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地税局防汛应急预案案

营改增应急预案2016
营改增应急预案2016
近日,蕲春县国税、地税局共同为联合办税厅举办揭牌仪式,开启了该县国地税合作新篇章,也为“营改增”工作添了新火、助了声威。
近期,“营改增”试点改革在蕲春全面推开。双方围绕该项工作联合开展信息采集、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互相学习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经验,为打好税制改革攻坚战精诚合作、全力以赴。
据了解,该县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厅共设16个窗口,其中4个为“营改增”专窗,采取“一窗两人两机两屏”模式,即一个窗口配备国地税人员各1位、主机2台、显示屏2个,服务上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实现了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以及在一个窗口办理两家业务。该县国税局局长表示,“我们将强化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度整合服务资源,逐步向&一窗一人一机一屏&模式转变,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助力营改增平稳过渡。”
营改增应急预案2016
一、初步确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5月上旬,对省局初步筛选出的试点纳税人名单进行核实,确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初步名单,并上报省局。
二、第一次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5月中旬至6月底,做好以下各项试点准备工作:
(一)省《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后,各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将公告内容逐户告知列入初步试点名单的纳税人。
(二)指导纳税人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与国税部门共同办理试点纳税人申请确认手续。
(三)经国、地税调查核实后,主管地税机关第一次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并上报市地税局。
(四)市局将第一次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分别报省局营业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三、第二次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7月初至7月中旬,各主管地税机关“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进行第二次确认。
(一)纳税人名单第一次上报后至试点正式实施前,新办的属于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和其他属于应列未列入试点名单的纳税人有关的信息,由主管地税机关利用专门软件,适时提取并传递给同级国税机关。
(二)对已列入试点纳税人名单,但经主管国税部门后期调查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由同级国税机关及时通知地税机关。
四、最终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
7月25日前,各主管地税机关最终整理形成“营改增”试点企业名单,并上报市地税局。市地税局于7月底前将最终确定的名单报省局营业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营改增应急预案2016
日前,为提高对营改增中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规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临川区地税局制定全面推开营改增应急预案。
该局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收到突发事件预警后,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迅速按规定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减轻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加强情况监控、收集;及时向上一级地税局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并通报同级国税局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应急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场所;加强对该局重要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
营改增应急预案2016
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回应了营改增改革的部署。
王军表示,为了保证营改增落地,按时完成任务,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尽心尽力快出方案。估计“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很快就会召开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审定后我们即配合财政部尽快下发并公开实施方案,以利纳税人遵循。
第二,尽心尽力做好准备。与以往相比,这次营改增有几个不同点:一是数量多,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二是时间紧,只有不到两个月的实际准备时间;三是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四是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为此,我们已经制定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国税地税将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对接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尺”。
第三,尽心尽力帮助企业。一是全面开展培训,让纳税人熟悉政策;二是全程做好咨询,设立咨询专线和咨询柜台;三是全力服务办税,把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延长10天,并在全国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一是尽快出台方案。他透露,两会过后,国务院常务会就会审定方案,审定以后国税总局将配合财政部尽快公布方案,并制定一系列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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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局机关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及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值班人员、管理人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有关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办公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负责信访工作的局办公室和相关处室、保卫人员、值班人员参加。
2、报警程序:
(1)负责信访工作人员。(2)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3)保卫人员。(4)分管局领导。(5)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负责信访和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有关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局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局领导汇报。并摸清情况,妥善处理,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扩大,尽量减少影响。
(4)如突发殴斗事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5)如有人员受伤,立即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7)如是社会人员来局机关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4、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群众、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值班人员、分管局领导参加。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报警。
(2)相关处、室领导到现场调查情况。
(3)案件涉件的部门领导介绍情况。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经局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事件发生所在部门职工要及时报告处室领导。
(2)负责后勤服务的领导。
(3)安全保卫人员。
(4)分管局领导。
(5)局主要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分管局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后勤服务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陪护人员队伍,由处室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局领导指示,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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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Error 503. The service is unavailable.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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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信息分类:&应急管理发布机构:&办公室生成日期:&信息格式:&HTML关键词:&名称:&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内容概述:&文号:&浏览次数:&&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试行)bug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办税服务厅安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紧急情况下各类涉税事项的有序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以及《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办税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生命安全、财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第三条& 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一)办公秩序类。由于税收政策和管理程序调整等造成的办税服务厅滞留人员激增,发生严重拥堵、严重争执,影响正常办税秩序的突发事件。&(二)系统故障类。由于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等升级或其他突发故障,影响工作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三)公共安全类。办税服务厅内发生偷盗、抢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刑事案件或恐怖事件,以及突发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群体性安全事件。(四)自然灾害类。办税服务厅所在地发生火灾、水灾、雷电、地震、疫情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五)其他类。其他造成办税服务厅无法正常办理涉税业务的情形。第四条& 突发事件根据影响办税的地域范围、时间跨度、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 一般级是指市、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办税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突发事件。重大级是指市、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可能影响正常办税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或者在全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共同发生的,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办税时间在1个工作日内的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级是指市、县(市、区)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影响正常办税时间在3个工作日以上的;或者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共同发生的,影响或可能影响正常办税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上的;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发性事件、严重伤害性事件;或者需要关闭办税服务厅的突发事件等。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在依法办税的基础上因情施策,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切实保护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预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对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应当提前公告,并告知纳税人涉税业务处理方法和办理时间;对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并在事后及时告知纳税人。 (三)注重实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和舆情控制能力,坚持依法处置,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处置期内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事发地地税机关按照突发事件报送要求,及时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对口逐级报告上级地税机关。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六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成立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挥、控制、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应当在重大级以上的突发事件处置期内,在办税服务厅轮流值班,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 第七条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业务组、保障组和综合组。 技术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技术性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信息中心(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报送技术问题提交单,并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向上级信息中心(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报送技术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 业务组由征科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业务性突发事件,在突发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征科部门报送业务问题提交单,并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向上级征科部门报送业务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 保障组由机关服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保障突发事件处置期内设备供应、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组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突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监督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应对突发事件发生的措施,改进突发事件处理的方法。第八条 各单位应急组织、人员分工、联系电话应主动公开并保持畅通,以便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联系。&第三章 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第九条& 各级地税机关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发现的税务工作人员为第一知情人,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为第一处置人。第一知情人应及时报告第一处置人,第一处置人应立即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确保应急预案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逐级上报,先电话上报,后书面上报,特别重大级事件在发生后60分钟内逐级上报省局,重大级事件应在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市局,一般级事件应在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县局。对重大级以上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当一天内书面向上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影响范围、应急措施及处理结果等。第十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建立分析预警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实现办税服务厅动态监控。各办税服务厅均应安装视音频监控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和维护办税服务厅正常的工作秩序。第十一条 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第四章& 应急处理及保障第十二条& 办公秩序类突发事件的处理(一)税收政策或管理程序调整时,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协调办税服务厅制作公告,及时在公开办税场所张贴公告,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纳税人发布通知,做好宣传、培训、辅导工作。(二)办税服务厅窗口发生拥堵时,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要尽快临时增设服务窗口,或及时调整窗口职能,同时要引导纳税人在休息等候区等候,向纳税人解释原因,说明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维持办税服务厅的正常秩序。(三)征纳双方出现争执时,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应及时将当事人引导到便于沟通交流的场所,稳定纳税人的情绪,认真倾听,详细了解争执起因,做好相关业务的协调处理和解释工作,避免争执给办税秩序带来影响。(四)办税服务厅发生严重拥堵或严重争执,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应按上述要求立即处理,并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及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第十三条& 系统故障类突发事件的处理(一)工作人员平时应按操作规程定时备份相关数据、资料,通过及时备份,确保数据完整,必要时及时恢复数据、资料,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二)出现系统故障,导致涉税业务不能正常办理时,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及时将事件基本情况、处理办法和处理时限等向纳税人公告,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或引导纳税人到附近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维持办税服务厅的正常秩序。(三)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技术组尽快到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四)对不需要通过计算机即可处理的涉税业务立即办理;必需通过计算机处理的,可先受理,做好登记,待恢复正常后及时补办,并反馈纳税人。第十四条& 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处理(一)发生被盗、被抢、爆炸等事件,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二)发生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事件,应妥善保护票款财物安全,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控制事态,视情节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第十五条&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一)发生自然灾害,办税服务厅应服从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救灾活动。(二)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所有电源,迅速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同时采用适当措施紧急灭火,并向消防部门报警。(三)发生水灾时,应立即切断所有电源,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堵疏措施,转移重要物资。(四)发生雷击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所有电源,查找事故发生原因,组织人员对毁坏设施进行修复。(五)发生疫情,办税服务厅应认真做好消毒、通风等安全防护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需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确保疫情不扩散。第十六条& 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其他造成办税服务厅无法办理涉税业务的情形,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及时向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解决问题,以维持办税服务厅的正常工作秩序。第十七条&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涉税业务,由事发地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各级地税机关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第十九条&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照税务系统舆情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件相关信息。第二十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根据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需要,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的配备、储备和维护,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第二十一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第二十三条&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预警及时、处置妥当,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四条&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发生或扩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全省地税系统各类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中心、便民办税服务点、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第二十六条& 各市地方税务局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预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享到:0bu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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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bugbug& & 为保障巢湖市地方税务局机关(以下简称&市局机关&)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时间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市局机关预防和处置突发时间的能力,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市局机关办公区域。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市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及物业公司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市局机关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 (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三)组织市局机关人员及物业公司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组织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季度检查和重点部位的月检查制度。 四、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科室(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办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下班后期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办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物业保安人员自救。 五、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办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物业保安人员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应急救援办组织物业保安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物业工程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突发电梯停电(故障) (1)当突然停电或故障时,物业监控室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联系人和物业保安队长并迅速派人查看电梯是否有困人。 (2)发现(电梯停电或故障)困人后,应迅速报告应急救援办(办公室)工作联系人和物业保安队长,报告时应说清被困人员的楼层和电梯。 (3)物业保安队长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公司人员,请专业人员打开梯门,解救被困人员。 (4)被困人员被救出后如有不适,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将不适被困人员迅速送医院或求救&120&。 3.突发跑水 (1)市局机关工作人员或物业保安巡视时发现跑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应急救援办和工作联系人,物业维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2)应急救援工作联系人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跑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跑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跑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应急救援办组织现场机关工作人员撤离、转移跑水现场重要资料、贵重物品,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4)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5)跑水严重,依靠自救难以控制局面、需要自来水公司专业人员排除故障的,应急救援办工作联系人要迅速求救自来水公司。 4.交通事故 市局机关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科室(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办。 交通肇事报警:122 5.公共设施事故 (1)如有楼体墙面脱落和办公室内的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并通知物业保安,送伤者去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由应急救援办组织物业保安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再清扫现场。 急救中心电话:120 6.市局机关信息化系统重大事故 按照《巢湖市地税局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处置预案》执行。 (二)社会安全事件 7.盗窃案件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通知物业监控室并向应急救援办报告,监控室街道报告后要封锁办公楼得各个出口,并组织人员马上赶赴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若犯罪嫌疑人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记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逃离方向。如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时应记下车牌号码,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2)应急救援办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痕迹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办组织对犯罪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8.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办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办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办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办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报警电话:110 急救中心电话:120 9.群体上访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市局机关群访时,一楼值班室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科室接待来访人员。 (2)市局办公室信访接待人员通知应急办领导和物业保安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领导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保安人员阻止。 (4)在保安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市局办公室迅速上级局请示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三)公共卫生事件 10.食物中毒 (1)如发现食物中毒,发现人立即向本科室(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办报告,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或求救&120&。 (2)应急救援办组织封存剩余食物、留存呕吐物,并上报市卫生监督部门。 11.传染病疫情 (1)如发现传染病疫情,立即向本科室(单位)领导和应急救援办报告,并立即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2)在送往医院前,应急救援办组织对病人进行隔离,禁止人员接触。 (3)应急救援办安排人员拨打&120&将传染病人送往医院,并通知其家人。 (4)应急救援办组织对病人工作的房间和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5)应急救援办协助卫生部门对接触病人的人员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四)自然灾害 12.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使用电梯和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办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就原版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窃。 13.因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气象灾害而造成停水、停电、停气事故 (1)应急救援办组织人员检查有无人员受伤和其他财产损失,如有人员受伤迅速送往医院或求救&120&发生财产丢失,报&110&,并保护好现场。 (2)应急救援办组织相关部门查找原因后,再进行处理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迅速恢复水、电、气。&bug&bug& bug&bugbugbugbug&&|&&&&|&&&&|&&&&|&&&&|&&&&|&&版权所有: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皖ICP备号&维护单位:合肥市地税局宣传处 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地税大厦 & & 邮编:23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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