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河桥镇河桥镇玉皇上地宫有多大

原本茂密的林地现在变成了荒地
但记者从一份盱眙县林业局于日出具的碧水蓝天公司在盱眙县河桥镇石港村非法占用林地建滑雪场的情况汇报中看到,该项目于2014年11月下旬组织施工,同年12月下旬已停止施工。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该公司在山上的施工地点已经占用到林地,并且没有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征地占用手续。
该情况汇报还证实,碧水蓝天公司在非法占用林地过程中,确实存在毁坏国家级公益林的行为,并疑似移栽了公益林内大大小小的朴树共318株。现已将案件移交到县公安局。
让人疑窦丛生的是,一个淮安市、盱眙县两级政府均高度重视的招商引资企业,为何干起了盗采山石、毁坏生态的违法勾当?
利益的诱惑催生非法采石
盱眙县矿产资源丰富,是江苏全省为数不多的矿产资源大县之一,其建筑石料资源更为苏北中部地区所独有。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该县玄武岩资源总量177亿吨,按其工业用途,可分别应用于建筑石料、岩棉、水泥、铸石等;石灰岩资源储量约21.2亿吨,其中用作水泥原料的约1.07亿吨,用作建筑石料的约2680万吨。
一直以来,打击私挖乱采都是盱眙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曾连续多次开展以开山采石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相继关闭违法违规石料开采和加工企业上百家。
2014年,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现象,盱眙县委、县政府还制定下发《盱眙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公安、国土、安监、工商、电力和林业等部门与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坚决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对参与其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查处。
重拳整治,高压之下,当地石料陡然走俏,各类型石料价格均出现上涨,且供不应求。据一位王姓的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盱眙县及周边的工程项目需要大量石料,由于规格不同,每吨价格介于20至25元之间,比之前普遍提高近3元。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对于采矿手续审批有着严格的程序,办理开采许可证件的程序烦琐,花了钱还不一定办得下来。但由于受建筑石料市场价格走高的诱惑,一些不法商人“铤而走险”,偷挖盗采石料资源现象出现“回潮”。
他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市场最低价20元每吨计算,除去每吨车费、垃圾费7元,每吨纯利润在13元左右。这意味着,按照上述碧水蓝天公司盗采山石共80万吨计算,粗略估算,其利润高达上千万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
在这低成本、高回报的非法采石的背后,其实是当地政府的默许或者是在政府授意下进行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碧水蓝天公司之所以能在当地非法开采山石,是因当地政府参与了利益分成,开采1吨山石,镇政府可获利近3元。”
官商疑似存在利益分成
对于村民反映所称的“无证采石”问题,
《法人》记者于6月16日上午在盱眙县河桥镇政府进行采访期间得到的答复是
“招商引资项目都是边建边批”。
河桥镇副镇长杨颂权
告诉记者,碧水蓝天公司占地约800多亩,是河桥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早在2014年下半年就已经停工了。“开发商开采山石确实没有手续,其实我们这很多招商引资项目,群众既能看到也能听到,都是一边建设一边审批的。”
面对记者“政府与开发商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分成”的疑问,杨副镇长称,依据盱政发〔号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4〕13号精神,河桥镇政府于2014同盱眙县采石总公司协商后达成协议,是关于碧水蓝天项目产生石料销售收入结算的合同。对此,
记者要求他提供该份协议,但遭到拒绝。
“这个事情是经过县里批准的,镇政府和采石总公司介入,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起监督作用,防止开发商滥采。”杨副镇长表示,该项目产生石料销售收入是由三方进行分配,镇政府和采石总公司所占用的份额较少,其中大部分收入被开发商拿走了,以此作为项目运作资金,从而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但对于记者追问“无证采石导致国家级公益林严重破坏是否合法”?杨副镇长的回应含糊其词:“据我听林业部门的工作人说,石港村被开采的地方是一座荒山,并未规划为国家级公益林。”
这样的说法遭到林业部门的否认,在记者采访盱眙县林业局林业科一位李姓的科长时,他告诉记者,碧水蓝天公司在非法开采中确实毁坏到国家级公益林,但具体涉及多大面积以及具体查处情况,自己并不清楚。“该案件是由盱眙县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办理的,如想了解情况,可到公安部门去咨询。”
随后,盱眙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但拒绝透露详情。据该派出所办公室一位民警介绍,
目前当地检方已介入调查。
对于破坏林木,尤其是破坏国家公益林的行为,多部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国家级公益林破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备受质疑的“碧水蓝天”项目将何去何从?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将如何整治?以上众多媒体均表示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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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高习前&&|&&
责任编辑:朱天昊
为把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做好,盱眙县河桥镇按照县里有关部门要求,对各村居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为把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做好,盱眙县河桥镇按照县里有关部门要求,对各村居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为此该镇召开村居负责人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居围绕低收入家庭进行如实上报危房改造户。该镇还明确对子女条件较优越的有能力抚养老人的现独居的老人,不作为危房改造对象户。为体现公平公正,同时预防产生新的矛盾,该镇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事,阳光操作,组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对本村居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认真评议把关,做到全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全部符合实际条件,符合政策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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