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劲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所谓炒现货长江油,诈骗全国各地百姓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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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起努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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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息诈骗平台信息 大家还有知道的请及时公布,已经受害的朋友请尽快提供资料报案!中图在线(中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光谷金融(武汉光谷科技金融研究院)郑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盈宝(香港稳盈宝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叠尚投资千宜财富华林投资宇天投资恒毅投资家辉投资隋盛财富金赫投资上海务彤投资苏州金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亿达投资&)浙江聚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聚能理财&)揽金宝(北京揽金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新财富(国新思创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宝得利集团(香港保得利集团有限公司)易锦圆通(北京易锦圆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钊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创天富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金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等~~~~·以下疑团,让人难以费解,值得大家深思!疑团一、这场金融风暴迫害了全国各地老百姓,已经使几百万人无家可归,可口口声声的说老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的中央政府,为何不闻不问呢?是他们真的看不见听不到吗?这就是为人民服务?老百姓纳税做什么?疑团二、金融风暴过后,中国各大媒体为何突然消声怠尽?过后对这场风波是字字不提。疑团三、风暴过后,主要涉案单位工商局现在为何要沉默寡言?在电视屏幕上也很少看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任何消息了?疑团四、全国公安部门在处理我们这类案件时,为何难以立案?而侦察案件时就一拖再拖?是为了给贪官留时间分红利吗?还是为了想消毁他们的某些不可见人的罪证呢?疑团五、为什么公安在侦察各单位的案件时,大多数单位只抓捕老板一人,其它的那七大姨八大舅的主要涉案人一个都不抓呢?是为了给骗子留时间让它们转移资金吗?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疑团六、案件明明在经侦大队已经审察完毕,可公安还要给原告债权人隐瞒知情权,这难道就是中国的法律吗?全世界真正的民主国家也是这样吗?疑团七、全国50%的公司和债权人的债务都是借代关系,而且它们基本上都是实体公司,它们把借来的钱也都是用到了实体经营上,债权人所获取的回报也没超过银行利息的4倍,以上的情况明名属实,可国家硬是一刀切的把它们定为非法集资,这种霸王条款合法吗?疑团八、公检法在侦办各公司案件时对于国家领导的参于、各级执能部门所颁发的合法手续、以及全国各大媒体天天的不间断宣传是字字不提,就算我们是非法集资,那么这些领导和相关部门也是非法集资的参与者吧,公安为什么不把那此参与的领导和单位一并传换进行调查呢?请问公安在侦察一个经济大案时,你连主要参与人都不做详细调查,那么这个案子你能查清吗?疑团九、全国早期有上千万人的经济案都上诉到法院,并在法院打赢了官司,可即乎无一例能把钱要回来的,是因为债务人没钱吗?还是法院就根没有执行吧?要么就是牵扯到某此人的利益而无法执行吗?疑团十、全国正处级以上的国家干部有几千万,可每次中央只要查获一个正处级以上的贪官,它们的资产都在几个亿乃至十几个亿以上,请问中央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为什么中国正处级以上的国家干部,它们家庭的资产最少都在千万以上吗?这里边还不包括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干部,它们的资产在查出来能把人吓死,这一切的一切难道就是几十年来的中国特色吗?疑团十一、当今世道是百姓正常上访政府用钱雇员劫,百姓正常维权平白无估的糟白狗子警察打,有权有势的人随便拿钱雇用黑社会欺压百姓,强吃、强占、强拆迁这一切现象在我国已经是在见不怪了。疑团十二、全世界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国的子民,有30%的国民都在天天吃官司,加入各种各样的讨债的征程,而资本主义国家的子民,它们确是天天的在享受着天伦之乐,这就是国家领导所谓的把老百姓的利益天天挂在嘴边的国泰民安吗?疑团十三、银监会说这场金融改革是愿赌服输?请问老百姓输掉资金是进了国库还是进了个人腰包?输赢总该有个明帐吧?大千世界,蓝天白云,朗朗乾坤,大地朝换?难道你们这些百姓的蛀虫就不怕死?总有一天你们会糟到报应的,不得好死!请问 整体高喊&为人民服务!&请问你们良心何安?责任何在?最后,呼吁广大受害人民,组织起来(建立维权行动,在这里公布已经有的维权联系方式,让更多的受害人能找到组织),去给相关政府单位施加压力,还我们公道!还我们血汗钱!
任何举报方法都要试一试 警察不作为可以拨打12389举报警察 这个电话还是比较管用的 不要放弃任何机会
e租宝案案发已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周四(4月27日)e租宝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被告单位及个人涉嫌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偷越国境罪,据悉该案将于择日宣判。日、27日,北京市第一中院开庭审理“e租宝”案。该案的原告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该检察院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被告人通过“e租宝”等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相关被告单位及部分被告人涉嫌的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偷越国境罪一起并诉指控被告人丁宁等26人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的事实;并在单位集资后大部分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且挥霍部分集资款、将部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开庭期间,丁宁等26人的42位委托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被告人及其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作完最后陈诉后,法庭将择日宣布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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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维权进行到底!这个是其他群里的经验。分享给大家,虽然维权的路很艰难,但大家一定要坚持!!!我们的维权斗争不能松懈,下步维权斗争从三个方向着手:首先已立案的隔个两、三天就去立案单位询问案件进展,电话询问也行。其次仍未立案的要不断的打110报警,强烈要求立案,同时向各媒体、信访部门、直至公安部申诉。第三请各位群友在群里交流报警立案的过程、交流在各媒体申诉的情况、交流上访申诉的过程。我们一定要坚持坚持报警立案!坚持向上层申诉!坚持询问案件进展!
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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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伙同会员单位预谋诈骗老百姓
  诈骗全国的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部(原名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确是看似披着合法外衣的却黑心收割着全国老百姓血汗钱的恶狼;
  诈骗全国的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部(原名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确是看似披着合法外衣的却黑心收割着全国老百姓血汗钱的恶狼;
  解说何为看似合法:
1、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吉贵),有手持由延边州州长李景浩2014年在位时亲自签字盖章、申请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报批吉政函【2014】53号文件特此批复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盖印(值此老百姓肯定是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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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吉贵)开业典礼时为其站台剪彩官员:延边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副主任刘长胜、工商局辛呈海、财务审计局李光元、等等(简图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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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吉贵)又利用网络和央视网大量宣传企业有&吉林省人民政府批文&和央视网有合作、等等广告(现在证实)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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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陆正明/世界华人协会副会长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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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要点看似合法外衣设计结构:
1、主责监管单位【吉林省金融办主任/胡斌】;2、二层监管单位及站台官员【延边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副主任/刘长胜】【财务审计局/李光元】、【工商局/辛呈海】等等;3、企业法人及股东名单【吉贵平台法人/陆正明、股东/王子体、董事/梁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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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张旗鼓、阵势豪迈的于老革命军区的东北三省之一的吉林省生根发芽;
事实盖头揭开的迷津:我是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部)被诈骗的受害者其中之一,2015年11月被吉贵平台伙同会员单位团伙利用网络的股票直播及知识讲座博取信任,其用直播及QQ、微信精心策划设局诱骗无知的老百姓,当月诱骗我买入现货原油。他们通过拆分法缩小交易单位,造成好似低价格迷惑投资者,视乎具有投资价值。他们涉嫌用虚假电子交易软件平台操纵(现货原油指数,此交易软件没有经过任何机构认证、核准过)更是国家禁止个人或企业单位不得买卖的品种,恶炒到数几十倍以上,诱骗大家高位接盘,随后狂跌不止造成投资者巨量损失,随后这些团伙注销公司也即失联,涉嫌严重投机及操纵市场。吉贵中心也不告知公开会员单位任何信息,事实会员单位也是无资格经营原油企业,涉嫌与会员、代理商、单位同流合污、共谋诈骗。还有一个特别可疑现象,就几个所谓讲课老师,分别利用多个网名,在不同的群中,为不同会员单位讲课进行诱骗,这更加怀疑是吉贵平台有预谋的有组织的实施诈骗。他们交易采取T+0操作,以及连续竞价等集中交易方式,严重违反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即38号文件)、日发布《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以及《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细则;(吉政办发【2016】69号)等政策,他们没有进行国家三令五申要求的第三方存管制度而在网上开户中及企业宣传片等却显示有三方存管,涉嫌虚假宣传,也没有和投资者签署三方存管协议等合同文本。这样就无法对其资金进行监管,存在虚假资金在运作,对投资者的资金无法保护。作为没有做到三方存管的建行延边分行营业部,也起到推波助澜,成为其帮凶。也无ICP许可证。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显示,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擅自、多次违法变更增加经营范围等,还有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长白山东路1388号,但实际工作地点却在友谊路185号和长白山路的电子商务大厦,各处连企业招牌都没有,在注册地的六楼房间却只挂了接待室,无人工作,其网页上显示企业地址随意变换。还有一个奇葩,居然在当地没有交收仓库,这样公司是怎样设立批准及验收通过的?实属空壳诈骗公司,其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涉嫌非法经营、虚假宣传、虚假软件及网络诈骗。目前吉贵中心的所有产品都已停牌、退市,都验证了上诉说法。造成我巨额血汗钱及外债款全部损失,也造成全国受害者上千上万人数亿元的亏损,性质极其恶劣。
在这场骗局中,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延边州政府无视国家及省政府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还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监管不力、不作为等,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日市工商局因省政府批准同意设立了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但在日及日没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擅自同意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日及日交易所还进行了监事与董事的变更,没有经过延边州金融办初审及省金融办批准,就能随意为交易场所扩大经营范围及高管人员的变更吗?违反了《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五条指出:&交易场所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需经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金融办核准:(一)变更交易规则或新设交易品种;(二)变更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三)变更经营范围&的政策规定。在日延边州政府为了弥补、掩盖上述行为,根据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擅自扩大变更的经营范围,补发了&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及扩展经营的批复&(延州政办函【2016】16号)的批文,日市工商局同意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因此更名为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设立创新微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吉商藏品交易中心)。延边州政府严重违反了《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实属越权办事、违规违法。而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却利用此批文,却设立了吉商藏品中心违法黑平台,并进行欺诈非法交易,延边州政府不能以其是招商引资项目为借口,就可以肆意妄为,凌驾于省政府之上,连国家及省政府的政策都不顾,为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诈骗行为提供方便之门,成为其帮凶,并为其庇护。今年4月26日我们去过吉林省金融办,其接待的工作人员刘处长明确阐明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批文越权审批属违法。今年7月7日上午在吉林省信访局,由省政府代表李士远队长牵头,省金融办、省公安厅和维权人士的会谈中,省金融办再次声明吉商藏品中心违法。在日国家商务部在&关于申请公开部分企业原油、成品油仓储、批发、销售经营资质信息的统一答复&中,明确指出是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不具资质企业。在日中国证卷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违规交易场所(含未通过验收地区交易场所)名单&中,提到违规企业是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没有提出是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这些都说明省级、部级国家政府部门都认为其违规违法,也没有显示现变更企业名称,说明了州政府发的此批文属违规违法。日交易所的经营范围变更回省政府批复的业务范围。从15年11月被诱骗进入吉贵中心的时间可以看出,交易所在变更回原后,仍然无耻且肆无忌惮的进行违法经营的诈骗活动,而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不去监管、整改、取缔。在交易场所成立近两年后,才有日市工商局同意设立的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部,这期间他们又是怎样经营的?注册地不符合也不在经营,已涉嫌非法异地经营。因其营业部经营范围已违规违法,故其设立也属于违法设立。日交易所营业部的经营范围才变更回省政府批复的业务范围,其和主体不同步变更又说明了什么?这让我不得不质疑市工商局懂不懂法律,还是知法犯法?
作为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打击虚假宣传等活动的市工商局,不执行国家及省政府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在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营业部的设立、经营活动等事项中,除了经营范围随意、擅自违法变更外,监管单位事实存在明显的失职渎职、乱作为。从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和董事的变更中可以发现,其多人即做董事又做监事。还有在延吉长白山东路1388号的六楼两间空房符合设立交易场所吗?在当地没有交收仓库的能成为交易场所吗?再如,实际、主要经营场地在其他地方的异地经营,这样空壳公司允许存在吗?他们连个公司招牌都看不到,为什么?以上明显违反《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及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等。这样状况下,为何还能为其设立公司?经营中也不去监管、制止?还有他们的虚假宣传、不和投资者签署三方存管协议合同文本等行为,为什么不去打击、制止?可想而知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设立之时就极为混乱,此公司是交易场所,不是贸易公司,可以随意擅自变更吗?是必须要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交易场所的政策规定去做,市工商局根本就没有审核及监督管理,胡作非为,为骗子公司的存在创造机会。今年四月,我们在延吉市的维权中,多次去过市工商局,跑了多个部门,询问吉贵中心作为独立软件平台能否进行单独营运及宣传之事,无人愿意回答;我们也去了稽查分局举报交易场所,都是推诿,不受理。
作为负责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的延边州金融办,不执行国家及省政府的法律法规等政策、视文件如废纸。&国发【2011】38号文件&及&国办发【2012】37号&中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在&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中&第二十二条:交易场所应切实维护客户资金安全,实行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与存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应保证交易信息和结算系统安全稳定&。&吉政办发【2016】69号&中&第二章设立的第十三条:省金融办根据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组织验收时,筹建机构应准备下列资料:(四)营业场所、交收仓库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消防安全证明。(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第二十九条:交易场所应严格落实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在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独立的专用结算账户,专门用于存放客户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与交易场所自有资金账户要严格分离,不得混用。第四十二条:所在地政府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场所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三)依托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定期对交易场所客户资金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由此想提出,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在注册地没有交收仓库及没有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的情况下,是怎样设立批准及验收通过的?州金融办不但没有要求交易场所必须进行三方存管的政策等,还好似企业的代言人,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辩解,纵容他们的诈骗行为,袒护、包庇骗子公司。从州金融办给我的书面答复及州政府网站的州长信箱中其办理回复中就可以看出,前后矛盾,铁的事实面前还颠倒黑白、公然说谎,一度连州政府的批文都不敢承认有,有录音和书面证实。在维权受害者要求其履行(吉政办发【2016】69号)的文件时,州金融办却说对该文件不理解,认为谁发的要谁去解释,拒不执行的荒唐言论,都把我们推到和吉贵协谈,难道下级机关会对上级机关的发文都不理解,这是什么部门?能起到监管作用吗?特别是在5月29日我们维权人士代表和州政府的会谈中,州金融办主任周洪涛说去年12月就已发现交易场所涉嫌私设产品、没批准过,竟然仍然任其发展,不及时制止、整改,让吉商藏品中心后期继续坑害了大批投资者,这是什么行为?州政府根本没诚意为受害者解决问题,为交易场所做保护伞。
我作为投资者,在运行操作过程当中我是不懂的,相信的是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省政府的合法批文,认为其会是合法企业,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商藏品中心)应该给我明示,要有针对性开展风险警示、知识普及、投资者服务等,州金融办、市工商局应该监督、管理好企业,我们要守法依法,在这当中我是弱者。但结果却是交易场所在进行非法经营的诈骗活动,州金融办、市工商局根本没有起到监管作用,感觉就是在纵容他们的诈骗行为,为他们遮掩。综上所述,在我被诱骗之前,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设立之时就存在严重的违规违法,由于市工商局及州政府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监管不力、不作为等,还让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又设立了吉商藏品中心违规违法的交易黑平台,放纵了其违法、诈骗行为。
我在今年来延吉维权的数月,多次上访州政府的信访部门没有合理答复,寄给州政府领导的投诉信都是石沉大海无回音。我们受害者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投诉无门,都不知道代表国家的人民政府对这些无法无天、损害广大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为什么视而不见?到底是为了人民做事,还是维护某些非法利益者?在这诈骗事件中,有700多人被骗涉及几十亿多万元,性质极其恶劣,这与期间担任的延边州政府的三位主要领导(张安顺省委常委原延边州委书记、庄严原州委书记、李景浩州长)点击图片查看幻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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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张安顺、李景浩参与了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的项目落户,他们坐其位不为民所谋。今年五月底庄严、李景浩居然都进入吉林省委常委,让我们百思不解,如此重大事件没解决,却带病提拔?这就说明延边州政府一些相关部门为什么对我们维权进行了阻扰,各部门都谈虎色变,形成地方保护伞,是我们维权困难的根源。据比较可靠消息,有州政府的人员入股参与此企业,官商勾结,希望省政府能彻查州政府违法批文的由来及相关人员。
我们在延吉市维权是举步艰难,去了延吉市公安局,其拒绝受害者在受案地报案、立案,因为延边州金融办对他们说吉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合法的,只听片面之词,违反公安部令第127号及公通字(2015)32号文件。有位受害者最终经过艰难努力终于在今年4月21日到延吉市建工派出所报了案,但市公安局没有深入调查,如核查吉商的交易资金动向等,不以事实为依据,在证据确凿面前,今年4月28日做出不予于立案的错误通知,认为未发现吉贵原油交易中心有犯罪事实。5月10日受害者到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7月5日给我出具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认为&现在证据不能证明吉商藏品交易中心有犯罪事实,延吉市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随后,受害者向延边州公安局及州检察院要求复议,皆不受理。地方政府这样压制,我们百姓还有什么出路可走?本人认为首先是吉商藏品中心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其次是运作、经营的可疑虚假性欺诈问题,最后是违背了国家、省政府的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等,难道黑的能说成白的吗?现在已有上百个受害者已在当地住所公安立案为吉商诈骗,但受到延吉市公安的阻扰,工作无法进行,难道全国的公安人员的水平都不如延吉市的吗?其实在日公安部的&关于下发《非法设立期货交易场所类犯罪案件侦办指南》的通知&(公经期货【2015】24号)中,都已经明确阐述。我相信党和国家的政策,在法制社会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
今年5月16日我们维权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原本由当地派出所牵头约好吉商中心的领导在上午十点和大家商谈及答复,因吉商多次违约,本次又违约,没有派出高层领导沟通,引起大家愤怒,发生了一时小冲突,但没有造成明显损失及后果,却受到公安的不合理处理,拘留了我们两位维权人士。而吉商的诈骗行为、在现场制造的&保安假摔事件&报假警及维权人士被抓伤事件,当地公安及政府却无动于衷。还有位维权人士在19日也遭到疑似吉商勾结恶势力的暴力威胁,无端受到两人殴打,撕烂衣服。6月6日在州政府附近,有两位维权人士正常的站着,就被无端的带进派出所。特别恶劣的是,5月29日延边州政府居然动用公安干警,来长春到宾馆进行强制抓人、收缴手机等,我们维权人士犯了何法?竟然如此大胆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我深深的感到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在延边州已经无法伸张。
目前国家下发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清整联办【2017】30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文)以及近期省金融办下发的相关清理整顿文件,就是针对这些违规违法现象进行打击、清理,州政府等部门却拒不执行,这是为什么?今年7月1日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关联办法》就是限制这种欺诈活动。
吉林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吉商藏品中心)的违法经营活动,已对民众资金安全构成威胁,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涉嫌非法经营及网络诈骗,以上所述我们有确凿证据可以证实,其实都是地方政府造成的结果。因延边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我们投诉无门,我们只能投诉到省政府的领导。故本人强烈恳请省政府等相关部门能主持公道,为民伸张正义,对不称职人员依法处理,在当今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还老百姓一个安宁的生活,追回我们老百姓损失。
  吉贵平台伙同的160会员吉林中鼎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诈骗份子:常冬冬、郭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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