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50岁能不能缴纳上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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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农民工:想知道干到什么时候 才能安心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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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是迷茫的,高龄农民工几乎没有保障。”同济大学教授朱伟珏说。
  这个瘦小的汉子张开双臂,钳住一块长方形大砖的两端,脸一绷,将15斤重的砖搂在胸前。他弯着腰走了几步,双腿一较劲,又将砖放到小推车上。
  几趟下来,他累得直喘粗气。这个叫王济昌的男人已经59岁了,明显体力不支。
  他一天的工作,就是装卸砖。每车拉6块,每天拉50趟。一天下来,他有150块钱收入。
  就是凭着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这个身高仅1米6的河南农民,撑起了他在商丘农村的一个家。王济昌供养了父母、抚养了儿子。而今,已有3个孙子的他依然在工地上搬砖卸砖。尽管连胡茬都已成白色,疼痛和地下的湿气一起,淹没了他的双腿,又上涨到他的腰部。
  “比在家闲着喝西北风强多了。”王济昌叹息道。在上海青浦区的一个工地上,还活跃着不少和他年龄相仿,甚至比他还大的农民工。
  就在不久前,王济昌和他的老龄工友,还作为数字,出现在《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去年2.73亿农民工中,50岁以上的占17%,总数超过4600万,比去年多了近600万。
  学界认为,这批“高龄农民工”,多为改革开放初期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和整个人口的老龄化一样,进城务工的劳动力也老化了。
  我们不是想出来打工,是不得不出来
  摞了6块砖后,王济昌弓着身子推车。他要将砖送到50米外的地方。即便他的脸涨得通红,速度还是很慢。以致于和他干同样活的一名中年妇女抱怨:“你怎么走得跟个蜗牛一样?”王济昌没吭声,身体用力前倾,车子速度依旧。
  在这个工地上,这个59岁的农民工已经干了4个月。之前,他辗转于各个工地,基本上都是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
  他已记不清到过多少个工地,换过多少个城市。他甚至也记不清离开河南老家的具体年份。他只记得,当他轻快地跳上绿皮火车时,村里的墙上还刷着改革开放的标语。在那一跃之前,他是个在家务农的年轻人。
  改善生活是王济昌外出务工的主要目标。在他的老家商丘,“六口人分了两亩多地”,除去种子、化肥等成本,一年的收入“吃吃喝喝就用完了”.而出来搬砖,“一个月能攒下3800块”.
  看病吃药,是这个农民工不敢想的。一人生病,拖垮全家的事情,即使在他的村子,也不少见。因此,有什么头痛脑热,他基本是“挺一挺就过去了”.
  在北京某高校做保洁的一名妇女深有同感。她曾在安徽芜湖的老家务农4年,种水稻和棉花。“一年贴了一万多块。”55岁的她大声说道。
  老家在河北的另一名高龄农民工也说,自己家10亩地,一年种两季,先种小麦,再种玉米,一年的收入不过万把块。
  “我们不是想出来打工,是不得不出来。”他们说,都是为生活所逼。
  5月的这一天,王济昌拉了几趟砖,已经感到力不从心。他弓着背拉着小推车,用满是灰尘的手胡乱地擦了一把脸。黄色安全帽下,汗水在他黝黑、满是褶皱的脸上流淌。“我已经老了,干不动了。”他不住嘟囔。
  即便只是在住宅小区做保安,58岁的老于也觉得有些吃力。他白天尚能灵活控制起落的电子行车杆,到了晚上却时常看不清按钮边“升”“降”的小字。那名在高校保洁的高龄女工,每天“累得浑身疼”.她的梦想是当个小时工,却因为不识字、没法帮老人拿药,“只能做最低等的工作”.
  同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伟珏认为,在农民工的用工方式中,年龄是一种重要的资本,年轻时尚有机会选择轻松一些的工作,老了又无一技之长,就只能出苦力。
  “到了一定年龄,他可能就没法再在这种工资比较高比较正规的行业里面就业,就进入到非正规就业行业里面。”南京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副教授、副系主任郑广怀解释,这意味着,经过年龄的淘汰以后,不得不流入非正规行业的高龄农民工基本没有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更无从谈起,“基本上是处在没有任何保护的状态下”.
  第一代农民工夹在了历史与现在、农村与城市之间
  傍晚来临,王济昌跟在年轻人们身后,拖着脚从工地走出来。他已经一下午都没坐下休息了。地面湿气重,他顶多站着直直腰,从来不敢坐在地上歇息。
  只有熟悉的工头才会愿意接收像他这样上了年纪的农民工,让他们做些搬建材、铲沙之类的活儿,工资自然比年轻人差很多。
  王济昌进上海青浦区这个工地时,也是说了一箩筐好话,工头才同意他干活。他和工友一样,都不敢告诉工头自己的真实年纪,还得处处表现出身体很棒、干活不是问题。因此,即使在大热天,王济昌都不敢在工头面前休息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并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可根据深圳一家劳工组织调查,由于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且缴纳年限需要超过15年才能在退休时申领养老金,加之农民工务工地频繁转换,而养老金账户在地方流转的程序尚不健全,很多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意愿并不强烈。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推算,如果完全缴纳五险一金,农民工的工资可能有接近一半要充进养老金账户。“农民更愿意得现钱,老了怕制度靠不住。”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成也说。
  “这是一个历史欠账的问题。”深圳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苏媛介绍,除早年相关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之外,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把承诺降低保险缴纳比例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农民工的利益被大大损害了。”苏媛说,“第一代农民工夹在了历史与现在、农村与城市之间。”
  “好累啊,要不是一无所有,哪个愿意打工!”这话几乎是从曾冬莲嘴里喷出来的。她从湖南邵阳老家到深圳打工20年,在一家玩具厂工作了整整17年。厂子2006年开始为她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切顺利的话,她本可能过上有保障的退休生活。
  然而,就在她退休前一年,厂子倒闭了。按照规定,她缴费未满15年,无法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0年,不能继续补缴。曾冬莲懵懵懂懂地下岗了,和丈夫找了清扫同一条街道的环卫工人工作,每天吸着灰尘,在穿梭的车流中,从一头扫到另一头。
  王济昌和他的高龄工友一样,从未想过自己和社会保障制度扯上关系。他也不在意这个,能让自己顺利打工,赚到现钱,就是最大的胜利。有媒体报道,有高龄农民工为了能干上活,甚至刻意将自己的头发染黑。
  事实上,他们从没和这个城市真正相关。尽管通往市中心的公交车只需5元车费,王济昌却从没进城去看过:“看有啥用,啥都买不起,啥都带不走,咱跟人家上海没啥关系。”
  下班之后,他们津津乐道的,是住在城里的儿女。
  王济昌的儿子要在城里买房。“房价太贵了,作为家长我必须要支持一下他,不能让孩子怨我。”王济昌抱起一块砖,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我就想知道干到什么时候,才能安心养老
  王济昌没有机会,也没有能力纠结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他已经59岁了,甚至做完这份工作后,能不能再找到工作,还是一个问题。
  他盘算着另一笔账:尽管自己在用工单位没有参保,但从60岁起,他每月可在老家领取70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当然,前提是他的子女需要参保。保费分100~800元八个档次,多缴多得,缴费满15年后,可享受养老金。
  这名高龄农民工清楚,等他干不动了,回到村子,每月70元,“不够给孙子买糖吃的”养老金,将是他全部的养老保障。他的一名工友也是如此。不过,这名工友打算让子女们停掉这笔“赔钱”的“买卖”:“现在物价涨得这么快,随便到超市买点东西都要二三百,15年后每月70块钱能干嘛?不如现钱花着实在。”
  与王济昌的这名工友相反,一名高龄女工非常看重农保。得知多缴多得,她一度想每年交1000元,结果被乡亲“一语惊醒梦中人”:“你要是活不到60岁,不是太亏了吗?”她想想有道理,就随大流选择了100元的最低档。
  除了新农保,农民工还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住院时才能发挥作用。因此他们有小病不舍得去治,偶尔买“十几块一匣子”的药,实在烧得厉害才去小诊所挂个吊瓶。
  “感冒发烧吃啥药啊,那算病么,不理它自己就好了,咱农村人小时候生病谁吃过药?”建筑工地上的工友们讲究活得“自在”.一名农民工指着自己的“酒杯”--实际上是半个矿泉水瓶--对记者说:“我每天喝8两黄酒,解乏。”说完后一饮而尽。
  保安老于烟酒不沾,“给自己攒养老钱”.他现在月工资2000元,和7名工友一起住在小区地下室。他从没想到自己会出来打40年工,“最早就是为了盖房子娶媳妇。” 站在小区门口,一身保安制服的老于堆起满脸的皱纹笑着。
  那名女工笑说等到干不动的时候再“退休”,回家种地。现在“还有力气,还想干”.说着就动手收拾这一天在楼道里捡来的瓶子,然后一手提着一个黑色垃圾袋,走进了北京的大雨里。
  苏媛还记得,有工友告诉她,不同阶段出于不同的原因留下来,盖房子、孩子读书、然后老人又生病了。“一不小心就过了20年。”那位工友对她感慨道。
  “前面是迷茫的,高龄农民工几乎没有保障。”同济大学教授朱伟珏说。
  另有学者认为,得益于“可逆的城市化”,农民工年轻的时候可以进城务工,年纪大了还可以回家务农,所以在没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我国才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贫民窟。换言之,在建设了城市一辈子以后,高龄农民工们最终很可能不得不回归农村,依靠土地谋生。
  王济昌及工友显然考虑不了那么多。他们最终还是选择回到老家,度过余生。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但是生活还是要自食其力,中国那么多人,政府怎么养得起。”他的一名工友说。
  另一名工友则不满:“我就想知道干到什么时候,才能安心养老。”
  2012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麦积区严格按照经办规程及相关规定,有序开展稽核认证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稽核认证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到随时、随地开展稽核认证,确保了基金安全,促进了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麦积区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培训、文件汇编、下乡指导等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反复强调和解释相关政策、精神,让每名乡镇(街道办)经办人员全面领会和把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要点和意义,使其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讲解员、宣传员,合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几年的执行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但对具体的政策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内容,广大居民依然知之甚少、缺乏了解。为了让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欺诈冒领行为是可耻行为,对欺诈冒领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在全区努力营造“依法享受保险光荣,欺诈骗取保险可耻”的氛围,麦积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地点全方位宣传解读政策,争取参保人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三是严格信息比对。对新参保人员要求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村(社区)填写《参保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经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检查表格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和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将资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再将相关资料上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对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与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复核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反馈乡镇(街道办),通过“三审”从根本上杜绝因参保信息错误或不完善而造成的技术层面的失误。
  四是建立月报制度。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防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暂停、终止月报告制度,每月3号前由乡镇(街道办)统一将上月死亡人员花名册、注销登记表及死亡证明报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再由区城乡居保中心业务人员及时对死亡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暂停、终止,极大地防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五是做好生存认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是防止参保人多领、冒领,确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每年定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生存认证,由乡镇(街道办)公布资格认证时间、地点、操作流程、联系(或投诉举报)电话等。认证采取集中认证和采集电子照片的方式,认证时待遇领取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待遇领取证》,在采集照片时须持当月报刊、杂志。对因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凭医院证明、残疾证或村委会、社区证明,由其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认证手续;由于其他原因外出的,送达《资格身份认证通知单》,督促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身份认证;长期在外居住的,可通过视频进行身份认证。
  六是开展抽查工作。每月定期对乡镇(街道办)上报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并从城乡居民信息系统筛选出高龄享受待遇人员,不定期对“零死亡”村进行抽查。
  七是加强对重复参保人员的稽核。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能实现数据共享,重复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仍然存在。为严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和麦积区社保中心积极对接,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了数据比对,同时启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的基层经办数据比对工作,防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从而保证每一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种国家规定的福利保险。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参保人死亡的,麦积区严格执行当月死亡,次月停保的制度。对于未及时暂停待遇发放的人员多领和伪造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根据《天水市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依法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并处于2-5倍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鲜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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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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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的社保:拿什么拯救农民工养老?
  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数量已经逼近4700万,透支身体多年后,这群背井离乡的“爷爷辈”农民工必须要面对更为严重的生存问题――养老。
  老龄化来袭
  改革开放三十七年来,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就业,利用这些廉价劳动力优势,中国速度、中国制造一度成为中国经济成就的重要名片。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成为新兴工人阶级的同时,城乡分离的二元户籍制度仍未有松动,制造出了“农民工”这样一种特殊身份。
  近年来,“民工潮”高峰已过,农民工总量增速逐渐回落,但农民工年龄结构趋向老龄化。数据显示,41岁以上农民工占比不断上升,截至2014年占比已高达43.5%,农民工群体年龄结构老龄化已成事实。澎湃新闻的调查发现,建筑、运输等“苦力”行业工作又苦又累,年轻人越来越少,活跃在这些行业的多是50岁以上的“老骨头”。2014年,全国50岁以上的农民工已达4684万人。
  边缘群体,参保率低
  无论如何参与城市经济建设,农民工依然未能得到正式的工人身份,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一直较低,数据显示,超过6成的农民工没有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农民工的身份被户籍制度牢牢捆绑于农村,难以享受城市中的各种福利,成为在城乡间游走的边缘群体。
  在轰轰烈烈的“民工潮”高峰过后,壮年时期参与城市建设的农民工们正在慢慢步入晚年,他们不再能享受市场化进程带来的机遇,转而需要面对严峻养老问题。而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强,且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职业,劳动合同签订比例低必然导致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低。一些企业为了减轻负担和经营压力,甚至不为农民工上社保。
  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为严重的是,职业危险性较高的建筑业农民工的“五险一金”参与比例远低于制造业农民工。这也意味着职业风险高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程度更低,更有可能出现一身职业病却老无所养的局面。
  转移接续困难成参保率低的根源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明确指出,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需累计满15年以上才达到福利待遇领取条件。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保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需由两地社保机构共同办理。
  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制度,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的30%和个人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及其他条件后才可享受相应待遇。“统账结合”制度对农民工而言意味着什么?按规定, 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转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就留在农民工流出地, 而流入地则要承担职工退休后的资金。流入地为减轻当地财政的压力,通常会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拒绝外来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我国各省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地方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地方之间缴费水平和保障程度不一,为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制造了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缴费年限长、转移接续困难,大部分农民工都选择退保,而退保之后仅可得到个人账户中自己缴纳的部分,无法再享受退休领取养老保险的待遇。2007 年1- 6月份深圳市退保农民工有41.3万人,而真正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的仅有6648 人。
  当前农民工年龄结构老龄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显,其养老问题也日渐紧迫。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较低,基本只在省内统筹,对于农民工这样的高流动性群体来说,缴费需满15年是个巨大的挑战,尤其是随着高龄农民工的增多,其参与养老保险的收益正在逐渐减小,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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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超龄农民工的权益?_观点库_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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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维护超龄农民工的权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一位猝死在深圳横岗镇诚毅达五金厂保安室,老板也愿意通过私了的方式对其家属赔偿10万元。这本来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劳动纠纷案件,但仅仅因为这位不幸的农民工已经62岁,就使得这个劳动纠纷案件变得十分不寻常。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2007年发布的《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以及2010年发布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这两个司法答复都一致认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人员都按工伤处理。据此,本案的农民工猝死在工作岗位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其赔偿费可以分为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个部分来计算,共计80余万元。然而,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行政部门的规定却与上述司法解释正好相反。比如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中提出,如果聘用的超龄劳动者出现工伤事故,那么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可“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处理。既然是“参照“,实际上就否认了这是工伤责任。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也大都依葫芦画瓢,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事故不予认定。不仅如此,即使是受伤害的农民工家属为维护权益而走司法程序,那么从申请工伤认定到行政诉讼、赔偿仲裁到法院至起诉,再到最后执行,慢慢司法路恐怕也是大多数农民工无法承受之重。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私了或者干脆自认倒霉的农民工几乎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涉及超龄农民工的劳动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如何保护他们的权益则是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之所以超龄农民工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劳动力队伍当中,则是多种原因叠加的结果。一方面,我国已进入“劳动力拐点“阶段,人口红利正在逐渐消失。与此相对应的是,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而已经成为我国劳动力队伍中”主力军“的农民工群体,也正在”变少“、”变老“。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2.7亿人,但增长幅度却仅为1.9%。从年龄结构来看,农民工平均年龄由35.5岁上升到38.3岁。其中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而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则从12.9%上升到17.1%。另一方面,之所以有这么多超龄农民工放着“清福“不享,不在家里安度晚年而出来辛苦打工,还有长期收入不高和社会保障没有覆盖有关。虽然近些年因为”招工难“现象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和城镇职工相比,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在社会保障方面,2014年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不难看出,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没有被置于社会保障的“保护伞“之下。面对农民工队伍中的“白发浪潮“,我们决不能坐视不管,或者以各种理由去忽略该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事实上,从的角度来看,我国现行的法律是将超龄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纳入其中的。现在的问题是法律与行政规定的冲突以及维护地方利益和企业利益的需要。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究竟法大还是行政规定大,本来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行政规定却往往凌驾在法律之上,这才是当前超龄农民工权益容易受到伤害的根源所在。因此,必须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将众多的超龄农民工纳入劳动保护的范围内。同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明确雇用单位保护所有员工的权利和责任。这既是顺应劳动力结构变化的需要,也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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