办学校签订招生责任书,学校可按计划自主招生,但严禁超计划招生,对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以注册学籍。同时,在中考文件未出台前,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赴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调研,对办学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的部分学校停止招生计划,待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并向我局作出书面承诺后再考虑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问题。

变化六:中考加分条件进一步明确。经征求州卫计委、州综治办意见,今年对中考加分条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一是农村二女绝育户、独生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和学生本人均为农村户籍人口,办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可给予10分的政策加分照顾。二是被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给予10分政策加分照顾;被县(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给予5分政策加分照顾。此外,军人子女加分按《黔东南州军人子女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变化七:学籍注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普通高中、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招生录取名册进行学籍录入、初审,初审无误后提交州教育局终审;第一阶段未严格按照录取名册进行学籍录取、初审的,州教育局将退回该学校全部学籍注册申请,并由纪检监察室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二阶段:各普通高中、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录取名册以外的学生将相关的佐证材料报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学籍录入、初审。第一阶段未完成的学校,不得进入第二阶段。学籍原则上注册在所录取学校,因特殊原因需注册在其他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学校签字盖章同意后报州教育局审批。

增加一:举办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杭黔”高中扶智班。为借助杭州教育力量,提升我州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今年我们在州民高举办“杭黔”高中扶智班,面向杭州市对口帮扶的80个贫困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品学兼优初中应届毕业生100人,其中每个贫困村原则上至少录取1人。

增加二:实行双计分制评价学生高考成绩。凡是面向全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其高考成绩实行双计分制(即:学生高考成绩既计入所读普通高中学校又计入生源地县市),具体评比方案由州教育局制定并实施。比如:今年我们有州民高、凯里一中、凯里学院附中、锦屏中学、黎平一中、凯里八中等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州招收的学生,那么他们面向全州招生的学生其高考成绩实行双计分制,其中:凯里一中与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共同评价,不参与州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评比。

不变一:中考文化考试科目不变。由于贵州省正在制定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因此今年全省中考工作的总体政策、科目设置、方式与2016年整体保持一致,不作调整。中考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6月23日(星期五)9:00—11:30语文;15:00—17:30综合理科。6月24日(星期六)9:00—11:00数学;15:00—17:00综合文科。6月25日(星期日)9:00—11:00英语。

不变二:中考总分不变。中考总分跟去年一样,学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理化合卷,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综合文科150分(政史合卷,政治75分、历史75分,开卷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等,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实际分数作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中考总分为800分。

不变三:配额生计划不变。2017年我州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配额生的比例和去年一样,为50%。

不变四:州民高民族班和凯里一中民族班招生不变。今年继续在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举办民族高中班,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等乡镇招收主体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共5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凯里一中举办民族高中班,面向全州少数民族中属精准扶贫。

7、2017年泉州中考招生日程安排公布

2017年泉州中考招生日程安排公布

2017年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和初二年学业考试日程表日前出台,与去年相比,今年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有新变化,考生将于6月11日至15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23日至25日参加全省统一中考,高中阶段各类招生将于7月下旬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开始录取新生。

中考报名和体育考试已于4月底结束,5月各地招考办将做好初二学业考试和中考考生信息校核、汇总,5月24日前统计全市中考及初二年学业考试考点、考生数;5月30日前完成中考注意录取考生资格审查。6月组织考生填报升学志愿和参加考试,6月10日前建立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库;6月11日至15日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6月16日前,选聘各考点正、副主考和监考人员,选调评卷教师,成立中考评卷机构,部署考务和评卷工作;6月21日至22日考生领取准考证;6月23日至25日全省统一举行中考;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中考、初二会考试卷扫描工作。

7月市教育局组织网上评卷和学校招生录取,7月3日至12日,组织教师网上评卷;7月15日前,中考成绩揭晓,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7月下旬至8月,开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分四批次进行。提前批为师范类五年制高职,7月21日,确定师范类五年制高职面试分数线,7月22日至23日,考生面试、体检,7月24日至25日学校录取考生。第一批为各县(区、市)普通高中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4日至28日进行。第二批为五年制高职,7月30日至31日划定录取分数线,8月1日至3日五年制高职录取。第三批为各类中职学校,8月4日至7日录取,8月15日至20日开展招生供需见面活动和各类中职学校补录取。

8、2017年温州中考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2017年温州中考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1、第一批为5所省一级重点高中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具体定向生招生办法见相关文件。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2、第二批为9所普通高中

(1)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其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2)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其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其余各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3、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4、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5、特长生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温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办直〔2017〕36号)文件执行。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9、2017年哈尔滨中考招生录取细则公布

2017年哈尔滨中考招生录取细则公布

(一)录取依据、原则和顺序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采取向主录取的办法。

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考试(含学业考试,下同)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点高中(含哈六中俄语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国际班的录取以考生与国际班签订的协议及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部分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在这些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优先检索高分考生填报的2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1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2志愿,如果符合则被录取。

凡已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以下志愿不得再录。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俄语班、国际班)录取结果一经公布,如其中被录取的考生因某种原因退档,因其退档而空出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俄语班、国际班)指标不予补录,公布的分数线不变。

录取顺序:第一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统招及哈六中俄语班录取;第二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一次配额录取;第三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的二次配额及哈九中国际班、省实验中学国际班录取;第四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哈十四中)、哈一二二中、呼兰一中的统招录取;第五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的一次配额录取;第六次: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的二次配额录取;

重点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负责审査录取,市招考办负贞录取审批。

重点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严格按招生计划采取“逼近法”原则划定。

俄语考生报考哈六中俄语高级班时,在哈六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5分内,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考生报考哈六中俄语零起点班时,在哈六中统相录取分数线下15分内,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哈六中统招的俄语考生与英语考生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不再降10分录取。

俄语考生报考市重点高中[哈十二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哈十四中)]统招生(不含配额生)录取时降10分录取。

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以各切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填报的配额志愿、考生所在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含哈六中俄语配额生)录取时,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以下25分的不予录取(平房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哈二十四中配额,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哈二十四中录取平房区户籍考生的统招分数线下延25分;非平房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哈二十四中配额,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哈二十四中录取非平房区户籍考生的统招分数线下延25分)。在招生学校配额录取最低控制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完成的,剩余指标(招生学校在该区配额总指标数减去该招生学校在该区已录取的配额总人数)由市招考办收回,收回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二次配额。

10、2017年山西省中考招生政策正式出台

2017年山西省中考招生政策正式出台

5月18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我省2017年中考政策出台。根据规定,中考网上填报志愿。今年我省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市组织考生在本市向社会公布的网上志愿填报平台上,填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以及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招生相关信息在各市中考招生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

全省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

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开始播放的时间统一定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各市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和科目。

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分值为5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均为20分,其他两项由各市确定,分值各为15分。体育考试在文化课考试前完成。

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各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理化实验操作成绩10分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10分统一计入中考成绩。

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考生,按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自主填报志愿。

五年制高职院校前三年招生(含职业中专班)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学校(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的招生对象是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毕业生。

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负责;高职、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职业中专学校(班)的入学备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

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用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按原有规定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

11、2017年甘肃兰州市中考招生政策问答

2017年甘肃兰州市中考招生政策问答

一、今年初中毕业生有多少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是怎样安排的?

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34770人,高中阶段招生34439人,高中阶段入学率/或http:///)上网报名,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确认报名资格,并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②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所选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本市户籍、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学生证;本市户籍的外地回兰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青年,须持户口簿、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意见(或相关证明);具有本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须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学生本人无居住证可持父母的居住证)、学生证;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如需借考,须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学生本人无居住证可持父母的居住证)、学生证,由学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借考申请,并填写《借考证明》;具备照顾资格者须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1寸彩色照片3张。

六、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准确解读相关内容,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和帮助考生慎重选择志愿。

2、报名网站首页提供中考招生文件、学校分类、报名流程、以及报考所需相关表格的下载链接,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提前下载并熟悉志愿填报有关事项。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提高风险意识,准确定位,慎重选择,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4、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

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参加中考?

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考我市职业学校不受户籍学籍限制。

八、中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如何录取?

2017年兰州市普通高中共设置4个批次10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设2个志愿,共计12个志愿。考生在考前一次性完成除征集志愿以外的所有志愿的填报。

提前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类特色班。设1个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特色班志愿。天津南开中学在本批次提前单独招生,考生可在填报本市学校志愿的同时,填报南开中学提前单独招生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的普通班。设4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本批次全部志愿。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中学和一般中学。设4个志愿:特色班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统招第二志愿。考生可填报本批次一个或多个志愿。

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志愿学校是未完成计划的学校。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批次录取。即,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设单独批次招生,共计2个志愿,以学校自主录取为主。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所职业学校志愿。

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和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特别是新生农村“两后生”以及农村“新生代”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九、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十、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的考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为了有效缓解初中优质生源过于集中、家长盲目择校的现象,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兰州市委《关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兰发〔2015〕2号)》精神,我市2017年继续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仍然为招生计划的60%。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十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比例是多少?是如何录取的?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为独立高中10%(兰州一中的比例为5%)、其他学校5%(美术特色学校兰州五十三中为20%、体育特色学校兰州六中为10%)。各学校具体的自主招生内容见《2017年城市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录取时,科目Ⅰ的成绩最低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B等(含)以上,根据报考学校专业测试结果按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十二、特色班都有哪些?

特色班包括:兰州一中的“致远”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师大附中、兰州五十九中、兰州交大东方中学、兰州新亚中学的国际班,兰州五十八中的国际语言实验班;兰州外国语高中的德语、法语小语种班;兰州外国语高中和兰州五十七中的双优助学班,兰州民族中学的少数民族双优助学班;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的“珍珠班”。

十三、天津南开中学在兰招生是如何组织的?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南开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品学兼优且具有创新精神的初中毕业生40人。按照自愿原则,考生可填报天津南开中学志愿,参加我市中考。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推荐前120名参加由南开中学组织的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前40名。被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天津市普通高中生相同的权利、义务,高中毕业后可直接参加天津市高考。每学年学费15000元(不含住宿费)。

十四、中考照顾政策都有哪些?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

3、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籍证明降5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10分录取(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或证件和农户户籍证明降10分录取。

8、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含提名奖),国家或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二等奖,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学竞赛项目一等奖,凭获奖证书和文件降10分录取。

9、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10分录取。

享受上述照顾政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在B等(含)以上。若同时具备几项政策照顾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考生应在报名时向报考学校提供相关的照顾证明材料,由学校严格审查后报基础教育一处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兰州教育网和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参加统配(对口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录取和因招生计划未完成须降分补录时,考生若同时具备降分补录和照顾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十五、中考收费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将初中会考考试费调整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7〕179号)精神,招生学校按照每科,下同)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务必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并存档志愿确认表半年。

各类学校的志愿批次分为三批,考生应按批次顺序填报志愿。

参加体艺与科技创新特长术科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合格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招生学校的特长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特长生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6个统招志愿。其中:

(1)第1至第3志愿限填报以下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

对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系统在其所填报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统招志愿后,自动派生出相应的指标生志愿。

具备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斗门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斗门一中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金湾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招生的志愿。

具备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和具备港区学籍且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填报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2)第4至第6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即: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珠海市第三中学、珠海市第四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红旗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红旗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出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金湾、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3)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填报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

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7—2018学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7〕4号)执行。

(1)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执行。

(2)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珠教招〔2017〕5号))、初一入学期间符合当年积分入学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并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1)录取原则。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每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3)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5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5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4)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学校应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将《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发给考生,人手一册。

考生应认真阅读《珠海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

任何学校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某指定学校的行为。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珠海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专栏中考管理系统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变更录取学校,录取后不按招生学校规定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16、2017年齐齐哈尔中考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2017年齐齐哈尔中考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从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获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今年与上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但在三个方面有微调。

调整一:体育考试有变化。今年,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作为必考项目来执行。

调整二:填报志愿有变化。今年,继续实行报名信息采集与报志愿分离,七区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对市直一中、实验、八中、齐中4校各增加一次选报普通生的机会,对北三区一般高中学校增加一次选报普通生的机会。

调整三:总成绩有变化。按照齐教发〔2015〕6号文件,今年的体育成绩按照50%折算,也就是体育学科最后计入录取成绩的满分是50分,比去年增加了20分,中考总成绩也由750分变化为770分。

还了解到,2016年,齐齐哈尔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齐齐哈尔市职普招生比达到/edu/)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在考生报名时将《招生简章》发放到考生手中。

(三)要特别加强对参与招收特长生工作的考务(评委)人员的培训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合理把握评判尺度,科学规范操作,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选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严守纪律、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相关工作。考务(评委)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能够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

2、能够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且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

3、能够参加招生工作的所有活动,身体健康;

4、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5、严禁无证上岗、擅自离岗串岗;

6、严禁徇私舞弊,权钱交易。

(四)要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工作。专业考试采用封闭式一次性考试,不设缓补考,不得向考生收费。音乐类的声乐、器乐考试必须采取现场拉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的形式进行考试;绘画、书法类考试必须采用卷面试题形式进行,试题由各学校组织专家按考试要求命制,密封后在考试时现场开封,任何人员不得将试题带出考场。体育、音乐类各项目考试必须采取现场录像形式记录考试情况,保证录像清晰可辨,以备核查。

(五)要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长生考试仲裁组,全权负责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宜。在形成仲裁决议时,必须由仲裁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认真做好文字记录。要切实把发生的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有了矛盾不推诿、不上交。

(六)要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全员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大力做好特长生招生宣传工作,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特长生的招生简章、工作方案、招生计划、考生须知、考试流程、考试成绩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赴各学校进行巡视督查,确保考试阳光、透明。

(七)要高度重视考生安全工作,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各考点工作人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考试现场要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八)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情况进行抽查或复查。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学校取消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九)要进一步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与管理。学校应与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内容。要加强对他们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的体育、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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