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投诉保险管用吗针对老年人购买保险有什么避免误导规定

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 该如何防范误导?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 该如何防范误导?股城财经百家号对于保险,很多人的印象都是不好,或来自个人的感觉或来自他人的感受。实际上很多都是因为被误导了。那么,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有一些销售人员为了业绩什么的,不按规定办事,误导消费者购买保险。现在就去看看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以及防范措施。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将保险产品混同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银保渠道,个别银行保险渠道产品销售人员在介绍保险的理财型产品时刻意回避产品风险,模糊产品性质,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导致一些消费者在购买时并不了解自己所选购的其实是保险,等最后弄明白后,感到被欺骗甚至退保,给消费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损失。夸大产品收益,不实承诺。近年来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不少人会选择一些新的理财型保险产品进行投资,比如万能险、分红险等,因为这样的保险产品通常兼具投资与保障的双重功能。但是监管单位却在调查中发现,一部分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却存在故意夸大产品收益,对消费者进行不实承诺、甚至还使用“攒钱”等说法,将本不确定的收益说成确定的、高收益,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和损失。退保犹豫期的陷阱。说到购买保险的误导手段,签署保单的时候,一些销售人员可能通过装可怜或者送小恩小惠的方式,请客户把签署时间提前几天,这样就相当于缩短了客户的犹豫期,由此导致的损失自然由客户承担。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涨价。在保险实务中,有些保险销售员为了尽快完成销售业绩,让消费者有紧迫感,也常常会利用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涨价等方式来诱导,从而使消费者仓促决定,没有看清细节、也没能根据需求认真选购适合自己的产品。其实作为一种营销方法,如果信息属实,可以相对客观告知消费者这样的信息,但故意营造这样的说法来给消费者造成压力,则是非常不可取的方式,容易为日后退保以及理赔埋下纠纷隐患。这就是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的介绍,这些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误导手段,所以一定要注意,当然,不是每个销售员都这样的,所以自己要学会区分,接下来就说说一些防范措施。该如何防范误导?购买产品前要核实销售人员身份。客户应提高警惕,在购买保险之前,要主动询问销售人员姓名、营销员编号及所在保险公司名称,查看相关证件,必要时应登录保监会网站查询保险机构的合法性,并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热线核实销售人员身份真实性,避免被骗。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全面了解产品各方面的信息。不管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很多消费者都是因为没有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导致被骗。所以各位在购买保险产品前,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产品全部信息,区分清楚该产品到底是银行存款还是保险。并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购买。而不是问销售人员认为你该不该买。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承诺的高收益率和高额回扣,避免被高收益所诱惑。消费者要仔细核验销售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及保险产品特征,详细听取业务员对产品的说明和解释,针对收益及产品本身的保障、缴费方式,分红形式等询问清楚,弄懂为止,确认产品没问题再决定购买。签署合同时,不要没有细看就草草签字,要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中保险责任、除外责任、收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防止销售诱导。大多数保险都有犹豫期,一般为签署保险购买合同起的10日内。在签合同前想想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不要随便就签。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所以如果购买的险种在犹豫期内应坚决退保,遇到没有犹豫期或已经过了犹豫期的情况,应坚决维权,向当地保监会投诉,甚至提起法律诉讼,要相信被骗的投保人利益是受到法律保障的。保险消费不同于其他,其专业性决定了消费者在选购时必须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购相应的产品,从某个方面而言,保险没有所谓最便宜、划算的说法,只有适合或者不适合自己。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看清责任范围以及责任免除,以及有效利用自己的犹豫期权利。以上就是应对购买保险误导手段的措施,但是只有知道问题才能做出相应的对策,所以首先要清楚购买保险有哪些误导手段,然后在事情发生前不留下机会。希望这对大家购买保险有更多了解以及帮助。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股城财经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股城财经为用户提供最新最干货的财经大餐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第a31版:钱生钱
人老了,怎样理财才够花?
存款国债最安全,理财产品要保本
&&&&随着理财意识的增强,理财大军的阵容越来越强大,不少老年人也加入进来,成为不可忽视的力量。投资理财,对于老人来说,可以增加退休生活的乐趣,提高生活品质,但存款变保单、收益缩水、本金不保等事件频发,也让老年人提高了警惕性。本月是老人月,如何帮老爸老妈安全理财?记者专门走访了部分理财专家。  YMG记者魏琳  近日,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我国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报告显示,我国已经处于老龄社会初期。老龄化显然让给老年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也让子女们考虑如何给老爸老妈消费。  一部分买国债一部分存起来  已经退休5年的市民张先生目前手头有30万元的存款,每月的退休工资和老伴加起来有7000元,每月开支在3000元左右,生活相对宽裕。对于手里的钱,张先生觉得这是养老钱,之前也没有理财的经验,所以还是放在银行里放心一些,虽然收益没有那么高,但也免除了后顾之忧。对于这种情况,理财师建议可以选择不同的储蓄方式,如国债、5年定期、7天通知等,这样既能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又不影响资金的流动性。以张先生30万元为例,可以购买15万元的国债,3年期国债年利率为5%,5年期年利率为5.41%,收益率比定期存款高,并有国家的信用作为保证。其次,3年期、5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4.675%、5.225%,可以分别存入5万元,剩下的5万元张先生可以选择7天通知存款,以备不时之需。“因为张先生和老伴每月的养老金还有一部分剩余,可以当做活期随时使用。这样一来资金的收益稳 定,安全性也没有减退,而且还能确保日常生活的开销,对于求稳的老年人来说,是最为稳妥的 选择。”  买保险让老年生活有保障  随着体力的下降和各身体器官功能的退化,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增大,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事故,伤害更加严重。因此配备些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必要的。记者在阳光保险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一款名为“老益壮老人骨折医疗保险”的产品,专门为意外骨折伤害提供保障,一年的保费只要80元,如果在保险期限内出现意外,最多可以获得1万元的赔偿。中国人寿的“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则是针对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推出的。还有保险公司推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保险,涵盖骨折与关节脱位意外、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等,首次投保年龄限制放宽到80岁。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意外险比普通的意外险要贵,保障范围、保额也有限制,从目前的险种来看,投保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这也是由老年人的特点所决定。但老年人判断力往往较弱,在听取保险公司营销员讲解产品时往往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虽然保监会对保险销售误导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仍不排除个别营销员存在讲解不清或误导现象。老年人购买保险产品前,最好先跟子女沟通交流,就购买保险的具体内容、风险收益等听取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理财产品最好买保本产品  目前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都推出了有“养老”或类似字样的理财产品,如光大银行的“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招商银行的岁月流金之“金颐养老1号”理财计划、建行的“乾元―养颐四方(重阳节专享)”养老主题理财产品等,虽然名称不同,但都是针对养老问题,帮助人们积累养老基金。  从期限上看有长有短,主要是结合客户年龄的不同等因素而设计,在投资起点上,目前市场上的养老类理财产品投资门槛多为5万元,如浦发银行的“夕阳红无忧款”和“夕阳红安享款”。鉴于养老人群比较求稳的理财需求,目前银行养老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境内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实现投资资产本金安全和中长期内稳健增值。此类理财产品收益根据时间长短而各有不同,如浦发银行的“夕阳红安享款”的期限是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华夏银行的增盈增强型1420号老年客户优先理财产品,期限是353天,预期收益率为5.6%。理财师建议老年人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好买保本的产品,风险低,收益虽然不高,却安全。北京治理银行违规销售保险 针对误导顾客买保险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 [北京治理银行违规销售保险]
  据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一些银行误导顾客购买保险牟利的行为,北京市保监局和银监局1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双方责任,对商业银行网店的产品展示和销售人员工作等提出了要求。  各商业银行网点应在营业场所张贴中国保监会规定内容的《投保提示》,提示保险消费者在投保前应重点关注的相关内容,如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的风险和特点、“犹豫期”权利等,使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购买保险。与此同时,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使用电子(如液晶显示屏)或其他介质宣传保险产品时,内容应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管理要求,避免由于宣传不规范而误导消费者。  此外,保险公司要规范开展回访工作,电话回访问题范围要包括“投保单信息不真实、投保资料非本人签名、投保人对监管规定的回访内容作出否定回答、投保人对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理解不清”等。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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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忽悠人买保险险企将被追责
新规明年施行 规定不得对保险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说明
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本版图片 《东江时报》采集
■《东江时报》记者卢敏华
“存款变保单”、“年年高分红”……随着人们对保险认识的提高,购买人身保险的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销售误导问题成了保险行业一个突出的问题,屡屡被爆出不规范销售的案例。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将从明年1月1日起加大对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问题的追责力度,对销售误导的险企或相关人员进行严惩。销售误导追责机制启动前,记者向保险专家请教了有何招数避免购买人身保险被“忽悠”。
建追责机制严惩销售误导
日前,中国保监会在其网站公布 《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新规将于日起施行。
《意见》中明确了销售误导的定义,是指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违反《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欺骗、隐瞒或诱导等方式,对有关保险产品的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说明的行为。
为了有效遏制销售误导行为,《意见》中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发生销售误导问题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4种情形包括: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因销售误导问题受到监管部门下发监管函或者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因销售误导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其他因销售误导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情形。
根据《意见》规定,保险公司进行销售误导责任追究,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综合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等多种方式。其中,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属于公司员工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追究其责任,属于非员工的营销员,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标准,将不低于对同一行为的间接责任人的追究标准。
21种情形视为误导行为
那到底哪些情形属于销售误导行为?保险销售误导的核心是在保险业务活动中 “欺骗”、“隐瞒”、“诱导”。在今年10月份中国保监会公布的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已有明确界定,下列的3大类21种情形均被视为销售误导行为之列。
欺骗行为:1.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2.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虚假宣传;3.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实际并未赠送;4.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实际并未停售;5.对保险公司的股东情况、经营状况以及过往经营成果作虚假宣传;6.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7.将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进行销售,或者将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宣传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销售人员;8.其他欺骗行为。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行为:1.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2.提前解除人身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3.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费用扣除情况;4.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5.人身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交费期限,以及不按期交纳保费的后果;6.人身保险合同观察期的起算时间以及对投保人权益的影响;7.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起算时间、期间及投保人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8.其他重要情况。
销售误导行为:1.对保险产品的不确定利益承诺保证收益;2.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3.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4.阻碍投保人接受回访,诱导投保人不接受回访或者不如实回答回访问题;5.其他销售误导行为。
学好这10招避免被忽悠
在保险销售中的“忽悠”技巧可谓五花八门,但并非防不胜防。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又该如何避免被“忽悠”?不妨学学以下十招,练就识别人身保险销售误导的“火眼金睛”。
第1招 查看销售资格
在买保险前,应查看销售机构是否持有中国保监会颁发的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查看销售人员是否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
第2招 了解产品风险和特点
许多保险产品名称后,往往会有括号,注明了保险产品的类型。目前寿险产品主要分为分红型、投资连结型和万能型等3大类,投保人应该详细了解每种类型产品的风险与收益,再做出是否购买的决定。
第3招 莫贪小便宜
个别不良销售人员会以夸大分红或收益的方式诱导客户投保,事实上寿险产品的分红或投资收益受多种因素影响而难以确定,千万不要把保险产品理解为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不要片面与理财产品比较,更不要相信“存款送保险”等销售语言。
第4招 认清钱去哪里
对于“存款变保单”现象,当有人推荐所谓的“理财产品”收益比存款高,但又不明确介绍该产品,这时消费者应多个心眼,看清楚合同的抬头和封面,如果印有“人寿保险”等显著字样,那谎言便不攻自破。
第5招 读懂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少则一两页,多则十几页,各种条款让人眼花缭乱,专家提醒投保人应该耐心阅读,对于黑体字部分要特别注意,重点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缴费期限与金额、退保费用扣除等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询问清楚。
第6招 看清提示
根据保监会规定,投保人购买新型寿险产品,都必须要亲手抄录风险提示而后再签名。而所有的寿险公司也都必须启用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当看到《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时,要明白即将购买的是寿险产品,而不是理财产品。
第7招 亲笔签名
购买保险是合同行为,投保人的签名具有法律效力,不要在不了解保险条款的情况下随意签字,也不能在空白的投保资料上签字,更不能委托销售人员在内的其他人代为签名,或代为抄录风险提示语句。
第8招 用好犹豫期
多数寿险产品通常都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退保,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已缴保费可全额退还。一旦犹豫期过后退保,本金将会有一定比例损失。不少寿险产品交费期长、购保支出较大,在犹豫期内还可深思熟虑,发现产品不适合时,要及早退保。
第9招 认真对待电话回访
购买保险后,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在接受回访时耐心听取问题并如实作答,遇到不清楚或理解有误的地方,可以马上提出,以便在犹豫期内处理所有问题。
第10招 量力而行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要根据自己的保险需求和持续缴费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重点关注缴费金额、期限和保险期等。尤其是寿险产品,并非越多越好,部分产品的保障范围会重叠,发生保单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时,投保人只能得到实际损失的赔付金额,而非所有保单中承诺保险金额的简单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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