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八中是什么学校和承德蒙中是一个学校吗?

2023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5-18 08:44:21
150次摘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深化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是落实中考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为此,市教育局成立2023年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基础教育科组织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实行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的依据。坚决杜绝违规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承德中考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按照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定2023年全市26所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27005人,各校具体招生情况见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2023年在市域外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0%,由各民办学校将市域外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各市,市教育局已将拟在市域外招生计划书面告知并协商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以生源地市教育局书面回复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为依据,进行市域外招生。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6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教育考试院、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普通高中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招生。具有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资格的学校,招收国际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和相应外语成绩要求。依据省文件精神,公办高中学校可以有不超过5%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应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转录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方案、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三、招生对象和范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参加中考。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以所在县区招生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15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2023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执行。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四、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办法依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区域内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3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存瑞中学)必须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6月2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2023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9:30至7月3日16:00,登录“承德市中考招生服务电子平台”(http://101.75.233.23/)填报志愿。各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招双滦区考生)、围场卉原中学(民办)、承德承实高中(民办)。第二批:河北蒙中、承德八中、高新区一中、双滦实验中学(特长生)、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德文茂高级中学(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承德华臻高级中学(民办)、承德晨曦高级中学(民办)、宽城县京城众杰高级中学(民办)、滦平县普臻高级中学(民办)。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依据《承德市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承办传〔2021〕27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停止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各校负责告知全体考生。六、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一)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6个文化科目、体育(总分630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如下: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累加。七、录取管理办法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5日—7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八、学生报到和新生学籍注册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于2023年8月24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实行网上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及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九、招生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将《告知书》于6月15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经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签字后,上交到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存档备查。展开全文文章标题:2023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本文地址:https://m.gdlsgz.com/xinxi/186524.html + 复制链接}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直属中学:为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13号)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承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组织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部门的注册依据。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二、招生计划根据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申请,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市教育局对各普通高中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申请进行了审核,确定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5870人(含待审批的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招生计划1300人、丰宁晨曦高中800人,在2020年7月30日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计划有效),特教高中60人,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7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依据省文件精神,给予各高中学校5%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如学校确认不进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统一录取时提交放弃自主招生申请,自主招生指标可转为统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转录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方案、录取结果,于2020年8月1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三、招生对象和范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参加中考;民办高中除上述范围外可面向省内其它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侧重所在县区;双滦实验高中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300人,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6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它市招生人数控制在40%以内。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2020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执行。四、优质高中指标分配生分配办法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80%。2020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必须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其它公办高中由县(市、区)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7月1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2020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8月1日9:30至8月4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高新区一中(区内招生)、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围场卉原中学(民办)。第二批:河北蒙中、承德八中、双滦实验高中(特长生)隆化县一中、高新区一中(区外招生)、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实高中(民办)、滦平文茂高级中学(民办)、丰宁福环学校(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丰宁晨曦高中(民办)。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录取,再到市外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六、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一)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满分600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如下: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累加。七、录取管理办法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6日—10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各地要落实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八、招生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充分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利用多种方式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时宣传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应知尽知。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将《告知书》于7月5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经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签字后,于7月15日前上交到各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存档,以待备查。九、学生报到和新生学籍注册管理学生报到。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注册学籍。学生按规定报到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于2020年8月2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应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十、完善信息公开体系,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制度一是建立严格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和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发布,纳入校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全面对照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发现并查实的违规招生行为,按照事前叫停、事中纠正、事后处罚、终极追责的违规查处程序,及时做出处理和通报。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来源/承德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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