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川烟草是传销吗

揭秘“中国一川(澳门)”传销骗局 打着慈善名号开展社区活动的传销人员
以慈善名义包装公司形象,蹭社区服务兴起的热点,小学文化水平的男子靠着在传销圈子爬摸滚打多年的经验,联合“技术男”,搭建了积分兑换的传销网络。短短一年多,该团伙就在全国26省市建立317个大小VIP分公司,在网上发展58万名会员,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
2017年7月,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在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对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开展收网行动。警方一举打掉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集团,相继抓获涉案人员200余名,并对其中50余名主要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已移送起诉43人。同时,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对涉及全国26省市的317个大小VIP分公司分别进行了查处。
大搞慈善捐款
2107年6月,珠海公安经侦部门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在珠海市区最贵写字楼办公的“一川公司”,经常举行隆重的社区慈善活动,且不时有各类慈善捐款的新闻报道。
“慈善、社区服务、加盟,这些关键字眼背后意味着这是一家涉众型公司,有必要对其进行排查。”珠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白大队长告诉记者,通过对该公司进行暗访,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竟然有四家公司办公,却没有一家公司叫“一川公司”。
这一可疑现象引起珠海公安经侦部门的重视,通过登录“一川公司”的网站,警方发现了“幸福100”平台。据“一川公司”官网介绍,“幸福100”的公司主体为“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日,现在全球3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有30多万的理财客户,结合了银行、保险、股票、倍增、利复利、互联网这六大行业优势于一体的新型专业互联网金融理财消费平台。另据网络上的宣传资料显示,其创始人为吴某霖,1982年出生于四川,2012年以3万元创立“一川公司”,目前公司市值已经超过300亿元。
众多迹象表明,“一川公司”有传销和非法吸存的嫌疑。于是警方立刻对“一川公司”的账户进行调查,发现一个拥有200余名员工的公司对公账户几乎没有资金流水,警方同时对公司员工账户进行核实,却发现有600多个不正常账户,其中有个别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过亿元。
“很明显,这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公司,珠海经侦决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案件内部代号为6·28专案。”白大队长介绍。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川公司”诸多不合理现象浮出水面:公司通讯录只有行政总监,没有总经理和总裁,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没有出现在公司通讯录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无实际关联;服务器设在境外,且拥有多层防火墙;创始人吴某霖自公司成立以来在国内几乎无迹可查,其公开现身的地方都是国外。
买卖虚拟积分
经连夜侦查,警方查明,“一川公司”鼓吹“缘、孝、善”的企业文化,注册多家空壳公司,打着互联网理财的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全国招揽会员在其公司“幸福100”平台投资购买虚拟货币——“一川币”,然后进行所谓的“积分交易”。“一川公司”宣称积分价格只涨不跌,年收益50%至200%,该公司只收取10%的平台服务费,一部分奖励会员,一部分落地实体项目,一部分支持慈善事业。
据悉,该公司利用虚拟货币、虚拟积分买卖的新模式,将虚拟积分与电子商城以及餐饮消费联系起来。具体的理财模式分为四步:第一步,投资人注册登录“一川公司”网站账户,投资金额为1万元、2万元、5万元三档,账户内可分别获得5000一川币、11000一川币或30000一川币(“一川币”简称“一币”)。第二步,投资人使用“一币”在“一川公司”的理财游戏平台上购买虚拟积分,积分价格实时变动。第三步,整个“市场”的积分涨到一定价格后,公司宣布拆分积分,规则类似股票市场的拆股,拆分后积分价值下降,但投资人手中的积分数量变多,积分总价值不变。第四步,拆分后,待积分价值上涨后,投资人卖出积分换回“一币”,再将“一币”以等值人民币的形式提现到银行卡,或者在“一币商城”上消费,可以购买机票、充话费、买日用百货等,还可以在公司旗下的餐饮、酒店、民营医院等实体产业中消费“一币”。所有消费场景中,1个“一币”兑换1元人民币。
办案民警介绍,投资人获利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低买高卖虚拟积分赚取差价,从而获得更多“一币”;二是通过整个“市场”不定期的拆分获得更多积分,待积分升值后获得更多“一币”。二者相比,第二种途径赚得更快更多。至于公司何时会拆分积分,则由“市场”上买卖双方的力量决定。另外,投资人有60天犹豫期,如果不想参与了,可以在一年内退还本金。公司赚取的则是投资人提现时10%的手续费。
“一川公司”在全国多地发展“商务中心”,每个“商务中心”按营业规模分为大小不等的VIP分公司。这些分公司类似于代理,他们可以招聘员工、发展会员。据悉,各分公司逐级层层发展会员,公司设立“推荐奖”“领导奖”“平衡奖”和“对碰奖”等多种奖项,按照发展下线会员的情况予以计酬奖励。
为逃避监管,该公司利用大量员工个人银行账号收取会员款项,涉案资金人民币达数十亿元。涉嫌犯罪集团头目将其非法所得大肆挥霍,购置大量房产、豪车,并通过购买基金、保险等转移、藏匿赃款,主要嫌疑人吴某霖长期包养多名情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一川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头目能说会道
据悉,“一川公司”创始人吴某霖早年曾加入传销组织,以玉石床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之后,吴某霖加入不同传销组织,认识众多圈内人士。其间,因参与传销活动被行政部门调查,被查后,吴某霖决定转入幕后。2013年左右,吴某霖和同行聊天时发现,慈善和社区话题最热,积分模式来钱最快,于是吴某霖就萌生了“自立门户”单干的想法。
2015年,吴某霖和一科技公司老总一拍即合,双方决定大干一场。科技公司前往全国技术取经,成立一个30余人的技术团队,负责整个网络架构。吴某霖能说会道,创建公司盈利运作模式,并负责在泰国给客户“洗脑”。
吴某霖的讲话非常有煽动性,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可以在泰国给600多人大谈慈善和社区业务,一句话:只要跟了他,只赚不亏。
2015年建网站,2016年开始招兵买房,到2017年7月团伙被抓,以吴某霖为首的“一川公司”发展了58万名会员,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吴某霖和骨干成员最大的特点就是买房子。据办案民警介绍,抓捕财务总监时,从其多处住宅搜出近2000万元现金。吴某霖不仅在国内买豪宅豪车,还将身边多位女性骨干发展为情妇,一同挥霍圈来的资金,同时,吴某霖还在泰国购置物业供其父母移居泰国居住。
来 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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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澳门全发是网络传销吗?_百度知道
澳门全发是网络传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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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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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川涉嫌传销,资金被冻结,涉案人员已受控制!
时间: 栏目: 作者:
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亦称“幸福100”)(以下简称“中国一川”)因涉嫌传销已被浙江杭州、湖北荆门等地执法部门查处,该传销组织涉案金额高达14亿之多,目前已经被有关部门冻结5亿资金,其中中国一川北京地区负责人赵利明已经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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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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