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弄子在窗子边上搭建强拆雨棚是否违法洗衣池挡住采光通风,雨水飞溅,可以报城管拆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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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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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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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有的地区因为地势的原因,还有天气的原因,造成当地的土地不是特别平坦,而且多雨,这个时候很多家庭都会修雨棚的,如果在露台修雨棚是否属于违建行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一、露台雨棚是否违建需要满足几点要求才不算违建:第一点:雨棚搭建的地点如果位于消防通道上且高度地域4.5米则算违建,存在隐患是必须要被拆除的。第二点:不能影响城市美观,即是处在沿街房屋,私自搭建露台雨棚或者窗户雨棚,影响城市形象,则算违建,也是必须要被拆除的。第三点:不能影响妨碍别人的生活,即影响采光、视线、通风、晒衣等。第四点:雨棚不能搭建在两侧结构上,只能安装在一侧结构上。第五点:不能影响小区的整体要求,一般小区也都统一的是一种风格的建筑,私自搭建即影响整体小区的美观。二、违建处理和处罚阶段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若不存在这一情形,则一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一情形的,则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三)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五)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六)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露台修雨棚是不是属于违建行为,还必须要看具体的标准,如果是在影响到城市美观或者是影响了他人的生活的,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违建,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立即咨询4642位用户正在咨询推荐律师:无锡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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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时会补偿吗,违建拆除补偿多少钱
强拆违建合法吗
违建房强拆有补偿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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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静律师发布时间:2021-12-22人浏览
律师解答:可以,如法院认定确实对原告的居住产生了不利影响,就会判决拆除。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判决拆除。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冯某应否拆除涉案雨棚。首先,从金某的权益角度来看,513房搭建的雨棚紧邻613房阳台及主卧,涉案三项雨棚中有一处与金某房屋的阳台高度基本齐平,金某卧室房内视野确因雨棚阻挡而受限,雨棚上的杂物影响安全卫生,冯某所搭建的雨棚的确存在侵扰金某居住权,法院经实地勘察,得出上述结论。其次,从冯某的使用权属来看,已查明513房所涉平台面积没有被计入产权面积中,冯某对此亦无异议,冯某对涉案513房平台不拥有所有权,其使用了不属于自身的产权范围内空间搭建顶棚并损害了金某的合法权利。金某以相邻权受侵犯为由诉请拆除涉案雨棚,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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