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指南户与户之间的排水沟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

关于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在仙居县形成了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一些缺房的弱势群体居无定所或长年居住在危旧房中,而少数村干部却以权谋私倒卖宅基地,引发了许多违法违纪腐败现象,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我们对仙居县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其成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一、仙居县农村居民缺房现状及危害性
仙居县农村居民缺房较为普遍,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主要表现在:
1、缺房农户数量多。据2008年底统计,全县128845户农村住户,宅基地面积在50O以下(含无房)的缺房户户数为11263户,缺房户比例高达8.7%。而这其中城关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农村住房困难问题尤为突出,一些村近20年没有批过宅基地。例如安洲街道共有5539户,缺房户为824户(含居住条件差的危旧房户,户均占地不超过60平方,正常标准为120平方),占14.9%。
2、危旧房比例大。许多农民住房状况令人担忧,危旧房比例大。一些村民甚至居住在半边倒塌的危房里,有些危旧房已经在台风或火灾中倒塌,瓦砾遍地。如安洲街道三桥村的张建平家,火灾后无宅基地重新建房,至今已在外租房居住十多年。三桥村305 户农村家庭就有108 户住房属于危旧房,占35%。一些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建造的楼房大多使用空心水泥板,材料质量差,抗灾性能弱,极易受泥石流、山体滑坡、地基沉降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往往也成为危房。
3、滋生腐败现象,影响党群关系。近年来,在仙居县因缺房问题引发的违法建房现象十分突出。如官路镇,仅2008年违章建房就达52户82间,涉及占地4584O。建房的需求导致土地升值,在利益的驱使下又使得土地买卖现象不断,群众反映强烈。据统计,2008年全县反映乡、村干部土地违法问题的信访案件共228 件,其中涉及土地建房问题的就有77件,占34%。近几年,仙居县党员干部因在土地问题上腐败而倒下的为数不少。2007 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已对16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4、缺房问题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在农村,缺房户多为弱势或是遵纪守法的群体,长期缺房得不到解决,不仅会激化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还会导致他们对政府的误会和矛盾加深,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仅如此,缺房户往往会采取非正常手段达到建房目的,导致违法建房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与此同时,一些不缺房的农户特别是一些有权、有钱或有势的农户也乘机搭车占地建房,造成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之风愈演愈烈。如果遭到他人或有关部门的阻止,往往动用武力进行解决,由此引发的治安、甚至刑事案件,给平静的村庄带来不和谐的因素。如安洲街道的王某,受2004年云娜台风影响房屋受损,他计划在原址修建,但由于邻里之间的矛盾等各种原因,几次动土都受到阻止,至今未能完工。近年来,王某就不断上访,牵制了街道大量的精力,给农村基层稳定工作带来极为不利影响。
二、仙居县农村缺房户建房难的原因分析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当前造成仙居县农村缺房户建房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两规”不一致,农户建房用地落地难。按照上级规定,没有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不能审批建房。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分属于两个行政部门管辖,两个规划编制各行其道,时间又不同步,两张皮相互脱节。仙居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9年修编的,当时由于基本农田保护率的限制及大力支持发展城市、建制镇、工业区的需求,大部分建设用地被安排给了非居民建房用地,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十分困难。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仙居县大部分行政村当时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建房难。据统计,全县722个行政村要求编制村庄规划的有427个(其中295个山区行政村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建设部门已完成380 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但规划开始实施的仅162 个,大量的行政村仍无法审批建房。
2、违规变卖村集体土地,挪用占用了有限的建房用地。在县城区范围内,10%左右的留用地本来是给村里解决缺房户建房问题的。然而,一直以来,这个留用地却没有用在解决缺房户建房上。许多村干部和利益集团在利益的驱使下,把留用地当作手中的筹码,进行人情和利益交换,非法出让给公职人员和非本村村民,大量挤占缺房户用地指标,人为加剧矛盾。据初步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仙居县城区范围内非法买卖宅基地多达3000余间,村镇则超过1 万余间。仙居县的福应街道的月塘村,南峰街道的小南门村村干部买卖土地现象较为突出。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缺房户的建房问题,也导致了许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成为社会不稳定和干部不安全的定时炸弹。
3、制度缺陷和管理缺位,制约了缺房户建房进度。造成农村缺房户建房难,与政府职能部门重视不够,协调不够,消极被动,为老百姓办事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关部门都说只要手续完备就给审批,但在工作上却相互推诿扯皮甚至互为前置条件,谁也不愿意坐下来好好协调,共同把审批需要的手续办好。最后缺房户是满腔热情地转了一圈,结果是一寸宅基地也批不到手。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多、手续烦、效率低,也是造成缺房户建房难的原因之一。
农民建房从提出申请到批准动工建设,要经过层层审批,承诺办结时间之和多达75天。特别是使用耕地建房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需按年度批次报省、市批准,审批周期更长。据统计,2006年共审批农民建房243户,2007年共审批农民建房124户,2008年共审批农民建房82户,三年下来仅解决了449户,只占缺房户总数的3.99%,按此速度要全面解决缺房问题需要70年之久。
4、农村中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解决缺房户建房问题。
旧宅基地难利用、难调整,特别是城关、城郊结合部等地区地价突显,原无偿使用土地观念与现行地价效应反差强烈,群众内部利益难以自我调节。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村级所留机动田、机动地不多,集体土地的村集体所有制和村民实际占有之间的矛盾突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的调控能力薄弱,即使已规划留作建房的土地也难以进行有效的统筹安排。少数村干部在宅基地安排上存在宗族观念,或者因选举产生矛盾而不愿意出力为缺房户调整土地,落实地基。
三、解决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民建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从规划、审批、设计到管理都要高度负责,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把缺房户建房问题列入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下达任务,增强责任感,为解决缺房建房问题提供有力的政府保障。
2、及时修编规划,实现“两规”统一。要加快城乡建设规划编制步伐,及早解决因规划产生的建房瓶颈。要抓住今、明两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实现两规合一,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编制时要进一步细化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要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基本农田的面积,对每一个村庄的建设用地(包括旧村整理区、新增建设用地区)进行合理划定、统一调配。已编制规划的村,对不符合建房用地要求的,抓住机遇予以修编,做好两个规划间的衔接。要本着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促进村庄规划的启动,有计划、分批次地解决农村缺房户的建房问题。
3、采取集中安置,打破村组界限。要有效解决农村缺房户建房难问题,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我们还应该着眼长远,跳出原有狭隘的思维模式,打破原来的村组界限,实施集中统一安置的模式。在具体的操作上,可以先试点,后推广。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城乡结合部搞试点,由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牵头,街道配合,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由县里统一规划,以地域相近、群众自愿原则,打破村组界限,拆旧建新、退宅还耕,整合土地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实行联村联组成片整治建设。或由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先划出一块土地,并提供启动资金,集中进行新农村建设并优先考虑农村缺房户宅基地安置,并配以小区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4、盘活存量用地,加快村庄整治。解决农村建房问题,关键还是要立足存量,在现有的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内做文章。要在坚持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原则上,结合农居点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旧村改造、村庄整治、十村示范、百村整治、高山移民等,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缺房户的建房问题,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一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必须拆旧,努力解决一户多宅问题。可借鉴临海宅基地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二是探索建立闲置宅基地流转机制。推动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土地使用权有效流转,加大建设用地存量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研究制定村级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办法,制定扶持政策,提高村级集体对土地的调控能力。
5、加强服务监管,规范用地行为。要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制定农民建房联审联批办法,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过程中,把好审批关的同时,尽量缩短建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审批职能向基层国土所延伸,农村建房用地审批直接到国土所办理,并尽量减少收费,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批。并配合乡镇街道为调整土地落实建房地基作出具体指导。建立国土、建设的基层站所联合办公的建房审批窗口,并做好业务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对违规建房问题,采取先疏后堵的方法给予解决,即首先解决缺房户建房问题,然后打击违规建房行为。建设和国土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共管,采用堵、疏结合的办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灵活有序的机制、严格高效的管理模式。纪检监察要提前介入,并建立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联合办案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系仙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年第十一期(总第165 期)
上一篇:下一篇:
发表我的评论
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网() & 2009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为纯公益性学术网站,无任何商业目的.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或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投稿 Email:建房农村补助申请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建房农村补助申请书
上传于||文档简介
&&建房屋与申请申请补助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3下载券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现在南方和北方农村自建房层高多少合适?
查看: 17756|
评论: 0|原作者: admin
摘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农民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衣、食、住、行都是生活的必需品,当温饱问题已不是问题的时候,人民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农村别墅迎着社会主义新 ...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农民经济条件也越来越好,衣、食、住、行都是生活的必需品,当温饱问题已不是问题的时候,人民对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农村别墅迎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东风,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华夏大地拔地而起。“村村楼房连片,处处别墅开花”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的真实写照。但是,当地人的建筑知识并不是都在进步,对于建筑方面也许还很陌生,既想着住高楼,但又不知道多高才算合适?
一般北方农村建房在强调阁楼的同时也能够强调地下室。阁楼能够根据各种造型利用更多的空间,而南方农村建房在这两个方面稍微处于劣势。高度一般自建住房的层高,低层控制在3.2~3.6米左右,以上控制在3.0~3.4米左右比较适宜,如果需要装修做顶面的,再放高0.2~0.4米左右;住房的层面高些,空气容易流通,但过高也不会太好,考虑到北方冬天的气候条件,对于做好上层的保暖工作也是不利的;城市里的商品房层高只有2.8~3.0米左右。所以对于以上这个高度标准,一般就可以满足业主的需求了。另外一般农村建房只考虑层高,不考虑前后的间距,以为只要在自己的地盘上建设就是合法的,其实间距大小是直接影响房屋日照的时间,这是建房的关键。
自家建房一楼二楼三楼层高应为多少才合适?
一般为2.8米,自建可以层高3米就很舒适了,不要低于2.4米。客厅高一些,卧室可以低一些。
一般情况下,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下表
商品房砖混结构一般是2.6米,框架可能是2.8 最高也就3米。
农村自建房我感觉大多数为了气派都在3米以上,有的为了攀比甚至4米,还要抬高地基。
你建房要与周围的房子相适应,自建房2.6米的很少,但4米也没必要。 如果你想舒适,首层在3.6米。二层3.3&&三层随便,不高于3.3米就行。
感觉内容还不错?赶快和你的小伙伴分享吧
上一篇:下一篇:
在别的地方找到建房迷
建房迷新浪微博
建房迷各地微信群
建房迷微信
请搜索微信号:jianfangmi
Powered by}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村自建房指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