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精神病患者的钱拒不还款的账单日前还款算不算还不当得利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借钱没打借条 网银汇10万元打水漂
新闻热线:  【
  家住慈溪观海卫的小王跟小张,是对要好的小兄弟。
  2013年6月,小王找到小张,说自己的朋友小冯缺钱,请小张帮忙借款。小张碍于情面答应了,但自己手头紧张,他问亲戚老田周转。老田二话没说,通过网上电子银行汇给小冯十万元。
  事后,老田迟迟没拿到借条,找小张质询。
  小张与小冯联系,要求他补写借条或立即还款,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拿不到钱也没借条,老田手里只剩下一张银行汇款回单。他拿着银行汇款回单,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小冯。
  庭上,小冯有不同说法。
  &其实钱是小王借的,他没有银行卡,借用了我的银行卡,卡里的钱也是小王取走的。&小冯表示,他根本没向老田借过钱。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但老田与小冯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民间借贷关系。因此,老田状告小冯不当得利的诉请,于法无据。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老田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说,此案中,老田把钱打到小冯的银行卡中,是基于出借金钱的目的,打钱并不是没有原因,所以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官提醒:借钱给他人时,一定要让对方当场出具借条。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魏溪 许银辉收到错转账不还属不当得利 “飞来馅饼”有法律危险(全文)
随着现代新型支付手段的发展,通过网络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直接操作进行支付,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经济往来,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错误和风险。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烫手的“飞来馅饼”?银行在此类事件中有无责任?因自己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如何追回?
女子转错账 收款人索精神损失费
近日,40岁的一时粗心转错账,结果麻烦大了。对方称“忙,没时间还”,还索要“精神损失费”。
张女士家住重庆沙区,给儿子张罗新房装修,为了支付装修房屋的物料费,从网上银行转账,不料由于匆忙和粗心,账号输入错误,也未留意核对收款人名字,鼠标一点,2.2万元即汇入了一个陌生账户!
张女士核对账号时才发觉钱汇错了,情急之下,拿着打印的汇款记录报警求助。警方在和银行沟通后,电话联系到,但被莫名飞来的“馅饼”砸中的李女士也一肚子委屈。
“这个错误并不是我造成的,跟我无关。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还款。”李女士有些不耐烦,经过民警劝说,她不大情愿地表示可以把钱还给张女士,但张女士必须支付一些“精神损失费”。
民警告诉李女士,这笔钱属于,如果拒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电话交流,李女士同意在派出所见面。张女士出具了身份证和银行交易凭证后,李女士返还了2.2万元,张女士也拿出200元表示感谢。
  法律观点
  不当得利 须返还钱款及利息
网银、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现代新型支付手段,在转账操作发生错误时,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钱款?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斌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此事件中李女士如果不能提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2.2万元的依据,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从民事责任来看,李女士负有返还2.2万元的义务,如有产生利息也应当一并返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正当利益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未侵权 索“精神损失费”无依据
不过郭斌律师认为,索要“精神损失费”则属于法无据。此事件不存在对李女士的侵权情形,故不存在所谓精神损失赔偿,李女士索要的实质上可理解为“好处费”。
李女士对发生错误并无过错,如因配合返还而产生交通费、误工费、手续费等必要费用可予以主张。此外,不得以拒绝返还为要挟,主动索要财物。但如果对方主动表示感谢,则属民事赠与,另当别论。
警方介入后银行才能协助查询
发生转账失误,当事人第一反应可能是找银行,而银行在此类事件中往往处于有些尴尬的境地。现实中频频发生的转账错误,往往出现在客户通过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以及由第三方提供的支付宝等方式支付的过程中。银行只对其提供的服务负责,不对客户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亦无权擅自返回交易。
此类事件中,基于对储户隐私的保护,银行不会透露收款账号户主的信息,只有在警方介入等情况下才能协助查询。
转错账协商不成 可诉不当得利
因一时疏忽大意,钱不翼而飞“误入歧途”进了陌生人的账户,该如何追回自己的合法财产?对此,郭斌律师建议,首先张女士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联系方式,跟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明确表示拒绝返还,张女士还可通过法院进行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
 涉罪争议
  拒不归还 尚不构成“侵占罪”
目前,类似恶意占有的事情时有发生。陌生人收到账户的不明汇款后,往往一开始并不能确定这笔钱的来源和用途,在接到银行或警方电话时,表示不能单凭电话处置款项。因为转账金额不等,少则百千元,多则百千万,部分人在确认系转账错误而非自己的财产之后,会配合返还,然而面对天降横财尤其是金额较大时,选择恶意占有而拒不归还的也不在少数。
“钱是自己汇过来的,我又不偷又不抢,自己账户里的钱为何不能用?”拒不归还的人往往这样抗辩。受害人也存在疑惑:如果对方坚持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
郭斌律师认为,从字面理解,拒不归还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极易引导人们认为此种情形构成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代为保管”的含义,学术界有不同的学说。一般认为,严格意义上的“代为保管”应当是双方基于委托的合意进行控制和占有。但也有学者将事实上保管扩大解释为代为保管。郭律师认为,基于刑法谦抑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思想和原则,此类事件中,因操作失误进入陌生人账户的资金,未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双方也不存在委托的合意,故而不能扩大解释为代为保管,因此这类情形的拒不归还不构成“侵占罪”。
“盗窃罪”和“诈骗罪”均不能成立
同样是由于人为或机器故障导致出错,还极易让人联想到许霆案,这类情形下的恶意占有与盗窃罪或诈骗罪有什么区别?郭斌律师认为,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是将他人控制和占有的财物通过盗窃手段,使其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下。许霆案中虽然存在机器故障的情形,但行为人利用了这一故障的便利,使原本在ATM自助机即银行控制下的财产转移到了自己控制下,故而成立盗窃罪。而错误情形下,获取财产控制的人并没有主动做出行为,而是被动接受汇款处于自己账户控制,故而不成立“盗窃罪”。
诈骗罪,则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手段使受害人产生误解,而自觉交出财物。转错账并非此种情形。
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那么,恶意占有拒不归还,这究竟会不会构成犯罪?郭斌律师认为,拒不归还的确可能涉罪。如法院判决返还,而当事人经被申请强制执行,仍采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的,就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该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司法实践中,阜宁法院曾对经判决执行仍拒不归还的当事人杨某宣告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杨某不仅需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承担败诉费用,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保存证据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般不予立案侦查。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不过,银行提供的户名和联系方式不一定是及时更新的信息,不能确保联系到对方当事人。当事人诉至法院,拒绝返还的被告往往不出庭、不应诉、不执行,针对这种情况,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仍不履行返还义务,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郭斌律师建议,发生转账错误时,当事人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警方情况说明、对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为防止对方挪用或挥霍,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以保障财产安全和最大化减少损失。
  不当得利须返还 支付诉讼费
虽经司法途径,最终可解决财产返还问题,但事主为此花费的时间精力成本较高。而对于试图占有不当得利的被告来说,除了承担返还义务,还要支付败诉产生的诉讼费用。
因此,除了人们做到谨慎、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提升技术手段多次提示客户核对账号户名减少业务风险、相关救济措施完善之外,我们期待一个不依赖法律底线解决诚信问题的社会环境,呼吁人们勿因不义横财起贪念而抛却诚信美德于脑后,予他人配合帮助,留自身道德芳香。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关键词阅读:
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买卖合同,对方付了钱,我的当事人不发货,对方主张不当得利,律师同仁还有法官大人们可否给我点建议?
&p& 案情是这样,李诉姚买卖合同,证据有一张2012年的汇款单。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姚承认收到钱,不承认有合同,法官要求姚对这笔款项作出合理说明,姚说那是李还给姚的钱,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姚无法提供,一审姚败诉,判姚赔偿货款以及利息。姚来找我了,我登场了,做了姚的代理人,我们上诉,我的代理意见是李无法举证基本事实,本案是买卖合同,我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钱的用处,因为这不是不当得利的案件,李对合同有举证义务。二审法官挺注重程序法,听了我的意见,后来私底下跟对方沟通,建议李撤诉之后另诉,因为很有可能改判。我估摸着二审法官跟一审法官也沟通了,一审法官也不想背着一个错案哇,所以也压着对方撤(时间在2015年5月初,恰巧新民诉解释刚施行,二审可以申请撤销诉讼,二审法院同意撤诉的应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李不能重复起诉--新民诉解释三百三十八条)。最后对方被两个法官压着真撤诉了。(画外音:first blood!!!)裁定书没下来几天,又诉了,这次是不当得利返还。好吧这次还是我代理,上判决书。 &img src=&/fb86c9dba30911bcdaeedc5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fb86c9dba30911bcdaeedc5_r.jpg&&&img src=&/6b8f93d8d66fc625af1764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6b8f93d8d66fc625af1764_r.jpg&&&img src=&/e35b9a612aeae5c4fc3885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e35b9a612aeae5c4fc3885_r.jpg&&&img src=&/d9a24ebff8abece1ae595ef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d9a24ebff8abece1ae595ef_r.jpg&&&img src=&/ef227b6f0225eb00ffe06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ef227b6f0225eb00ffe06_r.jpg&&&img src=&/5ded16a92ff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5ded16a92ff_r.jpg&&接下来昨天晚上我写了二审辩论意见,大家给我提点意见,写得不好大家别取笑&img src=&/f234ddefa0b0b_b.png& data-rawwidth=&1290& data-rawheight=&819&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1290& data-original=&/f234ddefa0b0b_r.png&&&img src=&/ab3c84f7acf42e6d145977_b.png& data-rawwidth=&624& data-rawheight=&816&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24& data-original=&/ab3c84f7acf42e6d145977_r.png&&&/p&
案情是这样,李诉姚买卖合同,证据有一张2012年的汇款单。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姚承认收到钱,不承认有合同,法官要求姚对这笔款项作出合理说明,姚说那是李还给姚的钱,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姚无法提供,一审姚败诉,判姚赔偿货款以及利息。姚来找我了,我登场了,做了姚的代理人,我们上诉,我的代理意见是李无法举证基本事实,本案是买卖合同,我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钱的用处,因为这不是不当得利的案件,李对合同有举证义务。二审法官挺注重程序法,听了我的意见,后来私底下跟对方沟通,建议李撤诉之后另诉,因为很有可能改判。我估摸着二审法官跟一审法官也沟通了,一审法官也不想背着一个错案哇,所以也压着对方撤(时间在2015年5月初,恰巧新民诉解释刚施行,二审可以申请撤销诉讼,二审法院同意撤诉的应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李不能重复起诉--新民诉解释三百三十八条)。最后对方被两个法官压着真撤诉了。(画外音:first blood!!!)裁定书没下来几天,又诉了,这次是不当得利返还。好吧这次还是我代理,上判决书。 …
按时间排序
如果感觉吃力,可以找其他更专业律师共同代理。
二审别代理了。一审判决书写得很到位,没啥好说的。另外,建议文书风格和文字排版尽量向判决书靠拢。
看了一下 不知道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履行合同还是撤销 不过上面说他不能证明合同存在所以撤诉了 以不当得利另行起诉
从你的说法来看 你认为前后诉起诉的依据和法律关系不同 所以前诉不能造成后诉的时效中断 对此我也有疑问 找了下法律条文中的具体依据 根据我对条文的理解 你的说法不能很明确的成立 条文只说提起诉讼 提出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 这些 虽然看起来不明确 但从立法原意上来看 提起诉讼 即使是起诉的法律关系有误 也应当成立时效中断
当然 这只是个人主张 所以我找了一下是否有具体案例 找到了一个 诉讼有误 时效中断成立 这个案例不利于你们 所以我建议你也可以去找一下案例 也许可能找到成立诉讼时效不中断的案例 可以作为你的意见在二审提出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p& 案情是这样,李诉姚买卖合同,证据有一张2012年的汇款单。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姚承认收到钱,不承认有合同,法官要求姚对这笔款项作出合理说明,姚说那是李还给姚的钱,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姚无法提供,一审姚败诉,判姚赔偿货款以及利息。姚来找我了,我登场了,做了姚的代理人,我们上诉,我的代理意见是李无法举证基本事实,本案是买卖合同,我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钱的用处,因为这不是不当得利的案件,李对合同有举证义务。二审法官挺注重程序法,听了我的意见,后来私底下跟对方沟通,建议李撤诉之后另诉,因为很有可能改判。我估摸着二审法官跟一审法官也沟通了,一审法官也不想背着一个错案哇,所以也压着对方撤(时间在2015年5月初,恰巧新民诉解释刚施行,二审可以申请撤销诉讼,二审法院同意撤诉的应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李不能重复起诉--新民诉解释三百三十八条)。最后对方被两个法官压着真撤诉了。(画外音:first blood!!!)裁定书没下来几天,又诉了,这次是不当得利返还。好吧这次还是我代理,上判决书。 &img src=&/fb86c9dba30911bcdaeedc5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fb86c9dba30911bcdaeedc5_r.jpg&&&img src=&/6b8f93d8d66fc625af1764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6b8f93d8d66fc625af1764_r.jpg&&&img src=&/e35b9a612aeae5c4fc3885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e35b9a612aeae5c4fc3885_r.jpg&&&img src=&/d9a24ebff8abece1ae595ef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d9a24ebff8abece1ae595ef_r.jpg&&&img src=&/ef227b6f0225eb00ffe06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ef227b6f0225eb00ffe06_r.jpg&&&img src=&/5ded16a92ff_b.jpg& data-rawwidth=&3120& data-rawheight=&4208&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3120& data-original=&/5ded16a92ff_r.jpg&&接下来昨天晚上我写了二审辩论意见,大家给我提点意见,写得不好大家别取笑&img src=&/f234ddefa0b0b_b.png& data-rawwidth=&1290& data-rawheight=&819&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1290& data-original=&/f234ddefa0b0b_r.png&&&img src=&/ab3c84f7acf42e6d145977_b.png& data-rawwidth=&624& data-rawheight=&816&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24& data-original=&/ab3c84f7acf42e6d145977_r.png&&&/p&
案情是这样,李诉姚买卖合同,证据有一张2012年的汇款单。没有其他有效证据,姚承认收到钱,不承认有合同,法官要求姚对这笔款项作出合理说明,姚说那是李还给姚的钱,履行还款义务,法官要求提供相应证据,姚无法提供,一审姚败诉,判姚赔偿货款以及利息。姚来找我了,我登场了,做了姚的代理人,我们上诉,我的代理意见是李无法举证基本事实,本案是买卖合同,我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钱的用处,因为这不是不当得利的案件,李对合同有举证义务。二审法官挺注重程序法,听了我的意见,后来私底下跟对方沟通,建议李撤诉之后另诉,因为很有可能改判。我估摸着二审法官跟一审法官也沟通了,一审法官也不想背着一个错案哇,所以也压着对方撤(时间在2015年5月初,恰巧新民诉解释刚施行,二审可以申请撤销诉讼,二审法院同意撤诉的应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同时李不能重复起诉--新民诉解释三百三十八条)。最后对方被两个法官压着真撤诉了。(画外音:first blood!!!)裁定书没下来几天,又诉了,这次是不当得利返还。好吧这次还是我代理,上判决书。 …
如果感觉吃力,可以找其他更专业律师共同代理。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成都专业民商律师我在马路捡到钱,并没有寻找失主,然后花了,这算不算不当得利?如何判断不得得利行为?
算。不当得利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你获益了,并且使他人受到了损失。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无所谓,除非很多钱又有什么特别标记包装不然失主根本不可能找上门来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疯狂的精神病患者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