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情况查询记录 文本谁有 或者会做 请联系我

杭州市房管局昨针对限购政策焦点问题作出解答_网易新闻
杭州市房管局昨针对限购政策焦点问题作出解答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我是富阳的,是属于本市家庭还是外地?”“我现在手头上有两套房,如果卖掉一套,还可以再买一套吗?”“我是杭州市民,现在没有房子,那我是可以再买一套还是两套?”……
昨天是杭州楼市调控细则出台的第二天,针对具体操作的一些问题,许多读者还有疑问。为此,杭州市房管局昨天迅速出台了《杭州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针对焦点问题专门发布了《关于杭政函[2011]22号文件有关限购政策的问答》(以下简称《问答》)。
据了解,杭州限购政策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时间则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问题1:什么叫“本市户籍”?
根据《问答》,限购政策适用的地域范围,指杭州市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本市户籍”中的“本市”范围,则指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含农村及在校大学生),包括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滨江、之江、下沙、萧山、余杭。
具体户籍认定以户口簿等户籍证明为准,军人等提供其他证明。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中只要有一人拥有杭州市区户籍,即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问题2:“限购”范围和“已拥有住房”如何界定?
《问答》指出,“限购”是指限制居民家庭通过市场途径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包括与他人共同购买。不包括因继承、交换、分割、房改、法院裁定等取得的房屋。
那么,又如何界定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根据《问答》,就是指居民家庭购房当时其名下拥有的住房,包括已经所有权登记的住房以及办理预告登记、商品住房预售合同签订备案、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的住房。
问题3:购房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或通过经纪机构购房的,应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材料: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凭核对后的相关资料统一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此后才能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代理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并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问题4:这些证明去哪里申请?
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房拥有情况证明,应分别向税务、社保及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出具。
杭州市区住房情况证明,向市房产档案馆、下沙房管局、滨江房管局、之江房管局办证窗口、萧山区房管处档案馆、余杭区房管处申请办理,可任选其中一处办理。
问题5:境外个人购房怎么办?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号)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时,需提供其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问题6:违反限购政策会有什么后果?
《意见》指出,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和《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登记。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限购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暂停网上签约资格,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规定,抄告国土、税务、工商、银监、人民银行、公积金等部门。
作者:吴彩萍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信访
咨询/投诉:
业务类别:
住房保障及制度改革
回复部门:
咨询时间: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办理吗
请问在行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办理吗,还是要到杭州市房产档案馆窗口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关于你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通过电话联系,得知你因户口迁移,需要开具你个人名下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根据住建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号)有关规定,请你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前来办理即可。若本人无法前来,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书(需写明查询事项)至下列任一查询点查询:
一、若仅需开具杭州主城区范围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可至下列四个查询点查询:
1、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一楼服务大厅(开元路40号 )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楼A区)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杭州高新区(滨江)城建档案馆(新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滨江区泰安路200号,泰安路与丹枫路交叉口 ]区文化中心一楼)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4、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之江分中心(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 )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若需开具杭州市区(查询范围涵盖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除上述四个查询点外,还可至以下几个查询点查询:
1、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档案馆(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 )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139827)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版权所有◎
本站英文域名: 
本站中文域名:杭州市房产信息网.政务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
杭州市房产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服务热线:12345 网站管理科:在杭州买房,如果需要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具体到哪里申请办理?
杭州市房产档案馆
资料:客户本人查询: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未成年子女页也需要提供)原件。
委托中介查询: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本(未成年子女页也需要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
查询结果:“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1:用于办理房产交易税收管理专用。2:用于办理贷款专用
注:1:若客户没有未成年子女的,凭客户身份证原件可在自助查询机上直接查询。
&2:查询完毕后需要去6、7号窗口盖公章。
&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
资料:客户本人查询: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也需要提供)、银行联系函、以上是原件加复印件。
委托中介查询: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也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是原件加复印件。银行联系函、委托书加盖公章,以上是原件。
查询结果:“余杭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用于办理贷款专用。
萧山区房地产管理处档案馆:
资料:客户本人查询: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也需要提供),以上为原件。
委托中介查询:身份证、户口本(未成年子女也需要提供)、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为原件。查询结果:“萧山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用于办理贷款专用。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