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文件试点的推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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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试点村达到3909个村,面积达到4132.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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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face="楷体,楷体_GB年2月5日,省农委主任李国强来到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直播间,介绍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主持人]:刚才,主任您介绍了确权登记颁证的总体部署。李主任,您再把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向广大网友介绍一下吧。
  [李国强]:好的。
  从2014年扩大试点到2015年全省全面推开,到目前,接近2年时间,试点村达到3909个村,面积达到4132.5万亩。其中,2014年试点919个村,面积847万亩。2015年,完成2990个村、18819个组的实测任务,涉及83万户,地块483.5万个,测量面积3285.3万亩,超出2015年全省30%农村集体耕地面积工作任务,超额完成743.6万亩。目前,全省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的调查摸底、梳理问题、面积实测阶段已完成,内业编辑处理和确认公示阶段也已进入尾声。总的看,我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部署早、启动快、进展平稳顺利。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省里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4位副省级领导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省农委还专门抽调18名熟悉农村政策和工作的同志,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组建了工作办公室,专抓试点工作。全省各地按照省里要求,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省、市、县、乡、村的五级确权组织体系。实际工作中,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几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召开调度会,了解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副省长隋忠诚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情况,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具体意见。
  (二)强化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首先,通过动员会、工作会、现场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解决基础干部认识不到位、等待观望和畏难情绪问题。其次,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模拟操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解决工作人员不会干、不能干的问题。第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公开信、宣传读本、横幅、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不了解、不配合的问题。据统计,全省各级累计举办培训班2862期,培训各类人员达47550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6.8万份,粉刷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23734条。二是加强档案管理。7月份,我委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农经发〔2015〕3号),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同时,我们起草设计了41种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列文书,涵盖了前期准备、入户调查、面积实测、实测公示、确权公示、登记建档、日常管理等环节和阶段,全部下发各地指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做好政策研究。在充分总结去年经验基础上,我们编写了主要包括法律政策、技术操作、问题对策和典型经验等4方面的政策汇编,为各地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抓手。同时,我们针对各地在试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了收集汇总,梳理分类,分析问题成因,集中力量研究对策,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答》,针对多地、少地、权属不清等共性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三)强化重点环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触及矛盾多,情况复杂,没有可借鉴的现成经验。在试点工作推进中,我们注重对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分析,理清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清查实测。清查实测能够有效解决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基础,也是确权工作中工作量最大、技术要求最高、动员人员最多、成本消耗最大的环节。二是梳理问题。从试点开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逐户调查摸底,全面排查问题,经汇总归纳,问题主要表现为多地、少地、无地、权属不清、机动地、册外地等6大类75小类,另外,还涉及确权工作基础、操作程序、工作路径、共有人确定、登记范围确定、经营权变更、工作条件等7类34个工作方面问题。三是公示核对。公示核对是对我们工作准确的检验,关系到我们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准确与否。为此我们加强了前期数据复查核对,逐户逐地块的与农户校对并签字确认,以及测量结果公开公示等3方面前期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激化之前,以确保工作的平稳推进。四是登记颁证。登记发颁证是确权工作的最终目的,事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成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
  (四)强化督查指导。一是开展驻点督查。在2014年,省里重点抓了两个整体推进试点单位,派出了2个工作组驻点督查,全程参与试点各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反馈试点情况。
  二是开展巡回督查。去年到现在,我们先后组织100多人次深入试点单位,对全省面上工作进行多次巡回督查指导。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去年以来,省政府抽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题督查组,对各地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 四是发布情况通报。对于试点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简报向各地推广。对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地方点名通报全省。
  五是建立工作制度。省里确定“分级组织、分段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省里负责督导全省工作,市级负责督导到县、乡,县级负责督导到村、组。同时,省里实行周报制度,省确权办对各地每周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分析,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指导。市县两级也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指导,还建立了领导包保、定期报告、情况通报、工作考核等项制度。
  (五)强化改革创新。前面我讲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的基础,在抓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又积极开展了颁发两证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两证”试点。2013年中央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2014年,中央又进一步提出要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稳定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探索“三权分置”并行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从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两权分离”入手,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颁发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和土地经营权证,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为此,我们在2014年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单位试行颁发“两证”,并制定了《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及系列配套文书。在制度设计上,通过颁发承包权证经营权证实现“两权分离”。3月24日,省农委在梅河口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土地承包权证经营权证发放试点启动现场会,现场制发了全省第一批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为实现“三权分置并行”进行实践探索。
  二是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机制,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一般农户贷款难问题,我省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我委起草了《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于2月27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根据方案要求,我们制定印发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办理流程(试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流程(试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区片流转指导价格认定公布办法(试行)》及所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申请书等7种配套文书,并于3月17日下发各地。3月24日,在梅河口市组织召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启动会议,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开始。6月18日,我们组织召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培训交流视频会议,会议交流了试点典型经验,通报了前段试点工作进展,研究分析了试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截止目前,全省已在33个县(市、区)试点,仅农行就累计发放“农地贷”1237笔,金额3.78亿元,设押土地面积24万多亩。
  (六)强化经费保障。今年,省里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各地农村集体耕地面积10元/亩标准给予经费补助,拿出29090万元作为试点工作经费。为保证确权工作及时开展,省确权办积极协调财政尽快下拨工作经费,4月30日前省级经费已拨付到位。同时,我们积极申请中央补助资金4.6亿元,6月末已下拨各地。
  (七)强化信访维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艰巨、情况复杂,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潜在的矛盾和深层次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我们提前谋划,缜密研究,与省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通知》(吉农确权办字﹝2014﹞5号)文件,对处理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分析成因、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地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指明了方向。经过省、市、县、乡、村的共同努力,农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平稳推进,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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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 &&
据新华网报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
《意见》要求,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
《意见》提出,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意见》明确,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用地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意见》强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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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坊积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发布时间:   文件编号:陈字〔2014〕8号
陈字〔2014〕8号
陈坊积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理清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关系,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金溪县委《关于印发金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发〔201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政策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是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确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和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及己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开展确权发证工作。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也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当然,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大多数成员的意愿,允许村组依法对承包地适时适当进行调整。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 号)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并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颁证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因地制宜、民主协商的原则。根据我乡的实际情况,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重大事项均应经村民小组成员以户为单位民主讨论决定。对土地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六)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空间技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七)坚持确地与确股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地标准化改造后,己经改变原有土地四至又没有再拆分给承包农户,因规模化经营大规模连片出租给企业、大户、合作社的,经原有土地承包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确股而不确地。给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只标明该农户占该宗地总面积的百分比,也可部分确权确地,部分确权确股不确地相结合原则,还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其他模式。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方法  (一)目标任务。一是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确保上报县试点村和乡明确试点村小组确权登记工作在6月底结束,7月份总结试点经验在全乡推广。二是完成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被征用、改变用地性质等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员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整记。三是建立土地清查、档案管理、经营权变化登记等日常管理制度。
(二)工作方法。按照由点到面、由下而上、先易后难、搁置争议的思路,稳步推进此工作。各村、村民小组要按全乡总的时间要求推进。工作中要自下而上,先由村民小组根据本小组具体情况,在户主会议讨论同意的基础上,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具体办法,由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条件成熟的村民小组先实施,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先搁置,等条件成熟后再实施。
(三)主要模式。一是确权确地到户模式。以二轮承包为基础,尊重现实,把所有承包土地确权到户。二是确股不确地模式。确股不确地是只落实承包户股权,不落实各承包户具体承包土地的地界四至,成员享受应得的收益权。三是两者兼顾模式。即在村民小组内通过全体村民同意,可部分进行确权确地到户,部分进行确股不确地模式。  四、主要内容  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主要对象是二轮承包己经涉及到的耕地。对不在二轮承包范围内的旱作耕地,如菜园、茶园等不属此次确权发证内容。如村民小组要求对旱地确权发证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 )《 确权方案》 每一个户主签字同意;( 2 )村民小组对需要确权的旱地已经四至清楚的落实到了承包经营户;( 3 )乡人民政府批准。对已经退耕还林或多年撂荒的承包土地,己发林权证的,此次不再确权发证;没有发林权证的,此次可以确权,退耕还林的承包经营权证上要作详细说明,并注明“退耕还林”字样。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并公示。一是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并进行公示。二是处理国土“二调”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承包期内,因下列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同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并进行公示。一是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变化的;三是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变化的;四是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变化的;五是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六是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七是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八是其他情形。
(三)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签字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乡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待争议解决后现再登记。  (四)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五)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 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将地籍图报乡镇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县农业局经营管理站。  (六)迎接检查验收。每期工作任务完成后,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确权登记颁证各期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上报县试点村和乡试点村小组“确权登记”工作要在6月底全面结束。7月份之前“颁证”所有准备工作要到位。(其中:6月10日前各试点村小组需召开好村民户主大会,推选出本村小组“确权登记颁证”理事会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确定本村“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其次6月20日之前完成农户承包土地信息采集工作,6月30日之前完成承包地块位置草图绘制并做好公示工作,7月份试点村小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总结经验在全乡推广)。
(一)准备阶段(2014 年5月15 日一6 月5 日)  &1、成立机构。乡成立了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陈坊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村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3―5 名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办法、收集资料、确认地界、处理矛盾。 &2、宣传动员。在6月初召开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村委会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户主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同时通过在人口集中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县、乡组织的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4、落实人员。各村、村民小组要抽选政治思想过硬,业务
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特别是村、村民小组要抽选熟悉情况、在群众中有威望、公道正派的村民具体从事该项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每个行政村要有2 名乡镇干部负责指导、协助(具体名单见后), 每个组也要有一个村干部负责督促指导,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 年6 月10 日)
1、收集资料。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并公示。  2、核实承包信息。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及变动情况。  3、承包土地变更摸底。对二轮延包以后因修建公路、城市建设、水利建设征用等减少的承包用地,自然灾害损毁承包用地,农民建房等改变用地性质项目占用承包土地,以及其它原因使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档、整理、核对、公示。
4、绘制基础工作底图。利用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5、入户核实。乡镇、村委会在调查摸底和基础工作底图的基础上,上户进行承包信息签字确认。对农户在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组人员核实,仍有争议的实施调处与仲裁,一时难以处理的搁置。  (三)实施阶段(2014 年6月10日―2014 年10月1日)  
1、制定村民小组《 实施方案》。在乡、村干部的指导下召开村民小组户主或户代表会议,学习县委、县政府文件,讲解土地承包确权发证相关政策,根据本组二轮承包登记和现状进行户主协商和确认,制定本组《实施方案》。  2、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对调查摸底信息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经处理好、《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好的情况下,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申请与《实施方案》报村委会审核,乡人民政府批准。  3、绘制空间位置图。由中介单位按照农村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与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面积准确、群众认可。  4、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由县农业局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5、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县政府将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一切资料。各村要将此次发证工作的一切材料、表格、合同书、委托书等进行整理、归档,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由乡统一交由县农业负责集中保管。一些比较重要的表册、合同等资料,各村应备送一份自行保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 年10月1日―11月1日)  乡、村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各级单位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颁证。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且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二)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好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功的关键。各村要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保持稳定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严格保密工作。参加确权登记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关基础资料管理的重要性,明确岗位责任,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依法使用。各村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下发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对基础资料都应及时登记,安排专人负责保管。  (四)加强督导检查。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阶段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陈坊积乡委员会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LIN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_GB年6月2日
主题词:土地承包  确权登记颁证  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
陈坊积乡党政办公室         &2014年6月2日印发
抚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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