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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券上市书  证券简称π"14常德源"  证券代码π124818  上市时间π日  上市地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绪言  重要提示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合计48.13亿元,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0.67亿元、2.85亿元和0.99亿元,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50亿元,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利息的1.5倍.  第二节释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π  发行人、公司π指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π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主承销商π.  上市推荐人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登记公司π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π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π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簿记管理人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π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募集说明书π指《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元π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π指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第三节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π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π黄健兵  住所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居委会八组  注册资本π人民币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π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和土地投资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和棚户区改造投资开发及建筑工程的承揽;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简况π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的开发建设主体和资产运营实体,从事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等业务.  截至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68.11亿元,负债合计为19.9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1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9.33%;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为4.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0亿元.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成立情况  根据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日常办通字〔2002〕7号文件、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日德管授字〔2007〕1号文件授权,由德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负责德山经  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工作.发行人由德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资设立,并于日在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  (二)公司增资情况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日,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  (三)股东变更情况  2010年,原德山经济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更名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中共常德市委授权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区内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职能(常发〔2011〕7号);日,公司股东由常德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变更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管发〔2011〕11号).  三、股东情况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出资比例为100%.  第四节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π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π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发行总额π人民币10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π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π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π实名制记账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π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π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发行期限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日止.  十、发行首日π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日.  十一、起息日π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π自日起至日止.  十三、计息方式π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π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十五、付息日π2015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π2017年至2021年每年6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承销方式π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八、承销团成员π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分销商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债券担保π本期债券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信用级别π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一、上市安排π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二十二、提示π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五节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将于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124818",证券简称为"14常德源".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公司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登记证明,本期公司债券3.1亿元托管在该机构.  第六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该等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2201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在阅读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发行人年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π万元  项目  2013年末  2012年末  2011年末  资产总额  681,130.65  597,975.53  303,937.90  流动资产合计  635,028.23  538,963.99  244,820.19  负债总额  199,789.08  176,932.48  21,203.60  流动负债合计  63,197.08  14,602.87  16,934.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341.57  472,319.56  250,297.68  发行人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π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40,806.17  74,281.95  32,043.42  营业利润  62.30  8,379.00  1,490.28  利润总额  10,219.29  30,755.63  7,198.52  所得税  270.60  2,233.74  514.80  净利润  9,948.69  28,521.88  6,683.73  发行人年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π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93.94  -10,170.98  -8,126.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1.11  -1,320.29  -3,525.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05.09  72,998.11  1,6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279.97  61,506.85  -9,981.23  第七节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担保情况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订了担保协议,并出具了编号为-MY1-049-DBH的担保函,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是经国务院批准特例试办、国内首家以信用担保为主要业务的全国性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由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发起组建,于1993年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日,注册资本增加到35.21亿元,日注册资本增加到45.00亿元.根据中投保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3年末,中投保总资产98.43亿元,净资产57.27亿元.  中投保的经营宗旨是π以担保、投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为手段,提升企业信用,加速市场交易,改善信用资源配置,推动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促进信用文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主要业务有π投资担保;投资及担保的评审、策划、咨询服务;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等.中投保以成为最具竞争力的非标准金融和信用等级服务集成商为经营发展目标,坚持价值创新理念,针对金融创新领域的市场复合需求,为客户提供综合信用解决方案.  中投保成立以来,按照国家所确定的经营宗旨,坚持稳健经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先后在上海、北京开展为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促进市场经济服务的贸易融资及履  约、建设工程、财产保全、世行节能项目融资等商业性担保业务.  金融产品担保是中投保担保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该公司组织专门力量对金融产品担保业务进行广泛和深入研究、开发和项目试点,范围涵盖保本基金、企业年金、债券、计划、理财产品等担保品种.中投保已经建立起了国内一流的专业化团队从事金融产品担保业务操作,针对金融产品担保在国内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特点,建立和不断完善涉及产品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本制订、项目执行监管、资产处理等一系列操作流程规范和风险管理体系.  此外,中投保与国外知名债券担保公司建立了密切联系,积极加强业务交流,以获得更多技术支撑和提升管理水平.随着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探讨联合担保、分保等渠道和模式,该公司从事此类担保业务的持续能力和整体偿付资源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投保于1998年加入世界三大担保和信用报销联盟之一的"泛美担保协会",是我国两岸三地唯一的会员;于2004年3月正式成为美国监督官协会(NAIC)会员;于2006年12月成为保证和忠诚保证协会会员.中投保成功主办了五届"中国担保论坛"国际研讨会,于2001年发起了旨在加强担保行业自律及业务交流与合作的"中国担保业联盟".该公司凭借雄厚的实力、卓越的业绩及自创办以来无一笔违约的诚信品牌,在国内外业界享有良好的信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中投保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π万元  项目  日  资产总额  984,290.55  负债总额  411,628.70  所有者权益  572,661.85  项目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88,915.53  营业支出  -47,565.88  利润总额  42,510.71  净利润  31,90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10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3.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4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67.16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金融机构等级)为AA+.公司业务定位是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非标准金融和信用增级服务的集成商.  (四)担保函主要内容  中投保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在本期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承销商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偿债保障制度性安排  (一)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签订了《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聘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了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签订了《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设置的提前偿还条款可分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此外,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计提利息,因而还本付息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有利于提前制定偿付计划.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产实力将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基础保障.  同时,发行人还将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保证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兑付.  (一)设立偿债专户,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银行签订了《偿债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偿债资金的专户管理.发行人将在每年的付息日(兑付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利息,并在兑付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设立的偿债专户独立于其他资金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  (二)安排专门小组负责还本付息工作  发行人将成立专门的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四、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政府就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的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项目与发行人签订了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支付给发行人的代建资金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  发行人就造福山廉租房(崇德建设点)建设项目、"青山"综合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德源一品"安置房建设项目、龙潭庵安置房建设项目、永丰安置房新建项目等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项目与常德市人民政府分别签署了《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根据协议,常德市财政局将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向发行人分期支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项目代建资金及代建管理费合计24,438.75万元,由此产生的收益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政府回购计划表  时间  工程建设资金(万元)  代建管理费(万元)  2014  1,790.38  290.93  2015  1,790.38  290.94  2016  1,790.38  290.94  2017  3,580.77  290.94  2018  3,580.77  -  2019  3,580.77  -  2020  3,580.77  -  2021  3,580.78  -  合计  23,275.00  1,163.75  2、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成后取得的租金收入和政府提供的租金差额补贴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面积为10.5万平方米.根据《中共常德经开区工委常德经开区管委关于加快德源公司发展的意见》(德发〔2011〕2号)文件精神,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园区标准厂房的租赁价格统一定为25元/平方米?月.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对企业实际支付租金与25元/平方米?月间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一年结算一次.上述标准厂房在2014年至2021年期间取得的租金收入及补贴收入合计为22,050万元,由此产生的收益是本期债券的重要偿债来源.  3、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周边土地产生的土地整理收入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该项目共计建设10条城市重点交通道路,道路建设完成后,将有  效提升道路周边土地价值,促进开发区的发展壮大.根据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授权德源公司进行新增土地整理的专题会议纪要》(常德市经开区管委会第二十一次专题会议纪要),授权发行人独立负责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周边工业用地的开发整理和商业用地的包装整理工作.根据经开区土地整体规划,上述道路建设项目周边共有可供开发土地2,983.85亩,其中工业用地1,685.50亩,商业用地1,298.35亩.  根据《中共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会议纪要》(二??一二年第七号)精神,对于德源公司整理的工业土地,开发区按工程总投资的10%给予投资回报;由德源公司整理包装的商业土地收益,由德源公司与财政按照7π3的比例进行分成.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中的道路周边土地开发整理收益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根据上述政策,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道路周边工业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合计47,194.59万元,利润合计4,719.46万元,预计可取的收入为51,914.05万元;商业土地包装整理成本合计为88,288.48万元,收益合计为81,111.99,预计可取得的收入为169,400.47万元.本期债券募投项目道路周边工业用地的开发整理和商业用地的包装整理预计能取得收入合计为221,314.52万元,能够覆盖本期债券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4、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的土地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了重要保障  截至日,发行人持有的未抵押土地总面积为  2,014.52亩.其中,工业用地面积101.29亩,商业用地面积1,913.23亩.该等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地,总评估价值/购入价格合计215,603.44万元.该等土地地理位置优越,流动性强,土地转让收入能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充分保障.发行人未抵押土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π  发行人未抵押土地明细表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使用权类型  土地  用途  面积(亩)  入帐价值(万元)  1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变第53号  出让  工业用地  101.29  2,338.34  2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变第50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00.00  8,666.87  3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变第51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28.06  11,098.23  4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2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84.54  24,686.05  5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49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3.73  19,130.50  6  常德市德源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常国2013变第15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51.82  20,308.63  7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1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0.67  18,816.56  8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3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68.49  22,538.33  9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4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4.20  14,680.12  10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5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68.02  17,529.91  11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6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7.39  15,471.48  12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7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1.06  12,883.23  13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8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5.41  13,455.40  14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常国2012第59号  出让  商业用地  149.84  13,999.79  合计  2,014.52  215,603.44  5、常德市较强的财政收入是履行《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的重要保障  年,常德市GDP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收入相应快速增长.年,常德市GDP分别为1,811.2亿元、2,038.5亿元和2,264.9亿元,市财政收入分别为130.3亿元、148.6亿元和168.7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分别为93.9亿元、106.7亿元和122.5亿元.  常德市财政局具备能力履行与发行人就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签署的《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并且承诺每年从常德市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履行该委托代建及回购协议.  同时,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迁移园区的若干意见》(常发〔2014〕1号)文件精神,将举全市之力支持经开区发展.加大对经开区项目建设用地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经开区产业项目的土地出让价款及其相关收费收入全额返还经开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除上缴中央、省部分外,其余全额返还经开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手段,按照中Ⅰ型企业的标准和要求,改革重组、做大做强德源集团,作为经开区的开发平台,统筹园区建设,形成良性开发机制.  6、发行人较强的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给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重要保障  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68.11亿元,净资产48.13亿元.发行人资产中63.50亿元为流动资产,其中存货48.88亿元.考虑到  发行人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可以有效保障债券本息的偿还.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稳定,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20亿元、7.43亿元和4.08亿元,实现净利润0.67亿元、2.85亿元和0.99亿元,近三年平均净利润1.50亿元.  7、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确保偿债方案的实施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还本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可分解发行人一次性、大规模还款的压力.  此外,发行人设立的偿债专户独立于其他资金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本金.同时,发行人将成立专门的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8、发行人具有较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与、(,)、中国(,)、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多家银行保持稳固的合作关系.发行人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优化财务状况,为本期债券的偿还奠定坚实的基础.
  9、市政府将大力支持发行人以债务融资方式筹集建设所需资金,在政策和资源上支持发行人发展  市政府大力支持发行人以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建设所需资金,并已出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对外融资提供支持的批复》(常政函〔2013〕96号),将在政策和资源上继续支持发行人的发展,若发行人在偿还各类到期债务资金上存在困难,市政府将安排资金给予支持,保证还本付息的顺利进行.  第八节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第九节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0亿元,全部用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项目,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以及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等,详情如下π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表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万元)  拟使用  债券资金(万元)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建设项目  造福山廉租房(崇德建设点)建设项目  2,400.00  1,300.00  54.17%  "青山"综合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8,875.00  5,000.00  56.34%  "德源一品"安置房建设项目  3,000.00  1,700.00  56.67%  龙潭庵安置房建设项目  4,000.00  2,200.00  55.00%  永丰安置房新建项目  5,000.00  2,700.00  54.00%  小计  23,275.00  12,900.00  55.42%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常德市中小企业创业园B区(一期)工程项目  10,974.00  6,200.00  56.50%  常德市中小企业创业园B区(二期)工程项目  9,064.00  5,000.00  55.16%  小计  20,038.00  11,200.00  55.89%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德山南路一期建设项目  4,500.00  2,500.00  55.56%  乾明南路新建工程项目  4,820.00  2,700.00  56.02%  海德路扩建项目  9,000.00  5,000.00  55.56%  常德经开区善卷路一期项目  12,913.00  7,000.00  54.21%  松林路(桃林东路至望江路)建设项目  8,000.00  4,300.00  53.75%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江路一期新建项目  27,500.00  15,000.00  54.55%  南区二号路项目  6,000.00  3,400.00  56.67%  尚德路一期建设项目  49,342.00  27,000.00  54.72%  长安路新建项目  7,236.00  4,000.00  55.28%  四号路(桃林东路至海德路)新建项目  8,800.00  5,000.00  56.82%  小计  138,111.00  75,900.00  54.96%  合计  181,424.00  100,000.00  55.12%  第十节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上市公告书公告前,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π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顺利;  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无重大投资;  四、无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五、住所未发生变化;  六、无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七、重大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动;  八、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动;  九、未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十、公司资信情况未发生变化;  十一、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π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居委会八组  法定代表人π黄健兵  联系人π谢瑜、杨卓勇  联系地址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源大厦  联系电话π  传真π  邮政编码π4150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法定代表人π孙树明  联系人π吴国威、余蔚、刘亮奇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  电话π010-5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深圳市福田区江苏大厦37-42层  法定代表人π宫少林  联系人π、郭昕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中心7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3  (三)分销商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π余磊  联系人π张超伦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08室  联系电话π010-4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45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法定代表人π余政  联系人π贾析勤、尤海镔  联系地址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联系电话π010-2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05  三、托管机构π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π吕世蕴  联系人π李皓、毕远哲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电话π010-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2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总经理π高斌  联系人π刘莹  联系地址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π021-  传真π021-  邮政编码π200120  四、审计机构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π朱建弟  联系人π杨贵鹏、张崇  联系地址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7号楼10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9  五、信用评级机构π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π关敬如  联系人π李婧、关?h、吴栋  联系地址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1  六、发行人律师π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住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π张利国  联系人π、雷冬根  联系地址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π010-  传真π010-  邮政编码π100033  七、担保人π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法定代表人π刘新来  联系人π范瑜、杨?F?F  联系地址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联系电话π010-  八、资金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π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住所π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授权代表π张建国  联系人π江黎  联系地址π湖南常德朗州路318号  电话π  传真π  邮政编码π415099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文;  二、《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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