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多大年龄可以办社保没有到18也没有办过社保这种东西,但是我在外面实习 工资条上有一个社保补贴 是什么意思?

社保有用么?有了社保,我家还要买啥保险吗?_凤凰财经
社保有用么?有了社保,我家还要买啥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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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是有人有这样的疑问:我们真的需要社保么?有了社保,我家还要买保险吗?如果要买,应该补充什么类型的保险呢? 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一站式解决大家的这三个问题! 好规划科普科普长知识 社保: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五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是国家给的最基础的保障。怕病、怕老、怕失业这三怕,国家都能基本解决。 1.我们真的需要社保么? 我们先来看看社保的优点与缺点。社保的优点是最便宜、最划算!为什么说它划算呢,因为社保除了你自己交,单位还会帮你交。拿北京地区为例,单位交的一般是你自己交的3倍!当然社保的缴费比例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么样,社保性价比高是不争的事情,我们怎么也得把它配上! 温馨提示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充足的社会保险,我们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或以邮件形式发送的工资明细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我们经常能在媒体上看到不缴纳社保,或是缴纳社保未满一定期限的,无法买房、,或是子女无法参加当地的高考&&可见社会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有了社保,我们还需其他保险吗? 而社保的缺点也很明显。比如不能覆盖家庭主要风险,如死亡后的责任意外、辆风险;又比如额度未必足够,像医保得大病最高报销30万且很多非社保药品不予报销。 因为社保上诉的两大缺点,保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所以我们的确还需要其他的保险。这个保险,为了与提供基础保障的社保区分,我们管它叫商业保险。 买保险的正确顺序 先社保、再商保。如果没有社保,则尤其需要商业保险! 3.我们需要哪些商业保险? 这个逻辑其实很简单,社保保障不足的,就是我们商业保险需要补充的。 1)医疗险:建议补充 社保的缺陷: 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不能报销。 无身故赔偿,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金额,且金额很少。 报销数额小于支出,且不在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不能报销。 &保而不包&,社会医疗保险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都相对较高。 总的来说,社保仅保障基本生活,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建议有余力的人群,再补充一个商业医疗保险。 2)重疾险:建议补充 罹患重疾后,治疗费用中自费的部分将会增加,社保的报销比例设置达不到50%,加上治疗的总体费用通常在几十万,自费金额非常高。 科普科普长知识 重疾险:重疾险即重大疾病险,当被保人患有特定重大疾病时,在经合同约定的指定医疗机构确诊重大疾病,就可以按保险合同的相应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重疾保险金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重疾一般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要引起重视。另外,重疾险一般价格也比较便宜,一般建议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者补充一定的重疾险。 3)意外险:建议补充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加,发生意外事故和疾病的可能性越来越高,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会比较高。相较于其他险种,意外险的保费较低,保障高,也没有过多的限制条件。所以建议上了年纪的人优先补充意外险! 这边还要提示大家的一点是医疗费用报销遵循补偿性原则,若社保或其他机构已经给予了补偿,此部分仅就剩余部分进行报销。所以如果自身已经有完善的社保和100%报销的补充医疗保险,则无需购买意外医疗! 4)养老险:不建议补充 社保的缺陷: 中途因故去世或得大病没有保障,而且一会钱也不退。 即使是成熟国家的社保也只解决老年30-40%费用,更不要说我国的现状了。养老仅靠社保不够的。 都说配置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退休后,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但好规划对这个观点持有比较保留的态度。实际上,我们从投保之日起,每年都要支出1-3万元不等的保费,还得坚持10-20年,如果分红所得和收益无法跑赢,我们就赔本儿赚吆喝了。平心而论,要过上较好的老年生活,还是要靠投资理财最靠谱。 好规划总结 社保务必买,商保看个人 总的来说,我们应该明白社保是满足我们基本保障需求的,而商业保险则是我们可自由选择的、更为详细具体、等级更高的保障。所以,社保是务必要买,没工作也要上社保。而商业保险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选择。至于如何选择,看看好规划为大家做的重要程度排名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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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能帮我解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每月要缴多少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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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若一直没有买过社保,可以购买。但是若已经买过,中途断交的,可以重新投保,累积计算年限。
社保补缴,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8%*1.7参考: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现在可以买,关于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这是国家福利,是购买一切商业保险的基础。咨询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最好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或到社保局询问,因为那里工作人员更清楚,更专业。社保咨询专线:12333.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给我一个好评,谢谢!
一个月前在线
是可以补缴的,只要在退休年龄前(男的60岁,女的55岁)都可以办理补缴。详情可以加Q咨询。
一个月前在线
可以的,以上的都回答得很清晰啦。有关自由职业者需购买社保,可加Q详聊。
一个月前在线
可以补办,电话咨询12333,回答更专业。
一个月前在线
咨询12333就可以,没问题的,可以补办!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上面的回答都很详细,希望您联系社保局后,能尽快补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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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员工不愿意将社保转到本地,怎么操作?
我也要提问
  我们是一家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公司里有很多高管都是外地人。我们开通了全国代缴保险的业务,但是因为覆盖面不全,导致还是有些人的保险不能通过公司来缴纳。我们考虑过一刀切,让所有人必须转到当地,但是考虑到有些高管年龄偏大,也不在当地退休,可能导致将来无法转出,并且他们本人也不愿意,很损害员工利益;也考虑过把公司缴纳部分以津贴的形式下发,让他们自己在外地缴纳,但是这样又会存在一些风险。  具体有什么好的办法,希望高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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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社保不仅是普通员工所说的养老保险,而是“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而且由国家社保法规定强制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及时全额购买。目前来看,多数地区规定五险必须一起申报和购买,而不能只申请其中一项或几项,只有少数地区可以只申购五险中的部分险种。&&本案所说的社保转移看来是说养老保险,目前来看,五险中也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全国范围内转移,其他都无法进行,所以,站在员工角度,其余四险不转移显然是不利于自己权利的维护,站在公司角度,如果不能及时给员工购买社保,存在的法律风险着实较大。针对本案,我是这样来思考的:&&两害权衡取其小,两利比较取其大。&&五险中对员工权重最大也最被员工重视的,当然是养老保险,目前是可以实行...
&&&这里所说的社保不仅是普通员工所说的养老保险,而是“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而且由国家社保法规定强制要求单位必须为员工及时全额购买。目前来看,多数地区规定五险必须一起申报和购买,而不能只申请其中一项或几项,只有少数地区可以只申购五险中的部分险种。
&& 本案所说的社保转移看来是说养老保险,目前来看,五险中也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全国范围内转移,其他都无法进行,所以,站在员工角度,其余四险不转移显然是不利于自己权利的维护,站在公司角度,如果不能及时给员工购买社保,存在的法律风险着实较大。针对本案,我是这样来思考的:
&& 两害权衡取其小,两利比较取其大。
&& 五险中对员工权重最大也最被员工重视的,当然是养老保险,目前是可以实行全国转移的;医疗保险虽然不能随员工跨区域转移,但员工回到最终居住地仍然可以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生病等同样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报销;工伤、失业、生育三个险种当然有其时段性和区域性,超出期限或离开缴费地就享受不了,目前也不能跨区域转移,如果想在迁入地享受,只能重新购买这几个险种。
&& 如果企业不能为所有员工购买社保,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外地人有多少,不管是通过全国代缴保险还是通过其他方式,总之,单位如果“覆盖不全面”导致有的员工没有通过公司来缴纳,按照社保法,员工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去诉讼,单位都将败诉并受到相应的罚款和行政处罚。
&& 所以,单位在营业执照登记地为所有员工及时全额购买社保,这才是单位要做的事,而且要劝员工配合单位一起来做好这项工作,这项解释工作需要花大力气进行,特别是针对员工地区分布比较复杂的单位,否则,要么员工离开公司、要么公司辞退员工,这个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 国家规定有利于养老保险转移。
&& 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的规定是这样的: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 另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制度上要全国统一,筹资待遇、基金筹集、补助方式、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等
&&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和各地区保险系统的统一,养老保险转移将越来越顺利。
&& 发放补贴等形式补回未买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 不少员工打心眼里不想购买社保,因为要扣去自己一部分工资,要么写承诺书给单位不购买社保,要么让单位补回一定费用给自己。其实,这种做法都是违反社保法的,即使员工不诉讼,社保部门都有权检查,一旦查实会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将进行行政处罚。
&& 另外,有的单位只按全额工资的一部分来购买社保,这也是违法的,如果社保部门检查,同样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诚信经营和社会形象,所以,不买社保而采用补贴等形式是不可取的。
&& 社会在进步,其余四险今后说不定也可以全国转移。
&& 我们都知道,十年前,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全国转移的,而现在可以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相信其余四险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也可以全国转移呢?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国家和法律,毕竟“三个代表”表达得非常清楚,只要对人民有好处的,他们都会去想办法做好嘛。
&& 说不定,五险全国范围内可随时转移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会实现,互联网发展迅速、人们接受新事物的观念也在进步,愿这个明天来得更快一些吧。
总结的很到位,现在很多企业确实很难做到全员参保,我们公司也面临着如楼主所遇到的问题,目前我们跟员工协商解决的办法就是写弃保申明,给予补贴。
只是現在絕大部分的單位都做不到全員繳納社保和全額繳納社保。HR無法規避,突然覺得力不從心。
真的很期待五险可以全国转移关系和资金
这篇文章坚持遵守社会保险法,是对企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其他四险中,失业保险自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中,巳明确规定失业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转移,不过只转关系不转资金。
总结的非常好,学习了,谢谢分享
后面还有13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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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纲要:1.集团公司下属企业2.高管很多都是外地的3.已经开通了部分代缴业务,由于覆盖面不全,导致了问题的产生个人见解:看到这个案例,第一反应就是,已经有代缴了,解决代缴的问题,那么其实所谓的问题就没有;其二:代缴合法么?&&&对于覆盖面不全这个问题,如果通过当地的社保代缴合作,其实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看公司有没去关注这方面的机构了;&&对于代缴问题,先区分一下概念:代缴社保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
案例纲要:
1.集团公司下属企业
2.高管很多都是外地的
3.已经开通了部分代缴业务,由于覆盖面不全,导致了问题的产生
个人见解:
看到这个案例,第一反应就是,已经有代缴了,解决代缴的问题,那么其实所谓的问题就没有;其二:代缴合法么?
&&& 对于覆盖面不全这个问题,如果通过当地的社保代缴合作,其实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看公司有没去关注这方面的机构了;
&& 对于代缴问题,先区分一下概念:代缴社保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现在很多政府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公司或者个人委托,缴纳保险业务,这类是属于合法的;
那么综上:有两点:1.扩大覆盖范围;2.寻找“正规军”&。
&&& 作为一名HR,遇到问题,提出两点解决思路,那个是本能,作为一名优秀的HR,遇到问题能够圆满处理问题,那个是能力;所以在接下来,我觉得我们应该从其他方面想想办法:比如说:
1.劳务派遣:这个能解决地方性的保险缴纳问题,但是增加了时效性(劳务派遣为临时性、辅助性、暂代性等)与劳务费用;
2. 集团分公司注册成独立核算分公司,这样的话,可以通过分公司在当地与高管员工签订合同,工作地点为外地,缴纳社会保险也是可以在当地缴纳(我们分公司有这么操作);
3. 改变上班形式:全日制变更为非全日制从业(我们公司部分高管是这种形式,这种有点类似项目承包了,每周定时或者不定时出现在办公室,一般都是有相关项目才会打电话通知其过来上班,每个月固定发多少工资:基本情况就是一周会来公司上班,累计下来不超过24小时,不打卡,无考勤);
&&&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4.跨省重新参保,由于目前社保这块并没有统一化,所以,可以实现跨省重新参保的问题,不过需要提醒员工2地保险合一的麻烦,因为没有正常的手续,产生的纠纷将没有办法处理,所以在进行跨省重新参保的同时,做好两地保险合一的讲解及提醒;
&篇幅有限,如你有其他想法或者意见,欢迎留言交流,感谢您的学习点赞与支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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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与工伤。其五险都由属地管理,从享受待遇的情况来分析,最终我们的风险还是落在工伤这一方面。一、异地待遇的享受操作:在楼主描述的情况下,异地参保的员工要么是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与医疗两险,要么是挂靠的身份在一家单位享受五险,但全额自己交费。&&&1、医疗待遇的享受:关键是在参保地医保局申报《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在就业地选择两家公立医院盖章,并在就业地医保处审核盖章,再返回参保地医保处留档一份,自己存一份。报销时持病历、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到参保地促销。&&&2、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同样是填报异地就医申报表,然后按规定要求递交资料,在参保地给予报销。***...
& & & 众所周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含五个险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与工伤。其五险都由属地管理,从享受待遇的情况来分析,最终我们的风险还是落在工伤这一方面。
一、异地待遇的享受操作:在楼主描述的情况下,异地参保的员工要么是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与医疗两险,要么是挂靠的身份在一家单位享受五险,但全额自己交费。
& & & 1、医疗待遇的享受:关键是在参保地医保局申报《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在就业地选择两家公立医院盖章,并在就业地医保处审核盖章,再返回参保地医保处留档一份,自己存一份。报销时持病历、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到参保地促销。
& & & 2、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同样是填报异地就医申报表,然后按规定要求递交资料,在参保地给予报销。
& & & 3、养老待遇,待其达到退休年龄月份(目前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回到参保地办理。
& & & 4、失业金的领取,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根本享受不了;如果是挂靠企业,也是拿不到辞工证明享受不了待遇的。挂靠的人一般是内退人员,只有养老与医疗,更是享受不了失业待遇。
& & & 5、工伤:这是本案的焦点。工伤是属地管理。一是员工没有交纳这项险种,二是员工服务的单位没在参保地,从而发生工伤单位要担负全责的。
二、有关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的问题:
& & &&国家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12月印发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社保可以跨省、省内转移。从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 &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三、具体操作:
& & & 统一所有员工在本地参保。这样基数也好统一,不存在到原地打印缴费凭证到公司报销的麻烦。额度也不易平衡。
& & & 让员工在原参保地办理社保中止手续,然后中止次月在本地单位新增。待员工离职或者到了退休年龄,将本地社保转移接续到原参保地。
& & & 这些工作的利弊向员工说清楚。员工的利益点在于一是怕麻烦,二是个人帐户的积累额度,三是员工缴费指数的保证。如果单位将这三方面顾虑打消,单位放假专门让员工回去办理参保中止,待其回原参保地直接带回现参保地缴费凭证即可,其他手续单位出面办理;个人帐户积累,鉴于两地不同社平工资水平,如果低于员工原参保地社平,将员工基数拉平至社平;但是高管来说水平都高于当地社平,在本地参保个人帐户按理说会高于其在原参保地水平;三指数问题不会低于1点指数,甚至会高于1点指数。
& & &社保参保,只要员工有单位,尽量随着单位走。利益统一,员工也没有转移接续的麻烦,企业也没有承担工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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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主题描述,在很大方面是当前政策下的无奈表现,几个问题背景如下:1、&社保的国家统筹大家知道,现在整个社保在整个国家层面,没有实现统筹,各个地区,各个地方之间的社保缴费标准,退休后的享受待遇标准都不尽相同,因而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缴费标准的差异,有高有低,直接影响到退休后的待遇;即使能够转移,能转移多少比例的社保基金,期间的金额损失谁来填补?2、&个人意愿不想转移社保的人员不是不想转移,而是转移后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退休的地方在原籍,等到退休的时候还得回原籍办理,多麻烦,所以就不转了!另外,由高缴费标准的地方转移到低缴费标准的地方,员工的损失不能够单纯以津贴的方式来弥补。就如同主题描述一样,企业所面临问题,采取的措施,并不能够弥补国家政策方面所带来的政策缺失。那么,应该怎...
本次主题描述,在很大方面是当前政策下的无奈表现,几个问题背景如下:
1、& 社保的国家统筹
大家知道,现在整个社保在整个国家层面,没有实现统筹,各个地区,各个地方之间的社保缴费标准,退休后的享受待遇标准都不尽相同,因而不同地区之间的转移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缴费标准的差异,有高有低,直接影响到退休后的待遇;即使能够转移,能转移多少比例的社保基金,期间的金额损失谁来填补?
2、& 个人意愿
不想转移社保的人员不是不想转移,而是转移后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退休的地方在原籍,等到退休的时候还得回原籍办理,多麻烦,所以就不转了!另外,由高缴费标准的地方转移到低缴费标准的地方,员工的损失不能够单纯以津贴的方式来弥补。就如同主题描述一样,企业所面临问题,采取的措施,并不能够弥补国家政策方面所带来的政策缺失。
那么,应该怎样解决?建议如下:
1、& 因地制宜,分类处理
第一步,就公司员工的现状,做一个普遍调查。了解哪些人愿意转移,哪些人不愿意转移。
第二步,了解地区间的缴费标准差异,员工工资水平。如果一些员工的工资水平与社保的缴费标准相适应,应劝说员工办理转移;如果员工不愿意,则不勉强。
第三步,对于那些不愿意转移的员工,为了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可以办理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等等,这些要比给员工津贴更有保障,合理和合法!
2、& 强化HR部门的服务职能
很多员工不愿意转移,一方面是自身利益得失,另一方面是手续麻烦,不愿意办理。作为HR部门或者是相关主管人员,可以定期办理转移手续,替员工跑腿,这样也许会增加相当多的工作量,但是给以后的工作带来了便利。比如工伤保险的处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等。
3、& 尊重个人意愿,友好协商执行
涉及员工自身利益的问题,一刀切的结果就是都不满意。所以,要针对不同的员工群体进行友好协商,尊重个人的选择和意愿,不勉强,不强制执行。虽然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的地方和较多的工作量,但是一个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工作的保障。
本次话题其实想要说的挺多的,特别是社保!不过我国社保的现状,大家都是了解的。关于社保在未来的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的完善,养老方面的并轨,企业职工社保与城乡居民社保的对接,走向国民社保的方向是没有错的!去除身份、地区差异、以及享受标准的难题是发展趋势,将我要缴纳社保,缴纳多少钱的自主权完全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就像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一样,不同缴纳标准,享受不同的待遇标准。参保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可以缴纳同一个标准,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标准。(希望这一天早些来到吧!)
另外,作为HR,我们的很多工作都受制于当前的政策制约,立足于当前,着眼于未来,做好准备,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我们的工作才能够顺畅、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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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关于社保缴纳问题,此问题是不可逃避,是必须缴纳的,并且具有强制性,如果逃避不缴纳,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并且这些人是公司的高管,一旦出问题,影响肯定会很大,潜在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大,因此就案例中社保缴纳问题,大的方向和原则是必须坚持的,就是必须缴纳,不能不缴,但怎么缴,如何缴,且缴纳使得高管们心满意足,没有担忧,是值得你们公司研究的,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1、就近缴纳原则:在高管们想缴纳的城市的附近的地域(集团公司社保缴纳的城市)就近缴纳,这样便于公司为高管们灵活就近缴纳,不会有其他问题产生。2、总部缴纳原则:按照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标准为其缴纳,规定凡是同意在集团总部所在地缴纳的,适当提高缴费基数标准,这样可便于集团总部为这些高管统一缴纳和管理。3、自选缴纳原则:提供集团公司全国范围内的缴费城市目录,让高管们自行选择缴纳的城市,在哪缴纳...
案例中,关于社保缴纳问题,此问题是不可逃避,是必须缴纳的,并且具有强制性,如果逃避不缴纳,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并且这些人是公司的高管,一旦出问题,影响肯定会很大,潜在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大,因此就案例中社保缴纳问题,大的方向和原则是必须坚持的,就是必须缴纳,不能不缴,但怎么缴,如何缴,且缴纳使得高管们心满意足,没有担忧,是值得你们公司研究的,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1、就近缴纳原则:在高管们想缴纳的城市的附近的地域(集团公司社保缴纳的城市)就近缴纳,这样便于公司为高管们灵活就近缴纳,不会有其他问题产生。
2、总部缴纳原则:按照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标准为其缴纳,规定凡是同意在集团总部所在地缴纳的,适当提高缴费基数标准,这样可便于集团总部为这些高管统一缴纳和管理。
3、自选缴纳原则:提供集团公司全国范围内的缴费城市目录,让高管们自行选择缴纳的城市,在哪缴纳,一旦选择,后续不再变更。
4、原地续缴原则:按照这些高管们原先缴纳的地方,继续为其缴纳,保持社保缴费的延续性和一贯性。
5、当地缴纳原则:就在工作地为高管们进行缴纳,但前提是要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弄清楚这些高管退休后他们的社保可否转移,后续手续如何办理,办理的难易程度如何等等,然后再向高管们讲明文件规定,以化解他们心中的疑惑和忧虑,退一步讲,即使在当地缴纳了,高管们退休了,人回原地了,按照文件政策规定,异地支取养老金是不收任何手续费的,也非常方便,另外今后的政策是会变化的,所以要了解清楚目前的政策文件规定,据此制定相应的公司规定。
关于缴费的注意事项:
1、缴费基数标准:缴费的标准按照什么标准缴,是按照缴费地的标准还是按照集团总部所在地的标准基数缴,这点一定要提前定好,因为有些地域缴费基数偏高,而有些地方缴费基数比较低,要做好平衡,制定具体的标准。
2、外地缴费问题:要和外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协商好,确定每月固定缴费时间,以防止遗漏,并且要在每月的月初或者月末将要缴费的人员名单、缴费金额及时传递给外地公司的人事部门,关于缴费的费用问题是由那边支出,是需要提前协商沟通好的。
员工的社保是必须缴纳的,是不能逃避的,就看公司怎么去和这些高管们沟通,并制定适合他们的文件规定,以做到既方便公司为之缴纳,又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还能防止法律风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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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企业跨区域发展越来越广泛,这必然带来人员的跨区域流动或管理,无形中给HR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时常会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纠结,要么顺应员工意愿冒企业违法的风险,要么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法办事就可能违背员工意愿、伤害员工感情,针对案例中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及社保实际操作经验,“鱼和熊掌可以兼得”,且看下文分解:一、案例解读1、企业性质: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2、企业社保现状:企业已开通全国代缴保险业务,但覆盖面不全;3、企业社保缴纳面临的问题:很多高管都是外地人,部分年龄偏大,不愿意在企业当地缴纳社保办理退休手续;4、企业HR的纠结:既想规避企业法律风险,又想维护员工利益顺从员工在户籍地缴纳的意愿;&二、职工社保相关法律规定1、企业社保缴纳义务及违法责任:根据《...
顺应社会发展潮流,企业跨区域发展越来越广泛,这必然带来人员的跨区域流动或管理,无形中给HR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时常会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纠结,要么顺应员工意愿冒企业违法的风险,要么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依法办事就可能违背员工意愿、伤害员工感情,针对案例中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及社保实际操作经验,“鱼和熊掌可以兼得”,且看下文分解:
一、案例解读
1、企业性质: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
2、企业社保现状:企业已开通全国代缴保险业务,但覆盖面不全;
3、企业社保缴纳面临的问题:很多高管都是外地人,部分年龄偏大,不愿意在企业当地缴纳社保办理退休手续;
4、企业HR的纠结:既想规避企业法律风险,又想维护员工利益顺从员工在户籍地缴纳的意愿;
二、职工社保相关法律规定
1、企业社保缴纳义务及违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员工退休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要求
3、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步骤:
(一)新参保地审核参保人的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二)原参保地社保相关机构开始办理转移手续;
(三)新参保地社保相关机构着手接受转移手续和社保账户的资金,接受完毕后即为转移接续手续完毕。
三、“鱼和熊掌兼得”策略
1、消除员工疑虑及盲目的担忧,协商在工作地参保:有些员工不愿意异地缴纳社保,主要是因为对社保缴纳、异地转移接续及退休后的相关政策不够了解,鉴于此种情况,HR需要告知员工社保转移接续相关政策、手续、未来社保全国统一的趋势、工作地参保的优势(方便就医享受医疗、工伤、失业等待遇)、目前各大银行针对异地退休人员跨区域取款免手续费等情况,使其明白政策之后权衡利弊,考虑在工作地参保,皆大欢喜,也节省了企业为员工代理缴纳社保的额外支出;
2、员工按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社保:目前社保缴纳包容性、灵活性较强,员工异地工作的,可以在户籍地按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社保,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企业与员工协商后,员工依然坚持在户籍地缴纳社保的,可以与员工签署社保代缴协议,企业委托员工以自由职业的名义在户籍地缴纳社保,员工需提供本人社保缴纳发票到企业进行核销,企业按照法律及企业相关规定基数和比例承担企业应该承担部分的保险金额,实现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双赢,即“鱼和熊掌兼得”;目前实际工作过程中,社保稽查方面是承认这种形式的缴纳方式的,但需提供切实的证据;
四、注意事项:
1、企业规章制度完善配套: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企业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需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完善补充,明确企业员工社保缴纳、配合企业完成社保缴纳的义务及拒不配合企业履行社保缴纳需承担的责任,作为处理内部事务的书面依据,以备不时之需;
2、与员工协商沟通证据留存:HR与员工沟通、告知社保相关规定政策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时,需注意留存当时谈话的书面记录并请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表明企业已尽明确的告知义务,且员工已明确知悉;
3、员工个人缴纳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员工按自由职业人员缴纳社保进行费用核销的,需与企业签订书面的代缴协议,载明企业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意思表示、员工进行实际核销所需提供的手续、员工按期足额缴纳的义务、企业对员工按期足额缴纳的监督权利以、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的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协议一式两份,员工签字确认,企业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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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目前的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用人单位录用外地员工,单位将缴纳部分以津贴的方式发给员工或者员工签订不购买社保协议的行为,都是违反社保法规定的,一旦被查处,都要被行政处罚和罚款,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国家对社保转移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一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三是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
&国家目前的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用人单位录用外地员工,单位将缴纳部分以津贴的方式发给员工或者员工签订不购买社保协议的行为,都是违反社保法规定的,一旦被查处,都要被行政处罚和罚款,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
国家对社保转移有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制度。一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是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三是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目前,实际上实现全国范围内跨省转移的只有社保,医保和失业保险部分只实现了省内转移。
员工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凭缴费凭证到公司报销,按照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基数和比例承担企业应该承担部分的保险金额,并在劳动部门做好备案。这种社保缴费方式,社保稽查方面是认可的,这样的操作方式也比较灵活可行;但公司方面要注意在公司所在地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弥补工伤保险。
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统一购买员工社保。这个需要和员工讲清楚社保政策,员工今后退休后,可以通过社保转移将其转回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对员工退休养老金领取没有影响。员工在原参保地办理社保中止转移手续,然后次月在本地做新增录入,参保员工离职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可将社保转移接续到原地;对于一些高风险的岗位,员工统一在公司所在地购买社保,能够有效回避工伤风险。
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社保缴费问题。录用异地员工时对于社保购买问题,双方进行协商后,最好在合同中进行书面约定,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员工社保缴费的操作。公司向员工宣传社保知识,帮助员工了解社保常识,对于不愿意购买社保的员工,公司录用时要谨慎考虑,避免后续麻烦。
社保的全国转移、城乡统筹是个研究多年的话题了,国家要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公正,肯定要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社保全国自由转移、城乡社保统筹一致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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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1、一家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许多高管是外地人2、公司开通了全国代缴保险的业务缴纳保险3、有部分人覆盖不到4、公司要求必须在公司所在地缴纳,员工不愿意或是有顾虑5、考虑把保险费用以津贴形式下发,但是存在风险目的:解决保险问题案例解析:一、注意事项&&&看完案例,问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的事情!一个公司有很多外地人,所以公司为了照顾大家退休时的状况,于是通过代缴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为来自不同地区的人缴纳不同地区的保险。看到这里,真心想给公司点个赞!&&&这家公司为职工考虑良多,怕员工退休后不好办理养老转移,不好办理退休手续,考虑到员工许多年后会麻烦一次,宁愿公司每个月都麻烦,也要避免员...
案例解读:
1、一家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许多高管是外地人
2、公司开通了全国代缴保险的业务缴纳保险
3、有部分人覆盖不到
4、公司要求必须在公司所在地缴纳,员工不愿意或是有顾虑
5、考虑把保险费用以津贴形式下发,但是存在风险
目的:解决保险问题
案例解析:
一、注意事项
& & &看完案例,问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的事情!一个公司有很多外地人,所以公司为了照顾大家退休时的状况,于是通过代缴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为来自不同地区的人缴纳不同地区的保险。看到这里,真心想给公司点个赞!
& & &这家公司为职工考虑良多,怕员工退休后不好办理养老转移,不好办理退休手续,考虑到员工许多年后会麻烦一次,宁愿公司每个月都麻烦,也要避免员工麻烦,很有良心的公司的。尤其是为了购买社保,遵守法律,公司还咨询员工意见,给津贴或是其他,还是要照顾员工情绪。
& & &不过作为我个人的看法,我还是觉得:
1、社保不必全国代缴,就在公司所在地购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没有规定要给员工在户口所在地购买。一般来说公司都会在公司所在地开户,给员工缴纳社保。
& & & 现在很多人都是异地就业,社保都是在异地购买的,这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
& & &社保的作用不仅仅是退休后养老,还有生育、医疗、工伤、失业其他四险,尤其是医疗和工伤。假设员工是武汉人,人在北京上班,公司给他缴纳武汉的社保,那么出了工伤怎么办?到武汉社保部门办理工伤?生病住院怎么办?先不看,回到武汉再看,要是大病怎么办?先回武汉办理异地治疗申请?
& & &职工社会保险最好就是公司所在地购买,避免很多问题!
2、社保费用不能以任何形式下发
& & &社保还是正常缴纳为好,不要给员工以补贴形式发放,你让员工签字保证没有任何意义,社保部门追究责任的时候任何保证都不行。尤其是有些员工根本不想缴纳社保,为了多得点钱,就故意让公司发放津贴,到了离开公司的时候反口咬公司,说公司不给缴纳社保,下发的社保补贴也是工资,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基数还是加了津贴的那个。
& & 有法律风险的事情不要做。
3、职工自己缴纳保险要慎重
& & &如果职工本人愿意自己去缴纳保险,可以凭借缴纳的单据到公司报销,但是职工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个部分,没有工伤、失业、生育。万一出现工伤怎么办?还不是公司自己承担责任,所以不建议公司让职工自己缴纳社保。
二、关于社保的转移
& & 其实很多人愿意在自己家缴纳社保,不愿意在外面缴纳社保,都是不了解社保的相关规定,觉得自己在外缴纳社保都是白交了。其实是这样的:
1、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的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八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 & &人资经常办理相关转移手续,应该是很清楚的。
2、医保是可以转移的
& &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从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办理医保转移: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
& &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 & &对了,武汉现在转移社保的时候,基本上养老和医疗可以一起办理,社保局现在要求养老结算凭证和医疗保险结算凭证一起提供。
三、关于退休金的领取
& & &很多人在原籍购买社保就是为了退休金的领取方便。
& &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 &也就是说在某地缴费满10年,就可以在当地退休,如果任何地方缴纳都不满10年,就回到原籍退休,职工本人不用操心,你最好工作退休的单位会为你办理好一切手续。
& & 如果你在一个地方工作了10年,最美好的岁月都留在了这里,证明你会留在这个地方退休,不然10年啊!谁会在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工作10年?如果不到10年,你可以在任何地方缴纳社保,最后一起转移回原籍就可以了。
& & 总结一下:养老和医疗都可以转移,所以不在乎在哪里缴纳社保,公司做好员工的解释说明工作,告知相关规定,一定可以就在当地购买社保。
& &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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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就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员工的不断加入。作为一家分布全国各地的保险类集团公司,更必须要有全国各地的员工,否则企业如何生存在,更不用发展了。具体的做法:&&&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广泛性,认真疏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1、作为职业的需要,保险公司是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其经营分公司的,因而必然会在当地招聘员工,以实现各经销分公司的本地化,以充分、圆满地完成各地的保险业务。&&&2、考虑到各地保险业务开展和业务指导的需要,必须由集团公司调动、安排一些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到各地去管理、辅导、指导企业的员工。&&&3、这问题也同时来临,频繁地调动员工...
& & &一个企业就是一个整体,它需要员工的不断加入 。作为一家分布全国各地的保险类集团公司,更必须要有全国各地的员工,否则企业如何生存在,更不用发展了。具体的做法:
& & &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员工的广泛性,认真疏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 & &1、作为职业的需要,保险公司是需要在全国各地设立其经营分公司的,因而必然会在当地招聘员工,以实现各经销分公司的本地化,以充分、圆满地完成各地的保险业务。
& & &2、考虑到各地保险业务开展和业务指导的需要,必须由集团公司调动、安排一些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到各地去管理、辅导、指导企业的员工。
& & &3、这问题也同时来临,频繁地调动员工,使一批员工的五大保险的交纳出现了问题,这保险以那里为交纳点,在全国各地都能转移吗;这转移会麻烦吧;员工面对这一实际问题往往会束手无策。
& & &4、一些在外地交纳保险的员工,对于在异地交纳保险有非常大的抵触情绪,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如何应付等。
& & &二、企业针对保险交纳的、具体的技术问题和实际的操作问题如何破解:
& & &1、作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者,必须通过自己的工作平台,在与各地社保部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掌握其社会保险的交纳、转移和支付等相关环节。
& & &2、特别是要了解、钻研全国各地那些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是可以相互转移的;目前仍然有那些地方是不能相互转移的,以便为全国各地的员工提供方便、通报信息。
& & &3、对于一些年龄偏大的员工,如何安置他们,如何让他们满意地退休,更是集团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的更好的表现。&
& & &三、充分地利用集团公司的优势,给予全国各地的员工们充分温暖,让他们安心工作、安度晚年。
& & &1、充分了解国家社会保障政策,使员工能充分地享受国家的政策的优越和优惠。
& & &2、有效利用企业的联系职能,及时跟踪国家社保方针和政策的变化,让国家的红利更多地让员工得到。
& & &3、通过企业的社保政策、管理制度和服务理念,让员工们体现到企业对他们的关心、关爱和关怀。
& & &4、通过企业的努力,能够让员工在工作地安心参加社会保险(指五大保险),这不仅是稳定员工,更是让当地的保险红利给予员工,让员工们分享。
& & &四、在实现员工保险当地化的同时,也必须说明这保险的不足。
& & &1、作为员工的保险(指五大保险),不仅企业有支付较大的部分外,员工也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
& & &2、由于发展的局限性,一些欠发达地区仍然不能与发达地区相互转移,导致一些员工不愿意、也不情愿在工作地交纳五大保险,从而使自己的保险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 & &3、目前国家有新的政策,只要在发达地区(或叫工作地),交纳超过十年以上的保险,就能够享受其退休后的退休金。
& & &总之,只要充分阐明国家的政策法规、企业的保险制度对员工参保的优越性,员工不管在那里参保都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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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析:&&1、首先这是一家集团化企业,家大业大,异地上班的员工就会比较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在员工异地办理社会保险,公司也是想了解决的办法,如开通全国代缴保险业务;&&2、不能异地办理的原因,高管偏大,不愿意转到当地,那样如退休办理相关手续就会比较麻烦,所以不愿意;&&3、公司另一个解决方法是把缴费以津贴的形式发放在工资中,存在一些用工风险;二、建议:&&1、明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有注明社保的办理是异地还是本地,是否有合同附件作为支持,如有,如员工坚持在异地办理,如员工自己在当地社保缴费,然后在公司进行报销,这样也是可以的。办理缴费的凭证、合同最好在劳动部门备案,以备社保部门进行核查;...
&一、解析:
& & 1、首先这是一家集团化企业,家大业大,异地上班的员工就会比较多,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在员工异地办理社会保险,公司也是想了解决的办法,如开通全国代缴保险业务;
& & 2、不能异地办理的原因,高管偏大,不愿意转到当地,那样如退休办理相关手续就会比较麻烦,所以不愿意;
& & 3、公司另一个解决方法是把缴费以津贴的形式发放在工资中,存在一些用工风险;
二、 建议:
& &1、明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有注明社保的办理是异地还是本地,是否有合同附件作为支持,如有,如员工坚持在异地办理,如员工自己在当地社保缴费,然后在公司进行报销,这样也是可以的。办理缴费的凭证、合同最好在劳动部门备案,以备社保部门进行核查;
& &2、如当初合同约定是在本地办理,那么可以在本地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员工本人在当地的社保可办理暂停缴费手续,但与员工需要说明,在本地的社会保险可以转至其户藉地,不影响他社保待遇享受的问题;
& &3、如案例中,年龄较大且快退休,那么可与其协调在其当地代缴,然后公司给予报销相关费用,通过合同变更等附件来明确双方责任,这样一旦到退休年龄,那么他就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那么公司如认为不再聘用,就可以终止合同;
& &4、通过津贴发放的形式,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如使用这种办法,那么就要与员工签订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如劳动部门不查,那么可以约束一下员工,并在工资条中体现出相关栏目;建议采用其在他户口地办理然后公司给予报销的方法比较好。
三、总结:
& & 1、社保保险的办理要灵活处理,太过的事情可能造成,不利劳动关系合谐处理;
& & 2、办理要求与合同的履行尽量相适应,以合法形式处理;
& & 3、如外地公司在外地是有效资格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可以在当地办理,不需要在总公司办理;异地公司可通过异地分公司代办,然后分公司帐务往来做好也是可以的。
& & 4、因社保全国没有联网,所以转移来说也不是那么方便,但现在相对于2005年来说是大有好转的,异地办理社会保险,要停一个,新办一个,新办的转至原停的那个,这样二个社保就会续起来,不影响社会的连续计算;相关的转移手续需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了解,形成流程资料给员工宣导,这样全体办社保也是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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