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炭地质勘探一队局:请问在职没有工作岗位的人,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是怎么办的?并轨改

  注:澳大利亚社保个人缴费率为零,但个人可将收入投入退休基金投资,进行合理避税。一些国家不同职业者缴费率不同,本表数据参考企业员工缴费情况。数据来源:综合本报驻外记者调查及美国社保局研究报告 制图:张芳曼
  日前,网上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就此约请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情况,并采访了有关专家。
  疑问一:中国社保缴费过高吗?
  【调查】社保名义缴费率在173个国家或地区中位列13,有降低的空间
  针对传言,记者采访了传言当事人、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他告诉记者:“网上传的'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不是我的原话,有些意思也有曲解。”白重恩说,根据有关研究统计,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率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这一比例超过了大多数国家。
  对此传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告诉记者:“一些地区、许多单位并非按参保者的实际收入而是以其基本工资或底薪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实际缴费率较名义缴费率要低得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告诉记者,社保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对148个国家的统计,以养老保险为例,我国雇主缴费率为20%,有20个国家的雇主缴费率大于等于20%;我国个人缴费率是8%,有38个国家的个人缴费率大于等于8%。因此,即使从名义缴费率来说,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也并不是最高的,处于中等偏上的区间。
  本报记者同时查阅了世界银行、OECD(经合组织)有关资料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报告()》发现,中国社保缴费率不是最高,但的确处于较高的水平。记者还查阅美国社保局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发现,在173个国家或地区中,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法国、奥地利、荷兰、德国、意大利、波兰、乌克兰等12个国家的社保名义缴费率高于中国。
  “但我国社保名义缴费率具有调低的空间。通过统一规范缴费基数、提升社保统筹层次、合理化解历史负担(如国有资产弥补)等,名义缴费率可以降低6到10个百分点。”郑功成指出。
  疑问二:社保缴费率越低越好吗?
  【调查】缴费率关系到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
  社保缴费率是否越低越好呢?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在劳资分责、政府担保的基础之上,一定的缴费决定着一定的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费率过低不足以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而费率过高又会直接加重用人单位与参保人的负担并损害代际公平。例如,从各国实践来看,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指退休后养老金占退休前个人工资收入的比例)为40%左右,缴费率以20%左右为宜。”郑功成表示。
  “如今,过度的福利和慷慨的保障已使欧洲福利国家不堪重负。以希腊为例,其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畸高,仅次于以石油立国的沙特和2008年底濒于破产的冰岛。这种制度设计超出了希腊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能力,成为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一个重要诱因。”中国社科院教授郑秉文告诉记者。
  本报驻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家的高福利,往往建立在较高税收或高缴费率的基础上。例如,意大利养老金的替代率为70%,其缴费率也高达32.7%。而在有的国家,由于缴费率过低,民众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如在南非,养老保险缴费率较低,养老金替代率仅13.1%,很多人退休后难以得到足够的养老金。
  专家们表示,所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应该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政府都应当理性地考量负担均衡、待遇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宜奉行保基本的建制目标并将缴费率维持在一个合理区间。”郑功成说。
  疑问三:如何看待我国社保水平?
  【调查】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络;但仍需提高保障水平
  8月2日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2005年以来,我国出台了20多项社会保障政策规定。9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超过7亿人,70%以上的目标人口拥有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中国的社保水平,郑功成评价说,近几年是我国社保水平提升最多、惠及民生最广的时期,这不仅体现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制度已覆盖全国城乡,而且各项保障待遇的标准也大幅度提高。然而,我国社保水平在总体上仍然偏低,社保全口径支出不足GDP的10%,财政性社保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亦不到15%;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过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这些现象决定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保水平,优化保障结构。
  褚福灵表示,中国人口众多,又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从社保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看,所取得的成绩都是世界罕见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社保制度还比较粗放。我国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才90多条,而德国的《社会法法典》像字典一样厚,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达1400多页。
  针对社保中的养老制度,郑秉文指出,有几个衡量指标来评价制度的好坏。第一,充足性。养老金要能够保障人们过上体面的退休生活。第二,可持续性。如果超过了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引发债务危机,就不是好制度。第三,便携性。不应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第四,透明性。例如发布养老保险年度报告等。第五,可负担性。缴费率要让参保人可承受。综合来看,中国养老制度的保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同时应增强便携性与透明性等。(综合驻外记者吴成良、裴广江、张杰、史克栋、廖政军、丁大伟、吴志华、李增伟、管克江、李志伟、莽九晨、李学江、邹志鹏、刘军国、刘仲华、孙广勇、刘慧、韩超、谢亚宏,记者罗彦、李浩燃、唐露薇、白天亮报道)
城镇职工养老金支出占比连续三年下降 资金被挪用
  全国城镇职工养老金支出占比连续三年下降
  报告提示越来越多的养老保险基金被用作他途,需引起重视
  索寒雪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并轨在即,而养老保险基金被用于发放养老金以外的用途情况却不容乐观,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
  近期,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中指出,已经连续三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占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的比例已经连续三年下滑,一些省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基本养老金发放之外的其他用途,因而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报告指出。
  数据不容乐观
  “我们的数据来自人社部的统计,人社部的数据也来自权威的统计部门。” 参与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研究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与对应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存在的差距,挪用的原因,下属部门肯定不会上报人社部的。”
  记者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中看到,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占其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的比例为96.44%。比2012年下降了0.16个百分点,而2012年的数据同样比2011年有所下降。
  该报告连续两年指出,“该数字的下降趋势,说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基本养老金发放之外的其他用途,因而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前述参与研究的人士表示,“在较低级别的地区如区和县一级的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有可能被用作其他用途。”
  统计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18470亿元,与对应的养老金支出96.44%,存在3.56%的差距,资金额约为657亿元,“其中部分可能用作管理费用。”前述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具体包括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账户基金, 前者是用人单位统一上缴的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部分, 后者是个人缴纳的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8%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用途为养老金的发放。
  有消息称,2014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对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审计报告称,由于管理不当,社会保障基金会基金和存款管理方面减少收入、损失、亏损达到175亿余元。一些资金被挪用做办公经费。
  前述人士表示,目前有两千多个县市地方政府管理使用社保资金,容易形成监管的盲点,地方政府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情况并不少见。
  以往的审计显示,社保基金被挪用后,用于弥补财政资金不足、购建固定资产、违规出借、弥补经费等。
  2012年,审计署发布社保资金审计结果,查出部分地区违规使用社会保障资金共17.39亿元。其中5.95亿元挪用于政府部门经费,8590.28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办公用房,3664.80万元用于购建基层单位职工住房,295.74万元用于购买汽车,5.44亿元被用于委托理财。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中指出,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的比例下滑最大的为新疆,下降了4.46个百分点,新疆兵团、广东和湖南也都下降了超过3个百分点;只有内蒙古、重庆、西藏、甘肃等6个省区稍有上升。
  养老金并轨前奏
  一方面是养老金占养老基金比例的减少,另外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改革又迫在眉睫。
  日,审计署方面表示,将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揭示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提出对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并请各地做好思想、工作和人力上的充分准备。
  审计署甚至把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列为2015年的重头戏。未来的改革也与养老保险基金密切相关。
  中国劳动法网法律顾问杨永琦向记者表示,“并轨后,视同缴费人员大量进入养老保险基金,并挤压缴费人员的份额,财政需要追加支出进行跟进。”
  此外,根据多年的维权经验,杨永奇表示,“目前,在社会上,养老金缴费不足的情况也非常普遍。比如,很多中小企业对养老金按照最低标准进行缴纳,而不是按照实际工资支出进行缴纳,而监管部门很难查清这一状况,因为,涉及的企业人数巨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由各个省分散管理,有的省由省一级统一管理,有的省则由地级市、县级市设立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池分散,涉及数千个各级部门。
  2014年全国社保基金预算显示,2014年预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3785亿元,支出2067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041亿元。大量的资金额分散在数千个大小部门中,为监管带来了难度。
  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保基金,违者将追回违法所得,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的状况不可能上报给人社部,目前,只有审计署有权利对挪用的状况进行调查。”社科院参与养老金问题研究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来源:&&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决定》摘要:
八问八答读懂养老保险新规
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份近字的文件有大条,其中许多有很强的政策性,很多人表示看不太懂。改革后到底有哪些变化,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1、改革涉及哪些人?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与现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经费保障制度是相适应的。纳入改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从而根本改变了制度模式,从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
2、改革后如何缴费?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缴费。
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的以为基数缴费,即“封顶、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
这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基本一致的,有利于实现制度之间的衔接。这是养老保障筹资机制的重大变革,从较为单一的由财政供款为主的渠道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3,改革后养老金怎么计发?
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每缴费年计发个百分点,即缴费年限越长,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累计历年个人缴费的本息,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这是对退休养老待遇确定机制的重大改革,由原来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主要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变动可以精细计算到每年、甚至每个月,能够充分体现个人全部职业生涯所作贡献。这样规定,也是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的,更加公平,也更富有激励性,有利于引导单位为每个职工、每个在职职工为自己将来养老保障依法履行缴费义务。
4、改革前后待遇怎么衔接?
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
“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是目前数量最大的群体。对他们“逐步过渡”的政策,主要是两条:
一是他们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二是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5、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待遇有何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增长工资直接挂钩,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
这也是一个重大变革,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6,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确保安全?
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以从改革一开始就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向省级统筹过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安全。
7、改革后养老保险关系咋转续?
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统筹基金;在同一制度内跨统筹范围转移,或者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要在转移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同时转移部分统筹基金。无论哪种转移方式,工作人员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这一政策,打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横向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转续衔接的“瓶颈”,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8、职业年金的钱怎么缴?
职业年金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这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结构。
(人民日报记者 &白天亮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国务院&&&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问养老并轨方案,公务员待遇会降低吗
19:49 新浪新闻
  1月14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共有12条,3179字,却让人们从上世纪90年代养老双轨制形成之日起,一直期盼了20多年。
  新浪网第一时间连线社保方面的学者,解读《决定》都说了些什么。
  养老双轨制是否真的打破了?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
  决定称,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所有的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实施新的养老保险政策。
  社保专家告诉新浪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跟企业工作人员一样,纳入了养老保险制度中来,一样多缴多得。毫无疑问,打破双轨制走了一大步。此次改革解决了多年一直没有破题的困难,具有里程碑意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待遇降低了吗?
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决定》中写明,自日起实施。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那也就是说,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在日之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毫无疑问地要按照新的养老制度走。而在此之前退休的人,也不用担心此次养老改革对他们产生什么影响。
  重点是,人数众多的“中人”该怎么办,他们的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专家告诉新浪网,这部分人的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决定》第三条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从这里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制度跟企业人员并无不同。
  但是,一个不起眼的“过渡性养老金”才是保证养老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下降的关键所在。
  《决定》第四条规定,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按照专家的解释,只要“中人”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他们在退休后除了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能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这里面就包括“中人”此前,在视同缴费年份里,按照老办法所得的那部分养老金。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机关里工作的“中人”,25岁参加工作,今年40岁,到60岁退休。他有15年的视同缴费时间,也有20年的按照新的养老制度缴费年限。
  等他60岁退休时,如果按新办法算出来的养老金少了,国家会给他补齐。15年没有缴费的部分会给他做出赔偿,这就是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专家认为“中人”不用着急,养老待遇不会下降。“养老金就高不就低,增量改革不做减法,不用担心有利益损失”。
  照这么看来,养老双轨制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下降也没有必然联系。
  职业年金制度对养老有多大影响?
  《决定》还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跟职业年金相仿的企业年金,是企业自主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通常被视作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但是由于第一支柱、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率沉重,加之缺乏有效的税收激励,企业年金在中国发展缓慢。
  据新华网报道,人社部公布,2013年有6612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2056万。这就能够说明我国企业年金覆盖率还是比较低的,低于国际水平。
  企业年金是企业自主建立的,而职业年金的建立是硬性规定。这也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不同。
  另外,有的地区职业年金数额庞大,例如香港公务员在退休后可以拿到约400-500万港币的廉洁金,大陆公务员会不会享受类似待遇,还没有定论。
养老金改革废除双轨制 公务员不再按级别发放
  近日,,决定从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焦点1】
  个人按缴费工资8%缴纳
  按照昨日公布的文件,此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的“体制内人员”将从吃财政饭转变为缴养老金,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根据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看来,这一句“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决定中最重要的内容。“这确定了统账结合的结构,这个标准也与和城镇职工缴费结构完全一样。”
  这意味着,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的养老保险将转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的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焦点2】
  单位职工须缴职业年金
  决定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此前,一些国企年金制度被外界诟病为“变相福利”。那么此次改革中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又是否面临同样的质疑?
  杨立雄介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企业年金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他认为,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而其中多为国有垄断企业。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不能被称为“变相福利”。
  杨立雄举例说,一些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是高学历,目前医生和教师是事业单位的主要组成人员。假如一个人读完博士已经30岁的话,他离退休只有30年。如果一个城镇工作者16岁可以工作,同样在60岁退休,缴44年的养老保险。“那么退休后,他领取的养老金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高,这也是不公平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认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由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加补充”是改革的要点和方向。
  【焦点3】
  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近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怎么领取养老金呢?在昨日公布的决定中,对此三种情况分别予以明晰,而其原则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方案中提出,对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即“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而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杨立雄认为,这一部分人员养老金的解决办法或许会参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
  另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逐步过渡首先是“中人”在改革前的没有实行个人缴费的工作年限确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时在发给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将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此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一位接近人社部官员昨日对新京报记者透露,关于过渡养老金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但是很快就会出台”。
  【焦点4】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发放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随着改革推进,这种情况可能有所改变。
  此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在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这意味着,待遇水平与缴费相关联,不再与职级挂钩。
  杨立雄解释,这一计发办法其实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一致的。“从40岁开始到70岁的不同退休年龄,养老金计发月数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工作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这种激励机制也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
  因此,可以预见如果缴费年限长,一些工作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可能比上司的养老金还要多。
  ■ 追问
  改革的钱从哪里来?
  养老金“并轨”破冰后,将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杨立雄认为,这将是“并轨”后面对的最重要问题。他介绍,90年代开始启动的企业养老金改革产生了巨大的“转制成本”,而消化这个成本花费了非常长的时间。
  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财政肯定要拨款,此外国有企业的增值资产可拿出来充实养老金。
  杨立雄建议,可以参照智利的做法,向社会发行债券,这可以减轻当前的财政压力。
  养老金差距将缩小?
  体制内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差距一直备受争议。那么改革后,是否意味城镇职工与体制内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会缩小?
  对此,杨立雄认为,并轨后两者的养老金差距会缩小,但不意味着差距就没有了。他解释,在基础养老金上,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发办法相同。然而,新的差距将由“年金”部分带来。
  杨立雄分析,由于我国企业中建立年金制度的不足10%,城镇职工的企业年金并没有普遍建立,然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却将是普遍建立的。
  他说,养老金收入的差距会继续存在,只是不会像现在这样越来拉大。“但是可以预见短期内,差距依旧比较大。”
  会引发提前退休潮?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收入是否会减少无疑是个多方关注的问题。
  杨立雄解释,目前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是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速在变动,增速很快。“并轨以后,养老金和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系数会降低,增速会放缓。”
  此前,有媒体报道,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消息使得一些体制内人员感到担忧,并引发了“退休潮”。
  对此杨立雄介绍,由于当年在7个城市进行改革试点的效果不是很理想,“提前退休潮”在一些试点城市出现过。然而,他认为,目前这种担忧完全没有必要。“养老金并轨以后,因为总体的待遇不会下降。而且提前退休有严格条件限制,不是想提前退休就可以做到。”
  褚福灵则认为,改革的目标是大家有可持续的保障,在《决定》中里也提出,将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并轨改革方案落地 涨工资成公务员普遍诉求
  养老并轨改革方案落地 专家详解四大问题
  中新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李金磊)随着改革方案公布,中国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开始按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按工资的4%缴纳职业年金。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是否下降?工资水平是否会上涨?企事业职工“待遇差”是否会缩小?并轨的钱又从哪里来?一系列问题引发关注。
  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14日公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这一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面对这一消息,“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人员普遍担心的问题。
  官方给这些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根据决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决定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根据新规,“老人”(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其退休待遇不会降低;“中人”(目前在职人员)和“新人”(以后新入职人员)虽然基本养老金水平会出现下降,但由于“中人”会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一种补充养老金)的建立也一定程度弥补“新人”基本养老金的损失,所以,总体来看,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缩水。
  工资水平会上涨吗?
  虽然养老金待遇总体上不会大降,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由于个人要承担占工资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占工资4%的职业年金,其工资收入势必将会减少,因此,涨工资成为了公务员群体的普遍诉求。
  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公务员就对记者表示,“让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但我们的工资这么低,能给我们先涨工资吗?”
  李实认为,过去公务员不用交任何费用就能拿到很高的退休金,现在一下子要支付工资的12%,这对于很多工资只有2000元的基层公务员来说承担起来比较吃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国家可能会通过提高工资的办法来加以补偿。
  “毕竟公务员工资很长时间没有调整了,可以正好利用调整养老金这个机会来调整工资,所以,给公务员涨工资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李实说。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此前已经确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的思路,在外界看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也将很快推出。
  “待遇差”会缩小吗?
  在养老金并轨前,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养老保险,但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却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待遇差”问题一直备受诟病。
  有统计显示,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比例)超过80%,个别甚至达到100%。而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则在50%以下。那么,在养老金并轨后,企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会缩小吗?
  李实表示,随着改革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此外,两者之间养老金待遇的差距缩小不在于降低公务员养老金,而在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要通过“提低”的办法来缩小差距。
  李实认为,决定提出“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涨幅差不多在10%左右,公务员可适当降低涨幅,这样增幅一大一小,过几年两者之间的差距就会变小。
  并轨的钱从哪里来?
  养老金并轨后,最大难题就是从哪里“找钱”的问题。据统计,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多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按照新规,单位要缴纳20%基本养老保险和8%的职业年金,这是一笔庞大的支出,在当前各地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钱从哪里来?
  李实认为,养老金并轨是否造成财政压力增加,这取决于个人账户做实还是做空问题。如果做实,意味着要政府要支出两部分,一部分要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金,一部分要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财政压力当然非常大。
  李实指出,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账户做实不是一个好办法,目前很多国家采取空账运行的办法,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账户,但是在岗职工的钱用来支付给退休人员,这对于财政来说,并没有额外增加过多负担。
  “当然,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此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太庞大,有必要精简机构,缩减人员,从而减少财政支出,缓解财政压力。”李实说。
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11连涨 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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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退人员养老金涨10% 居民医保补贴增加60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首次提高,由每人每月55元增至70元
  涨养老金了!记者昨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15年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迎来“11连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
  【政策发布】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11次上调。
  人社部宣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最高的北京市已超过3000元。
  【官方说法】
  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对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仍然连续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相比,基本养老金约10%的增速已略高于前者,与后者接近。
  目前,我国已开始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社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在设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其实它自身有增长机制,但是这个机制赶不上收入和物价的变动。
  我国的养老金增长机制还没有正常地建立起来,与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都不完全挂钩。这样一来,如果物价上涨或者社会平均工资增幅很快,就会导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相对变低。
  为此,中央政府连续11年提高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是依靠行政的手段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每人月增15元1.4亿老年人受益
  【政策发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日算起。
  【官方说法】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前几年处于制度从局部试点向全覆盖推进的过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纳入国家试点,不宜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但授权了地方根据实际在55元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许多地方适当提高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2014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81元。据专家测算,此次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
  【专家解读】
  杨立雄: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这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此前,其实每个地方也按照各地的情况,适当提高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比如北京有200多元。
  但是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物价的变动,55元的标准就很低了,这甚至比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还要低很多。据了解,此前国家计划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多元。但由于压力比较大,所以这次提高的幅度并不大。
  但是这次调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意义重大,以后也会逐步调整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财政补助标准增至人均380元
  【政策发布】
  2015年起,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
  【专家解读】
  杨立雄:去年,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今年我国再次提高了这个标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就提出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我国将继续完善政府、单位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
  这次调整的意义非常重大,但是调整后的标准依旧比较低。而以后的医疗保险的水平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上涨。
  中央财政下发补助
  中西部地区每人每月补助70元
  【政策发布】
  此外,国务院确定,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
  【官方说法】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增收幅度减小。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据了解,在此前55元的标准下,财政对新农保、城居保待遇的补贴额度一年已超过1200亿元。
  【专家解读】
  杨立雄:这个标准是根据地方的财政情况来决定的,中西部财政比较困难。前几年,东部地区没有补助,完全是地方政府来出。
公务员养老金待遇仍将比企业员工高
来源: 新浪财经&& 时间:15年01月16日 09:03&&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孙博
  在职业年金待遇部分,在投资方式相同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将高于企业职工。而且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计划。因此可以预料,双轨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仍高于大部分企业职工。
  短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会降低
  此前许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者担心制度并轨后的养老金待遇下降,本次改革也给予了明确回应。以本次改革时间点为界限,可以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三类:“老人”、“中人”、“新人”。
  所谓“老人”指的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之前已经退休者,《决定》明确指出,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也就是说,“老人”的养老待遇不受本次改革影响。
  “中人”指的是《决定》出台之前参加工作,出台之后退休者,即当前在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对此《决定》也明确指出,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办法就是,“中人”退休后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外,还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以此弥补基本养老金不足。“新人”指的是《决定》出台之后参加工作者,他们将完全按照新的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长期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仍将高于大部分企业职工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无论是缴费方式、缴费比例,还是待遇计发办法等都与企业职工完全一致。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这个和面向企业的企业年金计划类似,但是缴费比例不同。
  企业年金中个人工资4%以内的缴费,企业工资的5%以内的缴费享受税收优惠,合计为9%。而《决定》规定,职业年金中单位缴费率为8%,个人缴费为4%,高出企业年金缴费比例3个百分点。可见,在缴费基数相同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将完全一致。
  但是在职业年金待遇部分,在投资方式相同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将高于企业职工。而且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计划。因此可以预料,双轨制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仍高于大部分企业职工。
  养老金制度并轨统有利于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
  本次《决定》回应了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期盼,标志着我国全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立,同时对于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也意义重大。此前,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工作期间没有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缴费记录和基金留存,如果公务员打算辞职到企业就业,无法顺畅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影响劳动力流动的积极性。
  即便北京等地出台了地方性政策,但是对于养老保险权益的确定也缺乏客观准确的依据。本次《决定》出台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完全一致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上述问题从根本上得以改观。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不会影响企业养老金积累
  此前有媒体疑虑,由于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之前从来没有缴费积累,养老金制度并轨后,是不是会用企业职工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结余,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而导致企业职工养老金结余缩减。
  对此,本次《决定》也明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从缴费到领取都将独立建账,分灶吃饭,互不影响。因此也不存在制度并轨后,企业职工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情况。
  本次《决定》仍是确定大原则,具体政策有待明确
  有待明确的政策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本次《决定》指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这个缴费工资是个人全部工资收入所得,还是只限定于基本工资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两者差别巨大,不同缴费工资基数影响个人账户缴费积累和未来的待遇领取。
  二是职业年金如何运作。本次《决定》只是明确了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企业8%,个人4%。具体办法还有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核心是职业年金的运作模式,可能的选择有两种:
  一是采取类似企业年金的方式,即当期财政和个人向职业年金账户足额缴费,然后将基金用于市场化投资,待参加者退休时,根据缴费和投资收益情况计算待遇水平。
  二是当期不向职业年金账户缴费,只是记录缴费权益,等到退休时候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待遇水平进行发放。两者各有利弊,前者政府未来的财政负担小,但是投资面临不确定性大。后者管理简单,但是政策设计复杂。
  三是养老金待遇如何调整。本次《决定》指出,要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但是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实践来看,过去十年里,每年简单按照10%增速进行调整,并未严格关联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后续如何修正调整方式,有待进一步明确。
  (本文作者介绍:人大管理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
我国企退养老金出现倒挂怪象:退得早反而领得多
  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 (记者徐博、罗鑫、赵宇航)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全国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记者采访部分专家后了解到,养老金上调是件好事,但也存在部分退休人员钱不够用、养老金“盘子”是否撑得起,以及上调政策有失公平三大关切。
  退休金提高了,日子过得咋样?
  武汉一家民营企业退休职工李国利2008年退休时养老金仅有1200多元,经过几年的连续调整后2014年已经超过2000元。
  “虽然养老金每年都在上调,但肉、油、蔬菜也一直在涨价,开支一直在增加,所以现在每个月仍然没有什么剩余。”李国利说。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说,近十一年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每年10%的增幅上调,明显大于CPI涨幅,养老金绝对水平在提高。而CPI是综合物价指数,其中的家用电器等价格下降较快,但食物等退休人员的生活必需品涨幅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养老金上涨的福祉。
  衡量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通行的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与在职收入的比值)”。根据公开数据计算,2013年企退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为44.13%,2012年为43.61%,2011年为43.2%。国际经验显示,当养老金替代率达到70%左右时,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在职时大体相当,而低于50%时生活质量则明显下降。
  “养老金占工资的比重仍然偏低,这说明社保制度主要目标之一的'保基本’能力较弱,亟须对社保制度作出整体性改革。”向运华说。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熊晖认为,应尽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可以选取通货膨胀率特别是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为挂钩指标,同时调整幅度还应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保障机制,如建立职业年金,让老年人的生活有多个来源。以美国为例,单凭基本养老金的话,替代率也不高,但加上职业年金和其他收入,老年人生活相对较好。
  基金压力增大,连增能否持续?
  养老金上调皆大欢喜,但基金运转的现状却让人笑不出来。我国2014年的企退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是2070元,8000万人养老金再次上调10%,每年基金支出将增加1987.2亿元。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显示,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收入虽然在增长,但增幅却有所下降,特别是低于总支出的增幅。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主要指标的增速普遍下降,基金运行压力越来越大。
  另外,2013年全国19个省级地区出现当期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缺口共计1702亿元;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除去财政补助等因素,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只有163.17亿元。
  “未来养老基金压力会越来越大,一方面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老龄化进程加快,缴费的人相对减少、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多;另一方面改革中转制成本的消化、提前退休人员的负担,都会对养老金的支出造成压力。”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说。
  向运华认为,养老金持续上调,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补助,并开辟新的资金渠道,譬如将国有资产增值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等纳入。同时还应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征缴面,覆盖更多尚未参保的中青年人。
  “从长远来看,测算养老保险基金的中长期收支缺口,促进养老金多元化投资运营,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是应对未来养老基金压力的必要条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朱华雄说。
  退得早反而领得多,“倒挂”现象稍显不公
  有学者指出,我国连续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每年上调10%,这样的调整是普惠的,但却未必公平,甚至出现了“倒挂”现象:
  ——上个世纪80、90年代的企退人员,由于养老金起步点很低,经过连续调整后,也远低于2010年后退休的企业人员;
  ——同年参加工作,因年龄不同而退休时间不同,如果没赶上调整的节奏,后退休的养老金反而比先退休的少;
  ——不同城市的退休人员,由于养老金基数不同,上涨相同的幅度,拿到的钱却差不少,而且差异越来越大。
  “养老金以同一增幅连续增长并不科学,因为缴费年限未能作为养老金待遇提高的主要条件,所以会出现'倒挂’现象。”朱华雄说。
  此外,连续调整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仅覆盖已退休人员,而未退休人员不能享受,也会造成缴费年限短但退休早的人员比缴费年限长但退休晚的人员领取养老金要多。
  “对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退休人员,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经验,以'加发基本养老金’或其它待遇倾斜措施填补养老金'倒挂’产生的待遇差。”朱华雄说。
  向运华等人认为,应合理确定养老金年度调整的幅度,与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衔接,使同等缴费条件的新退休人员与已退休人员年度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基本相当,形成基本养老金计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同时把调整范围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以保持前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平衡。
养老缴费30年,真的27年才能领回本金吗
  这两天网上、微信疯传一篇帖子:《月薪1万,养老金交满30年27年才能回本》,这着实吓到不少人。其实,小王只要5年就能领回自己缴费和利息。帖子主要犯了三处错误:退休时候计发月数错误,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错误,没有考虑个人账户缴费的利息。
  养老缴费30年,真的27年才能领回本金吗?——大错特错,5年就能领回!
  这两天网上、微信疯传一篇帖子:《月薪1万,养老金交满30年27年才能回本》,核心内容如下:
  假设小白领王三在北京,月薪1万,连续交满了30年养老金60岁退休,那么他交的总额是:X12=100万,个人缴纳部分是29万。等到他退休了,每个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缴纳除以168,也就是1700元,另一部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0%,因为他交了30年,00。两者相加,00元。这就是他每个月能拿到的养老金。 很幸运,他只需要花27年就能够拿回本金,此时他已经是87岁。
  60岁退休,到87岁才能回本?着实吓到不少人,也有多个网友问我是否准确?恰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这个问题也引起许多体制内朋友的询问。我的答案是:按照小王月薪1万的工资,缴费30年,60岁退休,只要5年就能领回自己缴费和利息,12年就能领回个人和单位缴费总额!该帖子不靠谱,纯属误导群众!建议该文作者向各位网友道歉谢罪,以正视听!
  以下是根据2005年国务院38号文《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15年国务院2号文《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详细计算。
  首先,我们假定小王工作期间个人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为5%(统计局公布的工资增长率每年在10%以上,在此只取5%,原因你懂得)。如果现在小王月薪1万,工作30年后的月工资是4.32万元(多么希望这个工资现在就能实现!)。此外还需要一个数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013年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5793元,30年后是2.5万元。
  下面计算小王缴费30年,60岁退休时候的养老金。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比较复杂,这里假定就是小王的工资,具体计算方式见文末)。应该指出的是基础养老金和小王的缴费没有关系,来自于单位按照20%缴费率形成的社会统筹基金,按照小王的工资,30年间单位为其缴费合计159.4万。
  根据上述办法,小王退休时的月基础养老金=()/2*1%*30=10230元,
  再看小王应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方式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因为小王月薪1万,每年工资增长5%,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为8%,30年后个人缴费合计=*(1+5%)^29=637812元。
  此外个人账户缴费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计息,这些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在3%上下波动,按照3%计算,30年的小王的个人账户利息合计约为298806元。
  两者相加就是小王退休时候个人账户储存额,合计936628元,按照60岁对应的计发月数139。小王的个人账户养老金==6738元。
  因此,小王退休时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6968元。
  结论在此:
  小王想要领回自己缴的本金和利息月数=68=55.1 也就是说,小王退休后5年多就能领回自己养老缴费和利息。
  如果把企业缴费部分也算作小王缴费,那么小王想要领回本金的月数=(628)/
  也就是说,小王退休后12年多就能领回个人和企业养老缴费总和,远远低于贴子中的27年。
  还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的养老金每年都在调整,过去十年基本养老金每年增加了10%,刚才计算过程中没有考虑养老金待遇增长,否则小王领回本金的时间将更短。
  所以,请各位看官自己掂量,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是划算。养老保险是不是不能回本的买卖。
  那么,《月薪1万,养老金交满30年,27年才能回本?》错在哪里?
  第一,退休时候计发月数错误。帖子中说小王退休后27年已经到了87岁,这说明小王在60岁退休,对应计发月数应该是139。帖子中取的是168,基本上对应55岁退休的人。这个错误会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减少。
  第二,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错误。帖子中基础养老金计算时只去了4672,应该是2012年北京社会平均工资。但是漏掉了个人工资,由于个人工资高于平均工资,因此遗漏也会导致基础养老金的减少。
  第三,没有考虑个人账户缴费的利息。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账户累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因此不计算利息收入,会导致累积总额减少,进而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减少。考虑到利息是复利的概念,这个影响巨大。
  附:怎么计算指数化月缴费工资?
  第一,将参加工作到退休时每年缴费工资除以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得出该职工工作期间历年缴费指数。
  第二,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得到该职工平均缴费指数。
  第三,将该平均缴费指数乘以该职工退休前一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再除以12个月,就得到该职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文作者介绍:人大管理学博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单独建账 财政年缴费4000亿
  【图视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单独建账 新账户空转待解
  核心摘要
  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而此前上述缴纳都未有过。
  实施上述方案后,财政支出会增加一大笔费用。比如目前300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仅仅按照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来算,单位为这些人每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就高达4000多亿。
  本报记者 定军 实习记者 孙倩 北京报道
  “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制度,企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制度双轨运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表示。
  据他介绍,从2013年以来,人社部就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加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研究,着重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测算论证,起草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在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并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要求,我们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并先后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胡晓义表示。
  据此,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一步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而此前上述缴纳都未有过。
  机关单位每年缴费超4000亿
  国家对公务员增加养老金缴纳的支出,意味着财政支出的额度将比之前增加不少。
  目前3000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仅仅按照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来算,仅仅单位为这些人每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就高达4000多亿。
  事实上,20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比2013年有所上升,加上本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有所上调,再加上1500万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财政支出,远远不止4000亿。
  如何缓解改革形成的财政压力。胡晓义解释,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对于这个问题,实际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都积累起来,显然这两块相加,负担非常重。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胡晓义表示,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不过,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加深,未来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上述问题可能会日趋严重。主要原因是,工作在编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并未入账,而是发给了退休人员。这会使得未来长期工作人员供养退休人员负担过重,个人空账有可能越滚越大。
  目前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大概是2.5:1,而机关更高大概是2:1。未来可能产生1个参保人员养活1个或者多个退休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2012年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账户空账达到2.6万亿。有数据称,目前个人账户空账总额已经超过了3万亿。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系陈冬梅副教授指出,的确存在未来入不敷出的风险,要解决上述问题,还是要做实个人账户。
  此外,养老金入市可以实现保值增值,广东之前的养老金入市,1000亿的基础养老金已经有了一定的收益。“要有投资,至少能跑赢通货膨胀率。否则,肯定是要有支付危机的。”陈冬梅说。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指出,从长期看还是要靠经济发展,特别是劳动生产率提高,或者延迟退休来解决。短期内暂时找不到别的办法。
  不过,实际短期增加的财政负担可能没有这么大。主要原因是,实施新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金,当期就用于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关信平指出,在短期内这个现收现支是没问题的,但是时间长了会有入不敷出的问题,因为退休的人越来越多,工作的人越来越少。“可能需要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延迟退休的办法来解决。”他说。
  公务员、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
  根据上述决定,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与企业缴纳的一样,缴费由单位代扣。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而此前机关单位并未缴纳过上述保险,退休后领养老金一般按照退休前工资的80%来发放,这部分由财政来出。
  实施上述改革后,一个重大变化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统筹全国的养老体制,过去只是企业职工的养老事务归人社部管理,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本质上属于财政拨款,个人和单位并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也与人社部的养老管理无关。
  对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保险系陈冬梅副教授指出,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告别了过去的两套机制。“这可以说是养老体系发现的一个重大变化。”
  此前城乡养老也实现了并轨,目前农村老人也可以获得养老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多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其普遍认为,这项改革推进的好处是,可以促进人才流动,改变了过去公务员跳槽到企业后养老金需要重新建立的情况。
  胡晓义称,这项改革将使得待遇制度调整。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都是随在职职工涨工资相应增长,“以后不是这样了,不管工资是否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要统筹考虑养老金的调整,这也是一个重大变化”。
部分公务员工资已涨 中央部委与市直机关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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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回应记者提问。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决定从日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制度实现并轨。发布会上,胡晓义明确,改革后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
  昨天,有记者向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求证,港媒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经下发是否属实?何时会向社会公布?
  胡晓义证实,改革方案已经下发。“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他介绍,国务院办公厅为此下发1个文件、3个具体政策,3个政策包括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我也在网上看到了,但是我没有进行对照,没有办法评价是否发的文件。但我想说的是,各单位在执行时,是要按照正式印发的文件执行的。”
  根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中央部委公务员工资开始调整。一位部委正局级干部告诉北青报记者,2015年1月份工资已下发,扣完税9000余元,相比过去增加了1800元。上述正局级干部透露,其所在部门部级干部月工资上涨2400元,局级为1800元,普通科员则在1000元左右。
  另一中央机关的主任科员介绍说,自己每个月涨了1000多元。本月除了领到当月工资,还领到从去年1月份算起的上涨部分的工资。
  几个部委的公务员还表示,据他们了解,部委公务员工资将实行“同城同酬”,也就是说,中央部委机关与北京市直机关公务员工资将持平。
  会不会“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不和企业混用财政提供资金
  “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胡晓义说,落实国务院《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因此,大家不必有这种担心。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胡晓义解释,依据规定,改革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这样就实现规则公平、制度公平。之所以规定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考虑到,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供款渠道明确,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
  据他介绍,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改革范围从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到去年底已经覆盖约3.4亿人,总基金积累已有3万多亿。
  财政缴纳职业年金是否不公平?
  财政供款是唯一渠道 不许机关搞小金库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有专家将职业年金称为确保改革后待遇不降低的“第二保险”。
  昨天,胡晓义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为公共财政。“因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没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
  这样是否在制度上不公平?胡晓义说,“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他介绍,为此政府已出台系列政策,如日起施行的新规,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即是积极的信号。
  胡晓义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他同时还表示,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目前财务安排好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上不存在问题。
  改革后待遇是否会降低?
  绝大多数收入不会降低 还可略有增加
  胡晓义昨天明确,根据前期大量测算、论证,改革推行后,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他指出,这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包括两点,一是退休待遇不会降低,二是在职机关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现时收入不会减少。
  “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地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介绍,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和待遇确定机制两方面的改变。
  制度模式改革,由单位保障模式即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改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待遇确定机制,原有办法以退休前一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同时考虑按工作年限分档,十年一档进行区分,分档较粗,21年和29年没有区别。改革后,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计算,缴费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决定》明确“老人老办法”,胡晓义解释,即改革前退休的人以前发多少钱以后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改革前的“老人”养老金也会跟着调整。另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
  他指出,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另外,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随在职职工涨工资相应增长,以后不管工资是否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都要统筹考虑养老金的调整。
  为什么会有“双轨制”?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在接受中国网访谈时介绍,“双轨制”是一个通俗的说法,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延续下来的退休保障制度来享受相应的退休费待遇,也就是说他(她)退休时,根据他(她)在退休时的工资水平,按照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退休费标准,通常是按照他(她)过去工资的70%—90%左右来发放的,所以它的保障水平是比较高的。
  企业职工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原则建立的保险制度,需要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在他退休时按照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来计发待遇。而这种待遇的计发,按照制度设计,不会超过过去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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