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静宫中学天津美术学院附中招生简章要求,什么时候开始天津美术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招生啦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德以养正,能以致远招生指南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两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调整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具体事宜如下:一、学校简介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紧邻重庆火车北站,交通便利,占地面积80亩,校舍面积29873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宜人,是读书成长的理想摇篮。现59个教学班(小学40个班,初中19个班),在校学生2722人,在职教职工178人。学校坚持“德以养正,能以致远”的办学理念,秉承“大家一起来”的校训精神,以“全动力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养成,在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学校就像一列快速奔驰的动车,高速行进在优质教育发展的快轨上。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平安校园”、“重庆市义务教育特色学校”、“重庆市基础教育科研基地学校”、“重庆市立德树人特色项目实践研究基地”、“重庆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先进集体”等。01二、招生范围1.天宫殿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小区。2.天宫殿学校初中部招生区域:中渝爱都会、保利香槟花园(含A、B、C、D区)、渝铁西苑、仁安龙城国际、天宫殿小区、华宇北城雅郡、华宇北城中央、力帆棠悦、力帆枫樾、动力国际、泰山大道东段27号、28号小区(康居二、三期)、东湖雅苑、渝铁佳苑、晶瑞大厦、仁安里、兴馨家园、五童路后勤基地、海龙居、城市童话、龙塔华园、中央美地、比华利豪园、睿尚、人和天地、富港天地、华夏佳和苑、润都世纪、耀文星座、华宇天宫花城、招商花园城、首创十方界、天工太阳岛、锦绣山庄、锦上华庭、邮政绿苑、渝州民苑、茂源雅居、锋尚星空、龙泉锦苑、邦兴佳苑、恒顺雅苑、金地豪苑、北回归线、广电华府小区、亚热带雅居、香居美舍、北城公馆、渝环苑、天域兰湾、九建、紫露苑、人和加油站家属院、车管所集资房及天龙社区农转非小区。3.天宫殿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02三、招生对象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七年级:2020年6月小学毕业,应于2020年秋季入读初中的学生。03四、招生计划依据两江新区2020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确定,小学一年级招收8个班,初中七年级招收5个班。04五、招生政策一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入学条件1.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簿地址”与“父亲或者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2.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2)需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两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接收天宫殿街道辖区范围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05六、现场审核、报名所需相关材料一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所需材料1. 新生入学登记表(学校领取)。2. 户口簿原件(需提交户口簿全部页复印件)。3. 房屋产权证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如房产证已抵押,带抵押合同和购房合同及复印件。二天宫殿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父母务工)随迁子女所需材料1.学校领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审批表》,需务工单位加盖公章。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务工单位为天宫殿街道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单位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两证合一),可以是复印件,但单位要加盖鲜章。4.务工单位给职工购买近一年以上(12个月以上不间断)的社保证明,需到两江新区社保局打印近一年的缴费明细,两江新区社保局和务工单位加盖鲜章。社保证明需现场确认。5.务工人员在天宫殿派出所办理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暂)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6.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7.天宫殿辖区内的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三天宫殿街道辖区内流动人口(父母经商)随迁子女所需材料1.学校领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审批表》,需务工单位或天宫殿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在天宫殿街道辖区内,经商时间一年以上且还在经营中,提供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两证合一)原件、复印件。4.务工人员在天宫殿派出所办理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暂)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5.天宫殿辖区内的门市或企业办公地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6.天宫殿辖区内的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涡阳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统筹做好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免试入学,依法自主招生。(二)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拥有100%房屋产权)。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通过网站、公众号,镇、村、学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特长班等;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名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二、组织实施(一)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在其他学校取得全国学籍号码的涡阳县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自愿的原则,入学年龄可以放宽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2.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已取得显示为小学六年级毕业全国学籍号码的涡阳县户籍儿童少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二)招生办法1.城区公办学校招生。(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城区学区范围内户籍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入学:①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也可以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但在城区学区内无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长期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且于2022年8月15日前交付,但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在长期实际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已购买合法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长期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已购买合法商品住宅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但尚未交付的,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在长期实际居住地学区内的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在购买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就近入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已购买合法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2)城区学区范围内因发展需要政府实施征迁安置的征迁户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入学:实行实物安置的征迁户子女:①征迁户已在政府提供的安置区域安置房入住的,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安置房屋证明材料、属地政府安置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②征迁户已在政府提供的安置区域明确了安置房但尚未交付的,可以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征迁户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征迁户的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安置房屋证明材料、属地政府安置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实行虚拟实物安置的征迁户子女:①征迁安置户子女可以在户籍所属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②征迁安置户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且已经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③征迁安置户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且于2022年8月15日前交付,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在已购买合法商品房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属地政府安置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已购买合法商品房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④征迁安置户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但尚未交付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购买合法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属地政府安置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所属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请在已购买合法商品房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的,还需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3)适龄儿童少年拥有涡阳县户籍,但不具有城区学区范围内户籍的,按下列规定办理入学:①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且已经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且于2022年8月15日前交付,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可以在购买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③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已经购买城区学区范围内合法商品住宅但尚未交付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在购买商品住宅所在地学区内学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就近入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申请在购买商品住宅学区内学校入学的,还需要提供有效购房合同、《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4)其他群体子女入学,按下列规定办理入学:①军人子女。按照《亳州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要求,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县人武部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②外来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亳州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亳办〔2017〕76号)和《中共涡阳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涡〔2017〕27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县人才办出具的人才证明材料(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③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企业投资者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由县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开发区范围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审核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经县招商服务中心和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④非涡阳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我县有效居住证6个月及以上的(即2022年2月28日及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居住证。⑤在城区内招商引资企业或者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涡阳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务工一年及以上或者父母一方务工两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由用工企业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少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用工企业出具的工资卡或者工资表复印件(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5)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6)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在本学校初中就读。(7)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考虑,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上所指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农村公办学校招生由镇(街道)学区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在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学校就近入学。3.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必须具有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根据免试入学原则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须向县教育局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县教育局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1)以下城区民办学校具有招收小学生权限:红星学校、九九小学、雉河小学、光明中学、革新学校、新桥中学、西苑学校、三三学校、犇鑫学校、老子精武学校。(2)以下农村民办学校具有招收小学生权限:公吉寺思源学校、耿皇育英学校、店集善纪小学、高公韶山小学、高公希望小学、花沟晨曦小学、石弓共方学校、石弓隆中学校、龙山实验学校、林场汇文初级中学、高炉普九学校、临湖孙店明星小学、临湖关爱学校、临湖黎明学校、临湖海灯文武学校、六联中学、育萃中学、新华中学。(3)以下城区民办学校具有招收初中生权限:光明中学、革新学校、新桥中学、西苑学校、犇鑫学校、老子精武学校、新苑中学、萃文中学、育才中学、培元中学。(4)以下农村民办学校具有招收初中生权限:公吉寺思源学校、公吉寺福星初级中学、石弓王元初级中学、石弓共方学校、石弓隆中学校、龙山实验学校、林场汇文初级中学、高炉普九学校、临湖关爱学校、临湖黎明学校、临湖湖光初级中学,六联中学、育萃中学、新华中学、涡阳九中。(三)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1.报名登记、初审(8月9日—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根据网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对于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到划定学区内的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代为办理。对不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导致不能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向划定学区内的学校提交新生入学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初审。2.复审、公示(8月16日—8月23日)。经城区公办学校线下初审通过的,由县义务教育招生资格复审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后,确定每名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复审由镇(街道)学区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录取结果在录取学校公示3天。3.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4日—8月27日)。城区公办学校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县教育局印制、由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农村公办小学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镇(街道)学区中心学校印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三、保障措施(一)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二)压实工作责任。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新生入学一周之内,各学校要上报本学校应入学和实际入学情况,对没有按规定入学的,要会同属地政府做好学生入学工作,并同时上报县教育局。(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文件和《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2号)文件要求。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对学校及个人利用招生骗取钱财、伪造证件、学校招生行为等进行专项督查,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五)县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7214254、7210769。附件:2022年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2022年涡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依据城市发展和学校建设实际,每年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本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1.涡阳中学(小学部)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工农路以东,沿涡河路至青年路以北,青年路向南至胜利路以东,胜利路向东至滨河公园以北,涡河以西。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1789。2.梁岭小学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雉河路以北,沿向阳路向北至团结路以北,工农路以西。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17520。3.二小学区:雉河路以南,沿向阳路向北至团结路以南,沿工农路向北至涡河路以南,青年路以西,沿建设路向东至集贤路;集贤路以西,站前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中医院家属院以东,新华街以南。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15374。4.一小学区:具有向阳社区、西园社区辖区内户籍(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81996。5.八小学区:涡河以南,集贤路以东至九龙桥,沿葛沟河向南至乐行大道,乐行大道以北,铁路以西。具有滨河社区、新城社区、官路口社区和紫光社区辖区内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县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31876。6.十小学区:具有长青社区、孙楼社区辖区内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本人)具有该区域内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县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388687、5388811。7.七小学区:淮中大道以南,西子路(葛沟路)以西,乐行路以北,涡楚河以东。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四小学区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53080。8.实验中学(小学部)学区:淮中大道以南,西子路(葛沟路)以西,乐行路以北,涡楚河以东。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8086。9.城西中心校(小学部)学区:胜利路以南,西环路以西,天静宫路以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89118。10.实验小学学区:淮中大道以南,天静宫路以西,向南至新汽车站后沿涡楚河以西,真源大道以北,星园南路以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550005。11.四小学区:乐行路以南,集贤路以西,真源大道以北,育英路以东。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869710。12.六中(小学部)学区:乐行路以南,铁路以西,真源大道以北,集贤路以东。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四小学区招生。招生咨询电话:7578110。13.五小及五小分校学区:乐行路以南,育英路以西,真源大道以北,涡楚河以东。五小及五小分校两校一区,统一招生,统一管理,依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招生咨询电话:4689870。二、城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1.涡阳中学(初中部)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集贤路以西(胜利路以北延伸到涡河),淮中大道以北,向阳路以东至雉河路向西,涡楚河以东具有辖区内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1789。2.八中学区:滨河大道(北环路)以南,向阳大道以西,胜利路以北,兴业路以东。具有西园社区、长青社区、南关社区、孙楼社区辖区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县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30028。3.三中(初中部)学区:涡河以南,集贤路以东至九龙桥,沿葛沟河向南至乐行大道,乐行大道以北,铁路以西。具有滨河社区、新城社区、官路口社区和紫光社区辖区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县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75569。4.六中(初中部)学区:乐行路以南,铁路以西,真源大道以北,集贤路以东。雉河路以南,沿向阳路向南至建设路,建设路以南,集贤路以西,至九龙桥,葛沟河(幸福河)以西至乐行大道,乐行大道以北,西环路(涡楚河)以东。具有红旗社区、三里黄社区、王土楼社区、道源社区、光明社区、新安社区和南关社区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五中及雪枫中学学区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578110。5.实验中学(初中部)学区:淮中大道以南,集贤路以西至九龙桥,沿葛沟河向南至乐行大道,乐行大道以北,涡楚河以东。具有红旗社区、三里黄社区、王土楼社区和道源社区辖区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28086。6.城西中心校(初中部)学区:面向星园街道辖区内具有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89118。7.五中及雪枫中学学区:乐行路以南,集贤路以西,真源大道以北,涡楚河以东。五中及雪枫中学两校一区,统一招生,统一管理。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213366。8.天静宫初级中学学区:天静宫路以东,S202线以南,集贤路以西及谷水双星小区,涡闸路以北,沿闸北路向南至闸北菜市街,闸北菜市街西端向西至天静宫路以北。具有辖区内户籍(居住证)或者法定监护人(或者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有该区域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在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面向县城招生。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37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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