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免税政策开网络商城及房地产,免多少税

*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 出大事了
[导读]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城镇化绝不等于房地产化,但城镇化也离不开房地产业的支持。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城镇化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立即着手变革现有的房地产制度。鉴于房地产在国民经济所处的实际地位,其与金融、消费以及数十个关联产业密不可分的关系,建议将房地产制度改革置于下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位置,其中,将房产税作为房地产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核心。过去20年,我国货币超发,却没有造成恶性通胀,是因为大部分流动性被房地产市场吸纳,并表现为地价和房价近十年的高涨。这一幕未来20年绝不能再重复。只有将囤积在房地产市场的数以万亿计的资金挤压或解放出来,其他急需资金的产业和行业才能获得发展的资本,否则,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几乎不可能取得成功。能发挥这种功效的,唯有在房产保有环节征收累进税率的房产税。是时候了,以大无畏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精神,坚决推动在全国全面征收累进税率的房产税。一、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1、明确时间表。建议由国务院适时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2)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3)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4)日起,全国所有城市(镇)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5)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距离日应相隔6个月,以为各地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2、坚持首套房优惠和多套房限贷政策的长期化。建议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1)购买除别墅以外的家庭首套住宅,贷款利率一律为基准利率的7折,首付两成,免收契税,并建议将该政策载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或《住房保障法》,实现首套房优惠政策的长期化、法制化;(2)购买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0%,首付五成以上;(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一律不予发放购房贷款。3、对奢侈性住宅征收房产税。修改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改为《房产税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是: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不论面积大小),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不论面积大小),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对残疾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予减免房产税等)。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以上有关1%-3%的房产税税率,4%-5%的房产税税率,具体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关注腾讯房产(
)官方微信,下载看房APP客户端,泰州楼市信息全知道。买房子,找优惠,就上腾讯房产泰州站!腾讯房产泰州站官方微信/看房APP客户端精彩内容推荐: 腾讯房产(
)声明:一切标明来源“腾讯房产”或注有“腾讯房产”LOGO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腾讯房产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商公布为准,买房需谨慎,投资有风险。 联系我们:400-700-1234 转 63680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看房 给你温馨的家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下载“看房”手机客户端,同时支持iOS、Andriod系统;
重点城市楼盘优惠、报价、找房、参团、买房一手在握。&
在这里,读懂楼市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腾讯房产泰州站官方微信;
您也可以在微信上搜索“腾讯房产泰州站”,获取更多房产资讯。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zj]
     
* 意向楼盘:
* 验证码:
均价:暂无价格
特色:现房
均价:均价6800元/平方米
特色:婚房
均价:暂无价格
特色:品牌开发商
均价:均价6200元/平方米
特色:公园地产
Copyright & 1998 - 2015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专业 · 权威 · 服务 |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注意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明确规定。然而,该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和基层税务人员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经常出现该享受减免的单位得不到减免,不该享受减免的单位反而得到减免的状况。为此,笔者就执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中应掌握和注意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解析。
  应具备的条件
  财税〔号文件规定: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由此可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要想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优惠,必须符合按规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实际安置残疾人上岗的比例、向残疾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以及按规定为每位残疾人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土地权属不同待遇各异
  除了对符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实际使用的土地给予减免税外,对以下四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租用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土地权属是国有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所以,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也就不存在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租用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土地权属是集体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该文件精神,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租用的是集体土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可按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无偿使用其他纳税人的土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号)的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将土地出租给其他纳税人使用的,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免税单位只有“自用”的土地才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用于出租的土地,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应当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管理和审核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备案类减免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下列备案资料:
  ——《涉税事项申请单》;
  ——企业职工花名册;
  ——残疾人证明;
  ——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土地权属证明。
  同时,主管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具体而言:
  ——审核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的真实性和复印件的一致性。
  ——审核单位和个人是否采用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是否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残疾人挂名而不实际上岗工作、虚报残疾人安置比例;是否不缴或少缴为残疾人规定的社会保险以及变相向残疾人收回支付的工资等方法骗取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
  ——审核安置残疾人员的比例和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责任编辑:解晓东)
延伸阅读:
在线评论:
用户名:(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专题TOPICS
中国税网 && 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中国税务报社主办 && 北京中税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 客户服务电话:010-  传真:010-   新闻热线:010-   节假日值班电话: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7-8层广州房地产赠与免税手续简化&或可省去1.74万元公证费用
&&&&来源:&&&&
原标题:广州房地产赠与免税手续简化 或可省去1.74万元公证费用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自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提交有关赠与公证材料。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2015年第50号公告)对此作出新规定后,在广州,如办理一套评估价为200万元的无偿赠与免缴营业税手续,至少可以省掉过万元的公证费用。
  简化办税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该公告自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此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也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一条:“属于其他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废止。
  在解读这一新规时,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我国财税政策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继承及遗产处分情形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除继承和遗产处分外,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等赠与公证材料。
  现在,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在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材料。
  减轻办税成本
  在这一减负新政策出台后,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用再提交公证材料,由此可以免掉该项业务的公证费用。那么,具体可省掉多少公证费呢?
  羊城晚报记者4日从广州公证处网站查询看到,目前,广州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的收费标准是:受益额200000元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2%;2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1%;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0.5%;元以上部分,收取0.1%。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按照这一收费标准,在办理一套受益额为200万元的房产无偿赠与公证业务时,个人要向公证处交费:20万×1.2%+30万×1%+150万×0.8%=17400元。
  也就是说,从7月1日开始,个人办理此项业务,和原来比至少可以省去17400元的公证费用。
(责编:尹晶晶、孙红丽)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招收残疾人免税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