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别人名字买的有贷款记录买房首付房,首付还款都是我在还,有他的亲笔协议手印画押证明房子跟他没关系只是她名字。

(吃火锅de喵20171)
(壁虎漫步)
第三方登录:打官司的证明材料是打印的没有签名没有手印只有证明人的印章是否生效
打官司的证明材料是打印的没有签名没有手印只有证明人的印章是否生效
09-09-21 &匿名提问
这种事太多了,如果你的钱数超过10万元了,还可以试试,如果10万元以下的话就建议你自认倒霉吧,在中国打官司即使你胜了,对方的钱你还是拿不到的,自己还得赔上起诉费。从这件事上你可以得到的唯一收获就是再也不要借钱给别人,同时也不向别人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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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会写“经手人”而不是借款人,借款人是谁,请说清楚。
借条 人证都在的话,可以去法院。借条在,人证不在了的话,可以去鉴定他的指望。不过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借条上面按手印。有的话就好办了。
没约定还款时间,视为不定期,也就是说随时可以向他主张权利。可以是借款后的第二天,也可以是N年后。不过诉讼时效是个问题,我不知道这5年间楼主是否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这点最好带上材料找个律师咨询下,个人认为应该没问题。如果A家的两个儿子未和A分家,可以考虑执行他们的家庭共同财产,注意~不是个人财产,他的儿子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替A产还债务
可能能要回。通过诉讼的方法。如果面包车是A的,可诉前财产保全。是儿子的不行。叫A把借条换一下为好,写明借款人是A,如不行,需A的亲戚B和你的爷爷C作证。借条是谁写的?如不是A,又没有他的的签字或画押,他要赖帐,B不作证,就难办了。
A不是那个最典型欺诈师“白鹭”吗?倒 只要有人证或者那张借据的话 (借据上要有A的手纹或者签字)就能拿回那笔钱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首先你先得证明这张借条是有效的,我想这一点应该是没问题的。因为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还款期应该从借款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这样你可以要求他从新写一张借条。在两年之内你可以再向他要钱,如果他不还,你可以要求在借条上要他写明你要钱的日期,这样你借条还款时间再次延伸两年。    在没办法只能起诉他了,照你说的情况法院回支持你的请求。
   首先,要注意时效问题。虽然未写还款日期,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家在哪年哪月向其索要过欠款,那时效需从其所说的索要日期第二日起计算,为两年。这个证据如果是证人证言,通常效力不大,但对方如还有录音作为辅证,那法院采纳的可信度就很大。这样对方就可能钻时效的漏洞来逃避还款,因为过了时效,你家就失去了本案的胜诉权。但对方无证据,你家不承认就可以避开时效的危险。    其次,如果时效没问题,那可约几个朋友去向其索要,对方不还时,可向法院起诉,你的几个朋友可作为证人,来证明你的索要日期,以使你的诉讼时效适时。    再次,如果对方与儿子没有分家,那么其儿子如没有证据证明上述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就视为全家人共同财产,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在起诉前调查清楚,起诉时一并提出。如果其已分家,没有财产,那也不要紧,先起诉拿到判决书,到时可主张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将其押入看守所后,其家人有可以服软,拿钱来赎人。如果其家人就是不还钱,你可申请执行中止,待以后发现其有财产和工资收入,可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不要愁,一步步来,相信会要回欠款的,好人必有好报!希望能帮上你!
民事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开始计算.你要先收集证据,在这种官司中,证据是要原告举证的.证据包括:1 证明他借你钱的证据(包括参与证明当时情况人的口供).        2 他在逃跑的五年里你找不到他的证据(这是很重要的,可以作为诉讼时效延长用的证明,如他的邻居的口供,他家里人的口供),其他可以证明你找过他,但没找到他的口供,总之是你找了但以为他逃跑你没找到的证据.        3 他借钱时,他的儿子是不是已经独立生活的证据,或已经独立生活,但其生活不好向债务人借或要过钱的证据.如果以上情况有的话,可以证明他借钱是为了家庭的开支,你就有权向他的家庭成员要求权利.甚至在他死后,你都可以向他的家庭成员主张你的权利.        4 如果第3条没有的话,你只能向他主张你的权利了,如果他没钱还你,你就只能等他发财是还你了(这是在有判决书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只有他活着你才有要会钱的可能性.        5 还要有证明你最后向他主张你权利的证明,这是计算诉讼时效的依据,这方面一般是证词,有些难度.        以上证据你要有的话,请不请律师就都一样了.重要的是,你能证明他的家人都用过那10万元钱的话,而且他们确实有还钱的能力,你就请律师,一般律师和法官,执行庭的关系比较好,可以要会钱,还可以省你不少的麻烦.        
可以阿 如果A不还 可以告他 也可以告C叫C还
如果有借条的话在20年内是有法律保护的`1
可以诉讼,把AC列为共同被告,在诉前查一下,有无财产是否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你可以出示证据就可以哈
应该能要回的吧可以去咨询一下找一些相关证据可以认定A应该还钱的他的两个儿子呢看在这十年里A有没有将钱物等给他们如果有,有可能会一起还钱的吧
可以肯定地说你家的5万元钱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回来。1、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好就好在当时没有写什么时候还钱,这样就不存在素食时效问题。2、a和c不是担保人也没关系,他们只是见证人,如果借条丢失了他们就有用了。3、现在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你可到法院起诉他,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你肯定胜诉。4、如果他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你再到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可以要回。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谈判
估计要不回来了姑且不论借条中“经手人”与“借款人”在法律上的定义,还有每两年的时效问题,你要证明自借款之日后每两年都有一次正式讨还经过,挺难的,能给你证明的无外亲戚朋友,而做证明不是得罪你就是得罪他即使官司最后你赢了,他说没钱,你也还是拿不到,难道让法院强制执行把他家的电视,冰箱,小面包都卖了还你钱?他但凡是有一点想还的意思,早就还了我们家也有类似经历,四十多万,光要就快六年了,而且我爸平常的讨要不算,还每一年半左右就到邮局发一次挂号信讨要(主要是为留做证据)筹备打的官司还没正式开始,律师费到是要先交几千真是憋气加劳民伤财现在的法律体制,我们对付这种人真是TMD没脾气自己先别太窝火,别因此弄的自己家里正常生活都不开心最后,真的祝福你好人有好抱,能讨还成功。
这里没律师的 还是去别地方问问吧
去法院起诉他
去法院起诉他
内容主体是最好的凭证。你不说,我们怎么给你出主意???
到法院去告他!
以前在《为你服务》中有一个类似的案子,是在签名的时候没写清楚,最后还是要把钱还的!!!!!&br/&&br/&&font color=#0556A3&参考文献:&/font&为您服务
可以要回,但还款日期需要重新定
到法院去告他!
首先,要注意时效问题。虽然未写还款日期,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家在哪年哪月向其索要过欠款,那时效需从其所说的索要日期第二日起计算,为两年。这个证据如果是证人证言,通常效力不大,但对方如还有录音作为辅证,那法院采纳的可信度就很大。这样对方就可能钻时效的漏洞来逃避还款,因为过了时效,你家就失去了本案的胜诉权。但对方无证据,你家不承认就可以避开时效的危险。
没有写还款日期就以为什么时间让他还都行。他现在是不愿意还,你要马上去法院起诉。
上法院起诉他——没良心的。
时效问题,要看还款日期,要是不超过3年你就可以去法院诉讼,超过的就请节哀吧. 因为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要是还是不懂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的有关规定
上法院起诉他——没良心的。要注意时效问题。虽然未写还款日期,但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家在哪年哪月向其索要过欠款,那时效需从其所说的索要日期第二日起计算,为两年。这个证据如果是证人证言,通常效力不大,但对方如还有录音作为辅证,那法院采纳的可信度就很大。这样对方就可能钻时效的漏洞来逃避还款,因为过了时效,你家就失去了本案的胜诉权。但对方无证据,你家不
如果有借条的话在20年内是有法律保护的
主要看证据,最好能找到借据见证人之类的东西。只要能证明他借了你的没还,而且期限、数目要符合。先通过协商、实在不行咨询律师,到法院起诉。
肯定要不会来了
借条的追诉权只有2-3年而已
首先,你要确定你那张到底是不是写的借条,有没有在借条中很清楚表现出A为借款人,都不知道你那个经手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其次,如果你的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你的诉讼时效是没有过的,关于民间借贷两年的期限是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记算。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次,你最好在起诉前要查清在他名下的有什么财产,查清楚后在交诉状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否则即使你胜诉了也没有财产执行,到时你还要白白的支出诉讼费用
如果他一直说没钱,那你也没办法.只好重新填写一份,还钱时间要注意别忘了
请律师,两个一起告上法院;
   你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一是证明你的父亲在当时借钱给A属实;二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直接的证据(人证和物证)法律效力最大,如果你不能找到直接证据,就要想办法寻找尽可能的间接证据,例如你可以和几个人(同你没有利害关系)一起去向A催要借款并注意留下证据。如果A说没钱,或者表示以后再还钱,则可以证明他确实曾向你的父亲借钱,借条中的“ 经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借款人”,同时也解决了诉讼实效问题。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重写一张借条以注明还款日期,并将“经手人”更正为 “借款人”。若对方拒绝,那么你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
看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了~如果亲戚不是很无赖的话,就跟他讲道理!如果太无赖,就只好诉诸于法律了!没办法~~官司肯定是能够打赢,但是他如果死活说没钱,把钱转移到儿子或者老婆的名义下,这样子想要把钱要回就有些困难了不过现在国家刚刚出台的法律可以控制这种问题,最好找个职业律师打听一下,有些钱是不能省的!
这事情不难:时间不长有人证明你们要过再让他补一个还款办法。(也可以暗地录音)你有借条证据已经够了。法院受理后会用他的财物清偿。
1,是追不回来了,因为从时间上来说已经过了诉讼期。再一个借条上也没有写明还钱的时间。2,再一个也没有写明债务人。去找谁要呢?
借出应该就要还.
诉讼时效的问题最为重要。以我个人的实践经验,当前不应该与A的关系闹僵,而应该主动找其重新立据,注明新的借款时间,也就是说将原借款条重新更换。当然,前提是他要承认,要多想办法尽量说服。若无果,在向他示明将要依法起诉他的意图。
1.五年后的今天,借款人要亲自向A催还借款,在不能还款情况下要求他重新写清借条和还款日期,并写上证明人B和C的姓名,最好都按有手印,在注明日期的情况下,法律时效是两年之内有效。如果认为这个办法没有必要,就直接去起诉A。2.如果不能实现重新写个借条的办法,或遭到对方拒绝重写,就需要及时去法院递上诉状起诉A。3.法律上重视证据,要有充分准备,借条、和人证一定要把握住。4.如果A和儿子没有分家,你催还借款的理由就会更有把握。5.法院有收费代写起诉状的。
   在下不才,曾听闻过类似的案例。    个人认为,要回这笔钱的机率很低,好像法律在这方的规定是借款之日起5年,如果没有另补借条,或是相关的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原借条自动作废。所以说,即使是当事人承认,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和当事人好好的协商一下。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用法律手段!
如果有借条的话在20年内是有法律保护的
如果有借据的话,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他,说明情况,应该是可以拿回来的.
通过诉讼的方法。
请律师,两个一起告上法院;
我看很 难要回来, 因为他讲理早就还了, 到现在还没还, 说明他是无赖,法律对这样的人也没办法, 有办法就只有采取非法律手段才行.因为我有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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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区别不同情况来认定,如果证人认可,当然可以认定证据由其所出。但,具体证据效力要看证明的内容来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正在初始化报价器哪位手上有2016私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雪儿tiamo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等相关规定,房屋的买卖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以资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卖出方——身份证码——(以下简称甲方1)
(共有人)——身份证码——(以下简称甲方2)
买受方——身份证码——(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某某房屋出售于乙方,计款人民币*万*千*佰元。
2、乙方自愿买受甲方房产,签协议交付定金 万元,期间甲方配合乙方开始办理相关房屋交接、房权转移手续;
3、本协议所指卖出房屋,房权证号 ,包括房屋面积*方米,及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使用权、附属等。
4、本协议期间,甲方须使该房保持现状。
5、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手续由某方办理,税费由某方承担。
6、本协议期间,因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仍需支付违约金,双方议定违约金*万元。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得到采纳和帮助!
更多回答sfvv171sdsss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甲方现有位于弦山北路交通局老家属院内砖木结构、座北朝南、单门独院、四界清晰的平房两间,建筑面积47余平方米,使用面积95余平方米,用途为住房.今卖给乙方平分.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由乙方各出资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乙方对甲方所售房屋按使用面积的的二分之一平均分配,即:从东到汪恩高边墙、西到刘世昌边墙的二分之一中心线等分,东边部分归汪恩高所有,西部归刘长乐所有.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产权证明同时转让乙方.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产权证明后一次性付清房款,付款方式: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完成售房产权移交事宜后,如办理产权变更事宜,需甲方提供相关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血色kmZT50HG61方(出卖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______________,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室号:____________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行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或(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出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装饰状况为下列第______种。(仅选一种)
  (1)装修房:
  (2)毛坯房:
  二、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供水:
  (2)供电:
  (3)供气:
  (4)厨房设备:
  (5)卫生设备:
  (6)通讯设备:
  (7)电器设备:
  (8)防盗设备:
  (9)停车位:
  (10)家具:
  (11)其它:
  三、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1)附属阁楼:
  (2)附属汽车库:
  (3)附属自行车库:
  四、其它。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 同 各 方 当 事 人 签 章
  出卖方: 买受方:
  本人(签字或盖章) 本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人:__________________   打印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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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近朱私人房屋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卖 方: 甲 方
买 方: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建筑面积(平方)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于 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 方承担,营业税由 方承担,印花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 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尤物nHy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省**市**区**号**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结构,层高为**层,建筑层数地上**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乙方,由乙方负责收租。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拥有房屋合法所有权证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签署的赔偿协议复印件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熊家熊大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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