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亡,老母病故新生儿死亡还能报销吗吗

儿子工亡获赔68万元老母只分得7万 婆婆状告儿媳
儿子因工死亡获68万元赔偿,结果儿媳只给她7万元,这让黄石的孙婆婆想不通,她将儿媳告上法庭。记者昨悉,法院判儿媳再给婆婆3万元。
孙婆婆的丈夫在2004年去世,其儿子生前是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的职工,日因工死亡。当月底,家属与新兴管业达成68万元的赔偿协议(其中丧葬费1.3万余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万余元,公司献爱心补助17.5万余元)。孙婆婆说,儿媳在领到赔偿款后,仅给她7万元,之后不予理睬。在今年,更是将其赶出家。她认为,68万元赔偿款是对儿子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属自己与儿媳的共有财产,按理她应分得13万元。
儿媳张某辩称,丈夫的工伤赔偿是50多万元,自己花去了5.2万元的丧葬费、还了4万元的债务和3.3万元的房贷,仅剩余37.9万余元。而儿子还不满两周岁,还需要抚养,应多分。此外,婆婆享有养老保险等国家政策,且已分得7万元。
下陆区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应当作为死者近亲属的财产共有,丧葬费是用于丧葬支出,无须在近亲属间进行分割,爱心补助金是单位及同事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爱心帮助,非死者个人财产,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和分割,故17.5万余元爱心款应由张某获取。扣除张某为丈夫办丧及还债费用,法院确认剩余37.9万余元为共有财产,又因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法院最终判孙婆婆取得工亡补助金中的10万元,因已取得7万元,故张某实际只需支付孙婆婆3万元。
责任编辑:汪纯&
凡武汉热线房产网注明"来源:武汉热线房产网"或"来源:www."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本网刊载的所有与武汉热线房产网栏目内容相关的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网上内容,版权属于武汉热线房产网和/或相关权利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武汉热线房产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书面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武汉热线房产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值班:房博士
时间:8:30-18:00
7800元//㎡
11000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当前位置:
儿子上夜班死亡 是否算工伤? 老母为儿讨说法
&&发布时间: 09:40:47
  200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1月7日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2004?1号受理通知书,接受了本溪申请人白尚多、徐艳华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其子之死不能按工伤处理的决定不服,要求复议。这是新条例实施后辽宁省针对工伤认定的第一起案件。透过案件我们可以看到新条例一些足以让人兴奋的理性变化……
  母亲哭诉
  儿子上夜班出事
  申请人白金龙的母亲徐艳华:
   “我和我老伴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白金龙是我儿子。2002年3月12日晚,他上夜班临走时,我还嘱咐他要小心,早点回来。第二天早上8点多了,他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往家里打电话。我当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好几回出门往路上张望。9点多钟,有人告诉我,歪头山铁矿发生了杀人案,被害人可能……我听完后,一下子昏厥过去。”
  犯罪嫌疑人高云辉是白金龙的同事,在当天就被本溪市公安局溪钢分局抓获,检察院很快批准逮捕。高承认当晚和白金龙一块值夜班时,用铁管子将白打死。但是同年4月1日,高云辉在市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因病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局、检察院也就终止了案件。”
  矿领导说
  不能给工伤待遇
   “4月中旬,我和老伴见矿里迟迟没有动静,就找到矿领导,要求处理后事,好早日将遗体火化、入土为安。矿领导的回答令我愤怒,说高云辉在公安局说了,他怀疑白金龙偷他钱,所以就把他打死了,矿里不能给这样的人按工伤待遇处理,只能按别的处理”。
  从2002年4月起,白金龙的父母开始了漫长的诉讼之路。他们自己准备材料,一是起诉高云辉的配偶,要求她在继承高云辉遗产的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要求本溪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白金龙的死亡属不属工伤。经过几次碰壁,他们在当地请了律师。经过一番努力,本溪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了他们递交的仲裁申请,也表示给予审理。但是,没出一个月,2002年11月28日,又向白金龙的父母下达了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理由是不属于受案范围……
  法院态度
  立案又驳回起诉
  2003年3月份,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对要求高云辉配偶赔偿的民事案件,要求本钢集团歪头山铁矿工伤赔偿的案件予以立案。但2003年7月21日,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驳回了白家对歪头山铁矿关于工伤认定的起诉,判决书写到:“原告认为白金龙是在工作中遇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对这一问题,应依照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先由申请案件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认定。对认定结论有争议的,可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劳动局说
  不能按工伤处理
  2003年8月20日,律师采用邮寄的方式向该市劳动局递交了申请书。2003年10月16日,劳动局的官员突然给白家下达了《关于白金龙之死不能按工伤处理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经调查,白金龙之死系由高云辉之间的个人恩怨造成的,不认定为工伤。”
  白家对本溪市劳动局的这一结论不服,依法向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了行政复议。2004年1月7日,省劳动厅向白家送达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复议理由
  一、被申请人没有查清白金龙受伤害的真实原因,没有确凿证据就认定白金龙非因工死亡,明显证据不足。
  二、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处理申请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三、被申请人认定被害人白金龙是非因工死亡所适用的法律错误。
  看到希望
  代理白金龙案件的律师夏文林认为,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无疑为白金龙家属增添了希望。而作为该条例实施以来辽宁省首例复议案件,依照条件规定将以新条例对案件进行衡量。其中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白金龙的死非工伤范畴,那么无需白金龙的家属提供任何证据,白金龙之死也将以工伤论处。而由此复议案件引出的对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关注,我们不难看到与旧条例相比它更加富有“亲民性”。
  律师评说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金锡晏:
  新的条例应该说更适应了当今社会的实际状况,其中部分法条的修改能充分说明这一问题,比如上下班途中如遇车祸,以工伤论处。再如即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雇用的事实存在,发生问题的劳动者同样应该得到工伤处理。
  这些都是适应社会发展而做出的变化,而当事人或家属申报工伤,单位不认可的须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在法学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这是职工人权人格化的体现。
  同样涉及举证倒置的法律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这都是对自然人人权保护的法律措施。而事实上大多数工伤申报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都没有或不具备提交证据的能力和条件,因此这一法条的改变将对维护当事人方的权益有积极的作用。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黄昆:
  新的条例体现了国家立法的原意——一切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也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旧条例规定只要在“八小时”之外都与工伤无缘,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样的规定显然是不适应现实状况,现有的自然人都是在为实现工作目标而工作,而不是以工作时间来计算工作量,因此新条例规定“八小时”之外加班时出现了问题仍然在工伤之列。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也体现了法律对自然人的理性关怀。
  条例看板
  聚焦新规定 四条最抢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摘录如下:第十四条第二款: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九条第二款: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法规解读
  新条例引发的变化
  第一,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其中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对违法用工主体的受雇人员工伤赔付问题做出了规定,现实生活中很多无证无照的所谓“单位”在用工过程中时常发生问题。从法律意义上说,这些“单位”不具备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即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具法律效力。而新规定对发生问题的这样的“单位”在工伤赔付问题上也做了原则性规定。
  第二,新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覆盖的事故范围。新条例规定加班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48小时之内死亡的,以及上下班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纳入工伤保险范畴。
  第三,新条例有关工伤认定的问题更加明确。原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认定,而新条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机构为所在单位统畴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张威文报道)(D)
  来源:北国网
New Page 1
责任编辑:河南法院儿子外出五年杳无音讯 老母申请宣告死亡获准
  本报6月29日讯(通讯员 欧阳灏 晏耀如 记者 何淼玲)儿子张某外出寻妻5年不归,杳无音讯,生死不明,七旬老母邓某英绝望之余,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张某死亡。石门县人民法院最近依法判决准许邓某英申请。
  邓某英今年76岁。2009年3月,她46岁的儿子张某出门寻找在外务工的妻子,从此与所有亲友彻底失去联系,一直下落不明,邓某英通过多种途径寻找,也未能得到丝毫消息。张某走后,留下12岁的儿子由邓某英抚养,一老一小相依为命,经济上极为拮据。5年来,邓某英不仅未能得到张某一分钱的赡养费,反而为儿子的“失踪”操了一肚子心,几乎流干了眼泪。为缓解困难,邓某英向民政部门申请五保待遇,因儿子张某仅有其名,而无其实,反而成为她申请“五保户”的“瓶颈”。邓某英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宣告张某死亡,以便申请“五保”待遇,享受国家养老政策。
  石门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张某的公告,1年的法定公告期满后,张某仍然下落不明,毫无消息。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申请人邓某英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条件,应予准许,遂依法作出宣告张某死亡的判决。
( 23:14:38) ( 23:16:29) ( 19:21:55) ( 16:37:4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退休人员病故待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