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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
2023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现将《咸阳市2023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公正,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实施阳光招生。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入学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二)实行“同城招生”。秦都区、渭城区实行同一区域、同一标准招生,促进咸阳市区教育协调发展。
(三)稳妥推进属地招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要求,逐年减少跨县域招生人数,到2024年基本实现属地招生,推动城乡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四)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五)坚持定向配额招生。将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内各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依据和形式
(一)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招生还要进行专业课测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2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 76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生物学60分、地理60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 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学校特长生培养方向确定具体考试项目并组织实施(秦都、渭城两区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学校资格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 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及受到停止招生资格处理的学校不得招生;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暂停招生;其他按规范程序审批的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均具有招生资格。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能确定1所学校。西咸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我市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根据国家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水平及2023年初中毕业生人数等,按每个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进行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全市统招计划、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三类。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按行政区域由县区教育局上报。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任何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二)全市统招计划
咸阳市区内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以外的县市招生。其他县市的省级示范高中不再跨区域招生。全市统招计划未录满时,余额调配至县市区招生计划。
(三)县市区招生计划
1.普通生招生计划。是指县市区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计划。其中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
2.特长生招生计划。特长生只能由具备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比例不能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范围为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及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3.定向初中招生计划。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具体分配比例和数量由各县市区确定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咸阳市区内民办普通高中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5%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内招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增加;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其剩余招生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学校。
五、招生最低控制线
(一)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民办学校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具体划定。
(二)特长生招生最低控制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地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分类别按其专业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身心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艺术素养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各县市区在填报志愿前公布特长生专业课测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jyj.xianyang.gov.cn/)填报志愿。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未在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层次:
(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咸阳市区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招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招生志愿、民办学校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各类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咸阳市教育局网(http://jyj.xianyang.gov.cn/)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三)录取顺序:先录取全市统招志愿,再依次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及民办学校志愿。全市统招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被录取的,特长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和特长生志愿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志愿不再录取。
八、入学管理
(一)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录取结果,向学生发放骑缝加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专用印章和录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两周内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本县市区内不能转学,需跨县市区转学的,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录取结果是考生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取得在校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凡在外地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回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必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后,按规定转学到我市同层次学校。
(三)招生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秦都、渭城两区要加强协调,联合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秦都、渭城、泾阳要切实做好划转西咸新区范围考生的计划分配、考务组织、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政策宣传及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工作。6月底前,各县市区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和制度,考试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关口务必严谨、细致。要统筹做好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流程和政策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完善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阳光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招生考试政策专业性强,层次较多。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在划定县市区最低控制线时,由于充分考虑考生的志愿选择、自理能力及生涯规划等多种因素,线上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后,将会有一部分线上考生不能被录取。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及毕业年级班主任、科任教师,认真研读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指导和服务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学业成绩和普通高中学校的食宿条件等科学填报志愿,避免因政策不明晰而给学生高中入学带来影响,尽力降低志愿填报不慎的风险。所有初中要在召开学生、家长招生政策解读会后,组织学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预和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普通高中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或提前收取考生押金等违规行为。
(四)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明纪律,阳光操作。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擅自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和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或自主招生;严禁任何性质的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和以择校、借读名义的高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私自设定分数线,蓄意虚假宣传;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视其情节予以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渭南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现就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为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二)考试科目、分值、时长与方式
1.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考试成绩计入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凡未参加全省2022年八年级生物学和地理考试的考生,随同2023年全省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补考,成绩计入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2)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2.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其中,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12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数学12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英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物理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80分,考试时长80分钟;
化学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历史60分,考试时长60分钟。
(2)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总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具体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20〕170号)执行,考试项目及办法另行通知。
(3)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三)命题、评卷及相关考务实施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上统筹把握“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统一命题、制卷,并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市场编排,并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等工作,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考试。
(四)学业水平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等级呈现方式分A(优秀)、B(良好)、C(合格)和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要求。
(五)考试时间安排
1.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及时间
英语听力试题采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播放的办法进行。英语学科考试当天,上午8:25播放英语听力考试提示语,8:30-8:50播放听力试题内容。
各县市区要在考前调试好使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的播放设备,确保各考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英语听力试题播放工作。
2.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
3.八年级学生参加的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九年级学生参加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份完成,市县两级电教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业水平”的考查内容。凡未参加或成绩为“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除统考科目外,音乐、美术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其他科目的毕业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考试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的考查内容。
4.九年级学生参加的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5.各类特长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六)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各县市区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必须装入学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中低于4个A级的,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评价等级有1个D 级的,各高中学校均不予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
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实行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组织录取和公示结果。
成绩公布方式:一是考生可通过渭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二是通过关注“渭南教育”微信平台查询成绩;三是考生可在县市区招生办和所在初中学校现场查询成绩。
(一)成绩公布后,全市统一公布分类录取最低控制线,由考生依据个人意愿,自行填报录取志愿。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结束后,由市招办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的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注册和建档管理的依据。
三、考生建档
(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考生考籍档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组建。
(二)考生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到毕业学校办理学籍档案转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学籍档案交录取学校,开学一周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离校的考生视为放弃新生录取资格。
四、学籍管理
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按照市上的录取结果,依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做好高一新生的建档工作,在招生结束后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学籍将作为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考资格审查的基本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各县市区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
五、落实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要求
(一)强化市级统筹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机制。统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县市区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监管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做好招生各环节的组织监管。各县市区要明确每一所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特长生计划数,以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分配计划数等。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二)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渭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临渭区瑞泉中学、高新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违规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渭南高级中学50%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县校。
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各县市区在上报招生计划申请时要把实行定向招生的学校确定下来,并上报定向招生学校的指标分配情况。同时,确定并上报渭南高级中学、瑞泉中学、渭南中学定向生招生学校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全部完成。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控制在50人,同时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为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三)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编制。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定向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特色课程班计划包括在统招计划内。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职普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以每班50人的标准,按照55%的比例逐校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包括编制原则、主要依据、初中毕业生情况、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等)和招生计划备案表(附件3)及普通高中招生改革重点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和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规范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做好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师资状况和基础条件将核定特长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扩大特长生的招生规模,变更招生方式。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以县市区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渭南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测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校将特长生专业课初录合格学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审核,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上报审核时间为6月21日至25日,凡未按时上报的,取消特长生招生计划。
(五)严格规范跨区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要以审批地招生为主,生源不足时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区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等工作,必须通过市上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招生录取结果确认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市上提供的普通高中招生名单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我市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当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六)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权益。凡在我市初中学校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市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
一是严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者母亲持渭南市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学生本人具有渭南市初中学籍1年以上(含1年)。
二是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教研室、学校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考试和阅卷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科学利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招生工作对教育公平和育人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公布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等行为的学校,将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招生各环节和特殊群体入学政策的宣传,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推进“阳光招生”。要大力开展“三个课堂”、学校风采展示、记者媒体进校园、名师名家宣传等活动,让群众对身边的好学校加强认识认可。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观、价值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西安市西航一中南校区(暂定名)
今年9月开学招生
好消息
西安这个区的家长有福了
根据家长分享,西安市西航一中南校区( 暂定名)今年9月开学招生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西安市西航一中南校区成立于2023年5月,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太华路与凤城五路东北角。学校隶属于西安市西航一中教育集团,为公办初级中学。
学校规模
学校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为新建校,规模24个教学班。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8个班、400名七年级新生。
学校依托陕西省示范高中、未央名校西航一中,起点高,管理队伍强,秉承西航一中先进的“航文化”管理理念,航动课程、航动教研、航动课堂、航德育人等体系与西航一中一脉相承,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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