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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新规则下首发7只新股(附个股解读)
来源:全景网&&&
作者:全景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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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证监会1月19日消息,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1家(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须知重要事项
  以上7家企业为今年1月1日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新规施行后,首批适用新规发行的公司,发行流程以及申购、缴款等环节较之前进行了调整,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各公司的发行公告并关注以下主要变化:
  一、投资者申购时(T日)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或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确认获得配售后须足额缴纳认购款;
  二、投资者须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四、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直接定价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本次将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直接定价发行。
  一天只安排一只新股申购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新股申购不再有冻结资金,巨额资金打新现象将不复存在,新股发行不会对市场资金面产生影响。(所以小编觉得利空是非常小滴)考虑到新股申购系统刚上线,为保证新规实施初期交易系统的安全运行,上述7家公司将在春节前陆续安排发行,发行日同一天全市场只安排1家新股进行申购。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各IPO公司介绍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是驾驶员培训。公司占地面积2000余亩,拥有世界一流的训练场及配套设施,现有宝来、桑塔纳、伊兰特和金龙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牵引车、摩托车等各种训练用车2000部,员工4000余人,总资产达数亿元。公司建有目前国际硬件设施标准等级最高的训练和考试场,也是全国第一个“残疾人驾驶汽车训练示范基地”,拥有外籍学员培训资质,年培训学员数量和考试合格率均居驾校行业之首。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9年12月成立,是广东省出版集团以主要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南方出版传媒以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读物、框架媒体和其它媒介产品的编辑、出版、代理、批发及零售,书报刊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印刷物资销售、出版物进出口、版权贸易为主要业务。
  广州天创时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创集团公司是由香港高创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一家港资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集高档时装女鞋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隶属于时尚产业中的品牌连锁零售行业。旗下拥有已经有18年历史的主导品牌“Kiss Cat”、以及2007年推出的“PATRICIA”、2008年推出的“ZSAZSAZSU”、2010年推出的“Tigrisso”、“Kiss Kitty”等众多自主品牌,以迎合不同消费者对鞋履的需求。天创集团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以广州番禺区为基地的总部经济结构,管理和服务旗下的5家子公司和分布全国大中城市的16家分公司。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疫苗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总部设在厦门,公司连续多年进入商务部全国医药批发企业百强企业排名(2013年位列19位),并在福建省医药零售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目前福建省经营规模最大的医药流通集团企业。公司率先在福建省内推进“横向”扩张布局,建成了辐射福建全省的分销和物流配送网络,与上游知名供应商和下游高端客户群建立了长期、良好和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走出福建省,在江西、四川等省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均设立了医药分销企业,实现了跨区域发展。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设备专业供应商。高澜股份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立足于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公司先后突破并取得纯水冷却领域核心专利技术1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28项。公司参加4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及修订。产品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800kV直流输电工程换流阀纯水冷却设备产品被国家能源局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设计世纪50年代初诞生。从原初隶属苏州建设局的一个设计室到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直至2012年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苏州设计见证并参与了苏州半个多世纪的城市建设与繁荣发展。目前公司汇聚了600余名优秀建筑师、工程师、规划师、咨询师、管理顾问等人才,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江苏省“333工程”人才11人、江苏省抗震审查专家3人。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0余人,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70余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100余人。近十年来,公司囊获多个国家金奖,200多项省部级以上奖项。2011年成为我省建筑设计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同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赛德)绿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户我公司。2012年入选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专业生产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以及铝箔食品包装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企业定位于研发,生产各类高阻隔包装材料和一次性环保铝箔容器。其主打产品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航空涂层铝箔餐盒、无皱光壁或涂层铝箔容器、宠物食品包装、果酱可封口铝盒在中国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并出口到美国,英国,西班牙,印度,埃及,越南,爱尔兰等十几个国家,是中国冷冲压成型铝的第一品牌。2008年开始和世界五百强排名第75位的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海顺已注册14种包装材料结构,是药品软包装和泡罩包装注册证最多的企业,已经美国FDA认证。
  16个打新问题需知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2.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是指,以投资者为单位计算的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基金、ETF、LOF等产品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正常、冻结、挂失、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均计算市值。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 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4. 投资者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的,是否可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额度数据,是否可以正常申购新股?
  答: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持有市值数据发给上交所,上交所将据此计算投资者可申购额度数据,并于T-1日晚间发送至客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对于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在T-1日晚间可以在原有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新股申购额度数据,如证券公司未办理市值数据迁移,则投资者T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内查询不到新股申购数据,也无法正常参与新股申购。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T+3日前(含T+3日)不得为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申报撤销指定交易。同时,建议有意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T日不要变更指定交易。
  5.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被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6.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是否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
  答:这种情形不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
  7.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以及无效认购的新股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和无效认购的新股都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对于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8.关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答: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例如:由于投资者A在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日。直至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日至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
  9.投资者怎么查询自己是否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
  答: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如投资者按照规定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投资者再次申购新股时,该次申购将被确认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可在日终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被确认无效申购的具体原因。
  10.投资者同一天中签上海市场多只新股,且出现认购资金不足的,结算参与人如何分配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答:对于这种情形,由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自行协商处理。结算参与人可与投资者提前约定处理方式并签署有关协议,一旦出现这种情形,结算参与人可根据事先约定,合理分配投资者申购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在2000万股以下(含2000万股)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有何特别规定?
  答: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二、网下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取消了网下投资者应于申购日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网下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缴纳认购资金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了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同一日,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T日9:30至15:00;
  三是明确了对于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2.本次修改后,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持有市值要求是怎样的?
  答:主承销商应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参与该次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该次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参与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适用《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值计算规则。
  3.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
  答: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T-3日,初步询价截至。
  T-2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
  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T+1日,主承销商上传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查询网下获配应缴款情况。原T+1日会计师事务所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据此在当日16:00前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T+3日14:00前,主承销商将最终确定配售结果上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网下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应向市场公告网下配售结果
  4.获配的网下投资者何时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获配的网下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如何处理?
  答:T+2日16:00前,获配的网下投资者须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其相应的获配股份视为无效认购,不登记至网下投资者证券账户,并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5.网下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划付资金。
  二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三是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付款凭证备注信息(如股票代码、证券账户等信息)需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指南)。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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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公司股份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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