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付的工程款,施工单位工程总结报告如何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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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与施工方签订的平整土地合同,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入账。企业或个体户需要营业执照,个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各地税务局规定不同。
提问有回答
借;银行存款 贷:前期工程费-三通一平。 但你的这个收入除非有财政给予你们的文件专款专用,否则需要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实际收款金额做: 借;银行存款 贷:前期工程费-三通一平。 对于这个补贴收入除非有财政给予你们的文件专款专用, 否则需要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场地平整的费用该如何记账? 1.公司自建厂房发生的场地平整的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厂房“科目核算; 2.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应计入: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场地平整费,
大家好不好
新购一块土地,发生土地平整费300万元直接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 建房时发生一些土方转运费,平整费及土方转运费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竣工验收后,再转入“固定资产-X房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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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后可以到地税代开票。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开票投入使用后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做为土地费用 借:无形资产-土地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直线摊销 不应该入账固定资产,欢迎探讨。
这笔钱应当是支持供热企业建设基础设施的。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政府项目拨款的账务处理-企业收到财政拔入项目款账务怎么处理 _汇潮装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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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政府项目拨款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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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材料,专利申报等,现已用该资金购买设备,现一项目申请政府拨款100万,用途为购买设备,支付人员工资,支出相关费用了,我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请问相关账务如何处理(资产及费用),请写出完整详细分录(请注意,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我就这点分,请各位帮忙了我公司为医药研发企业,材料及发放工资
保存好政府补贴的专项拨款文件,
将此补助款项所用的明细保存.6
每年同时结转递延收益
:累计折旧
7:递延收益
7:递延收益
1002,按10年摊销(假设12月份购买),
借、用于支付材料及人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20万,则可以直接在当期确认为费用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管理费用
80*.95/借、用于购买机械设备比如80万:银行存款
80每年摊销折旧:借:营业外收入
7.63:固定资产
贷;10=7.6
贷1、收到拨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以备查时用
保存好政府补贴的专项拨款文件,
将此补助款项所用的明细保存.6
每年同时结转递延收益
:累计折旧
7:递延收益
7:递延收益
1002,按10年摊销(假设12月份购买),
借、用于支付材料及人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20万,则可以直接在当期确认为费用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结转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管理费用
80*.95/借、用于购买机械设备比如80万:银行存款
80每年摊销折旧:借:营业外收入
7.63:固定资产
贷;10=7.6
贷1、收到拨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以备查时用
不记入递延收益、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而递延收益的分配不考虑资产净残值;其终点应是使用年限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用财政拨款、年终拨付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以上与资产相关及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的会计处理规范进行处理。(3)小企业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并按规定使用后如有结余,不再予以递延。需要注意的是,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谓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申请从事的特殊技术工艺的研究开发,国家按相关合同对这些项目拨付资金,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增设),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在收到补助时,应作为专项应付款管理,即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因为折旧、摊销计算时一般应考虑资产报废时净残值。按照财政部财企[号、停业损失以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助的,补贴收入统称为政府补助,接受国家特定的委托项目,是指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政府拨款,或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其账务处理规定如下;并专设递延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包括拨付资金用于成本费用或对这些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及按规定应取得的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等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实践中,比如储备库的粮食储备,储备粮的以新粮换陈粮、有关费用性支出,会计处理上不全适用上述规定。(2)对于补助拨款中属于小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但企业按要求应在当期入账,或虽然合同规定应在当期(当月)拨付,但拨款部门因故未能在本期拨付的,小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明细科目,期后补助款项到位时,再予以冲回,以保证应收金额记入当期损益。(三)小企业搬迁时收到政府补助 企业搬迁收到政府补助款,兼有补偿和补贴双重性质,因此是一种特殊的补贴收入,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应借科目则应为固定资产等科目。入账时,如果有规范票据,则按票据反映的价值入账;无票据的:(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谓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往往是与企业自筹资金合并使用,而且财政拨款资金也可能在相关资产购置后,通过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审计确认后拨付;相关借款利息补贴款项的拨付,一般也与以上规则相同,其起点是相关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时,但分配的递延收益金额未必与资产折旧、摊销相等:(1)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或报废等),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作为资本公积处理,收到政府补助,有时也可能是收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与国家主管机关通过合同形式,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应取得的政府补助按合同规定应在下一个会计期间(下月)或在季末,则应参照市场价格入账,其后账务处理应与接受现金拨款相同。小企业收到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政府补助、财会[2009]8号文件,以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无形资产(如土地)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除流动资产投资以外的都是财政负担。)
企业收到财政拨款做会计分录: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财政部门拨款由收益类补贴和资产类补贴。 收益类补贴 借:银...)
给当地财政局!!关系好也可以直接给当地政府)
2711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
财政拨款,可以将逐步回笼的财政拨款汇集到 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 最后收齐... ...)
一、企业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 项目 收款的处理一般都没有问题,关健是专项...)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财政局的拨款没有进我单位帐户,直接电汇给别的单位,我单位还入账吗_突袭网-提供留学,移民,理财,培训,美容,整形,高考,外汇,印刷,健康,建材等信息
财政局的拨款没有进我单位帐户,直接电汇给别的单位,我单位还入账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1:08:41
&&为了解决用户可能碰到关于"财政局的拨款没有进我单位帐户,直接电汇给别的单位,我单位还入账吗"相关的问题,突袭网经过收集整理为用户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请注意,解决办法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同意其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财政局的拨款没有进我单位帐户,直接电汇给别的单位,我单位还入账吗"相关的详细问题如下:财政局的拨款没有进我单位帐户,直接电汇给别的单位,我单位还入账吗===突袭网收集的解决方案如下===解决方案1:那要看什么情况。如果这笔款项是用着你们单位的费用或购置资产的,那就要入帐。如果这笔款是转划拨给别的单位,你们就不要入帐了。如:这笔款是用着你们单位购建办公房屋的:那就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在建工程增加。不再记银行存款的一收一支了。待房屋交付使用时,再记在建工程减少,固定资产增加。如果是用着购置车辆的,财政局直接把款打给汽车销售公司了,那就直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同时记固定资产增加就行了。补充回答:那就直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同时记预算费用增加就行了。答:需要到财政部门查询是否拨款,如果已经拨款,要查询是否走公安局的直接支付账户,如果走直接支付,那还需要公安局将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拨付到您的公司账户答:不知道是什么款? 财政部门除对个人的涉农惠农补助、救助性质和工资性质的资金外一般不与个人直接发生资金拨付关系,一般直接对单位账户划款,特别是工程项目资金等,直接把资金拨付到施工单位账户。答:(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答: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答:参考答案人生的价值以及他的快乐,都在於他有能力看重自己的生存。--歌德答: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或 递延收益)答:小作坊有个体工商户的照吗,如果连照都没有,好像不太可能吧。 有个体户的执照就能在银行开户的,就能存支票了,存了以后就能取了。 转账支票上有填写收款人么,没有填写的话,还没有账户的话,那就找个可靠的亲戚朋友,存到他们的基本户里,然...答:绝对汇不出去,银行会通知你的。 向单位账户汇款,必须户名与账号一个字都不能错才能够汇出!! 希望你能吸取教训,下次注意了~~~~ 全手打,请采纳,谢谢。。答: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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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审核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5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等。&
  二、审核范围&
  (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资金的支付。&
  三、报送资料&
  (一)初次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建设类项目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央主管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概算批复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2.大型修缮类项目提供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相关机构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
  3.科技三项费用类项目提供科技部或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
  4.行政事业类项目提供项目申报文本。&
  (二)日常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工程款支出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采购活动资料。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工程采购行为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包含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相关采购的中标通知书。未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采购的,应提供财政部门同意变更采购程序、方式的批复文件。&
  2.工程建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付款进度及步骤、结算条件,申请拨付的财政资金原则上支付到合同签订的施工单位;若工程建设合同涉及总包分包,要求支付到分包单位的,应提供分包合同,并在其中明确付款方式、付款结算条件并经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认可。&
  3.监理合同。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公司的,应提供监理合同,监理费原则上应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申请支付。&
  4.有关工程进度的资料。申请工程进度款,需提供工程进度款报审表(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单位出具),如未聘请监理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申请工程结算款,需提供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结算时因价格变动或出现增减项等因素引发的总价款变动需要提供补充合同或工程洽商记录。&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物品及服务类采购支出需提供的资料:&
  1.物品采购活动资料。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未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采购的,应提供财政部门同意变更采购程序、方式的批复文件。&
  2.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
  3.合同规定的付款相关凭证(如发票、保函、保证金入账凭证等)及验收手续。其中,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需提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4.会议类支出需提供会议合同、会议通知、会议预算以及电子结算单。&
  5.涉及进口货物或服务采购的项目,需提供财政部同意进口的批复文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其他需要提供说明及补充的资料:&
  1.因项目涉密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提供审核材料的,预算单位应出具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支付资金的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相符的,原则上以合同签订单位为准,因特殊情况无法支付到合同签订单位的,需要提供合同签订单位书面说明,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及预算单位公章;&
  3.合同签订的甲方单位与预算资金所下达单位不相符的,应由预算所下达的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及委托书;&
  4.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发生退库需要重新申请的,预算单位应提供财政直接支付入库通知单复印件,同时重新填写《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5、《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与直接支付审批信息(截图)一并送我办盖章。&
  四、资料上报要求&
  在江苏有省级主管单位或中央二级预算单位的,由省级主管单位或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再报本办审核;其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直接报本办审核。&
  为提高直接支付审核的工作效率,对系统中直接支付上传资料内容及上传位置作如下规定:&
  (一)在“项目信息管理-项目资料”中上传立项批复资料和预算批复资料。&
  (二)在“项目信息管理-合同列表”中上传相关合同、中标通知书。&
  (三)支付申请时,在“支付信息”的对话框内上传本次支付的相关资料(注意:不超过20M,可以将资料扫描成一整个PDF文件)。&
  五、联系方式&
  在苏中央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由业务二处负责审核。&
  经建类预算单位:刘乾坤 025-;&
  行政政法类预算单位:蔡伟 025-;顾奋英 025-;&
  教科文类、农业类、社保类预算单位:顾晓方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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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 干财字[2012]4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D-
责任部门: 新干县财政局
& & & & & & & & 干财字[2012]48号 & & 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有关事项的通知 & 各乡镇财政所、县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理顺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简化乡镇报账手续,确保乡镇预算单位及时用款,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指标管理 (一)年初预算指标、年度预算追加指标、专项资金指标。根据《新干县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干府办字[号)文件精神下达和管理。 (二)其他资金指标。乡镇单位其他资金指标采取以收定支的办法,国库股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收入进账单与乡镇财政所核对无误后,每月初编制《XX乡镇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指标下达明细表》(附表1)加盖公章后,送预算股、乡财局下达单位指标。乡镇财政所在收到乡财局下达的的总指标后及时编制预算单位明细指标,乡财局下达明细指标。 二、用款计划管理 (一)用款计划编制工作。由财政所根据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编制,拒绝编制无指标、无资金来源的用款计划。 (二)用款计划的编制原则。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根据年初预算按月均衡结合收入完成进度原则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上级专项项目管理要求编制;往来款项用款计划根据单位资金使用需要和往来款项结余编制。当月用款计划未使用完的,累计结转到下月使用。 (三)用款计划审核。乡财局根据财政所、预算股和国库股及各业务股室提供的指标文件及指标明细表对财政所编制的用款计划按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及管理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国库股批复下达。 (四)用款计划下达程序。除遇特殊紧急情况,用款计划原则上一个月申请一次,即每月的25日前各乡镇预算单位应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按要求填制《乡镇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汇总申请书(预算内资金/其他资金)》(见附表2)报所属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汇总后按规定在网上代编用款计划。乡镇财政所将纸质申请书盖章上报乡财局(或扫描上传)作为用款计划审批依据,乡财局按要求完成网上申请的审批,并将纸质申请传送国库股,由国库股下达用款计划。 三、财政收入管理 (一)收入解缴:乡镇预算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及单位往来款项,由各预算单位报账员按日结算,全部缴入县财政局在县信用联社开设的“乡镇其他资金账户”,并及时与财政所指标管理员核对,统一由财政所指标管理员填写《乡镇应缴预算、财政专户明细表》(附表3)分应上缴国库及财政专户明细填列,送至国库股,由国库股办理上解国库事宜。乡镇回收的“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上的往来借款应及时缴入“乡镇预算往来资金账户”。 (二)从上级部门转入“乡镇其他资金账户”的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即非本乡镇预算单位上缴的资金)。乡镇财政所应及时与县国库股核对,并到国库股取银行进账单位复印件(加盖公章),乡镇预算单位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三)收入对账程序。乡镇财政所应加强与县财政局国库股的对账工作。县财政局国库股每月初与中旬将核对无误的&&&&&&&&&&&&&&&&&&&&&&&&&&&&&&&&&&&&&&&&&&&&&&&&&&&&&&&&& &&&&&&&&&&&&&&&&&&&&&&&&&&&&&&&&&&&&&&&&&&&&&&&&&&&&&&&&&&&&&&&&&&&&&&&&&&&&&&&&&&&&&&&&&&&&&&&&&&&&&&&&&&&&&&&&&&&&&&&&&&&&&&&&&&&&&&&&&&&&&&&&&&&&&&&&&&&&&&&&&&&&&&&&&&&&&&&&&&&&&&&&&&&&&&&&&&&&&&&&&&&&&&&&&&&&&&&&&&&&&&&&&&&&&&&&&&&&&&&&&&&&&&&&&&&&&&&&&&&&&&&&&&&&&&&&&&&&&&&&&&&&&&&&&&&&&&&&&&&&&&&&&&&&&&&&&&&&&&&&&&&&&&&&&&&&&&&&&&&&&&&&&&&&&&&&&&&&&&&&&&&&&&&&&&&&&&&&&&&&&&&&&&&&&&&&&&&&&&&&&&&&&&&&&&&&&&&&&&&&&&&&&&&&&&&&&&&&&&&&&&&&&&&&&&&&&&&&&&&&&&&&&&&&&&&&&&&&&&&&&&&&&&&&&&&&&&&&&&&&&&&&&&&&&&&&&&&&&&&&&&&&&&&&&&&&&&&&&&&&&&&&&&&&&&&&&&&&&&&&&&&&&&&&&&&&&&&&&&&&&&&&&&&&&&&&&&&&&&&&&&&&&&&&&&&&&&&&&&&&&&&&&&&&&&&&&&&&&&&&&&&&&&&&&&&&&&&&&&&&&&&&&&&&&&&&&&&&&&&&&&&&&&&&&&&&&&&&&&&&&&&&&&&&&&&&&&&&&&&&&&&&&&&&&&&&&&&&&&&&&&&&&&&&&&&&&&&&&&&&&&&&&&&&&&&&&&&&&&&&&&&&&&&&&&&&&&&&&&&&&&&&&&《&年&月&日- 日乡镇其他资金账户结报表》(附表4)放至FTP:10.111.96.100/国库股/乡镇其他资金账户结报文件夹内。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对账,并于每月中旬与月初将本月上旬与上月下半个月其他资金对账情况反馈至县财政局国库股。 (四)收入报账程序。乡镇预算单位报账员将收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银行收入进账单报与财政所指标管理员,财政所指标管理员根据预算单位上报单据填写《乡镇应缴预算、财政专户明细表》,并将上述单据整理后,在每月的中旬与月初送至国库股,国库股核对无误后对《乡镇应缴预算、财政专户明细表》盖章确认再传递给财政所核算会计做收入账务处理。 四、财政集中支付管理 (一)纳入集中支付管理的资金范围。乡镇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支付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村级项目资金(如老建扶贫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则由县财政按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到各乡镇的“村财乡代管”账户或实行县级报账制,惠农资金则通过“一卡通”系统支付。 (二)网上支付申请程序。乡镇预算单位发生支付业务时,应先将经乡镇预算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支出发票整理好送至财政所,由财政所报账员将《新干县乡镇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单》填写好,送财政所长初审后,报乡镇长签审,再由财政所代理核算会计在支付系统中代编支付申请,报乡财局审核支付。乡镇预算单位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政所所长应认真审核预算单位的报账票据,保证支付工作依法进行和会计资料的完整,财政所代理核算会计编制支付申请时,应认真复核预算单位的报账票据和收款人信息,并在网上准确录入收款人信息。 (三)业务办理时间。乡财局对乡镇支出票据审核时间为每周三、周五。因资金支付均通过全国银行清算汇划系统办理,该系统关闭时间下午4:30,为不影响乡镇预算单位支付业务的办理,提高业务办理速度,核算中心每天分别于11:00、16:00二个时间点办理支付,超过16:00支付申请业务于次日上午办理,局相关业务股室应在相对应时间段内做好支付业务的审批。对紧急用款事项,在银行清算汇划系统未关闭前,实行即时办理。 (四)记账管理。财政所报账员每周到乡财局取回《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回单作支付凭证。财政所核算会计应根据《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及《新干县乡镇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单》对应编制记账凭证,即一张《预算单位财政支付报账单》应编制一张记账凭证。月终,将编制好的记账凭证按凭证号顺序装订成册。 五、支出票据审核要求 乡镇预算单位用于报领经费的原始票据必须是符合现行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严禁以白条入账。一千元以上的支出必须转账结算,现金结算只办理一千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一)日常基本支出审核 1、招商引资支出审核:报账单位应严格按照当地乡镇党委招商引资工作规定和安排,提供合法有关票据据实报账。 2、学习考察费用的审核: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活动,报销费用时必须要有上级相关文件,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本单位自行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严格按干廉办字[2012]1号文件要求办理。 &&& 3、差旅费用的审核:根据《新干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干财发[2010]1号),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消费交易凭条、发票据实报账。&&
4、办公费用的审核:支付办公费用时除须提供正式税票外,还须附购买物品清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按《新干县年财政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干府办字〔2009〕31号)办理采购审批手续。 5、汽车费用的审核:单位公用汽车实行定点加油(干财字[2012]6号),采取IC卡充值方式;支付维修费用时,必须提供正式税票和定点维修单位清单;汽车保险应选择县政府采购办确定的的定点保险公司(干财字[2012]5号);支付公用汽车采购款时必须提供政府抄告单及采购办批复。 6、政府采购支出:乡镇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必须按照规定先报批后采购。报时应提供采购办批复、政府采购验收单、采购标书、中标(询价、谈判)文书、采购合同、购货发票等原始票据和文件资料。 7、劳务费报销要求:提供劳务费发放表(个人不超过800元)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联(个人800元或800元以上)。 8、内部食堂票据报销要求:食堂未承包:实行成本核算,菜品尽量定点采购,每日登记、签字,统一结算时开具税务发票;对不能定点采购的菜品,由食堂管理人员每日统计登记、签字,结算时统一由乡镇至国税局开具农副产品发票(免税);烟、酒、饮料等统一购买并取得税务发票;食堂厨师及工作人员工资统一造表发放,乡镇站、所在乡镇食堂产生的招待费作为乡镇政府的收入,由各站、所将招待费转入乡镇其他资金帐户。承包食堂:分两部分核算,职工工作餐及来客招待费。职工工作餐由乡镇造表将每个干部职工每月的工作餐补贴金额转至食堂承包人。来客招待费结算时需开具税务发票进行结账。 9、敬老院开支报销要求:敬老院食堂开支比照内部未承包食堂报账要求,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尽量采取定点采购,定期集中结账时由商品提供方开具税务发票报账。 10、乡镇对农户支付“一卡通”补贴项目之外的补助款(含征地补偿款),乡镇要提供上级(含县级)文件或本乡镇分配文件、花名册进行报账。 11、除按县级以上文件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奖金外,任何单位不得自设项目发放补助。 12、对企业扶持发放资金审核:报账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证件复印件,与乡镇政府签订的企业扶持协议,完税票证复印件或地税部门提供的完税情况说明,政府抄告单及企业收款收据。 (二)工程项目支出审核 1、根据干府办字[2012]92号文件,投资额30万元以上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附批准立项文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预算书、工程合同(协议)、购(供)货合同。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支付项目尾款时应提供竣工决算单和验收文件资料。 2、根据干府办字[2012]92号文件,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支付工程款时应附批准建设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等工程资料,20万以上的还须提供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 3、支付工程项目款时,项目承建单位应填制《项目工程进度表》(附表5)经工程监理认可签章,并提供工程税务发票、工程价结算单、设备材料采购清单等。 4、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在未经审计或财政部门决算批复前,应当留有不少于工程概(预)算总造价15%(装修工程为20%)的资金。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必须预留工程款的3-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5、所有工程款项一律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支付到中标单位。 6、财政所必须对所有工程项目建立报账台账,防止超额超进度拨款。 六、对账 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各乡镇财政所应加强对账工作。 (一)财政所代理核算会计每月底应及时与预算单位核对指标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予以更正,年度终了,财政所代理核算会计应根据预算单位核对无误并加盖了单位公章的《预算执行情况表》作年终账务处理。 (二)年度终了,国库股应根据财政所、县局相关业务股室确认无误的《预算执行情况表》作年终结余账务处理。 &&&
附件:1、&&&&&乡镇预算单位其他资金指标下达明细表 &&&&&2、 &&&&&乡(镇)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汇总申请书 (预算内资金/其他资金) 3、 &&&&&乡镇应缴预算、财政专户明细表 4、 &&&&年&&& 月&&& 日&&&&&& 乡镇其他资金账户结报表 5、新干县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审核表 & & &&&&&&&&&&&&&&&&&&&&&&&&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 & & 主题词: 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范事项&通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新干县财政局&&&&&&&&&&&&&&&&&&& 2012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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