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边境地区地震地区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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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房屋养老金遭遇“动力不足”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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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大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大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以及紧急状况下维修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成为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乌鲁木齐市“大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市民对“大修资金”存在不同程度误读,政府层面也还有不少难题需要抓紧研究探索。
一字之差大不同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雅山新天地小区竣工近8年,不少外墙已经有些斑驳,业主李明起了用“维修基金”粉刷墙面的想法。
然而,李明的提议虽然得到不少业主支持,却被物业公司以不够条件为由拒绝。他很不解,“基金”放在那里也没人用,为何又不让我们用?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刚介绍,“基金”具有公益含意,一般归政府或慈善机构统筹。中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于1999年,原建设部、财政部当时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该办法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已更名为维修资金。
一字之差,差别很大。据介绍,在维修基金那个年代,确实有部分小区将这部分钱用于一般性维修项目,效果不好。尽管维修基金早已改为维修资金,但很多像李明这样的业主还是对维修资金产生误读,认为绿化、美化楼宇外立面、更换自家玻璃等都可以使用这笔费用。
其实,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这可理解为,当住宅楼各项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发生影响到生活的损坏时,业主才能支用维修资金。
“在缴纳维修资金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会在银行专户给每位业主分户建账,并用短信提示金额变动,每年会根据维修资金利息综合收益为业主分红。维修资金所有权是业主的,政府只有监管权,无权动用任何一分钱,实质上它是一笔‘个人存款’,是自家房子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养老金’。”王刚说,部分业主申请支用资金碰壁后心生不快,可物业也是为业主考虑,在房子较新时就将这笔钱用掉,那么数十年后房屋严重老化损坏时又该怎么办?
程序复杂动用难
家住乌市天山花园小区的刘女士现在十分苦恼,原因就是她住在顶楼。2001年,刘女士和爱人购买了一套顶层住宅,随着时间推移,房屋屋顶逐渐出现反潮掉皮脱落现象。刘女士自己联系工人对房屋进行了外墙保温处理,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从2013年开始,家里的客厅、卧室、餐厅开始出现了多处渗漏现象,每逢春季积雪融化时,渗漏就更加严重,包括屋顶甚至墙面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渗漏滴水、表皮脱落现象。
经过多次反映,2015年7月,物业公司终于将刘女士家屋顶防水维修纳入当年维修整体计划中,并按照实地查看的情况,对刘女士家屋顶的几处渗漏点进行了堵漏维修,暂时遏制了渗漏现象。可是好景不长,2016年春节前后,刘女士家屋顶原来的渗漏点周围再次开始大面积的渗漏滴水,房顶表皮脱落愈加厉害,严重影响到刘女士一家的日常生活。
无奈之下,刘女士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请求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彻底对屋顶重新做防水处理。对此,物业公司答复称,目前小区里比刘女士家渗漏情况严重的还有不少,动用维修资金要向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申报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而且,根据规定,进行屋顶整体重新防水处理,必须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条件,即须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刘女士说,这样一来,我得找到整栋楼的业主,还必须征得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同意,才有可能动用维修资金。一来找到所有业主有困难,二来即使找到业主,同意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还是不行。
曾成功帮业主申请下来“大修资金”的新疆建化物业公司员工贾康(化名)告诉记者,他作为一名老“物业人”,深知申请的不易,“动用维修资金不但需要物业公司前期拟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后还需要征求相关受益业主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行,经监管部门现场勘察属实后,整体维修项目还需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完毕后由监管部门将维修资金直接划拨至施工单位”。
贾康说,维修资金申请的最大难点,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和业主分户账上有足够的钱,因此必须做好每位业主的工作,将政策解释到位,以免拖延动用资金申请时间,延误维修时机。
国家住建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中,提到应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优化业主表决规则、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等。
目前,乌鲁木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量日益增大,但随着商品房住宅小区房龄逐步增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然老化、自然损坏的程度日益加重,维修资金的使用已较集中。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难等问题,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也创新了一些模式,比如物业公司申请支用维修资金,在征求业主意见时,有书面签字、刷业主身份证、网络投票3种表决方式。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及时使用维修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业主,在政府积极创新的同时,专家也呼吁业主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家园共建中来,加快相关程序的审批工作。
续交费成为难题
采访期间,记者遇到了刚刚利用维修资金完成房屋翻修的乌鲁木齐宏汇花园家琳物业办公室主任曹振森。不久前,该小区审批动用了210万元维修资金,对楼顶屋面防水和小区下水道进行全面翻修,然而部分业主账户内维修资金不足,最终物业公司只好垫付近两百户业主应分摊的共3万余元维修费用。
“房子修好大家高兴,但公司垫付的钱难要回。”曹振森说,小区6号楼,前两年前支用过一次维修资金,今年维修资金最少的业主只剩1角9分钱,而每位受益业主必须按自己房屋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不足部分需业主现金支付,很多业主不理解、不配合。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2003年至今维修资金使用划拨达1.42亿元,使用率为2.69%,虽然使用率总体很低,不过已经出现逐年快速上涨的趋势,据统计,乌市2015年维修资金使用划拨3072.83万元,划拨金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49.59%。
乌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审核科科长马莉娅表示,“大修资金”使用率看似很低,然而其实是一道没有可比性的“数学题”。不少老旧小区业主买房时价格低,缴纳的维修资金就少,使用几次后,目前账户内维修资金使用率近100%,而新业主的房屋保修期未满或还未达到大修年限,使用率为零。
据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使用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当及时续交。
“现在最大的难题是维修资金的续交问题。”马莉娅说,楼房的维修问题将贯穿房屋的整个寿命期,尤其是房屋“老年阶段”,房屋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会更多,大修花费的钱也会更多,维修资金不足或用完后也将会给物业管理产生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希望业主能正视这一问题,把有限的维修资金都能用到刀刃上。
对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该如何启动、由谁牵头收取续交费用等相关问题,目前我国很多省市都还在摸索阶段,这才是真正的难题。
一字之差大不同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雅山新天地小区竣工近8年,不少外墙已经有些斑驳,业主李明起了用“维修基金”粉刷墙面的想法。
然而,李明的提议虽然得到不少业主支持,却被物业公司以不够条件为由拒绝。他很不解,“基金”放在那里也没人用,为何又不让我们用?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刚介绍,“基金”具有公益含意,一般归政府或慈善机构统筹。中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开始于1999年,原建设部、财政部当时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该办法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已更名为维修资金。
一字之差,差别很大。据介绍,在维修基金那个年代,确实有部分小区将这部分钱用于一般性维修项目,效果不好。尽管维修基金早已改为维修资金,但很多像李明这样的业主还是对维修资金产生误读,认为绿化、美化楼宇外立面、更换自家玻璃等都可以使用这笔费用。
其实,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这可理解为,当住宅楼各项公共设施保修期满后,发生影响到生活的损坏时,业主才能支用维修资金。
“在缴纳维修资金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会在银行专户给每位业主分户建账,并用短信提示金额变动,每年会根据维修资金利息综合收益为业主分红。维修资金所有权是业主的,政府只有监管权,无权动用任何一分钱,实质上它是一笔‘个人存款’,是自家房子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养老金’。”王刚说,部分业主申请支用资金碰壁后心生不快,可物业也是为业主考虑,在房子较新时就将这笔钱用掉,那么数十年后房屋严重老化损坏时又该怎么办?
程序复杂动用难
家住乌市天山花园小区的刘女士现在十分苦恼,原因就是她住在顶楼。2001年,刘女士和爱人购买了一套顶层住宅,随着时间推移,房屋屋顶逐渐出现反潮掉皮脱落现象。刘女士自己联系工人对房屋进行了外墙保温处理,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从2013年开始,家里的客厅、卧室、餐厅开始出现了多处渗漏现象,每逢春季积雪融化时,渗漏就更加严重,包括屋顶甚至墙面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渗漏滴水、表皮脱落现象。
经过多次反映,2015年7月,物业公司终于将刘女士家屋顶防水维修纳入当年维修整体计划中,并按照实地查看的情况,对刘女士家屋顶的几处渗漏点进行了堵漏维修,暂时遏制了渗漏现象。可是好景不长,2016年春节前后,刘女士家屋顶原来的渗漏点周围再次开始大面积的渗漏滴水,房顶表皮脱落愈加厉害,严重影响到刘女士一家的日常生活。
无奈之下,刘女士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请求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彻底对屋顶重新做防水处理。对此,物业公司答复称,目前小区里比刘女士家渗漏情况严重的还有不少,动用维修资金要向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申报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而且,根据规定,进行屋顶整体重新防水处理,必须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条件,即须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刘女士说,这样一来,我得找到整栋楼的业主,还必须征得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同意,才有可能动用维修资金。一来找到所有业主有困难,二来即使找到业主,同意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还是不行。
曾成功帮业主申请下来“大修资金”的新疆建化物业公司员工贾康(化名)告诉记者,他作为一名老“物业人”,深知申请的不易,“动用维修资金不但需要物业公司前期拟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后还需要征求相关受益业主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行,经监管部门现场勘察属实后,整体维修项目还需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完毕后由监管部门将维修资金直接划拨至施工单位”。
贾康说,维修资金申请的最大难点,是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和业主分户账上有足够的钱,因此必须做好每位业主的工作,将政策解释到位,以免拖延动用资金申请时间,延误维修时机。
国家住建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中,提到应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目标重点、优化业主表决规则、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多方资金筹措机制等。
目前,乌鲁木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量日益增大,但随着商品房住宅小区房龄逐步增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然老化、自然损坏的程度日益加重,维修资金的使用已较集中。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难等问题,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也创新了一些模式,比如物业公司申请支用维修资金,在征求业主意见时,有书面签字、刷业主身份证、网络投票3种表决方式。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及时使用维修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业主,在政府积极创新的同时,专家也呼吁业主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家园共建中来,加快相关程序的审批工作。
续交费成为难题
采访期间,记者遇到了刚刚利用维修资金完成房屋翻修的乌鲁木齐宏汇花园家琳物业办公室主任曹振森。不久前,该小区审批动用了210万元维修资金,对楼顶屋面防水和小区下水道进行全面翻修,然而部分业主账户内维修资金不足,最终物业公司只好垫付近两百户业主应分摊的共3万余元维修费用。
“房子修好大家高兴,但公司垫付的钱难要回。”曹振森说,小区6号楼,前两年前支用过一次维修资金,今年维修资金最少的业主只剩1角9分钱,而每位受益业主必须按自己房屋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费用,维修费用不足部分需业主现金支付,很多业主不理解、不配合。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2003年至今维修资金使用划拨达1.42亿元,使用率为2.69%,虽然使用率总体很低,不过已经出现逐年快速上涨的趋势,据统计,乌市2015年维修资金使用划拨3072.83万元,划拨金额与2014年相比增加49.59%。
乌市房产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审核科科长马莉娅表示,“大修资金”使用率看似很低,然而其实是一道没有可比性的“数学题”。不少老旧小区业主买房时价格低,缴纳的维修资金就少,使用几次后,目前账户内维修资金使用率近100%,而新业主的房屋保修期未满或还未达到大修年限,使用率为零。
据介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使用后,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当及时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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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突然发现,各地的政策虽然分别出台,看似没有关联,却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终点:2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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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6年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江阴市2016年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提问者采纳
  (一)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50 元标准交存;  (二)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50 元标准交存、更新和改造,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0 元标准交存;  (三)住宅小区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地下汽车车库(位)、更新和改造,设电梯的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90 元标准交存,专项用于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其中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 元标准交存;其中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非住宅,专项用于小区共用设备设施维修,设电梯的非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20 元标准交存  首期维修资金按照以下标准交存,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0 元标准交存;  市住保房管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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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团购西山紫金城住宅的通知》的通知
校发14-82号
各位教职工:
为解决自治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无房及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委(厅)领导高度重视,由厅办公室统一协调,经与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复沟通,现决定在乌鲁木齐市西山新区紫金城建设项目统一团购(定建)商品住房,该楼盘现已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底完工。现将此通知转发,团购活动自愿购买,由学校工会做好报名、联系和协调工作。
联系人:原小梅 <font face="仿宋_GB77425
&&&&&&&&&&&&&&&&&&&&&& &&&&&&&&&&&&& 塔里木大学
&&&&&&&&&&&&&&&&&&&&&&&&&&&&&&&&& & 2014年9月5日
关于团购西山紫金城住宅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解决自治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无房及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委(厅)领导高度重视,由厅办公室统一协调,经与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复沟通,现决定在乌鲁木齐市西山新区紫金城建设项目统一团购(定建)商品住房,该楼盘现已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底完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楼盘地点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苜蓿沟路西侧紫金城项目-恒轩.紫瑞园、恒轩.紫祥园(九鼎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对面)。
二、住宅面积、楼层及均价
住宅楼分为18层/栋高层住宅、30层/栋高层住宅两种,层高3米;
住宅户型面积分别约为:116平米、118平米、125平米、146平米;(注:118平米户型为30层,一梯四户,其中两户为118平米户型)
团购(定建)均价:4200元/平米;地下车库车位价格13.5万元/个
三、团购范围
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均可报名,无购买数量限制。
四、选房方式
选房方式以交首付款的购房人(本人)集中抓阄的形式确定楼层房号,第一步集中抓阄选取顺序号,第二步根据顺序号依次抓阄确定楼层房号。具体选房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购房人通过抓阄确定房号后,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可与其他户型、楼层的本系统购房人协商调换(按一定程序办理调换,后续再另通知具体办法),但不可退房退款。
五、购房首付款截止日期
购买团购(定建)房首付款交款截止期限:2014年9月19日(周五)下午19点整。
六、报名、交款汇总信息
1、各单位务必确定一名具体联络员,负责收集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款银行票据复印件、《定建房定购协议》,并制作购房统计表,做好向所属县市、高等学校通知购房有关事项的工作。
2、做好拟定购房人在所在单位进行购房报名的工作,各地州市教育局将所管辖区域内各县市教育局、学校、高等学校的购房信息统一汇总后报教育厅办公室。
3、乌鲁木齐市区的各高等学校购房信息由各学校汇总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的报名登记工作。
5、各单位上报的购房人员信息应确认购房者已交纳购房首付款并签订《定建房订购协议》。如未签订《定建房订购协议》但已交纳首付款,则视同为认可《定建房订购协议》中所写所有内容并承诺履行违约责任。
6、请各州市教育局、驻乌高校务必于
下午19点以前将《紫金城项目全疆教育系统购房统计表》(加盖公章)、银行汇款票据复印件、《定建房定购协议》(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教育厅办公室(《紫金城项目全疆教育系统购房统计表》需另附电子版,电子版文档和纸质版文件需一致)。
七、有关紫金城商品房情况信息获取方式
紫金城平面规划图、户型图、区位图、交通规划图等购房相关信息可通过开发商客服热线、QQ群、微信等方式直接向开发商获取。
本团购房本着自愿购买的原则,拟购房人一旦签署《定建房定购协议》、交纳购房首付款后,一切住房建设和购买方面的问题,均由买卖双方自行解决。自治区教育厅只负责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团购房前期工作。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速将确定的联络员信息告知教育厅办公室,以便联系。
联 系 人:刘& 磊&&&& 李& 翔
联系电话:&&& 7606223
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紫金城客户服务热线: &&2360606
教育系统团购客户QQ群:
紫金城项目微信号:sjxyzjc
附件:1. 相关说明及文本、表格目录
2. 《紫金城定建房标准说明》
3. 紫金城项目定建房价格表
4. 《定建房定购协议》
5. 关于“定建房确定房源”事项的说明
6. 银行按揭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7. 按揭贷款及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的解释说明
8. 紫金城项目定建房购房业务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9. 紫金城项目全疆教育系统购房统计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办 公 室
2014年8月26日
相关说明及文本、表格目录
1、《紫金城定建房标准说明》&
2、紫金城项目定建房价格表(表一、表二)
3、《定建房定购协议》
4、关于“定建房确定房源”事项的说明
5、《银行按揭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6、《按揭贷款及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的解释说明》
7、紫金城项目定建房购房业务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8、《紫金城项目全疆教育系统购房统计表》
《紫金城定建房标准说明》
1、定建房均价。
定建房均价(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十八层或三十层):4200元/㎡。
2、首付款及定金。
定建房单位购房职工在本协议签订后至2014年9月20日前支付首付款,首付款视为定建房定金,具体面积及对应的交款金额如下:
3、付款方式、时间、地点。
(1)交款时间:
(2)交款地点:到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交款。
(3)交款方式:
①刷卡交款:为了购房人资金安全并加快收款速度,交款一般按刷卡进行,恕不接受现金,财务当场开具收据。
②银行账号交款:交款人可通过银行账号向房产公司汇款,交款人凭银行汇款票据到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开具收据。
公司户名: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10 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解放北路支行
为避免因发生购房人同名同姓而不便核对交款人情形发生,请在银行办理汇款时一定要在银行汇款票据上注明“姓名、地州、电话号码”,如:张三、巴州、139。。。。
4、购房付款说明。
在达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后,开发商通知购房人,并在定建房单位(购房职工)接到通知后20日内,定建房单位购房职工进行第二次付款,款项为房屋总价款的余款,同时定建房单位购房职工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次付余款金额:购房职工选定的定建房楼层单价乘以定建房建筑面积减去第一次付款额)。
——定建房单位职工符合申请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付清余款;
——定建房单位职工不符合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以现金资金方式付清购房款。
5、地下停车位说明
(1)为了业主安全,小区将实行人车分流,地面以上不允许停车。定建房单位职工可享受购买地下停车位优惠价,车位有偿使用费为13.5万元/个,地下车位有偿使用的年限与住宅设计使用批准年限相同。
(2)定建房单位职工自愿有偿使用地下停车位。需要者应在在第一次付款时先支付4万元,车位余款9.5万元于2015年5月30日前付清,地下车位最迟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同时签订《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定建房单位职工也可选择采用银行信用卡分期的方式支付车位有偿使用费。
(3)上述车位价格和付款方式,于本协议签订后至2014年9月20日前有效。定建房单位职工逾期决定有偿使用车位的,按照开发商发布的当时车位市场价执行(不低于16万元/个)。
4、紫金城建设项目的房产证、土地证均在兵团第十二师相关部门办理,契税交纳地点在乌市头屯河区地方税务局,契税缴纳完毕后,购房人务必将契税票据(税收缴款书第四联)交回给房产开发公司。
5、定建房单位职工自理的其他收费项目:
(1)住宅统一安装室内暖浴两用壁挂炉,费用统一按户另行收取。
(2)政策性和服务性费用,由定建房单位购房职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物业公司缴纳。
6、定建房区域规划容积率1.5≤R≤2.4,绿化率不低于35%;住宅建筑地上层数18层(另:118平米户型为地上30层)、地下层数2层;
住宅建筑标准层高:
住宅结构形式:剪力墙;
采暖方式:地面辐射采暖(地暖)。
7、交房时间:紫瑞园、紫祥园均于
前交付使用。
8、主要建设标准:
(1)外墙:一至三层为复合一体板,四层(含)以上为高档外墙乳胶漆;
(2)内墙:室内墙面为抹平压光;
(3)顶棚:石膏粉腻子一遍;
(4)地面:卫生间、厨房设防水层,防水保护面层拉毛,其余地面为混凝土面层拉毛;
(5)门窗:单元门为电子对讲门,入户门为钢制安全门,单框三玻塑钢节能窗;
(6)卫生间:设地漏、水咀、抽气道,无马桶、无洁具;
(7)厨房:设地漏、水咀、抽烟道,无洗菜池;
(8)阳台:封闭式;
(9)电梯:品牌电梯,1000㎏,
(10)天然气入户;
(11)其它:
①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终端信息点入户。
②采暖方式为:地辐射采暖。其中:住宅为壁挂炉供暖;管材为PE-RT管。
③室内给水管为PPR管、室内排水管为UPVC管。
紫金城项目定建房价格表
定建房(楼高18层)价格表(表一)
单价(元/m2)
&&&&&&& 负一层
备注:(1)1层-18层均价4200元/㎡,一层和负一层为复式结构,负一层不计入此均价范围;面积最终以房产部门备案为准,单价不变,总价随面积相应调整。&&&&&&&&&&&&&&&
(2)此价格表为约116平米、125平米、146平米三种户型各楼层单价。
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建房(楼高30层)价格表(表二)
单价(元/m2)
&&&&&&&& 4220(跃层)
&&&&&&&&&& &&&3960+260(加跃层)
&&&&&& 4060(复式)
备注:(1)1层-30层均价4200元/㎡,一层和负一层为复式结构,30层和30+1层为跃式结构,负一层和30+1层价格不计入此均价范围;面积最终以房产部门备案为准,单价不变,总价随面积相应调整。&&&&&&&&&&&&&&&
(2)此价格表为约118平米户型各楼层单价。
&&&&&&&&&&&&&&&&&&&&&&& 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建房定购协议
合同买受人:&&&&&&&&&&&& &&&&&联系电话:
共有人(或有)&&&& &&&&&&&&&&&联系电话:
指定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
开发商: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买受人自愿定购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紫金城”建设项目项下的住宅(下称该定建房)。该定建房销售均价为4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2、买受人同意:为取得该定建房的优先购买权,自愿于2014年& 月& 日前交纳购房定金&&&&&&&&&&&&&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选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选择后请在□上打√)
3、自开发商发出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以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至买受人指定通信地址、电话通知、短信通知、QQ群通知、媒体公告通知、“紫金城”建设项目区张贴通知等方式送达)后二十日内,买受人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须按本协议登记的建筑面积抽签确定楼层房号,执行相应的楼层单价;双方约定:无论何种原因,买受人未能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房号抽签活动的,抽签活动结束后由开发商负责确定其楼层房号,买受人对此无异议
该定建房面积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总价款按最终测绘面积乘以买受人所选楼层对应单价计算,双方多退少补。
4、买受人同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本《定建房定购协议》自行失效,所交款项全数转为购房款;买受人在上述期限内未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购买该定建房,本协议解除,买受人应按照已交定金款的30%向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该定建房由开发商收回和处置;如开发商在上述期限内无故拒绝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应按照买受人已交定金款的30%向买受人承担违约金。
5、买受人本人需与同名交款人的交款收据共同使用方可办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
6、买受人对定建房的建设标准、本《定建房协议书》的内容均已做了充分的了解,并无异议。
7、本《定建房定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备注: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共有人的,需提供买受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发商: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建房定购方(买受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关于“定建房确定房源”事项的说明
根据贵单位部分职工定购我公司开发的紫金城定建房一事,与我公司签订的定建房《协议书》有关内容,现就房源分配及其他相关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贵单位职工定购的紫金城——恒轩.紫轩园和恒轩.紫祥园于2014年8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届时定建房买受人需与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第二次交纳房款(付清全部房款)。
二、定建房买受人交纳第一次定购款后,由教育厅组织、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配合,集中各地州买房职工进行抽签确定房号,抽取房号地点分为3个地区:乌鲁木齐市、北疆地区、南疆地区三部分分开抽取,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各地州交款人数量统计后确定。
三、抽取房号规则:
买受人凭个人交款收据、《定建房定购协议》进场进行抽号确定房号。
1、第一步:交款人员抓取抽房源的先后顺序号;
2、第二步:按照第一步抓取的先后顺序排列,按顺序抽取房号;
3、按照购房面积不同,采用116平米、118平米、125平米和146平米分别按顺序抓取,购房人当场填写《选房确认单》(并签名、摁手印),《选房确认单》一经签署不得更改。
四、各房源面积为设计面积,最终面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面积文件并在房产局备案面积为准。另:十八层楼房的第一层和负一层是复式楼户型,三十层楼房的第一层和负一层是复式楼户型以及第30层和30+1层是跃式楼户型,不在本次定建房房源分配(抽签)范围内。
五、在抽取确定房源后,我公司将根据《选房确认单》载明的定建房买受人及其对应的房号,通知定建房买受人交纳其余购房款、车位使用费等费用,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地下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等合同性文件,办理相关购房业务。&
银行按揭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A、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准备的基本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买受人单人或夫妻双方、共有人单人或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户口本复印件(买受人单人或夫妻双方、共有人单人或夫妻双方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各复印两份,)
3、婚姻证明
买受人已婚的:需提供买受人结婚证复印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买受人未婚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买受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4、收入证明(买受人单人或夫妻双方各自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5、银行卡流水(到银行柜台打印夫妻双方各自银行卡半年流水单,银行需在流水单盖章)
6、购房合同(由房产开发公司提供给按揭银行1份)、
7、首付款收据(购房款收据客户联复印件1份)、
8、社保缴费单(仅疆外户籍客户需要提交一年的乌鲁木齐市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社保缴费单原件1份)
B、个体工商户申请银行住房贷款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验资报告
5、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6、近期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税票)
7、进、出货凭证等其他可证明收入情况的资料
8、银行卡流水(到银行柜台打印夫妻双方各银行卡半年流水单,银行需在流水单盖章)、
9、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人夫妻双方各两份)、
10、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人夫妻双方各两份,含首页)、
11、婚姻证明
买受人已婚的:需提供买受人结婚证复印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买受人未婚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买受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另需提供:共有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或单身证明原件);
按揭贷款及使用公积金购房业务的解释说明
一、银行贷款
1、贷款年限:
住宅贷款年限最长30年(年龄+贷款年限=男性不超65岁,女性不超60岁)如:某男,现年40岁,贷款年限可申请25年(如申请贷款当月已过生日,为24年)
2、疆外户籍:
需交近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单(社保局打印并盖章)
3、个人征信:
有不良逾期记录的,依据逾期情况贷款利率相应上浮。有较严重逾期记录的不予贷款。
特别提示:为节约客户购房业务办理时间,有意向办理按揭贷款购房的客户,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如有多个买受人或共有人的,应凭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任意一家银行先予预查是否满足按揭贷款条件,如不能满足按揭贷款条件,则应更换其他付款方式购房,最终按揭条件以客户在乌鲁木齐市申请按揭贷款的银行所审查的征信为准。
4、第二套房:
住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以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为主,首套房的首付款不低于30%;如夫妻一方曾有购买过住房的情形(无论是否用过公积金、银行贷款或已还清的,或无法在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开具夫妻双方首套房证明)的,A:本次为家庭申请按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须达到70%,利率上浮(以银行确定为准);B:经查个人征信报告显示本次为家庭所购第三套房(或以上)的,银行将不予办理按揭贷款。
5、三种婚姻状况证明中任提供一种:
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复印件;未婚证明原件(即,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共有人也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
6、收入证明:
内容须有姓名、单位名称、所从事岗位、月均收入或年均收入、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财务章均可,不可使用合同章、收款章、发票专用章在证明上签章。
7、银行卡流水:
须在银行柜台打印最近6个月流水,要有本人姓名、银行盖章。
8、身份证:
第二代身份证的正、反面,清晰复印在A4纸上,军人另增加军官证或士兵证
9、户口本:
本人页及户口本首页(要将户口本首页上的派出所2个章子复印清楚)
军人无户口本无需提供户籍证明文件
10、有未到期贷款:
家庭夫妻任一人名下有未到期贷款,原负债还款额加本次预申请住房贷款还款额超过家庭月收入50%的,将不符合贷款审批条件。
11、曾有不良贷款记录的:(以个人征信显示为主)
名下曾有个人经营性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等不良逾期记录,利率须上浮。存在连续逾期三个月以上不良贷款记录的,不予贷款。
12、借款人月还款
每月还贷不得超总收入的50%,简单说,还贷1元,需有2元收入。例如:月均收入4000元,其月还款不得超2000元,可以采取延长贷款年限下降月还款额,银行规定贷款人还贷满一年后可方申请大额还款或提前还清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
1、购房人须先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本人公积金可支取额度、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如有多个买受人或共有人的公积金可支取额度、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确认后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需注明公积金支取金额、贷款金额。
特别提示:不经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确认的,已签定的公积金方式购房买卖合同如不能履行,和/或已缴纳的契税将由购房人承担相应后果。
2、购房人须提供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做抵押,自行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手续并承担所有业务费用;购房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在乌鲁木齐市交纳。
3、所需资料:
贷款人及抵押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契税票据、房产公司售房证明(以各地州公积金中心具体要求为准)。
4、乌市缴存公积金客户可自愿选择由创能评估代办公司代办
(联系人:李娜)。
紫金城项目定建房购房业务办理部门联系方式
具体负责事项
24小时客服电话
负责交款、签约等各类事项的解释、说明
大客户业务部
(苏经理)
负责客户付款方式的沟通确定,签约所需资料、要求、流程的咨询解答。变更业务的咨询解答;开具交款单、签约单
综合业务部
(欧平涛)
负责办理公积金、银行按揭贷款业务的咨询解答。负责办理购房按揭审批手续
负责收款、开具收据、款项核对等财务事项
(欧阳春梅、肖薇)
紫金城项目现场看房、咨询接待
(时间11:00—18:00)
中国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
(按揭办理银行之一)
负责银行按揭业务办理的咨询解答
银行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路大寨沟BRT车站傍边
乌市头屯河区地方税务局
办理契税缴纳手续.(地址:乌市北站四路720号,农业银行对面)
新疆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立交桥旁边 兴业银行(瑞达国际)大厦十三楼1302室(周末、节假日正常办公,时间10: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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