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工非因负伤医疗期规定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谁负责

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北京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员工因工受伤,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支付?
员工因工受伤,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支付?
 问题来自:重庆 - 重庆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1:21 咨询人:05a722hj12n48
我是律师,我来解答!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0条回复
回复时间: 17:4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15:1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1:2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由单位和保险基金支付。
回复时间: 11:3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2:1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按照法律规定因公负伤(工伤),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待员工出院后 凭住院病历等材料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首先要确认劳动关系再确定工伤在就是以上说的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的级数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在医院治疗期间费用是自理,应该在主张权利的时候一并主张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还必须看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保险否则全部赔偿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回复时间: 12:2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2:4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一般由单位垫付,再去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回复时间: 20:3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12:0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范实习律师
由单位和保险基金支付。先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的实效为1年。但是对于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情况,只要不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时效期,职工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时间: 12: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劳动法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因工受伤的职工调到另一单位,医药费由谁承担?_建筑建材_中国百科网
因工受伤的职工调到另一单位,医药费由谁承担?
    我是一名安全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难题,特向您咨询。   原我厂职工高某,于1975年5月因本人没带防护镜,在工作中把左眼崩伤,当时认定为轻伤,没有评上工伤等级。按我厂的规定,对该职工看眼睛的医疗费给予100%的报销。一直到1996年11月份该职工调离我厂,到一家合资企业工作后,我厂才不负担该职工的医疗费用。今年年初高某到我厂,要求报销其眼部治疗的费用,提出左眼的视力不断下降,需要不断吃药,他所在的合资企业老板不给报销药费。我到本市劳动部门咨询,回复是“人事档案在什么单位,什么单位就应对其负责。”现高某的人事档案在合资企业,但因当时高某没有评上工伤等级,属轻微伤害等历史原因,其工伤的记录没有进入人事档案。   请问高某的医疗费用等工伤待遇由谁负责,有没有具体文件。                             王雪莹
  王雪莹同志:   贵厂职工高某,在1973年5月因工负伤,1996年11份调转工作时,应将其工伤记录连同人事档案一并转往接收单位,此后,该同志的治疗负伤眼睛的相关待遇即由接收单位承担。由于贵厂未能将该职工的工伤记录转往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无从承担义务。我们认为只能由贵厂自行承担不规范操作的责任。                               解士义
收录时间:日 03:40:22 来源:筑龙 作者:匿名
上一篇: &(&&)
创建分享人
喜欢此文章的还喜欢
Copyright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QQ:&&问题详情
在单位因工负伤的,能不能的到赔偿
在单位因工负伤的,能不能的到赔偿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
您好,能够得到赔偿<
如果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在受伤30日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迟应该在受伤后1年之内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等待伤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支付伤残补助金,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工伤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停职留薪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费用每个人不同,需要具体计算。<
认定工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情况主张获得工伤待遇<
能 工伤处理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Copyright &
Shang Hai Jing Rong Xin Xi Ke Ji You Xian Gong Si
上海旌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