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纳雍农村村委会向农民征收房屋的土地攒用费10-20元1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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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为地质灾害损坏房屋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纳雍县人为地质灾害损坏房屋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贵州 毕节 发表时间: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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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纳雍县人民政府
文件标题: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文 件 号: 纳府发[2011]51号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 方案 通知
纳府发[2011]51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城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县城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 为了进一步维护县城规划控制区内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有序进行,推动我县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县城规划控制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 &&&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局作为我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县城规划控制区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 &&& 三、安置方式&&& (一)货币补偿安置&&&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的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产权调换安置&&& 1、产权调换房源&&& 政府统一规划选址、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建设产权调换房屋。&&& 被征收人可选择就近同等地段的商品房作为产权调换房。&&& 2.产权调换结算方式&&& (1)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可以在政府统一集中建设的城市新型社区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征收部门按拆一还一,互补差价的方式按市场参考价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后,调换后房产权属归被征收人所有。&&& (2)选择同等地段商品房为产权调换房的,按拆一还一,互补差价的方式按商品房市场参考价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差价后,调换后的房产权属归被征收人所有。&&& (三)统规自建安置&&& 1、安置对象&&& 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有集体土地承包证,且其被征收房屋属合法建筑,并在规定期限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 2、安置原则&&& 安置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城市新型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选址、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建设标准、自行组织修建。&&& 3、统规划地标准&&& 统规划地标准根据被征收人被征收合法房屋的占地面积确定,互补差价。&&& ①占地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按48平方米划拨地基。&&& ②占地面积48-54平方米的(含48平方米),按48平方米划拨地基。&&& ③占地面积54-66平方米的(含54平方米),按60平方米划拨地基。&&& ④占地面积66-78平方米的(含66平方米),按72平方米划拨地基。&&& ⑤占地面积78-90平方米的(含78平方米),按84平方米划拨地基。&&& ⑥占地面积90-102平方米的(含90平方米),按96平方米划拨地基。&&& ⑦占地面积102-114平方米的(含102平方米),按108平方米划拨地基。&&& ⑧占地面积114-126平方米的(含114平方米),按120平方米划拨地基。&&& ⑨占地面积126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按130平方米划拨地基。&&& 划地面积超过(或不足)房屋占地面积的,超过(或不足)部分,按81元/平方米的价格由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互补差价。&& 4、被征收房屋的重置价&&& ①框架结构按1200元/平方米;&&& ②砖(石)混结构按850元/平方米;&&& ③砖(石)木结构按800元/平方米;&&& ④其他结构按750元/平方米。&&& 5、统规自建被征收人的认定&&& 统规自建被征收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有独立的合法房产;&&& 二是在本规划控制区内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统规自建:&&& ①在本规划控制区内没有土地承包证的涉征户;&&& ②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需要拆除的;&&& 6、在规划控制区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及其他原因需拆除,又符合统规自建条件的,可适用本安置方式。&&& 四、征收奖励办法&&& (一)货币补偿安置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在征收期限内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享受产权调换优惠政策计算还房面积,在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计算货币补偿价值,然后再一次性给予补偿总价10%的奖励。&&& (二)产权调换安置奖励&&& 产权调换安置采取集中安置、限价房安置、保障性住房安置等多元化安置方式,并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优惠政策。&&& 1、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按建筑面积1: 1.8产权调换;&&& (2)房屋总层数为二层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按建筑面积1: 1.5产权调换;&&& (3)房屋总层数为三层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按建筑面积1: 1.2产权调换;&&& (4)房屋总层数为四层以上(含四层)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按建筑面积1:1产权调换,不补差价;&&& (5)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住房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2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补差;超出2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补差;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住房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不足部分由征收部门按同类房地产市场价补差给被征收人。&&& 2、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对象&&& 县城规划控制区内有土地承包证和合法房屋,并在规定期限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集中安置。&&& (2)建设的集中安置新型社区选址在地理位置好,能发展的城市主干道旁,确保建成后能招租,发展前景好,升值空间大。&&& ①集中安置的商铺按原有合法房屋底层建筑面积的40%计算,被征收房屋面积扣除商铺安置面积后剩余面积按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计算,同时享受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优惠政策。&&& ②商铺安置面积人均不足7平方米的,补足7平方米安置,补足部分按成本价计算补差。&&& ③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商铺安置面积人均不足10平方米的,补足10平方米安置,补足部分在成本价基础上优惠50%补差。&&& ④集中安置的商铺,成立物管公司统一管理招租收取租金,受益农户按所得面积持股,按股分红。&&& ⑤安置人口的认定:享有被征收房屋产权且居住在被征收房屋的农业常住人口。&&& 3、保障性住房安置、限价房安置按照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方案执行。&&& (三)奖励期限&&& 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奖励时限为本方案公布施行后,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享受上述奖励;超过征收公告规定的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一律不享受上述奖励,由征收部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征收。&&& (四)选择统规自建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不享受征收奖励办法规定的安置奖励。&&& 五、房屋补偿面积及非住宅的认定&&& (一)房屋补偿面积的认定&&& 被征收房屋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批准文件、司法文书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屋所有权证》载明面积的,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非住宅的认定&&& 本方案所称非住宅房屋是指除住宅外的生产、经营性房屋。具体按以下方式认定:&&& 一是产权证上已明确登记载明为非住宅的;&&& 二是无产权证明或产权证上未明确登记载明的,在传统集市上有事实生产经营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三是未形成传统集市在道路旁有事实经营行为,办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四是在农村居民点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事实经营的商业网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六、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建筑;⑵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⑶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⑷擅自将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对违章建筑,分别实用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日纳雍县建设局、雍熙镇人民政府、王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县城第三轮总体规划修编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的通知》(纳建字[2003]32号)下发至日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2006]5号)公布期间修建、无法定建设手续的,按工程造价5%罚款,交清规费主动拆除后,按建筑面积1:1产权调换;&&& 2、日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反县城规划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公告》(纳府公告[2006]5号)施行后至日新区征拔期间修建无法定建设手续的,按工程造价罚款,交清规费主动拆除后,按建筑面积1:0.8产权调换;&&& 3、日后修建的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强制拆除;&&& 4、不主动交清规费,不主动拆除违法建筑,不主动签订拆迁协议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拆除,不予补偿。&&& 七、构筑(附属)物补偿标准&&& 1、畜圈&&& (1)砖(石)混结构:450元/平方米;&&& (2)砖(石)木结构:360元/平方米;&&& (3)其它结构:200元/平方米。&&& 2、厕所&&& (1)砖(石)混结构:300元/平方米;&&& (2)砖(石)木结构:180元/平方米;&&& (3)其它结构:150元/平方米。&&& 3、围(档)墙&&& (1)水泥空心砖结构:80元/立方米;&&& (2)实心砖砌结构:220元/立方米;&&& (3)干砌毛(料)石结构:150元/立方米;&&& (4)浆砌毛石结构:200元/立方米;&&& (5)浆砌料石结构:220元/立方米。&&& 4、水泥院坝(10厘米以内):50元/平方米&&& 5、未建房基础&&& (1)石基础:220元/立方米;&&& (2)砖基础:250元/立方米;&&& (3)毛石混凝土基础:300元/立方米;&&& (4)桩基础(包括开挖):380元/立方米。&&& 八、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参考价格&&& 1、普通地板砖、踢脚线:70-100元/平方米;&&& 2、花岗石地坪:100-200元/平方米;&&& 3、保丽板、胶合板墙:30-50元/平方米;&&& 4、木骨架扣板吊顶:40-80元/平方米;&&& 5、拼花木地板:80-150元/平方米;&&& 6、墙裙:40-70元/平方米;&&& 7、瓷砖:60-80元/平方米;&&& 8、全封闭防盗窗:300-500元/扇;&&& 9、钢管防盗门:200-300元/扇;&&& 10、钢筋防盗窗:30-60元/平方米;&&& 11、砖砌灶台:200元/立方米;&&& 12、坐式便器300-500元/个,蹲式便器100-200元/个;&&& 13、洗脸盆:100-200元/个;&&& 14、浴盆:600-1000元/个;&&& 15、雨阳罩:60-80元/米。&&& 16、铝合金窗:100-130元/平方米;&&& 17、实木门:300-500元/扇;&&& 18、卷帘门:130-150元/平方米;&&& 对房屋装饰装修参考价格有异议的,可由被征收人选择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后,由征收部门按评估报告据实补偿。&&& 九、过渡方式、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费的补偿&&& (一)过渡方式&&& (1)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安置。&&& (2)职能部门提供周转房或活动板房过渡安置。&&& (3)现房安置。&&& (二)搬迁补助费&&& 1、计发标准:15元/平方米/次&&& 2、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安置、限价房安置的按一次计发,其他安置方式的按两次计发。&&& (三)临时过渡费&&& 1、计发标准:住宅按6元/平方米/月、非住宅按15元/平方米/月。&&& 2、由政府提供周转房和活动板房过渡的,不计发过渡费。但提供过渡的房屋面积不足安置面积的,不足部分按标准计发。&&& 3、过渡时间暂按18个月计算,超18个月没有安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选择统规自建安置的,自划地之日起,再计发18个月临时过渡费。&&& 5、过渡时间自被征收人将被征收房屋交付给征收人之日起计算。&&& 十、停业停产损失补偿&&&&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15元/平方米/月,根据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计算时间为一年,逾期未能安置的,按上述标准顺延。&&& 十一、其它&&& (一)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资质要求为三级(含三级)以上,评估机构选择范围为全国范围内。被征收人收到征收部门委托评估通知后超过5日未选择评估机构的,由征收部门公开随机抽取一家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计算补偿&&& (二)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设有抵押权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抵押及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本方案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城区选择划地安置尚未划地的,重置价可按本方案执行,但不能享受超基补助。本方案施行前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与本方案有冲突的,按本方案执行,但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依协议已履行的按原规定执行。&&& 十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农村建房子国土局收多少钱1平方_百度知道贵州农民反映上千亩土地闲置变荒田获官方回应(全文)
陈敏尔同志简历&|&给贵州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11日电 (刘子溪)昨日,贵州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陈敏尔的12条留言作出答复。其中一位农民网友留言,反映毕节市梨树镇梨树村上千亩良田由于被镇政府征收后长期闲置现已变成荒田。针对网友的留言毕节市人民政府作出公开回应,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双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对已丈量未付款的土进行清理核实,并积极向国土部门申报土地利用手续,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进行开发利用。对手续完善的,将及时拨付征地款。对已丈量但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由乡镇、村组织农民自行耕种,杜绝土地荒芜现象。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大人,我们光是毕节市梨树镇梨树村农民、镇政府于2O12年底将我们上干亩地征量、并通知不准耕种。直至现在上干亩土地还荒芜、政府也没有要用地的意思。也没有付征地款,都不知政府要如何交待。我们多次询问无果、只有越级上报。很多农民土地被征收后眼看大片土地荒芜却又无可奈何。望省长体恤黎民之苦予以解决,为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日,毕节双山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毕节市委、市政府按照“双两百”城市(主城区人口200万、面积200平方公里的中大型城市)构架,推进双山新区建设。新区规划面积385平方公里,辖梨树、岔河、双山、响水和金海湖5个镇乡街道、62个村、667个组,总人口17.37万人。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双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对已丈量未付款的土进行清理核实,并积极向国土部门申报土地利用手续,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进行开发利用。对手续完善的,将及时拨付征地款。对已丈量但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由乡镇、村组织农民自行耕种,杜绝土地荒芜现象。 关于土地荒芜问题。截至目前,双山新区已征地近2万多亩,征地拆迁费全部付清。路网已开工建设28条,职教城(6所院校,即卫校、财校、工校、体校、职院、幼师)计划今年7月底建成交付使用。毕节一中新校区和毕节综合性示范实训基地已完成主体工程,今年9月可投入使用。安置房建设点11个,根据建设时序已开工建设5个点。毕节市公、检、法、司业务用房,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双山分院、博泰民营学校、北大青鸟民营学校、汽配城和黔西北国际汽车城等项目已开工建设。此外,已丈量了的部分土地,由于地上附属物未征收,土地仍由群众耕种,没有土地荒芜的现象。 关于未付征地款问题。双山新区项目涉及的用地已全部拨付了征地款。同时,新区项目建设是按规划建设时序逐步推进的,在已丈量的土地中,有877.05亩还未开发利用,因此,这部分土地还未付征地款。 关于政府不用地问题。双山新区采取分期开发的方式对已丈量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由于国土部门正在办理土地利用手续,待其办理完毕后,新区将及时按照规划开发利用被征用土地。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身体有残疾,但不影响日常办公及生活。也参加过一些面试,但结果都不理想。是不是在面试环节考官暗含歧视呢?今年选调生我也进入了面试,不知结果会怎样。对于残疾人就业在哪里寻求帮助呢?有专门针对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安排么?谢谢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积极支持和鼓励残疾人报考公务员,进入党政机关工作,保障残疾人参与治国理政的合法权益,我省出台了《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黔残联发[2014]14号),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考录政策提供了优惠。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在每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进行前,我们都要对面试考官提出明确要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分,不打“关系”分、“人情”分;不能“以貌取人”或凭个人喜好感觉评分;主考官必须按统一的主持词和试题进行提问;不准擅自变更面试内容;考官之间不得暗示、协商评分,这些硬性要求,充分体现了平等、竞争的招录原则,有效避免了您留言中反映的“考官在面试环节暗含歧视”的问题,确保了我省公务员面试的公平公正。截止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已有240多名残疾人通过公开招录进入党政机关工作。   关于残疾人就业及就业安排的问题。《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日起施行。对残疾人就业及就业安排均有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可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以便进行求职登记、咨询、推荐等,贵州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我是仁怀市的常住人口,现在仁怀市在建设南部生态新城,我们也会大力支持新城的建设,现在我们的房屋因为新城的建设要拆迁,我们不是本村的人,政府就因为我们不是本村人而区别对待,我们的宅基地不同于当地的赔偿标准,他们 说不是本地的就只能按耕地标准赔偿,本地人就是1770元每一平方米,还可以赔偿一个商铺,耕地就只能38600元一亩,那这样我们当初审批的证书还有什么用呢,当初也是经过他们政府审批签字办下来的,证书都不能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那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什么呢?麻烦省长您给个答复,这是全国通用的还是他们地方政府,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督与关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宅基地不同当地赔偿标准和不是本村人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本村人”、“本地人”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本村第一批土地承包和第二轮土地续包时承包了村委会土地的、户籍在本村的村集体经济成员),宅基地要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使用,因您不是本村人,因此,不具有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条件。 关于赔偿标准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部新城征地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方案的批复》(仁府函[号),对本村人拆迁户主体房屋占地面积,通过评估按177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按等价置换形式以商业性用房预评估价购买商业用房。对不是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拥有人宅基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五章62条、《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31条,参照城市居民按《关于仁怀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局部调整的批复》(遵府函[号),以38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
【网民留言】
我认为贵毕公路应该加修成四车道,毕竟现在发展也快。贵毕公路现在的那个路实在是太差了,希望领导多多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贵毕公路是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的全封闭汽车专用二级公路,是贵阳、毕节两地之间的重要通道,全长215公里,路基宽度12米。自2002年开通至今已12年。2011年贵毕公路取消收费后,车流量急剧增大,日交通量已达20000余辆,且重车较多,道路通行能力与交通需求矛盾日益突出。 为保障道路正常通行,省交通运输厅每年投入约3000万元养护费养护。目前,贵毕公路道路优良率约为70%,路段没有坑槽等病害影响道路通行。 为解决贵阳和毕节两地的交通运输现状,实现贵阳、毕节快捷联系,目前我省已开工建设两条贵阳至毕节的高速公路通道。一条是贵阳-黔西-毕节高速公路,全长约170公里,双向四车道,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和10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行车时间约为1.7小时,计划于2015年建成通车(除鸭池河特大桥外)。一条是厦蓉高速贵阳-织金-纳雍-毕节段,全长为230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标准建设,行车时间约2.3小时,计划于2015年建成通车。 上述两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贵阳至毕节将形成双向8车道的高速公路大通道,贵毕公路交通压力将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网民留言】
天生湖数十户农民土地上千亩,被乡村两级政府和所谓的六盘水市绿色公司种树也有二十年左右。无一农户得到任何补贴和补偿,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多次向乡村两级政府反应,没有得到任何结果。现向市长大人反应,望调查处理为谢!先感谢周市长查看我的留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即是六盘水绿色公司在双戛乡中箐村天生湖片区上千亩土地上植树造林事宜。根据1994年和2009年双嘎乡政府、中箐村委会与六盘水绿色公司签订的协议,对六盘水绿色公司承包中箐村天生湖片区土地植树造林收益分配均有明确的规定,且乡村所占比例已让给农户。目前,六盘水绿色公司尚未对该片林木进行采伐,未产生经济收益,因此,不能与农户进行收益分配。
【网民留言】
举报凯里市杨某违章建筑问题。违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造成整栋房屋重大安全隐患。 在长龙铭居建成交房后约两年,杨某非法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小区通往三层花园公共部分消防通道上方空间),违章搭建夹层作为自己开办个人公司办公用房用途(违章搭建夹层房净空高度约1.6米)。严重破坏整栋房屋设计及承重结构。严重影响整栋楼业主房屋安全及业主生命安全。致使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杨某即为杨霖踊,凯里霖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民建黔东南州第三届委员、黔东南州工商联副主席。 您反映的长龙铭居小区是凯里霖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之一。经凯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该公司确实在未经规划部门许可,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长龙铭居小区通往三层花园的公共通道四周加固,将公共通道改建成砖混结构墙体作为公司的办公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凯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即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修建的违法建设。 下步,凯里市将督促霖踊房地产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违法建筑,若其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即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的处罚。同时,将加大对违规违法建设的日常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现在政府主动牵头不允许违规办酒席,真可谓深得民意,全省上下一片欢呼,我们周围的人们都说政府为民办实事了,我也认为政府真的为民做了好事,可是美中不足各级执行力度非常小,没有效果,雷声大雨点小啊!举报电话都没有啊!简直就是敷衍上级啊!我们毕节这边口号最响,喇叭最大。希望尊敬的省长关注一下,谢谢!另外,这边乱开采地下水的现象在发生了,期望能予以重视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滥办酒席的问题。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将整治滥办大办酒席作为重要工作内容。2012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工作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宴席的通知》等文件,有效刹住了机关干部职工滥办酒席之风。但对于既不是党员,又不是行政监察对象的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支撑,给各级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造成了困难。针对这一问题,毕节市部分县(区)和乡镇将整治农村滥办酒席纳入《村规民约》,由村支两委对违规滥办酒席的村民进行处罚,有效地遏制了滥办酒席之风。 2014年,毕节市委、市政府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不正之风。4月17日,毕节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5月7日,毕节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启动和推进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毕节市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五项活动”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万人签名”、“小手牵大手”、“百家企业除陋习树新风”、“百万群众签订承诺书”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全市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上下联动,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张贴公告、派发传单、发短信、签订承诺书、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明查暗访和查处曝光力度等方式,将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转为化干部群众自觉行为,有力地推动了整治活动的向前开展。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和学习借鉴市内外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全市整治城乡滥办大办酒席工作深入开展,使之取得更大成效。 二、关于地下水开采的问题。经排查,各县(区)水利局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未发现乱开采地下水现象。为杜绝该现象发生,我们在毕节市水利局网站上公布了乱开采地下水的举报电话(),电话设在市水利局水资源科。下步工作中,毕节市将严格遵守《水法》的规定对取水建设项目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按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取用水户的监管力度。 【网民留言】
我是六盘水市水城县玉舍镇的村民,我哥哥x洪和郭xx于2012结婚,(我嫂子郭xx是再婚,前面一段婚姻有两个小孩,离婚后判给她前夫的)2013年5月有一个小孩,日下午2:30左右3人被水城县玉舍镇计生办8人到我家强行带走关在计生办,理由是超生,他们把我嫂子与她前夫的两个小孩算在我哥的头上,加上我哥他们的一个,要罚款十多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哥哥叫刘洪。日,玉舍镇计生办在上寨组清理登记流动人口时,发现原流出人员您哥哥(刘洪)已返回,且有婚育情况,于是请您哥哥刘洪夫妇到玉舍镇计生办对婚育情况进行核实,完善相关登记。 经核实,您哥哥刘洪于日与纳雍县寨乐乡新寨村营脚组郭贞艳登记结婚。您哥哥刘洪属初婚,郭贞艳属再婚。郭贞艳再婚前与纳雍县寨乐乡魏远红结婚,育有三子。日郭贞艳与魏远红离婚,双方所生小孩由魏远红抚养。您哥哥刘洪与郭贞艳婚后(日)在浙江宁波生育一子,违反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根据《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第六章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您哥哥刘洪与郭贞艳夫妇应缴纳社会扶养费3.2万元至4万元,其中一方应当首选绝育措施。 日,玉舍镇计生办通知您哥哥刘洪与郭贞艳夫妇二人到玉舍镇计生办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和做思想工作,要求其按规定落实绝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经刘洪夫妇二人同意,已于日落实女扎手术,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目前,刘洪夫妇已同意水城县玉舍镇计生办处理意见,并已签字确认。水城县玉舍镇计生办在办理过程中均依法依规进行,没有玉舍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强行带走您哥哥刘洪夫妇关在计生办和要求罚款十多万元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赫章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上级和有关部门拨给的扶贫资金不少,如种植、养殖、危改等,可是由于缺乏监管,一些农村经济合作社将所得资金少数用于项目,多数用于他用。如给他100万种植款,花个20万用于项目,其余就拿去买轿车;给他50万养殖款,花个10万修个圈舍,猪毛不见、羊屎不见,轻松赚个二三十万不成问题,反正扶贫款不用还。希望陈省长来一次(近三年)扶贫资金去向大清查,不知会查出多少贪官污吏来,让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真诚地感谢您对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建议!当前,全省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5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3号)精神,切实加大扶贫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机制改革工作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奋力实现创建全国扶贫攻坚示范区和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省、市两级政府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资金和项目运行监管上来”的工作要求,将着力从加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狠抓落实,确保真扶贫、扶真贫。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中,我们将以调查核实为工作重点,以调查取证为凭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针对您的留言,省扶贫办高度重视,派出了专门工作组,于6月16至19日赴赫章县对2011年至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调查。因您匿名留言,且留言举证缺乏具体指向,涉及调查年度跨度大、项目数量多、资金量大,因此调查取证工作难度很大。经调查组重点抽查两个乡镇(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施)的种植业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和养殖项目(投资50万元),未发现存在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衷心地希望您继续关注扶贫开发工作,继续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网民留言】
省长同志:你好,我们是参加过98抗洪抢险的退伍军人,于1999年安置到桐梓县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干部,并没有说明我们是工勤身份,但后来不知何时被定为工勤身份,工资为工勤最低工资,而且因身份问题不得提拨任用,近20年工龄才2000左右工资
答复意见:
网友,你们好! 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信任与支持。鉴于你们反映的桐梓县退伍军人安置后的身份、工资等问题,因涉及多项政策、法规和条例,建议你们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桐梓县民政局咨询了解。联系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
【网民留言】
领导: 贵阳市小车河湿地公园现在已经投入使用,得到了全市老百姓的赞扬。老百姓感谢党委政府为群众提供这样一个优美环境的公园而感到高兴! 但是这个环境优美的贵阳市小车河湿地公园可能就要迎来不和谐的“音符”,因为在贵阳市小车河湿地公园内有一省第二女子监狱现在正在大肆的毁林占地。用于建设省第二女子监狱的办公大楼和关押囚犯的监舍,是谁给了省第二女子监狱毁林占地的特权,又是谁让其在环境优美的小车河湿地公园扩展囚犯的监舍。一但监狱内囚犯逃狱跑出来那后果不可想象的!所以请政府职能部对该单位大肆的毁林占地、违法在小车河湿地公园内修建监狱的办公大楼和关押囚犯的监舍等行予以查处! 另外我们国家已经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而贵阳市的中八劳动教养所现在已经是空置。是否由政府协调贵州省女二监迁移至贵州中八劳动教养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三部委(司法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复的《贵州省监狱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司复[2004]13号),2009年12月,经省编办批复,设立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撤销了贵州省大洞口监狱。2010年3月,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挂牌成立。 2010年2月,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通过《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2010年9月,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的建设用地范围及总体方案报经南明区规划局、林业绿化局、贵阳市林业绿化局审批同意。2011年5月完成土地使用证变更,将土地证由原贵州省大洞口监狱更名为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 6月,省第二女子监狱完成建设使用林地办理工作,并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9月,省林业厅审核同意“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建设项目占用贵阳市南明区第二女子监狱国有林地面积2.1146公顷”。2012年4月,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地点为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黄鳝冲(原址新建),5月,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单体设计方案经贵阳市南明区规划局审理,报贵阳市规划局审批。日,省政府召开贵阳市城建工作协调会,同意贵阳市规划局关于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申请办理《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的请示。9月30日,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获规划许可证。2014年4月,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完成一期工程招标,5月14日开工奠基,现正平场施工。 贵州省第二女子监狱建设工程项目从选址、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项目审批、工程招标到施工建设,手续齐全,办理程序规范,得到中央、省、市、区同意,项目合法,没有超标占用林地。 此外,从2008年起,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一直肩负着强制隔离戒毒任务。目前,中八强戒所所在地属贵安新区规划建设范围内,面临整体搬迁,不存在空置问题。 感谢您对监狱建设的关心关注!希望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省长:你好,我是观山湖区阳关居委会居民陈某某,1955年出生,男,汉族,现年58岁。本人肢体残疾,失去最基本的生活能力,无婚配,无儿无女,无依无靠,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以前是靠政府的来维持生活。2013年金岭社区民事部把我最低生活保障取消了,我去找过几次,没有给我解决。直到现在。恳请省长给予关心和帮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是洪家渡水库移民。2010年5月从织金县入户贵阳市,属观山湖区金岭社区阳关居委会居民。2013年3月前为观山湖区金岭社区城镇低保户(保障人口2人,即本人和母亲),并领取低保金。2013年4月,观山湖区金岭社区对其取消了低保户资格并停止享受低保金待遇。原因是2013年3月金岭社区在开展低保户资格入户复查工作时,发现其原居住房屋已由原来1层扩建至3层。根据《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楼房不满5年不能纳入城市低保” 的规定,于2013年4月取消了您低保资格。
(原标题:贵州农民反映上千亩土地闲置变荒田获官方回应)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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