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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 国家电网居首_网易财经
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 国家电网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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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发布(名单))
今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正式发布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榜单显示,国家电网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列榜单前三位。除了工商银行与建设银行之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进入榜单前十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排在榜单第七位。 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
营业收入(万元)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阳光金融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上海均和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中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百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旅游集团公司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华侨城集团公司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卓尔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福佳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弘阳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大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中运富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振戎公司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文一投资控股集团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对外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
兴华财富集团有限公司
乐视网络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远通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华锦集团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利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际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金马凯旋家具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公司
天津亿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华南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金玛商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华东物资城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路桥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建华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旭江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
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月星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现代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禹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倍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恒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高科(集团)公司
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元旅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闽路润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蓝池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鸿粤汽车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俊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源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联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中汽西南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滕头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展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纺织工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瑞集团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九龙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云星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大经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中外运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路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兰天集团有限公司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长芦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远大联合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长三角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商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开元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市金桥化工有限公司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嘉晟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滨海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企业集团公司
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邦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德煤网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裕华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贻成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工贸有限公司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雄风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百事达汽车有限公司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绿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大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宏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汉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福然德部件加工有限公司
上海百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裕景泰贸易有限公司
青岛银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原对外经贸公司
湖南新长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金开利集团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荣懋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河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
常熟市交电家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保百集团有限公司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九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宁波宁兴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杨泽宇_NF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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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告日期:
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小计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常熟市众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常熟德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万元) 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小计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常熟市众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苏州华美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太仓市森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除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外,其他供应商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均是从事汽车经销的其他4S店,相关采购为公司各4S店与同品牌4S店调换车
辆的形成。(详见本节“五、公司商业模式”之“(四)汽车4S店之间调换车辆”)
公司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3、对单一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整车、零配件等。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经营两个汽车品牌的供应商,公司主要从
上述两个供应商采购整车和零配件,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较高,公司对单一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主要是由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制
度等行业管理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模式,以及公司业务规模较小、经营的汽车品牌
较少所造成。
随着公司在所经营区域业务的发展,公司通过引进更多汽车销售专业管理人
员,不断改进业绩考核指标和服务质量,加大宝达汽车品牌建设和区域影响力,
提高公司现有汽车4S店经营管理水平和业务发展情况,与供应商建立良性沟通
渠道,加强供应商合作关系密切程度,有利于公司持续获得供应商授权,保证公
司对上述供应商的持续、稳定的依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日发布《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
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工商市字[号),
自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
该政策的实施后,一个4S店只能经营一个汽车品牌的状况有望改变,以及为汽
车经销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汽车经销业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日,
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共同印发《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
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实施后,有望打破整车企业对于汽车售后领域的垄断,公司可以通过
更多渠道采购零配件,并逐步改变4S维修车间的配置和维修服务的多样性发展。
随着上述政策的实施,以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改善和品牌集群战略的发展,
公司有望逐步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情况。
(四)重大业务合同及履行情况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如下:
1、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合同
汽车品牌授权经营合同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
要影响的合同,详见本公开转让说明书本节之“三、公司关键资源要素”之“(一)
公司主要品牌经销授权合同”。
2、销售合同
因公司产品特点原因,公司客户一般是个人或家庭消费者、企事业单位,单
个销售合同金额较小。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履行完毕
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标的金额较大(单笔在1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
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
3、采购合同
公司采购品类主要为整车和汽车配件。整车采购一般按照年度与汽车供应商
确定的采购框架执行,每年年初4S店与整车厂商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全年采
购计划。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如下:
需方(经销
供应商名称
合同签订日
一汽-大众销售
合同约定2014年全年
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执行中
需方订货计划、货款支
付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汽-大众销售
合同约定2014年全年
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执行中
需方订货计划、货款支
付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汽-大众销售
合同约定2014年全年
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执行中
需方订货计划、货款支
付方式、交货方式等
吴江德锐与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未书面签订年度《购销合
同》,其通过上海上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电子化平台约定年度订货计
划及下达正式执行采购订单。
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重大业务合同均正常履行,并且不
存在纠纷情况。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4、整车采购授信协议
(1)2014年6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与子公司苏州德
宝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向子公司苏州德宝提供授信额度3500万元,用于叙作短
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协议期限一年,公司提供保证金
质押和融资车辆抵押进行担保。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州德宝根据该项授信协议仅
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用于支付一汽-大众整车采购款项,截至
日苏州德宝实际使用授信额度1,624.69万元。
(2)2012年8月,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吴江德锐签订综合
授信额度协议,向子公司吴江德锐提供授信额度5000万元,用于买方信贷借款
或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五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大毛及
其控制的恒达投资和吴江德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子公司吴江德
锐根据该项授信协议仅用于买方信贷借款,用于支付上海大众整车采购款项,截
至日吴江德锐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285.80万元。
(3)2014年6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与子公司东台宝
达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向子公司东台宝达提供授信额度1000万元,用于叙作短
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协议期限一年,公司提供保证金
质押和融资车辆抵押进行担保。报告期内,子公司东台宝达根据该项授信协议仅
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用于支付一汽-大众整车采购款项,截至
日东台宝达实际使用授信额度749.40万元。
(4)2014年3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厂支行与子公司射阳宝
达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向子公司射阳宝达提供授信额度900万元,用于叙作短期
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协议期限一年,公司提供保证金质
押和融资车辆抵押进行担保。报告期内,子公司射阳宝达根据该项授信协议仅进
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用于支付一汽-大众整车采购款项,截至
日射阳宝达实际使用授信额度613.06万元。
五、公司商业模式
公司业务围绕整车销售和后市场服务两大领域,包括汽车整车销售、汽车维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修、汽车配件销售和汽车美容装潢、汽车保险代理业务等其他后市场服务业务,
是一个典型的以汽车4S店为主要商业模式的汽车经销集团。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品类主要为整车和汽车零配件。整车采购包括批量任务采购和主动
采购。批量任务采购一般按照年度与汽车供应商确定的采购框架合同或年度采购
计划执行,采购框架合同中约定采购条款和付款方式,并对采购数量进行了初步
测算形成年度采购计划,汽车供应商每周参考采购框架合同,结合销售历史数据、
市场销售趋势判断,与公司协商该周之后的第4周或第5周车型采购配额,确定
车型配额后,公司根据销售预测情况和历史经营确定车型配置标准和颜色后,通
过汽车供应商ERP系统提交采购订单,同时安排支付预付款,汽车供应商收到
公司订单和预付款后安排生产和发货工作。主动采购为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和
车辆库存情况,按照批量任务采购流程主动向汽车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进行采
汽车配件的采购主要根据公司日常维修、保养的需求和库存情况向供应商提
交采购订单,并安排预付款,供应商收到公司订单和预付款后安排生产和发货。
公司整车采购通常需要全额预付款,公司预付款主要通过和与整车供应商认
可的金融机构(简称“买方信贷银行”)建立买方信贷关系进行融资,并提供保
证金和整车抵押担保,具体模式为:在公司向整车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时,向买
方信贷银行存入保证金,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苏州德宝、东台宝达、射阳宝
达)或整车信贷借款(吴江德锐),并委托银行支付给整车供应商,整车供应商
收到预付款后发货,整车发货后由买方信贷银行指定的监管机构对整车实物进行
4S店现场监管并负责管理整车合格证,买方信贷银行根据车辆价值对每辆抵押
车赋予相应担保金额,公司抵押车辆销售前,向买方信贷银行存入相应金额的票
据兑付保证金或归还相应金额的借款后,监管机构解除该辆汽车的抵押并发放汽
车合格证。汽车合格证是公司销售每辆整车必须具备的文件,用于向客户交车和
办理车辆上牌登记。
(二)销售模式
在销售环节,公司下辖的4S店主要是在授权区域内开展授权品牌乘用车零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售业务。由经过品牌授权方和公司专业培训的销售人员向客户介绍各类车型,安
排试乘试驾,并由销售人员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跟踪和回访,为客户提供优质合理
的购车方案,并与客户洽谈成交事宜,当客户满意并确定购买之后,销售人员会
协助客户填妥订单并引导客户预付全款或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后,销售人员协助客
户办理申请牌照、购买保险及缴交税费等其它手续。公司每个4S店均设有专门
的交车间,汽车交收后,店内的售后服务人员会向消费者介绍有关汽车维修养护
服务的资料,并定期致电消费者跟进汽车使用状况并邀请客户来店进行汽车养护
维修,公司实现汽车整车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持续跟踪。
(三)后市场服务
公司依托各4S店,为客户提供办理汽车上牌、维护保养、美容装潢、投保
及理赔等与汽车消费相关的后市场服务。公司售后关爱部门定期致电公司整车客
户,邀请客户来店进行汽车养护维修;售后销售顾问接待来店客户,按照流程办
理养护维修服务。
(四)汽车4S店之间调换车辆
为及时满足客户购车需求,各汽车4S店在相关车型紧缺情况下,通常会与
经营同品牌汽车的其他4S店联系进行调车。公司下属各一汽大众4S店与其他
4S店调车通常采取以车换车的形式进行,即公司4S店根据客户订单和提车需求
情况,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车型,公司销售计划人员联系其他4S店是否有在库车
辆可以调换,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车辆调换,并支付差价。公司下属斯柯达4S
店与其他4S店进行调车时,通过现金进行结算,4S店为减少资金占用,一般在
客户提车前一两天才会调入车辆。4S店之间调换车辆一般按照厂商采购价成交。
4S店调出车辆作为销售核算,但汽车厂商均不作为销售业绩进行返利。
公司各4S店调出车辆作为对其他4S店销售核算,调入车辆作为对其他4S
店的采购核算,因此车辆调换业务较多的其他4S店,既成为公司客户又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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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行业概况
1、行业分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行业代码为F5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的标准,公司所属
行业为“零售业”中的“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F526)行业
下属的汽车零售(F5261)和汽车零配件零售(F5262)行业。。
2、行业监管体制和相关政策
(1)行业监管体制
乘用车整车销售: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工作,国
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汽车品牌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省、自
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在各自的
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汽车品牌销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汽车维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负责对我国汽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许可、维
修经营、维修质量、质量保证期制度、投诉处理、质量信誉考核、执法检查以及
法律责任等进行管理。
保险经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管理、代理关系
管理及执业管理等。
本行业的行业协会组织为中国汽车流通协会(CADA)。该协会成立于1990
年,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主要职能为根据汽车流通行业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国家政策法令,经常性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有关情况,组织行业专题研讨,
按照会员要求,开展咨询服务和组织经济工作交流,并与国外有关单位建立和开
展对外联系与合作,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规范汽车经销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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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
《汽车品牌销售管
商务部、国家发
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
理实施办法》
改委、工商总局
在中国境内从事的汽车品牌销售活动
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管理
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
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
《汽车总经销商和
规范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条
品牌经销商资质条
商务部办公厅
件评估工作
件评估实施细则》
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
《汽车产业调整和
国务院办公厅
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
振兴规划》
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商务部、工业和
推动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
信息化部、公安
高汽车营销和服务水平;鼓励购置节能
《关于促进汽车消
部、财政部、税
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大力培育和规范二
费的意见》
务总局、工商总
手车市场;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努
局、银监会、保
力开拓农村汽车市场;加大信贷支持力
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全面提
《汽车产业发展政
工业和信息化
高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
部、国家发改委
汽车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汽车产
业健康发展
汽车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汽车流通网
《关于促进汽车流
络进一步完善;汽车流通组织化程度提
通业“十二五”发展
高;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
的指导意见》
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
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
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出资设立保险代
《关于支持汽车企
理、保险经纪公司,或者与已经设立的
业代理保险业务专
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由保险
业化经营有关事项
代理、保险经纪公司统筹开展汽车保险
《家用汽车产品修
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质量监督检
理、更换、退货责
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三
验检疫总局
自日起,停止实施汽车
《关于停止实施汽
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
车总经销商和汽车
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
品牌授权经销商备
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
案工作的公告》
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
为“汽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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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
鼓励连锁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
家发展改革委、
化发展,促进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限
教育部、公安部、
制滥用汽车保修条款、 强化维修标准化、
《关于促进汽车维
环境保护部、住
规范化作业、建立健全维修质量纠纷调
修业、转型升级提
房城乡建设部、
解和投诉处理机制;通过建立实施汽车
升服务质量的指导
商务部、国家工
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破除维修配件
商总局、国家质
渠道垄断、加强维修人才队伍建设等保
检总局、中国保
障措施,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
改善提升维修服务
4、行业发展概况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汽车为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或
国家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国家逐步放开了对汽车销售行业的管制。
2005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规定汽车(不包括专用作业
车)销售必须执行品牌经销制度,即除专用作业车外,汽车经销商经汽车供应商
授权、按汽车品牌销售方式从事汽车销售和服务活动。中国汽车市场飞速发展并
不断成长壮大,目前已经形成了内容较为丰富、职能较为健全的服务体系,以
4S店为经营主体的汽车经销商成为我国汽车销售的主流渠道。现阶段我国单一
品牌汽车经销商数量较多、企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造成行业竞争激烈。
为了增强议价能力、提高盈利水平,集约化、规模化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中国汽车产业供过于求的现象逐步凸显,汽车销售渠道也将进入多元化
发展时期。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
商备案工作的公告》,自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
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未来随着多品牌销售许可的放开,规模较小的单一品牌
汽车经销商的市场空间将不断缩小,对于已取得多家汽车品牌授权的经销商集团
而言,可以将资源集约化,以汽车卖场的形式开设新的渠道,提供从售前到售后
的“一站式”服务,并成为行业利润的主要分享者。
5、公司所在行业与上下游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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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服务属于整个汽车工业中的汽车流通领域,处于汽车行业产业链
(生产、销售、后市场)的末端。其上游领域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制造、零部件及
用品制造和供应,其下游为汽车最终消费者。汽车销售服务业产业链见下图:
在上游行业中,最主要的参与者为汽车整车制造商。汽车整车制造商作为汽
车销售服务企业的供应商,控制了汽车整车销售授权及整车和零部件供应。在乘
用车领域,汽车整车制造商可以分为合资品牌厂商、自主品牌厂商和进口品牌厂
商三类。目前,国内乘用车市场销量前十企业主要为合资品牌厂商,包括上海大
众、一汽大众、上海通用、北京现代、东风日产、长安福特、上汽通用五菱、一
汽丰田等。近年来,长城、比亚迪、奇瑞、吉利等自主品牌也逐步崛起,并保持
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汽车销售服务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与汽车市场发展阶段和汽车销售服务模式
有关。我国目前处在乘用车向家庭的普及期,《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强
化了整车厂对经销商的控制力,汽车销售服务以品牌授权4S店为主,汽车交易
市场和连锁店等渠道模式并行发展。
本行业的下游主要的消费群体为个人、家庭等私家车用户,以及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等公务车用户。
(二)行业市场规模
1、国内乘用车市场保持持续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人均收入的提高、城市化率的提高、
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汽车品种日益丰富,我国汽车市场产销量保持高速增
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汽车产量为2,211.68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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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为2,198.41万辆,汽车销量首次突破2,000万辆大关,目前,我国已超越
美国、欧洲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购买汽车
的潜能逐步释放,普通民众购买汽车的比例也大幅提高,乘用车市场在我国汽车
消费市场中占据主要地位。2013年乘用车产量达到1808.52万辆,乘用车销量达
到1,792.89万辆,我国乘用车产销量分别占汽车产销量的81.77%和81.55%。2008
年至2013年我国乘用车销量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7.67%。
年我国乘用车销量及增长情况如下图:
年中国乘用车销量统计
乘用车销量
单位:万辆
1,869 60.00%
注:2014E系根据月销量数据年化计算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近年来,由于大气污染、城市拥堵等问题的日益突出,包括上海、北京、广
州等大城市通过限行、摇号、牌照拍卖等措施,对汽车保有量和增长速度进行控
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乘用车销售增长速度放缓。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
汽车保有水平仍然偏低。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新型城镇化工作逐步推进、
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汽车节能环保技术日趋成熟,以及人均收入特别是城
镇和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乘用车市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汽车后服务市场空间巨大
汽车后市场是指汽车在售出之后维修和保养所使用的零配件和服务,具体的
内容可能包括:维修保养、汽车美容、车内装饰(或改装)、金融服务、事故保
险、索赔咨询、旧车转让、废车回收、事故救援、市场调查与信息反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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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是高价值耐用性工业产品,其自身具有的耐用性和高价值,造成其需要大
量的售后服务,这种服务需求自然形成了庞大的汽车后市场。
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较晚,“重生产、轻服务”,目前中国的汽车后市场业务还
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国外成熟汽车后市场相比,我国汽车后市场规模及占整
个汽车产业的比重仍明显偏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乘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2013年中国汽车保有
量1.37亿辆(仅次于美国),千人保有93辆。乘用车车龄增加,在行驶过程中
的问题将渐趋增多,由此形成了维修保养、汽车美容装饰等汽车后市场规模的增
加。根据中国汽车后市场蓝皮书预测,中国汽车后市场在未来十至十五年时间内,
每年将保持两位数以上的高速增长,2015年中国汽车售后市场产值有望增至
7000亿元,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后市场。
(三)行业基本风险特征
1、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
汽车产业一直是我国支柱型产业之一,与钢铁、石油等行业关联度较高,受
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汽车消费属于大宗耐用品消费,当宏观经济处于上
升通道时,消费能力增强,汽车市场繁荣;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通道时,居民的
消费能力受到收入、物价等因素影响,汽车市场通常表现低迷。
2、品牌授权经营风险
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国内乘用车销售服务行业执行品
牌授权制度,即经销商是与汽车整车供应商签订品牌授权许可协议进行非独占的
许可经营。通常情况下,品牌授权许可协议由供应商提供格式条款,对汽车经销
商的营业设施、人员和技术配备等各方面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并对经销商销售计
划和销售规模、服务质量、员工培训等进行考评。若汽车经销商不能满足协议约
定的前述条件将无法持续获得汽车厂商的品牌授权许可,或授权许可内容发生不
利变化,将对经销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由于目前的品牌授权制度,经销商只能经销单一品牌,一旦所经销的品
牌形象受到负面事件影响,将对经销商的业务形成直接冲击。
3、竞争加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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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消费市场带动流通市场的快速增长,但针对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
尚不健全,行业管理政策与行业发展速度不适应。经销商市场的网络布局、价格
管理、行为管理主要依赖于汽车制造厂商的对下游的控制和市场的自由发展。近
年来,品牌汽车厂商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大幅扩张经销网络、各类投资者通过各种
渠道进入市场,经销商采用恶性竞争和非市场手段参与竞争的情况日渐突出。
2014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汽车
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号),提出通过
5年左右努力,推动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质量。该指导意见的发布和
实施,将打破整车生产厂的纵向垄断,充分释放行业竞争力和激发市场活力。对
品牌经销商来说,汽车维修技术信息的公开、维修配件的自有流通,将造成维修
服务行业竞争加剧。
(四)竞争分析
1、竞争格局与竞争地位
国内大多数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4S店的营销渠道模式。汽车销售的特许
经营模式对规范和发展我国的汽车消费市场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也造成了
现阶段我国单一品牌汽车经销商数量较多,企业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的竞
争格局。大型多品牌汽车经销商利用集中建设多品牌专卖的4S店给乘用车消费
者提供一站式对比、购买、维修、美容装饰等服务,不同品牌的专卖店之间形成
优势互补,经销商自身服务品牌得到加强。大型多品牌汽车经销商正成为行业发
展趋势以及行业利润主要分享者。
乘用车后市场方面,目前主要有以下五大类参与者:一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汽
车4S店;二是传统大中型维修厂;三是汽车维修路边店;四是汽车专项服务店;
五是品牌快修美容装饰连锁店。不同类别参与者在面积大小,设备投资,人员素
质,地点便利性,服务质量,服务时间和收费标准等方面差别较大。4S店在整
车品牌的影响下拥有更多的信誉保证,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素质较高,消费者的
认同程度和消费偏好也明显高于其他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区域集中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并逐步向江苏省其他
区县城市发展,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在苏州、盐城共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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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5家汽车4S店,并正在筹建1家汽车检测服务公司。公司是苏州吴江区唯一
的一汽大众、斯柯达授权经销商,是盐城东台市、盐城射阳县唯一的一汽大众授
权经销商。公司业务面向的客户主要为个人或家庭消费者及各种企事业单位,江
苏省作为中国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江苏13市GDP全部进入中国前100名,
2013年全省人均GDP达到12061.5美元,居中国各省首位,公司面临的市场客
户群体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较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由于公司经
营的大众汽车的品牌影响力较高,公司在所在经营区域有良好的竞争力,未来随
着经销网络的扩大,在区域市场竞争地位将逐步增强。
2、竞争优劣势分析
(1)公司的竞争优势
汽车经销业务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所处地区经济形势和人们收入水平,公司所
处的江苏省是中国经济最繁荣的地区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江苏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9,161.75亿元,较2012年增长9.44%。截至
2013年底,江苏省常住人口为7,939.49万人,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537.50元,较去年增长9.6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3,597.80,较去年
增长11.44%。江苏省强劲的经济实力和快速增长的居民收入在未来形成了巨大
的购车需求,这为宝达汽车在江苏省地区做大做强提供了可靠的现实基础。
B与汽车厂商稳定的合作关系
目前中国汽车厂商日益趋向有选择地签订新的经销协议并倾向于选择业绩
优秀的经销商。多年来,公司已于国内领先的中外合资企业一汽大众、上海大众
建立了紧密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多次得到“优秀经销商”的表彰。公司一方面
积极的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区域最佳;另一方面积极开拓苏北市场,
迅速建立品牌知名度。与汽车厂商紧密而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健的销售、良好的
客户满意度及卓越的业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江苏省内4S店经销店网络的
优势地位。
C人才培养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总结,初具规模的经营网络让公司具备了人力资源方面
的规模效益优势。公司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并提拔优秀的员工,为该类人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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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职业发展道路,从而储备大量积极上进及素质全面的人才以支持业务拓展
计划。这项政策可以确保业绩最好的4S店的最优秀规范及其累积的业务经验能
够复制到其他4S店。
D业务整合优势
在业务方面,公司目前专注于大众品牌汽车的销售和后市场服务,通过已形
成的4S店经销网络,公司可以协调及汇总新车、零部件汽车用品及其他与汽车
相关产品的订单。使得公司能够对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及其他与汽车相关产
品更完善的存货控制,从而有助于公司优化每家4S店的汽车及与汽车相关产品
的组合。良好的业务整合能力能够大幅度提高销售及售后市场的服务质量和运作
效率,从而赢得更多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2)公司的竞争劣势
A规模较小、品牌较为单一
目前,公司的4S店主要分布在苏州吴江区和盐城东台、射阳。经营区域和
业务范围虽然逐步扩张,但与区域内汽车流通行业中排名靠前的汽车经销集团相
比,公司的4S店数量较少,经销品牌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B资金压力较大
公司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网络迅速扩张和融资渠道单一之间的矛盾日益
突出。汽车经销行业属于对流动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要求汽车经销商必须有足
够的流动资金支撑其业务的运营和发展。因此,公司在发展中仍可能会受到资金
瓶颈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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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以来,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必要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需要股东大会决定的重
要事项均召开了股东大会但公司作为非上市非公众性质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也存有一定瑕疵,会议召集、召开
并不完善,如会议召开相关通知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完整,董事会、监事会任期
到时未及时换届选举等。2014年以来,公司以筹备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
结构,通过修订或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治理制度,对公司治理机制
的执行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2014年以来至本公开转让所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要求,
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
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
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及职工代表监事履行责任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7名股东,其中6名自然人股东、1名法人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股东均予出席,对各项议案予以审议并参与表决。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
议,投资者充分行使了其股东权利,严格履行了其股东职责。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均出席历次监
事会,对各项议案予以审议并参与表决。职工监事通过参加监事会会议,充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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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了其监督公司生产经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
目前,公司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分别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
规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了纠纷解
决机制,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有公司治理机制注重保护股东权益,能给公司大小股东提
供合适的保护,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质询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法人治理机构的成员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自2014年
公司逐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能够较好地
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议,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公司
监事会也能够较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但是鉴于公司治
理机制规范运行时间较短,公司治理机制需要逐步完善,公司管理层需不断深化
公司法人治理理念,加深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意识。公司将对管理
层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进行培训,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督促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以
确保有效地实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切实有效地保证中
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及一期内存在的
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沈胜利、孙大毛夫妇,最近两年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到相应处罚的情况,并且做出声明如下:
“1、2012年至今本人未有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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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2、2012年至今本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
3、2012年至今本人未有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的公司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
4、2012年至今本人不存在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5、2012年至今本人没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
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
四、独立运营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运营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一)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以及汽车保险代理业务,
通过对控股股东乘用车销售服务类4S店的整合,公司已经是一个典型的以4S店
为主要商业模式的汽车经销集团。截至日,公司拥有5家子公司,
其中汽车4S店4家、汽车检测服务公司1家。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
立的供应、销售、提供后市场服务的业务体系和专业人员,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业务独立。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
生同业竞争,并承诺对现存同业竞争情况进行规范解决,详见本节“五、同业竞
争情况”。
(二)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并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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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专有技术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
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目前,公司未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关联方的债
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
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公司的财务人
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且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
障完全独立管理,公司人员独立。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公司财务独立。
(五)机构独立
公司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公司各机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均按宝达
汽车的《公司章程》或其各自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
作,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
机构独立。
五、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同
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沈胜利、孙大毛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93.87%的股份。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外,
沈胜利、孙大毛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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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外
投资及收益管理
吴江市华诚市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道路、 通过恒达投资
政工程建设有
桥梁、驳岸、 下水道等市政工程的施工、 持股62.56%
房屋建筑、土石方工程;沥青搅拌。
吴江桦都置业
住宅类房地产及相关商业配套设施的开
通过恒达投资
发建设和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设
江苏恒达项目
通过恒达投资
项目规划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汽车及汽车配件、服装、
日用百货销售; 孙大毛持股
上海大众VW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置
60%,恒达投资
换;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机动车
持股20%,沈
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兼业代理;汽车
孝梅持股20%
租赁;停车场服务。
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车、汽车配
件、服装、日用百货销售;汽车租赁;
二手车置换;停车场服务;拖车服务。
孙大毛持股
苏州宝亨利汽
汽车租赁;汽车及汽车配件、日用百货
60%,恒达投资
车租赁服务有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持股20%,沈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孝梅持股20%
注1:详见本节之“五、同业竞争情况”之“3、苏州德宏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上述企业中恒达投资、吴江市华诚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吴江桦都置业有
限公司、江苏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业务均无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吴江德宝、苏州宝亨利和苏州德宏与公司业务存在现实或潜在同业竞争,其
同业竞争情况及解决措施说明如下:
1、吴江德宝同业竞争情况及解决措施说明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吴江德宝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吴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成立日期:
企业住所:
吴江经济开发区交庞北路东侧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汽车及汽车配件、服装、日用百货销售;上海大众VW品牌汽车销售;
二手车置换;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
经营范围:
险兼业代理;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孙大毛持股60%;恒达投资持股20%;沈孝梅持股20%
吴江德宝成立于日,其前身为吴江市汽车贸易总公司(全
民所有制企业)、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总公司(国有企业)设立上海大众汽车吴江
汽贸特约维修站(以下简称“维修站”),1999年8月原股东吴江市汽车贸易总
公司退出后,变更为上海汽车工业吴江销售有限公司子公司,2002年经上海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上海汽车工业吴江销售有限公司及维修站整体转让给苏
州工业园区中园机电设备有限公司(80%)及自然人沈建光,2004年相关股权转让
给恒达投资,经多次股权变更后,目前吴江德宝股权结构变更为孙大毛持股60%、
恒达投资持股20%、沈孝梅持股20%,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大毛夫妇
报告期内吴江德宝经营的业务主要从事上海大众品牌汽车经销及后市场服
务业务,取得了上海大众品牌汽车经销授权,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同,
构成同业竞争。
吴江德宝同业竞争解决措施和进展情况如下:
(1)吴江德宝派生分立,剥离与4S店经营无关的资产
吴江德宝拥有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北路96号(靠近苏州吴江区中心)
土地使用权共17141.7平方米及其上相关房屋建筑物,2007年因苏州吴江区总体
规划变更,政府拟对该块土地进行拆迁收回,因此该土地及相关资产目前无法正
常开展新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不是吴江德宝汽车经销业务所必需资产,而政府
对该土地收回工作尚无新的进展。2008年吴江德宝取得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庞
北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后,按照上海大众4S门店建设要求新建了相关厂房设施,
原有土地及其上建筑物不再作为4S店的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计划将吴江德宝
相关资产剥离后,将与4S店经营相关的业务和资产注入公司。
2014年7月,吴江德宝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对吴江德宝进行分立,分立
后的与4S店相关的业务和经营资产由被分立吴江德宝继承,与4S店无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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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资产由新成立的分立企业苏州宝亨利继承。2014年12月,吴江德宝分立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此次分立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将重新梳理吴江德宝业务和人员,待企业运营
规范后,吴江德宝股东择机于日前将股权转让给宝达汽车。
(2)吴江德宝股东做出股权转让相关承诺及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公司
为明确解决该同业竞争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夫妇和吴江德宝股东孙
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做出如下承诺:(1)在日前一次或分次
将分立后的吴江德宝100%的股权或与汽车经销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转让给宝
达汽车,转让价格参照公司收购其他4S店价格确定方法进行确定;(2)在吴江
德宝股权转让给宝达汽车前,孙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将吴江德宝的经营权和
管理控制权委托给宝达汽车。
2014年11月,经公司董事会、吴江德宝股东会批准,公司与吴江德宝股东
孙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本着预定契约、委托自主
性和分开管理原则,孙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拟将其三方合计持股100%的吴
江德宝的生产经营业务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委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为:
“孙大毛、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孝梅(以下合称“委托方”),受
托方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法律及吴江德宝《公司章程》规定,就委
托方委托受托方管理吴江德宝的生产经营业务,各方达成以下一致:
一、受托方的权利及义务
1、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行使对吴江德宝生产经营相关事项的决策权,委托
管理期间委托方不再管理或干涉吴江德宝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吴江德宝经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受托方实施委托方既定的关于吴
江德宝经营方针、财务预算及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可以
在吴江德宝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后进行适当修正。
3、受托方有权根据吴江德宝《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委托方提名、考核
吴江德宝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4、受托方有权调整吴江德宝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决定员工薪酬、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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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事项。
5、受托方有权根据既定的年度计划:(1)决定吴江德宝对外开展业务事项,
签订和履行协议;(2)决定吴江德宝生产组织、管理事项,决定与生产、经营相
关的非资本性支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所需原料物资采购、大修、维
简事项;(3)决定吴江德宝产品销售事项;(4)决定吴江德宝资金使用与管理事
项,以及对外融资事项,实施财务核算及监督;(5)处理吴江德宝财务会计、工
商年检、税款缴纳等重大事项。
6、受托方按照对自身汽车4S店子公司的管理原则履行受托职责。
7、受托方作为吴江德宝所有文件报送的主送单位,并将其纳入OA协同办
公系统,下发与行使受托职责相关的文件和业务指令。
二、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应当依据其对分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吴江德宝《公司章
程》,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吴江德宝重大决策行使股东(委托方)权
利,促使本协议委托的各项权利涉及的相关事项在吴江德宝董事会或股东会上通
过,并下发与此相关的公司文件,以确保受托方能够履行上述受托责任。
2、委托管理期间内,委托方保留并独立行使如下方面的权利:(1)享有取
得吴江德宝财务报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权利;(2)享有对吴江德宝生产经营进
行监督、检查的权利;(3)享有基于对吴江德宝资产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4)除本协议约定委托给受托方独立行使的权利以外,委托方应当享有的其他
股东权利。
三、经营成果承担
1.委托管理期间,吴江德宝经营利润由委托方各方所有。
2.委托管理期间,吴江德宝经营亏损由其自身承担,因此导致的股东权益
损失由委托方各方承担,但因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股东权益发生损失的除
四、委托管理期间及终止
1、委托管理期间为两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如在委托管理期间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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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的情况下,未发生第4.2条项下协议终止事项,则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委托管
理期间将顺延至发生第4.2条终止事项时止。
2、在委托管理期间内,委托方转让其持有的吴江德宝51%以上比例股权给
受托方之日,本协议立即终止。
五、委托费用及支付
1、费用标准:按照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每年受托管理费为人
民币20万元;吴江德宝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按照净利润的10%向委托方各方收取受托管理费。
2、支付方式:委托方各方应当至迟于次年6月30日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
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第一个年度的管理费按照实际托管的月数计算,以《委托管
理协议》生效当月15日为界四舍五入。受托管理的第一个年度的净利润按照实
际托管月数占全年月数比例平均计算。
六、特别约定
1、本着彻底消除委托方各方与受托方同业竞争的目的,各方一致同意在条
件具备时,委托方通过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所持吴江德宝的控股权转移给公
2、如委托方各方向受托方转让吴江德宝控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内完成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委托管理期限,直
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成;
3、除非事先取得受托方书面同意放弃优先权,委托方各方不得将吴江德宝
控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2、苏州宝亨利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苏州宝亨利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宝亨利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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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北路东侧
汽车租赁;汽车及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孙大毛持股60%;恒达投资持股20%;沈孝梅持股20%
苏州宝亨利是吴江德宝分立时新成立的企业,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其
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汽车及汽车配件、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但由于其未取得汽车供应商授权资
质,不实际从事汽车经销及后市场服务业务,实质与公司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由于宝亨利继承的土地、房产因政府规划变更拟收回相关土地,目前尚需要
与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后,确定具体开展业务内容。目前主要业务为将部分
原有场地、房产租赁给苏州德宏作为理赔中心及相关服务场地使用,同时将部分
未建设房屋建筑物的场地作为停车场租赁给吴江德宝、提供社会车辆停车使用。
3、苏州德宏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苏州德宏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德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成立日期:
企业住所:
吴江经济开发区交通路4195号
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汽车、汽车配件、服装、日用百货销售;汽
经营范围:
车租赁;二手车置换;停车场服务;拖车服务
变更前:沈胜利持股51%;贝学龙持股49%;
变更后:朱学明持股51%;贝学龙持股49%
苏州德宏由沈胜利、孙大毛分别出资210万元、90万元设立的有限公司,
并于日取得苏州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4年5
月29日,沈胜利、孙大毛分别将其持有的苏州德宏的股权57万元、90万元转
让给非关联方自然人贝学龙;日,沈胜利将其持有的苏州德宏153
万元转让给非关联方自然人朱学明,截止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苏州德宏
不再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由于报告期内,苏州德宏由实际控制人控制,故将苏州
德宏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并作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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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宏又称吴江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是经吴江交巡警中队
批准成立的吴江区首家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全区15家保险公司派
员设立服务点,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派事故处理民警进驻理赔服务中心,实现事
故认定、车辆定损、保险理赔一条龙服务。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负责吴江交巡警中
队辖区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在吴江区范围交通事故鉴定、车辆定损、保
险理赔中介服务,以及针对该类客户从事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业务,苏州德
宏未取得任何汽车主机厂商授权经营资质,不实际从事汽车、汽车零部件、服装、
日用百货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服务;机动车辆保险兼业代理服务等业
务,与宝达汽车未构成现实同业竞争。
(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公司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的公司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苏州市恒达伟
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潢、
吕国华持股70%,沈
业建设有限公
市政工程建设、小区智能化
孝梅持股30%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见本节“五、同业竞争情况”
吴江德宝汽车
吕国华、沈
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
销售服务有限
沈孝梅持股20%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见本节“五、同业竞争情况”
苏州宝亨利汽
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
车租赁服务有
沈孝梅持股20%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苏州市恒丰投
项目:房地产业投资、实业
资发展有限公
投资、创业投资、交通运输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吴江市联发置
苏州市恒丰投资发
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建筑
业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47.30%
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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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江苏恒达城建
直接持股99%,通过
项目:房产开发、统代建房
开发集团有限
苏州市恒丰投资发
和市政设施建设;房产中介
展有限公司持股1%
服务;建材销售。
吴江市恒隆房
江苏恒达城建开发
许可经营项目:房产开发经
产开发有限公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营(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
营项目:无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恒达中泰集团
项目:实业投资;创业投资;
酒店管理;建筑工程设计。
恒达中泰集团有限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恒达中泰地产
公司持股95%,苏州
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
市恒丰投资发展有
管理服务、咨询服务。
苏州市恒达物
沈孝丰持股45%,沈
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房
业管理有限公
胜利持股30%
产中介咨询服务、搬家服务。
吴江市七都城
制造销售:铝门金门窗、卷
沈孝丰个人独资企
建综合塑钢门
帘门、铁拉门、塑钢门窗;
销售:塑钢型材。
吴江市丽景房
沈孝丰配偶之父持
许可经营项目:房产开发、
产开发有限公
股85%,沈孝丰任执
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吴江市丽景房产开
吴江市恒达实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发有限公司持股
业发展有限公
项目:藤制家具生产、销售;
100%,沈孝丰任执行
对外投资。
吴江市丽景房产开
苏州市相城区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发有限公司持股
达丰房地产开
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物业
100%,沈孝丰任执行
发有限公司
管理。销售:建筑材料。
董事兼总经理
商业企业管理服务,商务咨
苏州恒达中泰
沈孝丰配偶之兄弟
询,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
商业管理有限
夫妇持股100%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无锡恒达中泰
苏州恒达中泰商业
项目:商业企业管理服务、
商业管理有限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商务咨询;自有房屋租赁、
房产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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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
许可经营项目:审查企业会
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
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
江苏华瑞会计
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
师事务所有限
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
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
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业务。一般经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投资的企业与公
司的业务无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
大毛夫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汽车”)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目前除已委托宝达汽车管理的吴江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外,
从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
业竞争,并消除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宝达汽车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
宝达汽车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宝达汽车存在同业竞争关
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女儿沈孝梅承诺,在日前一次或分次将吴江德
宝100%的股权转让给宝达汽车,转让价格参照公司收购其他4S店价格确定方
法进行确定;在吴江德宝股权转让给宝达汽车前,孙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将
吴江德宝的经营权和管理控制权委托给宝达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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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在持有宝达汽车股份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宝达汽车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
2、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股东恒达投资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宝达
汽车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宝达汽车有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本公司承诺,在日前一次或分次将吴江德宝100%的股
权转让给宝达汽车,转让价格参照公司收购其他4S店价格确定方法进行确定;
在吴江德宝股权转让给宝达汽车前,孙大毛、恒达投资、沈孝梅将吴江德宝的经
营权和管理控制权委托给宝达汽车。
3、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
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六、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
(一)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资金被占用情况
2012年度、2013年度和月,公司与恒达投资之间的存在资金往
来并参照子公司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按照7.88%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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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被占用余额
收取资金占用费金额
2014年公司将恒达投资占用的资金收回,截止日,公司不
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
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所采取的具体安排
公司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以及其他资
源的行为,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了公司应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规范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行为。同时,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对外担保的行为做了相应规定。
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主要做出如下规定: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
监事会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监事会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讨论并及时披露。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接受现金资产和接受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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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
4、低于上述金额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防范措施和监督程序,明确了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防范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责任
和处罚办法。
公司实际控制人沈胜利、孙大毛夫妇于日出具《关于避免
资金占用承诺函》,对未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了承诺:作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沈胜利、孙大毛及其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公司资产和资金
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沈胜利、孙大毛夫妇愿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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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沈胜利、孙大毛为夫妻关系,监事吕国华为沈胜利、孙大毛夫妇之
女婿。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重要协议或做出
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本节“五、同业竞争情况”之“(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同一实际控制人
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
无关联关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无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苏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恒达伟业建设有限公
同一实际控制人
苏州恒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吴江市华诚市政工程建设有
同一实际控制人
同一实际控制人
吴江桦都置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兼职单位与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苏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表所列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
职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中与宝达汽车经营相同和类似的业务的
企业如下:
对外投资企业
该企业股权结构情况
孙大毛持股60%;恒达投资持
股20%;沈孝梅持股20%
孙大毛持股60%;恒达投资持
苏州宝亨利
股20%;沈孝梅持股20%
上述企业中,吴江德宝和苏州宝亨利的解决情况详见本节“五、同业竞争情
况”。除上述情况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
突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1、董事最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公司2010年2月发起设立时,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孙大毛、吕国华、潘建红、
沈孝梅、魏凯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未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时进行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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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2014年公司以筹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工作为契机,完
善治理结构,于2014年8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沈胜利、孙大毛、吕彩平、
潘建红、王德瑞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此次变动主要为选举公司核心业务人员沈
胜利、吕彩平为董事,王德瑞为公司新增的外部独立董事。公司通过董事会换届
选举核心业务人员、外部专业人员担任公司董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
2、监事最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公司2010年2月发起设立时,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姚老虎、于荣波、王燕为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未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到期时进行换届选举。2014
年公司以筹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工作为契机,完善治理结构,
于2014年8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吕国华、郭小健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
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汝丽娟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此次变动
主要为选举股东吕国华为监事、选举财务专业人员郭小健为监事有利于增强公司
监事监督职能,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及一期变动情况
2014年7月前,吕国华任公司总经理,沈胜利、吕彩平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8月起,沈胜利任公司总经理。同时,增加财务总监岗位并由董事潘建
红担任,增加董事会秘书岗位,由吕彩平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及一
期的变动,主要为增加专业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进
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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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的审计意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政策
与会计估计
(一)报告期内的审计意见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月的财务报表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
[2014]第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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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未分配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二、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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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
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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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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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股东投入和减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
权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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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四)股东权益内部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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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益变动表(续一)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股东投入和减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
权益的金额
江苏宝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四)股东权益内部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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