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高管违规减持股票的规定怎么处理 高管违规减持股票的规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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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规减持,证监会只能行政处罚,如果能上升到证券法,法律采取刑事处罚,什么都能
对于违规减持,证监会只能行政处罚,如果能上升到证券法,法律采取刑事处罚,什么都能解决!
  在周五表示要规范减持之后,证监会周六晚火速发布了减持新规。对比2016年的规定可以发现,新规不仅把小非也纳入了减持规范范围,而且堵住了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漏洞。此外,如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要向交易所备案,而之前只要发个公告即可。   由于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问题比较突出,市场反映强烈,为此,证监会周六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图片来源:微博)  对比2016年1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新的规定及实施细则有以下六大看点:  1、扩大了适用范围。除了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新规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也纳入监管。也就是说,持股不到5%的小非也要遵守之前的规定:3个月内减持幅度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1%。  而且,小非减持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同时,通过协议转让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  2、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漏洞被堵上。新的《减持规定》共19条,比原《减持规定》多了1条,增加的1条就是关于大宗交易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要遵守交易所的规定。  而交易所的细则规定:大股东和特定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更重要的一点是,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对董监高减持限制更严。首先,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也要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而之前只要求股东减持的时候要预披露。  其次,董监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且,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4、扩大了减持的定义。原规定把“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定义为减持,而新规增加了以下几项: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换句话说,想要通过赠与、司法强制执行等方式规避减持规定也不行了。  5、对大股东的定义更加精确。首先,新规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其次,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减持规定。  6、减持要实现备案制。新规规定,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而在此之前,只要发布公告即可。  端午节的大红包  对于减持新规,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发表微博表示,减持新政的意义和亮点在于:  1)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二级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平衡兼顾二级市场投资者与市场的流动性以及原始股东利益;  3)堵住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辞职减持等诸多漏洞。  新政属重大利好消息,利于市场稳定,利于投资者信心回暖。  职业投资者孙成刚也表示,这个制度,堵住了不少漏洞,对于市场整体影响正面。下周三股市有的一涨了。  媒体报道也称,新规落地前,还有不少市场人士疑虑,担心小长假开盘后,会有股东趁空档期突击减持,看来完全不必有此担心,规则中已经特别强调,细则将自发布之日,即5月27日起施行。这端午节的大红包,投资者可妥妥地收入囊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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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违规减持被罚600万 曹世如:有错认错 罚款已交
实习记者 费成鸿
编辑:邱令璐
  《证券法》
  作为持有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每增减5%的持股比例,除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报告期限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违规减持
  曹世如5月10日和6月15日两次合计减持红旗连锁总股本13%的股票,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票数量为10,880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58,208万元。
  红旗连锁(002697)于6月27日晚间公告称,因违规减持,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曹世如、股东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三新”)及其前总经理徐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曹世如处600万元罚款,四川三新处30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公司前总经理徐健处3万元罚款。
  曹世如被罚600万元
  四川三新被罚300万元
  因违反法律规定交易,曹世如、四川三新分别于日、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通知书称,曹世如在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红旗连锁55.48%的股份,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持有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每增减5%的持股比例,除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报告期限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曹世如5月10日和6月15日两次合计减持红旗连锁总股本13%的股票,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票数量为10,880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58,208万元。
  同时,经查明,日,四川三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一次性受让上市公司红旗连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88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41%。日,红旗连锁公告了四川三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案股票交易前,四川三新未持有红旗连锁股票,此次受让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违反法律规定交易的股票数量为10,080万股,违反法律规定交易的金额53,928万元。在证券交易期间,四川三新总经理徐健受公司董事长委托履行职责,代表董事长行使相应权力,在四川三新大宗交易委托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红旗连锁董事长曹世如:
  有错认错,罚款已交
  红旗连锁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曹世如、股东四川三新及其前总经理徐健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将积极配合执行本次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本次处罚是中国证监会对控股股东曹世如、股东四川三新及其前总经理徐健的处罚决定,不是对公司的行政处罚。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一切正常。
  对本次收到证监会处罚书一事,红旗连锁董事长曹世如于6月28日早晨发布微博称,“对于我来说要从错误中总结教训,不论是任何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昨天已将罚款汇到中国证监会!”并表示以后要多学习各项法规,做一个守法公民。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费成鸿
太阳鸟时评证监会:股东违规减持后再增持可酌情从轻处罚-中新网
证监会:股东违规减持后再增持可酌情从轻处罚
日 16:52 来源:  
  9月18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近期,一些超比例减持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补救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增持股票。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目前已经注意到这种行为,将在审理中酌情予以考量。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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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违规减持,严厉处罚也只不过是发个警告什么的,怪不得减持股东。_转发(zf)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违规减持,严厉处罚也只不过是发个警告什么的,怪不得减持股东。
违规减持,严厉处罚也只不过是发个警告什么的,怪不得减持股东。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实施满月。一个月前的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时,深沪交易所出台细则,完善减持规定。  新规针对之前市场中出现的“过桥式减持”、“忽悠式减持”和“辞职式减持”等规避动作加强监管,从信息披露、减持规模等方面作出更严格的限定,并新增特殊股东和“大宗接盘方锁定6个月”等规定。  实施一个月来,减持新规对于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效果初步显现,但同时,仍有不少公司顶风违规减持,挑战监管红线。  减持预披露数创新高 减持家数、股数、金额均下降  相关数据显示,减持新规实施后,一方面,上市公司减持预披露数量创新高;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家数、股数、金额均出现大幅下降。  减持新规强化了信息披露,大股东、董监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据统计,6月以来两市共有109家公司披露减持计划,与前5个月30家的均值相比,增幅达2.63倍。  减持家数方面,数据显示,5月27日至6月27日,两市共有61家公司的高管实施减持股票计划;而4月27日至5月27日,共有153家公司的高管实施减持股票计划。高管减持公司家数与上一同期相比下降60.13%。  减持股数方面,1月至3月,各月减持数量均超过10亿股,4月和5月均超过8亿股,6月以来股东减持股数降至2.32亿股。  减持金额方面,1月至4月,各月减持金额均超过100亿元,5月减持金额94.96亿元,6月以来减持金额降至34.02亿元,与前5个月147.62亿元的均值相比,降幅达77%。  此外,作为新规的重点规范对象,大宗交易“过桥式减持”也得到有效抑制。数据统计显示,减持新规公布前今年大宗交易的日均成交额为27.4亿元,而新规实施一个月,大宗交易日均成交额缩减为13.15亿元,相比新规前降逾五成。  清仓式减持显现 十余家披露违规减持  虽然减持新规效果明显,但上市公司高管集体减持情况仍大量存在,部分持股比例较低的高管还集体清仓流通股。如光迅科技9名董事、高管发布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不超过55万股;金地集团9位董事高管拟合计减持不超329万股;名家汇4名高管拟清仓所持流通股,合计减持不超500万股。  不仅如此,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不乏清仓式减持计划。分众传媒两位大股东计划分别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减持数量上限为所持股份比例的100%,意味着两位股东“清仓式减持”。还有高盛旗下公司拟清仓口子窖,硅谷天堂拟清仓联创电子.  此外,十余家公司披露违规减持公告,公司股东和董监高“顶风作案”。  这些公告称公司股东、董监高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就违规减持,如清水源、蒙草生态、乾景园林、星网锐捷、中洲控股、济民制药、博敏电子、鹏博士、史丹利、九州通、东易日盛等。他们减持的理由五花八门,如正在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新规、急需资金、证券账户由其家属代为管理和交易、家属需要资金归还借款等。事后都表示“深感懊悔和歉意”,将择机增持、投资收益上交公司等。  青山纸业就在昨晚(27日)公告称,公司董事刘洁于日卖出所持公司股票98.88万股,成交金额398.16万元。减持后,刘洁持有公司股票为0股。而刘洁称因平时工作繁忙,证券账户由其家属代为管理,其家属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以上交易操作。而公司获知上述消息后,对刘洁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刘洁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  不少投资者表示,事后只是虚情假意的道歉,违规成本太低,如果只是“批评教育”,根本起不了震慑作用。  全方位监管正进一步落地  从减持新规实施来看,监管主要还停留在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阶段。“对于违规减持者没有严惩措施,正是减持新规的一大短板,也将导致其威慑力严重打折。”市场人士表示。  其实,新规满月之际,针对减持的全方位监管正进一步落地。  6月26日,深交所进一步明确股东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减持股份:一是公司或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期间,行政处罚、刑事判决做出后6个月内,大股东不得减持;二是董监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于上述期间的,不得减持;三是大股东、董监高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3个月内不得减持;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  对于违规减持行为,深交所称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三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证监会予以查处。  就在昨晚,红旗连锁公告称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控股股东曹世如于日和6月15日两次合计减持红旗连锁总股本13%的股票,未在法定限制期限内停止股票买卖,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股票数量为10,880万股,违反法律规定减持金额为58,208万元。证监会责令曹世如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  在监管层“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背景下,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惩罚是必然的。  “红旗连锁违规减持5.8亿元才被罚600万元,这个违规成本未免太低。”有投资者认为,与大股东违规减持动辄套现数亿元相比,处罚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场违法成本低是造成相关主体冒风险违法违规的重要因素,管理层应该丰富处罚手段,加大处罚力度,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有效地堵住制度中的各种漏洞,遏制大股东随意减持行为,让违法者敬畏监管,敬畏市场。”相关人士表示。  据悉,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研究在交易结算系统中设置技术控制措施,实现前端控制;对于不能通过技术手段前端控制的政策措施,将加大后端监控管理。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将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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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日机密封股东清仓后道歉 持股不足5%违规减持如何监管
来源:第一财经网
  日机密封(300470.SZ)26日发布的一封“清仓式减持”道歉信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股东深圳市柏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柏恩”)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将所持上市公司400万股股票全部清仓,造成违规。  按照入股价格2.28元/股计算,深圳柏恩此次减持收益共计1.21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减持前深圳柏恩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3.75%,不足5%,不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减持规定》)的约束范围之内。  违规减持,然后道歉了事,这让部分投资者对如何监管的问题提出质疑。“日机密封违反首发招股书中做出的承诺造成了违规减持,但是因其持股不到5%,处罚标准尚不明确。”一位证券诉讼律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以往的行政处罚案例都是针对持股5%以上股东。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日机密封招股书中其实特别设有承诺约束条款,深圳柏恩如未履诺,需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违背招股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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