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公司没为我购买社会保险为由如何向老板提出辞职职的,但在辞职之后发现怀孕

上半年辞职,一直在外地,怀孕了回苏州,才发现社保已经多月未交冻结了,我是市区医保,新区户口,但住在相城,市民卡都没怎么用呢,是不是要把这几个月都补齐啊,知道的宝妈提个建议啊,谢谢啦
问问社保中心怎么弄,如果没有社保生孩子都要自费很不合算,应该不用补,只要现在用过社区重新交就可以了,具体还是问社保中心
不用补,你去交上就开通了
你是本地户口好像可以自己交灵活险也可以报销的,或者找个单位挂靠交一下,现在生之前连续交满2月就可以了,园区除外,还是划算的。
去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交,生完孩子一年内只要连续交满十个月都能报
#1 燕美人yan
问问社保中心怎么弄,如果没有社保生孩子都要自费很不合算,应该不用补,只要现在用过社区重新交就可以了,具体还是问社保中心
打算近期问一下社保中心,孕期吐的太厉害,做什么也不起劲
#3 幸福的刺猬
你是本地户口好像可以自己交灵活险也可以报销的,或者找个单位挂靠交一下,现在生之前连续交满2月就可以了,园区除外,还是划算的。
什么是灵活险啊
我是辞职后直接去转成灵活就业的,然后卡上代扣的。不过有一次扣款余额不许被冻结,去补缴后次月可以正常用的。不过是要快点去办哦,不然产检都要自费真心吃不消。。。
#7 KaKa???
我是辞职后直接去转成灵活就业的,然后卡上代扣的。不过有一次扣款余额不许被冻结,去补缴后次月可以正常用的。不过是要快点去办哦,不然产检都要自费真心吃不消。。。
那你现在啊有每个月都交啊
#8 苯疍尒姐
那你现在啊有每个月都交啊
每个月继续正常代扣的。
现在怀孕几个月啦?如果是苏州户口,可以直接在户口所在区个人交的,只交医疗生育险就可以了,一个月200不到,生前一个月和生产当月交就可以了~~~具体可以去社保局办理
#10 餐桌上的小兔子
现在怀孕几个月啦?如果是苏州户口,可以直接在户口所在区个人交的,只交医疗生育险就可以了,一个月200不到,生前一个月和生产当月交就可以了~~~具体可以去社保局办理
差不多还有一周去建卡
自己交社保啊
打12333社会保障及人力咨询下把!据我打电话了解,如果本地户口就直接交就可以了,苏州已经取消连续缴满10个月的规定了,只要宝妈生宝宝之前医保正常在交费就可以享受生育金了
市区户口,到社区去办灵活就业医保,一个月170缴满两个月就可以报销了!
不用补缴,续缴开通以后就能用了,挂靠在社区
社保连续交十个月才能报销生育保险。。。。随便自己交或者单位交。
只有注册用户才能发表回复。请
成员:720444 ,
话题:416679
&&手机客户端&&备孕&&相同预产期&&同龄宝宝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同城(21个)(11个)(13个)&&妈妈兴趣&&宝宝兴趣&&特别关注&&非常有用
上海丫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B2- 沪ICP备号欢迎来到精锐律师网
全国法律咨询热线:
手机精律网
1.直接输入网址直接访问
2.扫描左侧二维码访问
微信扫一扫
关注官方微信,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热点法律常识
您所在位置: >
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发现怀孕,是否可以撤回辞职申请?
来源:曲海龙 | 时间: 23:15:26 | 浏览:次
& & &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陈女于日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日,陈女向电子公司递交了一份《辞职书》,称&本人因身患胃病,需要回家调养,特此提出辞职,请公司于日之前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办理相关退工手续&。电子公司收到陈女的《辞职书》后,仍然安排陈女继续工作。日,陈女经医院检查发现自已已经怀孕40多天,并于当天向电子公司邮寄一份《撤回辞职申请》,称&本人因怀孕而影响了胃功能,是在未查明病因的情况下写的辞职书,并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愿,现在要求撤回辞职请求。&但是电子公司随即向陈女发出了一份回复函称:&《辞职书》我公司于日收悉并已生效,你于日提出的撤回辞职请求,我公司不予接受&,并同时向陈女送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和《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通知陈女双方劳动合同将于日起解除。双方遂此发生争议。
& & 此案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 &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女辞职无效。理由为:
& & 1、虽然陈女先提出辞职,后发现怀孕,但从医院检查的报告单中可以看出,其是在辞职之前就已经怀孕了,是在不知道自已怀孕的情况下提出辞职的,而且从医学角度看,个人怀孕后,确实可能会影响到人体的胃功能,如果当时她知道自已已经怀孕,就可能不会提出辞职,并且辞职单在公司批准之前是不能生效的,何况公司也没有安排她做离职交接手续,其在发现自已怀孕后,就立即向公司发出《撤回辞职申请》的请求,因此应该算没有离职;
& & 2、从依法保护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角度,双方仍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 & 根据《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本案中,陈女提出辞职的行为,首先该行为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其次是行为人意思的真实表示。陈女提出辞职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那么这份协议似乎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因为该辞职行为是在陈女不知道自已怀孕的情形下所实施的,如果陈女知道怀孕这一事实,其就不会提出辞职,因此陈女的辞职行为应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之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因此按照该条法律规定,陈女在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已是在提出辞职之前已经怀孕的,就可以申请撤消辞职请求,电子公司应该继续履行双方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
& &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陈女辞职有效。理由为:
& & &辞职书是不需要经过公司批准即可生效的,公司是否安排员工做离职交接与劳动合同的解除不能混为一谈,而且陈女辞职的理由是其身患胃病,而非已经怀孕,因此其发出的《辞职书》已经生效,公司不应该为陈女的怀孕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首先,究竟何为&重大误解&?,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已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本案中,陈女虽然在递交《辞职书》前已经怀孕,且其当时并不知情,但该事实并非属于其对提出辞职请求的错误认识,更无从谈起对对方当事人或标的物等的错误认识。因此,陈女依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主张不成立。
& & 其次,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辞职是一种由劳动者发起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了劳动者无理由辞职的行为,即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还规定了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辞职行为,即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青岛劳动纠纷律师)
& & 再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辞职申请符合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和批准。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办理。
& & 在本案中,陈女提出的《辞职书》并不需要公司批准,陈女已经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而且在辞职原因一栏中明确写到〝本因人身患胃病,需要回家调养〞,其辞职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清楚、明确的,是得到法律保护的,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是符合法律程序的。陈女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电子公司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陈女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最后,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陈女怀孕后不得提出辞职,因此陈女的辞职是有效的。
相关推荐阅读
劳动纠纷咨询
全国免费热线:&版权所有&&冀ICP备号
本站律师回复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如果本站文章侵犯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如何向领导提出辞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