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可疑人员识别交易分析的识别原因必须包括哪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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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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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来自:贵州 - 贵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7:23 咨询人:wl8745mz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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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可疑交易分析意见 【范文十篇】
可疑交易分析意见
范文一:新反洗钱系统
(排除)可疑交易处理流程
总括流程:
详细流程:
中支反洗钱岗:查询系统提取的可疑交易数据,并提交相关部门会签。
(点选能查清本笔可疑交易的人员)----督导该人员进入反洗钱系统查询并处理本笔业务可疑交易情况。
业务部门反洗钱联系人:查询待处理可疑交易数据、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领导审批。
洗钱系统查询并审核本笔业务可疑交易情况。
注:经办人员填写意见---交易实际情况说清楚。
如:---*年*月*日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
由于该单被保险人属于退保收款人下属单位,且投保人无独立账号,投保人要求将批退款
项转入公司上级公司**县新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代码证号:)帐户中。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情况说明附于批退申请资料内),经销售人员调查实际情况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定该单排除可疑交易,不存在洗钱风险,上报领导会签。
如:日支付赔偿金时,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
经查,该事故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被保险人熊文龙,事故当天实际驾驶人为汪伟君于日与皖JC5880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交警大队认定事故由汪伟君负全责。经我司调解协商,赔偿皖JC5880车主范永乐车损125000元,赔偿被保险人熊文龙车损53700元。
调解协议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见附件。
客户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资料附于赔款案卷内。理赔人员调查实际情况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该单排除可疑交易,上报领导会签。
如:日支付赔偿金时,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
经查,该事故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被保险人熊文龙,事故当天实际驾驶人为汪伟君于日与皖JC5880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交警大队认定事故由汪伟君负全责。经我司调解协商,赔偿皖JC5880车主范永乐车损125000元,赔偿被保险人熊文龙车损53700元。
调解协议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见附件。
客户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资料附于赔款案卷内。理赔人员调查实际情况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认该单排除可疑交易,上报领导会签。
如:日支付赔偿金时,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
经查,该事故被保险人黄山市亚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队,为黄山市亚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设机构。
该赔款直接转入黄山市亚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账户。赔款金额为11562元。
客户提供相关证明, 相关资料附于赔款案卷内。理赔人员调查实际情况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定该单排除可疑交易,上报领导会签。
经查,该事故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毕光萍于日与电动车发生刮擦,后被电动车受伤车主张学标084018于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诉讼案件。赔款133860元已直接转给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赔款12680元转给被保险人毕光萍。 客户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资料附于赔款资料内。理赔人员调查实际情况并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定该单排除可疑交易,上报领导会签。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见附件。
部门领导领导审核
(填写:情况属实,排除可疑交易)---点选--中支反洗钱岗。
中支反洗钱岗---办公室主任审核(填写:情况属实,排除可疑交易)---公司分管总审核(填写:情况属实,排除可疑交易)---返回反洗钱岗---办结。
角色配置:
点绿并打√
点绿并打√
范文二:问:哪些机构要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答:应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报告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按照反洗钱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需要,确定并公布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从事金
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问:报告主体应当报告哪些交易或行为?
答:报告主体应报告以下两类交易:
一类是大额交易,具体包括: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娶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转账;个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与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者当日
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另一类是可疑交易。《办法》具体列举了一些可疑交易标准,其中适用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有18项,适用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有13项,适用于保险公司的有17项。除列举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任何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且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或是有合理理由认为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
关的,都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问:按照《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很多正常的市场交易信息将被报告。对此,《办法》是如何处理的?
答:大额交易不一定都涉及洗钱犯罪。因此,在总结反洗钱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办法》具体列举了九类交易,如未发现交易可疑的,免于大额交易报告。这九类交易包括: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定期存款续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互转;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
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
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根据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还可确定其他免
于大额交易报告的情形。
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是如何处理和利用的?
答: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报告主体应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对所接收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可疑交易活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
辖权的侦查机关报告。
问:实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制度会不会影响个人隐私
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答: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直接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在开展反洗钱工作时,注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为合理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反洗钱法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要求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二是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用途作出了严格限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同时规定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三是设立统一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收、分析、保存机构,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四是明确了从事反洗钱工作人
员的法律责任。
范文三:广东省药品交易服务常见问题答疑
01、产品材料当中,企业已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交的相关文件有:1.使用数字证书进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打印招标品种信息的网页截图,并盖企业公章;2.提交入网的承诺书,并盖企业公章;3.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申请反馈通知复印件,并盖公章。
02、数字证书升级是何含义?
答:原“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用户所持有的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即“网证通”)颁发的数字证书,若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办理“升级”,升级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使用的“业务数字证书”。收费标准和办理手续参见《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03、什么是业务证书?
答: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一个单位能够办理多张业务证书,由本单位的具体操作人员持有。业务证书在系统中的权限由本单位的“管理员”授予。
04、什么是机构证书?
答:在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一个单位只能办理一张机构证书,由被授权人持有。在系统中是本单位的“管理员”,代表整个单位,具有分配权限的权力。
05、什么是电子密匙?
答:电子密匙是储存数字证书的载体,是一种提供公钥算法计算,可生成密钥对,并对私钥进行保护的密码设备。通常使用USB接口与电脑连接,并设有密码。
06、什么是数字证书?
答:数字证书是企业的网上电子执照和通行证,存储在电子密匙中。使用合法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文件具有与传统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企业办理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业务时,可以快速便捷地显示企业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企业信息,可以进行网上签名、盖章、数据加密、产品交易及网上付款。
07、电子密匙怎么取得?
答:注册成为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会员,待身份通过审核后,按照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官网公布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办理。
08、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答: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丢失,需要补办的,请按照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官网公布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的要求,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连同相关申请资料一起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补办”手续。电子密匙在补办之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如果会员的电子密匙丢失后决定不再使用,应填写《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注销”手续。电子密匙在注销之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09.交易平台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会员可向药交中心申请密码重置,具体要求请按操作指南进行,操作指南另行公布。
10、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适用范围?
答:全省范围内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11、非基本药物交易药品分几类?
答:分为医保目录品种、非医保目录品种、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三类,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12.什么是非基本药物的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
答: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包括低价普通药(按最新医保目录,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的药品,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少数急救药品、临床特殊用药、管制药品(包括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放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或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等。
13.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哪些药品?
答: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药品。
14、基本药物交易办法适用范围?
答: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药品交易。
15、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产品报名、报价是否可由生产企业委托的经营企业进行?
答: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报名。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16、国外及港澳台生产企业不通过全国总代理商进行报名报价,由厂家直接参与,可以吗?
答:不可以,进口品种必须通过其全国总代理商(视同国内生产企业)报名报价。
17、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基本药物报名交易?
答: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和规格,符合规定的均可随时报名。进口品种由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基本药物可随时报名。
18、经济技术标得分是否会公布?
答:会,交易平台会根据企业资料审核情况录入结果自动计分。
19、对于进口品种,生产企业能否通过该企业在中国的办事处进行报名,而不经过全国总代理商?
答:不可以。
20、如果进口品种全国代理商有两家以上时如何确定?国外厂家在国内不同片区有不同代理商,请问总代理应该如何确定?
答:同一进口品种的全国总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与报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可按代理区域和其他证明文件执行。
21、若国外厂家的总代理为港澳台公司,港澳台公司能否再授权
大陆的公司作为总代理商?
答:可以。大陆地区以外厂家需指定内地的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作为总代理商,该代理商视同为生产企业。
22、如某生产批件是A厂家的,但委托B厂生产,请问这种情况应由哪一个厂家报名?
答:由A厂报名,并按要求补充相应材料。
23、如果法人代表不是中国公民,没有身份证,请问如何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答:提供同等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等。
24、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是否允许两个企业报名?
答:不允许。
25、如注册证、批件、GMP过期,正在换证中,是否可以报名报价?
答:不可以。
26、精神类管制药品是否可以不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答:不可以。医疗机构采购临床用药必须进入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属临床必须的急救药品、临床特殊用药、管制药品且在网上未挂牌交易的品种,可由各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议价采购,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备案和采购。
27、已参加本次基本药物交易,但未报价的能否参加下一次的非基本药物交易?
答:不可以。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的
剂型和规格全部纳入基本药物挂牌交易,未列入的剂型和规格纳入非基本药物挂牌交易。 国家和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价格文件中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的药品(含标注放弃原研单独定价资格,按统一价执行的产品),首次报名时可以选择参加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交易,选定后不得更改,如选择参加基本药物交易将视为普通GMP层次品种。
28、非基本药物的入市价是怎样计算的?
答: 入市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省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并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一)同厂家同一品规取全国最低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平均值(竞价品种分组后为独家生产的品规取全国最低3个省中标价的平均值)与广东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取低值作为入市价。 (二)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不同剂型、不同规格药品之间,入市价应符合差比价规则,不符合差比关系的以单位含量入市价低者进行差比价换算(中成药除外)。 (三)没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品规,新上市的由交易双方根据该品规出厂(口岸)价和市场实际价等价格信息通过交易平台议价试行,待下轮交易再制定其入市价;对已上市的,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计算确定入市价。 (四)政府定价品种,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入市价与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不同的,以低值作为入市价。 (五)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中的低价药品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最新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入市价;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属政
府定价的以最高零售价作为入市价,属市场调节价的不设入市价。
29、非基本药物药品交易方式有哪几类?
答: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由医疗机构自行遴选品规和生产企业,在入市价之下由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议价,实行网上交易。 除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以外的医保目录品种,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按质量层次、剂型、含量规格分组。
30、属临床必须的急救药、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能不在网上挂牌交易吗?
答:不可以。医疗机构采购临床用药必须进入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属临床必须的急救药品、临床特殊用药、管制药品品种,可由各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接网上议价采购。
31、基本药物交易需要分组吗?
答:除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目录以外的品种,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2013年版)中列明的剂型和规格分组,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广东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2010年版)对应按2011年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目录分组(具体分组规则由省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公布)。
32、非基本药物交易,药品如何执行竞价分组?
答:非基本药物交易中,除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以外的医保目录品种,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按质量层次、剂型、含量规格分组。
33、医疗机构在非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方式有哪几种?
答: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品种中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求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的通知》(粤卫办,,2012"1号)要求遴选,遴选时只能选择拟使用的剂型规格和质量层次,不能直接选择生产厂家。由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联合采购方式: 方式一:交易平台按品规汇总进行团购。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和采购期限,交易平台每个月自动按品规汇总全省医疗机构上报的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 方式二:医疗机构自主联合进行团购。由医疗机构自主组成联合体,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和采购期限,交易平台按联合体汇总上报的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汇总的采购量。
34、生产企业报价的要求有哪些?
答:以下为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 2.无入市价的品种由生产企业提供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成本并报价,属市场调节价的品种还须提供出厂(口岸)价格销售发票; 3.不报价或者报价为零的品种视为自动放弃; 4.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 5.实际报价时,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其中口服制剂以最小单位(片、粒、丸、支……)计;注射剂以支(瓶)计;大容量注射剂以瓶(袋)计;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计;
6.所有品种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如超出小数点后
4位,则四舍五入; 7.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8.每轮网上竞价报价只报一次,在一天内完成。
35、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如何定价?
答:医疗机构在使用新一轮交易品种时,执行新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差率计算出每一交易价格的最高临时零售价(纳入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试点范围的县级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时,交易价格即为零售价格),对出厂(口岸)价格与交易价格差距过大的,省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公布其在医疗机构的最高临时零售价格。
36.新交易品种未到货前是否可以顺延原交易品种?
答:新的交易品种未到货之前,医疗机构可顺延原交易品种。
37、没有独立法人的基层医疗机构如何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答:可以通过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名交易。
38、若生产企业药品采取自行配送,是否要同时注册卖方会员与配送会员?
答:是的。
39、配送企业在报名时有什么要求?
答: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报名。企业报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未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40、交易品种确认后,配送方需要和买、卖方签订合同吗?
答:在确认交易品种后,交易各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采购期限、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
41、医疗机构遴选的配送企业名单是由生产企业在交易前指定的吗?
答:是的。医疗机构从药品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中选择配送企业,也可采取摇珠的方法确定。具体遴选办法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
42、生产企业在交易前如何指定配送企业及其配送范围?
答:生产企业按就近配送、保证供应的原则,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委托配送企业,每个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对每个挂牌交易品种指定的配送企业必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
43、每个配送区域配送企业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每个区域配送企业数量不限,符合资格即可报名。供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县(市、区)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县(市、区)报名;供应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按地级市确定配送范围,同一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地级市报名。
44、配送企业是由生产企业指定的,那指定数量有没有设限?配送关系是否能变更?
答:没有数量限制,若变更配送关系,请依照相关说明办理对应手续,具体手续另行公布。
45、若生产企业指定配送企业,配送企业能否一定要接受委托?
答:不是。被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对被委托事宜进行确认,并承诺按交易价格及相关代理商的配送要求,为有用药需求的医疗机构提供配送服务。 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上明确提出,生产企业可选择委托其他的配送企业。
46、若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后,供货关系能够变更?
答:可以,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关系的,医疗机构应根据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选择。
47、医疗机构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规的采购量时,能否不填写采购期限?
答:不能。
48、是否有对医疗机构采购量和采购使用期限做限定?
答:在确认交易品种后,交易各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价格、数量、采购期限、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交易各方应严格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要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药品生产企业要按合同约定生产并供货,配送企业要按合同约定保证供应。
49、系统会不会自动发布消息,通知有竞价活动在进行中,让有兴趣的机构加入进来?
答:交易平台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在网上公布全省医疗机构的遴选品规和各品规汇总的采购量,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公布汇总的采
购量进行网上报价。
50、如果采购量还没有用完,但药品发现新的副作用,不再适合使用,怎么处置?
答:若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列明该药品不再适合使用,被取消交易资格的,交易品种被取消交易资格的,由交易机构在同组报价产品中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替补。
范文四:如何提交交易报告
营业网点:
1、从核心业务系统进入:P 数据报送;
2、在数据报送栏下有三个子项:A、反洗钱黑名单维护
B、反洗钱大额交易查询
C、反洗钱可疑交易维护
C 反洗钱可疑交易维护
3、该模块的“功能选项”有5个选项:增加、查询结果集、查询交易集、修改、删除,选择“增加”可疑交易;在“往来账标志”栏里有两个选项:1、往账
2、来账;在“核心流水号”里面输入可疑交易的核心流水号,然后按F10提交,页面显示自动联动交易查询交易集,选中所需的记录按F10提交;对页面显示的付款人账号、收款人账号、交易金额等进行核对,无误后选择可疑交易特征(可疑交易特征有共19个选项),选择可疑程度:01 一般可疑
02 重点可疑;在“采取措施”栏输入措施后,按F10提交。经授权提交后,进入:P 数据报送栏下的 C 反洗钱可疑交易维护,在“功能选项”中选择“查询结果集”,查询所提交易是否成功,信息是否正确。
县级法人单位反洗钱报告员:存在可疑报告,要下网点去仔细核对和调查在内网输入网址为:http://10.0.156.70:8080/然后进入“反洗钱管理”中的“报送数据维护”,对“可疑
交易客户信息”、“可疑交易账户信息”、“可疑交易详细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对发现有“校验结果”错误的及时查找原因,并通知营业网点修改核心业务系统的客户信息。若经核对未发现“可疑交易客户信息”、“可疑交易账户信息”、“可疑交易详细信息”有错误信息,则进入“反洗钱管理”中的“数据上报管理”,点击“数据上报”,在“数据产生日期”中输入前一天的日期,比如今天为12月9日,则输入“”;在“业务类型”中五个选项:N-正常报文、R-重发报文、A-补报报文、C-纠错报文、D-删除报文。对前一天的交易第一 次上报选“N-正常报文”。“可疑交易特征栏”在从中选择可疑的特征,最多可选5项;在“可疑程度”栏中有三个选项:01-一般可疑、02-重点可疑、03-重点可疑且同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在“采取措施”栏输入采取的措施,在“可疑行为描述”中输入描述。然后,点击“上报文件生成”,成功后把页面拉到最底下,查看是否有记录,记录中的BH表示大额交易,BS表示可疑交易。
对有附件上传的可疑交易,先建立一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注明哪个联社),将要上传的附件放在这个电子文档中,然后压缩打包(压缩打包为“ZIP”格式),在做数据上报之前,做附件上传(县级联社看不到传到哪儿去了),然后再按正常程序做数据上报。
XX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慎经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促进XX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管理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第四条 关联交易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关联方
第五条 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关联自然人包括:
(一)银行的内部人;
(二)银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
(三)银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
(四)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对银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本指导意见所称银行的内部人包括银行的董事、上级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本指导意见所称主要自然人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应当与该自然人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合并计算。
本指导意见所称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第七条 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一)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二)与银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银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银行或可对银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指导意见所称主要非自然人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银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非自然人股东。
本指导意见所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银行本身。
本条第一款所指企业不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第八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控制是指有权决定银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并可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本指导意见所称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或一致行动时,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本指导意见所称重大影响是指不能决定银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但能通过在其董事会或经营决策机构中派出人员等方式参与决策。
第九条 与银行关联方签署协议、做出安排,生效后符合前述关联方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银行的关联方。
第十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对银行有影响,与银行发生的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所列交易行为未遵守商业原则,有失公允,并可据以从交易中获取利益,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银行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视为关联方。
第十一条 银行的董事,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然人应当自其成为银行主要自然人股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近亲属及本指导意见第七条第三项所列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告事项如发生变动,应当在变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报告。
第十二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自其成为银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其下列关联方情况:
(一)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二)控股非自然人股东;
(三)受其直接、间接、共同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董事、关键管理人员。
本条第一款报告事项如发生变动,应当在变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第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有报告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报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银行保证其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如因其报告虚假或者重大遗漏给银行造成损失的,负责予以相应的赔偿。
第十四条 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确认银行的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报告。
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及时向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第十五条 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中,发现符合关联方的条件而未被确认为关联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及时向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十六条 银行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下列事项:
(一)授信;
(二)资产转移;
(三)提供服务;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十七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
第十八条 资产转移是指银行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买卖、信贷资产的买卖以及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臵等。
第十九条 提供服务是指向银行提供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服务。
第二十条 银行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计算关联自然人与银行的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与银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银行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银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银行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包括董事会或者经营决策机构对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职责和人员组成,关联方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关联方
的报告与承诺、识别与确认制度,关联交易的种类和定价政策、审批程序和标准,回避制度,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处罚指导意见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银行董事会应当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并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人。
银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银行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三条 一般关联交易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或批准。一般关联交易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批。
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银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或决策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五条 银行董事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银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后,应当加强跟踪管理,监测和控制风险。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银行不得接受本行的股金作为质押提供授信。
银行不得为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关联方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银行向关联方提供授信发生损失的,在二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但为减少该授信的损失,经银行董事会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银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被否决后,在六个月内不得就同一内容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第三十条 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0%。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15%。
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
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第三十一条 银行不得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审计。
第三十二条 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对银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银行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银行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包括:关联方、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及标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方式、交易收益与损失、关联方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等。
第三十四条 本指导意见中的“资本净额”是指上季末资本净额。
第三十五条 本指导意见由XX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指导意见下发之日起施行。
范文六:编号:
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可疑行为
分析报告书
报告单位(公章):
分管行领导:
报告时间:
可疑交易信息核查通知书
为进一步核实可疑交易信息,请你单位将下列资料于
日前报送人民银行
一、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需要核实的问题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部门负责人:
可疑交易事实陈述
营范围、收入等;可疑交易情况应写明每笔可疑交易的日期、涉及的金融机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用途、交易方式等情况。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可疑交易核实情况
明金融机构报告是否属实、准确、核实后是否有新的情况等。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可疑交易分析及结论
可疑交易所符合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款、分析结论等。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附件:《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
范文七: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答案设置为白色,全选设置字体为黑色可显示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22分)
1 每日营业终了,核心业务系统按反洗钱数据接口规范要求自动批量处理生成当日大额交易数据;各营业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次日应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对系统自动生成的上一个工作日大额交易数据,逐笔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报,作进一步核查准确后,及时进行修改,并将当日检查和修改情况进行登记。
2 每日下午点前,市行专职管理人员对各营业机构核对和修改正确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再次审核编辑,完成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3 市行专职管理人员按月将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本行大额交易数据刻成光盘备份;
各营业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在逐笔检查核对大额交易数据时,应结合客户身份资料信息、账户信息、交易性质、近期资金活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经初步分析识别为交易的,应立即向汇报;
4 营业部主任确认的可疑交易应立即向营业机构负责人汇报,经营业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于可疑交易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填制《可疑交易报告表》上报市行。
5 市行专职管理人员接到营业机构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先按要求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时,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立即向市行主管行长汇报,按市行主管行长批示,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直接报送当地并补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6 反洗钱工作,是指市行、分支行和各营业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做好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资料保存,交易和交易的识别和报告,以及反洗钱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7 “短期”系指个工作日以内,“长期”系年以上。“大量”系指交易金额或低于但接近交易标准的。“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天以上。
8市行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担任,成员分别由财务会计部、、、、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挂靠财务会计部。
9财务会计部负责将反洗钱规定融入会计业务条线规章和操作流程中,落实客户、和有关反洗钱要求;建立和完善全行客户和保管制度。
10 信贷部应明确要求全行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营销和拓展市场活动中,负责客户的尽职调查、和分类等工作。
12 各分支行为反洗钱工作的负责人,在市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并报送市行备案。
13 各分支行应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业务中代理关系的存在,在对被代理人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时,应当核对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14 每日之前,应将各营业机构核对和修改正确的大额交易数据进行审核编辑,完成后,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15 各分支行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反洗钱纸质文件及可疑交易资料。采取、的原则。
16 借阅查询反洗钱资料,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反洗钱规定办理,并经同意。
17 市行每年应组织反洗钱现场检查。
二、单项选择题 (共32分)
1 各营业机构营业部主任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业务负责人,同时应配备()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向市行清算中心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2 市行清算中心应配备()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按人民银行的填报要求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本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3( )应将反洗钱内容列入日常审计内容,并将相关检查结果反馈反洗钱主管部门。
A 科技部B财务会计部 C信贷部 D稽核部
4 ()负责配合外部监管机构和公安机关对涉嫌洗钱案件的侦破工作,尽力协助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资金。
5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 ( )的原则,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A. 了解你的客户 B. 客户至上 C 控制风险 D 盈利最大化
6各营业机构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 )万元以上的,应当识别客户身份
各分支行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
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次日应对上一个工作日生成的“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反洗钱监测数据”进行备份,按年刻成光盘备用。
A 科技部B保卫部 C信贷部 D 市行清算中心
发现可疑交易,各分支行(
)个工作日上报市行财务会计部。
10 市行财务会计部应在第(
)个工作日内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报送当地人民银行。
11. 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纪录保存时间: 账户资料,自销户之日起至少(
)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
)年;联网核查登记薄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
)年;光盘刻录的反洗钱电子数据,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
12.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可以在其驻在地开立()个临时存款账户。
13.存款人申请变更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应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的()内,将相关资料报当地人民银行。
B.2个工作日
D.5个工作日
14.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业务。
D.所有结算业务
15.当年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自()起参加年检。
16.临时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年。
17.实行预算管理的单位存款人申请对其专用存款账户进行年检应出具()部门年检证明。
A.上级主管部门
18.经比对,存款人提交的年检资料与账户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的,开户银行应在账户管理系统中为其加注()标识。
19.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以凭(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A.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C.法人营业执照
D.非法人营业执照 2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
A.定期存款账户
B.活期存款账户
C.储蓄存款账户
D.其他存款账户
22.企业法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
A.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B.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C.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D.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3.()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C.商业银行
D.金融办公室
24.银行机构代码,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支付系统的行名行号编码规则,为银行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机构编制的,用于()识别其身份的唯一标识。
A.支付系统
B.账户管理系统
C.票据交换系统
D.征信系统
25.批量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由账户管理系统的()操作员执行。
26.公司注册登记时,因验资需要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
A.营业执照副本
B.营业执照正本
C.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D.法人代码证书
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成立的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
A.基本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
C.一般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28.因()性质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
A、单位银行卡账户资金
B、财政预算外资金
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D、住房基金
29.对更新改造资金,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进行管理和使用。
A.基本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一般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30.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相一致。
A.经营者姓名 B.“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
C.营业执照的字号
D.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
31.( )负责反洗钱前台业务程序的开发和维护,满足反洗钱工作数据的采集、筛选、分析、报告、协查等电子化需求,并配合行内或行外有权部门关于反洗钱协查工作,按协查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信息。
A 科技部B财务会计部 C信贷部 D稽核部
32 ( ) 协助制定反洗钱系统开发需求,配合开发和测试反洗钱系统。
A 科技部B财务会计部 C信贷部 D稽核部
三、多选择题 (每题2分,共46分)
1、《可疑交易基本情况表》的“可疑行为描述”应包括():
A、交易主体身份识别及相关信息;
B、交易主体账户信息概要;
C、临柜人员对客户办理业务可疑行为描述;
D、资金来源和去向;
E、账户资金活动特点和异常情况等。
2、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可以不报告:()。
A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B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政协和武警,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C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D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E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3、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的范围包括 (
A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B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C提前还贷款,与借款人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D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4、各分支行应对以下情况予以关注,识别并报送可疑交易()。
A客户交易的金额和频率与客户主体身份、收入或正常经营活动不相符
B客户对自己声称的职业或经营活动不了解
C客户的开户信息与银行核实严重不符
D有意化整为零,逃避监测
5、以下是可疑交易报告的是(
A. 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募集或者企图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B. 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以及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或者企图提供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
C. 怀疑客户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保存、管理、运作或者企图保存、管理、运作其他形式财产的
D. 有合理理由怀疑资金、其他形式财产、交易、客户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人员有关的其他情形
6、各分支行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还可以采取以下的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者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
A 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B 回访客户
C 实地查访。
D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7.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银行结算账户的(
)进行检查监督。
8.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A.提供虚假开户申请资料欺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予以登记、签章或通知相关开户银行
C.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D.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E.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9.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A.设立临时机构
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C.注册验资
10.中央预算单位分为哪些级预算单位。(
A.一级预算单位
B.二级预算单位(特殊情况可分为三级、四级等预算单位)
C.基层预算单位
11.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哪些违规行为。(
A.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B.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C.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12.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出具哪些证明文件办理?
A.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B.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C.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D.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E.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F.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13、哪些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A.工资、奖金收入
B.个人贷款转存
C.继承、赠与款项
D.其他合法款项
1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哪几种类型?( ABCD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5.中央预算单位按规定发生的下列(
)变更事项,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A.中央预算单位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B.中央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地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变更的
C.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
16.有下列情形的,存款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
A.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B.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C.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D.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17.银行应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
)进行审查。
18.中国人民银行对(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A.基本存款账户
B.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C.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19.《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
A.政策性银行 B.商业银行 C.城市信用合作社 D.农村信用合作社
20.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A.临时借款
B.设立临时机构 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D.注册验资
21.下列账户中,(
)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
A.财政预算外资金 B.住房基金
C.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D.期货交易保证金
22.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该附属机构隶属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相关批文。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仅指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
A.食堂B.工会C.招待所D.幼儿园
23.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进一步核实(
A.要求客户出示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B.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
C.要求客户直接向公安部信息中心申请核实
D.各银行机构将疑义信息按照规定的报文格式,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申请核实
范文八:推销和自由交易疑问
“推销”指的是这么一种行动:外国公司以低于其在国内商场出售的报价在国家商场出售其商品,假如它对国家工业致使“实质性危害”,将会被国家大律师网的法律(《关税法》)所制止。关税法还要对被发现为由出产者政府供给赞助所出产的进口货品征收“反补助税”。尽管反推销和反补助税的规定在传统上并未被归入反托拉斯法,但它们都基于一样的方针。报价轻视和政府补助都偏离了有功率和竞赛的定价——尽管这一定论取决于“轻视”和“补助”这两个术语运用的准确性。对经济学家而言,轻视是指出售者不是以本钱的区别为理由而收取不一样的报价;而竞赛却标明报价与边沿本钱一样,所以只要本钱区别才干证明报价区别的合理性。一般而言,只要当公司有独占力时才干施行报价轻视,即那时需求弹性决议了其报价。一种旨在使公司能以低于边沿本钱的报价出售其商品的补助所发生的报价歪曲与使公司能在本钱之上的报价出售其商品的独占力所发生的报价歪曲是一样的:补助和因此而形成的报价改变会将消费者从社会本钱较低的商品中招引过来,正如独占定价使消费者偏向于社会本钱较高的商品一样。
可是,轻视和补助也许会歪曲竞赛这一现实本身并不是证明反推销和反补助法的强有力的理由。假定一个日本公司在日本以独占报价出售其商品而在国家以竞赛报价出售其商品。这是一种报价轻视,但只要当国家公司的边沿本钱高于日本公司的边沿本钱或国家公司以独占报价出售其商品时才会受到危害;但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处分日本公司都不会有利于国家的功率、竞赛或消费者福利。
公司是不是将受到处分,取决于“实质性危害”和“致使”。我们能够这么以为:假如日本公司以与其边沿本钱一样的报价出售其商品时国家工业受到了损伤,那么这即是一种因为国家公司没有将其本钱最小化或没有参加竞赛所形成的自我损伤。对此进行处分的唯一经济学理由即是,这种处分能够迫使日本政府放松其促进公司施行轻视的对日本商场的竞赛约束和因为阻挠国家公司进入日本商场而危害国家商人和工人的各种约束。
当然,假如日本公司以低于本钱的报价在国家出售其商品的意图是为了在破坏了其在国家的竞赛后再回收其丢失,那即是传统反托拉斯所重视的疑问;但这并不需要反推销法来处理。但要留意的是,假如有人指出在国家参加掠夺性定价的不是单个公司而是整个外国工业,那么这种建议就应被看作不仅是掠夺性定价指控所发生的一般置疑了。单个公司决议先降低报价,然后在驱逐出其竞赛者后再提高报价是一回事。但对一批公司而言,假如它们能够以这种战略从事经营,这就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卡特尔很少也许获得的耐久和协调。
对反补助税的剖析也是一样的。假如外国公司得到赞助而在国家商场上以低于正常报价的报价出售其商品,经济学的疑问即是:补助是不是使公司的报价低于其边沿本钱,假如是这么,那么当公司的国家竞赛者持久退出该商业范畴时这种补助是不是也许回收。假如不是这么——假如外国的出口商有才能操控国家的经济方针而使它们也许得到持久性的补助
——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将这种补助看作是对国家消费者的持久性补贴,并且这种补贴也许超过了其对国家出产者所发生的本钱。不然,它即是规范的掠夺性定价景象的变异。
疑问是:假如一个国家出产商证明了外国出产商以低于本钱的报价出售其商品,它能够请求补偿其由此发生的全部丢失,仍是只请求补偿它以等于边沿本钱的报价出售其商品和它已使其本钱最小化情况下所遭受的丢失。
当然,实际导致反推销、反补助税和别的对于外国出产商的所谓“不公平”交易行动的办法的思考远远不仅是对掠夺性定价的重视。最要害的疑问是为了维护国家工业免受真实低本
钱的外国出产者的竞赛,而不论外国出产者低本钱是不是是由低薪水、低污染操控和别的管制本钱、杰出的经营管理、杰出的工作条件、更现代化的工厂和设备等导致的。出于这种动机的方针被称作“维护主义”方针,对此争辩的焦点是是不是有任何合理的经济学理由来为维护主义辩解。假如把国际经济福利看作一个全体并将其奉为原则,那么在原则上答案应是不是定的。可是,假如原则是维护本国福利,那么维护主义有时也许是合理的。例如,假如一个国家是某一商品的特大进口商,以至于它有一种买方独占力来通过对该商品恣意征收关
税而获得税收收入,当这些收入再加上本地受维护竞赛者的赢利时就超过了其对消费者所形成的本钱。要留意的是,配额作为一种进口商品数量的上限是不能以此作为正当理由的,因为它不发生任何收入。
即便一个国家没有买方独占力、即便它思考到全国际自由交易最大化的恰当方针目标,一种维护主义办法仍也许是一种阻挠别的国家适用维护主义办法的恰当报复办法。能够估测,一个国家在国际进口商场的比例越大,其报复要挟就越有力。在另一方面,这么的国家也许也有买方独占力,所以也就在实践中很难决议其有维护主义倾向的办法是真实的维护主义办法还仅仅是一种报复。作为一个巨大的进口商,国家在其本身的交易方针上也利用了这种不置可否性。
范文九:一、走私资金交易途径   (一)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汇兑机构转移资金   走私分子为逃避正规汇兑渠道外汇管理的监控,选择地下钱庄等非法汇兑机构汇兑走私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收付、汇兑走私资金,适用金额大,快捷方便。例如,W市走私铁合金案中,走私犯罪分子利用出口服装的集装箱夹藏钼铁、铬铁、硅铁合金出口到韩国,在韩国收取走私款后,将近亿元资金通过跨境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汇兑回国。   (二)利用境内外关联公司贸易资金对冲非法收益   犯罪分子利用关联公司境内外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收益进行资金对冲,以抵消应付、应收的走私收益。该方式资金在两头,但因中间穿插的业务关系较为复杂,一般很难发现。例如,W市走私化妆品案,韩国物流公司与W市某货代公司勾结,通过集装箱伪报品名将化妆品走私至国内。由于韩国物流公司与W市货代公司在两国均有贸易资金往来,国内走私货主通过在境外的关系人向供货商支付部分走私货款,同时利用关系人在国内派出机构的应付账款来抵扣相应代付账款。   (三)通过离岸公司账户划转资金   走私分子为了躲避国内对外汇资金的管制,通过开立离岸账户收付划转走私资金。离岸账户由于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具有高度保密性,其充当的角色主要是收付走私资金,并通过个人外币账户提现。例如:W市走私镁砂案中,船东与货主勾结,利用国内、国际两套船舶手续,绕关走私出口镁砂到日本、中国台湾。由于没有任何通关手续,部分国外买家不愿配合支付货款给个人,为方便接收买家支付货款,走私分子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通过离岸账户接收走私资金,然后分转到个人或通过地下钱庄汇兑回国。   (四)通过虚报加工、劳务、佣金名目收付走私资金   走私分子通过调节劳务、加工费用等方式,将走私资金附加到上述资金收付中逃避监管。由于加工、劳务、佣金都是非货贸易,无法准确核算其费用标准,因此很难监测控制。例如:W市某走私案中,某公司在进口过程中存在低报价格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将在正常通关中低报的差价款(走私货款)通过调低公司对外贸易加工费的方式来抵扣境外货主的应付货款。   (五)假借跨境贸易预付、预收款收付走私资金   由于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收付汇实行总量监控,企业无需逐笔核销,预收登记核销期限为30天,预付登记货到核销期限为90天,走私分子利用时间差将下一笔正常贸易资金核销走私资金,并滚动循环,最终通过正常贸易资金的收付隐藏走私资金的转移。例如:W市走私进口旧复印机案,犯罪嫌疑人申请信用证支付走私货款,登记90天内到货,然后通过后续贸易滚动登记,利用下一票进口业务报关单核销上一笔业务支付的低报差价款,将走私支付的差价款隐藏于滚动循环的正常贸易款中。   (六)通过个人非贸易项下分拆汇兑资金   走私分子利用个人账户经常项目下非经营性结售汇限额的规定,通过借用多人身份证件开立外汇账户,通过虚构劳务收入等名义将境外走私款分拆汇兑到境内个人外汇账户,结汇后再归集走私款。该方式具有交易隐蔽、分散等特点。如W市走私出口石墨案中,由于走私款无通关手续,无法以贸易款形式汇兑入境,走私款最终通过离岸公司账户接收后,再分拆给国内多个个人账户汇兑回国。   (七)走私款通过携带现钞实现出入境   走私分子通过带工携带现金出入境收付走私资金,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携带资金少、周期短、见效快,可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出入境问题,特别是W市有大量在日、韩打工人员,并且我国海关对于韩币的携带量不设限制。   二、可疑交易特征分析   (一)自然人账户跨区域大额资金往来频繁   W市辖内查获走私出口的重大案件中,私货多来自内陆地区,如盛产矿产的东北和主产稀土的内蒙古,实际控制人也多在省外,W市只是作为私货出关的港口,因此走私资金通关入境后,又都通过关系人划转给货主或走私的实际控制人,在银行资金交易关系上,就体现为一段时期内自然人账户与异地自然人账户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二)关联自然人较多且集中办理结售汇业务   走私资金通过自然人非贸项目出入境,由于走私资金额一般较大,在个人1年5万美元结售汇的限额下,必须寻求多个自然人账户分摊才能完成交易。调查中发现,被利用结售走私外汇账户的自然人多集中为亲朋好友,或公司职工,并且在控制人的指令下,集中办理收付汇、购汇、结汇。   (三)跨国机构与自然人间往来资金频繁   走私资金经常利用跨国机构的正常贸易做掩护,或是直接对冲境内外贸易资金,从而达到隐藏和转移非法收益的目的,但为进一步逃避监管,走私资金终将脱离贸易机构,分配到直接受益人的个人账户,因此跨国机构与自然人账户间表现出频繁的资金往来。   (四)离岸公司账户收取与业务无关的资金   利用离岸公司账户收付走私资金是大规模走私分子惯用的伎俩,这样不仅可以逃避监管,还可达到转移和隐藏收益的目的。走私分子用来收付走私资金的离岸公司一般都是壳公司,没有实际业务,资金交易对手往往与公司经营范围明显不符,且经常和自然人客户发生交易。   (五)外贸企业非现场核查外汇资金差额持续高企   外汇管理非现场核查允许企业正常贸易20%—30%或100万美元以下的核销差额。而走私资金隐藏于企业正常贸易款进行滚动核销,用下笔贸易核销上笔外汇资金,最终会造成该企业外汇非现场核查持续高企的核销差额。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反洗钱、外汇管理、海关部门联系合作   由反洗钱和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对可疑资金监测和外汇资金监控,提供情报协助海关部门查办走私和衍生的洗钱犯罪。   (二)加强跨境银行对离岸账户的管理和监测   加强对开立离岸银行账户单位资质的审核,并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工作。持续跟踪,做好年检,防止壳公司继续使用离岸账户收付资金。关注离岸账户往来业务性质,特别是资金用途是否与公司业务一致,及时发现可疑交易。   (三)加强自然人非贸结售汇的管理   随着外汇管理对个人结售汇管理的放松,个人非贸结售汇逐渐成了非正常资金出入境的隐蔽渠道。建议加强对个人非贸收付汇的审核和监测力度,加大对违规结售汇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企业外汇资金监控和调查   对于实行总量监控,非现场核查外汇核销差额持续高企的企业,外汇管理部门在进行预警的同时,可及时向反洗钱部门或海关缉私部门通报,并适时启动对可疑交易的调查。   (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XS)
范文十: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7年
反洗钱工作会议讨论文件之五
山东省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可疑交易的分析报告工作,及时发现洗钱线索,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以及山东省各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对上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所有可疑交易应当进行分析、识别,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应填写《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一式两份(分为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类,具体格式见附件1、2、3),在交易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同时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其中,县市级金融机构通过其上一级机构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市级金融机构、直属其总部的金融机构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跨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驻鲁管辖金融机构报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及交易信息表、可疑交易事实陈述、可疑交易分析及结论、附件(各种交易凭证及身份资料复印件)。其中,客户基本情况及交易信息为金融机构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对客户进行最终身份识别时记录的信息以及客户在金融机构的交易信息,具体项目参见银行业、
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要素释义表;可疑交易事实陈述应写明交易的日期、金额、频率、来源、流向、用途、交易方式等情况;可疑交易分析及结论应写明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过程、判断为可疑的原因以及可疑交易所符合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具体可疑条款;各种交易凭证及身份资料复印件为可疑交易涉及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有管辖权的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对接收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应当结合历史数据和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分析,经筛选后,对于有充分理由能判断涉嫌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可疑交易,每半个月汇总一次,填写《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每月15日和月末将纸质的《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以及金融机构报送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一份)通过机要函件的方式上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电子版报告书加密刻盘每季后15日内专人上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内容包括:可疑交易事实陈述、可疑交易核实情况、可疑交易分析意见及结论、处理意见。其中,可疑交易事实陈述应写明每个客户的基本情况(如姓名、身份证明、职业、经营范围、收入等)以及每笔可疑交易的日期、金额、频率、来源、流向、用途、交易方式等情况;可疑交易核实情况应写明核实的过程以及核实的结果(金融机构报告是否属实、准确、核实后是否有新的情况等);可疑交易分析及结论应写明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过程、判断为可疑的原因、可疑交易所符合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款、分析结论等;处理意见应写明下一步具体采取的措施。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在对可疑交易进行分析核实时,需要金融机构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的,应向金融机构出具《人民银行可疑交易信息核查通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4中《可疑交易信息核查通知书》)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对纸质《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进行管理,电子版要妥善保存。其中,已上报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和未上报的《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要分别存档管理。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上报的《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将进行近一步分析,并分类归档管理。对于重大的可疑交易线索,认为有必要由分行督办的,出具书面的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要连续编号,编号由年度和顺序号两部分组成(如2007年第一份报告书编号为200701)。报告书要填写准确、完整,分析要全面、深刻,报送要及时,并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各金融机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方式、途径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的同时,要按照本制度对可疑交易进行分析报告。对于不认真执行本制度,未能准确、及时报送报告书,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建议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银行业)
2、《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证券期货业)
3、《金融机构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保险业)
4、《人民银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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