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的时候我的世界末日电影了

德拉库拉啦[我的世界]海底基情生存:我的世界末日海底基情生存大结局英雄联盟-在线观看-风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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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Minecraft末日生存4海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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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Minecraft末日生存4海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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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Minecraft【末日生存4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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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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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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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手记
2013年第3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从故乡的小镇到异乡的工业区,从小作坊到小厂,从学生到打工妹,无论在哪里,我都没有逃开缝纫机,没有逃开流水线,没有逃开忙碌的日日夜夜。我只是个普通甚至有点卑微的打工妹,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不为别的,我只想用自己苍白无力的文字来记录我的青春,我的梦想,我的流水线,我的感悟和打工路上的一切。 中国论文网 /5/view-4002342.htm  我和缝纫机   很小的时候,对于如庞然大物般的缝纫机,既向往又敬畏。我从小就喜欢布娃娃,更喜欢给布娃娃做一件件漂亮的公主裙。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快快长大,等有一天像缝纫机旁的阿姨们一样,做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衣服和裙子。那些操纵缝纫机的阿姨们,被我看作是世界上最心灵手巧的人。   长大后的我,终于如愿以偿。只是从没想到在缝纫机旁一坐就是五个年头,更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一坐我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打工妹。   缝纫机并没有曾经想象的那么诗意,我要用缝纫机解决窘迫的生活。无论什么东西,一旦和金钱、现实、生活联系起来,都会褪掉那些梦幻的色彩。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开始讨厌缝纫机的。或许是那一个又一个加班的深夜?或许是强撑着眼皮,顶不住困倦的时候?或许是久坐不站后肚子上出现了越来越大的游泳圈以及那永远好不了的痔疮?我曾经在笔记本上写过这样的文字——   就这么坐着,坐在流水线前/我听到机器轰鸣的声音/我听到时光流走的滴答声/我听到成品衣即将上市/老板的数钱声/我听到同伴们正感叹/我们的青春每分钟只值一毛钱//就这么坐着,坐在流水线前/在缝纫机旁没日没夜地忙碌/一块块拼接而成的碎布/瞬间缝制成了五彩飘曳的裙子/可是,那耗费在缝纫机前/年轻的生命可曾顽皮地飘曳//就这么坐着,坐在流水线前/送走黑暗迎来黎明/坐着,继续坐着/恍惚间/踩缝纫机的女子/已瘦成了枝头的一朵黄花   我接触过很多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缝纫机,有装着刀片的拷边机,有极容易被针扎伤的平车机,有很难穿线的四针六线机,有噪音很大的套结机。我亲眼见证了一台机器由新到旧、从干净到肮脏的全过程。我卸下过很多用坏了的针头和螺丝,我在机器的针眼和梭子上穿过五颜六色、各种质地的丝线,我缝制过无数的成品袜、运动服以及棉衣棉裤,我的手也无数次被冰冷的机器划得伤痕累累,无数次那血滴进了机器的小油罐里,像墨水一样地消散在机油中。   缝纫机也见证了我的青葱岁月。从那满是幼稚的脸到现在相对成熟的脸;从那锋芒毕露、桀骜不驯、总以为怀才不遇的狂妄少年到一个被生活磨得失去了棱角的打工妹;从向往自由、崇尚快乐的生活观到为了少得可怜的钱,一次次束缚内心的呐喊和挣扎;从满脑子只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到一个比从前冷静理智千百倍的自己,缝纫机一路陪我走过。   自从把缝纫机当做赚钱的机器,我就开始讨厌它,憎恨它,但同时又不得不委曲求全去适应它。如果世界上没有缝纫机,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个童年的梦?如果没有童年的梦,是不是意味着十六岁的自己不会选择缝纫机?如果没有选择缝纫机,那么我会是在哪里?做着怎样的工作?或许我会去五金厂,或许我会去家具厂,或许是食品厂。   我被针头和刀片弄伤时,会以两倍的力量用结实的螺丝刀敲打缝纫机,我从小就知道一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缝纫机,你听着,相对于我的流血事件,你挨两下没什么大不了。我会在双腿踩不动踏板时,狠狠地踢几下连接机器的那根金属链条,你不必感到委屈,你永远不知道,当双腿没力气,连走路都是轻飘飘的,会有一种要跌倒的错觉。当布料卷进机器的零部件时,我会剪断所有缝纫机上的丝线,拆开针板和所有螺丝、针头,把你搞得面目全非,你不必感到羞耻,也不用感到抬不起头来。你知道的,我即将面临的是老板劈头盖脸的臭骂,如果布料出现了破洞,那么我还会被扣掉辛苦得来的工钱。你总是觉得我是个冷血无情的人,为了报复我,总是一次次,趁我猝不及防时不给任何理由的大罢工。我只能耷拉着头走向办公室,不等老板开口,就先自我检讨。检讨完毕,老板才会打电话给机修工。我知道我的这点雕虫小技治不了你的臭脾气,只有机修工才能安抚你急躁发怒的心。即使你用这种不光彩的方式赢了我,我也不会向你屈服。   我憎恨缝纫机,而缝纫机也用同样的方式憎恨着我。我明白,我们谁也离不开谁,我如果没有缝纫机,那么纵然我有一千双手,也没有这么高的做事效率。如果缝纫机没有了我这个操作者,那么它就丢失了自身的价值,迟早有一天会被人当做破铜烂铁,卖给收破烂的。   你说,到底是我驾驭着缝纫机,还是缝纫机捆绑了我?我们月月走了,走得悄无声息,她走的时候我们正在二楼的车间昏天暗地地忙碌着。那天下午,她没来车间,我以为她又病了,原来是被老板炒了鱿鱼。我开始担心,或许下一个卷铺盖走人的就是我。老板很早就警告过我和月月,工厂是赚钱的,不是养病的。   她走后的第二天,那只关在我们宿舍外铁笼里的黑狗也不见了,或许是老板嫌它碍眼,把它装进麻袋,扔到荒山野岭,任它自生自灭了。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那只黑狗,它总是凶猛张狂,见人就吼,摆着一副咬人的姿态。除了老板以外,在它眼里谁都是坏人。从前它被一条铁链拴在一楼的楼道口,那时候它尚有一点自由行走的空间。后来老板在楼梯口、车间、厨房、过道以及各个角落都装上了监控器,用来防贼的黑狗一下子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接着它被老板关进了一个狭小的铁笼子里。即使有四条腿,也失去了行走的权利;即使有眼睛,它也看不到外面的世界了。它像一个囚犯,用“汪汪汪”的吼叫声徒劳地做着挣扎。   相比于黑狗,我更不喜欢电子监控器。无论走到哪,我都万分小心,不敢在四下无人的角落里唱唱跳跳,不敢再偷偷地调整隐形肩带,想哭的时候更不敢哭丧着脸,我害怕那只大大的泛着红光的眼睛,会看穿我所有的心事。我要伪装自己,把自己变得和所有流水线上的工友们一样,让麻木和冷漠镶嵌在自己年轻的脸上。   不知从哪一天起,我开始出现头晕脑胀、四肢无力的症状。为了整条流水线不瘫痪,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日复一日地坚持着。不久后,我开始整晚整晚地发烧,不断地上吐下泻。和我出现同样症状的还有月月。医生说我们是太过劳累,整体免疫力下降,导致三天两头生病。医生看着我惨白如纸的脸色,强行给我挂了几大瓶盐水,而月月,却冒着炎炎酷暑,挣扎着回厂上班去了。她总是以为自己还年轻,什么病都能扛得住。那天的点滴再加上几盒药,花光了我那个月300元的生活费。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什么是医院难进。我们这个群体,没有医保卡,生活上没有任何的保障,也不会有人来为我们的病痛买单。之后的日子,依旧一边病着,一边坚持在流水线上。藿香正气水、南洋克痢痧以及葵花胃康灵是我每天的必备之品,我可以忘记吃饭,却忘不了吃药。有好几次,我把自己反锁在厕所里,捂着疼痛难忍如针扎般的胃,蹲在马桶边,吐得几乎把胆汁都吐光了。我不敢往家里打电话,我害怕电话那头母亲关切的询问。无论再怎么病着,再怎么无助,我为了维护自己该死的自尊,不愿意在任何人面前掉泪,包括自己的母亲。可是每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我心里的那道防线就会土崩瓦解,还没说话,眼泪就已泛滥成灾。   在老板眼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甚至没文化的女工,而在母亲眼里,我永远是她独一无二的女儿,无论地位高低,我都是她心中的公主,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她说,如果坚持不下去,那就回家吧。我不回去,我不愿意回到那个闭塞的小镇。我早已熟悉了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回去又能干什么?还不是一样给别人打工?母亲一时无语,她无法理解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儿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非要逃离故乡,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外面自寻苦吃。虽说小镇没有我所在打工的地方那么繁华,但至少不会像外面一样,举步维艰。我可以随时吃上自己喜欢吃的饭菜,下班了我可以畅快地洗个热水澡,我可以有一个独立的空间写字看书,还有,小镇上的老板都是乡里乡亲,他们不会用老板的架子压我。可我还是选择了离开,离开小镇,离开她给我布置的温暖小巢。那充满挑战的远方,是希望,是幸福,是光亮,是我真正的目标,我可以体验生活,磨练意志。   我或许是太熟悉一个地方了,当故乡燃不起青春的火种,播种不下梦想的幼苗,那么我只能轻易地抛弃这个阵地,去征服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直到那个地方成为属于我的领地。然而,最后被征服的不是领地,而是自己。在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间,我输得一败涂地。   月月真的走了,从此厂里只剩我这棵病苗子。我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过着每一天。即使早上六点,还未睡醒,我也会强迫自己从梦乡中走出来,睁开睡眼惺忪的眼睛,投入新一天的工作;即使吃饭时改不掉细嚼慢咽的斯文,我也会尽量和我的工友们一样,在十分钟内吃完饭、洗好饭盒;即使每天累得腰酸背痛,我也不敢一个人提前下班,等到晚上十点,我才会放心地离开。我沉默着,即使内心有千军万马在奔腾,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的嘴巴都不敢暴露出内心任何的想法。我很羡慕那只黑狗,至少它可以用自己的大嗓门把所有的不甘、屈辱和痛苦都吼出来,吼出来的下场就是死,它是视死如归还是没有意识到死亡?我活着不如一只笼子里的狗,我不敢说真话,不敢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我总是在伪装,伪装成了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的怪物。我保全了工作,却把自己弄丢了。   月月、黑狗和打工者们都是没有根的浮萍,在尘世间就这样飘来飘去,我们想要在这方陌生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唯有隐忍和伪装,只有学会顺从或者让自己麻木。   我要活着   躺在异乡的病床上,在脑海里经常出现这样一个画面,张国荣饰演的旭仔懒洋洋地躺在床上,旁白道出他的声音:我听人家说世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一直地飞呀飞,飞累了便在风中睡觉,这种鸟儿一辈子只可以下地一次,那便是它死亡的时候。死亡?死亡!清冷的月光照进窗户,一种苍凉感油然而生。我听到自己心破碎的声音,像那从手中滑落的玻璃杯,“啪”地一声,瞬间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很多个寒夜,我就这样从梦中醒来。梦里,时常会遇见一个人,她身穿白裙,在照不到灯光的地方,用手指着远处,歇斯底里地喊,快看!快看!远处躺在地面上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她,只是那白裙已被凝结的血渍污染了,她的胸口插着一把让人触目惊心的水果刀。我想了好久都想不出她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走入我的梦境。   工友们说我一定是看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或者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在某个被惊醒的夜晚,我突然地想起几个月前那个溜冰场里的女孩也穿着这样的白裙子,她也剪着这样的发型。我不知道她是哪里人,只记得在溜冰场的拐角处,我穿着三个滑轮的溜冰鞋总是笨拙地转不过身来,而她总会伸出援手,扶我一把。在拐弯处,有时候面对面碰到了一起,也没有什么别的话好说,只是点一下头,给她一个微笑,然后溜着冰,继续向前走。   有一次去网吧,只见一个女孩直直地躺在网吧的门外,周围被围得水泄不通,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是她,正是溜冰场里穿白裙的女孩!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浓重血腥气,听说她是被两个抢劫犯用水果刀给捅死的。她虽然死了,但那双眼睛却迟迟没有闭上,正不甘地望着天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多次地梦见同一个人,是因为我忘不了那个血腥的场面?是因为她有一张和我同样年轻的脸?还是因为那双不愿闭上的双眼触动了我?她多次走入我的梦中,难道是她泉下有知,能感应得到她死时我沉重的心情?或许她记住了明明不会溜冰,却一次次地和自己赌气,膝盖被摔得红一块、紫一块可笑的我?还是她不想死,想向我控诉这个社会的无情?   在这座城市生活,有一种不安全感一直萦绕心头,我有种预感,迟早有一天,我会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已经为自己设想了很多种自杀的方式,在必要的时候,我或许会用同样规格的水果刀割断手上的动脉;或许去药店买很多安眠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长睡不起;或许像张国荣那样,从二十四楼如飞鸟般地跳下来,留给这个世界最后一抹灼眼的殷红。我害怕这座城市,害怕苛刻的老板,害怕城里人那鄙夷的眼神,害怕那吞噬一切的机器声,害怕有一天会和那些讲黄段子、吃喝嫖赌的人同流合污,更害怕那如野草般疯长的思乡情结。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而活着,更不明白活着为什么总要承受那么多的痛苦。曾经设想好的蓝图呢?曾经梦想过的远方呢?曾经的雄心大志、豪言壮语呢?我不知道这些都随风飘到哪去了。我害怕这样的日子,我讨厌这个环境,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坚持着什么,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深深地把我包围。多么美好的青春,多么美好的光阴,然而这些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不属于风花雪月,我不属于浪漫天真,我只属于流水线。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已经活不下去了,我已经没有足够的力量来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当然也没有勇气面对那水果刀、安眠药和那二十四层的高楼。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既怕活着也怕死去。   某日趁着厂里不加班,我在附近的一家小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在深深夜色中,径直去了那幽静的浣纱江畔。江畔何年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月夜下的浣纱江,既静谧又安详。此时的浣纱江,像开在晚风中的夜来香,清冷幽香,欲罢不能。我醉在了月夜下,醉在了浣纱江畔,我能感觉到自己紧绷的心此刻松了下来,所有的压力和烦恼都随着流水往东而去。我放下了那些关乎于生命、关乎于人生、关乎于命运的种种思考。也就在那晚,我差一点命丧他乡,也就在那晚,我才发现自己多么地迷恋着这个花花世界,多么地想活着。在回厂的路上,要经过热闹的夜市,要穿过不太宽阔的马路,最后走过偏僻的公园,然后往前走50米,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我所在的工厂了。我不知道那个黑衣人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是在夜市的时候?是在马路上的时候?还是从浣纱江离开时他就注意我了?我发现身后有人的时候是在公园,他一直和我保持着十米左右的距离。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脸,甚至脚步声都轻得听不到,公园里一片黑暗,路灯在几天前就坏了,一直没人修。那个女孩就死在公园的一角,公园边上正好开着网吧。现在网吧生意异常惨淡,公园乘凉的人也自然少了,这里的花花草草无人修剪后,公园更是一片荒芜的景象。别人都说这里闹鬼,如果不是地上的影子,我会真以为他就是传说中的鬼。   我一路小跑着到了十字路口,快了,快到了!离厂只有几米的时候,我加快脚步,逃命一般地向厂里奔去。那个黑衣人似乎也加快了步伐,朝我一步步走来。厂里楼梯口的门被反锁了,以前可从来没有在十点前锁过门啊,我拼命地用手掌拍打着防盗门,同事们都在三楼的宿舍,每一个宿舍都亮着灯。我知道就是把门拍烂了他们也听不见,可我还是做着绝望的挣扎。他离我越来越近了,我不敢往后看,我怕看见那把明晃晃的水果刀,我怕看见满是刀疤一张社会混混的脸,我怕看到他手臂和身上纷繁复杂的纹身。他正紧紧盯着我,像一只发疯了的狼,眼里正释放着凶狠的光,我的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十米,九米,八米……我再次想到了那个梦,难道那个女孩是来提醒自己的?难道她知道我会和她一样逃不过那把水果刀的命运?我要活着!哪怕被人践踏自尊,哪怕拿不到自己的辛苦钱,哪怕对自己的未来绝望了,无论怎么样,我都要活着!我一定要活着!就算如蝼蚁般卑贱地活着,就算像一只看门狗一样被主人呼来喝去地活着!只要活着,什么都会好起来的,我只是想要活着!我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离开我所眷恋的尘世。不能,我不能让自己的亲人面对一具冰冷没有生命气息的尸体,不能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行,我要回去,我要回家,我想最后再抱抱我的父母,我再也不会和他们怄气,再也不会吵架吵得脸红脖子粗,请原谅女儿种种的任性、自私以及不负责任,这些话或许再也不能亲口对你们说了,请记得我永远爱你们!   这时候,门意外地开了,紧紧靠着门的我在门开的刹那,摔了个四脚朝天。几个要去上网的男同事问我怎么了,没顾得上回答我就慌张地往楼上跑。在二楼楼梯口的小窗户里,我看到同事们正粗声大气地议论着游戏,然后朝前方走去,而那个黑衣人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离开了。   我靠着厚实的墙,沿着墙壁,浑身瘫软。我无法想象如果门没有及时打开,如果黑衣人早点出手,那么明天的头条新闻会不会是关于我的?我的下场会不会像那个白裙女孩一样,命丧他乡?他又想对我做什么?他是为了钱还是为了色?我没有钱,口袋里只有几十块少得可怜的生活费,或许他会认为我是个吝啬鬼,恼羞成怒后一刀把我给捅了。如果他不为钱,为的仅仅是那男人的欲望,那么我会反抗到底,我宁愿干干净净地离开人世也不愿带着永远擦拭不了的污迹苟且活着。   我哭了很久,流完了伤心的泪以后,也收拾好了自己的心情,再也不会有轻生的念头了,我很久后才明白,其实人活着就是为了承受痛苦的,没有痛苦,又哪来的幸福和欢乐可言呢?   明天早晨我就可以看见初生的太阳了,我可以拾起一瓣落叶,可以观察蚂蚁的集体行动,可以和我的那些同事们嘻嘻哈哈闹成一片,可以跟着音箱的歌曲随时动起来……   我会好好活着!   深夜,喃喃自语   你知道吗?我很讨厌现在这样的自己。还记得在商业城的时候,跟我一般大、推着笨重行李箱的一个女孩被小偷给盯上了。女孩在前面走着,小偷在后面跟着。女孩停下了脚步,作案最好的时机到来了。他手握一个细长的镊子,小心翼翼地去夹女孩放在上衣口袋里的劣质皮夹。女孩并不曾发觉,依旧低着头挑选着地摊上廉价的小饰品。站在他们身后的所有顾客都屏息凝神,默默注视着一切。众目睽睽之下,小偷揣着那红色的皮夹大摇大摆地离开了。他走后,人们才开始纷纷议论起刚才发生的那一幕。那时正好是六月,是酷暑难耐的夏季,我却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寒冷。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也不知道驻足围观的这些人是怎么了,我们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小偷轻易得手却还冷静地保持着沉默?为什么在关键时刻没有人跳出来提醒那个女孩?虽然我们不是小偷,却纵容了小偷可耻的行为。我没有权利说别人,因为我也和所有人一样,出门在外害怕惹事上身,害怕揭穿了小偷,小偷就会回过头来报复我。我把自己暴晒在六月正午的阳光下,那灼热的阳光几乎晒伤了我的皮肤,却始终没有晒干净自己可恶的懦弱。   你知道吗?其实我很自卑。我没去过牛排馆,不知道该怎么吃牛排,我不知道怎样喝咖啡才算优雅,我甚至连肯德基也不曾去消费过一次。我不会用星级宾馆里的房卡,我不懂得饭桌上的礼仪规矩,我不喜欢讨论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未来的发展,那些国家大事离自己好远好远,我只是烟火世界里俗得不能再俗的一个个体。我目光短浅,只关心和自己息息相关的东西,比如工价的涨幅,比如蔬菜粮食的价钱。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没有一目十行、出口成章的聪明,我没有漂亮的容颜,没有修长的身材,除了自己写的文字偶尔能得到别人的赞赏,除了那些发表了的小豆腐块可以给我增添一些自信,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维持自己的骄傲。从小我就自卑,我穿着别人穿过的衣服,不敢抬头挺胸,不敢多说一句话。我总喜欢把心事埋在自己的心里,就连写文章时都不敢把最真的自己释放出来。我知道这样不好,我想改掉二十年来一直伴我成长的自卑,可是我跨不过那道心里的坎。我该怎么办?   你知道吗?我很想哭,很想淋漓尽致地畅流一次眼泪。踏上社会将近五年了,五年来,我终于明白这个冷漠的社会根本不相信眼泪,当然亲朋好友另当别论。流泪是一个人的本能,感动时我想流泪,受伤时我想流泪,看到那些少男少女忍受着和自己一样的痛苦时我想流泪。看书看到动情时我会落泪,听苦情歌听到心碎时我会落泪,当面对生离死别时也会落泪。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的我眼泪越来越少了,为什么我不懂得哭泣了呢?是变得坚强了吗?是对于感动没有从前的感知了吗?是这个社会上的人越来越虚伪了吗?为什么我总是向别人秀出幸福,却不愿意展开自己的伤痕?为什么我总用绷带把自己的心绑得严严实实?有一天,我是不是会忘记眼泪的味道呢?   你知道吗?我是个很俗气的人,我喜欢钱。如果我有钱,我想买一栋面朝大海的大房子,让心灵的荒土开出一大片一大片的鲜花。如果我有钱了,我想走遍世界的各个角落,我想体验游牧民族的生活,我想在古镇的街头,邂逅比生命更重要的人。我喜欢在阳光灿烂的午后,捧一本自己钟爱的书籍,在午后的暖阳里享受那份特有的温暖;我喜欢冰雪消融时,徒步去深山,爬上山顶,近距离地接触那纯白的精灵;我喜欢歪着头,斜倚着木门,看那漫天晚霞,吟这样的诗句“落霞残照无限好,虽近黄昏更有情。”没有生活之重,有的是那大把的闲情逸致。可是,像我这样一个没有经商头脑、没有高能力和高学历的人,只有出卖自己最美的时光、透支身体的健康,扔掉原本属于二十岁梦幻般的生活,得到的钱只够买蔬菜、粮食和水果。我买不起漂亮的裙子、买不起名牌的包包,买不起城市里一块巴掌大的地方。以前还在念书的时候,每到开学的日子,就会听到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他们总会因为筹不到几百元的学费发愁,然后四处求人借钱。有一回,外公病危,家里把仅有的一点钱给了外公治病,再也没有更多的钱支付自己的学费。那时候13岁的自己,已经萌生了辍学的念头。三年后,辍学的那天到来了,我很平静地走出了学校的大门,用很快的速度在一家小作坊找了一份工作。当走出校园的刹那,我就已预料到我再也回不去了。我向往大学,渴望知识改变命运,我明白就算以后赚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这个永远的遗憾了。你知道吗?以前我有一个朋友,和我一样年轻,和我一样喜欢钱,和我一样喜欢做白日梦。因为忍受不了打工的辛苦,适应不了现实的世界,她坐上了宝马车,挽起了一个富商的手臂,从此远嫁他乡。她现在已经成了一个阔太太,进入了社会的上层,如今的她珠光宝气、红光满面,而我依旧是从前那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打工妹。我喜欢钱,但我不想因为钱而放弃一些生命中必须坚守的东西。   你知道吗?现在已是深夜十二点,连伫立在寒风中的路灯都困倦了。我知道自己很絮絮叨叨,我知道我满脑子装着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我知道我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谢谢安静的你,愿意倾听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你是我唯一的听众。   清冷的月光照进逼仄卫生间的防盗窗,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一双满是黑眼圈的眼睛,她正对着卫生间那堵发黄的墙壁,如梦呓般喃喃自语着,时而咧开嘴傻笑着,时而用手背擦着眼泪,谁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在哭还是在笑。   希望的灯盏   南方的冬天,潮湿、阴冷、漫长,长了近十年的冻疮又开始复发了。每个冬天,冻疮就像半夜不愿走开的鬼魅,紧紧抓着我不放。或许这就是宿命,注定我的冬天要伴着疼痛一路走过。   冻疮停留在我手指上最长的一次竟达六个月之久,从初冬十月到来年的三月。一到冬天,手指就会奇痒无比,又红又肿,像极了农贸市场的胡萝卜,先从食指和中指开始复发,像传染病一样慢慢地向其他手指蔓延,蔓延开来以后,便会溃烂流血,不成样子。刚开始长冻疮的那几年,我每天用中药泡手,用新鲜的嫩姜片擦手指,用棉签涂抹有一股难闻味道的冻疮药膏。我搜集了不少土方,用尽了所有办法,仍没有消除掉那恼人的冻疮。   三年前的冬天,我用长满冻疮的手寄出了我的第一篇稿子。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是一篇爱情小说,四五千字的样子。我虔诚地把稿件清清楚楚抄了一遍,郑重地在信封上写下自己的地址和姓名。我把那封厚厚的信连同所有的期盼都塞进了墨绿色的邮筒,那四五千字是我酝酿了好几个月的成果,在百无聊赖的小镇,每天傍晚都会抽空在门外小坐一会儿,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其实我是在等邮差的身影,在等那本叫做《星河女孩》的杂志给我邮寄样刊和稿费。整个冬天都过去了,我踩着门前空地里无辜的白雪,雪地里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像是用刀刻下的伤痕,似乎还淌着血,分外醒目。我从冬天一直等到来年的春天,也没有等到邮差的出现。   两年前停电的寒夜,依旧是那一双惨不忍睹、长满冻疮的手。那晚的天空好黑,没有星星和月亮,那晚的路也好黑,没有一盏路灯亮起。缩在书桌前的藤椅上,虽全身披着毯子,却依旧冻得瑟瑟发抖。我借着蜡烛微微的光亮和温暖,用一双受伤的手,紧握承载着梦想的笔,写下了一段又一段心灵最深处的呐喊。写吧,写吧,只有文字才能让自己的痛苦宣泄,只有写着,我才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文学是我生命的信仰,是我永远的追求,已经融入了我的骨头和血液,合二为一,无法分割。文学是神圣而又高贵的,她属于某个作家,属于某个学者,也属于像我这样一个在生活边缘喘息着、在痛苦中徘徊不定的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相比于条件优越的作家,我更需要一张纸和一支笔。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人理解,我的世界是单调的,是黑白电视剧。没有人读得懂我的矛盾、我的不安、我的躁动,只有那案上的稿纸会倾听我的故事。我不是用笔在写作,而是用血泪在搭建文字的城墙。我可以没有金钱,没有房子,没有鲜花和掌声,却不可以没有文学相伴。这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如果这根支柱倒了,那么我也就死了,就算活着也只是一具麻木、愚昧、可怜的行尸走肉。我知道有一天我会死,无论是正常老死,还是意外猝死,我的文字都会代替我活着,她比我的生命更长久、更坚韧。   天蒙蒙亮了,烛火均已燃尽,窗上结了一层薄薄的霜。长冻疮的手因长时间用力握笔而磨破了皮,正撕心裂肺地疼着。稿纸和笔杆也不知是何时沾染了手指里流出的新鲜血液。那温热的血,像极了枝头的一剪红梅,凌寒傲骨,开放在最刺骨的寒风里。   我用疼痛的双手拎着大包小包,在一个初春时节离开了小镇,走得干净利落,没有带走故乡的一片云彩,没有带走脚下的一颗尘土,只带走了那篇还没寄出的稿子和在这片土地上萌发的文学梦。   五月,初夏,永远难以忘怀。在一家袜厂打工时,很突然地收到了几本样刊,我拆开已经破损的包裹,屏住了呼吸,好像全世界的时光都已冻结。我在目录上紧张地寻找着自己的名字和文章,我的文字终于变成了铅字,兴奋、激动、百感交集,想哭,真的想哭!我想对着天空大喊,实现了,我的梦终于实现了!我的处女作在工友们手里传阅开来,有的很羡慕,还想让我教他们写作,也有的表现出满脸的不屑。我能理解他们,写文章毕竟不能当饭吃,什么文学、什么梦想都是虚的,只有真实的钱攥在手心里,在这座动荡的城里才会有安全感。   我打电话给我一个远方婶子,她握着电话,静静分享着我的喜悦,耐心地听着我的滔滔不绝,末了她说,“把书寄给我,好吗?让我也替你开心开心。”她从前念过高中,在她们那个贫困的年代,女娃娃能念到高中的少之又少,据说婶子以前学习成绩很好,因为病痛所以才无奈辍学了。她会开导我的愤世嫉俗,她会鼓励我有梦就勇敢地去追,她会和我一起分享她的人生经验。端午节,厂里放了个小假,我带着精挑细选的礼品去婶子家串门。她热情地给我倒茶,准备小点心,拍着我的肩嘘寒问暖。一低头,猛然发现茶几角下垫着一本撕成了两半的杂志,那本杂志正是自己几天前邮寄给她发表了处女作的那本。她依旧笑着跟我唠张家长、李家短,只是我什么也听不进去。茶凉了,是该起身告辞的时候了。走出门,我倾了茶,茶水倒了一地,向低洼处流去。我发现婶子是那样的陌生,那本杂志对于她,只是普普通通的杂志,可是对于我,却是两年挑灯奋战所得到的微小的劳动成果,是几年来心心念念文字变铅字的梦,婶子,那可是我的处女作啊,是我无数的激动和兴奋,是我以后永远的回忆。我什么都不想说了,转身离开,留给苍凉的夜色一个落寞的背影……   文学梦最初萌芽的地点是初中时代校园的桂花树下,只因为同桌的她,只因为那个美好的约定。那时的我和她,只不过十三岁,是茧子里还没蜕变成蝴蝶的蛹,没有经历过风霜雨雪的侵袭,还不知道社会的人心险恶。我们在老师讲课的时候偷偷地在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满腔心事,在纸上高谈阔论我们眼里所谓的人生。若干年后,我们要一起出书,成为大作家。作家,多么特殊高贵的一个职业啊,用笔写下人间不平事,也可以写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所以我们要一起成为作家,一起用心地笔耕。后来我早早辍学,开始赚钱养家,而她报考了外省一个专业的职技校,开始了和我完全不同的生活。忙碌的日子里,几乎已经把曾经的约定和梦想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有一天收到了她来自远方的信。我触摸着冰蓝的信纸,闻着好闻的墨香味,看着她漂亮的字迹,冰冷的心居然开出了一朵向日葵。我在信里告诉了她我的困境、我的生活以及对于未来不可知的迷茫感和现实生活的无力感。我说我不能再写文章了,不能再坚守曾经的诺言了,我不断跟她道歉,不断给自己找开脱的理由。她还是一如从前地鼓励我,每次来信,她都会抄上一大段她自己写的小说或者日记,以此来勉励我。我在一家小作坊里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有时候赶工赶到天亮,没有法定节假日,只有春节那几天才能好好地休息。下班后,我开始疯狂地看书,疯狂地码文字。小镇每逢二、五、八赶集,赶集时正好是小镇图书馆开放的日子。趁着老板没在,我会偷偷去图书馆借书。图书馆很旧了,里面的书也大多是二、三十年前的旧书,看书的人少了,村里也没再添新书。图书馆管理员是一位花甲老人,戴着副老花镜,在15瓦的灯光下登记着借书的资料卡。正是这个昏暗的图书馆,这些泛黄的纸页、模糊的字迹,还有书发霉的味道让我接触到了小镇以外的世界,我知道了小镇外有更宽广的天空。我看完了琼瑶、亦舒、席绢和辛紫眉的言情小说,看完了古龙、金庸豪情万丈又不乏温婉缠绵的儿女情长的作品,看完了三毛关于那个撒哈拉、不死鸟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吃饭的时候手里握一本书,上厕所的时候也带本书进去,就是睡觉的时候也枕着本书入眠。   很多次,投出的稿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很多次,别人笑我痴人说梦、异想天开;很多次,我身心疲惫,真想扔了笔,烧了稿纸,从此放下文学梦。可过不了多久,我总会忍不住悄悄去图书馆,总会忍不住想要写一点东西。我发现自己真正爱上了文学,绝不是想成为风光的作家,不是想改变命运,也不是为了稿费。喜欢,单纯的喜欢,就像恋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说不清哪里好,就算是飞蛾扑火,也无怨无悔。如今的同桌早就不写了,她在省城有了自己稳定的工作。在同学会上,她说当今的社会想用文字养活自己难于上青天,我没再说什么,连那么爱做梦的她都变得这么现实了,我一个劲儿木然地点着头。只是有些东西,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比如梦想、信仰、希望,这些虚无的东西虽然换不来大鱼大肉,大米大豆,却比什么都珍贵。   2012年又是一个长冻疮的冬天,听一个当医生的朋友说,想要治好冻疮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来年夏天芝麻花开时,摘一些带有露水的花瓣每天重复擦几次手指,保证明年冬天不再复发。我听过很多次别人拍着胸脯的保证,然而每次都失望了。但是我仍然会再试试,就像当初快要放弃文学梦的时候,告诉自己再投一次,再写一次。冻疮能不能好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有一份念想,有一份期待,这是希望的灯盏,虽然微弱的光芒照亮不了全世界,却可以温暖一颗冰冷的心;虽然文学改变不了打工的命运,却改变了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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