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租房能否可以写字楼能否成立业委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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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突破户籍限制成亮点 公开透明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7月15日开始生效。上述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据媒体报道,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从7月15日开始生效。上述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对此,不少网民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亮点,就是突破户籍限制,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管理办法的执行,须以信息透明性为前提,公租房房源、分配程序、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也应纳入政务公开范围,通过现有法制体系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让公租房惠及更多城市无房户、外来打工者。  突破户籍限制成亮点  网民“setcbaby”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也应该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对外来务工人员民生权利的保障。然而,权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只有落实为真正的福利,让大家能切身感受得到,才有实际的意义。  网民“风之岚”认为,突破户籍限制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据专家统计,我国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工总数达到2亿多人 ,其 中 ,异 地 流 动 的 农 民 工 为1.49亿人,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型劳动大军。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完善机制是长期课题  署名“徐立凡”的博文认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保障房建设的机制建设。但建得完善,分得公平,退得及时,是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要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  网民“叶祝颐”认为,如何落实公租房政策,让求房欲渴的夹心层获得居住尊严,帮助外来人员实现家园梦想,是一个难点。由于城市无房群体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从穷人口中抢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很关键。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相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机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购自有住房,要及时腾退公租房。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重蹈经适房被违规出租、闲置的覆辙。  关键在于落实与监管  署名“郑重”的网友认为,建议加强公租房使用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确保优先排序合理;强化对承租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让更需要的人住上房子。  署名“肖余恨”的网友认为,公租房的问题,可以说不在于合法承租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而在于一些不该获得公租房的人通过非正常途径瞒天过海获得承租房。  有网民认为,如果出现转租公租房的情况,都说明承租人实质上并不需要这样的公租房,这等于侵占了公共资源,与政府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本意背道而驰。因此,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建立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有必要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暗查等制度,加强监管和政策的落实力度,杜绝公共资源的浪费,让公租房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属性,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
【延伸阅读】
均价 : 6400元/㎡
位置 : 区政府东600米 和平路以北
均价 : 5200元/㎡
位置 : 三环西路以西,徐商公路两侧
均价 : 5500元/㎡
位置 : 南临徐海路,西接汉源大道(一号路)
均价 : 6500元/㎡
位置 : 汉源大道与新元大道交汇处
均价 : 5800元/㎡
位置 : 南三环(山水华美隔壁)
均价 : 6500元/㎡
位置 : 汉源大道近镜泊东路(徐州市行政中心东侧)
热线 : 暂无
均价 : 6200元/㎡
位置 : 和平大道与汉源大道交汇处
均价 : 35万元/套
位置 : 煤港路与奔腾大道交汇处
均价 : 4880元/㎡
位置 : 珠江路与华山路交界处
热线 : 暂无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徐州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江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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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来源: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12月10日,记者从市区全面建立社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徐州市已经在各区办事处建立34个住房保障窗口,为群众就近申请住房保障提供便利,而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经审核后,统一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配租。
  全市30多个住房保障窗口可就近申请
  市民王先生是两年前毕业的大学生,毕业后考入了徐州市某事业单位,由于他家里在县区,平时只有租房居住,不过前段时间他通过单位所在辖区办事处的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了公租房,在等待着最后的审批结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来徐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政策,并把解决和改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如今,该市市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建立了30余个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并进行了住房保障服务的试运行。
  凡在市区新就业和外来务工的人员,均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经审核后,统一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配租。
  申请公租房要符合条件
  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的公租房主要是针对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所提供的住房保障方式。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市区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有稳定职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手续完备,但不具有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
  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大中专院校(含以上学历)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五年;(2)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具备(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3)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5)持有徐州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在申请时,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供: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3.户口簿及其他居住证明;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6.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新就业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坝山新苑公租房可拎包入住
  此次公租房项目坝山新苑位于云龙区坝山热电厂以北、三八河以南,占地110亩,由14栋11层、10栋18层建筑组成,总占地面积73721平方米,建设11.56万O、1479套(2703间)公共租赁住房,户型为一室一厅、两室一厅,户型建筑面积在32―75平方米左右,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小区规划容积率为2.08,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0%,小区配套物业、社区商业、管理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
  坝山新苑公租房紧邻云龙万达广场和绿地世纪城、紫金东郡等成熟社区。小区门口有超市、早餐店等生活便利店。交通较为便利,97路公交车从小区门口通过,近期已开通65路、49路公交车。总的来说,在小区生活圈内可提供衣、食、住、行全方位服务。
  坝山新苑公租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以二居室为主,建筑面积71平方米左右;公寓型均为一居室,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以上住房均配备了空调、抽油烟机、燃气灶、卫生间热水器、写字台、床(含床垫) 、床头柜、沙发等日常生活用品,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
  工作人员表示,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准市场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目前,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承租坝山新苑公租房租金标准为5.6元/平方米/月,公共能耗费300元/年,物业服务费0.5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间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等费用由个人支付。经过前一阶段的申请、审查及公示,截至目前,坝山新苑公租房已入住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237户。(王伟)
  原标题: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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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公网安备:]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
发布于: 14:53:36
一、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审核、配租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一)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2.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在市区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3.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私有房产(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5.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三)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程序1.申请人向用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2)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3)户口簿及其他居住证明;(4)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6)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用工单位审核并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用工单位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应书面通知用工单位,并说明理由。(四)分配根据各用工单位符合保障条件户(人)数,按比例确定房源分配数量,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分配。(五)签订租赁合同各用工单位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指定地点交纳相关费用(押金),领取上房通知书。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六)上房按照上房通知书确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材料,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上房手续。二、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4元(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标准);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人或配偶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二)申请审核程序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社区出具证明);(3)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他项权证、公房租约、已转让和已领取拆迁补偿款房屋及已签订合同尚未交付房屋等相关资料,无住房的出具住房租赁协议或社区证明);(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5)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及共同生活的证明;(6)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在申请表中,申请人应申报家庭存款、汽车、股票、公积金、开办企业等情况,对申报财产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7)市政府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社区居委会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将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所属街道办事处;3.街道办事处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公示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送区民政部门;4.区民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按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区住房保障部门;5.需要对财产进一步核实的,公安、人保、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金融机构、工会组织等,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调查工作;6.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等情况查询直管公房档案、交易中心产权信息数据库、棚户区改造被拆迁人档案,并将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签署审核意见,将信息录入市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7.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备案。(三)分配1.电脑抽号根据各区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户数,按比例确定房源分配数量,由各区自行组织分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户数超出本区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数量时,根据可供房源数量,由各区组织对申请家庭进行电脑抽号,以确定选房先后顺序。2.公示各区电脑抽号产生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一在《徐州日报》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及调查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家庭,确认为承租对象。由各区发放《徐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顺序号》。3.选房选房人携带《选房顺序号》、夫妻双方身份证,按各区确定的时间、地点,按选房顺序号依次排队(一户限一人)进入现场选定房号。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安排在当天最后选房,只能从剩余的房号中选择。选定房号时,只能选定一套住房。选定房号记录在分配方案中,作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凭证。4.签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按选定房号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指定的地点,交纳相关费用(押金)后,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领取上房通知书。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5.上房按照上房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材料,交纳相关费用,办理上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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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的公租房在什么地方?只听说过?怎么也找不到申请条件?
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条件 公租房暂不设收入标准 市房管局表示,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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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杯具..这仁兄 我也找了好久
也是没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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