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生育津贴算工资总额吗的工资按什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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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三天就受工伤了,受伤前平均工资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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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fr47 于
22:11 编辑
新入职员工刚进来三天就受到工伤事故,评残后该如何计算平均工资来进行赔偿
,我们共同的家园,HR369人力资源网!
纵横,我们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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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 && && && &&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 && &&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 && &&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 && &&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 && & 第三十四条
& &&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 && &&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 && &&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 && &&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三十五条
&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 && && && &&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 && &&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 &&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 && &由于需要计算员工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则直接按照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作为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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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员工伤残后贵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该职工将得到: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您所涉及到的是由企业支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的月工资计算问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建议您先查查本地区的相关工伤法规。
3、比如浙江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所以,我们就按浙江省某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平均工资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对于职工工作未满半年而解除劳动关系的需付半月经济补偿金,不知贵司有无涉及到。如果员工提出要赔贵司同意的话,就按你们所签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去赔,若无签定,就按同工同酬去计算经济补偿金。
本人愚见,不当之处请各位同行指教。
精彩回复!感谢您分享您的见解。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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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如果贵司未给该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你们的代价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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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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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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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在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由企业承担,
& & 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
& & 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 & 代价可不小。
是的,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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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用我们这边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算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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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要你员工每月实发工资来算平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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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才上三天班就受伤了,不可能按三天的平均工资来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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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中的费用承担及计算规则
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到底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下面我从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2、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资为6054元,则丧葬补助金为6054元&6=36324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举例:广东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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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伤残津贴
  上期《法博士》介绍了工伤伤残津贴的标准后,许多读者打电话询问伤残津贴的性质、期限和标准等问题。现给予答复。
  1.性质:工伤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永久性丧失劳支能力的长期补偿待遇。这种待遇是在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的。因一到四级伤残被认为是无法继续提供劳动的,所以享受伤残津贴不用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不用对享受伤残津贴的职工支付工资。
  2.期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如果符合领取残津贴的条件,除非特殊情况(如经过复查鉴定被认为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否则应领取伤残津贴直到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完退休手续。因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不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3.最低标准:伤残津贴的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领取伤残津贴的劳动者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能低于伤残津贴,否则低于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计算标准:伤残津贴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所谓本人工资是指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
  黑龙江现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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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一级百分之九十 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 四级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异地安置的,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二.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可领取以下待遇:(一)丧葬补助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共有2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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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的计算公式
Error: Call to undefined function eregi() in /opt///ssi/Lib/Common/ip.class.php:144
Stack trace:
#0 /opt///ssi/Lib/Common/ip.class.php(43): ip::getip()
#1 /opt///ssi/Lib/Common/Ssi.class.php(119): ip->getIpAreaInfoBygis()
#2 /opt///ssi/Lib/Common/Ssi.class.php(46): Ssi->getAreaInfo()
#3 /opt///ssi/Lib/Common/CmsCommon.class.php(45): Ssi->__construct()
#4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CmsCommon->__construct()
#5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zhishimood')
#6 /opt//Runtime/Cache/ssi/~runtime.php(2): App::exec()
#7 /opt///ssi/index.php(12): App::run()
伤残津贴的计算公式一级伤残为本人的9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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