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培训能不能享受坼牵赔偿

退伍军人没有按照国家政策安置,能申请国家赔偿吗。_百度知道
退伍军人没有按照国家政策安置,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工作单位都没有,去哪领工资,目前让补交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16年。
我有更好的答案
这个应该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能够补发工资就是不错的了。
有安置单,有三份安置合同,安置单位顶着不接收,这种情况怎么办
只能继续找安置办和当地信访办
我退伍费没有拿到国家是否能给我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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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能不能穿军装?
文章提交者:满洲正白旗副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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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各地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团拜会、茶话会,向广大军队离退休干部拜年、慰问。每逢这样的场合,不同年代的老军人身上那样式各异的军装,总是成为现场引人注目的亮点。军人退役后能否着军装,一直是广大官兵尤其是离退休军官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但对于退役军人能否着军装、如何着军装,目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些退役军人为此感到困惑,有关管理部门也左右为难。围绕这一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与司法办主任许泽、研究员吴国文进行了一次讨论,他们认为,退役军人着军装的问题应纳入军队正规化、法制化建设,作为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规范。——编者上图:建国50周年大庆,北京天安门上的一位老军人,身穿1955年校官礼服。
退役后穿军装不是个人私事 记者:军人对军装有着特殊的感情,许多退役军人把军装视为用于重要场合的“礼服”,视为一种终身荣誉。但也有一些老军人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退役后只是把军装珍藏在衣柜里。前不久我们报社举行“改革开放30年军营新闻人物”评选颁奖典礼,我发现一些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都身穿便服,他们说已经退下来了再穿军装似乎不太合适。你们怎么看?许泽:很多人认为退役后穿不穿军装是个人喜好,其实这不光是个人私事,我认为鼓励退役军人在重要场合、重大庆典、重大节日穿军装的意义不同寻常。军装是军人自豪感、荣誉感的外在表现,是军旅生涯和军人情感的特殊寄托,退役军人大都把军装作为人生中的珍贵“文物”终身收藏。每逢重大庆典活动、重大节日,退役军人穿一下军装,能够起到缅怀传统、珍惜荣誉、增强自尊自信的作用。军装还能够产生积极的自我心理暗示,提醒退役军人不能忘记过去的荣誉、肩负的责任和奋斗目标,继续发扬光荣传统,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和挫折,也不能给已取得的荣誉抹黑。吴国文:这对现役军人也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军人用热血和忠诚换来的荣誉,是最令人自豪、最至高无上的褒奖,是任何物质利益无法替代的。每逢重大庆典、重大节日,让退役军人身着军装赢得社会公众的尊重和敬意,有利于激发现役官兵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有利于培养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许泽:退役军人适时穿着军装是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增强军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渠道。退役军人的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和物质生活待遇两个方面。当看到琼崖支队七、八个老奶奶佩带红帽徽红领章,身着红军粗布灰军衣的形象时,当看到佩带八路军、新四军臂章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胸章的老人时,我们无不肃然起敬。老军人们自豪的表情,和人们投给他们的目光都在展示:尽管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但是我们不能淡忘这些老军人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青春、付出的热血。外军的做法值得借鉴记者:有一个场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2007年上海合作组织在俄罗斯举行联合反恐演习,俄罗斯战功卓越的老战士应邀前来观摩。他们一身戎装,佩带着军衔、勋章,走到哪里都备受尊重,让人明显感觉到在这个国家军人是光荣而自豪的。许泽:退役军人可以着军装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许多国家明确规定,退役军人可以在正式场合或者重要节日穿着当时的制服或最后服役时的部队服装,并可在制服上佩带服役期间荣获的各类奖章、纪念章或绶带。美国军队军人退休后仍具有军人身份,在参加重要活动时可以穿军装、佩带军衔。俄罗斯军队军人退役后,保留原军衔称号,军龄满25年以及有特殊功勋的退休军人,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可以穿军装、佩带军衔,还可以应邀参加所在地区部队的演习、学术和阅兵等活动。日本自卫队退休军人终身保持其军衔,并享受其礼遇。南斯拉夫、匈牙利、波兰等国的有名望的将官退休后可应邀出席本国的国庆、建军节招待会,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退休将军还可应邀出席东欧盟国的国庆和建军节招待会,均可着。澳大利亚、加拿大政府举办重大纪念、庆祝活动时专门留有席位,邀请退役军人代表佩带勋章出席。 吴国文:一些国家还专门为退役军人授予荣誉勋章。例如,法国规定,军人服役25年以上退休时,一般均可获荣誉勋章。韩国规定,为服役28至31年的退役军人授予奖章,并由总统表彰。波兰规定,中校以上军人退休,可授予一枚荣誉奖章,并在军队报纸上刊登姓名、照片,简要介绍生平和业绩。在紧跟变革潮流,加速军队正规化建设步伐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一些好的做法,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俄罗斯老战士应邀观摩“和平使命-2007”联合反恐演习。记者 张雷 摄期待有关部门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将会有不少老同志应邀参加各种纪念活动。他们能否穿军装出席,该穿老式军装还是新式军装,能否佩带军衔? 吴国文:1988年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六条规定:现役军官转入预备役的,在其军衔前冠以“预备役”。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但对于退役军人如何穿着军装、能否佩带军衔等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许泽:一般来讲,一名老军人的军旅生涯大都经历了几次或多次军装改革。我认为,退役军人着军装的样式,应以最能反映个人军旅生涯时代特征的军装为宜。比如,老红军、老八路、新四军、志愿军这些不同革命时期的军装,都凝聚了特定的政治含义和烙印,其社会认知度和人民群众的崇敬感是不言而喻的,穿着这样的军装如同事件中的历史人物,能给人历史厚重感。新中国成立后,军装的样式经过多次改革,我认为,个人应当选择自己服役期间曾经穿着过的制式军装,并应佩带军功章、勋章和奖章。吴国文:退役军人着军装的时间场合应有限定。主要是在重大节日、重要庆典和重要活动中,退役军人可着制式军装,其他时间不宜随意穿着。建议军队有关部门对退役军人着问题制定相关规定,将其作为提高军人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广西小杜个人看法(加补充):、军衔是国家和军队授予军人的识别符号,同时也是每个军人一生永远保留的荣誉标志,不能因退役而以禁止穿军服来否定他(她)的贡献。个人看法是退役军人可以穿着军服!但鉴于现状,必须加以限制。比如:1、军人退役后,公开穿着军服时机仅限于参加大型纪念活动和军队节日,平时不能穿着军服;2、退役军人必须穿着服役期间所配发的军服款式(可自主决定穿哪个军服系列),但不能穿服役前的军服系列,也不能穿退役后才换装的军服系列,更不能几代军服混穿。老一辈军人不能保留当时军服的,可凭相关证件到指定生产厂家制作符合时代特征的军服复制品;3、退役军人公开穿着军服时必须佩戴退役时的军衔级别,仅能佩戴自身所获得的勋章、奖章、证章(禁止用仿制品或代用品);4、有些退役军人的确不想再着军服,所以纪念活动和军队节日是否穿军服,可由个人自主。但穿便服又要参加纪念活动的,由总政统一制发一种退役军人荣誉徽(须光荣退役才能申发),着便服参加活动时规定必须佩戴,同时可以把所获勋章奖章证章佩戴在便服上;5、退役军人穿着军服时必须随身携带部队相关证件(离休证、退伍证等),并随时接受部队派出的现役纠察人员的军容风纪检查。以上是个人看法,不一定对,欢迎各位讨论。示例 这是上过《解放军画报》封面的某老兵,身上的勋章超过一半都是假的。有收藏者从这些勋章来分析,竟然看到这位老兵“同时”参加了几个野战军,几乎在几个重要兵种都当过兵!以至于在网上被批造假。即使这位老兵真的如他所说是个战斗英雄,其佩戴假章的行为,已经使他的老兵形象在网友印象中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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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三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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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tj_golf
在第3楼的发言:作为一种荣誉,理所应当地在重大场合穿着军装,不佩戴军衔,军徽。可以佩戴军功章,勋章,奖章等象征荣誉的物品。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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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应该能穿把,每位军人都对军营有身后的感情,国家应该不能干预,但就是别挂军衔,以防和现役军人搞混,还有就是提防假军人破坏军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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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应该给退役老军人设计统一的军服出来,让他们的服装业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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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可以。但是不能带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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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穿,但军衔标志不应是现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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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穿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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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泽:很多人认为退役后穿不穿军装是个人喜好,其实这不光是个人私事,我认为鼓励退役军人在重要场合、重大庆典、重大节日穿军装的意义不同寻常。我赞成,军人有军人的荣誉,军人有军人的尊严。不是任何东西所能取代的!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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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了国家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甚至有的还奉献出了生命。他们身上穿的旧军装就是最好的见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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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意愿,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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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tj_golf
在第3楼的发言:作为一种荣誉,理所应当地在重大场合穿着军装,不佩戴军衔,军徽。可以佩戴军功章,勋章,奖章等象征荣誉的物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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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荣誉,理所应当地在重大场合穿着军装,不佩戴军衔,军徽。可以佩戴军功章,勋章,奖章等象征荣誉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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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可以穿军装,但是别挂军衔标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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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役军人能不能穿军装?回复
本帖已经被管理员锁定,不能回复退伍军人能享受免费坐公交车吗?_百度知道
退伍军人能享受免费坐公交车吗?
我现在密云工作,但家里人住在天通苑!每周至少两趟往返于密云与北京之间,但这费用让我很头痛!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不知道能否享受些什么待遇?
我有更好的答案
日,尚未办理公交车IC卡的退役军人可以带上相关身份证明,于4月5日至28日,前往指定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的IC卡。该IC卡可免费乘坐贵阳市所有安装IC卡收费系统的公交线路及今年建成通车的快速公交(BRT)车辆。目前这项政策只在贵州实行,还没有扩展到全国范围。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释义:日《兵役法》公布以后,按照《兵役法》应征入伍服役的军士、兵,经部队批准退伍,持有退伍证的,称退伍军人。《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所需编制从当地行政编制总额中解决。第六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排。第七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第八条: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采纳率:100%
现役的是可以凭借军官证或士官证士兵证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 但是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 是不享受的 !除非是残疾军人!
不能,现役入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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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服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目前,抚恤金标准最高的已达到一年2.2万多元。  护理费: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瘫痪、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军队退休干部,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移交政府安置的符合享受护理费的伤病残退休干部,护理费执行军队标准,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  对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在2011年8月之前没有针对其他人员的优抚政策。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从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目前,我市正在对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调查统计,符合条件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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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看懂退役军人事务部,习主席这四句话必须知道看懂退役军人事务部,习主席这四句话必须知道说人解事百家号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将整合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社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有关职责,新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移交安置、表彰奖励等方面职能。消息一经发布便引爆互联网,刷屏朋友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退役军人问题的大思路、大手笔,体现了对人民军队的关心厚爱,具有里程碑意义。读懂这一战略性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这四句话颇为重要。1“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不到半年,各地陆续组建了相应的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此次机构改革更是单独设立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体现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效率和力度,迈出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一步。网上流传一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在抗击外敌入侵的斗争中,在远赴海外护航的征程中,在救灾抢险的第一线,人民军队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军人的付出就没有共和国的今天。然而,从社会层面看,军人的社会地位、价值认同客观来说有所弱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可谓击中了全军将士的痛点,回应了所有军人的期盼。不少战友留言:习主席这句话太暖心了,比涨工资还提神!2“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这是最基本的,这个要保障。”一句“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温暖军心,鼓舞人心。权威部门统计显示,我国现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人,并以每年几十万人的速度递增。解决军人后顾之忧,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军队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环。“退役军人的今天就是现役军人的明天”,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安置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现役军人的训练热情和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然而受制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困难,军人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没有得到充分维护,一方面是“九龙治水”的做法,缺乏集中统一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是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服务能力面临“僧多粥少”“水土不服”的局面。由此来看,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可谓正当其时、大有必要。3“要把好事办好办实”今年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对于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好事办好办实。”贯彻习主席“要把好事办好办实”的要求,必须通过科学的规划、有效的机制、扎实的工作来落实落细。当前,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迈出了第一步,作为一个新设立的部门,还需在加强内部统筹协调、理顺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动常态化工作开展上下功夫。这其中,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是关键。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党中央重大部署,同样也要落实到退役军人管理工作中。事实上,从《国防法》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能否以严格标准落实好这些规定,能否以法治途径解决好退役军人的现实难题,是“把好事办好办实”的检验标准,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重要职责。4“爱我人民爱我军”时针拨回到1991年1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双拥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赋诗《军民情·七律》:“挽住云河洗天青,闽山闽水物华新。小梅正吐黄金蕊,老榕先掬碧玉心。君驭南风冬亦暖,我临东海情同深。难得举城作一庆,爱我人民爱我军。”对人民军队的深厚感情、对国防事业的倾情关注,可谓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作风,也是构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建军、治军的鲜明底色:在寒风凛冽的三角山哨所,和士兵一起执勤站岗;外出考察总会抽时间看望部队,解决基层反映突出的问题;身先士卒俯下身子察实情,要求各级开展当兵蹲连……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永远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如今,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组建,寄予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军队的关心厚爱、体现了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思考,一方面将会在全社会凝聚起更大的拥军爱军热潮,更好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全面重塑、浴火重生的人民军队更好捍卫国家利益,在新征程上建新功。解读 |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如何开展工作?在我国即将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之际,《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独家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联勤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导、国防经济学家郝万禄,请他谈谈对于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看法。 记者: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是国家机构改革的亮点工程和重大突破,是大家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我也拜读过您在这方面的探索性研究成果。首先,想请您谈谈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郝万禄:党中央、习主席一直牵挂关心关怀广大退役军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将军人职业地位提升到全社会尊崇的高度并写入党的代表大会报告,把军人职业的定位和军人生活待遇放到为国家安全与发展保驾护航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理解,让军人处于比较优势的经济社会地位。今年3月12日,习主席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再次强调: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对于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好事办好办实。习主席明确指出,军人是最可爱的人,让军人受到尊崇是最基本的。必须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该保障的要保障好,该落实的政策必须落实,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些重要讲话使全军官兵和全体退役军人备受鼓舞,深切感受到党中央、习主席的关心关怀,激发了广大官兵的使命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同时,开启了中国退役军人管理发展的新时代。记者:那么我们如何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对于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郝万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基本规律,是我们做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基本遵循。从待遇管理层面来讲,我理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适应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近年来,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在我国军人在服役期间享受军队保障,退役后离开军队保障系统,进入面向普通国民的社会保障大系统,其待遇涉及基本生活保障、养老、医疗、住房、就业、困难救助和救济等多项内容。随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从根本上改革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二是适应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需要。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必然会带来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的深刻变革,政府不再包揽退役军人的职务和工作安排,转而为其提供较为优厚的物质待遇和必要的社会保障,并加强对退役军人再就业的培训和中介服务。退役安置方式与安置责任的转变,从客观上要求退役待遇保障形式要与退役安置制度相匹配,保障内容重在满足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处理好现役与退役军人待遇制度机制的接轨,以及军队与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关系的接续,保证军人在退出现役之后能够获得相对优厚的待遇。三是适应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军人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柱石,军人职业具有高风险性、奉献性与牺牲性的特征。作为“国防安全”这一特殊公共产品的直接生产者,退役军人已经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和优待。待遇保障作为退役军人的核心利益,涉及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家庭生活水平和“二次就业”等切身利益问题,事关军心士气,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备受各国军队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完善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体系,应该以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导向,在各项待遇的制度设计和利益调节上,尽力谋求退役军人利益的最大化,为其解除“后顾之忧”。记者: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许多国家设立了具有权威性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机构,请您介绍一下国外这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郝万禄:应该说,梳理总结外国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管理的主要特点和共同规律,对于推进我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概括地讲,国外的经验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相对优厚。许多国家明确,凡达到领取退役养老金条件的人,无论其重新就业还是领取养老金,都以退役养老金作为基数获得收入,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达到年限的退役军人无论今后的去向如何,待遇水平能够实现底线公平。保留服现役时的部分福利待遇,比如在医疗保障上,很多国家都规定退役军人可以继续在军队的医疗系统就医,享受免费医疗,从而保持现役时的医疗保障水平。一些国家还设有退伍军人公墓,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死亡安葬、纪念等事宜。第二,退役军人待遇与服役贡献直接挂钩。外军以优厚的现役待遇为基础,通过设置三条界限,即最低服役年限、长期服役年限、最高服役年龄合理设置现役与退役军人待遇差异。达到长期服役年限可以服役到最高年龄,有明确稳定的职业预期,可以得到高于其他职业的利益回报,有利于引导军官长期服役。第三,重视退役军人再就业培训。各国都非常重视对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新职位的要求,而且越是发达国家,越重视对退役军人的培训,比如英国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形式多样,既有军内培训,也有军外学习,既有离职前的培训,也有退役后的训练,为退役军人的再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第四,现役退役人员待遇关系相对合理。外军现役人员的工资水平一般定位较高,为确保使真正具有能力并确实在岗位做出贡献的人员享有相应的待遇,外军一般以合理的待遇差距为梯度,科学平衡现役与退役人员之间的待遇关系,以充分发挥待遇的激励导向作用。现役与退役人员之间适度的待遇差异,既满足了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也有利于引导现役人员安心长期服役。第五,退役待遇管理体制完善。把退役军人的安置管理纳入政府职责之中,并建立相应的机构承担这项工作,是许多国家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制度的共同之处。许多国家的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机构是一个高度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组织系统,如美国的“退伍军人事务部”,是该国政府中仅次于国防部的第二大内阁部,并在各军种部设立“退伍服务办公室”。有些国家在民间设立非政府性质的协助退役军人就业的社会团体,如退役军人就业联络部、退役军人协会等,及时协调解决退役军人面临的问题,对改善退役军人政治和经济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是一项开创性工作,从前瞻性的角度来看,您有何建议? 郝万禄:任何一项体制改革,都必须有自己的“战略定力”。如果我们的改革没有一个清晰的“战略定力”,可能会影响改革的终极效果。在这种背景下,关键要统一思想,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破解观念问题,就是要树立“大机构观”,突破就退役谈退役的思维模式,把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从民族、国家、军队的视角来思考。从待遇管理保障角度来讲,我提出“4+4”工作指导模式。从目标定位来看,我认为要把握好“4个更加”:一是设计理念更加科学。坚持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相配套,使退役军人与现役军人、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一种和谐互动、利益均衡的特定关系,实现退役军人从军队系统到社会系统的平稳过渡和有序发展。二是保障范围更加合理。适应独生子女成为退役官兵主体客观态势,以及军事职业特殊奉献,丰富拓展保障对象,推动政策优待范围由惠及退役军人和配偶子女为主向家庭成员全员覆盖延伸,确保他们前方有激情、后方无顾虑。三是待遇水平更加优厚。始终保持军事职业待遇比较优势,通过开展惠军工程、拥军优属、家庭援助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比如完善政治优待制度,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政治优待,增加对退役军人的精神抚慰,使其退役后仍能享有同样社会尊重;完善家属优待制度,帮助退役军人及其整个家庭在职业环境转换中实现平稳过渡等。四是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打破管理保障政策“零敲碎打”的传统做法,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契机,总体筹划、体系设计、衔接配套,推动退役军人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由零散碎片化向体系化转变。从管理保障来看,要实现“4个转变”:在保障方式上,由转业安置保障为主向退役安置保障为主转变,对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立足于“退役”,不再强调“转业”,从根本上解决政府的“无限责任”问题。在保障内容上,由国家“大包”向主要负责基本生活待遇和提高就业能力转变,就是国家不能“大包大揽”,要提高“包”的层次和水平。在待遇标准上,由差别多元向公平规范转变,目前受安置方式和安置去向等条件的影响造成待遇标准差别多元,解决这个问题,应实现各类退役军人待遇标准公平规范。在政策制度上,由依靠行政制度向依靠法规制度转变,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记者:在明确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目标之后,如何推进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建设,成为当下最受瞩目的问题,请您谈谈这方面的看法。郝万禄:我们正站在历史的拐点,对建设蓝图进行总体设计,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体系化设计、规范化运行、高效化保障”的思路,着力构建符合国情军情、充分体现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特点规律的体制机制。遵循管理体制运行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素,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我认为这个路线图应该有5个支撑点:一是要科学设计集中统一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框架。适应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和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等特点,新的组织架构的基本标志职能定位应该是融“集中、权威、高效”三位一体,所谓集中就是统筹设计退役军人基本货币待遇和就业、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福利待遇,融安置、保障和管理为一体;所谓权威就是定期研究和评估各项政策制度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所谓高效就是确保政策制度的顺畅运行和落地见效。二是要探索创新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资金供应模式。毫无疑问,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需要财力资源作保证,应加大退役军人待遇保障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退役补偿金应由中央财政全额保障,并且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应逐步加大财政对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的投入力度,确保广大退役人员能够及时分享国民经济发展成果。国家供养军队、军队服务国家是世界各国军费保障的通则,也是许多国家退役费保障的共同遵循。我特别建议,探索设立退役军人保障基金,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拨款,而应依靠多方社会力量,面向全社会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提供退役军人经济援助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公益性职能作用,为暂时未得到妥善安置或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提供援助支持。三是要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军地协调机制。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涉及到政府和军队多个层面和环节,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国家社会保障政策、充分考虑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支持能力等因素,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健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检查督导机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在出台政策制度时,应充分考虑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多元福利需求,统筹规划、适度倾斜。四是要指导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相关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同于政府,虽然不具备政府职能,但可以起到政府起不到的作用,指导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相关社会团体,可以使退役军人的管理保障力量,由完全政府负责向吸纳社会组织参与转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成立有退役军人团体,如美国有海外退役军人协会,英国有南大西洋勋章协会等。指导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相关社会团体,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领域内成为政府的好帮手。五是要制定完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相关法规制度。以研究制订《退役军人安置法》为抓手,推进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建设,以法律形式明确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义务,固化党和国家的优待倾斜政策,提高退役军人管理保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这方面,外军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立法经验和做法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借鉴和参考。例如,美国已颁布了《退役军人紧急职业训练法》《蒙哥马利法案》《退役军人优先权法》《双重补偿法》等百余项相关法规,形成了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为退役军人顺利安置提供了法律保障。基于上述考虑,建议尽快启动《退役军人安置法》立法工作。(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国防部网站)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说人解事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依托人民网权威平台,发布最新人事信息 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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