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保倍护费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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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方案
玉环县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方案
& & 一、参保缴费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工商银行。
& & 参保缴费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包含生日当月,特殊人员: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人员一律在乡镇(街道)参保登记,在乡镇(街道)打印缴费通知单,并在乡镇(街道)缴费于农村合作银行。
参保缴费时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人员,以及退伍军人、已参保人员一律在县社保中心(县工商银行二楼)参保登记,在县社保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并缴费于工商银行。
& & 二、待遇代发银行:以转保参保人或直接参保人自愿选择代发银行(工行、邮储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为原则。选择代发银行时,须提供相应的工行存折复印件、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市民卡复印件。
& & 三、缴纳保费的专户:保费直接缴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缴费于玉环工商银行的账号为:000001,户名:玉环县财政局。
缴费于玉环农村合作银行的账号为:,户名:玉环县财政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开户行:玉环合行营业部。
& & 四、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户名:玉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账号:4030436,开户行:玉环县工商银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就统一从这个支出户出去,按参保人需求转到相应的待遇代放银行,再到参保人的账户。
& & 五、参保缴费流程
& &(一)男&60周岁、女&50周岁通过农村合作银行缴纳保费的流程。
& & 第一步、1、转保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农保处提出转保申请,填写《转保申请表》(一式三份),农保处审核盖章。可代办。
& & & & & &2、直接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两委成员)会议记录,公示回执单向县农保处提出申请,县农保处审核后录入系统,并出具可以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表格(简称《直保申请表》一式三份)。注:该表格须先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章。可代办。
&&&&& &注:如是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在农保处审核盖章后,还要到社保中心终止遗属补助,之后才能到乡镇(街道)。
& & 第二步、转保参保人或直接参保人持盖章的《转保申请表》或《直保申请表》2份,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1张,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参保登记。通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系统核对参保人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的才能保存(已程序设计)。可代办。
& & 第三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打印《被征地农民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人员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到当地农村合作银行缴纳保费。缴费后,把《缴费通知单》回执即时交还给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在系统中点复核(注意:1、必须缴费后再点复核,2、没点复核的,数据库里只是临时数据。)参保人填写退休申报表(签名),选择待遇代发银行,并提供发放的工行存折复印件、邮储银行存折复印件、农村合作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市民卡复印件。注意:必须当月缴费,即时送回《缴费通知单》。隔月缴费的,原《缴费通知单》作废,须打印新的《缴费通知单》。
& & 第四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转保申请表》或《直保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留乡镇)每周一次送《缴费通知单》回执两联、《转保申请表》或《直保申请表》1份、《职工保险待遇领取表》1份(含照片)、存折(或市民卡)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共5样到社保中心(财务科到账、养老科计发待遇)。该业务截至每月24日。
& & (二)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通过工商银行缴纳保费的流程。
& & 第一步、1、转保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农保处提出转保申请,《转保申请表》(一式三份),农保处审核盖章。可代办。
& & & & & &2、直接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两委成员)会议记录,公示回执单向县农保处提出申请,县农保处审核后出具可以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表格(简称《直保申请表》一式三份)。注:该表格须先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审核章。可代办。
& & 第二步、转保参保人或直接参保人持盖章的《转保申请表》或《直保申请表》2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一寸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带军龄证明及社保科批准表,到县社保中心(工商银行二楼)参保登记。通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系统核对参保人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的可保存。可代办。
& & 第三步、审核后,县社保中心窗口打印《被征地农民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人员核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等信息后到楼下工商银行窗口缴纳保费。把《缴费通知单》回执即时交还,财务科管到账后、发票送回参保科经办人点复核。注意:必须当月缴费,即时送回《缴费通知单》。隔月缴费的,原《缴费通知单》作废,须打印新的《缴费通知单》。可代办。该业务截至每月24日。
& & 第四步、本次参保缴费后,次月10号左右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参保人存折或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邮储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养老保险手册到各所属地税部门办理之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动扣款协议,待到缴足15年后再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
& & 注: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第一步的第2点操作后,《凭证明表格》1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参保科办理补缴手续(录入另一模块)。
& & 六、其他
& &(一)参保方式采用的是&先保后退、补法&,即:先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退个人账户余额、申领&社保补贴&。
& &(二)退伍军人军龄(到月),凭县民政局的证明,经县人社局社保科按相关政策规定确认视作缴费的年限。
& &(三)2014年12月参保缴费并能在2015年1月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不一,约为1300多元/月,在3个月内发放到位。2015年参保缴费并能在当年领取养老金的,先按每人1000元/月预发,待2015年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公布(一般在9月左右)后再补发。
& &(四)转保参保人或直接参保人经济困难的,可以向农村合作银行申请一定数额的贷款。详见玉环农村合作银行的&贷款助参保&方案。
& 玉环县财政局&&&&&& 玉环县人力资源局 & & &&
&&&&&&&&&& 日 & & & & & &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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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特殊病种有关规定
  各县市农保政策有所不同。
  规定有门诊特殊病种并纳入报销范围的县市有临海、路桥、温岭、椒江、三门、玉环、天台、仙居 ,其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先自理后回农保有关部门报销。
临海农保政策规定 :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须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在本院统一的审批表上)。
  1、慢性肾炎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含腹透、血透)
  2、恶性肿瘤的化疗、放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失代偿期肝硬化
  6、血友病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精神病
  (上述 8种病种仅限于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药费及治疗费,不包括化验检查费用)
  9、病人通过急诊并在24小时内转为住院的,其急诊期间的直接费用。 年度内报销可累计相加,全年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为 20000元。
温岭农保政策规定 :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须办理审批手续):
  1、慢性肾炎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含腹透、血透)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失代偿期肝硬化
  6、血友病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精神病
  全年可迭加累计报销。
路桥农保政策规定:
  患以下七种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其门诊医疗费用属于农保基金补偿范围(须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在路桥农保门诊特殊病种专用审批表格上)
  1、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2、白血病化疗
  3、恶性肿瘤放、化疗
  4、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5、严重肝硬化并发腹水
  6、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需输血一次以上者)
  7、血友病
  其补偿范围、标准、比例按农医保住院补偿有关规定执行。以三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能迭加累计。在保障年度内参保人门诊和住院累计补偿金额以 3万元为限。用于治疗其它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及未经批准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一律不列入农医保基金补偿。
椒江农保政策规定:
  对慢性肾炎的门诊血透治疗费用,癌症病人的门诊放、化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及范围予以报销,不须办理审批手续。在保障年度内,参保人员一次或多次累计获得补偿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25000元。
三门农保政策规定 :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
  1、慢性肾炎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含腹透、血透)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失代偿期肝硬化
  6、血友病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精神病
  特殊病种的门诊与住院费用在保障期内可合并作一次住院补偿,且取消审批。
玉环农保政策规定 :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无须办理审批手续):
  1、尿毒症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失代偿期肝硬化
  6、血友病
天台农保政策规定: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不须办理审批手续)。
  1、尿毒症透析治疗(含腹透、血透)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3、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失代偿期肝硬化
  6、血友病
  7、系统性红斑狼疮
  8、精神病
仙居农保政策规定:
下列特殊病种的门诊医药费可进入农保报销:(不须办理审批手续)。
  1、尿毒症血液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以半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您现在的位置:>>>玉政发〔2014〕42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14〕42号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
JYHD00—2014—0022
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通知
&&&&&&&&&&&&&玉政发〔2014〕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已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玉环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为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和整合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增强制度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14〕19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玉政发〔2014〕2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1.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由县国土部门实施统一征地;
(2)被征地时持有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
(3)家庭中大部分土地被征收;
(4)属在册农业人员(土地被征收后户口转为非农的仍属被征地农民)。
2.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根据《玉环县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照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08〕62号),符合条件的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照执行。
在校生及不满16周岁的在册农业人员不列入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已成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列入保障对象。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当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为:缴费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每人一次性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16978元(低档)或24694元(中档)或36373元(高档),相应的财政补贴(缴费金额的3/7)为7272元或10583元或15588元。男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满65周岁,缴费金额随年龄每增加一周岁环比减少5%;男超过70周岁、女超过65周岁的,缴费金额不再减少;相应的财政补贴金额同比例减少。当前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享受标准为287元/月(低档)或418元/月(中档)或525元/月(高档)。
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和享受标准每1-2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最高档享受标准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之和,不低于玉环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调整标准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财政局提出,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途径。
被征地农民可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后可按正常途径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按正常途径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被征地农民身份按补缴的方式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名额确定办法。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根据征收土地的数量确定参保人数,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之和不超过每亩土地2人,其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不超过每亩土地1.2人。参保名额多余的村,多余名额不能转让其他村。参保人员死亡后,参保名额不顶补。
(五)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人员名单确定程序。
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县国土局核定的参保人数,按照“人地对应”优先的原则,拟定参加养老保障人员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两委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并经5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经当地乡镇(街道)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经办机构(县农保处)审定。
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名单确定程序按《玉环县拆解渔船所涉人员参照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08〕62号)执行。
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一)衔接对象。
1.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即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含拆解渔船所涉人员)。上述人员以本人自愿为原则,允许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新参保被征地农民:一是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土地被征收,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但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被征地农民;二是本办法实施之日后土地被征收(以国土部门与村集体签订征地协议书的时间为准),经核定属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被征地农民;三是符合玉政办发〔2008〕62号文件规定的保障对象、但未办理参保手续的拆解渔船所涉人员。新参保被征地农民可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先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在经济条件允许后转保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被征地农民如先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则须过5个月后才能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衔接参保办法。
1.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下同)的被征地农民(包括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和新参保被征地农民)选择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劳动年龄段内的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和新参保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或累计缴费达15年以上;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先补缴不足年限,再逐年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
3.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缴费比例统一为18%,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统筹基金。补缴时60周岁以上人员,可适当降低一次性补缴标准,具体为:年龄每增加一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按原始基数降低),以此递减,最低降至一次性补缴标准的50%。
4.原参保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参保被征地农民先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后又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须同时终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关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5.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县财政将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1)原参保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参保被征地农民先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5个月后又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享受的社保补贴额为其本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时参保档次相应的政府补助额(统筹基金权益额)。
(2)新参保被征地农民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享受的社保补贴标准随参保时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具体额度为22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档标准(目前为11752元)。参保时60周岁以上人员,每增加一周岁,社保补贴标准环比降低5%,以此递减,直至70周岁后不再降低。
(3)《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玉政发〔2003〕121号)施行之日(2004年1月1日)后,被征地农民按正常途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非被征地农民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被确认为被征地农民且在该村核定参保名额范围内的,可以按本办法补缴规定申请补缴,也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其享受的社保补贴标准随首次参保时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具体额度同上。
(4)被征地农民已成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不享受社保补贴。
(5)符合前述(1)、(2)、(3)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48个月以上的才可申领社保补贴。社保补贴资金先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中支出,不足的再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列支。
6.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计发养老待遇,不能叠加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其他各类社会保障待遇。
(三)相关政策处理。
1.原参保被征地农民不愿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新参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仍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已在异地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成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应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并终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关系。
3.被征地农民“4050”人员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惠民创业富民长效机制若干意见》(台政发〔2012〕20号)享受社保补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可就高选择原则处理。
4.被征地农民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参保当年玉环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四)办理时间与缴费基数。
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和新参保被征地农民在2015年6月30日前选择转保或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补缴的缴费基数为2013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2967.54元/月);在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间办理转保或直接参保手续的,其补缴的缴费基数为2014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之后按此类推,并随企业职工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而调整。
(五)办理程序。
1.原参保被征地农民和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新参保被征地农民要求办理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经办机构(县农保处)提出转保申请,填写《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退、转保申请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转保申请表》),经办人员审核后盖章,终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关系及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暂时封存。转保参保人凭《转保申请表》,一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或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转保参保人向县农保处申领个人帐户余额,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可同时申领社保补贴。县农保处将相应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社保补贴发放到转保参保人的原农村合作银行存折账户或市民卡账户。转保参保人尚需续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社保补贴可发放到其扣缴保费的存折(卡)账户。
2.新参保被征地农民要求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应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两委成员)会议记录,公示回执单向县农保处提出申请。县农保处审核后出具可以直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直接参保人如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要同时终止关系,个人账户暂时封存。直接参保人凭县农保处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到县社保中心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直接参保人可向县农保处申领个人账户余额,符合领取社保补贴条件的可同时申领社保补贴,县农保处将相应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社保补贴发放到直接参保人的农村合作银行存折账户或市民卡账户。直接参保人尚需续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社保补贴可发放到其扣缴保费的存折(卡)账户。
3.上述转保参保人和直接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时,应先填写《被征地农民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单》(一式三份)。社保中心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审核符合转保或直接参保条件的,与上述转保参保人和直接参保人确认应补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打印《被征地农民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上述转保参保人和直接参保人凭《被征地农民衔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在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按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终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的人员,不再办理衔接手续。县农保处将各转保、参保人享受的相应社保补贴额在县人力社保网上统一公示后,直接发放到其农村合作银行存折账户或市民卡账户上,无需再办理申领手续。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尤其是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复杂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配合,严格把关,妥善处理疑难问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共同平稳顺利推进此项工作。
(一)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认真研究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并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指导工作;加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选派优秀员工开设专窗经办,确保转保、直接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做好参保档案记录等基础性工作,与金融机构衔接做好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保障参保群众存款缴费方便,及时领取养老金待遇。
(二)县财政局:负责政府社保基金筹集、基金运行分析和社保补贴资金的提取和划转,安排相关工作经费等。
(三)县国土局:负责根据每个行政村征收土地的面积确定参保人数,负责及时划转每亩3万元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助金到县财政专户,或根据被征地村村委会的申请直接划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
(四)县海洋渔业局:负责拆解渔船所涉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宣传、发动及参保资格审查等工作。
本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玉政发〔2003〕121号)同时废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
&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7" month="11" year="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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