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5下岗职工新政策进公益林工作有说法吗

国有企业破产前下岗的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单位的还能享受原企业的破产补偿金吗_百度宝宝知道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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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有森工企业改制职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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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国办发[199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和有关部
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
998〕10号)精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
就业工作普遍加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
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
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明显改进,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
足额领到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
工作按期完成。这对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和经
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前一段工作成绩的同时
,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政策和资金
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少数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没有得到
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仍有少量拖欠,行业统筹移交
地方管理后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1999年,国
有企业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确保养老
金按时足额发放和逐步补清以前拖欠的任务仍很艰巨。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
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
时足额发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
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
(一)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要继续把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切
实抓紧抓好。这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保持
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落实资
金。要坚持实行企业、社会、财政各负担1/3的办法。
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负担。
各地财政一定要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优先、足额安排这
项资金,企业、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保证
。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
给予一定的支持。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
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二)积极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要进一步办好企
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指
导,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
业能力,帮助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要加大劳动力
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推动劳动力市场科学
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为下岗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
再就业服务。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和小额贷款等方
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和
组织起来就业。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
,防止乱收费,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下岗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国有企业下岗职
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
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下岗职工在企业
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已实现再就业以及3年协议期满仍未
再就业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不
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不签
协议的下岗职工,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3年期满后,企
业也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已经与新工作单位有了
半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原企业应当及时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新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
合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领取了工商执照并已从事
半年以上个体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与其解除劳动
合同。下岗职工已实现再就业的,原来的社会保险缴费
年限连续计算。企业解除下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后,要依
法妥善解决好与下岗职工的债权债务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三条保障线”制度。下岗职工通
过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最长时间为3年
;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时
间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两年后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
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
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切实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
员的基本生活。要抓紧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
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并加强失业保险费
的征缴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失业人员和
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作用。要切实关心下岗职工生
活,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下岗职工应享受本企
业在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二、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通过扩大覆盖面
、提高收缴率、完善省级统筹制度等措施,确保养老金
的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把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
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加大养老保险基金
的收缴力度,财政、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发挥各
自的职能作用,予以大力协助和支持,力争在1999年内
使收缴率达到90%以上。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的规定,建立基本养
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加大基金的调剂力度。要
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逐步补发以前拖欠的养老
(二)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和回收挤占挪用基金。
对目前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要坚决清理追缴,重点
是有能力缴而不缴的欠费大户,清欠比例要达到50%以上
。对于少数顶着不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领导人
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予以新闻曝光。对被挤占挪
用的养老保险基金,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收回,并严
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要继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和社会监
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三、抓紧做好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的
(一)尽快将行业统筹结余基金移交到位。原行业统
筹主管部门要对结余基金进行认真的自查,摸清情况,
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在此基础上,由审计署牵
头,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参加,对行业统筹结余基金进
行审计。在1999年4月底之前,要将原来存在中央部门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结余基金全部移交中央财政专户,将
原来存在省以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结余基金移交省级
财政专户。应移交地方但个别行业已上调的资金,经审
计署、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核查确认后,要如数退还。
(二)妥善解决行业统筹移交前的养老金拖欠和移交
后的基金收支缺口。煤炭、有色、中建等行业统筹移交
前拖欠的养老金和移交后部分地区1998年9月至1998年1
2月的基金收支缺口,从行业统筹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结
余基金中予以一次性解决,具体由劳动保障部、财政部
核拨。原行业统筹主管部门要继续负责,在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共同协商,妥善处理遗留问
题。各地区要切实做好原行业统筹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收
缴和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坚决纠正对原行业统
筹企业实行所谓“封闭运行”和资金自求平衡的做法。
(三)稳步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的比例。根据国发〔1998〕28号文件规定,煤炭、银行
、民航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5年调整到位,其
他行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原则上3年调整到
位。行业统筹移交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调整,既要考虑地方的情况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又要考
虑在收缴覆盖面扩大后养老保险费收取比例可以下降的
情况,要按规定稳步进行,不能自行其是。各地区的调
整方案须报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审批
(四)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
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
知》(劳社部发〔1998〕22号)要求,组织对行业的基本
养老保险统筹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确认的统筹项
目,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经确认的项目由企
业负担,从企业成本中列支。
四、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一)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清查处理。根据国家关
于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
日以后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分别妥善处
理:1999年底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等条件的,已办
理的退休手续有效,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
金;1999年底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等条件的,已
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由企业统筹安排,应当安排下岗
的职工,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对
违反国家规定办理退职和日前违反国家规定
办理提前退休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参照上述精神妥善
处理。这项工作,要在1999年4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男职工年
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退休的,仍
由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从事井下、高空、
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退休,
改由地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
休的,改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原行业统
筹企业的职工退休,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
职工退休条件的规定。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
前退休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已
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清退回原企业。
(三)严格按国家规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提前退
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有关规定适当减发。
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关系企业
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涉及企业职工和离
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处
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政策落实、资金落
实、工作落实。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
把工作做深做细。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及
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劳动保障部
与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督
促检查的力度,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共同把工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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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寒鸣:千万原公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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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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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奋进 再创辉煌
——京山县人民检察院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事迹
  举报宣传周活动
  京山县检查院办公大楼
  检察官宣誓
  “五四”青年节 送农资下乡
  与社区代表座谈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嘉奖通报&&京文[2011]8号&&各镇党委,京山经济开发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委(组),各人民团体党组:&&正值全县上下深入解放思想、奋力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刻,欣闻县人民检察院继2009年首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今年再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倍感振奋,备受鼓舞。这是对京山检察系统工作者的最大肯定,是每一个京山人都应感到骄傲的一份殊荣,充分说明了我县检察事业逐步走向了成熟和完善,必将对推动全县法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县人民检察院以争创一流的实际行动,为全县“解放思想,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作出了最好的诠释,必将带动和影响各级各部门争先进位,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建院以来,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争一流。他们注重队伍建设,实施民主科学化管理和人性化关怀,打造出了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战斗力强的优秀队伍;他们认真履岗尽责,真正发挥了执法为民、维护正义的作用。他们正是以这种永不止步、争当一流的进取精神,勤奋拼搏,才创造出了跻身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的骄人成绩。为表彰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优异成绩和为全县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县委决定对县人民检察院予以通报嘉奖。&&希望县人民检察院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新辉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京山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各级各部门学习先进、拼搏进取,奋勇争先,以优异的成绩为京山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共产党京山县委员会&&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贺京山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继2009年首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2011年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既是对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是我市检察系统的殊荣,必将为推动我市检察系统各项工作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发展发挥重要带动作用。&&近年来,京山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有关基层院建设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狠抓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建设,领导班子战斗力不断提高,检察干警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调研成果不断增多,基层院建设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市检察院组织的年度16项工作考评中,有10项居全市基层检察院之首。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正是因为这种永不止步、敢于创新、争当一流的进取精神,才创造出连续两届蝉联“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的优异成绩。&&希望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市检察系统向他们学习,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争创一流,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争先进位再谱新篇章、再铸新辉煌!&&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二○一一年五月五日&&&&本报记者&张冬梅&&通讯员&潘兹毅&&坚持以发挥检察职能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办出了全省查办家电下乡补贴领域渎职犯罪第一案等涉及民生的系列案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以规范管理、促学促廉,提升队伍自身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今年2月,欣闻京山县人民检察院继2009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再次获此殊荣,近日,记者来到京山县人民检察院,探寻了该院保先进位、再创辉煌的历程。&&以民生为重,诠释检察职能内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不是一句大口号,而是要贯彻于检察工作实际中的切实标准。京山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能的过程中,始终将“执法为民”作为每一项工作的“标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检察工作开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投入。该院抓住这一关系民生的领域不放,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两年来,共立案查处“村村通”公路建设、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24人。&&“家电下乡”是国家给予购买家电农户的补贴政策,既是国家资金,又是农民享受的惠农资金,侵害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既是侵害国家利益,又是侵害农民利益。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京山县检察院收到了一些群众反映的情况。2010年5月,该院反渎干警有针对性地浏览政务公开网,发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数额巨大。经仔细查看,发现京山县孙桥镇幸某的家电门市部销售金额达到五六百万元,且涉及多户农户购买双份同类家电的情况。干警敏锐地感觉到不正常,怀疑可能存在骗取财政补贴的情况,对应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问题。对此,干警先从农户是否领取了家电下乡补贴款开始初查,逐步深挖。查明,2009年至2010年5月间,孙桥镇财管所农税政策宣传员黄某,不严格执行审查程序,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导致幸某趁机进行骗补,虚报骗取家电下乡补贴30余万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重大损失。2010年6月,该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黄某立案侦查、对幸某并案侦查。黄某、幸某因此被京山县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该案的立案侦查在我省属首例,引起了京山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京山县委组织专班对全县家电下乡补贴款进行了全面清查,市检察院将该院的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查处了同类案件2起4人。&&近年来,国家为了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切实利益,对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财政补贴,对农村困难群众看护生态公益林进行了专门补偿,但这些补贴资金究竟落实得怎样,流转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洞?该院把这些质疑也纳入了调查的视野。立案查处贪污下岗职工再就业公益性岗位补贴款案件2件2人,贪污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款和补贴款案件4件4人,均已作有罪判决。&&该院以刑事立案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案件的法律监督。两年来,办理刑事立案监督21件21人,同比上升50%,侦查机关均已立案。民行检察积极探索新的法律监督方式。2010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件,成为荆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第一例,开展民事法律监督调查案件3件,较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稳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牵头与1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使预防工作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方面。该院建成了以查处的本县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文字、图片、实物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两年来,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2000余人次参观学习。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原因和规律,查找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滋生腐败的根源,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5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管理规范。&&以执法为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京山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执法办案为基础,突出检察工作的人民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该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查办社会管理领域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该院还结合执法办案对发案单位和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使其加强管理。去年3月,该院在审查一起青少年团伙涉嫌强奸、抢劫、盗窃犯罪时,发现本地网吧违规通宵营业,容留未成年人浏览黄色网站,该院向有关管理部门发出了加强对网吧监管的检察建议。县公安局、文体新局联合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有效遏制了网吧违法经营,净化了网吧经营秩序和环境。去年,该院发出检察建议13份,均已得到整改或回复。&&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注重对社会管理中如社区矫正、失学或无业青年的管理引导等问题的调查分析研究,结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监督力度,促进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去年5月,该院对监外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发现有18人存在脱管、漏管情况,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同时,发现社区矫正存在人员不足、工作对象资料不全、缺少经费、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及时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汇报,引起县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解决社区矫正中经费、人员、配合等问题。&&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京山县检察院注重民意沟通,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充分体现了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该院坚持检察长联系乡镇制度和检企联系制度,定期到乡镇、企业调查走访,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掌握社情民意。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宣传检察工作。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解答群众的法律疑惑,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两年来,正、副检察长走访企业40余家,走访乡镇14个,慰问困难群众51户,提供扶贫资金3.7万元。该院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提前公布时间、地点,方便群众来访。正、副检察长定期接待上访,倾听上访群众的诉求,坚持说法说理,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和依法解决问题。两年来,检察长接待来访48次,化解涉检信访3件。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该院通过派驻农村工作队、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农田水利建设,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加深了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掌握了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提高了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该院还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提供8万元支持乡镇农田水利建设和解决群众饮用水难题。向社区派驻综治特派员,协助基层组织发展经济,解决困难,指导综治工作,开展访贫问苦,进一步加深了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和感情。两年来,县人大对该院的评议均为满意。&&以规范促效,深入推进管理科学化&&高效的办案效率来自科学化的管理。京山县检察院从规范管理破题,以科学化的管理机制,推动各项检察业务高效开展。&&实施绩效考评机制。该院将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事务管理纳入年度目标量化管理考评,将任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细化到每名干警,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督办,年终实行百分制考评结账,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禁令也得到了严格执行,达到了向效率要数量、以规范保质量的目的。强化规范化执法机制。该院补充、修订、完善了54项规章制度,构建了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保障平台。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度,坚持案件回访考察制度,推行检务督察机制,以制度、机制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在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科学管理中,该院主动争取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两年间共争取办案经费和专项经费420万元,化解检察大楼基建债务360万元。两年间更新办案用车11辆,在建成开通外网、商密网、内部局域网和检察三级专线网的基础上,又开通了检察三级机要通道,建成电子阅览室,并新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24台,为科技强检提供了新的物质保障。&&以学习促廉,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打铁还须自身硬”,检察机关唯有自身过硬,才能监督别人,才能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京山县检察院注重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化教育,促学促廉,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中心学习小组理论学习制度,在提高班子的学习力、决策力、创新力、执行力、凝聚力、公信力上下功夫。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处理等重大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以集体智慧决定大事、难事,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注重发挥表率作用。正、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大要难案,带头出庭,带头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院干警做出了表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和保密教育,确保了廉洁从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两年来,按照省院部署,该院深入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并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该院充分利用本院建成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每半年组织干警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促使干警培育良知,不越底线,强化自我约束。多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利用检察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办案中耍特权、抖威风及刑讯逼供等问题。十多年来,该院无一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创建活动,坚持以岗位练兵、模拟开庭、演讲竞赛、检察大讲堂等形式开展学习。坚持每年组织2次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提高全体干警的专业素能。在检察大讲堂上,院领导上专题辅导课6次,检委会委员和邀请的专家学者作了15场专题讲座。注重引导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并拨出20万元作为培训费用,两年有109人次参加了各类专业培训,有2名干警以较高的分数通过了司法考试。全体干警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两年有248篇材料被各级采用,其中国家级25篇,省级54篇。丰富多彩的学、练、赛活动有力地提高了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近几年来,该院无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付出终有收获。京山县检察院在已获得最高殊荣的基础上,继续发扬一贯真抓实干、勇于争先的拼搏精神,全院的工作实绩、执法水平和社会形象得到了新的提升。两年来,该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先进检察院、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政法工作十佳单位、市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县城乡结对共建先进单位、县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11年2月,再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热烈祝贺京山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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