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违法围填海域填海工程是真是假,今年能否开工,有没有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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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绥中县油港填海工程,开工令、装料点开采许可证、地质报告、省市县批复、卸料点海洋报告等手续完备,和天津一家总包方签施工合作协议,,可以签2000万方合同,签约62元/立方【按车的实方计算】,进场交300万安全保证金,有进场费、预付款按月进库的50%付,运距41公里,施工方负责爆、装、运、平,工期2-3年,经办方有能力让承接施工方和发包方签约成功【收2元/方居间费,按进度付】联系方式13722292288下载贴吧APP看高清直播、视频!}
2018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督察发现,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问题严重,性质恶劣。一、基本情况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设。然而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在进行。其中,佳兆业秦汉商业街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并具备营业条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建设项目1至8号楼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为此,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上报情况严重失实等问题。二、存在问题(一)蓄意编造公文应对检查2018年3月30日,为应对上级检查,绥中县向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7日。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此后,绥中县委、县政府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时均强调该县于2017年8月28日印发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已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图1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但经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另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通知》。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件。(二)暗中为违法项目建设开绿灯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2017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街项目进行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为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项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处罚”等事项。图2 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专题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本应研究推进中央环保整改,并叫停违法围填海项目的会议,却研究如何推进佳兆业商业街项目。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施工建设。(三)纵容违法围填海项目顶风建设按照辽宁省整改方案要求,绥中县应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但实际上,在绥中县政府的支持下,宏跃酒店项目和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并未停止施工。督察组查阅宏跃酒店项目施工记录发现,2017年5月至11月、2018年5月至7月,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均存在施工行为。2018年7月现场检查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项目主体建筑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图3 2018年7月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8号楼项目正在施工根据佳兆业旅游开发公司有关人员介绍,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及之后一直存在施工活动。卫星图片显示,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刚刚开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该项目不仅没有停工整改,而且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2018年7月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已具备营业条件。图4 2017年5月和11月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卫星图片图5 2018年7月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正在施工三、原因分析督察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态度不坚决,甚至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本文原标题:《“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九)丨 辽宁绥中县政府编造文件虚假整改》)}
2018年8、9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时发现,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视而不见,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今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头版刊发《虚假整改为哪般?——辽宁绥中“违法围填海”问题调查》。调查发现,为了蒙混过关,绥中县政府竟然五次编造虚假整改情况甚至造假公文,“以为用材料就能骗过去”。此外,各相关责任主体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部署是一套,方案是一套,落实是另外一套”。目前,绥中县原县委书记李树存,绥中县原县长马茂胜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原任职务。包括局长任守民在内的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6名责任人员也被予以问责。以下为调查全文——文
徐梦龙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ID:capitalnews),原文刊载于2019年2月20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原标题为《虚假整改为哪般?——辽宁绥中“违法围填海”问题调查》,不代表瞭望智库观点。冬日的渤海边,风吹在身上刺骨的冷,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的海滩上空无一人。不远处,几个月前还在紧张施工的商业街、酒店等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回填完毕。时间往前推一年半。2017年8月,针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问题,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提出,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绥中县对督察反馈问题和辽宁省整改要求视而不见,这些开发项目并没有停工整改,仍在继续施工。拆除前的绥中县违法围填沿海滩涂违法建筑一角。资料图2018年9月18日,生态环境部再次通报葫芦岛市违法围填海问题,辽宁省纪委监委随即会同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展开调查。绥中县、辽宁东戴河新区的虚假整改随之浮出水面。1“以为用材料就能骗过去”——县政府竟然五次编造虚假整改情况甚至造假公文“一是责令停止项目建设;二是调整区域规划。”这是辽宁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对绥中县和佳兆业等3家企业违法占用海滩开发建设问题提出的明确整改要求。然而,调查发现,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相当严重:在根本没有整改的情况下,绥中县政府、绥中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应对上级检查,先后5次编造虚假整改情况,甚至通过伪造公文来应付检查验收。2017年12月12日,绥中县环保局起草了《绥中县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报告》,经请示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郭勇同意后,以绥中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该文中表述:“2017年8月28日,绥中县人民政府已正式发文通知各相关单位,对该区域已经规划的项目停止建设,并暂停规划执行”。2018年3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现场检查后,葫芦岛市环保局要求绥中县汇报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3月30日晚,郭勇召集时任东戴河新区住建局局长曹长宏等人研究汇报事宜,后安排人员起草了《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经请示时任县长马茂胜同意并加盖县政府印章,以绥中县政府名义报送市环保局,该报告称:“2017年8月28日,我县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3月31日,由郭勇带队到市环保局,将上述报告内容向时任局长任守民等市环保局领导汇报。更令人震惊的是公文造假。“市里要环保督察整改的资料,非常急,需要补发一个停工的通知。”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保局要求绥中县政府将佳兆业等3家企业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的全部材料组卷上报。为应对上级检查要求,经郭勇提议、马茂胜同意,绥中县政府下发了《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马茂胜倒签发文日期为2017年8月27日,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从发文字号看,该通知系“绥政发”2017年49号文。但这个文号却用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上。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另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通知》。“经调查,《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应对检查的假文件。”葫芦岛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如山说。真假两份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2018年4月19日,绥中县政府向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说明函,文中再次虚假报告:2017年8月28日,绥中县印发了“49号文件”,并将编造的“49号文件”附在报告后。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开展“回头看”督察,发现佳兆业商业街和宏跃酒店存在督察整改期间施工的情况后,绥中县政府8月6日向市里汇报工作中仍强调:“目前我县落实整改情况,已完成工作情况,制定了‘49号文件’,对全县沿海开发企业停止建设,并暂停规划执行”等内容。事实上,宏跃酒店项目和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及之后一直在施工。而在此期间,绥中县却采取编造报告、文件等方式进行了多次虚假汇报,“以为用材料就能骗过去”。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究竟在做什么?2“部署是一套,方案是一套,落实是另外一套”——各相关责任主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为何绥中县多达5次的虚假汇报没有被发现?参与调查的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有关负责同志指出,相关责任主体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是主要原因。据调查人员介绍,查阅宏跃酒店项目施工记录发现,2017年5月至11月、2018年5月至7月,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均存在施工行为。根据卫星图片显示,2017年5月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刚刚开始土建施工,同年11月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7月,该项目已具备营业条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派员去现场检查,绥中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态坚决:“针对大规模违法围填海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认识到位,立足整改”“真实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按照时间要求提供材料,绝不允许漏报瞒报、虚报谎报、慢报迟报”……“调门高、表态好,但相关地区和部门就是执行不到位。”辽宁省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说。以葫芦岛市环保局为例,作为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满足于坐在办公室向地方要材料,工作停留在纸面上、听汇报,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导致虚假整改一再得逞。葫芦岛市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同样存在坐在办公室监管,调取材料监管,听取汇报监管等形式主义问题,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个别地区选择性落实、部分落实和虚假落实,导致部署是一套,方案是一套,落实是另外一套。”葫芦岛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反省道。一面是层层转发文件,一面是层层上报材料,整改责任在逐级转移中不断弱化。虚假整改、责任不落实终将受到严厉问责:经辽宁省委批准,葫芦岛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对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违法围填海问题虚假整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弄虚作假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被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绥中县原县委书记李树存,绥中县原县长马茂胜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原任职务。包括局长任守民在内的葫芦岛市环境保护局6名责任人员也被予以问责。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表’,政治站位不高是‘里’”——坚定“两个维护”,才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辽宁省纪委常委崔隆介绍,调查人员在查阅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专题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时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2017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马茂胜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街项目进行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为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项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处罚”等事项。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专题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图片来自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公众号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施工建设。“如果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表’,那么政治站位不高就是‘里’。”崔隆说,绥中县委、县政府以为用材料就能骗过去,归根结底是没有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提高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提高到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葫芦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虽然围海造田可以带来当地经济的短期增长,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可逆转,个别地方的小算盘伤害的是国家的大利益。”近期,葫芦岛市召开了全市解放思想暨作风建设大会,宣布了关于生态环境部通报两起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和《葫芦岛市党政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对全市干部思想和作风集中开展全面大洗礼、大排查、大整顿。目前,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地基已全部拆除并回填平整完毕,正在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未来这里将建设一个海边公园,不搞商业开发,还地于民,供市民休闲娱乐。”绥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兴富指着海边不远处的空地说。违法建筑拆除后,地基已全部拆除并回填平整完毕。资料图“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随着《辽宁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印发,辽宁省将严格管控围填海,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迅速制定出台了《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落实全会精神,辽宁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不力、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的,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案为鉴,警示震慑,让保护海洋、改善环境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截至2018年12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五批354件群众信访问题已办结331件,全省已办结的案件共约谈101人,问责260人。全省上下以此为鉴,掀起“绿水青山保卫战”。省委提出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为推动环保督察整改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省级干部挂帅推动督察整改工作,指导和督导各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强化跟踪调度,坚持“一日一报告,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做好问题销号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即接即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推诿不塞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省上下合力攻坚,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总监制:王磊监制:夏宇责编:戴丽丽 李逸博编务:李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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