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卫生局公众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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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变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现依据省食药局、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6)7号)要求,我委决定对由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核发的经营范围含有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以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
对经营项目仅有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餐饮服务场所所持有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我委对该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名单详见附件1)。原证缴回。
二、对以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予以变更
对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外还有其他经营范围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人应携有效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至原发证窗口办理经营项目变更手续(变更名单见附件2)。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管单位: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及维护单位:杭州市卫生信息中心
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484号市政府综合楼2号楼&&邮编:310006&&备案编号:
承办单位:创业软件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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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 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年)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拟订的《杭州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三月六日
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年)
(市发改委、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为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卫生强市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浙委〔2005〕11号)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一名城、四强市”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提出的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卫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1.人群健康和卫生资源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十五”期末,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78.85岁,居全国各省会城市之首;孕产妇死亡率为9.8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84‰,妇女和儿童保健指标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4.90张,拥有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2.59人、注册护士2.05人(含在杭省级卫生资源),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2.新型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初步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力度,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7.26%,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87.75/10万以内;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创出了“杭州模式”。  3.基层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市区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91个,社区卫生服务街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加快乡镇卫生院功能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变。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民350.61万人,参合率达到89.64%,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得到了提高。  4.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新建、改扩建医疗用房,更新医疗仪器设备,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显著改善,疑难杂症的诊治能力得到提高;注重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20个专科专病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强化科研管理,获省科技进步奖17项,省医药卫生、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奖等144项;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共引进博士41名,硕士251名,全市现有高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1684名,167名卫生技术人员被列为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  5.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得到提升。《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爱国卫生工作步入法制管理轨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4个,省级卫生乡镇(街道)21个,市级卫生乡镇(街道)50个。在各区及县(市)建城区全面推行公共环境除“四害”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36%,余氯合格率达到96%,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34%,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8.07%,以上指标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6.医疗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险救助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18号)精神,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放开医疗市场,吸引民资外资兴办医疗机构,构筑多元办医格局;积极探索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保障;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实施“均费双控”、信息公示等制度,有效遏制群众医疗费用持续上涨的势头;建立惠民医院,实施医疗减免救助措施,缓解了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难题。在2005年省纠风办开展的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综合满意率达到97.8%。  7.食品安全保障程度不断提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杭政函〔2005〕70号),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建立了新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  (二)卫生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我市卫生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1.卫生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科学发展观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各级政府重视卫生工作、全社会关心卫生工作的局面已经形成;杭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公共财力不断增强,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文化名城建设的深入推进,为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社会对卫生服务需求的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期望,都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卫生工作已具有稳固基础并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卫生领域,为卫生强市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2.卫生强市建设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市卫生事业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医疗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与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等密切相关的卫生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和社会卫生工作任务加重;公共卫生体系及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事前防范能力等有待加强;基层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基础设施陈旧简陋,卫生人才匮乏,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卫生资源配置总量尚未满足实际需求,老年人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等服务“短腿”现象仍较突出;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医疗救助体系不够健全,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不容忽视,健康公平性问题较为突出。  二、建设卫生强市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基本内涵。  建设卫生强市是指以促进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为基本目标,实现人人享有持续、公平、优质、高效卫生服务活动的总和,既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个追求目标。主要体现5个方面的特征:  1.领先性。卫生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公平性。公民健康差异逐步缩小,人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卫生保健权利,使卫生强市建设成果不断转化为广大群众健康素质的改善,惠及城乡全体居民。  3.协调性。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卫生事业的发展成为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经济社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  4.综合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广大群众普遍具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5.预防性。政府在保障公民健康方面防治并重,更加重视疾病的预防。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意识和知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并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切实提高医疗卫生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效能,全面构建有效安全监管体系和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保障广大群众持续、公平地享有健康权利,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继续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的原则。从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成果。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从提高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坚持政府在制定各类卫生公共政策、实施行政监管、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上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全社会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卫生事业发展内在规律出发,立足市情、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从基层抓起,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循序渐进,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城乡、区域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  (四)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初步建立廉洁高效、安全有效的卫生行政监管体系,建立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设施和技术领先、卫生队伍素质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广大群众基本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意识,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进一步延长,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素质指标。平均期望寿命接近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公平与保障指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自来水覆盖率达到85%,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2%以上,卫生监测合格综合指数达到85%。  ——规模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每千人执业(助理执业)医师数达到2.8人,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2.0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3.0人,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2.0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0张,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4.0张;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卫生信息化率达到85%,步行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的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数据含在杭其它卫生资源)。  ——公共支撑指标。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费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5%,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体育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  ——食品药品安全指标。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大于95%,城市实行上市家畜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建立完善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P(医疗机构药剂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及其跟踪检查制度,实现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规范化管理。  三、建设卫生强市的战略任务  (一)继续实施“四改联动”战略,缓解群众“看病难”。  围绕“小病不出社区、大病确有保障,医疗费用下去、医疗质量上来”的目标,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4项改革,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积极探索按照区域布局构建医疗机构集团经营管理的模式,实施综合性大医院、有关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资源的有效组合,加快市属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组团式运作,整合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化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医院产权制度。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探索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改革,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综合改革,并逐步向全市推广。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与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机和活力。按照专业化分工的原则,深化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清洁绿化等后勤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能。完善医疗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2.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药品市场开放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来杭投资创业;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企业,促进药品经营集约化和规模化,促进药品现代化物流中心建设;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以重组、加盟、兼并等形式实行连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跟标及配送机制,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药品质量。进一步加强区、县(市)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改善药品监管条件,加大药械市场整治力度,净化药械市场环境。开展“药品放心工程”、“安全用药进农村 (社区)”等活动,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纳入区县(市)、乡镇(街道)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范畴,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确保广大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3.深化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体制,重点抓好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督促应保未保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镇居民。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准入标准,对不同所有制的医疗机构、药店一视同仁。坚持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管。调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自负比例,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病人“小病在社区”。  4.深化医疗救助体制改革。构建长期稳定的新型医疗救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实施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对患重大疾病、无力承担较大医疗费用的困难人群,努力实施“零起点、不封顶”救助。积极探索实行困难人群即时救助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医疗救助时效性。分级设立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鼓励民间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加强惠民医院管理,加快公立医疗机构“爱心门诊”、“惠民病床”建设,切实缓解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县(市)都要建立1家惠民医院,完善医疗救助体系。  (二)实施“公卫优先”战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以保障公众基本健康权利为目标,建立由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依法运作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卫生、精神心理卫生、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设置率达到100%。提高现场流行病学技术水平,形成“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实时监控”的运行机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卫生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并配备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的市、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建成以市传染病医院为龙头,区县(市)传染病院(病区)、急救中心(分中心)、采供血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为支撑,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网络。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全市传染病暴发疫情查明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原因查明率(流行病学调查)达到90%以上,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开展药学监护,促进合理用药;建立并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强化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责任,提高广大群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知度。  2.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综合防治,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和蔓延。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综合干预,减少艾滋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负面影响。完善结核病项目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DOTS(标准短程督导化疗)覆盖率达到100%。制订《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传染病管理办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疫接种工作,全市“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型肝炎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加强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80%以上。有效控制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各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慢性病发病率。  3.强化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规范管理。修订《杭州市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孕产妇保健管理,探索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模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县(市)级80%妇幼保健院、100%妇幼保健所通过等级评审,县(市)级90%妇幼保健院(所)通过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验收。全面实施产前筛查、听力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产前诊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率。  加强精神心理卫生工作,贯彻实施《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按照优先发展、完善功能、重在社区的要求,推进县(市)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积极扶持精神病康复机构建设,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60%以上。巩固心理卫生工作“杭州模式”,扩大心理危机干预范围,重大灾害等突发事件后心理救助服务实施率达到50%以上,心理卫生主要工作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4.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依法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到2010年,全市80%的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标准,五县(市)全部跨入国家卫生城市(县城、镇)行列,7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标准。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农村安全饮用自来水比例达到85%,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9%,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进一步完善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病。  (三)实施“城乡统筹”战略,加强基层卫生工作。  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建立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让城乡居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主动预防少生病”,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1.医疗保障普及化。统筹农村居民医疗保障,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到2010年人均筹资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2%。结合“49100”帮扶工程,市级财政继续对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转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模式,实现由单纯医疗保障型向综合卫生服务型转变,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2年1次免费体检制度。建立“小额报销、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医保接轨”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补充医疗保险。  2.服务功能社区化。构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杭州特色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的覆盖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导,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应有1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六位一体”功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需求。到2010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功能转换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比例达到80%,各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要求,各县(市)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要求,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  3.队伍建设专业化。依法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强化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考核与学历教育,优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结构。研究制订政策措施,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二级以上医院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鼓励农村医护人员安心在乡村卫生机构工作。市属医院新进医务人员在临床科室轮转1年后,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锻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进医务人员,必须先到市属综合性医院临床科室轮转培训。合理配备人才,预防保健、监督、妇幼人员和全科医生、社区护士比例适应服务需求。到2010年,全市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全部达到执业要求,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分别达到95%和90%。  4.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纳入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实行命名标识、业务管理、人员培训、业绩考核的“四统一”,逐步实现农村卫生管理一体化。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药房管理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开展卫生支农,市、县(市)级医疗机构实行“一帮一”对口支援,市、县(市)级医疗机构医生晋升职称必须在基层医疗机构累计工作1年以上。落实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完善基层卫生财政补偿机制,根据卫生服务机构数量和质量,通过以奖代拨的形式予以补偿。  (四)实施“强院名医”战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打造一批服务品牌好、专科门类全、医疗环境优、人员素质高、综合实力强,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群体。  1.做强一批综合性医院。科学规划公立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以存量调整和内涵发展为重点,集中力量办好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市级综合性医院及萧山区第一医院、余杭区第一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县(市)第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标准,成为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名院名校”带动战略,鼓励与国内外名院名校建立合作关系,提高疑难杂症诊治的能力。积极探索医院集团化管理模式,以品牌、技术、管理等为纽带,做大做强一批综合性医疗机构。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支持名院名校远程医疗服务。  2.做精一批特色医院。按照“错位发展、名特优精”的要求,建设一批定位明确、特色明显、技术精良、实力雄厚的特色医疗群。重点做精做强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等特色医院,多渠道挖掘特色医院发展潜力,提高特定人群诊治服务的能力。发挥中医药优势,凸现中西医结合特色,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  3.培育一批民营医院。按照区域医疗机构布局规划,积极引入社会、境外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办医新格局。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在新区、远郊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兴办上档次、上规模的医疗机构,鼓励兴办老年、护理、康复等为主要特色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要规范设置,依法执业,强化自律,诚信医疗,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树立良好品牌,提供优质服务。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准入标准,依法加强监管,选择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管理、指导、培训等方式,使其成为自律意识强、服务质量优、深受群众欢迎的示范型民营医院。  4.打造一支名医队伍。建立名医培养机制,实行分类和分级培养,培养一批德技双馨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名医。借鉴名中医评选办法,评选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区域影响力的名医。加强名医管理,建立和完善名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名医资源优势。健全名医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医学专家。  (五)实施“科教兴卫”战略,促进卫生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完善卫生科技创新、卫生科教管理和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力争我市卫生科技综合实力省内领先。  1.发展重点学科。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考评、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重点学科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学科创新能力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医学重点学科群。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传帮带作用,加大中青年医务人员和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瞄准医学科技前沿,发挥重点学科的综合优势,强化专科特色,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到2010年,全市达到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个、省级医学重点专科专病15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10个、扶持重点专科专病15个、培育重点专科专病20个。  2.加强科研攻关。制订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加强科技合作,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加大对科研成果奖励的力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力争完成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30项以上,获省科技进步奖15项以上,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等创新奖200项以上。加强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提高药品抽检技术水平。  3.优化人才队伍。创新医学教育模式,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积极鼓励在职医务人员攻读博士、硕士,选送一批青年骨干到国内外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计划引进博士50名、硕士300名,40岁以下临床医师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35岁以下护理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40岁以下公共卫生队伍中专业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40岁以下管理干部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  4.加快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卫生”建设工程,形成网络畅通、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应用便捷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力争卫生信息化指数和信息技术应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乡镇(街道)以上卫生机构卫生信息化率达到85%。  (六)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结合卫生资源分布现状,对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加快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构筑与人口分布、用地规模、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医疗资源分布新格局。  1.实施远景卫生规划项目。根据我市城市规划一主三副六组团的总体布局,结合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总体布局不够合理、患者就医不够方便,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分级模糊、结构不平衡,用地严重不足、环境较差,以及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按照公平可及、配置合理、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编制杭州市区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到2020年,形成与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相适应的医疗资源集群,逐步形成主城、西湖、江南、义蓬、下沙-临平五大医疗集聚区。  2.实施卫生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市公共卫生中心、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外合作爱德医院、下沙医院、丁桥医院、九堡医院、钱江新城医院、滨江医院、临平开发区医院、余杭镇金星地块医院;扩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红十会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西湖区第二人民医院、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萧山区中医院、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富阳市人民医院、富阳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市药品检验大楼、萧山区第四医院、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余杭区中医院、富阳市中医院、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政府加大投入,积极引进民资外资,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加快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  3.实施农村卫生标准化建设。启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中心集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以上,其它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60—100平方米。按照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标准,配备基本的医疗服务设施设备,市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经费。按照“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求,配备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到2010年,全市19个中心镇的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  4.实施全民健康促进项目。启动实施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结合文明城市、健康城市、生态城市创建工作,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培养一支社会化、社区化、专业化的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一批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阵地。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实施范围主要为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对象主要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内容主要是培育群众的健康理念,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到201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  (七)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战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以确保食品安全为目标,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要环节监管,食品安全稳定可控、持续改善。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安全农产品认定认证、农产品检测监督等3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完成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排查,确保食品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消除无标准生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市场监管体系,不断推进“三绿工程”建设,构建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和信息化体系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快食品安全建章立制和地方立法的步伐,建立政府负责、部门为主、各行业协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监管力度,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产品生产等源头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追溯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强对食品重点品种的抽检、蔬菜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定性检测管理,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的打击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为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堂和营养餐配送企业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未通过GMP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打击保健食品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3.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不断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在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和监管部门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积极开展现代流通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为重点,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食品市场流通网络。整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监管力量,扩大群众监督员队伍,对食品安全实行群防群控。  四、建设卫生强市的保障措施  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共同关心和合力支持卫生工作,确保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卫生强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为卫生强市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建设卫生强市重要性的认识,将卫生强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积极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大力推进卫生强区(县、市)、卫生强乡镇(街道)创建。  (二)深化改革,为卫生强市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把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工作作为卫生强市建设的重点,优先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医疗服务机构,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加强医药市场监管,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卫生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国内外资本投入公益性医疗活动,扶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形成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制订措施,为卫生强市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结合卫生事业的发展,制订相应的政策,加强卫生法规建设,加大依法管理力度,确保人力、财力、物力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功能的宏观调控,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共济性医疗保障机制,逐渐形成覆盖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政府投入方式。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健全医疗服务监督评价机制。  (四)加大投入,为卫生强市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完善卫生经济政策,确保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药品监管、妇幼保健、医疗急救、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爱国卫生等公共卫生经费的落实,确保中医中药、基层预防保健经费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经费的逐年增加,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道救助等专项补助经费的落实。改革财政经费拨付机制,按照“养事不养人”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五)加强教育,为卫生强市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并举的长效机制,推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风尚。加强卫生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卫生强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中国杭州
加入日期:Wed Jul 23 09:56:00 CST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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