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租客转卖租给别人租客可以带其它人进来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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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靠位置是不能住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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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靠位置是不能住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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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
装修从哪入手?
从免费户型设计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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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新房子装修完后要隔多久才能入住这个问题,是不能单纯的用时间概念来定义和解答的,最重要的是判断依据是新房装修后的屋内空气质量是否达标,有毒物质是否一定程度排除。如果空气达标,可以立刻入住。而有的新房装修后半年的时间,屋内的空气质量仍然没有达标,那么就仍不可以入住。所以,对于新房装修后多久后可以入住没有固定准确的标准。如果按照大多数人家来看,有的半年,也有的几个月,这就要看对室内有毒污染物的处理了。  在装修新房过程中,会用到的装修材质比如油漆、涂料、木板、胶合板等。它们中含有不同程度的氨气、甲醛、乙烯、苯、甲醇等有害气体。在装修新房搁置一段时间后,房内的有毒物质被风吹到屋外。如果入住过早,那么装修的新房就会散发出一定程度的有毒气体,主人虽然闻不到气味,但实则是没有消尽,装修物体内仍留有有毒物质,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  对于室内的晾晒搁置的时间,会受到不同季节,或是装修新房用到的材质的影响。春夏空气湿度大,气流迟缓,所以装修的新房晾时间要长一些。而秋冬通风条件较好,晾晒的时间就相对短一些,基本两到三个月左右就可以入住了。  如果在装修新房时选用的装修材料大多都绿色环保,那么释放的有害物质就要少很多,晾晒时间也就相对较短。家居的环保等级较高的话,基本一两个月就可以入住。  在这里说明重要的一点,即便多么优秀环保的家居,里面会有大量的甲醛,它的挥发期长达10年,如果仅是靠通风来排除污染的话,它是不可能被完全清除的。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比较洁癖,对事物要求很高的人,想加快新房入住时间的话可以请环保公司进行治理,或购买清除剂,在抽屉、柜门全部打开的情况下放入具有吸附能力的活性炭包,同时还可在家中放一些绿色植物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额·····让我来给你华丽丽的讲一个网络上很火的鸡汤故事~~~~--------------------------------------------------------------------------------------------------- 深圳某大型公司的陈总,多年来在招聘人才时,在最后一关,她总会问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假如你目前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但足以维持生活,目前正在考虑租房,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和其他三位朋友合租高档小区两室一厅的精装修房,室内家具家电齐全,周边都是成功人士,房租押一付三,平均每人每月还要分摊400元的房租和物业费、水电费;另外一个是城中村的小单间,聚居着小商贩、民工和无业人士,但房租很便宜,只要250元,房租押一付一,但房间很小,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放不下。你会如何选择?”多年来,这个问题有很多人回答过,但归结起来只有四种答案:第一种:我会选择便宜的房子,环境我不在乎,至于别人什么意见,与我无关。第二种:我会选择住高档小区,人生匆匆,就是要学会享受。第三种:如果大家都选择住高档小区,为了大家共同的利益,我会考虑合租。生活的压力也会激发我赚钱的动力。第四种:我会选择高档小区,因为环境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好的环境能够培养出高雅的生活品位,力争过上更好的生活,也会更加清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通常,对于第一种人,不论对方多么优秀,陈总一概不录用;第二种人她可能会留下,但不会重用,会分配文员或是打杂一类的岗位;第三种选择的人,除了应聘者有特定的岗位要求外,她一般会安排他们做业务或是基层的领导;而对于第四种人,通常会分配到重要的岗位,并给予更多培训和提升的机会。这天,陈总再次拒绝了一位国内知名大学的“高才生”,人事经理终于按捺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拿着对方的简历,推开陈总办公室的门,“质问”道:“这么优秀的人才为何不录用?公司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陈总没有生气,她示意人事经理坐下,给她讲起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她来深圳打工的第二年,所住的小区要拆迁。她和其他三位老乡商量好一起租房,看了很多房子,最后终于定下了一个高档小区两室一厅的精装修房,家电一应俱全,房租每月1600元,每个人只需分摊400元。当天晚上,她们四人激动得彻夜难眠!  可是,就在签合同的那天,A老乡突然变卦,说自己不想租了,价格太贵,还是去住城中村比较好。无奈,由于租金和押金难以承担,四个人散伙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七年后,陈总偶然遇见了另外三个人,谈及当年租房那件事,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而A老乡就是做出第一种选择的人,后来,她在城中村认识了一位男朋友,结婚后依然住在那里,几年过去,生活的残酷,让 A早已忘了自己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经常和别人一样,大着嗓门,叉着腰和老公争吵,甚至打架;  B是做出第二种选择的人,她是一个享受主义者,工作的收入虽然还可以,但基本上没剩下什么钱,表面上风光无限,生活却过得捉襟见肘,信用卡透支十分严重,谈了几个男朋友都吹了;  C是做出第三种选择的人,她现在已是一家知名外企的业务经理,在深圳市中心贷款买了一套房,谈了一位同行的男朋友,正准备结婚,生活过得很滋润;  而D就是陈总自己,就是当初做出了第四种选择的人,那时,她已是一家大型文化企业的老总,在深圳买了房,嫁了一位志同道合的老公,家庭幸福,生活优裕,小时候的文学梦也实现了!说到这里,人事经理似乎明白了。  陈总告诉她:“我丝豪没有瞧不起城中村的意思,只想说明一个道理,你的心态、你的选择决定了你的人生。第一种人太自私,只会为自己着想,而如今的社会是一个讲究合作共赢的时代,时时处处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这种自私会影响一个团队的凝聚力;第二种人太会享受,却不懂得努力,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第三种人,他明白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会去努力和奋斗,并且由于他具备很强的合作意识,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帮助,也更容易成功;而第四种人,具有更高的眼界,有方向,有目标,有理想,同时也合作精神,凡事能从大局出发,所以,他最终会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  听到这里,人事经理已经全明白了,她红着脸退出了陈总的办公室。她在工作笔记上郑重写下一句话:心态决定选择,选择决定人生!你有怎样的心态,你就有怎样的人生!  人一辈子没有出息,往往是因为朋友太少。  如果你的命不好,改变命运的唯一办法是“找命好的人和他交朋友”,跟着他们,你的命就好。  一生中选择与谁合作,怎么合作,需要技巧和方法。见高人不交,见高师不拜,人生遗憾也。  要想自己命好,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命好的人,和他交友,加入他从事的事业。同流才能交流,交流才能交心,交心才能交易,交易才会改变命运。  人脉就是钱脉,关系就是实力,看一个人的实力,就看他周围的关系。  万丈红尘三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这壶茶该和谁喝,这杯酒 该让谁喝。跟着领导混,当官是迟早的事情;跟着富翁混,发财是迟早的事情;跟着胖子混,发福是迟早的事情......-------------------------------------------------------------------------------所以~~~~ 问题的答案是不是可想而知了? 租房子要慎重哦~
如果是租房还是精装的吧,如果自己的房子能够长久的居住下去,还是会选择自己装修,租房的话也许过一段时间就不会再居住了!
A:(1) 室内光线阴暗这样的房子哪怕送给你住,你也一定不能要,因为这些的房子会让你诸事不顺。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不要为了省这一点房租钱而种下祸根。(2) 户型奇形怪状什么样的房子就会荫生什么样的人,所以如果你看到这个房子是奇形怪状的,住进去之后,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怪人。而且不但人怪,运气也怪哟,是怪不顺的怪!(3) 客厅太小特别是一室一过道的,这种格局不聚财,不升职,胆小怕事,无出息。因为客厅就是明堂就是财禄,这么小,这么压迫,会让人窝火,而没出息。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与别人合租大一点的好。(4) 室内供有神位如果这个房子室内供有神位,墙上贴着神像,或者是贴着符咒、一些风水避煞物的,赶紧闪吧,鬼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呀!(5) 入门见灶入门见灶主破财,疾病,是非。(6) 入门见厕入门见厕主桃色、疾病,是非。
A:同情,遇到这种中介也是倒霉,不能直接一走了之是不是因为还有好多押金被扣着呢?看能不能想办法联系到业主证明下煤气灶好坏,或者要是有别的办法证明中介乱收费,而且你并没有过失的话,试试看能不能报警请求协调解决,不过也不知道民警同志管不管黑中介的事儿...不然的话摊上这事儿也没什么办法了...
A:这是万万使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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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悬赏:&自如租客与尸体多日同住一套房 “睡了20多天”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自如租客与尸体多日同住一套房 称协助警方配合调查
  10日,大兴某小区,一位自如租客称财物此前被盗。女租客称,检查卧室的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5月7日,楚女士被偷走的钱包,被放在单元门旁,除现金外其他证件均在。受访者供图
  近日,2名网友先后分别以网帖的形式,讲述了通过自如租房后的遭遇。一名网友称她的朋友通过自如租房后,合租房子的另一户的男房客死在家中,朋友与尸体同住一套房,“睡了20多天”;另一位女网友则称周末她在家中熟睡时,在房间门锁没被破坏的情况下,家中进入窃贼,盗走了她几乎所有的值钱财物。目前,自如称均对上述两起事件采取了一定措施。
  门开发现地上趴着一个人
  近日,一名网友称朋友(郑女士)通过自如租房后,合租房子的一男房客死在家中,朋友与尸体同住一套房,“睡了20多天”。该网帖迅速引发热议。
  昨晚,郑女士对新京报记者介绍,她是在3月10日住进的昌平某小区,房子是她朋友通过自如租下,房子里一共有3户租户。
  郑女士回忆,已去世的住户京京(化名),并不经常住在房间中,曾经出现情绪不稳定的情况。“3月23日,他在房间里边呕吐边哭。”郑女士说。
  郑女士和合租另一位男租户随后联系了自如管家,郑女士称,管家到来后没有打开京京的房门便离开了。
  郑女士称,由于京京常不出门,且有独立卫生间,所以住户们对京京的行踪并未过多留意。
  4月16日,京京被郑女士发现死亡在房间内,“那天风特别大,我去上厕所的时候,看到他屋里的门被吹开了。房间很乱,他一个人趴在地上。明显已经僵硬。”郑女士称,
  郑女士马上联系另一位租户。该租户看京京后联系了自如管家,随后警察赶到现场,京京尸体被带走,“发现时尸体已经是高腐的状态,之后公共区域全是腐烂的味道。”郑女士说。
  自如:警方通报心脏病突发
  郑女士表示,事件发生后,她因租新房子的事情多次与自如沟通,未达成一致。
  对于郑女士所租住的房子中发现尸体一事,5月9日,北京自如友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介绍,4月16日,郑女士发现租客京京已经去世多日,之后通知另一租客。这位租客向自如管家反馈,管家到现场后立即报警。同时自如业务总监上门,一方面协助警方调查并联系逝者家属,另一方面安排两位租客搬至酒店暂住。从4月17日开始,自如管家联系两位租客寻找其他租住房源,并提出补偿方案。
  该位工作人员表示,警方通报,京京的死亡原因系心脏病突发,但未确定租客死亡时间。
  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不影响租客的正常生活,自如提出为两户租客办理免费换租。该位工作人员称,自如提出了相应的补偿方案,一是为租客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及治疗;承担租客暂住酒店的费用;承担因重新租房额外产生的搬家、换租或另寻中介所产生的中介费用;补偿原月租金两倍的抚慰金。“目前同郑女士就补偿方案仍未达成一致。”
  女租客租房两月 iPad、金戒指被洗劫
  5月8日,楚女士在其个人微博中先后上传了写有在家中熟睡时被窃贼盗取值钱财物遭遇的一段长微博和一段监控视频画面,监控视频画面中一位中年女性在小区院子里行走后离开。楚女士称,根据分析是监控画面中的中年女性趁她不注意,盗走了她的财物。
  早晨失窃,“盗贼熟悉方位”
  楚女士介绍,她是在今年3月2日租下被盗时所居住的房子,当时签了1年的合同。楚女士称,通过自如租的房子比通过其他方式租的房子稍贵一些,但是考虑自如是一户一锁,安全更有保障,便同自如签约。
  5月7日上午6时许,窃贼进入楚女士位于13楼的家中盗窃财物,楚女士回忆,当时她正在睡觉,窃贼拿东西的声响将她弄醒。
  当时窃贼正站在床尾处,准备往外走,看到楚女士醒了,窃贼立刻离开现场。“我最开始看见她,整个蒙了,是个陌生女人,我没想到是小偷。”楚女士说,当时足足愣了一两分钟。
  楚女士介绍,她共丢失了金戒指、手机、iPad、钱包等物品,丢失的物品分别放在屋子的3处不同位置,窃贼逃走后,楚女士检查房屋发现房屋里并没有特别被翻动过的痕迹。“不是翻箱倒柜地找,我的衣柜抽屉都没有被拉开过,就是值钱的东西全都没了。”
  “手机和iPad放在床头柜上,而钱包则放在书包中,经过检查,大门的门锁和卧室门锁也没有遭到破坏。感觉盗贼熟悉方位。”楚女士说。
  事发后,楚女士报了警并将事情告知了负责她的自如管家。5月7日下午,邻居在单元楼门旁发现了楚女士被盗走的钱包,除现金外,钱包里身份证、银行卡均在。
  自如称协助警方配合调查
  楚女士表示,根据事后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偷窃者该日5点56分进入单元楼,爬楼梯到达13层进行偷窃,于6点16分走到楼下,该名偷窃者逃跑时并未选择楚女士所居住的单元楼旁的小区南门离开,而是选择稍远小道。
  楚女士称,事发后自如给房屋的大门以及房屋内的4户住户的卧室门换了新锁,事件发生后她先后住了宾馆及朋友家中。
  5月9日,大兴分局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大兴警方已经立案,具体案情仍在进一步工作中。北京自如友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正协助警方侦破案件。
  昨日下午13时许,记者来到楚女士被盗的房间,楚女士称,租房的大门门锁已经修了两次。楚女士的邻居告诉记者,尽管修了,但门锁还是不灵敏。
  律师说法
  “未及时发现房客死亡,自如有一定管理过错”
  对于“租客与尸体共处一屋”一事,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合租房客在同一个房屋去世,确实给同住人造成了影响,自如作为房屋管理方,未能及时发现租客死亡,在管理上有一定过错,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向同住人赔偿损失。“依照已知的情况,自如目前提出的补偿方案比较合理。”
  对于“租房失窃”一事,常莎表示,租户在出租房内被窃,应按照案件认定事实决定自如作为房屋管理方是否承担责任。
  “租客被窃,首先应由盗窃者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并赔偿租客的损失。但房屋管理方也就是出租人,基于与租客的合同关系,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如果由于房屋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管理方未尽义务,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同时租客也存在未在夜间关门等过错,房东的赔偿责任可以适当减轻。如果房屋管理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且已经尽到了提醒其注意安全的义务,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李馨 左燕燕 李禹潼 实习生 王春晓 张芮
(责任编辑:郝龙 UN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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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梗概:
去年夏天,LZ的大学同学单某某邀LZ与之前大学要好的同学一同前去深圳玩。LZ便和另外一名同学住在她租住的地方。她住在上梅林的一个小区里,房子三室两厅,是由她的亲戚租下整套,后来她搬进去的。
在居住期间的几天里,发现途中还有中介带客看房,说是房东想卖房,带人来看房。
这种现象打扰了租客的日常生活,租客是否可以拒绝房东带人看房?拒绝是否合法?
(目前合同中没有说房东是否能带人来看房)
本帖最后由 乔.妞 于
11:59 编辑
鉴于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例子,LZ便查询了相关的信息,供大家参与讨论。
相关企业法律顾问扬言:一般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律,无法律从习惯。双方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亦无专门规定,应以交易习惯来判断。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
一方面,在房屋出租后,租户即已获得房屋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
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所有权,是一种周知的交易习惯(尽管不是租赁双方的,但租赁双方都知道)。同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他潜在购房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将进一步得到不合理的放大,实际排除或限制其他购房人的竞争。
最后他的结论是:在租户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一定的配合。
本帖最后由 乔.妞 于
11:51 编辑
在日常生活中还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极端的现象:
1、房东半夜三更带50人个人来看房,肯定不会支持。
2、房东每天都带人来看房,肯定也不会支持。
3、房东多次希望在正常时间内带某个已经具有成交意向的人来看房,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租户始终以“不便”、“没空”等理由拒绝,自己又不购买,应该支持。
如果诉讼至法院,则是由法官自由心证裁定。
首先会尽量调解,例如租客通过拍照、摄像等满足看房人需要;调解不成,会允许房东适当地带人观察房屋面积、朝向、采
光、房型,但尽可能地不进入室内。
附: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
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然可以拒绝,在租赁期间,如无合同约定,房屋的使用权已经由房东处合法让渡给了租赁者,因此,如果租房者同意,那么房东可以带人来看房,如果租房者不同意,房东无权直接带人看房。
这个问题比较常见。理论上讲未征得承租人同意不能随便去看房,但是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我认为配合房东看房也算得上租赁合同的一个附随义务了。
但问题是谁也不会为了这个理由去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房东有权利带房东来看房。一般的合同条款中会写明房东有权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房屋检查房屋设备情况,可以试试以这个为借口,毕竟这种要求也不过分,很大程度上还是一个沟通技巧的问题,不一定给法律的条条框框限定死了。
偶尔看几次并且征得房客同意可以,三天两头来看或者拿备用钥匙私自进去看肯定不行
哥有药 发表于
15:17 偶尔看几次并且征得房客同意可以,三天两头来看或者拿备用钥匙私自进去看肯定不行 ...
前提是房客同意。体现在双方互相尊重,才会和谐相处。
LZ觉得1、租房人应该尽量配合。处于礼貌和顺利看房,房东也应提前告知。
2、作为租房者,有优先购买权,如租房者有意买下这个房子,这个拒绝就很正当。如果是因为出门在外、某时间段确不方便等理由的拒绝,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因为阻扰房主卖房的拒绝看房,可没有合法依据。
试想,如果租房人有权任意拒绝,那卖房人的权利如何保障?谁不愿意不看就买房?《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igBang-GD 发表于
13:34 当然可以拒绝,在租赁期间,如无合同约定,房屋的使用权已经由房东处合法让渡给了租赁者,因此,如果租 ...
最后一句甲那个“直接”,不就等于什么也没说嘛。
ljyyoyoyo 发表于
14:53 这个问题比较常见。理论上讲未征得承租人同意不能随便去看房,但是在不影响承租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我 ...
我不太同意看房是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而是应该坚持它是一项权利,因为看房并不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而是对自身私密空间的无保留开放,这超过了附随的界限。
乔.妞 发表于
15:50 前提是房客同意。体现在双方互相尊重,才会和谐相处。是滴,但是也冇得那个房东闲到冇得事干,天天带人克看房!带人看房蛮累滴!又是联系看房滴,又是联系租房那边滴,还要三方都认可的时间!关键是你还要的有时间,所以晚上看房基本是趋势毕竟租户在场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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