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按辈分叫人来称呼会不会不礼貌?

2022-07-03 10:47
来源:
关山听风
“乱亲不乱族”是过去民间联姻的一种习俗,说的是亲戚之间的结亲可以不那么讲究,但要保持宗族内规定的称呼,且宗族或家族之间就不能结亲。
“乱亲”并不是胡乱结亲,而是指家族之人与亲戚结亲可以不按长幼辈分。“不乱族”有多层意思,要展开讲,篇幅太长。下面就“乱亲不乱族”简单例举几个例子说明。
扁担亲
过去的“扁担亲”,又称为“换亲”,也就是两个不同姓氏之间的家庭有儿有女,两个家庭的儿子相互娶两个家庭的女儿为妻,就是互换。就像一把扁担挑两头,谁也不吃亏。这是古代因家里贫穷,两家的儿子娶不到老婆,只有牺牲两家的女儿,成全儿子的一种陋俗,这是一种“乱亲”,在过去是允许的。这种习俗,在一些边远地区,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之初。
不按辈分联姻
辈分只有同一宗族中才有,与不同姓氏之间是不存在辈分比较的。但是,如果家族中有男子娶了外姓的女子为妻子,他的妻子在家族中就拥有与丈夫一样的辈分。这样,女子的娘家就与女子婆家有了可比较的辈分(不是真正的辈分),女婿与女子的兄弟姐妹同辈分,亲家之间同辈分。
假如这个女子有姑姑、姐妹、侄女的话,嫁给女子婆家的家族辈分比自己丈夫高或低的人,只要不是丈夫的嫡亲,是完全可以的。这就是典型的所谓“乱亲”。
至于女子与自己姑姑、姐妹、侄女之间的称呼,仍然按娘家的称呼,女子的丈夫与姑姑、姐妹、侄女的丈夫之间,如果血源较近的话,依然按家族内的称呼,也就是说,丈夫与妻子之间各叫各的,这就是所谓的“不乱族”的一种情况。
同样的道理,丈夫家族的姑姑、姐妹、侄女等女人,也可嫁给女子家的人,可比女子兄弟的辈分高,也可比女子兄弟辈分低,依然是各叫各的。
比如说,女子丈夫的堂侄女嫁给女子的堂叔,女子叫丈夫的堂侄女为婶婶,反过来丈夫的堂侄女要叫女子为婶婶,各叫各的,双方都尊重自己娘家的宗族辈分(班辈)。这也是“乱亲不乱族”。
转亲
过去一些贫穷的家庭,如果哥哥去世了,而弟弟又娶不到老婆,弟弟可以娶嫂嫂为妻,这种婚姻称之为转亲。在过去一般允许并提倡,叫“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也是一种“乱亲不乱族”。
这里所谓“转亲”只能在同辈之间,不是同辈是不可转亲的,如果成亲的话,那叫乱了伦常。过去,无论从律法、宗族家法和社会伦理道德上来说都是不允许的。
不乱族
前面讲到过,在“乱亲”的情况下,称呼各叫各的,这种“不乱族”。这只是其中一层意思,“不乱族”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同姓氏同宗族之间,过去是不允许通婚的。
同姓氏同宗族之间不允许通婚,在古代上升为朝廷的律法。明朝以前,所有同姓氏之间都不允许通婚。到了清朝时期,律法有了一定的进步,即在同姓之间通婚放宽了一些。《大清律》规定,同姓之间,只要是不同宗族可以通婚。也就是同姓不同祖源,比如说原本不是这个姓氏,其姓氏是通过赐姓、改姓等而来,虽然同姓,但不同宗族,可以通婚。
《大清律》规定同姓同宗族严禁通婚。同姓同宗族通婚被视为“乱族”,为大逆不道,将受到朝廷律法和宗族的家法严惩。
总之,在古代社会,“乱亲”是封建社会婚姻中所允许的,而“乱族”是绝对禁止的。现代社会婚姻,只要符合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即可,不受“不乱族”说法的限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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