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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九腾•1街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腾?1街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九腾?1街区项目
2、建设地点:涪城区御营村二社
3、建设单位: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约14659.96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882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7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82平方米)。 新建2栋建筑物,1#建筑(由4F的商业裙楼、12F的办公楼及27F的住宅楼构成)、2#建筑(为5F的独立商业楼)及二层地下室。绿地面积2931.9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提供住宅378户(套),机动车地下停车位619个。总投资3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1.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9 %.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大气:施工期严格执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规定,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运营期地下车库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由专用排风管道和废气排放筒至地面一定高度排放;项目商业用房部分拟引入的餐饮业产生的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后,通过内置专用餐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废水: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导排管收集和生活污水通过污水收集池后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涪江。
噪声:施工期禁止在高、中考规定的禁噪时间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噪声不扰民;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设备专用间,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地下室送排风系统采取消声措施;对商业用房引入项目的商业性质、布局、营业时间进行规范管理,经营过程中使用设备产生的噪声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2类标准。项目商业用房不集中设置中央空调。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到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场地,禁止随意倾倒和堆放;运营期商业垃圾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其它部分与生活垃圾送绵阳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饮业产生的餐厨垃圾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写字楼可能产生的含有硒鼓、废旧电池等不得与生活垃圾混装,须采取单独收集方式,定期运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以避免造成重金属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隔油池油污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收集池污泥由绵阳市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公众参与情况:
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发放2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回收20份,20份支持,无反对意见。
(3)相关部门意见: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01]0067号)
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绵城规设[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绵阳市环保局环评科)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14号
邮 编:621000四川省绵阳市天安实业有限公司=抽奖是真的么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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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鸿华实业有限公司“1886汽车生活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1886汽车生活馆”项目
建设单位:绵阳市鸿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85号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7678万元,本项目新建建筑物总面积5132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约38763平方米(营业或商业14803平方米;住宅23544平方米;配套业务管理用房416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约12563平方米。
2、环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编制监测方案,进行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2)、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好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表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3、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对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状况是否满意;
(2)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和渠道;
(3)对项目在本地建设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对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地方环保部门审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4、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表格传真、邮寄、email到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评单位;
(2)可直接与绵阳市鸿华实业有限公司或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反映对上述公众参与调查内容的意见;
(3)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意见。
参与调查的公众可以是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当地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的人士,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请按照调查表内容填写个人和单位基本情况并签名。
公众意见提出的时间期限为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绵阳市鸿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陈经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胥工绵阳市嘉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延牌)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绵阳市嘉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G315SC1000199&
挂牌价格(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金融投资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四川-绵阳市&
标的所属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绵阳市嘉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三楼&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电子产品研发,水泥制品、金属非标准件的制造,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前十位股东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四川精鉴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四川政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净 资 产(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精鉴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重大债权债务:无;
二、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审计报告:该土地使用权经四川盈信天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川盈评(2014)(估)字第037号”市场价格评估作价:其中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估价:8,455.35万元,市场用地估价2,083.91万元,合计10,539.26万元。
2、评估报告:委托方以实物资产投资,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公司承诺,将于近期办理完成相关土地变更的权证,即将绵城国用(2013)第07729号土地使用权由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绵阳嘉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金公司”)。
三、其它披露内容: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不征收契税,但目前嘉金公司尚未完成契税减免审批工作,存在审批风险;如股权转让后,契税减免审批未通过,导致转让标的物须缴纳契税,则由转让方承担;
2、由于目前嘉金公司的核心资产-位于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9号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长虹大道地块”)过户手续尚未办完,因章程约定出资认缴时间为日,因土地手续未如期办理完毕,出资未如期到位可能引发的出资责任及行政处罚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若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完成权证变更,转让方承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受让方已支付价款的逾期办证补偿金,并承担由此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产生的一切法律、财务风险。
3、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导致嘉金公司整体价值发生改变的债务和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4、长虹大道地块原有的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限延长的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转让方承诺在将嘉金公司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前办理完毕。
5、在受让方受让嘉金公司100%股权并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嘉金公司股权过户给受让方的同时,转让方将长虹大道地块交付给受让方,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详见影像资料),受让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已现场查验、核实标的物的现状,受让方签署本合同视为已认可长虹大道地块的现状,并同意按现状接收。
6、嘉金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其他债务,在嘉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后,嘉金公司偿还债务所需资金,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受让方确保及时提供资金,以供嘉金公司偿还债务。
7、在评估基准日后,为维持嘉金公司正常运转,转让方代嘉金公司垫付资金人民币 30 万元,该项债务虽未列入审计、评估报告,仍由受让方提供资金确保嘉金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偿还给转让方。
8、嘉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即使在审计、评估报告中未予列明,也应由嘉金公司自行缴纳,与转让方无关。
9、项目详细情况详见评估、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三楼&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码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批准文号:绵国资产【2015】13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职工安置方式:不涉及; 二、债权债务处置:不涉及; 三、其他条件:公示结束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转让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支付完后再将绵阳市嘉金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给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成立法人机构; 二、须缴纳3000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以公告到期日当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0211211(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一栏填写项目编号。) 三、报名时出具8000万元(含)以上银行存款证明。 四、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企业) □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 2、决议及批准类资料 □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3、其他类 □产权受让申请书 □签收的网络公告 □确认函(产权交易合同)□承诺函&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如采取拍卖方式转让,根据《竞买协议》约定该保证金中的50%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如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竞价实施方案》约定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交易标的,该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若意向受让方未受让该交易标的,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对转让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经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6)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9)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10)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细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1)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所列情形时,产权交易机构有权直接在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转让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转让方负责余额处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经纪会员名称
经纪会员联系人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交易机构传真
作者:西南联交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办
备案/许可证编号:蜀ICP备1202408
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信息中心承办
交易大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3号 政务大厅: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制作维护: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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