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推荐逻辑为什么成为《资本论》在逻辑上的起点范畴?

《资本论》第一章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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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第一章的逻辑关系
《资本论》第一章的逻辑关系
为纪念马克思逝世120周年而创作
日~日思东书屋 
&&& 一、《资本论》第一章第一节注释
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是以概念、范畴的发展变化来揭示现实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开篇的论述中需要提出许多新的概念、范畴。为此,我们在进行逻辑分析之前,有必要对马克思使用的一些概念、范畴进行解释和说明。当然,这些解释和说明都是我们个人的理解,难免有不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地方,希望读者在感到疑惑的地方,对比原著进行修订。这里展示的只是我们对《资本论》第一章第一节的认识,仅供您参考而已。
1 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P47
实体,是哲学上的用语,现代哲学通常已经将实体称作“质的规定性”,因此,价值实体、价值量按照现在的用语,则是价值的质与价值量。质与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产物。
2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P47
&&& 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单个商品是它的元素形式。这是从生产的自然形式角度出发,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
&&& 3 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P48
&&& 商品属性是客观存在的物,这种物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直接满足需要的是生活资料,间接满足需要的是生产资料。此处,马克思将商品分为两大类,图示为:
&&&&&&& ┌生活资料:直接满足生活需要,生产的最终目的
&&& 商品┤
&&&&&&& └生产资料:间接满足生活需要,生产的条件、手段
&&& 4 每一种有用物,如铁、纸等等,都可以从质和量两个角度来考察。每一种这样的物都是许多属性的总和,因此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有用。发现这些不同的方面,从而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是历史的事情。为有用物的量找到社会尺度,也是这样。商品尺度之所以不同,部分是由于被计量的物的性质不同,部分是由于约定俗成。P48
&&& 有用物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是质与量的统一。质的多样性构成了它具有多种使用方式,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是历史的事情。衡量有用物自身用处的大小即其社会尺度,同样也是历史的事情。
&&& 商品与物的区别标志就在于交换,商品尺度之间的差别在于,不同物的性质不同,交换比例有的是约定俗成,有的是沿袭习惯做法。
&&& 5 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但这种有用性不是悬在空中的。它决定于商品体的属性。离开了商品体就不存在。因此,商品体本身,例如铁、小麦、金刚石等等,就是使用价值,或财物。商品体的这种性质,同人取得它的使用属性所耗费的劳动的多少没有关系。在考察使用价值时,总是以它们有一定的量为前提,如几打表,几码布,几吨铁等等。商品的使用价值为商品学这门学科提供材料。使用价值只是在使用或消费中得到实现。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P48
&&& 使用价值的定义:物的有用性。
&&& 商品的质由使用价值决定。财富是占有商品的体现。
&&& 财富的社会形式与财富的物质内容无关,这个观点对于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来说很重要,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概念的定义中。
&&& 商品制度下,使用价值同时成为交换价值的载体——物质承担者。
&&& 6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交换价值好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也就是说,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现在我们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P49
&&& 交换价值给人们的表象:它是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之间交换的比例。这种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变的。因此给人一种假象,好像很随意,是一种偶然的、纯粹相对的东西。
&&& 7 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替代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P49
&&&&&&&&&&&&&&&&& ┌ x量鞋油(特殊)
&&& 一夸特小麦等于┼ y量绸缎(特殊)
&&&&&&&&&&&&&&&&& └ z量金& (一般)
&&& 这里,从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体现在不同的商品之中这一现象里得出,内部本质是一个等同的东西,这个等同的东西与商品的质不同。换句话说,不同质的东西之间具有同一的东西,因此才能使它们之间相等。 这就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既对立又同一。
&&& 8 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之间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P50
&&& 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其中必定具有共性的东西在里面。
&&& 9 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P50
&&& 交换价值不是由商品的使用价值决定的,它不是一种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
&&& 10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P50
&&& 使用价值是从质的角度进行分析,因此属于自然属性;交换价值是从量的角度进行分析,这种量不是指自然属性,不是指商品的数量多少,而是一种社会属性。
&&& 11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 将使用价值抽象掉,商品体就变成了劳动产品。这里的劳动产品不再是从自然形式上界定的劳动产品,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产品,即抽象劳动。
&&& 可见,抽象劳动是从社会形式、社会关系角度提出的概念。如果您把抽象劳动看成是从各种具体劳动抽象出来的概念,那么,这种没有脱离自然属性的抽象概念就是主观的唯心的概念,因为它没有客观性。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抽象劳动,是从社会形式角度讲的,因此这样的抽象劳动具有客观性,不是唯心的主观规定。
&&& 从自然形式角度出发:即从纺织劳动、炼钢劳动、耕作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这样的抽象是没有任何研究价值的主观规定,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不是这个涵义。
&&& 从社会形式角度出发:交换价值中具有同一的劳动,是劳动关系的转换,作为转换的标准,就是抽象劳动。因此,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是人与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转换,是社会关系的载体。它是具有社会规定性的客观概念,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的概念。
&&& 12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P51
从劳动的自然形式转化到它的社会形式上之后,马克思首先提出了抽象劳动的概念,接着提出了价值的概念。这些概念都是从社会形式角度把握的,是从生产关系角度提出的概念。不是从物品的自然属性提出的概念。列宁说,半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 我们的理解,列宁所指的就是这个环节,即从自然形式到社会形式的飞跃。这是一种质的变化,政治经济学就是从社会形式角度分析问题的科学理论。
&&& 通常人们按照一般的认识论,总以为抽象劳动是将各种劳动的具体形式抽象之后,得出的一般劳动即抽象劳动,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甚至有人提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是唯心主义的,这种观点的根据就在这里,它只从认识论角度上进行静止的抽象,把抽象劳动作为从自然形式出发进行的主观抽象得出的一个空洞概念,并没有把社会关系添加进去。
&&& 对于人类劳动的分析,有两种不同的视角,一种是从自然属性上,从物的角度出发,这样的分析,就是通常经济学家采取的方法。一种是从社会属性上,从社会关系出发,分析人类劳动。这是马克思论述劳动问题的基点。
&&& 虽然马克思在开始提出问题时是从自然形式出发的,但是,在分析的过程中出现了质变,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马克思转到了社会形式上。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这种质的变化,以为马克思的分析还停留在自然属性上,这样就曲解了马克思的原意。
&&& 从交换价值开始,马克思就进入到社会形式的分析中,得出:抽象劳动和价值两个基本概念。这是社会关系的载体,从此,马克思的理论分析就进入到政治经济学领域之中,具体探讨经济利益的矛盾问题。
&&& 由此可见,抽象劳动和价值,是从社会形式角度提出的,不是自然形式具有的产物。如果把它们看成是物体本身具有的属性,那就大错特错了。
&&& 13 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来考察,但现在,我们应该首先不管这种形式来考察价值。P51
&&& 从商品交换到交换价值,这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漫长过程。商品交换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就是商品的价值。
&&& 这里存在着否定之否定关系,开始是具体劳动的互换,随着社会关系的浸入,这种劳动交换变成了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变成了价值的互换。同样是用交换价值来反映、表述它们,但开始的交换价值并没有社会关系在其中,只是相互交换劳动产品,以后随着商品生产的出现,随着社会生产关系渗透到交换价值中以后,交换价值就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交换价值具有的社会关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
&&& 14 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P52
&&& 价值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
&&& 15 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P52
&&& 劳动时间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不是个人的、或单个企业的劳动耗费的产物。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通过数学方法用求平均值的办法得到的,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量。因为现实中劳动生产率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反映本质的概念,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不是具体的概念。这一点必须明确,不能将数学上的计算方法应用到社会必要劳动之中。具体的价值量是通过无数次的交换过程体现出来的。
&&& 16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在这里,单个商品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P53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决定价值量。商品价值是凝固的劳动时间。由生产该种商品的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这种平均耗费不是单个企业决定的,是由社会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即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决定。
&&& 17 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P53
&&& 总之,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P53
&&& 从量的角度论述价值量与劳动量的关系。
18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而且不只是单纯为别人。中世纪农民为封建主生产交代役租的粮食,为神父生产纳什一税的粮食。但不管是交代役租的粮食,还是纳什一税的粮食,都并不因为是为别人生产的,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的人的手里。}最后,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P54
什么是商品生产呢?马克思提出两条:一是为别人生产;二是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这两条都具备的情况下,商品生产才会出现。
二、对《资本论》第一章的分析
&&& 关于《资本论》的逻辑,目前有一些学者出版了厚厚的专著,详尽地进行了解释。对于《资本论》的详细解说,社会上也有各种不同的版本。有的教授研究了40多年的《资本论》,写 了许多关于《资本论》的著作。因此对于《资本论》的研究,留给我们进行创新发展的空间很小。我们不可能再按照解说的形式,一段一段详细解释马克思的意思。怎样论述《资本论》的逻辑呢?
&&&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他是这样批注的:
&&& 要义: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1章。因此,半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笔记》第191页
&&& 列宁的这段话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为什么那么多马克思主义者理解不了马克思撰写的《资本论》呢?其中包括那些教了几十年《资本论》的专家学者,都不懂得马克思使用的辩证逻辑呢?看来,我们有必要从哲学角度、从辩证逻辑角度进行分析。这才是发挥我们自己特长的分析视角。为此,我们在对《资本论》第一章进行的分析中,虽然也要沿着《资本论》写作的顺序进行解释,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我们不是对马克思的论述进行详尽的说明,而是以概念的发展变化为线索,进行分析和解释。这样,就不会与经济学家的解释发生雷同的现象了。
&&& 第一章& 商品
&&& 1 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实体,价值量)
&&& 财富的表现形式——商品。
&&& 商品的存在形式——物。
&&&&& ┌生产资料
&&&&& └生活资料——消费品
&&&&& ┌质:多种属性,多种用途——历史的事情
&&&&& └量:社会尺度,衡量标准——历史的事情
&&& 在辩证法看来,任何事物都是以过程形式表现出来的。所谓历史的事情,就是说,无论是物的用途,还是该物与其他物相互交换的比例,这些均是由历史的发展过程决定的,不是人们主观意志决定的产物。
物的使用方式是它在质的方面具有的特征。哲学上质是规定性,其含义是与它物不同的标志。量的社会尺度,指的是该物同其他物进行交换的比例。用现在的术语,就是内在价值。物的内在价值是同其他物进行交换过程中反映出来的。这种交换比例是逐步确立起来的,它是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
&&& 开始时,交换的形式是以物易物,交换双方各取所需,只要认为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交换就能取得成功,没有具体的固定的比例关系,完全由需要来决定。这种交换形式属于偶然的,物物交换。虽然交换的物品本身都包含有劳动在内,但并不是严格按照劳动量的多少来交换的。以后随着物品的丰富,交换的发展,逐步形成按照物品的内在价值——劳动量进行交换,这是商品社会具有的交换特征,即等价交换。
&&& 早期的物物交换形式,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人们可以在偏僻的集市交换中看到。在文化大革命中,我们曾在江西井冈山用一个毛主席像的纪念章(当时的价值是3分钱)就能交换到老乡制作的一根全新的竹扁担。这样的交换完全是各取所需,没有按照物品的价值来衡量。交换双方对此都很满意,都觉得很值。为什么呢?因为满足了各自的需要。这是以物易物具有的典型特征,也是早期的原始的交换方式。并不严格按照劳动量,而是根据双方的需要,完全是自愿的,交换后双方都觉得值,合算。
&&& 因此,对于交换的研究,必须注意到它的发展过程。不能一说到交换,就是等价交换,就是按照实际的劳动量价值进行的交换。在研究社会问题时,头脑中一定要有过程的观念。人类任何现象的出现和发展,都是有一个过程的。早期、中期、晚期,原始、中世纪及当代,各个时期都是不同的。这就是说,社会科学中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同样一个概念,它的内涵也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的。
&&& 许多研究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总想为事物下一个十分明确的科学定义,以为只要有了这样明晰的定义,就会使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了,争论就从此不存在了。这是一种天真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 事物都在发展变化,反映事物的概念也必然要发展变化,否则,概念就不能如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事物了。一切都在变,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概念也是如此。关键是把握住应用概念时的具体条件。在唯物辩证法看来,真理都是具体的,抽象的真理是不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采取先入为主的方法,用现在的概念去看待早期的经济关系。
&&& 同样是交换价值,早期的简单的商品生产中就不体现生产关系。虽然也是交换各自的劳动成果,但是社会生产关系却不体现在这种商品交换之中。只有在商品社会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它的生产关系才直接通过商品交换体现出来。
&&& 财富:由商品过渡到使用价值。
&&& 商品,这是外在的表现形式,它的本质是具有使用价值,有用的物品。如果没有用处,那么,它就不能成为商品,不能称作财富。
&&& 使用价值的特点是通过使用或消费才能体现出来。这是使用价值存在的条件。如果不使用,它就会丧失其使用价值,就成了没有的物品。
&&& 资本主义社会里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为什么能够交换,因为有用,具有使用价值。
&&& 从使用价值转入到交换价值的探讨。注意,这是从形式到实质,从现象到本质的论述过程。
现象上,交换价值反映的是一种交换比例,这种比例具有的特点是不固定的,它随着时间地点不同而不断改变。因此给人一种假象,好像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是不确定的,存在着矛盾,一会儿一个样。这是一种交换比例不同引起的错觉。
&&& 外部表现出来的交换比例是多种多样的,内在本质即该商品价值却只有一个,它是不变的。这是变与不变的对立统一,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
&&& 这种发生在不同物品交换关系中出现的不同交换比例反映出商品的本质。各种交换比例之间具有一个等同的东西,交换价值只是一种表现形式,它具有内在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价值。
&&& 以小麦和铁的交换为例说明,不同的物品之所以能够相互交换,是因为内部有相同的东西。这种相同的东西、共性的东西与交换的物品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具有交换价值,内部一定具有这种共性的东西。这种共性的东西就是价值。
&&& 由此看来,交换价值与价值之间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不是量和质的关系。
&&& 我们知道,量和质的关系是体现在一个物品内部的关系。现象和本质的关系则是发生在相互关系中的范畴,是不同物品之间在交换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矛盾。一定要准确把握住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不是量与质的对立统一。
&&& 通常人们往往容易将交换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关系看作是量和质的关系,这是不正确的。价值不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通过交换关系反映出来的社会属性。因此,这里的关系应该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如果把它错看成量和质的关系,就会偏离马克思的经济学说。
&&& 从交换价值中反映出来的共性可以看出,它不是物品或商品的天然属性,不是它的使用价值,而是与使用价值截然对立的,是社会属性。所以,马克思提出: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
&&& 这里马克思开始从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化了。要知道这是一种飞跃,是通过交换价值暴露出来的矛盾完成了从自然形式向社会形式过渡的。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是进入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前提:从社会形式角度分析经济关系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 所谓自然形式,就是天然属性,像钢笔能写字,电视机能看各种节目等,这些是物品的自然属性。物品的自然属性是不会改变的,它是使用价值的具体体现。
&&& 所谓社会形式,是与自然属性无关的,无论是钢笔还是电视机,它们的社会属性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劳动的结晶。社会形式是社会属性的标志,因此,物品的社会属性是可以改变的,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而改变。社会属性是可变的,这一点必须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 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生产关系的特征会反映在不同的范畴运动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反映在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一系列范畴上。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则直接反映在占有、占有形式、管理方式、劳动者就业、劳动报酬等一系列范畴上。不能用资本主义的价值关系来说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点,这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不能看到了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同一性而否定了它们之间的对立性,也不能看到了它们之间的对立性而否认了相互之间的同一性。
&&& 同是商品价值,资本主义社会中就反映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则不反映它的生产关系。这就是社会形式具有的特点,它是可变的,变化的根据就在于社会制度。
&&& 商品价值反映了劳动关系,这是不错的,但是,劳动关系与社会的生产关系并不是等同的概念。劳动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一部分,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占有关系,其次才是劳动关系。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占有关系是该社会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直接反映出该社会的占有关系,所以,通过劳动关系的分析就能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则不同,它的劳动关系只是反映了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主要的基本的方面体现在占有关系中。所以,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剖析占有关系,才是把握住该社会生产关系的突破口。换句话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不表现在商品中,而是表现在实际的占有关系内部。
有的同志会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表现在占有关系中,占有关系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已经实现了劳动者共同占有啊!因此,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已经解决了占有关系问题。这样的观点就是从表面现象上看问题的结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劳动者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但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告诉人们,劳动者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着形式上占有与实质上不占有的矛盾。也就是说,在占有关系内部还存在着矛盾,还需要通过社会变革加以解决。如果劳动者真正成为占有者了,那么,为什么还会存在腐败,还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还有四人帮、陈希同、成克杰等侵占社会财富的现象。这些官僚者的存在说明,在劳动者共同占有基础上,还存在着剥削者占有的问题。共同占有只是形式,其中包含着劳动者不占有的事实。
&&& 那些看不到社会形式的改变直接影响着概念的发展变化的人,就是对于社会形式的特点没有把握住,因此,只看到了生产的自然形式,都是商品制度,都是货币交换,就以为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都是一样的,这样的观点是极其错误的。相反,只把握住社会制度是截然对立的,所有制不同了,因此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都与资本主义社会截然相反的观点同样也是错误的。前者的错误表现在只看到了同一性,而忘记了对立性;后者的错误表现在只看到了对立性,而否认了同一性。
&&& 总之,这两种观点尽管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但是共性只有一个,都是将对立与同一关系割裂开来,将对立性与同一性分割开来。没有在对立统一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观念中把握住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说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它们二者之间既有对立性又有同一性,对立性与同一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种性质。
&&& 从商品价值中不能剖析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是社会制度变化导致的必然结果。
&&& 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在于:使用价值侧重于它的质,不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用途。交换价值只有量的差别,与使用价值无关。当然,这样的结论是从本质角度得出来的。从现象上讲,使用价值构成了需求关系,因此又会直接关系到交换价值的量,关系到交换价值具体实现的程度。
&&& 但是,这里马克思是从本质角度进行的论述,因此供求关系已经被扬弃了。由于供求关系是具体的现象,这里则是本质的反映。现象与本质,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从本质高度进行论述,与现实存在必然有一段差距,彼此之间存在着矛盾。因为本质是单一的,现象是多样性的,现象上各种联系都交织在一起,本质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即反映出基本的主要的联系。
&&& 这就是说,本质联系只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的诸多联系中的一方面。如果将现象与本质并列起来,同时论述的话,就不能深刻地把握住本质联系。这是辩证法具有的特点之一,从本质出发,将本质联系论述清楚以后,再过渡到现象。《资本论》第一卷就是从本质高度论述问题的,它体现了辩证逻辑的特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内向外一层一层进行剖析,从而全面地把握客观存在的各种联系。
马克思在第一章的论述,都是从本质高度,从抽象角度进行论述的,是本质自身内部关系的反映。因此,马克思才得出交换价值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这并不意味着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毫无关系。对立统一规律表明,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既对立又同一的,它们共同存在于商品体中。如果没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则将不复存在。所以,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
&&& 作为交换价值,主要考虑的是交换比例,量的方面。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是相对而言的,相对于使用价值来说,交换价值中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原子,彼此之间是相互对立的。但使用价值不同决定了它的交换价值也不一样,这是它们二者之间具有的同一性。
&&& 当人们将使用价值扬弃之后,商品体的属性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种单一的规定性。
&&& “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这句话很重要。它的真实含义是:劳动产品的自然属性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商品学研究的内容;社会属性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内容。马克思通过这句话,从自然形式跳到社会形式上,此时得出了抽象人类劳动。这里,认识再一次出现了飞跃:劳动,从具体劳动上升到抽象劳动,从自然形式上升到社会形式。这是质的变化,是辩证的转化。
&&& 抽象劳动是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凝结的抽象劳动就是价值。或者说,商品价值。这里马克思为价值这个概念进行了界定,这是价值一般的定义,它对任何社会中的商品都适用。
&&& 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因此,交换价值的本质就是价值。换句话说,价值的表现形式就是交换价值。
&&& 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来考察,但现在,我们应该首先不管这种形式来考察价值。
&&& 这里,马克思讲述了社会发展的历程。开始时是简单的社会交换,此时交换价值还不是抽象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随着历史的发展,确切地说,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交换价值就成了价值的表现形式。这里揭示了交换价值概念的变化过程。它是从自然形式中脱离出来的,从自然形式前进到社会形式方面,变成了价值,变成了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
&&& 从偶然性过渡到必然性,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马克思说,但现在,我们应该首先不管这种形式来考察价值。言外之意,下面分析的价值,还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价值,而是没有任何社会规定性的作为商品一般的价值。
&&& 作为商品一般的价值,内部包含有抽象人类劳动物化在其中,这种价值量是由劳动的量来计量的。劳动的量是用劳动时间长短来计量的。这里,马克思从价值的质的规定前进到量的规定。首先确定一点,劳动时间单位是小时、日。接着从劳动日的自然形式过渡到社会形式,提出: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 然后提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界定: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 结论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这里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千万不要把数学运算方法代入到社会科学领域中来。这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不是通过数学计算方式就能够得出的准确数值。哲学、政治经济学都是从质的角度进行分析问题的,因此,任何一个概念都是本质的概括,没有确切的数量规定。这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同的标志。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概念,它表明该社会生产某种产品时普遍的具有代表性的那种劳动时间含量。在具体上并不是以先进手段和落后方式所用时间的总和取平均值这种数学方法得到的。因为在现实中,不同的时期内采用先进手段与落后方式生产同一种商品的情况是存在的,而且二种生产方式的比例在每个时期都是不同的,因此,决定该种商品的普遍的生产力水平,各个时期也会不同,这种变化决定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准确的数量规定性,只是一种关系的反映,是把握价值量的方法。政治经济学不是数学,因此,数学方法在这里并不适用。
&&& 价值,从抽象劳动这种质的规定性前进到具有了量的规定,变成了“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这是从质到量的过渡,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表现。分析的结果便是从抽象劳动前进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 劳动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关系。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
&&& 物与商品的对立统一关系。物可以是使用价值,但不是价值。比如天然的物或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具有价值,使用价值构成了价值的基础。
&&& 商品生产的条件有两个,一是为别人生产;二是通过交换达到消费。
&&& 因此,商品生产与占有形式没有直接的关系,只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就具备了商品生产存在的基础。由此看来,无论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可以实行商品生产。这是生产的自然形式决定的,与社会性质无关。
&&& 2 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 商品的二重性,在表现形式上为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一个是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一个是抽象劳动形成了价值。因此,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二重性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对立统一。具体劳动是自然形式的产物,抽象劳动是社会形式的产物。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是对立统一的。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的对立统一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 马克思先提出自己的观点,明确指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以下是较详细的说明,即论证。
&&& 以上衣和麻布为例,马克思提出了“有用劳动”、“劳动产品”、“生产活动”、“社会分工”等一系列概念。并且明确指出: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
&&& 马克思指出: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P55
&&& 注意,这里的“私人劳动”是从本质高度提出的概念,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个体私人生产。从本质角度提出的私人劳动,它既包括独立的企业劳动又包括个体作坊式的劳动,总之,是彼此分离的各种劳动组合形式,它们进行生产的形式都被概括在私人劳动的范畴中。每个生产单位本质上都是私人劳动,彼此之间是相互对立的。当然,个体劳动形式只是其中的一种,也是私人劳动的形式之一。
&&& 商品生产发展成社会分工。
人类早期的分工属于自然分工。例如男子主要负责外出狩猎,女子则负责饲养和承担家务,或者男耕女织等。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这种自然分工将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于是出现了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此时,自然分工转变为社会分工,机械代替了手工,社会生产也由原来的私人形式发展到社会化形式。以各个分散的独立的企业生产发展到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因此,私人劳动构成了整个社会生产链条中的一部分,或者说,其中的一个环节。
&&&& 社会分工,社会化生产是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产生出来的。同时,商品生产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分工、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它们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 然而,在社会分工没有出现以前,劳动就已经存在了。因此,人类劳动同社会形式的发展变化无关,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是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显然,这是从自然形式角度论述劳动的。
&&& 劳动是创造财富的手段,自然界是创造财富的条件。
&&& 从劳动的自然形式角度如何跨进到劳动的社会形式呢?马克思是通过商品价值的分析完成这一转化的。
&&& 马克思说: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 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这样就从劳动的自然形式过渡到它的社会形式。
&&& 从社会形式角度进行分析,劳动也是一分为二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二者之间是倍乘关系。作为商品价值,它是以简单劳动作为计量标准的,本质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 这里的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同样是从本质角度提出的概念,它是用来区分现实中存在的各种劳动。对于这两种劳动的划分,同样没有精确的数学关系在内。为什么高级技工的劳动报酬比普通粗工要高8倍而不是5倍呢?这里不存在数学关系问题,完全是由社会的分配政策决定的。在政治经济学领域里,没有严格的数学比例问题。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只是将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区分,是从质的角度提出的划分,不是数学上的比例问题。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是为了把握住现实的经济关系,为了弄清相互关系具有的特点,不是为实施具体的分配方案进行出谋划策,它揭示的只是原则、原理、规律。
&&& 分析的结论又回复到前面:使用价值考察劳动的质,是自然形式的产物;价值考察的是劳动的量,它是社会形式的产物。
&&& 使用价值构成了物质财富,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货币形式下,以价值为统计财富增长的数字中容易偏离实际的财富增长状况。价值与使用价值不是相同的概念,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我国经济学界,以孙冶方为代表的窄派为什么强调统计国民经济一定要严守创造物质财富的标准呢?依据就在这里,社会财富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价值只是财富的虚幻的一种反映形式。
&&& 使用价值的增长与价值量的下降,二者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对立的运动来源于劳动的二重性。
&&& 生产力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
&&& 这里提出了生产力的概念:它是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多少的标志,它是生产效率的反映,与价值无关。
&&& 生产力是自然属性,价值是社会属性。因此,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同价值量无关,这个观点很重要。
&&& 分析的结论是: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P60
&&& 3 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 辩证地分析问题遵从一个原则,从质到量,从分到合。这是两个层次的一分为二。先确定商品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再分析它的量的方面即存在形式上具有的特点,最后进行综合分析。这是辩证逻辑具有的典型特点。
&&& 这里的量,是哲学意义上的概念,它的含义是存在形式,而不是数学中具体数量的含义。商品的存在形式就是交换价值,或者说价值形式。
&&& 作为商品的质,它是一分为二的,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作为自然属性,指的是使用价值;作为社会属性,指的是交换价值。社会属性是隐藏在自然属性的后面,是人们直接感觉不到的东西。打个比方,就像春节送给老人一个盒装点心一样。自然属性是直观的,可见的,一盒糕点。社会属性就相当于谁送给老人的。人们从糕点盒的外表中看不出来,不可能知道这是谁送给老人的。因为糕点盒上没有任何标记,因此它是隐藏在后面的东西,是附加在糕点上的属性。当然,这只是一种通俗的比喻。至于是否恰当,您自己体会吧!
&&& 总之,社会属性是后天增加进去的东西,它不是物品自身固有的。对于物品来说,它的自然属性是天生的固有的永远不变的,就像糕点是食品,用来充饥一样。可是,社会属性则不然,比如说这盒糕点也许是儿子送来的,也许是女儿送来的,还有可能是亲戚朋友送来的。总之,社会属性是可变的。因为它是社会附加到物品中去的,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生改变。
&&& 商品的社会属性就是这种附加到产品上去的东西,因此它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使这种属性具有的特点发生改变。交换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价值是商品体的内在本质。商品之所以有了价值的规定,原因就在于交换。这样说来,商品价值产生的最初原因,或者说表面上的原因,就在于交换的存在。一个物品,如果生产出来自己使用,就不会成为商品。拿去交换其他的物品,此时该物品就变成了商品。由此看来,交换,相互发生联系,是价值产生的基本条件。
&&& 无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变化,只要存在着交换关系,那么,价值范畴就一定会存在。这是从商品一般角度上得出的结论。在现实社会中,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对商品的特性加以限制,使它不能直观地表现出来。但是,这是社会形式制约作用的结果,不是商品一般能够左右的东西。这是客观条件人为限制的结果,假如不对商品加以任何限制的话,那么,它就一定按照价值规律的原则进行发展变化。因为价值规律是客观规律,它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 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这一节则是从量的角度进行分析。上面我们已经指明,哲学上的量指的是存在形式。具体说来,这一节论述的是交换价值在现实中的发展变化过程。价值是内在的实体,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交换价值的发展变化是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相一致的。因此,论述价值形式的发展变化,实质就是从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中把握住人类社会从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的转化过程。这是人类早期曾经经历过的一个发展过程。从价值形式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剖析出唯物辩证法具有的对立统一规律。下面我们就来进行具体的解释。
商品具有二重形式:自然形式与社会形式。我们习惯于将自然形式称作自然属性,将价值形式称作社会属性。这只是称谓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区别。属性是通俗的称谓,形式是哲学上的用语,区别仅此而已。
&&& 自然属性是天然形成的,客观存在的形式;社会属性不是先天性的产物,是社会赋予的,就像后来穿上的衣服一样。
&&& 当然,对于社会形式,也存在着一般与特殊的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在论述商品这一章里,是从社会的一般形态进行分析的,也就是说,它舍去了公有制社会形态与私有制社会形态的规定性。这些具体规定性还根本不存在,它是从社会一般出发,是从具体的社会形态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形态。因此,从社会一般角度分析出来的结果将适用于现实中各种不同的商品社会。
&& &由此看来,在研究革命导师的论述中不能掺杂个人的主观理解,一定要从导师分析问题的角度上进行阐述。不能一看到社会形式,就把具体的社会形态例如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添加进去。这里没有具体社会形态的规定性,是社会一般或者说抽象的社会。就像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起点范畴——“纯有”或者说“纯存在”一样。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
&&& 在这里,马克思将黑格尔的《逻辑学》移植到政治经济学中,得出了社会一般这个范畴。然后,再前进到具体的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我们在分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占有一般出发,先对占有一般进行分析论述,然后过渡到具体的占有即劳动者共同占有中去。整个过程是从一般出发,经过分析论证,过渡到具体的占有即公有制社会形态中去。
&&& 这样说来,《逻辑学》《资本论》《公有制》这三部理论著作,都贯穿了同一个逻辑方法,即辩证逻辑。它们都是从一般上升到特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 价值是社会形式的产物,是社会赋予交换的物品的一种属性,不参与交换的物品则没有这种属性。
&&&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物品之间所以能够进行交换,其中必有共同的东西在里面。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人类劳动。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劳动的果实或者叫做劳动的结晶。因此价值是社会的属性,不是物品本身先天具有的特点。
&&& 分析价值的思路就是从现象出发,从交换关系出发,从不同的交换比例中人们把握住其中的本质,把握住价值的实体——抽象劳动。
&&& 当质的分析完成之后,马克思就进入到价值形式的分析之中。一旦进入到价值形式的分析中,人们自然就会想到用来交换的媒介——货币。因此,分析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揭示出货币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发展成贵金属——金银,从金银变成了纸币,从纸币发展到信用卡,电子货币。这些形式的出现都是历史的产物,是历史在前进,交换在发展的必然结果。
&&& 从金本位制的确立到金本位制的解体,用来交换的媒介从肯定走向了否定,这是当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商品经济高度发展起来之后,到达一定程度就将走向自己的反面,这是辩证法告诉人们的真理——一切都将走向自己的反面。交换媒介也不例外,商品生产也是如此。
&&& 最简单的交换关系就是以物易物,目前最发达的交换关系就是信用卡,电子结算。从货币的形成一直到货币的终结,构成了商品交换形式上完整的一个发展过程。
&&& A 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
&&& (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一件上衣。)
&&& 马克思以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一件上衣为例,来说明其中包含的辩证关系。
&&& (1) 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
&&& 第一句话是: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
&&& 在辩证法看来,一就是多。最普通最常见的关系式中包含着最丰富的思想内容。一个简简单单的数学关系式,如果从数量角度进行分析,则是没有什么思想内容的,它不过是一个等式而已。但是,商品经济的一切矛盾都蕴含在这个普通的关系式中。这就是从质的角度与从量的角度分析问题时具有的本质区别。
&&& 数学是从量的角度分析问题的,在数学思维看来,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等式而已,看不出其中有什么深奥的东西。
&&& 哲学是从质的角度分析问题的,因此,马克思才说,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
&&&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以物易物这种形式是人类最初的交换形式,这里面包含的矛盾是后来一切交换形式发展的基础。现实上交换形式的各种演变都是源于这种最简单的交换形式内部具有的矛盾,是这一矛盾发展变化的结果。由于这个等式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却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要把握住其中的思想内涵,必须具有高度的抽象力,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如果单从感觉上现象上进行分析的话,就会什么也把握不住。
&&& 量上不等,质上相等,就是这个简单的关系式具有的特点。
&&& 对于交换价值的分析,马克思将它一分为二,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关系。
&&&&&&&&&&& ┌相对价值形式:特点是可变性,衡量对象
&&& 交换价值┤
&&&&&&&&&&& └等价形式:特点是不变性,价值尺度
&&& 一边是相对价值形式,一边是等价形式。相对价值形式是变动的产物;等价形式是不变的产物。至于在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关系式中,谁是等价形式,谁是相对价值形式,完全是不确定的东西。也就是说,辩证法具有的基本原则是“在本质中一切都是相对的”。
&&& 这里没有任何主观的因素在内。通常人们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定,把等式前面的商品作为相对价值形式看待,这样一来等式后面的上衣就成了等价形式。这种看法只是主观的习惯,对于上衣究竟是不是等价形式,那要取决于它在实际交换关系中的作用来决定,它充当等价物时才是等价形式,不充当等价物时,就是相对价值形式。这里没有任何主观的因素在其中,一切都取决于现实的经济关系,取决于它们在交换过程中各自所处的地位。
马克思的结论就是这样说的:一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
&&& 前者,就是相对价值形式,后者就是等价形式。一切都由客观情况来决定,没有主观规定性在其中。这就是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的真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2) 相对价值形式
&&& (a) 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
&&& 在价值表现的两极中,马克思只是提出问题,界定相对价值形式与等价形式的概念内涵,指出它们具有的客观性。接下来则是分别展开论述,先论述相对价值形式,再论述等价形式。论述的方法还是从质到量,先内后外,这是辩证法论述问题具有的特点。
&&& 我们分析问题时一定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论述问题则是从本质到形式,先确定质的特点,然后再论述它在形式上具有的特点。这就是从质到量的发展,它具有的特点是两个层次的一分为二。
&&& 不同物之间具有同一的质,这个质就是人类劳动,即价值。这种价值如何表现出来呢?是通过关系,通过交换,从等价物身上表现出来的。
&&& 如果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那么,我们的分析就是把商品化为价值抽象,但是并没有使它们具有与它们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在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这里,一个商品的价值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P64
&&& 这段话很重要。它告诉人们,社会形式不是自然的产物,不是从自身中抽象出来的属性,而是通过交换关系产生出来的结果。如果脱离了交换关系,就会变成主观的价值抽象,变成自然属性了。这样的价值抽象并不是科学的抽象,而是纯粹主观的抽象,因为这种价值抽象是没有社会关系在内的纯粹主观抽象。
&&& 当一些人把马克思提出的抽象劳动作为唯心主义的概念看待时,就是陷入了纯粹主观抽象的泥坑。他们自以为比马克思还要高明,实际上马克思早已指明了这种错误的倾向。价值抽象说的就是这种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这样看来,不是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有缺陷,而是人们在理解马克思的观点中出现了偏差。一些人把自己的错误理解强加到马克思的头上,进而以此来否定马克思的经济学说,这种做法除了卑鄙的小人之外,任何一个光明正大的人都会蔑视这种诡辩行径的。
&&& 作为客观的抽象,价值直接反映在交换关系之中,是交换关系的产物,不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或者说,价值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不是商品自身中抽象出来的东西。
&&& 马克思对价值的概念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P65
&&& 从价值是抽象的人类活动,前进到更为具体的规定,凝固的抽象人类劳动。
&&& 质上等同的两个商品之间进行交换,(这里的质指的是同一的抽象劳动)在等式两端的商品各自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具有质的差别,一个是价值的尺度;一个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
两种不同的商品之间发生交换,处于等价状态,这一关系式说明,它们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质,即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抽象劳动是以物化的形式存在的,是价值的具体表现。这种表现是以使用价值形态出现的。但是,它却与使用价值截然不同。这种不同就如同多穿了一件镶金边的上衣,它是通过交换关系增加进来的。
&&& 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在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也就是说,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自然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或者说,商品B的物体成了反映商品A的价值镜子。
&&& 这里明显地出现了矛盾。价值本来是社会形式的产物,但它却以另一种商品的自然形式即使用价值表现出来。这种虚幻的表现形式给人以假象,好像价值这种社会形式是商品本身具有的,它不是交换产生出来的东西,而是每一种物品本身具有的属性之一。这是一种假象,这是一种矛盾,既然是一种矛盾,它就要发展变化。
&&& (b) 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
&&& 从质到量的深入,是辩证法进行分析问题的两个层次。先分析质的规定性,确定问题的性质,再对它进行具体的分析。
&&& 价值形式不只是要表现价值,而且还要表现一定量的价值,即价值量。既有质的关系,又有量的关系。质与量是统一在一起的,不可分割开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都通过“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关系式表现出来。从质上来说,它们二者之间价值量相等,从量上来说,一个是20码,一个是1件,这种量的交换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变的。因此,马克思从发展变化角度,详细地研究了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对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形式的影响。分为四种情况:
&&& Ⅰ 麻布的价值起了变化,上衣的价值不变。
&&& 结论是:在商品B的价值不变时,商品A的相对价值即它表现在商品B上的价值的增减,与商品A的价值成正比。
&&& Ⅱ 麻布的价值不变,上衣的价值起了变化。
&&& 结论是:在商品A的价值不变时,它的相对的、表现在商品B上的价值的增减,与商品B的价值变化成反比。
&&& 从分到合,进行综合论述,得出上述两种变化后的关系式。
&&& 基本关系式:20码麻布=1件上衣
&&& 在第Ⅰ种变化中,则是20码麻布=2件上衣
&&& 在第Ⅱ种变化中,则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
&&& 上面两种情况都是在一方发生变化,另一方不变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显然,这里存在着一分为二的关系。具体变化是“一”,变化的形式则是“二”,具有相反的两种形式。
&&& 接下来的分析则是等式两边同时变化的情况。同时变化也有两种情况,同样体现出一分为二。同一方向和同一比例,这是一种情况;同一方向不同比例,这又是一种情况。马克思对两种相反情况都进行了分析。先看对同一方向同一比例的分析:
&&& Ⅲ& 生产麻布和上衣的必要劳动量可以按照同一方向和同一比例同时发生变化。此时,麻布与上衣的交换关系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只有把它们同价值不变的第三种商品比较,才会发现它们的价值的变化。如果所有的商品的价值都按同一比例同时增减,它们的相对价值就保持不变。P69
&&&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在价值形态上看不到任何变化,但是,“它们的实际的价值变化可以由以下这个事实看出: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现在提供的商品量都比过去多些或少些。”P69
言外之意,当价值量看不到发生变化的情况时,在使用价值上却可以看到明显的变化,即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数量发生了改变。
&&& 再看同一方向不同程度的变化,对此马克思没有进行具体的阐述,只是提出:
&&& Ⅳ& 这种种可能的组合对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的影响,根据Ⅰ、Ⅱ、Ⅲ类的情况就可以推知。
&&& 因为这种变化属于非本质的表现形式,所以马克思没有将其作为论述的重点。
&&& 通过采取上述方法,不断地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马克思得出结论:
&&& 可见,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即使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发生变化。即使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最后,商品的价值量和这个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同时发生的变化,完全不需要一致。P69
&&& 这个结论讲述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即使在没有供求矛盾的影响下,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也会存在着矛盾,这个矛盾是商品体内部具有的矛盾。供求关系只是外部的作用,事物内部的矛盾才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根本原因。
&&& (3) 等价形式
&&& 从表面上看,等价形式具有的特点是能与另一个商品直接交换,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因此,商品等价形式不包含价值量的规定。
&&& 从本质上看,等价形式具有的特点是:
&&& ① 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
&&& ② 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
&&& ③ 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的形式,成为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
&&& 在这一小节里,需要注意的是:
&&& 任何商品都不能把自己当作等价物来同自己发生关系,因而也不能用它自己的自然外形来表现它自己的价值,所以它必须把另一商品当作等价物来同它发生关系,或者使另一商品的自然外形成为它自己的价值形式。P71
&&& 也就是说,只有在交换关系中才能实现,才会具有这种转换形式的存在。在这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脱离了交换,它就不再具有这一特性了。
&&& 由此看来,转化条件是非常重要的,脱离了交换关系,这种转化就不存在了。
&&& 作者以塔糖和铁的交换为例,说明铁作为重量尺度的意义。这里,不是铁的使用价值,而是铁的重量起着衡量尺度的作用。
&&& 铁的重量与使用价值无关,用这样的比喻说明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使人一看就非常清楚。
&&& 当然,这个例子假如用台秤来说明,更具有说服力。因为台秤的秤砣,或者天平中的砝码,本身都标有重量的单位,1KG,100G,10G等,此时,人们一看到秤砣或砝码,就不会考虑它们本身的自然属性,而是直观地意识到它们是作为称重的单位存在的,是重量单位的代表。在这里,秤砣和砝码的使用价值直接变成了称重单位,与它们的质地即铁的自然属性无关了。
商品的等价物其含义在这里就相当于秤砣和砝码,与它原来的具体的使用价值没有任何关系了,它只是作为价值的尺度存在。对于等价物来讲,它原生的使用价值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作为价值来讲,它是超自然的属性,是社会赋予的东西,就像秤砣和砝码一样,是从外部添加到它们身上的一种属性。
&&& 等价物是作为价值的尺度存在的,它的使用价值在这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作为价值来讲,它是超自然的属性,是社会赋予商品的东西。等价形式代表的就是价值,是衡量价值的标准尺度。
&&& 等价形式具有的这个谜,只有在它的充分发展的形式——货币形式中才被人们普遍认识到。但是,这个谜在它的细胞形态中就已经具有了,只不过人们对此没有认识到而已。
&&& 马克思以亚里士多德为例,说明了社会存在对于社会意识的制约作用。亚里士多德最早分析了社会形式和自然形式,也最早分析了价值形式。提出:
&&& “5张床=1间屋,无异于:5张床=若干货币”。
&&& 他说:“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但是他到此就停止下来了,没有对价值形式作进一步分析。
&&& 亚里士多德虽然最早揭示了价值形式的秘密,但是很不彻底。原因在于亚里士多德缺乏“价值”概念。为什么他不能产生“价值”概念呢?因为当时的社会存在不具备产生“价值”概念的条件。当时的社会条件是怎样的呢?
&&& 马克思指出,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价值表现的秘密,在于一般人类劳动概念的形成,形成一般劳动即抽象的劳动其社会条件在于,商品交换的充分发展。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
&&& 在这里,马克思向人们揭示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当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从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价值的秘密才能揭示出来。
&&& 然而,亚里士多德在商品交换关系还不发展的古希腊奴隶社会时期,就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足以体现出他的天才和智慧,只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他才不能进一步揭示出其中的奥秘。
&&& 这就是智者与凡人的差距。凡人只能把握住表面现象,智者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尽管揭示本质的深度要受到历史发展程度的限制,但是,反映本质的深度是与时俱进的,是与历史发展的程度相一致的。
&&& 这就是存在决定意识观点的具体例证。在当代,由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之后,才使毛泽东最终攀登上理性辩证法的高峰,使他从具体的阶级划分上升到本质高度的“阶级”概念。这就像哲学领域中的“物质”概念一样,物质概念是认识论中作为本质一般的概念存在着,对此唯物论与唯心论两大派别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一直进行着争论。
&&& 唯物论坚持物质第一的观点,唯心论则反驳说,物质是不存在的,是主观的概念。如今,在马克思主义者队伍中,明确否定物质存在的观点已经很少见到了。但是,在社会科学中,对于“阶级”的概念,人们却没有意识到它也是一个反映本质的概念。这是社会科学中反映最高本质的概念,只要存在着剥削者,那么阶级划分就有客观基础。
阶级的划分最初是具体的概念,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作为区分的基本标志。然而,从“阶级”概念一出现,它就是同“物质”概念一样,是反映本质的概念,由于人们对此没有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始终将“阶级”看作是一个具体概念,如同黄瓜西红柿一样,是可以感知到的概念。因此,当社会发生变革之后,当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社会上的地位发生转换之后,人们就意识不到“阶级”的存在了,以为社会变革将“阶级”已经消灭了。这种错误的观点就是将“阶级”停留在感知阶段的产物把握的必然结果。毛泽东根据苏联变修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将“阶级”概念提升到相当于“物质”概念的高度,这样就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 如果不承认“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在哲学上就等于认为“物质”是不存在的一样。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由此看来,理论上的创新是与社会存在的变革程度相适应的,它是社会变革的具体反映,是社会变革在观念上的表现形式。
&&& 毛泽东就是这样的智者。他提出的“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英明论断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理。几乎所有的既得利益者都在诋毁否定毛泽东的这一真理,只有劳动者真切地意识到毛泽东的英明伟大,因为他说出了劳动者想说又不敢说的心里话。看看农村中收税时抄家的场面,人们不禁发出了感叹,这是共产党的宗旨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哪里去了呢?
&&& 社会的深刻变革使毛泽东上升到理性辩证法,从具体的阶级划分提升到本质的阶级概念,这也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产物。看来,理论的创新是同社会存在变革程度相适应的,它是社会变革的具体反映,是社会变革在人们观念上的反映。
&&& 总之,只有在商品经济比较发展的社会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之后,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抽象出价值的概念,形成科学的理论。
&&& (4) 简单价值形式的总体
&&& 对于价值形式的个别分析属于静止的分析,对于价值总体的分析属于动态分析。静止的分析沿着从质到量的顺序进行。然而,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因此,理论分析必须还要从静到动,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在总体考察中,马克思进行了动态分析。
&&& 这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马克思的这段论述;
&&& 在本章的开头,我们曾经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是使用价值或使用物品和“价值”。一个商品,只要它的价值取得一个特别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现形式,即交换价值形式,它就表现为这样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绝没有这种形式,而只有同第二个不同种的商品发生价值关系或交换关系时,它才具有这种形式。P75
&&& 这里马克思明确提出,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为什么不对呢?马克思进行了具体的解释:使用价值是本质的概念,交换价值是现象的概念,因此,这里存在的问题是将本质与现象并列起来了,由于现象与本质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概念,因此违反了辩证逻辑的规定,属于逻辑上出现了错误。
&&& 使用价值是自然属性的本质,交换价值是社会属性的表现形式。按照辩证逻辑的规定,本质与形式二者是不能并列起来的,因此必须纠正这种违背辩证逻辑规定的表述形式。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出了这个观点,纠正开始提出的习惯用语上的错误,将交换价值改称为它的本质即“价值”。
&&& 为什么开始不直接使用“价值”概念,而是使用“交换价值”概念呢?因为交换价值属于现象范畴,它的特点是可以感知到的,价值则是本质范畴,它不可以被人们感知到,这是其一。
其二,价值概念的提出是需要经过论证过程的,没有论证的概念在理论上是不能使用的。因此,在开始论述时只能用交换价值这个可以感知的概念。
&&& 为什么对“物品”的界定采取“使用价值”概念呢?因为这是约定俗成的概念。这里的价值与商品的“价值”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虽然名词一样,都是“价值”,但是,内涵截然不同。使用价值中的“价值”,指的是物品的用途,功效,寿命等,属于自然属性范畴。商品价值中的“价值”,指的是商品体中包含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这种抽象劳动是通过交换产生出来的,是社会属性,不是物品本身具有的属性。因此,同是“价值”这个名词,含义是不同的。使用价值可以用使用物品来代替,商品价值只能用抽象劳动来代替,而且这种抽象劳动不是从使用物品中直接抽象出来的具有主观属性的抽象劳动,而是从交换关系中抽象出来的具有社会关系在内的客观的抽象劳动。对此,我们通过下面的图示进行区分:
&&&&&&&&&&&&&&&&&&&&&&& ┌具体劳动:缝和织等,使用价值,用途、功能、寿命
&&& ┌自然形式:劳动产品┤
劳动┤&&&&&&&&&&&&&&&&& └抽象劳动:人的脑力体力的耗费,主观抽象的产物
&&& │&&&&&&&&&&&&& ┌交换价值:价值的表现形式,货币交换产生后成为价格
&&& └社会形式:商品┤
&&&&&&&&&&&&&&&&&&& └价值:抽象劳动:一般的人类劳动,交换关系中的产物
&&& 这里人们清楚地看到,同是抽象劳动,它表现在自然形式与社会形式中的含义截然不同。在自然形式中,是静止地进行抽象,把缝和织等劳动的具体形式抽象掉,得到了人的脑力体力的耗费,这种抽象是一种主观的抽象,没有任何思想内容,没有具体的社会关系在其中。它属于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概念,因此才被一些人归入到唯心主义的概念中,以此否定马克思提出的科学的抽象劳动概念。
&&& 要知道,马克思提出的抽象劳动概念是处在社会形式中的科学概念,不是自然形式中的抽象劳动。对于伟人的理论观点,一定要细细地品味,千万不要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推断,那样是把握不住真理的。
&&& 在社会形式中,抽象劳动是一种动态的抽象,是从交换关系中产生出来的抽象,是交换关系的反映。虽然也使用抽象劳动的概念,但是,不是静止的人的脑力体力的消耗,而是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人类的一般劳动体现出社会关系,因此,它属于政治经济学中的概念。
&&& 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属于主观的抽象概念,政治经济学中的抽象劳动属于客观的具有社会关系在内的概念。必须分清认识论与政治经济学中的抽象劳动的本质区别,不能将它们等同起来。否则,就无法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学说。
&&& 从抽象层次上进行划分,认识论的抽象程度比政治经济学的抽象程度要高,因为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将社会关系也要抽象掉,因此,这种抽象劳动就成了没有任何具体内容的空洞的抽象,是纯粹的抽象劳动。
&&& 社会科学即政治经济学中的抽象劳动其抽象的程度要低,它还保留着社会关系在里面。这就相当于“阶级”与“物质”一样。阶级是社会科学中对人的本质的最高抽象,然而在认识论中,阶级的本质也将被抽象掉,使它变成“物质”。一切具体的规定都被抽象掉,这就是认识论中的抽象,最高程度的抽象。
政治经济学属于具体科学,因此,它的抽象程度要低于认识论的抽象,它是停留在社会关系这个层面上的抽象。能够反映出社会关系,就达到了它的最高抽象程度的要求,因此不能再往前发展了,否则就会变成空洞的抽象,就会偏离了真理。
&&& 在理论观念领域中进行探索问题时,一定要有抽象层次的概念,每一门科学都有自己对于抽象层次的要求,超过了它的抽象层次真理就不存在了,没有到达它的抽象层次要求,同样也发现和把握不住真理。这就是过犹不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政治经济学中的抽象劳动,虽然与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具有同一性,都是人的脑力体力的耗费,但是,它的抽象层次没有达到极限,其中保留着社会关系的规定性。这是它与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具有的对立性。认识论中的抽象劳动将社会关系也抽象掉了,因此是最高级的抽象。
&&& 马克思提出,将使用价值改为使用物品,主要目的就是告诉人们,使用价值中的“价值”与商品价值不是一个含义。由于人们不习惯用“使用物品”这个准确的概念,按照约定俗成,继续沿用使用价值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必须清楚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不是同样的含义。为了简便,马克思还是采取使用价值这样的说法。
&&& 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名与实”的关系。现实中,有的人总想在“名与实”之间找到完全没有矛盾的定义,让二者之间完全一致,这是不现实的,是主观的幻想。“名与实”之间的对立统一,是永远存在的,它是存在与认识或者说思维与存在之间矛盾的反映。这是哲学上的基本矛盾,是永远存在的。因此,不可能将它们之间的矛盾消除掉。对于一门科学,比如说哲学,不是下一个准确定义就可以使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终结了,没有那样简单的事情。只要有人类存在着,永远会出现不同的观点,永远会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这就是辩证法告诉人们的真理。
&&& 因此,现实中各种学说、各种观点都将包含在哲学这门科学中,都是哲学这棵大树上的枝叶,主干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我们在一篇读后感中曾经写道:哲学,是对万事万物的思考。这个定义是停留在感知辩证法层次上的定义,上升到理性辩证法的高度,就是毛泽东提出的定义:哲学,就是认识论。由此看来,科学的定义也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在两个层次的定义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感知层次上的定义属于现象,理性辩证法层次上的定义是本质。真理则是本质层次的表现形式。
&&& 过去哲学教科书中曾经有过这样的定义: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言外之意,哲学是对世界的总体看法。这样的定义不能算是错误的,只能说,它不准确。
&&& 数学是关于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哲学是研究不同质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这也是关于哲学的定义,是从研究对象或者说侧重点方面下的定义。总之,哲学没有一个绝对不变的定义,人们只要知道哲学研究什么问题,具有那些概念、范畴、规律,它的用途是什么,就自然知道什么是哲学。与其在定义上下很大精力去寻找一个恰当的词汇,不如在哲学观点方法上多花些功夫,在应用上多费一些力气。
&&& 哲学的定义是在发展变化的,它所包含的内容也在发生变化。早期的哲学是无所不包的,当代哲学则向着认识论的方面回归。这就是哲学发展的总趋势。毛泽东紧紧把握住哲学发展的总趋势,提出了当代哲学的定义:哲学就是认识论。这是一个反映了时代哲学特色的科学定义。
总而言之,科学在发展,概念也在不断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着永远不变的哲学定义。中国的传统思维往往在定义上下很大的精力,一旦创新出一个定义,就以为形成了科学的理论,那有这样的道理呢?一个定义就具有原子弹那样的威力。这种观点也太具有形而上学的特色了吧!一个普通的定义不可能有那样的功效,一切科学的理论都要经过严密地论证,都要应用辩证逻辑,通过一系列范畴的推进,把握住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喜爱琢磨定义的人无非是想走捷径,然而科学上是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的,要一步一个脚印,就像攀登喜马拉雅山峰一样,不进则退。
&&& 使用价值四个字是一个整体,它表明物品的功能、用途、寿命等各种属性。换句话说,使用价值中的价值,指的是物品的用途,物品本身的质量,好坏程度,这些才是使用价值包含的意思。这里的“价值”是不能同“使用”分开的。商品价值却是可以分开使用的。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物品,它与物品的区别在于,商品处于交换状态中,是交换过程中的物品。价值是构成交换关系中的尺度,是人类抽象劳动的结晶。它虽然包含在商品体中,但是,它是商品体中的一部分,一方面或者说本质。
&&& 价值是抽象劳动,它是社会属性的表现形式。交换价值是价值在外部的表现形式。这种形式是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交换形式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出现之后,交换价值就转化为价格。而价值属于交换价值的本质,因此,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改变的。本质具有的特点是相对稳定的,但不是绝对不变的。本质的改变产生之后,它的载体——商品就会不存在了,此时,商品生产就变成了产品生产。只有在产品生产条件下,价值才失去了它赖以生存的土壤。
&&& 综上所述,使用价值是约定俗成的用语,价值是科学的定义,是科学的概念。这是二者之间的区别。明白了它们之间的区别之后,依然采取约定俗成的说法,没有任何害处,而只有简便的好处。
&&& 孤立地考察,它绝没有这种形式,只有在交换关系中,商品的二重性才能体现出来。就单一的商品考察,不存在价值关系,本身没有价值的因素在其中。这里的条件就是交换,处于交换过程中才会产生价值。一定注意这里的条件问题,注意价值是交换关系产生出来的社会规定性。
&&& 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它的本质是价值。重商主义者费里埃、加尼尔之流的错觉在于颠倒了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认为价值是交换关系引起的,财富是流通中增值出来的产物。自由贸易贩子巴师夏同样也是这个观点,但是在表现形式上与重商主义者不同。
&&& 重商主义者看重价值表现的质的方面,值多少钱。换句话说,它看重的是交换过程中能够赚多少钱,贱买贵卖。自由贸易者看重价值表现的量的方面,看重的是有多少商品能够进行交易,交易的种类规模越大越好。
&&& 尽管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具有共同的本质,都是认为“价值和价值量由它们的作为交换价值的表现方式产生”。这里马克思是从本质角度论述问题的,实际表现形式则为,它们二者共同认为通过商品交换能够使商品增值,从中赚到更多的钱。
&&& 用现代的事例说明,重商主义者看重的是每只股票能够赢利多少,将赌注下在赢利翻番上;自由贸易者看重的是广种薄收,见利就走。因此,后者更加看重每日的行情,频繁地交易。前者则关注大盘的走向,待机而动。总之,它们二者都是通过交易来实现增值,获得更多的财富。
将财富的创造归于流通领域,是重商主义者和自由贸易者共同的本质。就像爱好炒股的人们一样,总以为不经过生产过程赚钱是增值财富最快的手段。因此,大量的资金涌入导致了股指的一路上扬。这是资金涌动的结果,不是生产效益增长带来的产物。一切靠外力推动起来的增长,必将随着外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它没有顽强的生命力。所谓泡沫经济,就是这种外力推动起来的必然结果。当外力作用突然发生质变之后,股市立即全面崩盘。此时重新洗牌的时机出现了,新一轮行情又会重新开始起步。
&&& 如果对商品进行孤立地考察,它就不具有价值的形式,价值是交换过程中产生的东西,只有在交换过程中才会存在价值。马克思在这里反复强调了价值概念存在的条件,目的就是要让人们懂得:价值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是通过交换关系产生出来的。
&&& 我们的分析表明,商品的价值形式或价值表现由商品价值的本性产生,而不是相反,价值和价值量由它们的作为交换价值的表现方式。P75
&&& 在本质与现象的关系问题上,价值形式是表面的现象,它的本质则是价值。重商主义者和他们的现代复兴者费里埃、加尼尔之流以及巴师夏之流就是颠倒了现象和本质的关系。
&&& 商品的交换关系使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内部对立,通过外部的对立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得出的结论很重要:一个商品的简单的价值形式,就是该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的简单表现形式。P76
&&& 简单的价值形式内部包含的矛盾是它的各种发展形式的基础,这个矛盾就是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它通过商品交换关系表现出来。随着这一矛盾的不断发展,交换形式就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 商品生产是从交换关系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产品生产构成了人类生产方式的基础,随着交换关系的出现,产品生产就逐渐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转化为商品生产。因此,商品形式的发展是同价值形式的发展一致的。
&&& 简单价值形式是不充分的,它是一种偶然的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的反映。以物易物这种交换形式是最初的原始的胚胎形式,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形态变化,最终演变成价格形式。
&&& 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货币的使命即将终结,人类的交换形式即将走向货币交换的反面,重新回到以物易物的形式中,不过,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新出现的以物易物是以高效的电子结算为基本特征的。从需要一般等价物到抛弃一般等价物,人类社会的生产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从贵金属充当货币,到金本位制的确立,然后走向了它的反面,贵金属被纸币取代,纸币又被电子结算代替。金本位制的统治地位动摇了,即将被淘汰了。这就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应验了辩证法的规律:一切事物都将走向自己的反面。作为一般等价物也不例外。它顺应历史潮流而产生出来,又顺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 商品生产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在一切社会形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当劳动产品增多直到有了剩余的时候,交换才能产生出来。因此,“商品的简单价值形式同时又是劳动产品的简单商品形式,因此,商品形式的发展是同价值形式的发展一致的。”P76
&&& 在商品A同商品B的价值关系中,使潜藏在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部对立,通过外部对立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一个商品的简单的价值形式,就是该商品中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的简单表现形式。这就是对简单交换价值关系分析之后得到的最终结论。
&&& 商品生产是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出来的,商品形式的发展是同价值形式的发展一致的。这里体现出逻辑与历史的统一,逻辑关系的发展是历史发展过程的本质反映形式。
简单价值形式是不充分的,是一种胚胎形式,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形态变化,才成熟起来,发展成为价格形式。由此看来,以物易物这种交换形式是最初的简单的原生的形式。价格形式则是它的充分发展的交换形式。
&&& 个别的价值形式会自行过渡到更完全的形式。这是因为交换的种类在扩大,不可能总是固定的两种商品进行交换的场合。随着商品交换的种类逐渐增多,商品的个别的价值表现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一个可以不断延长的、不同的简单价值表现的系列。这样,分析的逻辑行程就从内向外扩展,产生出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 B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 z量商品A=u量商品B,或=v量商品C,或=w量商品D,或=x量商品E,或=其他
&&& (20码麻布=1件上衣,或=10磅茶叶,或=40磅咖啡,或=1夸特小麦,或=2盎司金,或=1/2吨铁,或=其他)
&&& 这里,先列出抽象的形式,再列出具体的形式。充分体现出辩证法的特征,抽象与具体的统一,体现出辩证逻辑的特点,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 代数与算术之间具有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一个是抽象的量,一个是具体的量。马克思精通辩证逻辑,所以将抽象的量与具体的量两个关系式排列在这里,以此告诉人们,辩证逻辑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所以,这里的排列不是随意的,它体现出辩证逻辑具有的特点。
&&& 1 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 由于商品种类的扩大,简单的关系式就会在数量上增多,每一种新参与交换的商品,都会有相应的价值形式。这种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使得简单价值表现形式出现了质的变化,使它内部包含的矛盾更加直观地表现出来。此时,作为商品价值来讲,从内部隐藏的状态发展到外部直观的显露。为什么这样多的商品之间能够进行交换呢?原因在于它们彼此之间具有共同的本质——相同的人类劳动,这就是价值。
&&& 商品价值表现的无限的系列表明,商品价值是同它借以表现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没有关系的。价值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这一点充分暴露出来。
&&& 结论是:不是交换调节商品的价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商品的交换比例。P79
&&& 这是从本质高度得出的正确结论。供求关系对于交换价值的实现程度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它无法影响商品的价值,供求关系导致的后果是价格高于或低于商品价值进行交易,但是它不会改变原有的价值含量。在交易中,价格高低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价值实现程度,一方多得的利润只是另一方失去的利润。因此,无论以何种价格成交,都不会改变商品的价值。这是商品生产中非常重要的观点,即流通不会创造出价值,只能使价值的实现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发生转移。一切价值都来自于生产过程,流通中多得的部分属于价值的转移,因为有多得的部分,同时就有损失的部分,二者在量上是等同的。这是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学说的实质。
就拿炒股来说,你从中赢利的部分,必定是别人损失的部分。除了发行股票的企业规模扩大了,生产发展了,赢利增多了,股票真正能够增值,投资人能够得到红利之外。一切人为的哄抬,都是靠外部刺激,靠吸引资金投入导致出来的结果。这种依靠资金的炒作带来的就是泡沫经济,虚假的繁荣。随着资金的紧缩,必然会导致股指的暴跌。当然,对于赢利的股民来说,他确实是从流通中赚了钱,但是,这不是来自生产的增值,而是流通利润的表现。所有的流通利润,都是来自于货币资金的转移。你的赢利就是别人的损失。你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你把握了行情,聪明一点,仅此而已。
&&& 生产是根本,流通是转移。没有生产的发展,价值就创造不出来。由于社会上闲散资金的充斥,很容易出现投机现象,以为不通过生产环节就能够获得增值。这是货币给商品社会带来的虚假外观。一切价值都来自于生产,非生产行业获得的收入都属于流通利润,属于价值的二次分配。这里涉及到生产劳动以及创造财富的问题。
&&& 从物质财富角度上讲,只有物质领域的生产劳动才是创造财富的劳动。这是统计社会财富增长状况的唯一正确的指标,也是以孙冶方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符合马克思主义观点的生产劳动概念。
&&& 所谓商业、金融业、文化教育、服务业、旅游业(吸引境外游客除外)等等,都属于二次分配范畴,都是不创造物质财富的非生产劳动。但是,从价值形态上,它们的赢利有的比一般企业还要大,应该看到这些赢利只是货币的表现形式,它们的增长不会直接带来社会的物质财富增加。当然,这些行业的发展会对物质生产带来一定的刺激作用,尤其是扩大劳动者就业,减缓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但是,从创造物质财富的角度上看,这些行业不属于创造物质财富的行业。
&&& 以价值尺度即货币作为国民收入的统计指标,就会产生虚假的国民收入。此时,所有的赢利都作为物质财富看待起来,于是就会被虚假的价值蒙蔽住,看不到实际的物质财富增长状况。当实际的经济增长状况与这种虚假的价值增值发生严重背离的时候,就会导致经济危机的出现。这就是现实中存在的所谓泡沫经济现象。
&&& 价值与使用价值,或者说衡量财富增长的标准与实际的财富增长状况二者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脱节,导致了虚假繁荣的出现。当这种脱节发展的一定的程度,必将导致经济危机。此时,虚假的增值就会被实际的财富增长状况取代了。
&&&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实行的通货膨胀刺激经济发展的政策,带来的后果就是闲散资金大量充斥,具体说来,货币的发行量与实际的物质财富增长状况脱节了。它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内在因素,应该值得重视。因为它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随时能够直接导致泡沫经济的出现。这是一个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只要代表价值的货币没有相应的物质财富作为基础,总有一天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迫使价值与实际财富的增长状况相适应。在这期间一旦宏观调控政策出现失误,社会生产过程就会出现中断,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然结果。
&&& (1) 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
&&& 由于商品种类的扩大,使得相对价值形式由个别发展到特殊,此时,价值的本质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就会得到直观的表现。使它从内部隐藏的形式转化为外部显现的形式。这是交换关系扩大之后发生的质变。它使矛盾由内部包含向外部显现方面发展起来。
&&& 从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中,人们看到,不是交换调节商品的价值量,恰好相反,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商品的交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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