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本人平时工作表现一般。公司单方面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公司下发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我如果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有没有经济补偿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公司下发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我如果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在东莞一家公司工作8年,如果我选择意向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你工作满八年,如果是连续两次签定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公司跟你续签,你提出不续签,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依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是有权利得到几个月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以日为界,之前的按劳动法计算,之后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个人观点(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是这种处理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8年工龄其中有5年是延续了上一个公司的工作年限,我们当时是带工龄转公司的。和现有公司只签过一次劳动合同
上一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时公司是否给过经济补偿?如果没给过,那有点难处理,得看你们两家公司之间的约定等来处理。如果给过,那现在这家公司就只承担现的三年经济补偿。
上一公司没有给过经济补偿,但签订了第三方协议。工龄一起转给现有的公司。
采纳率:88%
来自团队:
如果公司在原来待遇或者高于原来待遇要求和你续签,你拒绝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低于原标准, 你可以拒绝续签,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那我不想与公司续签合同,又想要补偿金。那么这个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我必须要签字同意续签,公司不和我签合同才有补偿是么?相反如果我签了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公司可以不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是么?谢谢!
这个你签字或者不签字都无所谓了,你不签字,合同到期后自然双方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只要公司能证明到期前向你发函要求你续签过,你并未签字就行,你就无法主张经济补偿。如果想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以其它形式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比如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这个你签字或者不签字都无所谓了,你不签字,合同到期后自然双方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只要公司能证明到期前向你发函要求你续签过,你并未签字就行,你就无法主张经济补偿。如果想要求经济补偿,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以其它形式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比如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那这样就是一件麻烦事了!那就是要必须签同意呗,向钱看
你想要继续工作,就同意续签,但是待遇不低于原来的待遇。如果你能找到我说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应补偿的情形(见下列法条),你可以根据法条以及你自己的情况,选择解除方式(比如根据46条第(二)款,让用人单位跟你提出解除(不是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这样看来合同到期之后单位维持条件与我续签,我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是没有补偿的。
对于工作8年的老员工,一般公司还是比较开明的。所以你可以不用等合同到期,提前提出辞职意向,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合同的方式,补偿你8个月工资。8个月的工资,值得你去与人事部门搞好关系如果等到合同到期,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与你签合同,你不签,或者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你都是拿不到钱的
看来想拿补偿还是比较难的
1楼说得对,不过8年了,公司应该给你买了失业保险,所以你能拿保险的钱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律师加盟热线:400-678-6088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按规定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约定一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通常是一至三年,当然,也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没有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具体如下处理: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 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便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问题,是否补偿要看具体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合同制度
员工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
合同补偿措施
更多劳动合同制度问答(2)
热门词条榜
看该词条的用户还看了
热门区县:
热门问答:
法律知识:已解决问题
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合同不续签,则以工作表现不佳,能力不行...
提问时间: 03:28:25
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合同不续签,则以工作表现不佳,能力不行...
浏览次数:6541
该答案已经被保护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如果不再继续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合同未到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具体为,工作满一年,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赔偿一个月。如有需要,可以电话我寻求帮助。
答案创立者
以企业身份回答&
快速解决你的电商难题
店铺优化排查提升2倍流量
擅长&nbsp 店铺优化
您可能有同感的问题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如何赔偿?_百度知道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如何赔偿?
我是日进入公司。
到签订一年。
到签订一年。
目前快到期,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我,(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到期不再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的约定)现在公司以口头形式通知我到期将不再续签。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日起,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所咨询的问题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原因分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只有符合如下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3、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改变原劳动合同内容,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本案应该属于上述第4种情况,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并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却降低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使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方面都有所降低,这属于一种变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者提高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劳动者无权主张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劳动合同法》的生效日期国界分别计算。日以前的工作年限,按以往的规定计算补偿金;以后的工作年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金。就本案而言,日以前,没有关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故此只能对日以后的工作期限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补偿金。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请问经济补偿金赔偿为几个月?我每月工资税后5300左右,因需签订第三次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签订,是否要赔偿所谓的:赔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否要多赔偿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我听说要赔偿所谓的N+1经济补偿金个,是否是这样?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罚则,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在计算经济赔偿的年限上,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其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适用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且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规定的立意,也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即针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而言的。但不幸的是,往往在不经意间,被部分人或机构延伸至所有情况,是不应该的。 试想,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尚且支付除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而在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成本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赔偿额度反而小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岂非天大的笑话?! 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供你参考,对照解决。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到期后公司如果不续约,有补偿金,支付你相当于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像你这种情况 用工方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不在续签的行为 是有效的 但是他以口头通知的形式通知你是错误的 应当有正式的书面通知!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 他应该赔偿你3个月的工资 你也可以申请赔偿金 金额为2个月工资!
其他3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需要给补偿金吗?
公司有一员工已在公司工作五年,日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再与其续签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不再续签吗,还需要给其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劳
有一员工已在工作五年,日到期,公司不打算再与其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不再续签吗,还需要给其补偿金吗?经济补偿按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但是单位需要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日前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此后终止劳动合同才需要,两年时间给2个月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因为劳动者不愿续订,所以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案中,是单位不愿续订,应当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就不用补偿喽!要的,我们有一个也是12月到期准备不续签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5项有具体规定。应该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法里第46条第5款没怎么看懂我的理解是除非他不愿意续签否则你就得付给他补偿金但是这似乎很不合理啊唉新劳动合同法,确实更多的维护员工的利益现在不认定自动离职,对于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要先审核其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第14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后,再提前30日发出终止或续订通知书,对于企业依据职工是否有续订意愿来决定是否续订的,属于实际操作问题。如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情形,即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致使合同终止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的,要提前30天通知到本人,并留有本人签收的依据。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下一篇:没有了
企业与员工签了2年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说没有书面的离职证明不能认定其解除合同的事实,坚持要我回公司开证明,我回去...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并作完物品包括办公用品交接,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却不给提供解除劳...
公司投资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将展厅租赁给商家经营二手汽车,亟需租赁合同一份。请各...
为了使他们的任务尽快上手,在他们结业前就送他们到外埠培训,均匀在每小我身上用去了...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新手帮助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